机关干部评选方案7篇机关干部评选方案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干部评选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机关干部评选方案
选拔领导干部实施方案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区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干部。方案如下:
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科级干部队伍现状,确定 10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和 11 名乡、街道综治副乡长(副主任)职位,面向全区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应当具备《 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灾 任用工作条例》规 雅 定的基本条件。
( 眺 二)报考资格:
1 岔 、范围:
(1 嚏 )报考副科级领导 挟 干部职位人员必须 医 是全区党政群机关 椅 、事业单位(不含 漂 学校、医疗单位、 词 垂直管理单位)中 周 参加工作满 3 年以 瑞 上(XX 年 5 月 1 曰 日以前参加工作。
还 具有全国统招的普 情 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撩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缠 者参加工作满 2 年 拆 以上即 XX 年 5 月 樱 1 日以前参加工作 喳 )的国家干部;
噎
(2)报考乡、 域 街道综治副乡长( 世 副主任)职位人员 鲤 必
须是区委政法委 借 、区法院、区检察 替 院、公安分局、高 勋 新公安分局、区司 晕 法局、区 610 办 食 公室中参加工作满 址 三年以上(XX 年 仍 5 月 1 日以前参加 手 工作。具有全国统 槛 招的普通高等学校 算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 某 上学历者参加工作 午 满 2 年以上即 XX 峙年 5 月 1 日以前参 拢 加工作)且从事政 垫 法综治工作 2 年以 距 上的国家干部;
叠
2、年龄在 40 彦 周岁以下(196 含 5 年 5 月 1 日以后 人 出生); 3、具有 恍 国家承认的大学专 墙 科以上学历;
殖 4、近 2 年公务员 弱 年度考核等次必须 戳 为称职以上; 5、 号 身体健康; 6、凡 胳 属下列情形之一者 我 ,不得报考:
许 (1)正在受司法 褐 机关立案侦查、纪 吻 检部门和监察机关 饲立案审查的;
续 (2)正在党政纪 眼 处分所规定的提任 华 使用限制期的; ( 含 3)受过人民法院 恼 和公安机关刑事处 糠 罚的。
三、选拔程 稚 序
按照报名、 操 资格审查、笔试、 鸭 面试、组织考察、 丈 研究决定、任前公 买 示、任职的程序进 贵 行。
(一)报 烛 名。报名采取自荐 预 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枫 的方式,报名人员 衍 应填写统一印制的 厂 《报名登记表》并 澡 粘贴本人近期一寸 铬 免冠彩色照片,另 船 交同底版照片 2 张 衫 。
(二)资格 鸽 审查。各单位对本 雹 单位报名人员按照 詹 报名
条件进行资格 舌 初审并签署意见, 命 然后统一将初审合 午 格人员的《报名登 语 记表》、照片和户 否 口本、身份证、毕 忻 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讯 ,报送区公开选拔 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妹 室。经区公选办会 阔 同有关单位进行资 抨 格复审后,对审查 衅 合格者,发放准考 逃 证。
(三)笔 些 试。笔试为闭卷考 英 试。笔试内容:马 余 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刚 、毛泽东思想、邓 捂 小平理论、“三个 勋 代表”重要思想、 正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巴 策、社会主义市场 仅 经济理论、行政管 斯 理学与领导科学、 皱 党史党建、法律知 敛 识、现代科技知识 盛 、历史知识、时事 恬 政治、公文处理等 诌 。综治副乡长(副 奉主任)笔试内容增 管 加专业科目,内容 惟 包括:开展社会治 怎 安综合治理工作所 焉 需要的专业基础知 拭 识、专业管理知识 临 和相关政策法律法 夯 规知识等。笔试成 撑 绩从高到低排列, 什 按照与拟选拔人数 战 3:1 的比例,确 展 定进入面试人选, 焉 并将其名单和考试 临 成绩向全区公布。
侍
(四)面试。
端 主要测试综合分析 骋 、逻辑思维、宏观 前 决策、语言表达、 跪 临场应变和解决实 唬 际问题的能力。面 炎 试成绩从高到低排 锣 列,按照与拟选拔 祈 人数 2:1 的比例 框 确定考察人选。
涛
(五)组织考察 工 。由公选办组织对 泥 被考察人员进行考 杂察,广泛听取各方 蛤 面的意见,全面、 只 客观、准确地了解 雁 考察对象的德才表 玄 现、工作实绩和群 茂 众公认程度。
燥 (六)研究决定。
荷 对经组织考察的人 翱 选,按总成绩从高 硷 到低排列,提交区 晋 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漫 拟提拔人选。总成 缩绩按 100 分计算 堆 ,其中笔试占 40 粮 %,面试占 40% 深 ,组织考察占 20 埋 %。
(七)任 擎 前公示。将常委会 墟 研究确定的拟提拔 椭 人选名单在全区范 泳 围内公示,接受群 捧 众监督,公示期为 瞒 7 天。
(八)
样 任职。公示期满后 哦 ,如无发现拟任人 攫 选有影响任用的问 止 题,办理试任职手 往 续。
四、待遇和管 匈 理
公开选拔的 蓉 副科级领导干部, 诌 实行试用期制,试 托 用期一年,其间享 搭 受相应的政治、生 尤 活待遇。试用期满 导 后,经考核胜任现 靠 职的,正式办理任 骇 职手续;不胜任现 增 职的,免去试任职 符 务。
五、时间安排 雄
发布公告(3 天, 匈 5 月 9 日—5 月 1 嫡 1 日)
报名及 寿 资格初审阶段(3 笺 天,5 月 12 日— 蹦 5 月 14 日)
柠 资格复审阶段(6 治 天,5 月 15 日- 薪 -5 月 20 日)
滑
笔试阶段(11 朽 天,5 月 21 日— 迁 5 月 31 日)
面试 书 阶段(5 天,6 月 漠 1 日—6 月 5 日)
詹
组织考察阶段 衷 (8 天,6 月 6 日 织 —6 月 13 日)
机
党委讨论决定阶 蝴 段(5 天,6 月 1 坚 4 日—6 月 18 日 鹰 )
办理任职手 庐 续阶段(7 天,6 量 月 19 日—6 月 2 骗 5 日)
六、组织领 讶 导
公开选拔工 泽 作在区委的统一领 搔 导下进行,成立区 嘿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 禹 导干部工作领导小 彝 组,由区委副书记 炭 ...任组长;区 剧 委常委、区政府副 家 区长...... 毡 ,区委常委、区委 颂 组织部部长... 忠 ...,区委常委 徘 、区委政法委书记 蛊 ......任副 衔组长;区委组织部 吕 副部长..... 戴 .、区纪委副书记 蜡 ......、区 寥 委政法委副书记. 浸 .....、区人 邮 事劳动和社会保障 曹 局局长..... 诈 .、区财政局局长 优 ......、区 赫 文化教育体育局局 拦长......任 症 成员。领导小组下 校 设办公室,... 乔 ...兼任办公室 峦 主任,..... 镐 .兼任办公室副主 诗 任。办公室设在区 芥 委组织部,工作人 疚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翔 ,具体负责日常工 德 作。
本次公开 索 选拔工作所需经费 掣 ,由区财政专项解 鹃 决。
篇二:机关干部评选方案
15 年 xx 乡镇机关干部评先评优考核办法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机关干部考评考核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治理"太平官"、"老爷官"、"懒散官"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在机关干部中树立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导向,促进机关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为民务实、勤政廉政。结合镇工作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 xx 任组长,党委副书记 xx、纪委书记 xx 任副组长,xxx、xxx、xxx、xxx 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副科级以下机关干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分四方面,细化为 12 项,基本分总计 150 分(其中:前三项基本分计 90 分,奖励分计 10 分,分别按 100 分进行折合计分,第四项基本分计 50 分),每项考评得分为基本分;另外,工作受到上级表扬或批评时(以书面文件为准)依据标准加分或减分,加分在基本分基础上最高加 10 分,扣分为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领导点评,纪委监督、干部互评、受理举报、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开展考核。
(一)治理"太平官"方面(基本分 30 分)
1.思想平庸问题(25 分)。①习惯于惯性思维,用过去老眼光、老办法对待人和事,习惯于靠行政命令做工作的发现一次扣 2.5 分;②做表面文章,干面子活,做事给领导看,领导不在办公室桌子不擦、地不扫,电话不接啥工作也不干发现一次扣 2.5 分;③当天应该完成的工作推到第二天,或者没有按照领导决策确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发现一次扣2.5 分;④有对工作不求先进位次,抱着不落后,不在排名中列倒查即可的思想,工作排名在全市后五名的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2.5 分;⑤对中央及上级决策部署唱反调、说反话,发现一次扣 2.5 分;⑥对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阳奉阴违,一推了之发现一次扣2.5 分;⑦不服从领导,不尊重领导,与领导言语冲撞的发现一次扣 2.5 分;⑧政治敏感性不强,造谣、传谣、信谣发现一次扣 2.5 分。⑨不孝敬父母不尽赡养义务或与其家庭成员不
和睦发生口角的,发现一次扣 5 分。
2.能力不强问题(20 分)。①学习能力差,有骄傲自满、不读书、不看报、不关注政治,不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缺勤一次扣 5 分,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对新政策、新法规不学习不了解,不主动学习提高自己理论水平,该自己写的材料不会写,找人代替的发现一次扣 5 分;②理解能力差,理解政策不深不透,在工作中出现指导错误的发现一次扣 5 分;③执行能力差,下村排查安全隐患不到位,被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的扣 5 分;排查矛盾纠纷隐患不到位,被发现一起矛盾纠纷隐患的扣 5 分;不能把握大局,造成越级访或非正常上访的一次扣 10 分;④沟通能力差,缺乏沟通艺术,与上下级领导、同事不能有效沟通协调,产生沟通障碍,在一定范围内受到影响的发现一次扣 5 分。
3.业绩不佳问题(基本分 20 分)。①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缺乏精细化管理,当甩手掌柜,本应该自己做的事交由别人去做,出现工作纰漏的,一次扣 5 分;②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行动不积极、措施不得力、被镇党委政府点名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10 分;③在重要工作中失职失责、漏洞迭出、贻误时机,一次扣 10 分。
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表彰以正式文件为准),按照省、市、县级别不同分别加 5 分、3分、2 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按照省、市、县级分别扣 5 分、3 分、2 分。以上通报表彰或批评,对个人通报的按照上述标准同等加分或扣减分;对部门通报的涉及所属部门同志按照上述标准同等加分或扣减。加分以该项满分为限、扣分以该项至零分。凡在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落实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4.不敢担当问题(25 分)。①工作不敢得罪人,做老好人,发现一次扣 5 分;②重权轻责、遇事不敢担当,自己不愿触及矛盾,遇见问题和矛盾推给领导,发现一次扣 5 分;③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在配合中心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偷奸耍滑发现一次扣 5 分;④在临时工作或中心工作中,未做到加班加点,不付出、不奉献、不吃苦受累借故逃避的,发现一次扣 5 分;⑤工作中自己不干,而且对积极工作、无私奉献的同志冷嘲热讽,说风凉话,发现一次扣 5 分。
(二)治理"老爷官"方面(基本分 30 分)
1.高高在上问题(25 分)。①有浮在机关不经常入户下企业帮助解决问题扣 5 分;②有官本位思想,缺乏相应的沟通交流,造成部门失联,有一个部门提出意见的扣 5 分;③有官僚作风,不能批评和自我批评,听不进一点批评意见,自认为是"老大",产生矛盾不会主动向别人道歉交流扣 5 分;④轻视蔑视同志,对别人挖苦、冷嘲热讽,缺乏拉拉袖子提提醒的温情和技巧造成不团结的,有一位同志和自己有矛盾不说话的扣 5 分。⑤拉帮结派,搞小
圈子,拉票影响民主评议、民主决策的扣 5 分。
2.冷硬横推问题(25 分)。①对待群众没有礼貌,没有耐心,说话提高腔调,态度蛮横,语气生硬、举止失宜的,发现一次扣 5 分;②不懂政策,以势压人,甚至辱骂群众,造成与群众产生口角争执的一次扣 10 分;③接待群众时,不主动帮忙,用"明天再来吧"、"下班了改日来吧",用"不是我管的你去找谁吧"等为理由推脱的发现一次扣 10 分。④因对待突发事件漠不关心,造成矛盾激化,发生群体事件的直接被确定为不称职。以上情况被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本项基本分扣完。
3.特权思想问题(25 分)。①工作中,开豪车、抽烟、穿戴讲名牌,就餐追求高标准、高消费,发现一次扣 2.5 分;②办公室或住室人离开电扇、空调不关、灯常亮,用过的水龙头不关,在机关公务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合抽烟、随地吐痰发现一次扣 2.5 分;③对待工作不负责任,引发信访、安全事件的扣 10 分,造成事故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④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发现一次扣 5 分;⑤借职务之便搭车收费,或收取服务对象钱物卡等,接群众举报被查证属实的扣 5 分。
4.弄虚作假问题(25 分)。①该下村的不下村,应到现场处理的不能亲临一线,打电话或捎信遥控指挥,发现一次扣 5 分;②对职责内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工作时心中无数,扣 5 分;③工作运行中信息掌握不准确、不及时,上报报表捏造数据、情况胡乱编造的等发现一起扣 10 分;④在工作中偷奸耍滑,不说实话,编造谎言蒙骗组织的扣 5 分。
(三)治理"懒散官"方面(基本分 40 分)
1.精神不振问题(25 分)。①遇事抱怨,说不利于工作团结的话扣 5 分;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不服从安排一次扣 5 分;③编造议论一些捕风捉影的事,信口开河、传谣信谣发现一次扣 5 分;④工作期间精神萎靡,不在状态,打瞌睡,发现一次扣 5;⑤衣冠不整、蓬头垢面的扣 5 分。
2.工作懈怠问题(15 分)。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自己的工作做不了,推给别人,交给领导扣 5 分;②工作标准不高,造成排名落后的,扣 5 分;③对上级主管部门或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找客观原因拖一天是一天,消极对待中梗阻的,一次扣 5 分。
对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以部门为单位向考核领导小组书面申报,参与项目建设的得奖励分 5 分;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顺利推进的计 10 分;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的计 5 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不计分。
3.纪律涣散问题(20 分)。①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外出不履行请假告知手续、不登记告知台账,值班不签到,履行告知手续弄虚作假代替的发现一次扣 2.5;②上
班玩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看电影,发现一次扣 10 分;③工作时间到茶社、歌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发现一次扣 5 分;④工作日午间饮酒、干部"走读",发现一次扣 2.5 分。以上情况,发现一次即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依据全年请假时间迟到折合总天数记分,每请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请假时间除外)一天扣 0.1 分,旷工(当天点名前后 1 小时都未出现算旷工,旷工一次按一天计)一天扣 0.2分,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连续旷工 15 天或者一年累计 30 天及以上的,该同志不参加考核,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全年没有发生病、事假的,奖励 10 分。
4.效率低下问题(15 分)。①党委政府的决策不落实、造成政策棚架或执行打折扣的,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扣 5 分;②落实工作谈条件,讲个人利益,不满足就撂挑子,发现一次扣 5 分;③没有利益不办事,有了利益不按原则乱办事,发现一次扣 10 分;④对群众审办事项不能按照"快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去处理,被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 10 分。
(四)民主测评(基本 50 分)。实行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各占 25 分的测评办法。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考核等级标准
考核等级为优秀、好、一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格次。
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根据优秀名额的要求数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取。
五、奖惩办法
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管理绩效奖金直接挂钩,考核结果经镇党委研究,作为评先评优和推荐后备干部的依据。
2014 年 11 月 19 日
篇三:机关干部评选方案
部选拔任用方案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第一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 4 名:宣传教育处处长 1 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 1 名、纪检监察室主任 1 名、监察专员 1 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 4 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 2 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 1 名、人事处副处长 1 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 6 名:调研员 3 名、副调研员 3 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
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 XX年 8 月 31 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 55 周岁以下(即 19XX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 50周岁以下(即 19XX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 月 11 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 月 12 至 14 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
名,每人只可报 1 个职位。
第三步,8 月 15 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 XX 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二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XX 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
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19XX 年1 月 1 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 52 周岁(19XX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19XX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 35 周岁以下(19XX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 45 周岁(19XX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 3 年
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 5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 武丙云 周锦明 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三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 31 个,其中正科职位 15 个(见附表),副科职位 16 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
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 2 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 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 50 周岁以下、女 45 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 47 周岁以下、女 42 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 XX 年 8 月 31 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
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 1:3 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 1:1.5 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 人以下的民警代表 2 名、30 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 3 名、100 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 4 名、XX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XX 年 6 月 1 日后出生);
2、近三年无违规、违纪及责任事故发生,且年终考核称职或合格者;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职称 3 年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
4、中层副职岗位原则上由二年(含)以上工龄并人事关系在园区的工作人员民主推荐产生;
5、中层正职岗位原则上由中层副职且任职一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民主推荐产生。
四、方法步骤
1、民主推荐。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参加民主投票推荐
的范围为:园区全体工作人员。
2、组织考察。由民主推荐中层干部领导小组结合民主推荐票数高低,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拟定中层人选后,在职工中进行考察谈话。
3、讨论决定。园区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考察情况及科室岗位设置需要,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具体职务。
4、任前公示。对拟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在园区内实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5、备案审批。对拟任用的中层干部,按有关规定向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任职。公示结束后,办理任职手续,对新提拔的干部...
篇四:机关干部评选方案
事业单位干部量化考评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敁能建设,提高工作敁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组织
镇成立考评考核领导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组织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评的业务工作,相关人员参不考评工作。
二、考评对象
镇机关事业干部(含聘用人员),以及参不镇中心工作的其他人员。
三、考评内容
考评总分为 100 分。考评内容分为考勤、考绩和满意度测评三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分别以 10%、60%、30%的权重计入考评总分。
四、考评方法
(一)考勤
考评分值基础分为 100 分。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班均实行人脸识别机考勤,严格遵照镇考勤制度规定。凡无敀未签到视为旷工,开会、出差等公务活劢丌便签到戒迟签到,写出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存档,节假日加班应同样签到。迟到、早退 1 次扣 3 分,旷工 1 天扣10 分,以此类推。在各项重点工作值班中(防汛、防火等),被镇督查丌在岗当月扣 20 分。无敀丌参加镇有关会议视为旷工,当月旷工天数累计达 5 天以上,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分。工作人员请假2天以内书面向分管领导请假,在党政办备案;请假 3 天及以上须书面向镇主要负责人请假,幵在党政办备案。全年累计事假超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按《条例》规定执行。党政办每月将考勤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由干部本人在公告发出 2 天内向镇党政办提交考勤说明,幵附分管领导签字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绩
各分管负责人牵头年初制定考评方案,每月 5 日前下达当月工作要点及考评细则,幵对各村、社区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和督查通报。
1、驻村及选派至社区工作人员。月考绩分数不其所在村、社区工作相挂钩,由镇考评考核办公室根据其所在村、社区得分情况及指导参会情况进行统计得分。
2、丌驻村及办公室人员。
①组织办、扶贫办、综治办、计生办、创建办等重要业务部门,干部业务指导联系到村,月考绩分数由评价得分和业务指导得分构成,其中:分管领导评价评分占 3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 20%、干部互评分占 20%,指导联系村业务工作得分占 30%。
②党政办等常年无考评业务且丌驻村的人员,月考绩分数主要由评价得分构成。其中:分管领导评价评分占 4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 40%、干部互评分占 20%。
评价得分按照 2:4:3:1 的比例设置优秀(86-90 分)、良好(80-85 分)、一般(70-79 分)、较差(69 分以下)四个分数区间。打分时,要严格按照部门人员总数丌超过 20%的比例确定优秀得分人员,丌超过 40%的比例确定良好得分人员,其余人员得分丌作要求,且同档次内丌得出现相同分数,丌符合上述评分要求的需重新评分。每月 30 号之前由部门负责人将部门人员月考评实绩得分情况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确认后,报送到镇考核考评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指导联系村业务平均分即为干部业务得分。
镇考核考评办公室根据考勤、考绩规定,计算出每一位干部的月考评分数,幵通报到人。年底取 12 个月平均数即为考评最终得分。
(三)满意度测评
按照考评年度组织开展镇村干部述职测评大会,参会人员进行百分制评分。其中主要负责人评分占 20%(书记、镇长各占一半),班子成员评分占 50%,其他镇村干部评分占30%。
(四)加减分政策
1、督查通报:凡被镇敁能督查通报批评(表扬),每一次从相关责任人月考评分数中扣(加)0.5 分。负责(戒经办)的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平时下发的工作通报中点名批评戒者点名表扬的,每一次分别从相关责任人年终总分数扣(加)0.25 分。负责(戒经办)的工作在县督查办下发的督查工作通报中,被县督查办扣分(加分)的,每一次分别在年终总分数中扣(加)相关责任人 0.5 分。
2、单项工作:负责(经办)工作全年总评受到县主管部门发文表彰的,分别给予部门负责人、业务具体经办人年终 0.8 分、0.6 分的加分奖励;受到县领导组发文表彰的,分别给予部门负责人、业务具体经办人年终 1 分、0.8 分的加分奖励;受到县委县政府发文表彰的,分别给予部门负责人、业务具体经办人年终 1.2 分、1 分的奖励;受到市及市以上表彰的,分别对应按照县级奖励标准的 2 倍、3 倍、4倍给予奖励。同一项工作受到丌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丌重复计分。其他单项工作奖励加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评结果运用
1、镇组织办负责业务考评工作,镇督查办和党政办负责督查和考勤工作。
2、年底以综合得分为依据,按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分类进行排名,分别按照 2:4:3:1 的比例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次人员。若我镇在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按照 3:4:3 的比例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等次人员,丌设第四等次人员;在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差”等次的,按照 4:4:2 的比例确定第二、第三、第四等次人员,丌设第一等次人员。对量化考核确定为第一等次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安排培训,优先提拔重用;对量化考核确定为第四等次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经考察确实丌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组织调整。
3、对常年抽调外出招商的人员,丌参不镇量化考评,其年度考评和奖励不其招商情况挂钩。未给镇完成县规定的一个标准化项目招商任务的,扣除年终一次性奖励;为镇完成一个标准化项目招商任务的,一次性奖励全额发放的同时,将县里招商引资奖励兑现给其个人。
篇五:机关干部评选方案
任用条例选拔方案干部任用条例选拔方案: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 县 法规,制定本《细则》 遁 。
第二条本《细则 澳 》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 淮 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选 乎 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 蝇 持以下原则:
1.管干 靶 部原则; 2.人唯贤、 芳 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 耐 则; 3.众公认、注重 骡 实绩原则; 4.开、平 殿 等、竞争、择优原则; 育
5.主集中制原则; 6 兔 .法办事原则。
第 公 四条导班子及党组履行 惺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 绪 责,
办公室负责本《细 啦 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 癣 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 鸥 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 迹 任用条件:
1.决 锨 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 舶 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硕 认真
学习和掌握邓 掠 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 蕴 践“三个代表”重要思 蜘 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 孕 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 凭 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贮 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 秘 场、观点、方法去分析 败 解决问题的能力;
比 2.强烈的革命事业心 外 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 蝇 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 殖 验、能力,有较高的文 涨 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旧
3.爱本职工作,能 序 干事,干成事,在实际 宇 工作中绩效显著;
遇 4.有求真务实的工作 惠 作风,讲实话,办实事 怎 ,求实效。坚持与时俱 饶 进,开拓创新;
5 景 .正廉洁,勤政为民, 絮 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 赔 谋求私利;
6.民 原 主作风,有全局观念, 性 服从领导,服务企业, 舔 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 译 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 衡 较高。【干部任用条例 挚 选拔方案】
第六条 癌 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 锁 ,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 钨格:
1.级干部要有专 铝 科以上学历; 2.科级 中 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 羞 正式工龄;
3.拔 殆 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 衙 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 幸 年以上;
4.别优 杂 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 渐 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 哉提拔; 5.体健康。
第 噎 三章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 锡 到下列情况,通过公开 旷 竞争确定人选:
1.位 商 出现人员空缺;
2 耸 .构调整、重组,需要 郁 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逼 ;
3.规定进行职 救 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 港 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秃 ; 4.他需要竞争上岗 盯 的。
第八条拔任用科级 邯 干部,应遵循以下程序 货 :
1.制竞争、竞职上 符 岗方案; 2.布选拔任 斥 用通知; 3.织符合条 牙 件者报名;
4.织 裂 报名人员竞争、竞职上 择 岗演讲,并进行民主测 境 评。
5.据测评结果确 躁 定考察对象;
6. 锗 被考察对象进行德、能 用 、勤、绩、廉全面考察 怪 ,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 锗 拟任人选;
7.公示; 更
8.公示期满后, 心 经领导班子及党组研究 颁 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 荒 ,并公布任命结果。
第 究 四章交流轮岗
第九 骗 条建立科级干部交流轮 炼 岗制度。交流轮岗的对 腹 象主要是:
1.因工作 妮 需要交流轮岗的;
协 2.需要通过交流轮岗 鼎 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 神 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 帜
3.在一个部门工 耀 作时间长、按照规定需 歹 要交流的;
4.因 锹 其他原因需要交流和轮 迫 岗的。需要交流轮岗的 噎 科级干部,在征求主管 乔 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向领 谊 导班子、党组通报,然 燕 后由领导班子、党组统 宇 一安排、调配。干部的 迄 交流轮岗要有利于对干 伶 部的培养,有利于工作 落 的推进,有利于干部发 豆 挥所学专业和工作的连 姬 续性。
第五章纪律与监 粘 督
第十条选拔任用 会 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 候 行本《细则》的各项规 厢 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啤
1.准个人决定干 凸 部任用,个人不能改变 房 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 戴 定;
2.组织研究 榷 同意之前,不准向任何 砒 人泄漏任何情况;
企 3.准在干部考察工作 辩 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帚 ;
4.导干部不准 贼 要求选拔任用本人的配 皆 偶、子女及其它亲属。
员
第十一条科级干部 锭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 碘 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 侄 :对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烦 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任 序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 愿 、申诉;在科级干部选 拿 拔任用工作中,要认真 蜂 执行本《细则》,坚持 辨 原则,公道正派,任人 恰 唯贤,搞“五湖四海” 折 ,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 幂 办事制度,自觉接受 党 耗 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脖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 咳 条《细则》由党组负责 凰 解释。第十三条《细则 敛 》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
干部任用条例选拔 札 方案:公司干部选拔任 迸 用管理办法 公司直管干 旷 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 碾 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 忘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 审 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 帖
学规范的干部管理 笆 制度,形成有效管用、 酸 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 坦 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 融 人机制,为集团公司战 英略目标的实现提供组织 违 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 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哨 法》和《集团公司章程 朴 》,参照《党政干部选 寨 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 钳 本规定。
第二条集 酗 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必 孔 须坚持下列原则:
党管 崇 干部原则; 五湖四海、 尖 任人唯贤原则; 德才兼 呛 备、以德为先原则; 注 葡 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屯 ; 民主、公开、竞争、 赡 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 菌 原则; 依法办事原则。
栅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 紊 集团公司直管干部包括 蝗 以下范围:
集团公 懦 司董事长助理、党委书 恿 记助理、总经理助 理; 辱
集团公司董事会秘 舅 书、机关党委书记和副 新 书记、总
部部门负 薪 责人、总部部门党支部 粟 书记和副书记; 集团公 缺 司高级专业经理; 直管 涯 单位董事和董事长、监 矾 事和监事会主席; 直管 雌 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 碌 、总工程师;
直管 饥 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 影 、纪委书记、工会主 席 缨 ; 直管单位党委书记助 投 理、总经理助理。
竿 派往集团公司直接管理 癣 的控股、参股企业的董 这 事和
董事长、监事 枣 和监事会主席、总经理 惯 和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幼 和副书记、纪委书记、 劈 工会主席。
第四条 麻 集团公司党委负责确定 氢 直管干部用人标准,研 筐究推荐人选,组织考察 楔 ,完善评价体系,加强 寅 监督管理。
第五条 蝎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 瀑 人力资源部部门)作为 脏直管干部归口管理部门 玲 ,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直 酝 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审 。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沾
第六条直管干部应当具 铝 备下列基本条件:
桔 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 鹿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馏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泄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 涵 观为指导,在思想上、 蘸 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 车 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 钓 起各种风浪考验。
滑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蚤 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 跋 定信念,树立正确政绩 论 观,做出经得起实践、 挪 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涸 。
坚持解放思想, 巾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铭 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 冷 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 童 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 蛙 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 刑 工作,讲实话,办实事 铱 ,求实效,反对形式主 娥 义。
有强烈的革命 郑 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我 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 仆 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 头 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效
正确行使权力,坚持 攘 原则,敢抓敢管,依法 平 办事,清正廉洁,勤政 盒 为民,以身作则,艰苦 末 朴素,勤俭节约,密
切 岁 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 脯 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 拈 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 右 道德修养,反对官僚主 猖 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 砸 、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阮 。
坚持和维护党的 阳 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 打 风,有全局观念,善于 产 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 啮 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愈 一道工作。
第七条 殉 提拔担任直管干部的, 煮 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隐 :
干部任用条例选 颅 拔方案:XX 干部选拔 余 任用方案 第 1 篇:干部 榴 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 镇 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 翠 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 索 干部队伍建设,根据《 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薯 法》和《党政领导干部 即 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乡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 陷 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 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训 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况 以《公务员法》和《选 尝 拔任用条例》为依据, 早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颓 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 像 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 渡 培养人才、提高素质、 踩 激发活力、推动工作、 贬 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 风 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 世 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秧 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 籍 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 曾 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 犊 、公正、公平的原则, 沛 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 痢 业务精、作风硬、形象 顷 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 棉 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 友 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 邀 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 汲 务 4 名:宣传教育处处 斥 长 1 名、监督管理三处 晕 处长 1 名、纪检监察室 颇 主任 1 名、监察专员 1 盗 名。
副处级领导职 力 务 4 名:监督管理二处 笋 副处长 2 名、应急救援 污 办公室副主任 1 名、人 肠 事处副处长 1 名。
鸡 处级非领导职务 6 名:
田 调研员 3 名、副调研员 邓 3 名。
三、竞争上 榴 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 烟 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娄 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 夕 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 具 规定的基本条件。
众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 揖 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明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年 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 哀 真实践"三个代表"重 寥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 仗 主义的立场、观点、方 敏 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 但 持讲学习、讲政治、讲 冶 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 舜的考验。
2.具有 姨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 登 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 养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 柯 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匀 ,爱岗敬业,在安全监 帐 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 侗 出实绩。
3.坚持 粗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呢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卢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 迭 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 蒋 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 耳 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 她 话,办实事,求实效。
根
4.有强烈的事业 凶 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 秸 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 梧 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 悼 专业知识。
5.正 咋 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灰 ,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院 ,勤政为民,以身作则 因 ,艰苦朴素,坚持党的 袒 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 戌 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擅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 虞 、自励,反对官僚主义 桐 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 眩 利的不正之风。
6 疼 .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 揽 中制,顾大局识大体, 挑 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 荡 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 肚 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 盔 志一起工作。
任职资格 咱
1.身体健康,具有大 祸 专以上学历。
2. 筏 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 藉 副处任职满两年以上; 阂 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 媳 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 盂 上;调研员,要求副处 蛹 级任职满四年以上;副 碎 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 戮 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 呐 任职截至时间 20xx 姚 年 8 月 31 日。
3 韩 .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 妖 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冯
4.选任正处级领 逞 导干部的年龄为 55 周 铲 岁以下;选任副处级领 瀑 导干部的年龄为 50 周 惺 岁以下。
5.特别 乓 优秀,符合《云南省党 援 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 帆拔任用办法》规定的年 骑 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佰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斋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 害 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 旬 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 冒 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又 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 腑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 锯 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某
第一步,8 月 11 日 喷 上午,召开动员会,公 蕴 布职位。
第二步, 村 8 月 12 至 14 日,处 异 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
命 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 锐 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 猎 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 亚 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 墅 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 力 表》报名,每人只可报 痉 1 个职位。
第三步 罐 ,8 月 15 日,召开全 酷 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 审 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 鸡 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 鸳 推荐。
1.参加竞 堰 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 击 、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 佰 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 核 不超过 20 分钟。
2. 剪 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 撼 主推荐。
3.对非 渔 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 虞 进行民主推荐。
第 英 四步,8 月 16 日至 1 瘁 8 日,个别谈话推荐。
腥 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 陀 部和部分职工代表。
胸
第五步,8 月 19 日 临 至 21 日,干部考察组 抵 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 过 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 浦 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 糠 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 博 ,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 哆 发布考察预告。
第 倚 六步,8 月 22 日至 8 皂 月 29 日,干部考察组 郴 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 蔗 能、勤、绩、廉等情况 垛 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 膛 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 蝎 建议。
第七步,9 部 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 辑 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 序 ,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 荚 免...
篇六:机关干部评选方案
2018 年度机关工作评先评优办法为促进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中的“怕、慢、假、庸、散”问题,促进**工作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为我市实现“******”总体目标提供坚实**保障,着力营造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务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坚持实事求是、简便易行、注重实绩、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结合的原则,全面客观评价机关干部年度工作成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机关干部评先评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三、考核对象 各科室和科级(含科级)以下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记分制办法,由基础分、测评分、加分、扣分四部分组成,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以实际得分进行量化考核。
(一)基础分 完成省局、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所负责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绩效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考核要求的各项工作。各科室和干部职工常规工作基础分 60 分。
(二)测评分
对全局各科室和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40 分。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60+不称职票数×40)÷总有效票数×40%。
(三)加分项目
对各科室和干部职工工作情况进行加分。
1.班子成员加分 15 分。由局班子成员对各科室和局干部职工进行评分,每位班子成员 3 分,加分科室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3个,加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评先评优总人数的 40%。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加分情况。
2.年度省局工作评比。专业报表和**基础保障单项考核获全省前五名的(以省局通报为准),有多个专业的,每项对科室分别加(5、4、3、2、1)分;只有一个专业的科室分别加(7、6、5、4、3)分。具体承担该项工作的业务人员分别加(5、4、3、2、1)分;2 人以上承担一项专业考核评比的,每人分别加(3、
2.5、2、1.5、1)分。如科室负责多个专业,科长取最高加分项进行加分。具体由综合科提供佐证材料。
3.在全市可发奖励工资的各项考评工作中为全局争取到“先进单位”的,每项对主要牵头科室加 3 分,并对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共加 3 分;“先进单位”分等次的,按照“优秀”、“良好”分别加 3 分、2 分。多人负责一项考评的,由考评工作牵头科室提出加分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分配到具体人员。具体由办公室提供佐证材料。
4.党建工作获评市直机关工委及以上层级单位综合性先进,党总支加 3 分,并对具体承担党务工作的人员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加 2 分,支部书记加 1.5 分,其他支委各加 1 分。具体由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5.科学发展综合考评获评全省二类设区市先进,综合科加 3分,并对具体承担考评工作的人员共加 3 分,由综合科提出加分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分配到具体人员。具体由综合科提供佐证材料。
6.获评其他市级先进单位的,主要职能科室每项加 1 分,具体工作人员共加 1 分,由多人负责一项评比的,由评比工作牵头科室提出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分配到具体人员。具体由评比牵头负责科室提供佐证材料。
7. 工作创新。专业创新经专业提出,经局领导认定,每一项对创新工作责任科室加 2 分,具体工作人员共加 2 分;创新经验(不
含一般性工作汇报材料)在相关媒体或省局会议上交流、推广的对创新工作责任科室加 3 分,具体工作人员共加 3 分;获得省、市领导肯定批示的,科室分别加(5、3)分,具体工作人员分别共加(5、3)分。由创新工作责任科室提出加分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分配到具体人员。具体由服务业科提供佐证材料 。
8.信息工作考评。业务科室每人每年在省、市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的任务数为 8 篇,由 2 人共同负责一项专业的,每人每年基本任务为 5 篇;基础保障科室每人每年的任务数为 2篇,完成任务得基础分 3 分,每超出一篇加 0.5 分,加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 3 分。如在国家级网站刊物或省委省政府网站刊物上发表信息,每篇加 2 分,并且不受加分上限制约。科室信息总数完成人员任务总数的,科室加 3 分。具体由办公室、计算中心提供佐证材料。
9.分析文章考评。含**分析报告、**专报、1500 字以上呈送市领导材料或局领导发言汇报材料。
(1)业务科室每人每年基本任务为 4 篇,由 2 人共同负责一项专业的,每人每年基本任务为 3 篇;基础保障科室每人每年基本任务为 2 篇。完成任务得基础分 3 分,每超出一篇加 1 分,加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 3 分。由多人共同撰写的分析文章,按 1÷撰写人数计算分析文章篇数。如在省**局年度优秀**分析文章评比中获得奖项,则按一、二、三等奖,对撰写人员分别加(2、1.5、1)分,且不受加分上限制约。科室分析总数完成人员任务
总数的,科室加 3 分。具体由综合科提供佐证材料。
(2)局班子根据工作对科室布置命题课题分析任务。基本任务以局长办公会第一次审定下发的命题课题文件为准;不属于文件明确的文章,经局班子认定可作为命题课题分析的,视为超额任务。完成任务的科室加 2 分,参与撰写的人员共加 2 分。完成任务并以市**局名义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的,科室加4 分(如果科室任务在 2 篇及以上的,按发表篇数相应加分,具体加分=2+2×发表篇数/任务篇数),参与撰写的人员共加相对应的分数。超额完成任务的,每篇科室加 1 分,参与撰写人员共加1 分;超额完成任务并以市**局名义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的,每篇科室加 2 分,参与撰写人员共加 2 分。加分最高不超过 4 分。每个课题科室内参与撰写的人员总数不超过 3 人,每个课题的参与人员原则上不重复。由课题负责人提出加分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分配到具体人员。具体由综合科提供佐证材料。
10.顺利完成全国性重大普查任务,承担组织实施主要工作任务的科室在普查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加 3 分,计算中心在数据处理年份加 3 分;在全省评比中获得前五名的,分别加(5、4、3、2、1)分,具体业务承担人员共加(5、4、3、2、1)分,由普查业务工作责任科室提出加分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分配到具体人员。具体由普查工作牵头负责科室提供佐证材料。
11.代表单位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活动(含文体活动)获得前
三名的,按国家、省、市每项加(5、4、3)分、(4、3、2)、(3、2、1)分。如活动不排等次获得荣誉的按三等奖加分。其中,文体活动按上述标准的 50%进行加分。具体由工会提供佐证材料。
12.被评为先进个人。按国家、省、市每项分别加 3、2、1分。包括各类普查调查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全市中心工作先进个人等,不含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市局先进工作者等。具体由办公室提供佐证材料。
13.被国家局、省局抽调参加有关工作,并获得表彰的,对抽调科室和个人加 2 分。同一工作被多次抽调表彰的,加一次分。具体由被抽调人员科室提供佐证材料。
14.顺利完成当年度工会工作任务,对具体承担工会工作的人员共加 5 分,由工会提出加分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分配到具体人员。单人加分最高不超过 2 分。具体由工会提供佐证材料。
15.争取省局处长来萍专题调研(处室组织的专题调研,不含陪同省局领导来萍调研)和来萍召开全省性的会议的,只有一个专业的科室,科室加 2 分,科长和专业人员每人加 2 分;有多个专业的科室,如果所有专业对口处室均来萍,则对科室和科长加 3 分,对每个专业人员加 2 分,如果未全部来齐,则按照 3 分除以对口处室总数,每来一个处室对科室和科长加相应分数,对具体专业人员每人加 2 分。具体由相关科室提供佐证材料。
(四)扣分项目
1.通报问责 受到省局或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或相关工作被市纪委、市效能投诉中心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责任科室和科室负责人 3分,直接责任人 5 分。同时取消直接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市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责任科室和科室负责人 1.5 分,直接责任人 3 分。具体由党总支和办公室提供佐证材料。
2.创先争优 (1)如因个人工作不尽责在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综治、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工作的明察暗访中被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等现象的,直接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每次扣 5 分,同时取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相应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具体由办公室、党总支、综合科按工作职责提供佐证材料。
(2)专业报表、基础保障等工作在全省评比中获得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有多个专业的,每项分别扣除科室(5、4、3)分;只有一个专业考核评比的科室分别扣(7、6、5)分;科室负责人及具体负责的专业人员每项分别扣(4、3、2)分和(3、2、1)分。具体由综合科提供佐证材料。
(3)在全市可发奖励工资的各项考评工作中,因牵头科室不作为,不能评为先进单位的,责任科室、科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分别扣 3 分,取消相应年度科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绩效管理考核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综合科和造成影响的直接责任科室,科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分别扣 3 分,具体由办公室、综合科和
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4)在全市其他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未达标”等档次的,主要职能科室每项扣 1 分,科长和具体工作人员每人扣1 分。由办公室负责提供佐证材料。
(5)在全市各项考核评比中,未按考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不力导致扣分的,每项扣 0.5 分。具体由办公室、综合科和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3.**执法检查 在国家局、省局各类**执法检查中被发现了问题并被通报或受到其他进行处理处分的,责任科室扣 3 分,科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分别扣 2 分和 3 分。具体由办公室和法规科提供佐证材料。
4.培训工作 未按年初培训计划确定的班期完成培训任务,责任科室扣 3分,科室负责人扣 2 分,专业人员扣 1 分。具体考核由法规科负责。具体由法规科提供佐证材料。
5.规章制度 (1)**专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执行不到位的,按**专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评价结果对相应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相等分值的扣分。具体由综合科提供佐证材料。
(2)对上级(省**局、市委、市政府等)交办的督办工作,不按照时限和质量要求办结的,每次扣科室 3 分,科室负责人 2分、扣直接责任人 3 分;对局领导交办的督办工作,不按照时限
和质量要求办结的,每次扣科室 2 分,科室负责人 1 分、扣直接责任人 2 分。具体由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3)对上级或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推诿扯皮,不服从领导安排的,每次扣科室 2 分,扣直接责任人 2 分。具体由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4)上班或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公益活动、会议、支部活动等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旷工的,除按机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外,迟到、早退一次扣 0.5 分,缺席一次扣 1 分,无故旷工扣2 分。具体由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打牌、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 3 分。具体由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6)因办事推诿、拖拉,态度恶劣等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意被投诉的,每次扣 3 分。具体由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7)未按市局干部职工请假报备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 0.5 分。具体由党总支和办公室提供佐证材料。
(8)未完成局领导命题课题分析的,责任科室和科室全体人员扣 2 分;有多篇任务未全部完成的,责任科室和科长按照未完成数量扣分。具体扣分=2×未完成篇数/任务总数,未参与撰写课题的科室人员扣 1 分。具体由综合科提供佐证材料。
五、激惩机制
1.本考核按年度进行,作为当年评先评优(优秀公务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进科室)的主
要依据。
2.受到党纪、政纪、意识形态处分的,取消科室和科室全体人员评先评优资格。具体由党总支提供佐证材料。
3.对全局人员所有撰写的**分析、**专报和其他不公开发行的内部参考资料(字数在 1500 字以上的呈送市领导的汇报材料或呈局领导的重要发言汇报材料等),给予一定稿费作为奖励。稿费分为四类:******。
4.全局人员向有关部门、网站、报刊杂志、新闻媒体投递稿件或信息,******。(所有被采用的稿件均以原始件、用稿通知书或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为凭证,否则一律无效)。
5.获评局先进科室的,按照科室人员总数(每人 600 元)奖励奖金。获评局先进工作者的,每人奖励奖金 800 元。
六、其他事项
1.对轮岗的同志,按照在科室工作时间折算得分加总计算。
2.对新调入的同志,其加、减分按工作时间比例折算后进行计算。
3.对休产假、探亲假等长假的同志,其**分析文章、信息任务数按工作时间比例折算后进行计算。
4. 对考核结束之后,出现的加分情况,转入下一年度考核进行 。
5.全局考核工作要求在次年 3 月底前完成,各科室涉及的考核工作要在次年 3 月中旬前完成。
6.个人申请后经领导批准请假(年休假除外),累计超过十
五天的,不参与当年评先评优。
7.根据科室总得分情况,由局班子成员讨论审定,评先 3 个先进科室。
8.对全市中心工作(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等)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局班子成员推荐讨论,评选一名先进工作者(与优秀公务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不重复)。
9.**业务科室包括***。基础保障科室包括***。
10.在考核过程中,出现本考核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篇七:机关干部评选方案
源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市能源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职数合理配备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干部选任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真正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工作实绩突出、干部职工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为能源煤炭行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远才
副组长:何枢
成员:周龙、李珂、胡鼎昌、曹业春、邓希柱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邓希柱、李毅、梁卫华、姚媛媛、董哲、罗莎禹,邓希柱兼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成立选拔任用工作考察小组
组长:曹业春;
副组长:李毅;
成员:袁鹏、姚媛媛、赵亚军、梁卫华。
(四)监督小组。组长由纪检组长蒋先国担任,成员于洁、齐飞,并设立举报电话(0858-8222568),接受群众监督。
三、岗位及名额
本次提拔中层干部职数为市能源局属事业单位煤炭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1 名。因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少,不具备采取竞争上岗的条件,经请示市人资社保局同意,决定采取“双推”方式进行选拔任用。具体为:
六盘水市煤炭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1 名(正科级)。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忠诚能源(煤炭)事业,了解全市能源(煤炭)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3、具有所拟任职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职位的运行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4、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二)资格要求
参选人员的基本条件,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
定,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市能源局事业在编干部。
2、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1969 年 1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资历要求: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含两年,不含试用期)。以上任职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 20**年 11 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
7、服从组织决定;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期限内的;
(3)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五、选拔范围
该科级领导职位选拔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在职凡符合任职条件的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均可参选。
六、工作程序、实施步骤
(一)公布职位
公布职位名额、资格条件要求和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准备
1、提供科级以下人员花名册;
2、考察组拟订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3、按程序准备好相关资料;
4、做好“双推”的会议准备工作。
(三)民主推荐
1、会议投票推荐。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公布拟推荐职位条件,发放民主推荐表,职工投票推荐。
2、谈话推荐。干部考察组成员与参加单位参会人员个别谈话,由参加推荐人员口头谈话推荐人选。
3、对推荐票进行统计、分析。
4、向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四)重点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党组研究决定重点考察对象。进入重点考察阶段。
1、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发布考察预告,预告期 5—7 天。
2、民主测评。
3、考察对象自我总结。
4、重点谈话。
(1)一般由本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参加重点谈话。
(2)考察工作组就被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研综合能力、自我要求能力、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大局观念和配合意识、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5、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要求客观公正地详实说明问题,考察从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及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及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思想品德、素质、工作业绩、群众公认程度等如实地对被考察对象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及双推、测评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字。
6.党组研究
召开党组会议,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干部考察材料和考察组意见向党组汇报,经党组集体研究酝酿进行表决,确定拟任职务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7、公示
根据党组研究意见,对确定提拔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8、呈报审批
9、经批复:党组研究任免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能源局负责、对同志和本人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并参与此项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按程序和实施步骤进行,坚持公开透明,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预期目标与效果。
3、严格遵守纪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取消选拔任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4、加强选拔任用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做好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于公心填
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
5、选拔任用中要服从组织的调整安排,不服从组织调整安排的,将取消选拔任用资格。
6.时间安排在 20**年 11 月下旬以后,具体根据局工作实际进行安排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