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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汇报3篇

发布时间:2023-05-07 11:50:04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汇报3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汇报 1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汇报3篇,供大家参考。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汇报3篇

篇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汇报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资环发〔2020〕236 号)精神,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 9 厅局《关于扎实推进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资环发〔2020〕427 号)与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方案》(发改资环发〔2020〕453 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结合各地、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2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以研发和引进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重点关注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和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靶向施策、精准发力。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主要目标。到 2020 年,率先在部分领域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 2022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 2025 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依法依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加强源头管理。开展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过程规范

  3 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依法依规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依法依规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依法依规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县(市、区)建立农用薄膜市场监管制度,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农用薄膜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机构对已有强制性标准规定、已纳入淘汰产品目录的塑料制品开展执法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协作,组织开展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等,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推进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销售农膜的抽检抽查,将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全市设计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到2022年底,依法依规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依规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2 年底,我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5 年底,全市集贸市场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

  4 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0 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2 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5 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 2022 年底,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 2025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到 2022 年底,推动全市邮政快递网点逐步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量。到 2025 年底,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

  5 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加强餐饮行业禁限塑监督管理,引导督促相关企业限期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文化和旅游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邮政管理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加强行业生态环保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快递领域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六)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代替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塑料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并配置回收箱、回收机或回收柜台,提高塑料制品回收率,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市商务、市发改部门要全面摸底全市 2 万-10万平米的大型商场、超市,制定实施《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我市干旱冷凉地区推广生物全降解地膜替代普通地膜,从源头上减少地膜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开展降解地膜示范推广,组织实施降解地膜对比评价试验,完善评价标准体系,优先在重点用膜地区开展通过性能验证和技术评价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邮政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家邮政绿色产品、技术和模式征集活动。督促寄递企业落实邮件快件包装规范化相关要求。持续推进绿色包装应用,引导寄递企业加大可降解塑料包装的使用力度。鼓励各寄递企业可循环快递箱(盒)、可循环中转袋在省内实现本品牌网络流通全覆盖。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制

  6 度,优先采购使用经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商务部门要引导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减少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使用,并向社会发布减量执行情况。鼓励网络零售企业按照快递配送要求规范设计产品包装,减少二次包装,在源头减少塑料包装用量,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并将企业减量包装情况纳入电商企业示范创建、重点培育企业的重要考量范围。对于饭店等企业,通过减小产品体积、减轻产品重量、简化产品包装,以达到降低成本、减少垃圾的目的,从而实现既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目标;在确保不降低饭店的设施和服务的标准的前提下,物品要尽可能地变一次性使用为多次使用或调剂使用,不要轻易丢弃,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范围和用量;使用无污染的物品或再生物品,作为某些物品的替代。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7 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工信部门要组织我市可降解生产企业申报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并推进已列入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应用规模,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九)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加快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增设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容器,推动将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低值塑料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能源化利用,减少塑料垃圾的填埋量,加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力度。在写字楼、机场、车站、码头、公路服务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足量配备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提高收运频次,促进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依法依规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

 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宣传引导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自觉回收废旧农膜。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垃圾、废弃物收集和处理体系,指导建立农膜回收体系。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积极推进农药肥料塑料包装物回收,贯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监测调查,研究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逐步提高农药包装

  8 废弃物回收率。按照《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引导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有序开展。(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积极组织申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推进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理等能源化利用,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申报工信部行业规范条件认定。高水平建设和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再生利用过程污染排放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推进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地表水体周边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指导公路机构(运营企业)落实公路日常养护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及时开展清扫保洁工作。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适时开展废旧农膜捡拾及清理回收行动,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9 (十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塑料污染治理领域国家标准、省级标准、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地方塑料制...

篇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汇报

所有名称都为虚拟。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 选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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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虚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X”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在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管控,全面落实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园区管理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严格实施“限塑令”、限制过度包装等政策,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建立废弃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

 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虚拟。

 二、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底,率先在我区城市建成区(城关以南,下同)和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大幅减少塑料制品消费量。到 2022 年底,禁限范围有序扩大,全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并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 2025 年,建立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营造社会共治“减塑”工作新格局,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重点任务 (一)禁止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产业政策。严格审批涉塑料的建设项目,国家、省、市明确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园区依职责落实)

 2.即时起,全区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违法行为。一是在区域产业规划、产业策划中,明确不得生产、销售相应塑料制品。二是如企业因生产、销售相关产品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或三年内有因生产、销售相关产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不得推荐申报各类奖励性扶持项目。(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3.即时起,全区范围内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开展可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加工利用企业摸查。严厉打击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的相关违法行为。(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4.加大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巩固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工作成效,坚决铲除涉“洋垃圾”加工利用散乱污场所生存空间。(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

 街、园区配合)

 5.2021 年起,禁止在我区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2023年起,禁止在我区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的违法行为。在区域产业规划、产业策划中,不再规划生产、销售相应塑料制品。如企业因生产、销售相关产品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或三年内有因生产、销售相关产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不得推荐申报各类奖励性扶持项目。(区科工商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二)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2020 年-2026 年,我区分区域、分行业、分品种、分阶段禁止、限制使用以下 4 类塑料制品: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

 1.落实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禁限工作。即时起,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单位食堂、办公、生产区域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主动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各镇街、区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国资局按职责牵头)

 2.抓好商场、超市、便利店、药店、书店等场所禁限工作。2021 年起,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便利店、药店、书店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3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全区。(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3.抓好集贸市场等场所禁限工作。2021 年起,全区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同步推广可降解塑料袋。2026 年起,全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4.抓好餐饮行业、各类展会禁限工作。2021 年起,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2023 年起,全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5 年底,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以上。鼓励餐饮行业提供打包外卖服务时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5.减少宾馆、酒店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2021 年起,全区星级宾馆、酒店不在客房内摆放“六小件”一次性用品(牙刷、梳子、剃须刀、鞋擦、浴擦、指甲锉)。2023 年起,全区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塑料垃圾袋使用量减少 40%。2026 年起,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6.持续性开展绿色快递专项行动。加大《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系列宣传力度,有效开展绿色包装等试点示范工作。2021 年起,我区邮政快递网点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45 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提高到 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 10%以上。2023 年起,全区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 15%以上。2026 年起,全区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 20%以上。(区住建交通局按职责牵头,各邮政网点落实)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1.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一是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按职责牵头落实)

 二是推广农贸市场可降解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农贸市场的开办和经营者要为消费者自带购物袋、购物篮购物提供便利,同时鼓励农贸市场蔬菜档等业户使用水草、绳等辅助商品包装的工具材料,减少塑料袋使用量。构建农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逐步停止市场内个体商户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全区选取 3 个市场试点建立农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集中统一采购可降解塑料袋,并建立购销塑料袋台账。到 2020 年底,打造农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示范市场 1-3个。(各镇街、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是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商场、超市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各类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引导快递、餐饮企业通过联合采购降低成本,与可降解制品生产企业联合开发适

 用性强的产品。(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园区配合)

 四是在邮政快递网点、快递企业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环保填充物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再利用的环保包装。(区住建交通局按职责牵头,各邮政网点、快递企业落实)

 五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可降解材料包装。宣传、引导、督促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简化产品包装,鼓励采用单一材料或者便于分离包装材料,积极选择可循环再生、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利用、可生物降解的包装材料和包装袋。(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区卫健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六是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用薄膜,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加强农用薄膜使用控制。(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七是将环保塑料替代技术和产品纳入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推广目录,建立健全推广机制,依托相关行业协会建立网络化、信息化推广平台。(区发改局牵头,科工商信局、镇街、园区配合)

 2.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一是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提倡“不留白色污染的旅程”的旅游出行模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二是鼓励宾馆、酒店和餐饮企业主动提供可循环使用的住宿用品和餐具,对消费者自带用品和餐具给予费用减免或其他优惠,不得因消费者自带用品和餐具而拒绝提供服务。(区科工商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镇街、园区配合)

 三是推动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推动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督促电商、外卖等平台遵守省市制定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是邮政快递网点和主要品牌企业要建立绿色包装推广应用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邮政网点、快递企业落实)

 五是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

 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3.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一是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使用未经风险评估及技术验证的塑料回收料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鼓励日化、饮料企业推广应用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推动塑料硬包装“减轻、减薄和瘦身”。(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二是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三是鼓励生产塑料制品替代产品。支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鼓励生产以石头、竹子等为原料的替代品,支持木塑产品生产,发展可降解塑料产品。支持我区塑料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设计产品示范,配合虚拟市建设可降解塑料材料和制品产

 品化示范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发展塑料制品应用替代产品。(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

 四是支持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降解安全可控性、规模化应用经济性等为重点,加大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降低应用成本,遴选出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支持塑料制品提升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技术研究。(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一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推动环卫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实现塑料废弃物可回收利用收运、处理网络全覆盖,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率。大力推进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塑料等可回收物投放设施,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投放指引,提高清运频次。建立健全社区资源化利用回收体系,完成便民回收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任务,实现可回收物社区收集服务全覆盖。(区科工商信局、区供销联社按职责牵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各镇街、园区落

 实)

 二是开展废旧农...

篇三: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汇报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我队按照有关要求,立足部门实际,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各项行动。

 一、高点站位抓部署。方案下发后,我队高度重视,成立了以 XXX 队长为组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领会精神,认真部署,将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 XX 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治理塑料污染对节约资源能源、杜绝浪费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对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稳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监管工作开展。

 二、舆论造势抓宣传。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在醒目位置悬挂“限塑”宣传标语,发放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传资料,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

 同时,指导和督促农贸市场经营户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及时清理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垃圾(塑料)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或不用塑料袋,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扩大民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公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 三、突出重点抓治理。组织执法队员进行集中清查,依照《XX 县 2020 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查处城区农贸市场内否使用厚度小于 0.025 毫米超薄塑料袋,是否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性次塑料棉签情况。依法追究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注重追根溯源和从严从重处理。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 XX 人次,检查农贸市场 X 个,检查经营户 XX 户,下达整改通知书 X 份,收缴不合格塑料袋 XX 余袋。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四、巩固提升抓长效。要求全体人员对“塑料污染”整治行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查找工作盲点和薄弱环节,以便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报道,并建立信息交流和工作动态反映机制,利用微信公众号、简报信息等形式,发布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常监管日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施科学的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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