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8篇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 各成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
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例”)
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文秘 114 网
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市委政法委:
结合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 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为市委、市政府和市未保委提供决策依据; 协调公、 检、 法、 司等部门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各宣传单位及相关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 组织报道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揭露、 批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行为和现象,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社会教育环境。
市人大内司工委:
负责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实施。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
负责组织政协委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视察, 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市教育局: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大力宣传、 认真实施“两法一例”。
采取多种方式对学校领导、 思政课教师以及其他教职工进行“两法一例”知识培训。
指导全市中小学配备好法制副校长。
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入学率, 降低辍学率, 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防止侵占和破坏学校设施设备。
团市委:
按照共青团工作的总体部署, 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 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大力宣传“两法一例”。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 培养优良品德, 增强法制观念。
推动和参与有关未成年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 视市级财力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人事局:
参与表彰奖励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市工商局:
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协同有关部门从严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市国税局、 地税局:
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 贯彻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做
好服务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对违反国家和省、 市有关规定, 介绍、 招用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
从严把握对文艺、 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审批。
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对已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对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 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 有毒有害、 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督促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市民政局:
负责做好社会救济对象中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依法做好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的收养安置工作。
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要求, 做好无依无靠未成年流浪乞讨者和有家不能归的未成年儿童的特殊保护工作。
加强与残联的工作配合, 做好盲、 聋、 哑、 智力障碍等残疾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并为其接受教育和医疗康复创造条件。
市卫生局:
做好未成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 严格少儿食品等公共卫生的监管, 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素质。
市公安局:
逐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办理机构, 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 严格依法办事, 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分管分押,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
积极配合社会各有关方面, 做好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工作。
市检察院:
加大打击危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依法对青少年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 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 起诉工作, 严格执行逮捕和起诉条件, 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坚持教育、 挽救、 感化为主的原则。
依法对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司法单位涉及未成年人的侦查、 审判、 关押、 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延伸帮教工作, 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 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与学校、 家长的联系制度。
市中级人民法院:
逐步建立和完善少年法庭或少年合议庭制度, 坚持“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 则, 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适当量刑, 寓教于审。
依法审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
配合有关部门,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两法一例”以及其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青少年维权中心, 做好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 并指定专门律师事务所办理未成年人受侵
害案件。
做好未成年罪犯、 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市政府法制局:
对行政机关实施“两法一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处理有关未成年人的行政争议案件,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工作,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
市文化局:
根据“两法一例”和未保委的工作部署, 广泛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 教育、激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支持和鼓励文艺单位、 作家、 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督促各级公共图书馆、 纪念馆、 博物馆、 文化馆、 影剧院等场所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提供优惠和方便条件。
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强化对营业性歌舞厅、 电子游艺厅、 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
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 出租或以其它形式传播淫秽、 暴力、 凶杀、 恐怖、 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音像制品。
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减少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
滁州日报社:
充分发挥党报的喉舌作用和舆论引导功能, 加大对“两法一例”的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典型经验、 先进事迹及未保委工作部署和有关重大活动。
加强舆论监督, 曝光、 批评、 抨击各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现象、 错误行为和反面典型。
市广播电视局:
积极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 协调广播、 电视等新闻媒体, 加大“两法一例”的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典型经验、 先进事迹及未保委工作部署和有关重大活动。
加强舆论监督, 曝光、 批评、 抨击各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现象、 错误行为和反面典型。
市总工会:
将“两法一例”的学习纳入各级企事业单位职工思想道德文化技术培训中,教育职工依法做好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培养和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违法招用未成年工的监督处理工作, 做好对已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市妇联:
开展面向妇女的保护未成年人法律、 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引导和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未成年少女、 儿童和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参与未成年女性权益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
市残联:
积极参与残疾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 切实保障残疾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和健康权。
市交通局:
加强对汽车站、 渡口及车船等交通工具的管理, 按有关规定对儿童实行票价优惠, 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 健康的交通运输环境。
市建委:
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城市中小学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 确保在城市建设中不被侵占。
市环保局:
依法禁止在学校、 幼儿园和其它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周围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水、 废气、 废渣及产生噪音污染, 禁止其它破坏未成年人活动、 学习、 生活环境的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做好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产品技术监督工作, 指导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质量、 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 销售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玩具和用具等产品, 及时制止企业和个人生产、 销售危害未成年人安全、 健康的产品, 依法查处
违规的有关责任人和企业。
市编办:
根据“两法一例”和未保委的工作部署,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工作人员编制的落实。
市人行、 市建行、 市中行、 市工行、 市农行: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篇二: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城区管委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置指导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在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站),现制定指导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健全和完善以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乡镇、城市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的四级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将推进未保站建设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措施、整合资源,力争将乡镇、城市社区未保站建设成为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干、活动有场地、解困有平台。
二、目标任务 乡镇、城市社区设立未保站是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力夯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阵地。到 2022年底,全区乡镇、城市社区未保站覆盖率不少于 50%,2023年实现所有乡镇、城市社区未保站全覆盖,做到建站数量与建站密度均衡发展,管理运营与作用发挥协同谋划,机制建设与服务举措共同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各乡镇、城市社区要综合考虑服务人数、地理位置、工作内容等因素,结合本乡镇、城市社区特点,打造有自身品牌特色的未保站。
(二)规范有序。根据工作特点,针对各类未成年人不同需求和行为习惯等,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服务管理,实现场地、人员、事项管理规范有序、运行有效。
(三)氛围浓厚。乡镇、城市社区未保站要按照要求标准规范设置,通过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尽量满足未成年人需要,切实把未保站建设成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阵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职责 未保站在乡镇党委、城区党工委领导下和上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
排,统筹推进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定期分析评估本乡镇、城市社区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季度向乡镇党委、城区党工委汇报一次工作。
3.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人专岗要求,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
4.建立未成年人数据台帐,完善未成年人信息档案,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维护,及时准确采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基础数据,并做好动态管理。
5.接待来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回应合理诉求,做好帮扶工作,做好属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走访工作。
6.定期开展辖区内未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未成年人法规政策宣讲活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7.建立健全包括监测预防、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及时正确处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个案。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具体内容 (一)有一个场所。选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应设置
在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场所,可单独设立也可依托社工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基层服务机构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标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内容为“XX 乡镇(城市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应灵活设置办公区域,并合理叠加涉及未成年人服务的多种功能区。办公用房不少于 18平米,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用品。
(二)有专职工作队伍。鼓励乡镇、城市社区主要领导兼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至少明确 2 名以上专职人员,区民政局结合实际,上报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未保工作站具体组成。
(三)有服务制度流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要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有服务接待窗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立一个服务接待窗口,设置“未成年人服务”标志牌。服务项目主要有来访接待、政策解读、信息采集、解难帮困、权益保障等,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
(五)有工作服务台账。建立服务台账,用于记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接待工作台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名册》(包含:流浪乞讨、家暴、欺凌、性侵、涉案等)《农村留守儿童名册》《困境儿童名册》《散居孤儿和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名册》《困境儿童走访关爱记录台账》等。
(六)有政策宣传展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应在醒目处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展示墙,设置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重在体现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心关爱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等权利。
(七)有未保服务专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应开通专线电话,受理内容主要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未成年人生活困难求助、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疏导或情绪抚慰等服务、帮扶转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情形。
六、工作要求 (一)高起点谋划。乡镇、城市社区未成年保护工作站是落实政府保护的关键环节,是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面向基层的重要平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站的设置,推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指导乡镇抓好设置。
(二)高标准设置。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要统筹规划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突出特点、打造亮点,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完善软硬件设施。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基本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高质量推
进工作站建设。
(三)高质量服务。在乡镇、城区党工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成后,可依托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组织志愿者服务等方式,高质量开展评估接待、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工作,积极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着力推动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篇三: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 精品多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 1
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XX 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着眼于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实践创新,立足于源头保护、预防保护、主动保护和全面保护,以提升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围绕幸福XX 建设,全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探索具有 XX 特色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社会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措施。
2.突出重点,合理延伸。在重点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向困境家庭延伸。通过采取生活帮扶、医疗救助、就业扶助等具体措施,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导致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的因素。
3.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从源头抓起,构筑基层防线,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努力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各级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5.量力而行,适度保护。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逐步提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水平,努力做到先行先试、分级保护、重点突破和稳步推进。
三、具体内容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着眼于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具有 XX 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在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保障基础上,实施对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并逐步向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等困境家庭未成年人延伸。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社会保护工作。
(一)救助保护
1.建立弃婴、孤儿发现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机关将育婴、孤儿及时送到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完善孤儿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弃婴、孤儿的养育标准, 2.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组织和动员广大社区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3.建立流浪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子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机关依法给子行政处罚。定期回访护送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进行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会,对确实无法寻找到其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在“打拐”过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由民政部门负责将其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 4.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学校的促进机制。在做好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劝导、日常生活救助,提供人性化、拓展性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儿童回校园”活动,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回归学校提供有利条件.
5.建立残疾儿童、重病儿童、流浪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设立临时应急救助基金,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确保基本生活.整合资源,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与医疗救助,完善各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配套政策,先天性残疾儿童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主要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县慈善会、各乡镇 (二)教育保护 1.建立孤儿就学制度。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的适龄孤儿,可送到省孤儿学校上学,或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就学,保障其享受九年义务教育。
2.建立残疾儿童就学制度,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无法进入校园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对困境残疾儿童入托给予补贴。
3.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信息通报制度,所在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失学、逃学信息及时通报其家长或监护
人,由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失学人员的劝学、返学工作,对沾染不良习气的未成年人,要通过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矫治不良习惯,正行为偏差,确保健康成长。
3.建立困境家庭子女教育全程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幼儿幼教补助标准,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接受中小学义务教育实行免费入学;对应届中高考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实施营养午餐补助政策。
4.落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随迁入学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如鼎就地就“保障当人学,保障每一个公民都能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代理妈妈”制度。针对留守儿童长年处于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开展“代理妈妈”活动,实行“一对一”结对教育保护和帮助扶持.主要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创图县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慈善会、各乡镇 (三)司法保护 1.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 DNA 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厉打击操纵、胁迫、诱骗、唆使利用残疾儿童或未成年人以乞讨、偷盗为手段的敛
财和拐卖、猥亵、残害、惩罚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解救未成年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并对非法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做工的当事人依法严厉处理。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籍政策。对在打拐过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和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要按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对在救助保护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的流浪来成年,经过 2 年以上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户籍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
3.完善未成年人延伸保护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使用,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4.建立社区矫正帮扶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托社区矫正工作,采取适应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特点的工作方法,针对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身份保护问题、思想情绪问题和就学就业问题,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帮助解决其心理和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其及早顺利回归社会。
主要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
(四)就业保护 1.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免费就业培训制度.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扶持制度。大力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安排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有就业意愿、有就业能力人员充分就业。
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创业免税制度。鼓励和扶持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积极就业、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大创业贷款帮扶力度。主要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
(五)医疗保护 1.落实流浪未成年人疾病定点治疗制度。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传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对流浪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或延误救治流浪未成年危重病人,并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单位或公民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时,有责任和义务通知 120 急救中心或将其就近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2.建立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办理相关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医疗救助,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员病有所医,主要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六)精神保护 1.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子女、残障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和关注,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在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心理解压疏导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党群组织和专业社工定期访问制度。各级党群组织、社区(村)、广大志愿者和义工组织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志愿服务,有针对性的对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实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精神慰藉社会化、经常化、专业化。主要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 四、推进措施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社
会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保护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 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长远规划、政策制定、协调推进和监督落实.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和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副局长兼任。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要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由各部门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强化家庭保护,要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并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问题家庭进行监督干预,对家庭成员没有尽到保护责任的,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四是强化社区保护.成立社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站,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
查、评估介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根据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需求,社区可以提供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监学服务、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针对性服务。
五是鼓励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搭建参与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动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业组织等方面的资源,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 六是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科学评估。定期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第三方中介组织,对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进行科学评估,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查遗补漏,完善提升,要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奖惩,对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X 年 X 月至 X 月).依托乡镇、村组力量,通过对辖区内居民的全面摸底筛查,获得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开展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X 年 X 月至 201X 年 X 月)。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搭建我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框架,召开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指标任务,出台相关政策,并聘请高校专家教授共同研究,科学设计,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X 年 X 月至 X 月)。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整体提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水平,构建具有 XX 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2 2
一、工作目标
树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以村为基础,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络,积极探索...
篇四: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镇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未成年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政策和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自觉把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涉及未成年人工作问题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 ( 一) ) 建立完善分级保护制度。探索制定未成年人评估标准,动态开展未成年人排查评估,xx 镇各村(社区)建立信息合账及分级保护制度,对未成年人实行“蓝、黄、橙、红”四分级保护,由未保办统筹各村(社区)人员力量,对蓝色等级的未成年人平时进行随访、关注;对橙色等级未成年人实行按周入户走访;对黄色等级未成年人实行按月入户走访;对红色等级未成年人,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
必要的心理干预、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等措施,确保动态清零。
( ( 二) ) 完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教育行业主管责任、学校负责人具体监管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职业禁止规定,定期开展教师入职资格信息审查。加大学生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防性侵教育。加强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日常关爱服务,教师定期开展交心谈心和家访,密切关注学生学习成绩和情绪行为异常变化,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
( ( 三) ) 加强法治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加强未成年人家庭道德教育培训,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建立法治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督促结对帮扶责任人把心理疏导、交心谈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走访内容,及时发现清除未成年人自身及居住环境存在风险隐患。
( ( 四) ) 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制度。依据《xx 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压实相关部门及人员强制报告责任。依托"守未联盟"APP 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置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报告、举报,努力将未成年人侵害风险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 ( 五) ) 大力开展社会环境净化。加强校园周边乱点整治,及时清除学校周边食品、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等风险隐患。净化文化环境,依法查处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大力规范网络、荧屏声频,依法查处情、暴力、反动网站,扫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垃圾文化。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黑网吧),全力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定期开展酒店、旅馆、宾馆等巡查检查,依法压实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和接待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入住询问、信息登记以及疑似违法犯罪报告责任。
(六)严厉打击慢害未成年人犯罪。派出所严格按照 "优先按待、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侦查、优先处置"的 原则,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当做"命案"来办理,及 时制止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快速受理. 快速立案、快速侦办,快速破案"和"专班负责、专人侦办,专业办理、专区取证"的"四快四专"打击涉未成年人犯攀工作机制, 推动形成从重从快依法打击格局。法庭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快捕快诉从严打击。依法查办监护人失职,监护侵害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 ( 七) ) 加强工作成效班踪评价管理。常态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暗查暗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月调度制度,加强成效跟踪评价管理,强化责任查究,对工
作不力、措施不实、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三、组织保障
(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未保办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职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及时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 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 ( 二) )。
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責任部门要做好 整改工作相关材料(文件、纪要、简报、图片等)收集,建立 完善整改工作档案和合账,定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
( ( 三) ) 强化跟踪问效。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暗查暗访内容,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未保办加强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督查力度。
( ( 四) ) 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问题排查整改,不断补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机制短 板,堵塞管理漏洞,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 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推 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篇五: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22 年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政府保护”专章要求,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为着力点,健全和完善我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干、活动有场地、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我乡未成年人保护站以未成年人需求为导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入户探访、救助帮扶等服务,开展数据收集、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乡未保工作站在上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各村开展以下工作:
1.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排,统筹推进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督促村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人专岗要求。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
3.建立未成年人数据台帐,完善未成年人信息档案,及时准确采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基础数据,及时向乡未成年人保护站上报,并做好动态管理。
4.接待来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回应合理诉求,做好帮扶工作,做好属地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走访工作。
5.定期开展辖区内未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未成年人法规政策宣讲活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站,由乡长任站长,副书记和分管副乡长任副站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各村民委员会及乡直各单位设立专人专岗,并加强部门相互协作,确保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的未来,关系到国
家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各村各单位要切实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狠抓业务培训。乡未成年人保护站要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定期开展辖区内未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未成年人法规政策宣讲活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等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确保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篇六: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益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网络,加
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各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和关爱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对象
将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延伸。包括正在流浪乞讨,或有流浪乞讨经历,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以及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
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
1.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网格员,在镇设网格长。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2.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信息。强化村委会工作者、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公检法司等机关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各类医疗机构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
3.以民政部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工作平台,设立并公布热线电话,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公安机关、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二)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镇、村、组三级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
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三)建立动态分类评估机制
1.科学划分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根据困境未成年人受困(伤害)程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2.开展动态筛查分类评估。依据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对排查、报告的未成年人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对高风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
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建立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与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建立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为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四)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
建立镇、村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网格员、公安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
遗弃等问题发生。
(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机制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或临时生活救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扶持措施,帮助 16 周岁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对低保及因大病、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予以优先考虑。对高中阶段的困境未成年人,申请普通高中国家救助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境未成年人,由政府统筹安排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六)建立安置机制
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通过敬老院代养、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
学校、医院、民政办、司法所负责监测、预防及报告工作;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教育、民政、卫生院、司法等部门负责转介服务和干预处置;公安、民政、卫生、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八)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
分别对村委会及不同的参与主体,进行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所有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有效运行机制。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五、工作职责
镇政府:依托“110”设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求助报警服务电活,建立监测监护网络,即邻里爱心监护、网格员即时监护、镇网格长月回访监护,做好社区预防和帮扶工作;建立贫困家庭关怀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工作。
村委会:建立村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问题家庭未成
年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个案服务档案、贫困家庭监护监督服务档案、贫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档案等,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及汇总统计全镇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组织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协调会议;负责考核与评估总结工作;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相关帮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负责同村或镇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中小学: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辍学、退学、失学现象发生;对学习有障碍的未成年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支持普通学校接
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卫生院: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开展为未成年人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就保中心:负责年满 16 周岁的困境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就业帮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未成年机构工作人员和工资的倾斜政策。
财政所: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妇联:指导村建设“儿童之家”,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开展家庭教育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村依法开展贫困及问题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留守流动未
成年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帮助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团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村委会建设青少年之家,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残联:开展残疾人家庭服务进社区话动;对贫困未成年残疾人家庭进行扶持,改善其生活条件;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残疾人教育和家庭残疾成员就业安置等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20 年 9 月)。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运行阶段(2020 年 10 月)。各村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 年 11 月-2020 年 12 月)。
总结工作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体系。
七、推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由各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各村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村的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责任。要明确镇、村干部具体负责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建立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及时掌握上级要求,反馈基层信息。
(二)强化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成立村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试点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评估介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根据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需求,社区可以提供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监学服务、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针对性服
务。
(三)鼓励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搭建参与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制度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服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七: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X 镇 2022 年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
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各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和关爱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对象 将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延伸。包括正在流浪乞讨,或有流浪乞讨经历,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以及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副镇长 成
员:XX 镇人大主席
XX 镇党委副书记 XX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X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 X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X 副镇长 X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X
XX 中学校长 X
XX 中心小学校长 X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X
镇民政办责任人 X
镇残联理事长 X 镇财政所所长 X
镇司法所负责人 X
镇综合执法服务中心负责人 X
镇卫生院院长 X
镇卫健所所长 X
镇妇联主席 X
镇团委书记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22 年 6 月)。
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运行阶段(2022 年 7 月-2022 年 10 月)。
各村(社区)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11 月-2022 年 12 月)。
总结工作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体系。
六、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 1.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社区)设网格员,在镇设网格长。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村(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2.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信息。强化村(居)委会工作者、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相关单位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各类医疗机构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
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
3.以民政部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工作平台,设立并公布热线电话,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公安机关、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二)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镇、村、组三级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三)建立动态分类评估机制 1.科学划分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根据困境未成年人受困(伤害)程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2.开展动态筛查分类评估。依据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对排查、报告的未成年人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对高风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
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与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建立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为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四)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 建立镇、村(社区)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网格员、
公安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机制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或临时生活救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扶持措施,帮助 16 周岁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对低保及因大病、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予以优先考虑。对高中阶段的困境未成年人,申请普通高中国家救助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境未成年人,由政府统筹安排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六)建立安置机制 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安置,
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通过敬老院代养、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学校、医院、民政办、司法所负责监测、预防及报告工作;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教育、民政、卫生院、司法等部门负责转介服务和干预处置;公安、民政、卫生、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八)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 分别对村(居)委会及不同的参与主体,进行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所有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有效运行机制。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七、工作职责 镇政府:依托“110”设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求助报警服务电话,建立监测监护网络,即邻里爱心监护、网格员即时监护、镇网格长月回访监护,做好预防和帮扶工作;建立贫困家庭关怀
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村(社区)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工作。
村(居)委会:建立村(社区)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问题家庭未成年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个案服务档案、贫困家庭监护监督服务档案、贫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档案等,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及汇总统计全镇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组织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协调会议;负责考核与评估总结工作;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相关帮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负责同村(社区)或镇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中小学: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辍学、退学、失学现象发生;对学习有障碍的未成年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
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卫生院: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建立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开展为未成年人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社保中心:负责年满 16 周岁的困境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就业帮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未成年机构工作人员和工资的倾斜政策。
财政所: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村(社区)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正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妇联:指导各村(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开展家庭教育服务进村(社区)工作,指导各村(社区)依法开展贫困及问题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帮助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团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进村(社区)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建设青少年之家,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建立村(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村(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残联:开展残疾人家庭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对贫困未成年残疾人家庭进行扶持,改善其生活条件;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残疾人教育和家庭残疾成员就业安置等工作。
八、推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由各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各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责任。要明确镇、村(社区)干部具体负责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建立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及时掌握上级要求,反馈基层信息。
(二)强化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的职责和义务。普
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成立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试点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评估介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根据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需求,各村(社区)可以提供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监学服务、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针对性服务。
(三)鼓励社会参与。通过社工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搭建参与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制度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服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八:乡镇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乡镇宣传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活动方案和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汇报汇编
乡镇宣传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活动方案
乡镇宣传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活动方案
为了保护全乡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成立乐水乡宣传、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吴广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杨景担任,成员包括乡团委、妇联、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领导。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乡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的领导。
二、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制宣传,使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重点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宣传学习,各校点要选聘好法制副校长,安排好法制课程,请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到校开展法制宣传,针对青少年的的特点讲授“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树立崇尚法制,遵纪守法的观念。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及时排除学生心理障碍,防止学生因心理不健康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各校点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具体负责人,规范校内治安巡逻,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倾向。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各种基础设施、消防设施、饮食卫生设施等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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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并及时进行整改。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问题突出地段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种危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既要加强家庭保护,又要重视社会保护,充分发挥家、警、校、单位的作用,依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依法追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五、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给予正确耐心的教育帮助。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侧重加强教育感化,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六、加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未成年离校青少年管理是一难点,家庭和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帮助、关心他们的成长,防止他们在人生转折关头走向错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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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汇报
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镇教育工作作一专题汇报,敬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镇位于****县东南端,距县城 1 5 公里 ,总面积 51.6 平方公里,辖****、****两个总支,共有 21 个行政村,总人口 31027 人,农民年人均收入 197 9.28 元, 是一个纯农业乡镇。全镇现有村小 4 所,中心小学 2 所,初中 1 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585 人,其中小学生 2042 人,初中生 1543 人,有在职教师 170人。幼儿园 7 所,在校幼儿 325 人。
****镇党委、政府历来重视教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镇、教育强镇”战略,营造了“党委重教、政府兴教、民间助教”的浓厚氛围,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20**年 11 月成功创建为市级“义务教育示范乡镇”,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现将我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汇报如下:
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科教强镇战略深入推进 ****镇党委、政府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教育优先发展为原则,建机制,作规划,深入推进了科教强镇战略。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工作领导机制,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涉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全面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为全镇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教育工作机制,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镇党委、政府按照“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教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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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思路,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使教育工作有章可循,教育优先地位进一步落实。首先,制定出台了《****镇党政领导蹲点联校制度》。镇党委、政府领导与各中小学相关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细化任务,并坚持每月深入学校了解情况,研究解决教育工作问题,全面实行包校挂钩机制,切实帮助学校解决问题。其次,制定出台了《****镇教育工作研究制度》。每年年初及 9 月上旬,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由有关部门人员、镇、村干部、家长代表组成的全镇教育工作大会,共商教育大计。同时,将教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认真处理。近年来,****镇充分履行政府职责,协调各方,有效解决了****小学教学楼改造、****小学地质灾害避险、生活用房重建、****中学学生食堂重建等教育工作具体问题 7 件。三是制定了《****镇 20**—20**年教育发展规划》,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将实施义务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扫除文盲、加强学校建设等工作列入教育的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二、整治净化教育环境,教育氛围更加宽松和谐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阵地,学校周边环境的好坏影响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因此,****镇党委政府“手、脚”并用,宣传、整治两手抓,两不务,不余遗力地加强教育环境的整治与净化。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净化教育教学氛围。首先,利用村级广播、镇村会议、板报等,大力宣传教育新政策、同时,每年,镇党委政府都挤出近万元的资金,宣传奖励尊师重教先进村、部门,宣传奖励师德标兵、宣传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参与教育,营造和谐教育社会大环境。其次,组织镇宣传文化中心、综治办、卫办等经常深入网吧、小卖部以及可能影响学校教育的相关场所,宣讲政策,防微杜渐,营造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最后,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以“警校共育“、“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月深入学校,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镇综治办,配合县工商、文化、卫生、公安等部门,坚决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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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取缔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厅、小卖部,清理整顿音像市场等。近年来,关闭了 2家黑网吧、游戏厅,开展了针对“三无食品”、小卖部规范经营等专项整治 20 多次。同时,组织派出所和镇治安巡逻队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在各中小学校门设置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保证学生出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强有力的整治。
三、配置优化教育资源,教育教学条件不断改善 一是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一直以来,镇党委政府按照“发展需要、群众自愿、学校申请、政府研究”的程序,坚持农村中小学规模办学,学生就近上学的原则,采取“转、撤、并、合”的方式,科学开展学校布局调整,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村小学由原来的 21 所撤并为现在的 4 所, 五年级以上学生全部集中到中心小学和定点完全小学
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汇报 就读。学校布局更趋合理,教育资源有效利用,规模办学效益明显。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镇政府在安排财政支出时,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教育经费逐年递增,实行了“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拨付、确保农村中小学新建及危房改造经费落实。讲政策,讲原则,“两免一补”资金全部兑付到位,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协调、争取资金、政策,三年来共组织有关部门向上争取排危资金 103 万元,新建校舍 740 平方米 ,排除危房 3 万余平方米。三是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实行教育信息化建设,按标准基本配齐专用教室、教学仪器设备。全镇共有微机 110 台,完全用于教学的彩电 15 余台,dvd15 余台。****中学达省一类标准,两所中心小学达到省二类标准,音、体、美器材配置中小学基本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做到校校有图书室,全镇小学生均图书 13 册,初中生均 20 册,中学还配有专用阅览室,基本可以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小学的自然试验室、初中的理化试验室器材配备充足、制度齐全、管理科学、措施落实且长期坚持开展实验操作,学生的操作能力在全县统一测试中位居第二。动员花天坝村漆明生等社会力量,共捐资 20 多万元改、扩建校舍 400 平方米 。利用资源,将原个别办事处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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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房屋无偿、安全地提供给学校使用,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条件,真正担负起了地方政府筹资的主要职责。
四、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普九成果,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强化“两基”工作。****镇历来重视“普九”工作。
20**年,出台了《****镇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工作意见》,年年坚持与村(居)委会、各学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和《扫盲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村(居)委会、学校年度目标考核,逗硬奖惩。强化义务教育的依法控辍工作。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劳动保障办等部门组成义务教育执法小组,对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和招收童工的企业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了法律和经济方面的和处罚,对不具备初中毕业文凭的外出务工人员不出具证明办证。目前,小学六率情况是, 20**年残疾入学率为 8 7.5%外,20**年、20**年入学率、残疾入学率、毕业率、完成率均为 100%;0 5、0 6、07 辍学率分别为 0.07%、0、0,文盲率均为零。初中五率情况是,20**年我镇初中的入学率、初中阶段入学率、辍学率、毕业率、完成率分别为 9 9.3%、9 9.33%、1.59%、9 9.66%、9 9.14%,20**年我镇初中的入学率、初中阶段入学率、辍学率、毕业率、完成率分别为 10 3.51%、9 8.9%、1.2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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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20**年我镇初中的入学率、初中阶段入学率、辍学率、毕业率、完成率分别为 100%、9 9.45%、1.37%、9 8.0%、9 9.5%。全镇 15-55 周岁人口总数为 18762 人,非文盲总数 18740 人,非文盲率达9 9.88%。
二是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组织督促各中小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作息时间和活动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大力加强学生实验操作、艺术、科技、体育等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各校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0**年以来****中学连续 3 年获“理化操作考试全县一等奖”、初中质量评价一等奖,****中心校获小学毕业综合评估一等奖一次、综合评估二等奖二次,****小学获小学毕业综合评估二等奖。****小学创人才双优先进单位。
五、实施“惠民帮扶工程”,保证人人学有所上 一是切实贯彻“两免一补”政策,解决了上学难的问题。
20**年以来,镇政府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20**年,兑现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 9 万元;20**年,兑现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 10 万元;20**年,兑现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 17.532 万元,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力地解决了上学难的问题。二是加大普九债务化解的指导力度,确保学校正常运转。镇政府多次组织学校和相关债权人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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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九债务,加强对债权人的政策宣传力度,使 165.9 万元的普九债务按计划、按要求被成功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三是实行联系帮扶制度,确保弱势群体有学上。制定了《****镇关于开展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活动的通知》,镇党政领导带头结对帮护 2 名以上留守儿童,开展送钱、送物、送书本等活动,关心、关注他们的成长。当前,全镇共结对帮护留守儿童年 1600 余名。同时,组织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等为贫困学生、残疾儿童捐款捐物共计 5 万余元,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增强他们完成学业的信心。
六、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一是推行“四制改革”,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本领。严格按照省颁标准配备教职工,认真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和资格证制度,加快教师流动制度、评价机制等改革,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高。我镇小学定编90 人,实际在岗 90 人,初中应定编 80 人,实际在岗 80 人,中小学教师全部实施了教师资格制度,彻底清退了代课教师。小学专任教师 90 人,专科以上学历 53 人,初中专任教师 80 人,专科学历 21 人,本科学历 59 人,合格学历 100%。目前,教师的数量、学历、学科结构比较合理,基本能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二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坚持组织学校师德业务一齐抓,期期开展师德整顿,全面贯彻落实 “五项制度”和“五个不准”,提高法纪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三是真情关心教师,提升教师待遇。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同时,每逢节日、重大活动,镇党政领导都要到学校慰问教师,参加活动,听取、了解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并选出德才兼并,能为教师说话、办事的优秀代表教师 50 余人,作为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待遇,认真解决好、落实好、维护好教师的根本利益
总之,我镇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受地震影响学校教室紧缺,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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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转变观念,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职责尽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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