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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10篇

发布时间:2023-05-06 20:30:06

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10篇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XX市人民政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10篇,供大家参考。

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10篇

篇一: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市人民政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工作作出部署,深刻阐述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使命任务、总体要求、着力重点,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期,我们围绕“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正能量 为 XX 事业发展画好同心圆”这一课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XX 市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不断推动我市政协事业创新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 XX 作出了积极贡献。

 1. 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省政协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对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召开中共党员委员会议,传达市委文件精神及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研究部署政协党建工作任务,并号召中共党员委员做到“六个带头”。在具体工作中,市政协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在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汇报,深入推动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等方面有了新的举措。如在市政协全会期间,将中共界、特邀界的委员混合编组,成立临时党组织,较好地实现了党的工作对全体委员的全覆盖。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政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切实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系列研讨活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70 周年系列活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开展专题常委会议,推动市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深入了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市政协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各项履职实践之中,团结引导

 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今年,市政协组织部分市政协常委、优秀委员赴江西干部学院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且同学习中共党史、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结合起来,促进大家不忘多党合作初心,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 建言资政促发展,积极助推 XX 高质量发展。XX 年,五届市政协提出了“贴中心、少而精、有品质、求实效”的工作理念,并把打造“品质政协”作为目标追求,积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 XX 高质量发展集众智汇众力。紧扣党政工作中心精心选题。充分发挥政协专委会、分管主席作用,聚焦市委作出的战略部署、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思广益提出选题建议;召开主席会议集体研究,统筹考量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请示,主动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确保我市政协工作始终紧贴党政工作中心,契合发展需要,呼应民生需求。如 XX 年,有关“推进城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健康 XX 建设”“科技创新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南北方向中部轴线”“引进培养城市功能型人才”等议题,呼应了市委新的部署要求。深入调研提高建言献策质量。坚持“不调研不建言”,深入基层、

 深入一线,了解新情况、剖析新问题、研究新对策,力求所提意见建议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为进一步提高建言质量,市政协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提炼意见建议的“智库”;在有关乡镇(街道)、园区、企业、社区等成立了“调研联系点”,作为调研活动的基地。有序拓宽政协协商渠道。创新开展“知名人士圆桌协商会”活动,邀请部分不是政协委员的社会知名人士和政协委员一起,围绕共同关注的话题发表意见,在平等协商中增进了解,形成共识,迸发智慧。截至目前,已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解放思想、对标找差”“推动 XX 加快融入扬子江城市群发展”“中美贸易摩擦对XX 的影响及对策”“做美精致城市”“当前民生热点问题”“科学编制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等开展了 12 次活动,并分别整理成书面意见报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均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3. 同心筑梦聚合力,充分彰显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作用。实践中发现,政协联系委员比较多,联系委员之外的各界人士比较少,机制也不够健全,而委员之外有很多优秀代表,他们受政协委员数量、结构、年龄、推荐程序等因素影响,没有加入政协。今年,市政协以“学新思想、看新成就、谈新感受、干新业绩”为主题,开展“知名人士看 XX”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不是政协委员的社会知名人士共同参加,扩大团结的半径,加强与各界精英的沟通联系,为他们有序政治参

 与搭建平台,并在其中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力求在“学、看、议”的过程中,推动各界人士感受十八大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绩,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增进“四个自信”,增强自豪感、提振精气神,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新业绩,同时,收集各界人士的真知灼见,起到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目的。目前,市政协已分别围绕交通建设、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发展、平安 XX 建设开展了 4 次活动。这项工作得到省政协黄莉新主席的肯定。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调研走访中,基层政协普遍反映,建言资政的职能发挥较好,但凝聚共识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极少数政协委员还有对“四个意识”认识不清、建言献策随意性较大的情况;市县政协虽然创新推出了许多履职活动,但履职形式仍较为单一,往往局限于听汇报、看“盆景”,不够深入、流于形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或多或少存在“政协机关同志代替政协委员”“专委会代替界别”的现象,委员常常充当“配角”和“绿叶”;基层政协人员力量薄弱等。这些问题将严重制约政协成为“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

 二、原因及症结 深究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思想认识不够清。长期以来,对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宣传不够、接地气不够、针对性不够、抓落实不够等问题已经成为政协工作的短板。一些人把政协的话语权戏谑为“自娱自乐、自拉自唱、自我欣赏、自圆其说”。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不少人不清楚新时代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极少数政协委员在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时,还有发牢骚、讲怪话、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现象等。

 2. 职能发挥不充分。虽然近年来我们创新开展了“知名人士圆桌协商会”“知名人士看 XX”等活动,但总体上还是以会议协商、调研视察为主,缺乏更具吸引力的履职模式。有的专题调研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赴基层调研,往往坐着不动听汇报、看材料,偶尔去被调研单位和地区实地查看,也是看看事先踩好的点,听听事先背好的话,对问题的认识停留在表面化,提不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有的调研选题不准,准备不充分,思路不清晰,写出的调研报告空洞无物,对策建议缺乏可操作性。

 3. 主体意识不够强。人民政协部分界别的委员推荐中存在范围狭窄、缺乏充分协商的现象,部分行业代表性较强、参政议政愿望强烈的人员未能被推荐为政协委员。同时,由于政协委员多属兼职身份,他们将“委员身份当作一种社会地

 位,把参与政协工作看作是一项副业”,平时经常忙于本职工作,很少有时间到基层深入调查研究,难以向党政有关部门反映基层群众的实际情况。部分地方在推荐政协委员时,没有充分考虑委员的参政意愿和参政能力,造成部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高,参政议政的效果不好。

 三、对策及建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与挑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要求,人民政协更应当因时而进、顺势而为,牢牢把握新时代新方位新使命,肩负起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大政治责任,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以新的思路理念、新的精神风貌、新的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1.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在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展现新担当 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必须持续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高度,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维度,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深度,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政协工作对于团结动员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使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方面的自觉行动。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党的政治建设融进履职实践全过程,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坚持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强化政协党组织在政协工作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进一步提高政协党组织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实效性。各级政协党组织要主动扛起“落实下去”和“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在解决人心向背和力量对比上着力,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质量,把党的大政方针宣传好、把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和政策措施解读好,多做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的工作,多谋防范风险、化解挑战的良策,多鼓提振信心、团结奋斗的干劲。

 2.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在双向发力助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彰显新作为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是为了更好地建言资政,只有方向正确,才能体现建言资政的价值和作用。作为连接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政协在增进和凝聚社会共识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我们既要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政决策部署上来,又要助力多做春风化雨、凝心聚力工作,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通过视察调研、提案、社情民意、协商议政会议、情况通报会等多种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宣传和解读市委各项政策举措,及时将群众的愿望诉求与专家建议反映给党委政府,从而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汇聚起砥砺奋进的强大社会力量。

 要引导委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计民生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言献策,把促进改善民生作为重要着力点,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疾苦,抓住民生领域重要问题调研视察、资政建言,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把握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协助党委政府破解民生发展难题,增进人民福祉。

 3. 持续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在齐心协力画出最大同心圆中作出新贡献 每一位政协委员代表的不仅是其本人,更是其所联系的界别和群众,是让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愿望得以实现,委员及其所联系界别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保障的中间力量,委员与界别群众血肉相连。为此,发挥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和委员在政协履职中的主体作用尤为重要。

 要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组织委员深入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关注民情,搜集民意,主动了解、收集、接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把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利益诉求,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直接向有关组织反映,并通过多条渠道助推问题解决。鼓励委员深入界别群众,正面发声,宣传政策,解疑释惑,为改革发展稳定凝聚力量。

 政协委员在开展履职活动中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发挥委员智力密集、联系面广、包容性强等优势,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医疗、养老、土地等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别是发挥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唱主角、当主力、担主责,寻求最大公约数,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宣

 传政策、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引导广大政协委员以更高的追求、更强的动力、更好的状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敢于负责,当好人民政协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4. 持续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在推进工作提质增效中焕发新气象 一是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深化对人民政协地位、作用的认识,破除影响政协履行职能的思想障碍,摒弃“动动口、拍拍手、陪陪坐”的“二线”思想,摒弃“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歇一歇”思想,摒弃“过得去”“差不多”的自我满足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开展调查研究一定要扎下根子、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下深水抓活鱼,沉下去摸实情,“打破砂锅问到底”。摸透市情、搞清实情,把解决问题的要害抓住,通过深入分析、详细论证,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提出超前的建议、科学的建议、务实的建议。三是创新工作载体。拓展履职领域,创新开展协商议政活动,真正做到“党委想什么、政协就议什么”“政府做什么、政协就帮什么”。拓宽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协商形式,探索运用“互联网+”等形式,推动信息化

 协商平台建设,让一切有利于 XX 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在政协竞相迸发、充分涌流。

篇二: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政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协工作面临的困难

  基层政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年 6 月 8 日,中共**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召开并印发《中共**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讨论稿)》。**省政协主席冯健身受省委委托对《意见》作出说明时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当前,**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协同发展、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任务艰巨,建设幸福美好新**任重道远,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共识、智慧、力量和人心的作用。但是,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存在,影响了人民政协作用发挥。比如“协商的保障机制、协商成果的转化、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和委员管理机制、基层政协组织建设等等。”因此,此次省委出台的《意见》要旨之一便是聚焦问题,补齐短板。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民主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县区政协作为基层政协组织,要找准发挥政协优势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找准县区政协的职能定位,努力克服制度上、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积极主动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助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一、正确认识当前县区政协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区政协是人民政协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大量的工作,在推动地方经济快

 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实事求是地说,县区政协与其所处的地位还不相称,县区政协发挥的作用与其职能还不相符,主要表现在:过去提到政协,人们就戏称“党委有权,政府有钱,人大举手,政协发言”,有人甚至戏称政协说话“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其主要问题表现在如下几点。

  一是履职难以把握“度”。由于政协履职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政协章程》和党委文件,所以,政协职能的行使和工作的开展随意性较大,一些工作往往要借助政协领导与党委、政府领导的沟通来开展。因此,政协在履职过程中很难把握好“度”,参与的事情多了,就有“争权”、“越位”、“添乱”等方面的顾虑,“想尽职怕越位”、“想主动怕错位”、“想帮忙怕添乱”的思想成为制约县区政协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主要思想障碍。

  二是部门的重视程度还不高。由于政协既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一些党政部门对政协工作重视和支持还不够,对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专委会通过多种协商形式所提出的协商意见,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特别是在政协提案的办理方面,若所提提案属于本部门、本单位正常工作范畴,则“顺便

  ”办理并回复,若要承办部门花钱、花力、花时间去办理,大部分承办单位存在推、拖现象,找各种借口向提案者解释说明,难以见到实效,影响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

  三是委员素质参差不齐。近几年来主动要求当政协委员的人士越来越多,群众有话也愿意向政协委员说,有事也愿意找政协帮。许多各界知名人士当了政协委员以后,既有荣誉感,又有责任感,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的作用,这是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和政治地位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的一种体现。但是仍然有一些委员素质比较低,只注重当政协委员身份的荣誉和政治待遇,而忽视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很少参与政协组织的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在其位不谋其政;

  一些委员知识层次低,且不积极参加政协学习培训,对政协工作不够熟悉,履职能力有限。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基层政协对优秀委员、优秀干部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四是政协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县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有“车到码头船到岸”和退居“二线”的思想和情绪,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热情。二是政协领导和干部交流困难、“出口”不畅,“进得来、出不去”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政协机关人员编制数太少,

  办公条件差,导致年轻有为的干部无法进入政协机关工作,机关工作缺乏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二、对策和建议

  存在以上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因素,也有政协组织自身建设方面的因素。总体来说,党委的高度重视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部门的全力配合是解决问题的保障,县区政协对自身工作的总结提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尽职到位的职能意识、履行职能的效能意识,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努力做到“三抓”、“三上”:“三抓”即抓重点,始终围绕县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建言立论;

 抓亮点,选择党委和政府想办、群众要办、政协能办的事情献计献策;

  抓难点,针对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探讨解决办法,探索工作思路,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三上”即:“上心、上手、上路”,“上心”就是县区政协领导班子思想上要真正重视,对工作要投入足够热情,理清思路,明确步骤,推动工作;

  “上手”就是要经常研究工作,投入足够的精力,真正感觉到身上的压力和动力;

  “上路”就是要准确把握工作节奏,适时灵活开展工作,使政协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协调并进,真正使政协工作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二要建立健全政协履职制度,增强政协履职的可操作性。我们要积极建议党委和政府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协履职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机构设置等,进一步明确党政部门和单位在支持配合政协工作方面应尽的职责和承担义务,增强议政建言和民主协商的实效性。与此同时,县区政协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开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在创新理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把成熟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理论转化、固化为制度,形成一系列好的履职制度,为政协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三要严把委员入口关,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政协工作的主体是委员,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政协工作质量的高低。政协委员主要是经过提名和民主协商产生的。委员推荐工作是关键。实践告诉我们,要做好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可考虑以下几点。一是要把握好人选代表性与政治上先进性的统一;

 二是要把握好人选的专业水平与问政能力的统一;

  三是要把握好人选单位提名与界别参与的统一;

  四是要把握好组织推荐与群众公认的统一;

  五是要把握好推荐与对推荐负责的统一。县区政协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委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对委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按《政协章程》履职的委员经教育无效的,按程序撤销其委员资格,并将政治素质高、文化层次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热爱政协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吸纳到委员队伍中来,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注重吸收更多的乡镇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农民企业家、农村能人作为政协委员,为委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同时,要制定和落实委员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要重视政协自身建设,树立政协良好形象。20**年 3 月 3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对政协机关建设提出如下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政协委员应该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更应该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贯彻落实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加强专委会组织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委会分党组作用,推动专委会工作更加活跃、有序、深入地开展。改进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学习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发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深入研究政协工作重要问题。就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各级政协协商民主实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加强政协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广大政协委员的

 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要针对县区政协班子和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情况,积极建议党委加大对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培养和交流力度,畅通进出口,使政协干部“能进能出”,年轻有为的领导和优秀的干部能够

  “进得来,出得去”。重视和加强县区政协机关岗位设置,配齐配强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服务政协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解决办公条件差和工作经费紧张问题。通过多方面共同努力,改善县区政协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新时期人民政协的良好形象,为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篇三: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这一重要论断为加强新形势下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县级政协处在地方协商民主建设第一线,如何践行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提升协商民主的有效性,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笔者试从运行实践、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三个方面谈些肤浅认识与思考。

 一、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与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存在于氛围、制度、形式、能力以及触角延伸上,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完善。

 (一)协商氛围还需不断浓厚。一些党政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对协商民主工作的地位、意义、作用认识不足,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协商过程中表现过于强势,缺少与委员对话交流与平等协商,使委员感到处于被动地位,主动参与、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思想上有顾虑,所以建言献策轻描淡写,使协商会开成情况通报会,有协商之名而无协商之实。更有甚者认为协商民主是没事找事,可有可无,参与协商敷衍了事,对政协提出的协商意见既不理会、更不采纳,严重挫伤了委员参与协商的积极性。社会公众对协商民主不甚了解,协商意识不强。

 ( 二)协商制度还需尽快完善。目前,政协协商民主制度机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未形成完整体系,协商程序建设需完善,协商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机制尚未形成,与党政对接不充分,参与协商力量整合不够。

 (三)协商形式还需更加丰富。既有的协商形式尚未形成体系,传统形式还需不断规范完善,不同形式协商的互动与配合还有待加强。随着科技进步,特别是突飞猛进的网络

 发展,拓宽网络协商渠道,引导网民有秩参与协商议政还有较大差距。

 (四)协商能力还需有效提升。部分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等方面的能力参差不齐,对协商民主的实践技术把握不足,缺乏对社情民意的深入了解,导致委员协商履职的质量和实效受到了限制。

 (五)协商触角还需深入延伸。目前从全国各地看,由于乡镇一级无政协组织,政协协商民主在乡镇尚为空白。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联络站或工作站,但均定性为“非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精力有限,加之工作运转中制约因素很多,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不明显。

 二、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完善对策 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根基,打牢根基必须在总结运行实践的基础上,针对凸显问题,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建设的有效对策。

 (一)进一步营造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 设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进程,必须提高对协商民主的认识,营造协商民主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加强党委对政协协商工作的领导。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纳入同级党政的工作计划和考评体系之中,加强同级党委、政府与政协协商民主

 的有效衔接,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支持协商民主工作,鼓励党政领导经常参加政协组织的协商民主活动。二是要优化党政干部与委员的协商环境。要把协商民主理论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加深党政干部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和把握。要切实改进党政干部的工作作风,细化党政干部在践行协商民主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将领导、参与、支持协商民主工作的情况纳入考评党政干部的重要指标。要通过思想建设和制度规范,杜绝协商过程中“官本位”与“一言堂”现象,营造党政干部和政协委员和谐平等的协商氛围。三是要增强社会公民的协商意识。针对一些公民对协商民主不甚了解的状况,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公民的协商文化,通过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公民的协商意识,为协商民主发展培育良好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制度化水平。构建良好的制度机制是政协协商民主运行的基本保障,直接影响协商民主的实效性。一是要完善政协协商的程序建设。健全协商议题的确定程序。坚持年度协商计划制定机制,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决策出台等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实施,将协商环节贯穿于政治决策始终。要增加对不同协商内容的筛选与划分,以协商内容决定形式,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协商活动的运行程序。在充分做好协商准备的前提下,创造平等交流的协商氛围,保障委员的发言和讨论机会,充

 分表达意见和看法。健全协商成果的反馈程序。保障委员能在规定时间内看到协商议题的最终结果和决策形式的最终形态。在反馈机制中,应让委员知晓交办部门、办理进度、办理目标,要重视委员的考评意见和满意度,并将此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干部的指标之一。二是要强化协商民主的监督机制。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协商结果、答复询问的时间期限,明确政协委员开展相对独立的视察与调查的基本权利保障。提升委员的监督能力,有组织地推进民主监督理论学习,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扩大监督渠道,将协商过程与成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并在政协官方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完善协商民主的保障机制。要切实保障委员在协商民主各环节的一切履职范围内的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针对委员多为兼职的实际,要为委员参与调研、整合信息、撰写报告提供资金保障和环境支撑。要通过考评提升委员的积极性,视贡献赋予待遇和荣誉。四是要完善政协协商与党政工作的衔接机制。在协商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协商议题的筛选、协商运行过程及协商成果反馈等,都要加强与党政机关之间的互动,包括工作通报、信息沟通、情感交流等。同时要建立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联合调研,增强建议意见的分量与质量。

 (三)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方式方法。协商形式是开展协商活动的平台和载体,多元化协商形式能促进协商成效的提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拓展协商形式。一是要构建协商形式体系。协商民主中既有建构性的协商形式,如政协会议协商、四大协商渠道的协商活动,也有自发性协商形式,如提出建议案、协商提案等。要加强不同形式之间的互动和配合,尽量拓展协商的践行范围,在确保协商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前提下,突出每种协商形式的特点,最终形成以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约谈协商为协商手段,以建构性协商和自主性协商为实现形式,以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为体现方式的协商形式体系。二是要完善既有协商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形成了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座谈为方法的协商形式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四大形式为主的协商渠道格局,但其中的细则和规范还需进一步去构建,解决好“纳入决策”、“知情决策”、“反馈落实”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协调配套、科学管用的实施系则体系,使协商成果起到发扬民主、优化决策、推动执行的多重效果。三是要探索网络协商形式。要健全政协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公布协商会议和协商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协商活动。同时,在网络上公布协商成果,让群众知晓委员履职工作,公布委员网络联系方式,促进委员与群众网络沟通。要建立

 网络互动平台,通过知名网络媒介组织的网民互动活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实现委员与群众的网络对话。要鼓励委员自发性组织网络议政,通过设立微信、微博、博客等新媒体平台,与网民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交流,有助于拓宽委员的协商视野,也有助于拓宽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要建立网络论坛,通过议政讨论,把握社会舆情动态,有利于整合社情民意,进行跟踪式调研,并将其融入委员的协商提案之中。要积极探索网络议题内容的落实和监督,形成政协网络监督模式。

 (四)进一步加强委员参与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直接影响政协协商民主的效能。一是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政治把握能力是政协委员协商能力的核心,直接体现了政协委员的政治理念、政治立场,代表着委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归属性。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学习人民政协的历史与传统,通过学习提升委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深刻理解政协协商民主的核心价值与理念,提高对协商民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是参与协商民主的基础能力,直接影响委员的履职成效。要加强政协组织对委员调研工作的领导,健全调研的相关机制保障,营造开明严谨的调研氛围,创造和改善委员调研条件,建立健全委员调研成果考核

 评比激励机制。要认真组织委员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社区、乡村走访中,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提升委员在调研过程中的问题意识。要鼓励委员协同合作提升调研实效,在相互交流中提高判断知晓洞察力。要围绕提高协商民主的履职能力大力开展基础业务培训和素质拓展训练,保证委员掌执协商民主的执行技术。要通过定期举办名家讲座,不断拓展委员的视野,提升综合素质。三是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联系群众是委员的天然使命。要完善优化委员的产生机制,着力把群众基础好、参政意愿强烈的同志吸纳到政协队伍,让委员产生之初就带有较强的联系群众能力。要经常组织委员进企业、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积极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在政协召开重大会议、举行重要协商活动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增强委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四是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委员具备合作共事能力,才能增强协商主体的沟通与交流。要增强委员的团队意识,鼓励不同界别之间委员的沟通与合作,强化参政议政品质。要增强委员与党政机关、社会群众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列席党政相关会议,参加党政组织的调研督导,提升委员与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的对话频率。要探索建立委员履职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同人民大众的交流密度与深度。

 (五)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向乡镇延伸的探索力度。乡镇是国家最基层政权组织。涉及群众利益的大

 量决策和工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冲突,主要发生在乡镇。乡镇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加大探索力度,乡镇政协组织建设势在必“建”。要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规范化设立乡镇政协组织,明确性质、职能、职级,实现政协组织自上而下五级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乡镇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在巩固执政基础中贡献政协作为。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立足 xx 实际,紧扣中心履职,推动新形势下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再上新台阶。

篇四: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人民政协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 2014 年 12 月 13 日在江苏省调研时指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及治国实践,第一次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价值,集中体现在治国理政的执政理念上,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具有重大指导价值。

 一、 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 人民政协协商具有协商层次高、范围广、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等优势和特点,契合“四个全面”要求,理应发挥更大作用,把“四个全面”推向深入。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人民政协凝聚社会力量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决胜阶段,面临着“不平衡、不可持续”等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党和政府求真务实、“撸起袖子加油干”,更需要包括人民政协在内的社会各界和衷共济、群策群力。人民政协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库、党政决策的智囊之一,完全可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人民政协协调破解前进中的难题 题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越深人,所触及的矛盾就越大,涉及的利益就越复杂,遇到的阻力也就越大。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必须凝聚共识,减少阻力,破解前进中的难题。人民政协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点,全面、客观地看待改革,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寻求全社会最大的公约数,不断求同存异,扩大共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当前人民政协最重要的方向,要运用好政协独特的结构、方式和渠道,更加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丰富资源进行攻坚克难,推动改革进程,释放改革红利,在推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髙社会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下功夫、见实效。

 (三)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人民政协弘扬法治精神 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正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和行动。人民政协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依法开展,使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各成员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践行者。2015 年 2 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协协商作出了全面部署。增强协商民主的预见性、计划性和系统性,促进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更加有序有效开展。同时,要发挥人民政协组织全、网络广、联系多的特点,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尤其是积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增强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营造公平、开放、平等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依法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化解民族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人民政协的监督

 1982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将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基本职能提了出来,并明确表述了民主监督的性质、目的、监督的基本方式等内容。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重要职能,通过此渠道努力促进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从严治党作为施政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帮助、推动和参与,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独特优势。但也必须清醒看到,管党治党的任务还很艰巨,离群众期待还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人民政协发挥独特优势,促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特别是需要人民政协发挥地位超脱、利益超脱的优势,畅通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道,着力破解民主监督薄弱环节,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推进党和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当前人民政协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人民政协主要有三项职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

 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但在具体履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

 政治协商具有形式化倾向 政治协商作为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但是,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代表性作用发挥不够,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在实践中,许多地方偏重于借助协商的形式来落实政府的政策和决定具有行政化和形式化的倾向,影响了协商的有效性。

 (二)

 参政议政 问 题导向不强 参政议政作为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的制度,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长久以来,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中国政治民主的重要补充,解决执政问题的有力抓手。问题的导向没有落实,存在不能准确把握现在问题的现象,这个问题在很多地方也都存在。

 (三)民主监督制度不足

 民主监督作为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的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优势,是其他性质的监督所不能取代的。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对单位监督的多,对个人监督的少。不少民主党派成员局限于在政治协商和中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的专门会议上对单位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而很少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意见。二是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如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中共党委有关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等工作实施情况检查的多,而很少参加重大政策措施决策前的监督。三是被动监督的多,主动监督的少。有的民主党派成员碍于情面,不主动对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有的坐等被监督对象邀请参加,如果没有邀请就不去监督,导致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三、推进“四个全面”提示政协履职水平 “四个全面”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总纲,如他所说: “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因此,构建政协履职新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定政治方向,推进“ 四个全面” 的政治共识

 推进“四个全面”是当前政协的政治大局和战略任务。人民政协要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及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定政治方向。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省市委有关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探索履职考评管理机制,激发政协委员活力 发挥人民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必须探索更好的履职考评管理机制,把履职情况进行类似标准化的“量化”,以量化评分的方式综合比较委员的履职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可以在年度综合考评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每位委员做出公正评价,结果入档保存,并在下一年度政协全委会上予以通报。对连续三年考评不合格者,报请主席会研究,劝其退出政协组织,其空缺由表现突出的候补委员递补。建立优秀提案等激励机制,对优秀政协委员和优秀提案进行表彰,发挥典型履职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建设智慧政协系统,提高履职效率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建设智慧政协应该提上日程,引领政协工作进入大数据时代,虽然自贡政协已有社情民意报送系统和提案信息管理系统,但是还是方便程度还不够高,可以开发手机 APP 系统或者微信公众号系统,更方便的发挥记录和监督作用。在推进“四个全面”的大环境中去谋划、搭建新型网络平台,建设互联网思维理念的创新型政协组织。通过智慧政协的建设,而不再是一个简单地将互联网作为宣传工具,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作为委员协商议政的参阅材料和参考依据,提高问题导向机制的应用,与广大市民充分互动交流,实现全程无纸化,节约经费,从而促进委员履职效率的提高。

 (四)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水平 2017 年 3 月 3 日,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时,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作出定位:“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定位为“协商式监督”,既给政协的民主监督以清晰明确的定位,也给予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如何开展指明了路径、提供了方向,必将极大地解放和活跃人

 民政协民主监督功能的发挥。创新性提出协商式监督的原则和“公、和、诚、实”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有力推动了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聚焦民生热点为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出智出力。比如,XX 年,全国政协大力支持 XX 凉山脱贫攻坚,办了大量好事实事,令人深受感动、备受鼓舞。所以人民政协应该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适时对政协章程进行修改完善。

 人民政协制度作为我国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具有海纳百川、汇聚各方、联系广泛、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广大政协委员是推进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这就需要人民政协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积极服务中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廉洁自律能力,奋力谱写中国梦的篇章。

篇五: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职的主体,肩负着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光荣使命。加强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对于增强委员责任意识,激发履职热情,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水平,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根据近年来基层政协委员在履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协工作状况,就如何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服务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一、政协委员履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基层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责中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委员角色意识不强。一是委员“进口”把关不严。各地虽然不断在改进政协委员产生的方式,但大多数地方政协委员的产生主要是部门提人选、组织部门做决定、政协机关做通过的模式,政协机关真正参与统战、组织部门共同走访、了解、考察的少,政协常委会也只是形式上的通过而已,对新进委员的综合能力、个体素质、履职条件、角色转变、社会认同、热心热爰政协工作的力度了解掌握不全不深,素质参差不齐,当了委员后难以进入角色。二是委员“出口”落实不力。对政协委员平时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意见建议、参加调研、视察、会议、活动等履职情况掌握考核不到位,委员称不称职无量化标准,导致干好不干一个样,对履职不到位的“不合格”委员留在政协委员队伍中,没有及时更换调整,委员“出口”关落实不力。三是委员带动作用不好。委员交流少,连任委员、综合素质好的委员先进、示范作用发挥不够,传、帮、带做得不好。,导致有的领导观念、老板意识浓,角色转变难,不能以一名普通政协委员身份履行职责;有的热衷当“挂名”委员,只要政治名誉,不愿做政协具体工作,不积极参加政协会议、活动,一遇会议、活动就请假,甚至不假缺席。四是社会关注度不够高。政协机关不是权力机关、决策机构,社会层面对政协认识不到位,对政协工作重视不足,政协委员知情民政、参政议政渠道不畅。有的政协委员在对一些热点民生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意见

 建议后,虽然通过政协的平台提出,但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有效落实,既影响了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也挫伤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使委员角色意识逐渐淡薄。五是委员教育引导不够。基层政协在全委会闭会后,联系、走访委员不多,了解委员思想状况、工作状况、身体状况、作风状况、纪律状况、履职状况甚少,对委员如何正确处理政协工作与本职工作、政治荣誉与工作责任、委员权利与委员义务的关系教育引导不够,使委员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淡薄,使命感不强,政协委员角色意识差。

 (二)委员履职本领不强。一是政协知识“恐慌”。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行业、各界别,具有十分的广泛性,在成为政协委员之前,缺乏对政协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成为政协委员之后忙于自身工作,委员间相互交流少,委员活动参与不多,很少潜下心来学习政协知识、研究政协工作。基层政协组织对政协业务知识培训少、不系统,有的委员在届内没有参加一次培训学习,使委员对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应当如何履职比较陌生,对政协工作不了解、不熟悉,难以大胆开展工作、履行委员职责,委员不懂政协现象存在。二是履职能力“恐慌”。有的委员认为本职工作是“实”的,政协工作是“虚”的,有的委员忙于本职工作,顾不上花时间精力来学习政协知识、钻研政协业务,有的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注意倾听、收集群众意见和呼声,提案写不出,社

 情民意无反映,不少委员甚至政协专委会 4 年内 1 件提案没有提,一条社情民意无反映。如下表所示,某政协 XX 年政协委员提案数量呈减少趋势,提案立案率呈下降趋势,反映出提案质量有所下滑,委员履职能力不强。三是活动开展“恐慌”。委员小组和界别活动开展不少。通过界别联系群众,利用界别优势组织活动、开展调研、发表意见方面做得还很不够。界别作用需要加强。许多地方委员活动小组按照地域分片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的,活动小组组长是该乡镇(街道)一副科级干部兼任,而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行业、系统,多数是企业的老板、主管,或者是行政单位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致使活动小组组长号召力不足,缺乏管理手段,活动内容不丰富,活动缺乏活力,活动形式单一,基本上在流于形式,应付任务,盲目恐慌质量差,导致许多委员事务工作繁忙,少有时间参加委员活动,不想参与、不愿参与、甚至不参与委员活动小组活动的怪象。比如,某政协 XX 政协委员 165 个,所有委员活动小组中组长年龄多为 30 岁、乡镇副科级,他们在委员召集、统筹上处于“有心无力”的困境。有 1 个活动小组全年一次活动都未开展,其余的委员活动小组年内活动仅开展一次,且都集中在年末开展,局限于本镇小范围的简单视察走走看看,效果差。有的界别不知道要开展活动、怎样开展活动,甚至在届内基本没有开展动。

 (三)委员内生动力不强。一是委员主观能动性不强。部分政协委员认为自己当政协委员是组织安排的兼职工作,政治上无好处,物质上无利益,当与不当政协委员、当得好不好无所谓;有的委员片面认为加入政协只是一种荣誉,是对自己在某一领域贡献和地位的认可,加入政协组织是为了和更多的社会精英结识,更好地拓展自己的事业,而对政协委员肩负的“三项职责”存在模糊认识,缺乏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认真履行职责的内在动力,委员主观能动性不强。二是专委会的作用不强。各地政协在专委会人员编制管理上没有固定模式,许多基层政协专委会负责人在岗不在编现象突出,工作中还要对所在编单位、部门工作开展视察、评议,工作几年后又要回到所在编单位、部门工作,后顾之忧无法解决,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大多数专委会负责人以前是某些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年龄偏大,并且各专委会人员少,许多专委会只有一名专职人员,有的虽然配有兼职委员,但都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具体从事专委会工作时间寥寥无几。如某政协机关 7 个专委会主任中有 5个在岗不在编,XX 年换届时新任的专委会主任中除提案委主任由原秘书长转任以外,其余的编制都不在政协;有 5 个年龄 50 岁以上,所有专委会只有主任一个专职工作人员,而办公后勤人员有 9 人(驾驶员不在之列),且全部在编在岗,但办公室人员联系专委会制度未落实,工作服务保障力度弱,

 专委会作用难以发挥,对专委会的基础作用有所削弱。三是界别作用作用不强。界别牵头人都是兼职,自身工作、事业繁忙,无力无心研究政协界别工作,召集人作用发挥差;联落人员用心用力不够,协调能力弱,联落机制缺乏。界别内委员活动少,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了解不够,界别之间缺乏互动,相互研究、相互搭台、相互促进工作机制缺乏。许多委员互不认识,较为陌生,严重影响到整体作用发挥。

 (四)约束管理机制不强。一是活动经费保障不足。活动小组按乡镇(街道)以片区划分,而乡镇(街道)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全靠区市县政协拨付,且经费甚少。如某市政协,对每个委员活动小组活动经费从 XX年至XX年由1万元/年向0.6万元/年、0.5万元/年逐年减少,界别活动经费更没有明确,活动经费无法保障。二是工作服务支持不够。政协机关专委会专职负责人在岗不在编,人在“曹营”心在“汉”,缺具体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工作不到位,委、室工作人员配置比例不合理,相互间配合不够,整体作用发挥欠佳。三是考核运用制度不优。政协组织对政协委员进出关口把控不好,政协委员进出渠道有待完善;委员履职行为缺乏规范,履职水准不甚明确,日常监管机制没有硬性规定,对委员履职、委员小组工作要求、小组及界别活动开展没有统一要求和具体系统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委员履职考核程序不够公开,方式不够全面,方法简单,考核尺度把关

 不严,特别对委员和专委会奖勤罚懒不明,表彰标准粗放;考核结果难以应用,政协委员进步渠道不畅,致使委员产生一些思想和工作情绪,认为多干不如少干、干得好不好一个样,甚至滋生少干事少得罪人印象更好的想法,委员智慧和作用难以发挥。

 二、委员履职中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对委员履职能力考查不深。在协商产生委员过程中,对界别人数比例、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从事职业相对重视些,对该同志在本部门、本岗位、本行业的本职工作业绩、影响力及广泛性、代表性等方面因素考虑较多,而对该同志成为政协委员后是否有条件、有时间、有精力、有能力参与政协活动,履行委员职责方面考查相对不足,成为政协委员后很少参加政协日常工作和活动,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和政协功能发挥不好,导致委员角色意识差。

 (二)对能力提升平台搭建不够。一是学习培训平台搭建不够。一方面委员自学不主动。政协委员兼职较多,大部分政协委员不是专门的政协工作者,在成为政协委员之前,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委员权利、义务以及履职方式等政协知识了解不多,成为政协委员之后忙于各自的事业和工作,委员交流沟通少,自学不足;另一方面组织上安排不到位。政协组织缺乏届內委员培训计划,对政协理论、

 专业知识培训不足,政协活动缺乏针对性、专业性、知识性,缺乏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相关知识,出现政协委员不懂政的现象。二是知情明政平台搭建不力。由于政协既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一些党政部门对政协工作重视和支持还不够,对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专委会通过多种协商形式所提出的协商意见,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部门的重视程度还不高。委员活动范围小窄、知情面窄,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了解渠道不畅,情况通报、听证等制度不完善。如 XX 市党政召开的大型会议、专题工作会议、部门工作情况通报会议等工作性会议基本上没有政协专委会参加,更不用说一般委员,致使政协委员不知情,难以发挥作用。有的委员缺少了解行业系统内或某件事情全面实际情况的渠道和平台,以致其在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上缺乏深度参与、高度给力,甚至出现“不能开口、不敢开口”的现象,长期以往对委员主体作用发挥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渠道不畅,有效履职的基础得不到保障。三是授业解惑平台搭建不力。对委员调研课题选择、调研方式方法、活动策划等指导不力;对专委会工作人员不足、在岗不在编问题、运用现代办公设施办公(如电脑、信息技术等)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基本上不过问和帮助解决;对企业界、产业业主委员帮

 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的手段欠缺、措施乏力。致使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受到影响。

 (三 )对委员教育关心重用不够。一是对委员教育不够。基层政协在全委会闭会后,联系、走访委员不多,了解委员思想状况、工作状况、身体状况、作风状况、纪律状况、履职状况甚少,对委员如何正确处理政协工作与本职工作、政治荣誉与工作责任、委员权利与委员义务的关系教育引导不够,使委员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差,使命感不强,缺乏角色意识。二是对委员关心不够。从政协层面看,机关干部中老同志较多,年轻干部较少,只管分任务,压担子,而对老委员、老同志、老干部的学习、生活、身体、家庭及工作困难等状况过问少;对在政协机关工作的在岗不在编人员未从区市县总体编制中调剂,后顾之忧无人考虑;对一些企业界、产业业主委员走访少、帮扶服务生产力度弱。主席会成员、常委联系委员制度不完善,思想沟通、工作支持、感情融洽不深。三是对委员重用不足。对优秀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表扬不够,认同度不高。从政协委员中提拔重用的干部不多,而从区市县“两办”等领导身边的人提拔重用占比很高,一定程度上使委员产生了消极思想和悲观情绪,致使委员内生动力不足。

 (四)对专委会的建设力度不足。政协专委会是政协机关的组成单位,不少地方政协在加强政协机关建设中更看重办公室而轻视了专委会建设,忽视了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专委会除了完成本职业务工作以外,还要配合其他委室开展好调研、视察、评议,同时承担办公室的部分文字、信息任务和外出考察学习、接待配合以及上一级政协相关工作,加之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年龄偏大,工作有难度时只有主动求助于他人,且经常遇到与被求助的人工作相冲突的现象,时间久了、求助多了,互相心中不悦,降低工作效率。

 (五)对委员约束激励机制不优。委员履职顶层设计不明确。目前,对基层政协委员的管理办法还没有具体完善、行之有效,导致有的委员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调查民情,不关心民意,很少用精力去把老百姓盼望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反映出来。表彰激励不够优化。对委员写不写提案、写多写少提案、写的质量高不高、是否为优秀或重点提案,反不反映社情民意,提不提意见建议,参不参加活动、会议等都一个样,出现了许多不主动或被动参加会议、不主动深入调研或参加调研、不亲自撰写或上报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三不委员”,甚至有的几年未写提案、未完成信息等任务的委员、机关工作人员还评为先进、考核为优秀、受到表彰,挫伤了务实奉献、谋事干事、成续突出的委员、政协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建议 (一)把好政协委员进出关口,确保委员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委员产生机制,建立由政协、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等共同组成委员推荐、协商、审核工作班子,在每届产生的政协委员中,注重对连任委员履职能力、水平、成绩的了解,确保政协工作高效连续;对新进的委员全面综合考查,保证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推荐出的政协委员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境界高,示范带动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能积极代表和反映人民群众...

篇六: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人民踰湮论研究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 M 扩大 )

 会谑专觀论刪会论文选登县级帥工作飪的问题劝策建议 ** 本文是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 ( 扩大 )

 会议暨专题理论研讨会的大会发言 。◎ 黄道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指

 出 , 要 “ 重点解决市县政协基础工作薄弱 、 人员

 力量薄弱的问题 ” 。

 汪洋主席在中央政协工作

 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要求 , “ 加强市县政协协

 商工作 ” 。

 为加强县级政协协商工作 , 在广泛调

 研的基础上 , 我们系统梳理了县级政协工作的

 短板和需要改进之处 , 力图找准切口和角度 ,

 推动新时代县级政协协商工作提质量 、 上水

 平 、 出成效 。— 、 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 )

 政协领导参与中心任务重 、 政协履职

 积极性不够 。

 由于县域经济发展的特殊要求 ,

 很多县级政协领导忙于当地招商引资 、 项目建

 设和扶贫攻坚 , 在政协自身工作上心力不足 。

 政协的提案 、 调研报告 、 大会发言 、 视察报告 、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成果未得到很好落

 实 。

 许多专委会领导年龄较大 、 缺乏 “ 一线 ” 意

 识 , 加之政协机关干部出去交流到党政部门任

 职的机会非常少 , 工作积极性 、 主动性都受到

 影响 。

 此外 , 有的县委员履职活动经费没有列

 入财政预算,存在经费不足问题 。( 二 )

 机构设置不规范 、 人员编制少 , 专委

 会没有 “ 兵 ” 的问题很普遍 。

 广西县级政协专委

 会共 342 个 , 专委会数量大多根据人口比例而

 定 。

 专委会设置没有统一标准 , 命名不规范 、 不

 统一 。

 全区有相当部分的县级政协专委会仅配

 备 1 名主任 , 没有副主任或驻会副主任 , 且绝

 大多数专委会没有 “ 兵 ” 。

 例如钦州市钦北区政

 协行政编制仅有 11 个 , 其中主席 、 副主席就有

 5 名 , 五委一室各 1 名 , 由于编制不足,都无法

 配备副职 , 也没有工作人员 , 实际上就是 “ 一委

 ~人( 三 )

 委员素质能力亟需提高 。

 全区共有县

 级政协组织 111 个 , 县级政协委员共 19684

 人 , 占全区政协委员总数的 77.63%, 但县级政

 协委员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比例不高 , 本科学

 历占比仅 52% 左右 , 思想观念束缚较多 、 创新

 意识不足 , 素质参差不齐 , 热点难点问题把握

 不准 , 调查研究不够 , 听面上汇报多 、 深入访谈

 少 ,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

 强 。( 四 )

 界别作用发挥不充分 。

 县级政协界别

 设置不规范 , 界别设置数量差别很大 , 其中 , 28

 个县界别设置在 15 个以下 , 83 个县界别设置

 在 15 至 29 个之间 。

 比如桂林市雁山区 、 全州

 县政协 , 仅有 4 个界别;南宁市青秀区政协 , 却

 有 29 个界别 。

 还有 6 个县另设全国政协所没

 有的界别 , 如南宁市横县设有律师界,桂林市

 临桂区设有财贸金融政法界 、 城建界等 。

 此外,

 界别活动机制 、 活动方式等不够完善 , 缺乏发

 挥优势作用的统一界别平台 。( 五 )

 推进双向发力的举措和办法还不多 。

 长期以来,县级政协更多将工作着力点放在建

 言资政方面 , 就当地经济领域综合性战略性全2019 年第四期•总第五十二期 CITCPPCC33

 LI

 LUN

 YAN

 JIU局性问题组织开展调研 、 进行对口协商 , 引导

 委员主动围绕经济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

 言献策 , 但在广泛凝聚共识方面用力不够 , 内

 生动力激发不足 。二 、 对策建议县级政协作为协商民主实践的 “ 一线 ” , 直

 接面对基层群众 , 在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基层群

 众实际问题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

 面对新任务新

 要求 , 县级政协必须以协商为主要工作 , 以发

 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抓手 , 使县级政协协商

 不断走向制度化 、 规范化 、 程序化 , 更好助力基

 层治理 。( 一 )

 健全协商制度 , 加强履职工作规范

 性,为政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

 政协年度协商

 计划要提请党委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 , 保证政

 协协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县级党委要把政协

 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发挥好人民政协专

 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为重大工作任务研究部署 。

 县级党委政府要为政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 对

 县级政协机构设置 、 人员编制 、 委员活动经费

 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

 要做好专委会的顶层设

 计 , 建议从全国政协 、 省级政协层面对市县政

 协的专委会名称 、 单位编制等进行统一规范,

 尽量做到专委会职能上下对应 , 强化工作协同

 性 。( 二 )

 坚持聚焦聚力协商 。

 围绕党委和政府

 工作的重点 、 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 、 社会治理

 的焦点 , 每年要安排 4 次以上形式多样的专题

 协商活动 。

 县级政协要非常明确开展协商是主

 要工作 、 搭建协商平台是主要工作方式的理

 念 , 充分发挥专业领域委员和具有行业代表性

 专家的作用 , 增强提案和意见建议的专业性和

 针对性 。( 三 )

 着力提升委员综合素质 , 强化委员责

 任担当 。

 一是要加强对县级政协委员的思想引

 领,引导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 ,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

 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 , 进一步深刻

 认识和切实珍惜委员荣誉和政治身份 , 增强

 “ 四个意识 ” 、 坚定 “ 四个自信 ” 、 做到 “ 两个维

 护 ” 。

 二是要加强县级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培训 ,

 不断提高县级政协委员的专业知识储备 、 调查

 研究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 , 切实为群众干实

 事 、 解民忧 。( 四 )

 发掘界别特色优势 , 充分发挥界别作

 用 。

 要不断优化县级政协界别设置 。

 县级政协

 要深入研究当地现阶段社会阶层的构成及其

 特点 , 根据实际需要 、 履职需求 , 科学合理设置

 界别 , 增强界别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

 要发挥界

 别独特优势 。

 建立健全界别协商机制,充分运

 用界别讨论 、 界别发言 、 界别提案 、 反映社情民

 意信息等形式 , 将界别群众利益诉求和意见建

 议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党委政府 。

 要加强与专委

 会的动态联系 , 探索打造灵活有效的界别协商

 平台 , 不断激发界别委员履职积极性 。( 五 )

 发挥多方联动协商优势 , 有效推动基层治理 。

 移动互联网时代 , 微信 、 微博 、 QQ 群等

 已成为集信息 、 观点 、 民意于一身的舆论平台 。

 要充分把握新媒体时代特点 , 线上线下紧密结

 合,及时将其中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 、 反映

 强烈的民计民生问题纳入协商范围 , 真正做到

 协商于民 、 协商为民 。

 结合基层各类听证会 、 恳

 谈会等形式 , 探索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和参与

 基层治理的新途径 、 新办法 , 更好发挥协商民

 主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 切实让人民

 群众感受到政协离自己很近 、 政协委员就在自

 己身边 。

 sm( 作者 :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常务理

 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 责编 :

 霍赫 )34CITCPPCC

 2019 年第四期•总第五十二期

篇七: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政协提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提案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和政府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提案工作的质效是检验政协履职水平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推进了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从具体工作上来看,也存在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提案数量多,高质量的少。以 XX 市政协为例,每年提出的提案都在 300 件以上,但多数提案即使立了案,质量也不很乐观。主要表现在:一些提案内容相似、问题反映不深刻,一些提案建议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一些提案格式不规范,有问题无建议,甚至出现“一句话提案”现象。

 二是委员提案多,集体提案少。XX 市政协每年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数量均达 90%以上,而集体提案不足 10%。由于个人视野的局限,许多提案反映的是委员本职工作遇到的问题,就事论事,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因此,此类提案整体质量一般不如集体提案高,办理过程中也容易出现“谁提出,谁办理”的尴尬现象。

 三是办理答复多,实际落实少。从提案者对每年办理提案的评价来看,XX 市政协收到的提案委员所填书面评价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都达 100%。但具体到提案办理和落实的层面上,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有的承办单位还习惯于文来文往、电来电往,主动与提案者联系、沟通不够,现场办理力度不大;有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避实就虚,没有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而是一味地强调客观困难,甚至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有的承办单位只是为了让提案者在提案办理评价表上填个“满意”,多次找提案者沟通,而对所提问题的落实流于形式,实效较差。

 凡此种种,不仅浪费了政协的履职资源,还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更没有给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带来应有的好处,值得深思。

 二、原因分析 出现上述“三多三少”的现象,追根溯源,有以下原因:

 一是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政协委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许多人本职工作都忙不过来,还要被履职。这就决定他们中不少人撰写提案,基本停留在完成履职“作业”的层面,至于是否高质量,很少考虑,因而不可能为写好提案而在调查研究上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从而导致一些委员直接把个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简单归纳成提案,有的委员把从网络、报刊等媒体上看到的问题直接嫁接过来写成提案,有的把自己的工作研究成果直接转化成提案。

 二是缺乏充分的民主协商。提案是协商的产物。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协商在提案工作的全过程还远远没有到位。主要表现在:(1)提案的选题协商不到位,尤其是个人提案,几乎是委员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即使是集体提案,提案选题的产生也没有进行公开有序的协商。(2)提案的形成协商不到位,提案所提的意见建议,在单位干部职工中缺乏协商,在界别中缺乏协商,与社会其他组织缺乏协商,与党

 委、人大、政府对口联系部门也缺乏协商,很多是“一家之言”。(3)提案立案协商不到位,提案立案主要局限于提案委少数委员之间的审查协商,缺乏提案委与政协各专委会、与党政办理部门之间的审查协商。(4)提案交办协商不到位,立案的提案基本上是由政协提案委交给党委政府“两办”,然后由党委政府“两办”转交给办理单位,没有形成政协提案委与党政办理部门之间的协商交办机制。(5)提案办理协商不到位,提案者与提案承办单位的协商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常态机制。(6)提案落实协商不到位,提案办完了就完事了,是否落地、成效如何,缺乏检查督促的协商机制。

 (三)缺乏经常的知情明政。主要表现在:政协领导、专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党政会议精神,没有及时传达给所联系的政协委员,多数滞留在政协机关层面;党政职能部门在政协通报工作,也还存在“我讲你听”的状况;政协内部需要协商的事宜,一般到召开协商会议时委员才知情。

 三、对策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制度,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完善协商成果采

 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结合 XX 市政协近年来加强提案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就改进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构建与党政工作有效衔接的提案工作体系

 提案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政协不是提案工作主体,只是其平台。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应有作用,政协必须依据“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围绕自身作为党委在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协商的平台,打造一个融党政在政协与政协各参加单位、委员协商互动于一体的提案工作体系。重点要着眼于将民主协商贯穿于提案选题、提出、立案、交办、办理、督办、办复、落实的全过程,着眼于建立健全委员知情明政和调查研究机制,着眼于把政协提案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来打造。

 总之,就是要改变政协自身“自弹自唱”的运行模式,形成党委政府和政协参加单位、委员一起在政协这个平台“同台合唱”的格局。

 (二)把民主协商贯穿到提案工作的全过程

 协商,是不同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目标所开展的民主议事活动。差异的存在是协商的前提,没有差异就不需要协商。协商民主赋予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博弈的平等机会,让他们

 进行平等、自由、有效地沟通。政协提案提出和办理的过程,既是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过程,又是党政部门吸纳真知灼见,将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和实施的过程,也是在人民内部就重大问题通过协商增进共识的过程。因此,提案办理协商是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借助政协组织的平台,在参与管理经济事务、社会事务和文化事务中,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协商民主的具体实现。

 在促进提案工作民主协商方面,笔者认为,XX 市政协的探索是成功的,他们通过构建和完善共同协商选题、共同优化建议、共同协商办理、共同协商落实的提案工作机制,使协商体现在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广泛开展征集协商。每年全委会前两个月,在电视、报刊上发出通告,向市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发函,商请他们提出提案线索及题目;召开座谈会,邀请政府职能部门通报工作,提出提案参考题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提出提案选题,并就提案选题与党政职能部门沟通协商。二是加强立案审查协商。实行提案审查前置协商,要求提案者尽量在全会召开前提交提案,并组织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部门和市各民主党派开展提案预审协商工作,对每件提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提案委参考;发挥政协专委会部分委员熟悉情况和业务能力强的优势,把他们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分类吸纳

 到立案审查小组,促成部门领导与委员之间就提案是否立案进行充分协商,保证立案提案的顺利交办。三是开展交办协商。在全委会闭会一个月内,就委员提案及提出的建议,与党委政府“两办”及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四是落实跟踪协商。联合党政督查部门,选取提案办理大户和重点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督查,促使提案办理落实;对往年办理的提案实施“回头看”,组织提案者跟踪督办,协商形成再办理意见建议。

 (三)健全重点提案培育机制

 重点提案培育的过程就是提案选题、提案内容形成、提案办理充分协商的过程,其加大了协商密度,提高了协商的质量和效果。近年来,XX 市政协把培育重点提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抓住党政关注、社会聚焦的选题,集聚相关界别的委员与党政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开展专题调研、对口协商,打造了一批推动中心工作、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提案,并以此带动提案质量的整体提高。

 一是主动按照市委和市府主要领导的布置,培育重点提案。XX 年,XX 市政协按照市委书记的要求,对修建城区儿童乐园一事开展调研协商,形成了“关于在 XX 主城区修建儿童乐园的建议”,通过办理,成效很好,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

 二是坚持与党政对口部门共同培育重点提案。XX 市委、市政府把 XX 年确定为“生态环保建设年”。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针对 XX 生态建设实际情况,XX 市政协立即会同 XX 景区管委会共同谋划,提出了“加强 XX 生态修复的建议”。提案一提出,即转化为政府推进工作的内容,全市迅速掀起了绿化XX的热潮,推动XX栽植苗木2.5万亩。

 三是主动从委员提出的提案选题中挖掘培育重点提案。比如,引发较大社会反响的《关于高度重视民间融资影响社会稳定的提案》,就是在民革市委的提案素材的基础上,由市政协安排相关委员和提案者,与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等部门反复研讨、共同协商培育而成的。提案提出后,市政协全程参与市委、市政府办理提案,协调做好相关工作,使民间融资得到有效规范,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服务机制

 提案虽然是以党派、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或委员名义提出,但反映的是他们所联系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从这一角度来看,提案办理协商是建立在广泛民意基础上的,体现了“民有主权”的原则。它不单纯是人民政协职责的体现,还是党委、政府在人民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各界别及群众关系的一个集中体现。因此,提案办理协商需要建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运转机制。具体到程序,提案办理协商

 主要由立案机制、交办机制、承办机制、落实机制构成。每个机制都有自身的工作原则和方式选择,着眼点在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积极负责办理机制,在于探索构建政协主动配合办理机制。

 XX 市政协从落实提案办理协商实际出发,着眼于发挥政协参加单位与委员在提案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搭建各种沟通协商平台,相继建立完善了提案遴选立案、交办督办和成果落实等协商服务机制,为提出高水平提案和提高办理时效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搭建务实高效的知情明政平台。协助市政府于每年全委会前或第四季度常委会议,举办一次情况通报的知情问政活动,增强提案选题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搭建提案查阅信息平台。把每年提出的提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建档入网,以便提案者撰写提案时查询参考和提案委对所提提案审查立案时参考。三是搭建重点提案推介平台。建立政协全体会议大会发言、界别座谈会发言、常委会议发言、专题协商会发言机制,促使与会领导与提案者直接互动、沟通协商。四是搭建市委、市政府领导参与督办重点提案平台。建立健全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参与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从 XX 年起,党政领导参与督办的重点提案数量由 9件增至 16 件,形成了党委、政府、政协共同督办提案的机制。

篇八: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组织的细胞,是政协的潜力所系、活力所在。委员能否积极主动地参加政协活动,能否高质量地履职建言,能否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首先取决于其自身的责任意识,同时还取决于政协组织同委员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取决于委员对政协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要增强政协委员管理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中,以服务促进管理,使委员愿进政协门、乐做政协人、爱干政协事,从而激发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热情,提高委员履行职能的质量。

 一、当前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协委员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委员履职的主动性不强。对委员的履职考评管理还处在一个柔性阶段,比如对委员届内是否提交提案有要求,但对提案质量不作刚性考量。个别委员不参加会议、不调查研究、不撰写提案,成了所谓的“三不委员”;也有的认为自己人微言轻、作用不大,缺乏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对政协会议或活动应付了事。部分委员仅当“会议委员”,闭会期间很少参加委员活动,不调查民情,不关心民意,对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开展调查研究等“自选动作”选择忽略,很少用精力去把老百姓盼望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反映出来。

 二是委员履职能力质效不高。一些委员只注重政协委员身份的荣誉和政治待遇,而忽视履行相应的职责;一些委员知识层次较低,履职能力有限;一些委员或由于思想认识问题,或由于能力问题,或由于工作岗位所限,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提案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一些深层次的、政策性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不多,难以“参政参到点子上”。部分政协委员甚至是只为自己代言,不为群众发声。还有一些政协委员有很多很好的想法,但却不善于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发言等途径进行准确表达。

 三是委员履职时间难以保障。政协委员一般都是来自于各个社会阶层的骨干和精英,本职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加上各个单位对政协工作认识问题,当履职活动与岗位工作存在

 冲突时,委员只能看单位领导“脸色”行事,先看领导意见才能决定是否参加,履职时间难以得到保证,导致委员“疲于奔命”,不能很好地参加政协组织活动。

 (二)履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委员管理监督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在对委员的履职管理总体上道德要求多、制度约束少,表现积极的没有得到更好地表彰激励、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显得宽松有余而严格不足,致使一些委员缺乏做好政协委员工作的压力和动力。目前,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协的工作制度,凡涉及到对委员履职进行管理监督的,其规定都不够明确、具体,原则性的、指向性的比较多,可操作性不强。

 二是政协组织机构到乡镇断了“触角”。组织机构的不健全,让人民政协在乡镇陷入窘境,基层民主协商工作难以开展,既影响了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次性,也不利于基层社情民意上传下达及上下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是委员知情明政的途径有限。知情明政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协建言的基础。然而,在现实中,委员的知情知政途径较少,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不多。同时,囿于一些部门对政协作用认识的局限性,对委员的调

 研工作不予配合,很多部门都不愿意向委员提供重要的材料或关键的数据,致使委员对情况了解得不多、不准、不深。

 四是提案重办理答复轻落实反馈。一些部门在办理提案时存在形式主义,只求答复了事,敷衍走过场。有些部门不认真落实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有的没有与提案者进行沟通,还停留在纸上办理,文来文往,对问题只是轻描淡写。同时,承办单位在完成提案答复后,对提案建议的落实情况鲜有反馈,大多提案者对提案成果的转化及产生的效果无从获知。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提案的社会影响力,削弱了提案者的建言积极性。提案“回娘家”现象仍然存在。很多掌握工作情况的委员,尤其是基层委员,多为本行业、本专业、本单位的骨干,所撰写提交的提案往往是希望获得上层部门重视并解决。可是,往往提案答复工作还是打回到自己手上,自己提案自己答复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加强委员管理,激发工作活力 XX 实践探究 近年来,XX 市政协不断加强委员服务管理,着力打造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政协委员队伍,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切实践行政协履职为民的使命担当,树立政协良好形象。

 (一)加强教育管理,树牢委员责任意识

 XX 市政协积极采纳各方建议,加强对政协委员的监督管理和履职规范制度,制定出台了《XX 市政协会议制度》《XX 市政协委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科学规范、进出有序、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政协委员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推动政协工作和委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委员履职尽责,激发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建立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年一表,对委员参加政协活动情况建立台帐,对委员的年度考核机制,对委员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会议发言、调研视察、社情民意、提案信息,日常活动等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以约束和促进委员每年履职行为。最少要做到“五个一”(一次会议、一次调研、一次活动、一篇社情民意、一份提案)。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委员、继任的依据,并反馈到委员单位,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政协工作者,以增强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坚持对每次全委会议和常委会议出席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强化委员组织纪律观念;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撤销委员资格,对不积极履职的劝其辞去委员职务,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委员,对委员实行动态管理,着力增强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探索委员履职述评机制,实行部门联动,会同组织、统战等部门,对委员履职情况和委员所在单位是否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发挥委员作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政协委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强化委员的责任意识,首先要强化思想责任。要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让委员认识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明确政协委员的权利和职责,使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上“上心、上手、上路”。其次是强化工作责任。政协委员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才能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按照“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要求,引导委员做到“脑勤”,多思考事关全局的问题;引导委员做到“嘴勤”,敢于对政策落实和重要事项提出建议和批评;引导委员做到“腿勤”,围绕全局性问题尤其是民生问题多搞调查研究。再次是强化政治责任。要积极主动地把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工作布局上积极呼应,在工作重点上主动对接,在工作落实上加大力度,切实做到与党委、政府“合拍合心合力,谋言谋事谋篇”。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委员能力素质

 委员个人能力素质,直接影响到工作履职水平。一是健全委员学习制度。XX 市政协根据每届或每年工作任务的不同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为委员创造学习条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组织和引导委员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宪

 法、人民政协章程以及政协相关理论,帮助委员了解政协知识,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本地重点工作,掌握工作方法,促进委员正确履职。二是建立委员培训制度。开展委员集中培训,组织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委员进行时事政治、政协理论等知识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到各级政协培训基地、干部学院、党校、大专院校等地学习培训,拓展思路,开拓视野,借鉴经验,为己所用。2020 年 3 月和 10 月先后两次组织委员到复旦大学和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学习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方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协商民主的新格局与人民政协的实践探索等;2021 年 4 月,XX 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到江西瑞金干部学院开展中央苏区与苏区精神、信念的力量、青山忠骨、不忘初心再出发、当前经济工作形势的分析等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委员本领和素质,使委员具备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能力。三是坚持委员自学制度。有针对性地要求委员自学一定数量的讲话、文章、理论等知识,指定一些必读篇目,要求委员写读书笔记、交流学习成果,做学习型委员。通过学习,让委员珍惜自身荣誉,恪守法律法规,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本领,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三)创新活动载体,搭建委员工作平台

 一是创新知情载体,为委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及时通报市委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安排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让委员知“政情”;组织委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意,让委员知“民情”;办好政协网站和《简报》,让委员知“内情”。

 二是创新服务中心载体,为委员发挥作用开拓空间。创新政情、民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方式,增加通报频度,使政协委员能更好地参政议政,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之中。特别是要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节点、难点问题,抓住制约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民生领域中的突出问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形式建言出力。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为委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开设“委员讲坛”“社情民意直通车”,采取“请进来交流”“走出去取经”以及座谈、问卷等形式,组织专题协商会、委员议政会、政企座谈会等活动,为委员参政议政、献计出力创造更多的平台。

 XX 市政协畅通了委员联系渠道,建立了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常委联系委员制度,让政协委员知道政协组织是什么、政协组织了解政协委员干什么。实现走访委员常态化,定期或不定期带领有关部门深入走访委员领办企业、委员工作单位和乡镇联络组,了解委员本职工作情况,为委员开展

 工作创造条件,多方面的联系联络提高了委员对政协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市委、政府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制度,邀请市委、政府领导指导全委会、常委会、联组会、专题协商会,实现政协委员话语权与领导决策权的互通交流,畅通政协委员意见表达和建议采纳的渠道。每年初编印当年度政协工作计划安排,分送政协委员,让委员明确履职方向和重点。为委员订阅报刊,在政协全委会时编发上年《提案社情民意选编》等资料,为委员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提供参考。利用好短信平台,创建“政协委员之声”微信群,建立委员与委员、委员与政协组织之间畅通、快捷、互动的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经验共享,信息共享。

 XX 市政协积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召开专题协商会与市委政府进行深入而坦诚的“面对面”专题协商,推动形成了党委“点题”、政协“议题”、政府“解题”的工作新机制,2020 年就“同城入圈,高质量发展”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人才库”“智囊团”的优势,为市委政府有关方面工作提供有益的决策参考,取得了建设性的协商成果。2021 年,安排了“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两个专题协商。各专委会开展的专题视察调研活动,邀请相应界别的委员参与,提高建言献策质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人才优势和岗位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政协委员自觉投身改善民生的具体实

 践,动员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智力扶贫帮困工作,政协委员通过公益助学、微心愿等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大力提升了委员履职为民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政协的作用发挥在委员,活力展现看委员,事业发展靠委员。只有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广大政协委员增强了政协意识、委员意识和履职意识,政协工作才能更具有活力、实力和潜力。

篇九: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政协专委会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政协专委会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开展调研、组织经常性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联系委员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做好政协专委会工作,事关政协工作全局。

 一、深刻认识政协专委会的地位作用,提高做好专委会工作的自觉性 (一)政协专委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专委会是在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重要工作机构,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层面,是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党派团体和界别参政议政、知情出力的重要场所,也是政协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转化为整体优势的关键环节。专委会工作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专门性的特点,直接接触各界委

 员,直接承担组织委员履行政协职能。因此,做好专委会工作,对于履行政协的基本职能、发挥政协的整体功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做好专委会工作是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中共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都提出要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政协事业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协工作特别是推进协商民主方面有许多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其中大多与专委会工作密切相关。比如,如何利用专委会优势为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参政议政创造更好的条件,使民主协商更加活跃有序;如何进一步提高专委会调查研究的能力,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增强参政议政的实效;如何进一步加强专委会同党政部门的联系,拓展委员知情参政的渠道;如何丰富界别委员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如何更好地体现专委会特色,找准服务发展大局与发挥专委会优势的结合点等等,都需要我们用新的观点、从新的视角来认真研究,从而不断推动专委会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二、发挥政协专委会基础作用,增强政协履职实效 (一)自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专委会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

 职能的第一要务。要从专委会的优势和特点出发,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周密思考论证,积极建言献策。也只有着眼党政工作大局,找准专委会工作的切入点,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是做好专委会工作的根本和前提,也是履行政协职能的基本原则。

 (二)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主题。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也是专委会工作的两大主题。专委会要坚持把团结和民主贯穿于全部工作之中,把团结合作、加强联谊和专委会的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多听取各方意见,做到博采众长、集思广益,使专委会工作的方式更符合政协的性质和特点,工作成果更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专委会是政协联系委员的桥梁和纽带,是将委员个体特色转化为整体优势的关键载体。专委会工作不是靠几个人完成的,而是靠发挥委员的作用来体现的。因此,要始终把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加强与委员及其所在单位的联系,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维护他们的各项民主权利。要积极探索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最佳途径,尽

 量多组织开展一些活动,让专委会所联系的委员都能参加到活动中来,从而激发委员对政协工作的参与热情和创新能力。

 (四)切实突出界别特色。界别是组成政协的基本单元,是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开展经常性的界别活动,目前我们主要依托专委会。在专委会工作比较繁重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好界别活动,做到有机结合、相得益彰,需要我们正确把握和处理两者的关系。总的要求是,要把界别活动纳入到专委会日常工作之中研究部署,由专委会谋划协调和组织指导,坚持专委会工作和界别工作“两手抓”。专委会在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活动中,要鼓励和支持委员以界别的名义发表意见建议,把界别的优势和专委会的专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使政协参政议政不仅注重委员个人作用同时又注重界别作用的发挥,从而不断提高专委会工作整体水平。

 (五)正确处理好与几个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关系。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团结合作的重要场所。各专委会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邀请他们参加专委会活动,通过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开展视察调研、座谈联谊等方式,加强工作协作和信息交流,增强履行职能的成效,形成政协工作的合力。二要处理好与党政部门的关系。专委会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党

 政中心工作,必须强化主动沟通的意识,密切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其工作情况,把自身的工作设计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之中。三要处理好各专委会之间的关系。各专委会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专委会之间要树立全局观念,工作上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四要处理好市与县(市、区)政协专委会的关系。《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由此,上下级政协专委会之间的关系,也应当是指导关系。市政协具有层次较高、人才较多的特点;县(市、区)政协具有接近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多的优势,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可以实现“双赢”。因此,市、县两级政协各专委会在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时,可以相互邀请委员参加,推动工作协同互动。

 三、加强政协专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实现思想创新和工作创新的源泉和动力。政协专委会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深入研究,探索和把握工作规律,才能实现专委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党和

 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九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意见等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履行职能的基本知识,以及专委会所涉及的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政策,做政协专委会工作的“专家”“行家”。只有这样,政治协商才有高度,民主监督才有力度,参政议政才有深度。

  (二)加强组织建设,努力夯实组织基础。要根据《政协章程》《专门委员会通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加强专委会组织建设,适时把参政议政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热心政协工作的各界代表人士调整补充进政协组织,充实到专委会工作中。要加大机关干部交流和轮岗的力度,为专委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突出抓好两个关键岗位,夯实专委会工作的基础:一是专委会专职副主任,二是专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委会专职副主任是主任的助手,要尽职尽责、动脑动手,身体力行、配合落实;专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履行好工作职责,用心谋事,尽心出力,推进专委会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一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等职责,使专委会工作环环相扣、有序开展。二要建立健全对口部门

 联系制度,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拓宽专委会知情出力的渠道。三要建立健全联系委员制度,对委员每年参加调研活动、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都应提出要求。四要建立健全会议制度,专委会的同志除要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对口部门和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以外,还要就自己开展的工作会议、协商会议等作出制度规定,加强考勤考核和信息反馈。

 (四)讲究工作方法,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是专委会工作的核心,专委会工作要靠主任、副主任去组织,去团结带领委员一起完成。我们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全力投入,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激情;思路上开拓进取,不断创造新的工作成果;组织上善于团结,有事多商量,有话多交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合作共事;工作上主动积极,按照政协的中心工作,结合专委会的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作风上务实踏实,坚持善谋实干,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交朋友,广交诤友。要通过组织各项生动活泼的活动,把委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使政协的“智库”作用和优势发挥得更好。

篇十:对政协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

政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协工作面临的困难三篇

  基层政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协工作面临的困难 1

  经过六十年的发展,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形式,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政协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思路,找准对策,提高履职能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一、目前人民政协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人民政协事业在理论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近年来各级政协领导对政协工作的认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部分同志仍然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对政协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比如,有的领导认为,政协是“二线”,是“安排干部”的地方,“无足轻重、无关紧要”,政协工作是“走过场”,“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对政协工作是“说起重要、干时次要、忙时不要”。有的政协工作者对政协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认为政协不像党委有决策权、人大有立法权、政府有行政权,是非权力机构,只有批评和建议权,是“说了也白说,还不如不说”。有的人对政协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政协是“二线”,怕“越位”、“添乱”,怕“出力不落好”。二是对人民政协基本理论缺乏深入的理解、研究和把握。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人民政协“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搞不清楚 i 有的领导干部,

 对我国政治制度中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同时在政治协商、党际关系中,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又是平等关系的认识不是很清楚。对人民政协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如何定位,才能更好地做到既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又不向西方“两院制”倾斜;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度”应该如何把握,才能更好地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如何更好地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人民政协工作应不应该法制化;怎样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权利等等,缺乏清晰的认识和把握。可以说理论认识问题是人民政协工作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开展政协工作遇到诸多困难、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缺乏创新性思路和方法的根本原因。

  (二)政协履行职能的能力、水平和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政治协商还不够规范。从政治协商的主体看,党政部门协商的主动性不够,在协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政治协商的主导方面主要应该是党委、人大和政府,政协更多的是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协商的平台和场所。但在实际工作中,政治协商活动许多是由政协提出议题并建议党委、政府进行协商,党委、政府主动提议进行协商还没有实现经常化和制度化。从政治协商的原则看,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党和政府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但在实际工作中,政治协商存在不少的随意性,一些重要问题如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人事安排等,在决策前没有在政协进行协商或协商不充分,存在以事后通报代替协商的现象。从政治协商的内容看,需要进行协商的问题范围还不够明确。现有文件中对政治协商内容的规定比较抽象、比较原则,如“重大事

 项”、“重要的人事安排”、“重要问题”等规定,缺乏界定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

  2、民主监督还比较薄弱。总的看,民主监督是政协工作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一是从民主监督的性质看,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不是法律监督,是一种非权力性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批评和建议开展活动,其成效一方面取决于监督方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水平和质量,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监督方是否愿意接受监督,是否真心诚意接受监督。因此实际工作中,民主监督更容易存在随意性、偶然性和主观性。二是从民主监督的形式看,现有的民主监督形式还不够健全、完善,同时也需要探索建立新的、更加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比如,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是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目前特约监督员的聘任和管理还很不规范,特约监督员作用的发挥缺乏制度上的有效保障,特约监督工作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再比如,如何使政协的民主监督与人大的法律监督、党委的纪检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效力,需要在实践中认真研究探索。三是从民主监督的机制看,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健全,民主监督渠道需要进一步畅通。委员的知情渠道比较单一,难以全面了解党政部门的工作,委员与党政部门信息不对称;委员与党政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还不够畅通,特别是就一些重要问题直接进行沟通交流、交换意见的机会比较少,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民主监督的质量和实效,也造成了民主监督是“客观上配合多、监督少,建议多、批评少,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听取情况通报多、提出针对性意见少”的状况。

  3、参政议政还不够深入。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三项职能中,相对比较活跃、成效比较明显的一项职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还不够高,提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够强。比如,视察工作的组织

 形式过于单一,或者了解不到真实的情况,或者肯定成绩多于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又如,调查研究工作缺乏制度保障,不够深入,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分析论证过程比较薄弱,调研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需要进一步改进。

  4、提案、建议案的办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案、建议案的办理是政协履行职能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目前,大多数政协组织提案的办理制度比较完备,但建议案的办理机制还不太健全,应尽快制定完善办理政协建议案的工作程序。提案工作中应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提高提案质量”,政协提案数量一年比一年多,但有些提案质量并不高,意见建议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态度不认真,为办理而办理、为答复而答复,形式主义比较严重;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的提案,办理单位互相推诿,办理过程缺乏统一领导和协调。这些都反映出当前政协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政协自身建设状况与新世纪新阶段政协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1、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政协工作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特点和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的协商合作、互相监督需要加强。如何发挥好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特点和优势,搞好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的协商合作值得进一步研究探索。二是政协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缺乏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和协调机制。上述问题都影响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作用的发挥。

  2、界别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推进。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但是目

 前政协工作中,界别特色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一是界别设置不尽合理。随着新时期改革发展的加快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原有的界别设置与新形势的要求有些不相适应。有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日趋重要的界别没有设置,如政法、中介组织、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没有界别设置。有些现有界别存在交叉重复,如青联界和共青团界,科技界和科协界等。二是界别发挥作用的机制还不健全。政协界别中除了党派、团体外,多数界别缺乏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载体,界别开展活动存在一定困难。党政机关通过政协界别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还不够畅通。

  3、委员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委员是履行政协职能的主体,总体上看,当前政协委员队伍状况与政协工作发展是适应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有些政协委员不经常甚至很少参加政协活动,造成一些会议和活动委员出席率和覆盖面低。产生这个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委员“本职工作忙,没有时间参加”政协活动,但同时也存在政协会议和活动质量不够高、吸引力不够强,组织会议和活动交叉重复等方面的原因。二是政协委员的产生、管理和退出,缺乏科学有效的机制和办法。有关部门在推荐委员时主要考虑其代表性,往往忽略其参政议政能力,造成委员队伍构成与政协工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脱节。委员不履行职责,或委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失去界别代表性而不能正常履职,常常不能及时予以调整。三是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参差不齐、不均衡。上述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和政协工作的深入开展。当然,影响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多方面的,需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多方着手,以求找到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

  4、政协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机关服务水平需要提升。当前,全国政协、各级地方政协机构设置不统一,特别是县、区级政协专委会的设置很不规范,不利于上一级政协对下一级政协的联系与指导,也不利于兄弟县、区政协之间及与外地

 相应政协组织之间的学习交流,不利于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协机关的内设机构也不尽完善,人员编制和职数紧张。比如,全国政协设有理论局,很多兄弟省市政协设有理论处,但部分地方政协甚至东部一些发达省份的内设机构中尚未有专门的理论研究处室,这说明许多政协组织没有认识到理论认识水平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性,不利于政协工作的长远发展。另外,政协机关干部的交流、选拔和任用机制不活,机关干部在年龄、知识、专业结构上不尽合理,机关工作效率不高,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政协机关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需要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政协工作要求,不断加以改进。

  三、加强政协工作的建议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全党、全社会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奠定做好政协工作的思想基础

  1、积极组织和大力推动关于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高度重视并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建设,在政协组织内部尽力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从事关于政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推动有关社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重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整合政协理论研究的人才资源,发展壮大理论研究队伍。推动把政协理论研究纳入社科研究总体规划,设立课题研究专项经费,确定若干重点课题,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专题研究,推动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2、加大对人民政协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工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扩大宣传视角和领域,努力在全党全社会营造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氛围。新闻媒体在保证全会报道和程序性报道的同时,应注重日常的宣传报道,改进报道的内容和形式,使报道更加贴近委员、贴近政协履职实践,更好地体现政协特色。加强政协宣传资源(如网络、报刊等)的整合与协调,形成宣传合力,增强政协宣传工

 作的实效。注重对宣传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逐步培养一支政协宣传工作的专业队伍,提高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水平。在对外交往和开展人民外交中,积极宣传人民政协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增进国际社会对人民政协的了解,扩大人民政协的影响。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1、积极争取党委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政协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多年来,各级党委领导和支持政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如: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工作安排、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大对政协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有的地方党委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或多次政协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政协工作。适时向政协通报党委和政府主要工作情况,主动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支持政协组织更好地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党政领导干部除列席政协一年一度的全体会议外,还主动参加政协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包括协商、议政、通报、视察、座谈、研讨和交流等活动。党委和政府重视和支持政协的自身建设,对干部交流、活动经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帮助解决。建议把这些好的做法变成党政工作的重要制度,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要推动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联系政协常委和委员制度,主要领导定期联系民主党派和团体界别代表人士,部门领导定期联系对口政协专委会及委员,加强与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加大对政协工作的支持力度。

  2、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协党组是政协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加强政协党组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为政协党组切实发挥作用提供政

 治和思想保障。根据中央《意见》精神,支持政协党组在政协换届工作中切实发挥对有关界别设置、政协委员名额和人选、常委人选、专委会设置及其负责人的安排等事宜的参与和配合作用,以及届中有关委员和常委调整、政协机关重要人事安排等事务的建议作用。

  政协党组应认真履行党委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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