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制节目观后感涛涛历史长河中,法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獬豸断案到商鞅变法,再到今天的依法治国,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法律遵守法律。青少年,作为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法制节目观后感3篇,供大家参考。
有关法制节目观后感篇1
涛涛历史长河中,法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獬豸断案到商鞅变法,再到今天的依法治国,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法律遵守法律。
青少年,作为组国的花朵,更应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了解它的性质,作用,并学会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生命安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王钦杰检察长指出“青少年学习法制知识,从各个方面看都是必要的。”是的,我们身处法治社会无时无刻都受法律的监管与保护,正如王钦杰检察长所说“法律无处不在”。
我们做为新时代的主人,作为将来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重要力量,新近法律是我们成长路上的必然要求,那么,我们怎样才算在现阶段作到“亲近”法律了呢?
第一,便是要做到遵守法律,当在青春,我们正处在价值观塑型的重要时期,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什么才是正确的价值观?法律便给了我们一定的依据,它所表达出的,无不关乎人类在社会上行为的底线,只有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更好地立足。
第二,就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我们的受教育权,生命财产安全权,亦或是隐私权等权利受到危胁,法律都是我们保护自已的有为武器。
另外,懂得主动积极的宣传法治知识,也是“亲近”法律的重要方法,理想的效果是不仅我们自已懂法,而且父母、老师等身边的人都懂法守法。试想,如果人人都在法律约束下,人人都守法,那么我们的生活才算是真正的安居乐业,才算是“在法治的阳光下”生话。
听完讲座,若有所恩,似是被一股清风吹散了思绪,如沐春风,让我扫去了一直压抑在内心的困惑,让我看得很多事物在法律在法律的照耀下不那么可怕了———至少大体是美好的。
坚守底线,牢记道德,做有道徳的优秀学生,守法律的合格公民。
有关法制节目观后感篇2
我看了这期的法制教育,知道现在虽是都会有不法分子再放大我们这些弱小、无知的少年儿童的主意,企图劫财、劫色等。危险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不可以没有防人之心。
作为一个女孩,我要告诉周围的女同学一定要有所警惕,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外穿着要整洁、朴素大方,不得过于暴露,少穿超短的裙子,不要把过多时间花在穿着打扮上,但也不可穿得太随便。
二、拒绝所有人一切无礼的要求。
三、不随便和男的拉拉扯扯、过分开玩笑,不随便到男生家,不单独和男的在一起或出行,在外游玩若有陌生男人和你搭话或企图接近你,你都要万分提防!
四、不当众清点财物。
五、不单独在外游玩很晚,更不可以不事先告诉父母游玩的时间及地点。
六、独自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不可擅自出门,有人敲门得先确认对方是谁,有无恶意。
只要认真做好以上几点便可以不给那些不法之徒任何可乘之机了,真不愧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只是,当今社会也不全是坏人,大家有戒心就好,可别因为怕危险而整日提心吊胆,杞人忧天呀!
不过,光记得我刚才总结的六点还不行,最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并做到自尊、自重、自制、自立、自信、自主和自爱!
十几岁正是花季,花季的孩子们可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让未来祖国的花朵受到外界一些坏人的邪恶摧残!!所以,我们必须分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谁是好心谁是恶意,不要轻易上当受骗,一旦被恶人利用就将迷失自我,终误入歧途,无法自拔,后果不堪设想!视频里就有不少类似这样可怕的例子,如:女学生独自出游惨遭劫命丧山崖等等,我们要吸取这些惨痛的例子,爱惜生命,不把生命当儿戏,别让花季变成花祭!
有关法制节目观后感篇3
有一个五年级的同学,看上了他同桌的笔盒就趁他同桌不主义就把他同桌的笔盒给偷了。以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虽然上一不算犯法,但是,做这些偷偷摸摸的事,是一种不良习惯,从小就有这些习惯,等长大了,就会成为盗窃行为的。
还有另一个例子:故意伤害他人:
就讲,在一个学校里,有两个同学是死对头,其中一个同学就很喜爱欺负另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受不了了,就回去告诉了他的哥哥听,他哥哥就说:“他打你几下,你就双倍的打回他。”第二天他来到学校,刚好在楼梯口,看到欺负他的那个同学,就用力的把他踹了下去,那个同学就滚了下去,手就断掉了。正因,那个同学是故意的,因此他务必要付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车费……
经过这次的法律课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法律,怎样才不会走上“不正之道”。
代他人怀孕是指代他人怀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被代他人怀孕着与代他人怀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贴合所谓代他人怀孕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代他人怀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此刻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就应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应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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