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业部长讲话3篇中央农业部长讲话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两会讲话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XX年的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显著加大,形势确实不容乐观。一个是在农业连续五年丰收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农业部长讲话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中央农业部长讲话
部副部长危朝安两会讲话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XX 年的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显著加大,形势确实不容乐观。一个是在农业连续五年丰收的基础上,靠增产来增收比较难;第二是农产品的价格全面下行,下行的压力很大,靠农产品的价格上升来实现的增收比较难;第三是农民工的就业压力大,靠外出打工赚钱来实现增收比较难。
当前和下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要采取多个方面的措施,多管齐下,我们要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实现农民的 掩 增收。一个是要稳定发 蛀 展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馒 粮食生产,做大做强畜 甥 牧产业,大力发展特色 乞 农业,特别是要重视发 孙 展园艺业、特种养殖业 挡 和乡村旅游业。扶持农 侗 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 叙 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 街 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免 。这是一个方面。
桓 第二方面,保持农产品 礼 价格合理的水平。在去 晋 年两次提高粮食最低收 史 购价的基础上,今年小 孽 麦的最低收购价提高了 崩 13%到 15%。提价 噎 幅度之高,应该说是历 伴 史上少有的。现在我们 订 的白麦每斤增加了元, 句 红麦和混合麦每斤提高 芝 元,水稻每斤普遍提高 亚 元,水稻的提价幅度达 茵 到 16%左右,同时, 饮 增加主要农产品的储备 吠 和临时收储,包括水稻 指 、玉米、大豆、棉花, 薛 还有食糖。
加强生 义 猪的市场调控,加强农 口 产品营销促销服务,把 毯
握好主要农产品进出口 镐 的时机和节奏,支持优 肥 势农产品的出口,灵活 惠 运用多种手段,努力保 栽 持农产品的价格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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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面,增加“ 认 三农”的投入。今年中 栅 央财政拟安排“三农” 久 的投入,政府工作报告 便 已经明确了,是 716 斩 1 亿元,比上一年增加 闪 1206 亿元,大幅度 尤 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 遥 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 督 ,加大对产粮大县一般 嚼 性的转移支付,财政奖 氓 励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 睦 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增 猾 加农业补贴,中央财政 拄 拟安排今年的补贴资金 晒 达到了1230 亿元, 佯 比上年增加 200 亿, 池 已经提前拨付种粮农民 藕 直接补贴和农机综合补 辞 贴 867 亿元。日前, 限 中央财政又追加预拨农 赊 业补贴资金 249 亿元 悍 ,其中良种补贴 149 迢 亿元,已经预拨的农机 垣 购置补贴是 100 亿元 景 ,来支持春耕备耕。良 圆种补贴实现水稻、小麦 症 、玉米、棉花全覆盖, 责 农机购置补贴增加到 1 韵 30 亿,去年是 40 亿 瑰 元。补贴范围也是覆盖 撇 全国所有的农业县(场 聋 )。
第四方面,促 奄 进农民就业。全面落实 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 砧 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 避 的通知》,切实加大农 摘 民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 系 转移。通过以奖代补, 腥 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 嫡 农民开展农业、农村基 串 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 哄 措施,促进农民就业。
姚 这个问题确实比较突出 瞎 。
第五方面,发展 质 壮大县域经济,积极发 第 展乡镇企业,加快发展 寄 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乡 薛 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 酗 带
动农村二、三产业的 弧 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 泳 展的活力,不断壮大县 育 域经济。
第六方面 利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俐 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 戍 整治,坚决防止农民负 患 担的反弹,还有严厉打 白 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 蹲 害农的行为,切实解决 软 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 刺 题。
总之,农业部 势 要紧紧围绕家宝总理在 燥 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所强 夷 调的办好五件大事,落 冷 实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惶 ,全力做好工作,能够 园 保持我们农业持续增收 呛 这样一个好的形势。谢 景 谢。
二、去年粮食 盏 总产达到 10570 亿 呀 斤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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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是人口大国 箔 ,粮食问题的确是我们 烃 国家战略性、关键性的 千 问题。党中央、国务院 九 把确保我们国家的粮食 肪 安全作为一个重要的战 罕 略目标、战略方针坚持 卜 长期不变。就是要立足 凶 我们自身,来解决我们 词 的吃饭问题、粮食安全 有问题。我们国家确实是 驭 粮食的消费和生产大国 狰 ,尽管这些年来,特别 得 是近五年来,我们实现 阮 了连续的丰收。去年我 蹄们的粮食总产达到 10 堑 570 亿斤,超过了历 容 史最高水平,曾经的最 韭 高水平是 1998 年 1 宫 0246 亿斤。单产达 熏 到了 330 公斤,都是 兰 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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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前国际粮食 毯 价格也随着能源价格的 幼 降低而逐步回落,这对 咽 于稳定农民种粮的积极 愉 性,充分保护和调动地 鲤
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 巡 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确 抗 保我们国家粮食安全任 逼 务,仍然十分艰巨。刚 开 才您提到怎么在这种大 脱的背景下,怎么保护地 滦 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 热 特别是产粮大县的积极 郧 性,第一,要进一步加 煞 大对粮食主产省、主产 霓县的投入。在政府工作 脸 报告里面提出的 716 袒 1 亿元的“三农”投入 拂 ,大部分是集中在粮食 姜 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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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方面,继续加 脓 大对粮食主产县的财政 嚼 转移支付力度。对粮食 脸 产粮大县实行财政奖励 皮 。这两年,我们国家对 榨产粮大县、产油大县、 膀 生猪生产大县都实行了 渠 奖励。其中产粮大县的 咋 奖励资金达到 140 亿 垄 ,这个力度还要继续加 冤 大。
第三方面,要 饥 支持产粮大县粮食主产 上 区发展县域经济。尤其 熙 是要支持产粮大县和粮 隅 食主产区发展农副产品 屎 加工工业,发展乡镇企 袒 业,加快二、三产业的 研 发展。
第四方面, 壕 要支持产粮大县、产粮 苯 大省加快小城镇的建设 差 。政策主要是在这几个 溶 方面。
谢谢。
篇二:中央农业部长讲话
农业部部长: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分离条件基本成熟(2014-10-18 02:49:00) 201 4-1 0-1 8 02:49:00 来源: 澎湃新闻网(上海) 有 0 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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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地区, 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也已基本成熟” , 10 月 17 日, 农业部部长韩长斌作上述表示。
近日, 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 提出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承包权、 经营权“三权分置” , 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 韩长赋部长 17 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工业化、 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 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 农民出现了分化, 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 在大多数地区, 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近年来,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
截至 2014 年 6 月底, 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 3. 8 亿亩, 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 28. 8%, 比 2008 年底提高 20 个百分点。
韩长赋表示, 实现土地集体“三权分置” , 是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
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 其次, 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权, 同时, 要放活经营权。
韩长赋也指出一些问题, 如有的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 片面追求流转规模、 比例,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 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 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有的工商企业长时间、 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 “非粮化” 、 “非农化” 问题比较突出。
中国农村的土地未来由谁来种? 数据显示, 2013 年全国农民工数量近 2. 7 亿人, 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 45%, 其中外出 6 个月以上的农民工达到 1. 7 亿人, 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三成。
韩长赋表示, 解决这个问题, 关键是提升农业的经营规模, 让农业经营有好的效益,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培养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7 日, 就中央出台《意见》 的背景、 主要内容、 政策创新以及贯彻落实等问题, 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以下是韩长斌就《意见》 答记者问的详细内容:
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重点。
问:
请介绍一下《意见》 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是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件大事, 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工业化、 城镇化进程中, 农村劳动力逐步转移, 他们原来经营的土地流转出来, 使得农业从业者的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先进的农业技术装备得到利用, 为建设现代农业创造了必要条件。
这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现象, 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
近年来,各地从实际出发在这方面积极探索, 取得了一定成效, 积累了一些经验。
但从深层次看, 在保护农民承包权益、 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 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 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因素。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
会提出, 要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构建集约化、 专业化、 组织化、 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为贯彻好中央精神, 有关部门在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的基础上, 深入基层调研、 总结地方经验, 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
可以说, 《意见》 体现了中央的意图, 凝聚了群众的智慧, 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问:
《意见》 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么?
答:
这些年来, 中央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的政策法律,对土地怎样流转作出了明确规定。
现在出台的这个《意见》 , 是适应新形势和实践发展要求制定的, 延续了中央一贯的政策基调, 遵循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立法精神, 并吸收了近年来广大农民群众的实践创造。
《意见》 的着眼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 实现所有权、 承包权、 经营权三权分置, 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二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保护好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尊重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 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三是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是客观趋势, 但必须看到这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 不能脱离实际、 脱离国情, 片面追求流转速度和超大规模。
问:
如何准确理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承包权、 经营权“三权分置” ?
答:
当前, 在工业化、 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 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 原来家家户户都种地的农民出现了分化, 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 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 承包权、 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
《意见》 明确提出,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所有权、 承包权、 经营权三权分置,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
《意见》 强调, 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 另一方面, 要行使好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上的管理监督权, 发挥好集体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服务的组织功能作用。
其次, 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权。
《意见》 指出,要抓紧抓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 四至不清等问题; 要完善承包合同, 健全登记簿, 颁发权属证书, 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
同时, 要放活经营权。
《意见》 强调, 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 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总之, 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 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
问:
近年来社会上对未来“谁来种地” 问题十分关注, 请问《意见》 提出了哪些应对措施?
答:
《意见》 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培育新的种地人。包括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积极培养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经营者、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 农民工等新型职业农民, 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认定、 扶持体系。
二是引导土地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愿意种地的人能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
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 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组织, 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工商企业可以适度租赁土地发展良种种苗繁育、 高标准设施农业、 规模化养殖、 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现代种养业。
三是加大扶持完善服务, 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意见》 主要从财政、 金融、 用地、 税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 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 保险支持机制, 要求各地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等。
应当指出的是, 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 不能忽视普通农户的作用。
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的不同领域、 不同环节各有优势, 要多元化、 融合式地发展。
问:
为什么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意见》 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
加强对承包地的保护, 是促进土地流转起来, 形成规模经营的重要前提。
过去,对农户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进行管理, 存在面积不准、 四至不清、 空间位置不明、 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一是针对现实矛盾, 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 四至不清、 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 二是按照《物权法》 要求, 完善合同、 健全登记簿、 颁发权属证书, 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 使用、 收益等各项权利。
这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基础, 是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 也是调处承包纠纷、 开展抵押担保、 落实征地补偿的重要依据。
健全登记制度, 强化对农户承包地权益的保护, 当前最重要的抓手就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为指导各地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意见》明确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按照保持稳定、 依法规范、 民主协商、 因地制宜、 分级负责的原则稳步推进; 二是原则上要确权到户到地, 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 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三是强化县乡 两级责任, 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密切协作、 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工作保障, 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中央财政给予补贴。
问:
当前,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如何, 为引导有序流转《意见》 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
近年来, 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
随着规模的扩大, 土地流转也呈现出主体多元、 形式多样的发展态势。
流入方仍以农户为主, 但向合作社、 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比重逐步上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转包仍是最主要的流转形式, 但出租、 股份合作等流转形式比重上升较快。
从总体上看,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平稳健康, 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如有的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 片面追求流转规模、 比例, 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 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 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有的工商企业长时间、 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粮化” 、 “非农化” 问题比较突出。
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好, 就会影响到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 在总结基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意见》 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坚守土地流转的底线。
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保护农民承包权益,不能搞大跃进, 不能搞强迫命令, 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要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是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长期流转承包地, 鼓励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 担保试点, 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
三是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尊重农民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一流转, 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四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问:
近年来, 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如何引导好并防止“非粮化” 、“非农化” 等问题, 《意见》 有何规定?
答:
我国农村缺资金、 缺人才, 缺先进的管理, 为发展现代农业, 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是必要的。
从实践情况看, 工商企业直接租地经营, 有利有弊, 好处是可以带来优良的品种、先进的技术和经营模式, 不好的是挤占农民就业空间, 容易加剧“非粮化” 、 “非农化” 倾向。
为鼓励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 《意见》 提出, 一是通过新增补贴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优先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 开展生产者补贴试点、 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营销贷款试点、 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 等措施, 重点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是通过粮食主产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 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的产业规划和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引导经营主体生产粮食; 三是通过合理引导土地流转价格, 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 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可以采取停发粮食直接补贴、 良种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等措施, 遏制撂荒耕地。
为防止工商企业下乡 引发“非农化” , 《意见》 明确:
一是鼓励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 高标准设施农业、 规模化养殖和开发农村“四荒” 资源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二是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
包括, 要求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 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有明确的上限控制; 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三项制度,严格准入门槛, 加强事后监管; 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 流转承包地用途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
问:
规模经营为什么要强调适度, 实践中如何把握这个度?
答:
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生产的专业化、 标准化、 规模化、 集约化。
一定规模的土地集聚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
但是, 任何一种土地经营方式, 都存在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率如何均衡的问题, 土地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 应当有一个适宜的范围。
《意见》 提出对“两个相当于” 的要重点扶持, 即土地经营规模的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
篇三:中央农业部长讲话
现代农业装备·2016 年第 6 期2016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0 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全面解读了“三权分置”这一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开辟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新路径韩长赋说,“三权分置”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称为“两权分离”。现在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又一重大政策。”韩长赋表示,“三权分置”意义深远:—— — 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内涵。从“两权分离”尤其是贫困地区的财政投入。对此,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表示,将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给予贫困县更多的自主权,最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促进“六次产业”融合发展会议确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着眼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努力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所谓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也被称作是“六次产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是以结构性改革入手,全面发力、全面施策。李国祥说,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态、健康等要素的需求明显提升,这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成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仅是满足更高层次需求的需要,也是大幅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的重要渠道,无疑还将推动农业生产得到更好发展。“这项改革不同于过去的农业结构调整。”中国农科院党组书记陈萌山表示,“既要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又要转变方式,优化运行;既要广泛调整生产力,又要变革生产关系,破解农产品供需结构性矛盾,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年,以扶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农业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为重点,有关部门将加强政策扶持,支持发展农产品储运加工营销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业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 +”现代农业发展,让“双创”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来源:人民网、新华社)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创新农业部长韩长赋解读“三权分置”○文 / 董 峻,侯雪静热点聚焦 > Hot Spots in Focus82016 年第 6 期·现代农业装备 ■到“三权分置”,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三权分置”展现了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 — 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开辟了新的路径。—— — “三权分置”实现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有利于促进分工分业,让流出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增加财产收入,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是充满智慧的制度安排、内涵丰富的理论创新。农民问题核心仍是土地问题韩长赋表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核心现阶段仍是土地问题。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处理好土地流转中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关系。目前在全国 2.3 亿农户中,约 30%、超过 7 000 万农户已流转了土地,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这一比例更高,超过 50%。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是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为此,“三权分置”意见强调维护好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承包地的各项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其流转土地。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又赋予承包农户在抵押担保等方面更充分的土地权能。同时,意见要求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新的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上,享有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稳定经营预期,使其放心投入、培肥地力、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这样才能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韩长赋表示,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是实施“三权分置”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农地农民有,农地农业用”的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促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三权分置”意见对此作出相应规定:一是明确了经营权内涵。明确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一定期限内的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强调在保护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以流转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二是明确了经营权的权能。经营主体有权使用流转土地自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获得相应收益,有权在流转合同到期后按照同等条件优先续租承包土地,经过承包农户同意,经营主体可以依法依规改善土壤、提升地力、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三是鼓励创新方式。鼓励采用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探索更有效的放活经营权的途径。韩长赋强调,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程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从实际出发,顺其以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原则的“三权分置”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让全国4.6 亿亩农村流转的土地迸发出新的活力,使承包户放心流转,经营者安心投入,亿万农民受益。近年来,随着我国大量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格局已经发生改变。截至今年 6 月,全国 2.3 亿农户中,流转土地的农户就超过了 30%。Hot Spots in Focus < 热点聚焦9
■ 现代农业装备·2016 年第 6 期自然,因势利导,绝不搞行政命令、不下指标、不搞一刀切。全国政协常委、经委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出席 11 月4 日的中国三农智库高层论坛上指出“三权分置”30 年前就有了,落实政策关键是农民做主”。陈锡文明确,必须讲清楚,流转的只是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而且讲清楚有承包权的农民就是本集体组织的农民,“外人不要有非分之想,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流转经营权。”陈锡文认为,在流转中过去确实有不恰当地方,即使是“三权分置”下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也是件政策性极强的事。陈锡文坦言,过去认为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就得促进土地流转,因为不发展规模经营哪来新型经营体系?这个思路对,但是又不全对。如粮价一下跌,租地大户就扛不住了,很多地方要么降租金,要么大户跑路,这说明流转是个办法,但未见得是全部办法。但规避地租比较困难。陈锡文认为,提高经营者实际收益,更多还要靠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他举例,现在各主要生产环节都不是农民作主,如小麦收获环节机械化作业率达 96%,并不是说 96%农户都去买收割机,可用别人的,尤其是农业部搞的农机跨区域作业,一下就把成本降下去了。(来源:新华社,人民网,川报观察)目前,我国 60%的农户承包地已经完成确权颁证;1.7 万个乡镇设有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预计到 2020年年底,“三权分置”相关改革工作任务基本完成。热点聚焦 > Hot Spots in Focus在全国已经流转的 4.6 亿亩土地上,承包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2.3 亿农户还是土地承包者,但 270 多万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真正的生产经营者。但有不少经营者在发展上还有顾虑。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适时出台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将流转土地上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承包者和经营者权属清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