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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8篇

发布时间:2023-04-29 17:35:06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8篇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8篇

篇一: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的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

  信访突出问题的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和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民转刑恶性案件基本杜绝,矛盾纠纷大排查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最大限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冲突,最大限度地防止社会对立。

 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 3、条块结合,条条为主,地方协助; 4、立足源头治理,注重教育疏导;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全面排查,统一建帐; 三、落实责任,全力化解;

 四、改进作风,健全机制; 五、强化教育,依法处理; 六、跟踪督办,严格考核。

篇二: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X 乡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预防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综治办“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理念,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命案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综治办统一安排部署,从现在起到 XX 年 8 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命案防控体系,

 有效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全力集中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乡无命案、村无刑案。

 二、主要措施 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信办〔XX〕26 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各村(街)、各单位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迅速组织信息员、调解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群众,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摸排,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对排

 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矛盾纠纷排查重点: 1.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纠纷; 2.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 3.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 4.全面排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员。

 (二)大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制度,对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

 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化解制度,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2.切实压实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解决,涉及部门较多的,由综治办确定一个牵头单位,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要建立长期责任督导台账,及时调处化解,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分类调处化解。对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对未化解矛盾纠纷以及新产生的矛盾纠纷都要建立台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多发易发的民间纠纷,隐蔽性、反复性强,基层村干部和调解人员要主动上门介入,做常做细做实工作,防止“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告不理”放任不管的思想。对可能计划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包案;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对多次化解无果、情绪依然激烈易引发命案的当事人,在进行

 思想教育和心理干预的同时,公安机关要尽早采取防控措施,对被害人及时实施人身保护。

 (三)加强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1.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持续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不断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日监督周汇报月见面、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重新犯罪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下。

 2.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认真核实在押服刑人员和预释放人员信息,落实安置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强化涉邪教人员管理。深入推进无邪教村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处理“法轮功”、“全能神”邪教人员,更加注重教育转化。

 4.加强戒毒人员管理。深入开展打击吸毒贩毒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禁毒斗争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5.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和救治救助。派出所、卫生院、民政等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政策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严重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深入区、村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

 中走访排查,筛查登记。对已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新排查出的精神障碍患者要重新登记造册。依法做好强制医疗工作,落实以奖代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严防失控漏管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6.强化未成年人管理服务。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府、家庭、学校等责任,建立完善早期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防止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7.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服务管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帮扶,预防和减少侵害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发生。

 8.加强对其他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深入走访身体残疾、艾滋病、家庭贫困、生活困难、长期失业等困难群体,逐一落实关爱帮扶,加强心理疏导,防止情绪积压、心理扭曲走向极端,进一步减少命案发生的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1.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教育群众尊法守法,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2.注重基层教育引导。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制定完善村民公约,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组织。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道德讲堂”宣讲,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共建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和谐融洽的家庭和邻里关系。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排查阶段、化解阶段、建章立制阶段。

 (一)排查阶段(XX 年 年 3-4 月)。各村(街),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辖区内特殊人员、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把易激化、可能引发“民转刑”的命案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列入排查范围,逐一建立台账(见附件)。

 (二)化解阶段(XX 年 年 5-6 月)。对前期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

 大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包案单位和领导,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 6 月底前仍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8 月底前全部化解。

 (三)建章立制阶段(XX 年 年 7-8 月)。各村(街),各单位要全面进行梳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预防“民转刑”命案机制性文件,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预防“民转刑”命案源头性、根本性、基层性工作,是深化平安济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作为,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维护我乡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街),各单位要迅速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

 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三)强化协调联动。乡综治办要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乡村综治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乡镇无命案”、“村无刑案”等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命案防控工作能力水平,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追究措施,推动各村(街)、各单位切实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领导,把任务分解落实具体事项、具体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考评。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民转刑”案件,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篇三: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指导、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要求,XX 镇司法所决定在全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主动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

 健全矛 盾纠纷排查机制

 各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要深入到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同时将婚姻家庭、邻里问题等最有普遍性的矛盾纠纷列入排查重点,发现苗头及时介入,积极化解。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信息员作用,把网格员纳入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其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员、信息员,及时发现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要加强对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环境污染、城市拆迁、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和物业

 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纠纷隐患排查力度,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

 (二)

 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要做好上门化解、包点化解、跟踪化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走千家、进万户,主动开展访谈,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对重大、特大矛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化解措施和期限,开展专门化解工作;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要进行跟踪回访,确保纠纷彻底化解。

 (三)健全人民调解宣传机制

 各社区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活动。人民调解员要进社区,通过现场发放等方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努力让人民群众知晓人民调解是什么、有哪些工作职能,引导社区居民主动反映矛盾纠纷、主动要求调解矛盾;人民调解员要走街串巷、登门入户,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要以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全面落实专项活动。全体人民调解员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要做到人民调解

 “工作说出来”、人民调解员“身份亮出来”,通过告知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佩戴人民调解徽等方式,强化人民群众“有纠纷,找调解”的意识。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督查调研。

 要大力推动健全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有机衔接工作机制。要将专项活动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试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人民调解排查和调解的工作职能贯穿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整个过程,使各项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

 (三)

 做好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微信、网站,大力宣传专项活动成效,努力在全镇营造有利于矛盾纠纷调解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认真编辑活动信息,介绍交流经验做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格局。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卓有成效开展。

篇四: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乡 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xx 乡 集中开展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 盟两级综治委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 正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性事件, 进一步维护文秘 114 版权所有我乡的社会政

 治稳定, 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顺利召开和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根据县委办发[2005] 7 号文件精神, 乡综治委决定, 今年第一季度在全乡集中开展一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并针对当前突出的治安问题, 结合各地实际, 在 3 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做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和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确保全乡 社会政治稳定, 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 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使全县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明显改善, 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 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治安混乱地区抽查, 主要对象是乡、 村办公所在地, 繁华街区, 学校及周力地区、 企业及周边地区, 车站、 交通沿线, 边境地段及公共复杂场所。

 各村要结合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组织开展打击专项活动。

 同时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道路交通等重点整治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坚决防止交通、 火灾等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 影响党群、 干群关系, 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 难点矛盾纠纷, 特别是企业转制兼并破产、 职工下岗、 失业、 退休养老等方面涉及职工利益保护及生活保障问题(包括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 城市建设改造涉及征地、 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 党在农村牧区各项政策的落实, 特别是土地承包、 草场、 林水矿产纠纷等方面的问和矛盾; 涉法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在中央、 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伯; 重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 可能进京滋事的“×××”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员的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的基础上, 继续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发的治安问题的排查力度。

 要以乡 为单位、 村委会为基础, 以社、 公共

 场所、 交通要道、 要害部位为重点, 进行认真清理检查, 加强对党政关、 广播电视、 金融网点、 爆炸物品和药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护, 加强道路交通专项重点整治和消防检查工作。

 防止发重大恶性事故。

 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广泛动员人民群众, 认真摸排, 分类统计并疏理排队, 切实把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出来。

  (二)

 要结合各地实际, 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专项行动。

 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

 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 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 采取建立台帐、 挂牌督办、 限期整改、 责任到人等有效措施, 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地区一个地区整治, 整治一个巩固一个, 防止出现反弹。

 要认真分析治安混乱的原因,查清工作的薄弱环节, 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经常性工作机制, 堵塞滋生和诱发犯罪的漏洞, 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

 要认真落实责任制, 加大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 对工作不到位, 基础工作薄弱, 导致社会治安混乱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 应根据不同情况, 对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三)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具体实际方案, 本着普遍排查, 重在调处、 治理的原则, 做到村不漏社, 机关单位不漏科室, 厂矿企业不漏车间班组。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文秘 114 版权所有患要逐件逐项登记造册。

 要在拉网式集中排查的基础上, 确定重点, 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负责制, 属于哪个地区的矛盾纠纷, 哪个地区的党委、 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调处解决; 部门之间、 地区之间、 地区和部门之间相关联的矛盾纠纷要相互协调, 共同配合, 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后, 要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进京和到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件, 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消除在萌芽状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特别要高度重视堵塞铁中、 公路、 拦截列车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要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 在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时, 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 靠前指挥, 按照工作预案, 依法妥善处置, 严防事态扩大。

 要慎用警力、 警械和强制措施。

  (五)

 各村综治办要做好本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 集中整流器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促检查, 乡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督促本系统做好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 并于 3 月 7 日前将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乡 综治办, 乡 综治委将纳入各村第一季度考核目标, 并在适当时候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六)各村要严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

 作, 如发现责任不明、 措施不力, 存有疏漏等问题, 要予以通报批评, 对存在严重治安问题或发生重大可防性案件的地区、 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 以确保绝对安全。

  此方案

 xx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5 年 3 月 8 日

篇五: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XX 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 XX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20〕X 号)文件精神,扎实推动我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与信访部门负责、各村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加快平安 XX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矛盾纠纷排查,着力解决矛盾排查不全面、不细致、不到位的问题。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充分运用全镇矛盾纠纷系统等线上平台数据,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土地权属、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据实填写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聚焦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着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后纠纷化解不及时、不专业、不彻底的问题。以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和受疫、受灾严重影响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防范化解相关法律风险。镇司法所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调处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并减免相关费用。建立健全企业、商会等调解组织,切实把各类涉企矛盾纠纷纳入调解范围,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聚焦大调解体系效能发挥,着力解决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不顺畅、不互动、不衔接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面构建“1+4+N”(以镇、村人民调解为基础,

 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纠纷化解工作格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综合性、“站式”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融合联动,高效化解涉疫情、灾情矛盾纠纷。

 (四)聚焦“四下基层”,着力解决接访下访流于形式、一接了之、接而不结的问题。将信访“四下基层”纳入“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结合“信访接待下基层”,将排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上访、协调难度大的信访事项,纳入镇主要负责人接访约访、带案下访。结合“现场办公下基层”,将排查出的疫情防控、抗洪防汛、“四重”(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事项、重点人员)信访事项等,及时调度,主动化解。结合“调查研究下基层”,将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务院《信访条例》《XX省信访条例》作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五)聚焦“四最”试点,着力解决积案化而不解,漏管失控、包案形同虚设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多种形式的化解稳控措施。近年来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督办的 1 件信访积案,镇建立包案

 化解稳控措施,严格按照”五个一”包保责任(一名包案领导、一组化解专班、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方案、一份结案报告),咬定不化解不放松,不销号不放松,确保积案清仓见底,人稳当地。

 (六)聚焦信访基层基础,着力解决受理办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不够到位的问题。组织镇信访干部到县以上参加信访业务培训,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提升信访“三率”水平、开展信访听证评议等内容,夯实基层业务水平,补好工作短板努力提高我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七)聚焦依法处置,着力解决以访施压、以访牟利、违法信访的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信访诉求,坚持舆论宣传和分类处理相结合,坚持解决问题和依法处理并重,在做好群众宣传、源头预防的同时,对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解释教育到位,同时教育信访人依法反映问题,理性表达诉求。在信访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通知》、《XX 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进行打击,维护好我镇大局稳定。

 (八)聚焦矛盾属地稳控,着力解决包保不力、追责不实、重复信访的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包保稳控措施,对重复来信、重复网上投诉、重复进京赴省上访、集体访、利益群体、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调处,

 认真贯彻落实包协调、包落实、包稳控的要求,克服包案不办案、“挂帅不出征”等现象。对因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妥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责问责。

 三、方法步骤

 “百日攻坚行动”从 8 月份开始,到 11 月上旬结束,由镇党委牵头,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共同组织实施,组建统计汇总专班和矛盾纠纷化解专班(专班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1)。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8 月 13 日-8 月 20 日)。镇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逐案进行核实排查,登记并建立台账(排查隐患包含近三年全县矛盾纠纷系统内未办结案件、进京赴省人员、网上重复投诉或来信人员、近年来交办 1 件积案人员等),明确矛盾纠纷的人员信息、家庭地址、联系方式、主要诉求、化解措施、包案领导、办结时限等,通过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第二阶段:矛盾化解阶段(8 月 21 日-9 月 30 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一个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按照“五个一”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稳妥做好调处、化解与稳控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10 月 1-10 月 31 日)。对重大

 疑难案件或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案件,镇矛盾纠纷化解专班定期集中会商,提出化解意见建议。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1 月 1 日-11 月 8 日)。镇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探索新形势下解决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 XX 任副组长,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副书记 XX 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真抓、敢抓、善抓,亲力亲为,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收集涉稳信息,针对疫情防控及抗洪防汛背景下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过细排查、超前预警、做好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按要求、按任务、按时间节点开展好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叠加、激化,坚决把各类不稳定隐患和苗头发现在萌芽、化解于基层,坚决杜绝矛盾“外溢上行”。

 (三)落实包保责任。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可行的包保稳控措施,明确包保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对矛盾突出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加强预测预警性信息研判,及时掌握动态,教育疏导和包保稳控相结合,防止问题上行,形成越级访或集体访。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各单位的化解稳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化解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对案件报结后仍发生进京赴省越级上访、重复网上投诉和重复来信的,将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将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考评。

篇六: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100 周年乡镇、街道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1

 为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迅速妥善处置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的上访事件,及时将上访群众劝返,维护上级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确保当前至七一“建党节”期间我乡到省进京“零上访”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群众上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为我乡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xx 乡内信访维稳处置应急处理工作,由综治维稳信访领导专班统一指挥协调,领导专班办公室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及交通工具,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各专职人员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处置原则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对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处置工作要做到及时、妥善、有效,宜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宜劝不宜激,力求做到思想重视,沉着应对,措施得力,处理得当。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

 认识。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乡维稳信访工作领导专班的各项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以及未知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生活和发展上来。

 4、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确保国家及省市区重大活动期间“零进京、不去省、无集访”的目标圆满实现,全乡和谐稳定。

 5、突出重点,严密防范。

 (1)、由各村负责控制住可能上访的重点人员,防止重点人进行串联、流动、搞煽动,保证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2)、派出所组织干警,与其他协调人员密切配合,全天候准备,随时处理应急情况。

 (3)、如发生越级上访事件,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员接回,减少政治影响。

 6、接访和应急值班工作要考虑属地和个人体力精力,轮流值班。乡村干部如接到接访、值班任务,除有特殊情况请假外,不得推诿,更不得拒绝执行。

 五、工作制度 (一)实行领导专班统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原则。对牵涉有关职能部门的事件,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工作。对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的事件,由领导专班统一协调,提出明确要求,分工负责及时妥善处理。

 (二)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如发生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上访事件,协调小组领导以及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2、谁主管、谁负责。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和群众诉求的类别,按照责任分工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赶到现场做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分等级处置原则。根据群众上访的目的地分为协助上级处置及本乡处置。根据现场需要,协调小组领导、事发村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协助处置。

 1、协助上级处置分为进京、到省上访及到市、县上访两种情况。

 (1)若发生群众进京到省上访的,由乡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2)若群众到达州市、开江县上访,有过激行为,并有上访群众滞留、静坐示威的,由乡党委分管政法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2、本乡处置。若群众到乡上访,出现过激行为或有缠访、闹访行为的,由乡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六、对发生情况的处理原则和要求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接到通知后,村、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七、个体、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各村信访工作责任人(村干部)接报后,立即向乡信访办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好相关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八、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由综治办、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综治办。

 九、领导组织及工作职责 信访维稳应急工作由 xx 乡信访工作领导专班负责,组长由党委书记 xx、乡长 xx 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 xxx 担任。领导专班的主要任务是对本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xx 乡信访工作领导专班下设 xx 乡处置群众上访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 xxx 兼任,成员由乡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及乡机关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信访办主任 xxx 担任。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处理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上访的处置工作,及时对群体性上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请示报告并予以实施。

 2、组建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培训,督促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区信访局要求,发布和解除应急通知,组织乡内信访应急处置队伍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5、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6、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等,保证正常运转; 7、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9、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乡处置协调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应急处置组。组长由 xx 同志兼任,成员由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事发村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抽调机关干部参加。其工作要求:

 1、应急待命期间,应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接到应急通知后做到白天 15 分钟、晚上半小时内在乡指定地点集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上访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到接访室反映有关问题。

 2、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的场所,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登记、代表选派工作。

 3、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现场协助处理,按各自的职责做上访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

 4、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报告,让领导掌握全局。

 5、认真研究分析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意见和建议给领导决策参考。

 6、组织和主持召开与上访群众代表的协调会,倾听上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稳定上访者的情绪。

 7、做好协调会的记录及整理,将协调会的情况汇总后报送给乡领导阅批,将乡领导的批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组长由 xx 同志担任,组员由乡财政所、

 党乡办公室人员组成。其工作要求是:

 1、协助维持接访室和现场秩序,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地点聚集,及时掌握上访群众的动态,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协调小组领导报告。

 2、做好上访群众的送返工作,联系相关部门落实运送上访群众的车辆(如确实有必要),协助动员上访群众返回当地。

 3、妥善安排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后勤工作,准备必要的急救药物,保证资金支持。

 十、责任追究 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决不允许出现延误失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允许简单地将人员带回后层层移交,一交了事;决不允许打击报复,激化矛盾。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或因不及时到位、处置不力,或善后工作没有跟上,造成群众长时间滞留带来不良影响的,由乡党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乡镇“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专项活动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活动,切实做到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风险,个别风险变成综合风险,局部风险变成系统风险,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和“十四五”开局起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

 1、普遍排查。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隐患。

 2、重点排查。聚焦涉疫、涉农、涉企、涉医等重点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纾困解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分析、

 早预防。

 3、专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上访群体等特定人员以及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排查,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评估和预警。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要按照其性质、规模、类型、成因、化解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等,精心梳理,认真分析,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应对方案,及时处置分流,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对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或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于矛盾尖锐、情绪激动,一时难以化解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管控,适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民转刑”或社会极端事件发生。

 (三)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坚持应调尽调,要统筹司法行政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1、一般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案情简单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重点矛盾纠纷。对各类涉企、涉农、涉访等矛盾纠纷要将其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

 护权益。

 3、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有效巩固并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成果。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或涉及标的金额较大且不能及时履行...

篇七: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平安稳定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平安风险系统治理,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化解各类涉稳风险,实现“四个防止”,即:防止发生群体访、防止发生越级进京访、防止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个人极端案件或群体事件、防止发生重大舆情炒作事件,为 XX 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不划分具体阶段,各村(居)委会、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重点排查化解以下矛盾纠纷:

 1.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情感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大起底大摸排,落实好化解措施。

 2.对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和心态失衡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进行大起底大摸排,落实好服务管控措施。

 3.对农村滞留务工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因就业压力引发的

 矛盾纠纷进行大起底大摸排,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对涉众金融、涉军、涉教、涉房、涉玉龙供水等利益受损人员因上访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大起底大摸排,及时做好教育稳控工作,防止出现进京赴省集体访、非访现象。

 5.其他要求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动态排查。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结合“逢四说事”和“访议解”两制融合工作,组织干部、党员、调解员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压实治调主任、网格员排查矛盾纠纷的直接责任,督促治调主任、网格员逐户逐人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坚持每日分析研判矛盾纠纷风险,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要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底数,认真梳理登记造册,跟踪并依法妥善化解,息事宁人。

 (二)实行多元化解。要紧紧围绕“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事权匹配、分级负责、多元化解”的工作要求,及时化解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专业调解委员会和第三方调解组织的调处作用,做到综合施策、精准化解。要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参与调解工作,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加强诉前、诉中调解,提高调解结案率。对重大矛盾风险,各村(居)委会要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及时调处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履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村(居)委会、本部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加强专项督导,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纷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把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要立足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专项行动方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信息互通、定期调度,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加强齐抓共管、多元化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严防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到位、化解不及

 时引发的个人极端案(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赴省进京集体访、非访。各村(居)委会、各部门每月 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将上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月报表报镇政法办。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成效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居)委会、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加分;对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村(居)委会、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并在年终考核中实行扣分;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及时、防范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坚决实行挂牌督办“一票否决”。

篇八: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2 年是***之年,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 2022 年 3 月底,利用40 的时间,在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平安汶上”创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统筹安排、多管齐下,坚持预防为先,根在化解,坚持责任明确、担当作为,以防范控制“民转刑”案件、命案、个人极端案(事)件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精力,着力抓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预防矛盾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发生,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为建设“平安汶上”“幸福汶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按照“排查的准、发现得早、管控得住、解决得好”的总体要求,

 在做好以往对征地拆迁、信访群体、退役人员、食品药品安全、金融风险、校园安全、消防安全、创业安全隐患、肇事精神障碍患者等各类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婚姻家庭、感情纠纷、邻里关系、债务矛盾等可能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民间纠纷,重点消除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长期上访尤其是扬言报复社会等人员,做到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有效调处,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各类矛盾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命案及危害社会的极端个人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为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根据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职责担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组织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各村庄等基层维稳力量,积极行动,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和盲点,全面掌握本地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要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切实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综合施策、多 元化解矛盾纠纷原则。对摸排出的信访苗头和矛盾纠纷,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多元化解,要注重方式方法,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和效果。

 (三)调解理顺、对症下药原则。加强重点人员和特殊人群管控。对重点群体、上访老户及矛盾激化、行为反常、扬言报复社会的高危人群,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调解协商为主,理顺情绪为主”。针对矛盾不同情况,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对症下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政策解释、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措施,确保见到管控实效。派出所要加强信息比对研判,有针对性地加强动态管控,密切掌握行动动向,及时发现可疑苗头,实施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化解不安定风险隐患。

 四、时间安排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五、方法步骤 (一)任务部署阶段 2 2 月 月 1 21 日至 2 2 月 月 3 23 日)。根据县委总体要求,按照《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通知,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找准突破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本辖区实施具体实

 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村高音喇叭宣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知晓、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建档阶段(2 2 月 月 4 24 日至 2 2 月 月 6 26 日)。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梳理各类可能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滚动排查,不留死角。动员基层党组织、村干部、网格员、网格志愿者等力量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排查。在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求做到“十个紧盯”:一是紧盯因婚姻、赡养、村宅基地、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强化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二是紧盯因疫情防控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时期的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严防执法过度、执法不当;三是紧盯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案件及个别企业逃废金融债务而引发的债务纠纷;四是紧盯因城市建设管理、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交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问题;五是紧盯因企业改制破产、企业用工、欠薪欠费、劳保待遇等引发的劳资纠纷等矛盾和问题;六是紧盯因机关事业单位执法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七是紧盯因个别治安、交通、火灾、安全生产等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八是紧盯因医疗事故、医患问题引发

 的矛盾纠纷;九是紧盯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以及因涉法涉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十是紧盯涉军、涉教、协解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群体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等。2 月 26 日前,将矛盾纠纷排查梳理情况和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台账上报镇综治办。

 (三)集中化解阶段(2 2 月 月 7 27 日至 3 3 月 月 1 31 日)。对各村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控,做到化解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没有化解的要跟踪督办,直至妥善化解、隐患消除。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完善群众评判机制,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良好局面。对一些易激化、易走极端的矛盾风险点,成立工作专班,限期处置化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信访办,

 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

 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综治统筹协调作用,信访、司法、派出所、民政、人社、城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系,推动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要坚持以人为本,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对症下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三)加强督导考核。没有化解的要跟踪督办,直至妥善化解、隐患消除,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镇纪委书记陈旭东任组长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将这次专项行动,纳入 2022 年度建设考核,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及时、工作不扎实、化解不到位而引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和其他影响恶劣案件的,由镇纪委对其进行约谈,并全镇进行通报,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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