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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3篇

发布时间:2023-03-16 20:30:14

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3篇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Architectural&FunctionalGlass№8 2019-36-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3篇,供大家参考。

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3篇

篇一: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chitectural & Functional Glass № 8

 2019- 36 -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涉及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岩棉、石灰窑等建材行业,陶瓷、玻璃、石灰窑行业达到超低排放的 A 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免于停限产备受企业关注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日前印发,其中对钢铁、焦化、铸造、玻璃、石化等15 个行业明确了绩效分级指标,供各地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时参考。作为《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 号)的配套文件,该《技术指南》提供了各地制定重点行业分类施策的差异化减排措施的参考标准。据了解,虽然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攻坚克难,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尤其是重点区域的改善成效尤为显著,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明显下降,但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容量,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依然频发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因此,重污染天气应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而差异化减排措施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升级转型,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整理其中玻璃行业的部分,以供行业人士参考。玻璃行业1 适用范围包括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和玻璃纤维及制品(不含玻璃球为原料)、玻璃棉制造、玻璃球窑、玻璃纤维坩埚法拉丝炉的工业企业。2 生产工艺(1)主要生产工艺:平板玻璃,配料混合、投料、熔窑熔化、锡槽成型、退火、切割等;日用玻璃,配合料制备、熔制、成型、退火、表面处理和加工、检验和包装等工序;玻璃纤维及制品,配合料制备、玻璃熔制、纤维成型、浸润剂配制和玻璃纤维制品加工等;玻璃棉,池窑熔制、离心成纤、集棉成毡、成型加压、固化、冷却、切割等。(2)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料为硅砂、长石、碎玻璃、石英砂、石灰石、白云石、纯碱、硼砂等;主要辅料为澄清剂、助熔剂、着色剂等。(3)主要能源:天然气、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重油、煤焦油、石油焦、燃煤、电等。3 产排污环节(1)废气产排污节点:配料过程 ( 物料破碎、筛分、转运 )、玻璃成型、玻璃熔制、纤维成型、物料熔化。(2)PM:玻璃棉生产过程 PM 排放主要来自原料处理、煤气发生炉、池窑熔制、集棉室、固化室、冷却带、切割带等。(3)SO 2 、NO x :主要来自煤气发生炉和玻璃熔窑。酚级和甲醛排放主要来自集棉室和固化室。

 ★ 综合信息

 ★

 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 2019,№ 8

 - 37 -4 绩效分级指标差异化指标A级企业 B级企业C级企业窑炉用燃料种类全部使用天然气、全电、管道煤制气含煤制气含其他燃料污染治理技术PM治理采用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湿电除尘等。脱硫治理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等;脱硝治理采用催化还原等高效烟气治理装置。取消烟气旁路,平板玻璃企业有备用治理措施PM治理设施主要为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等。脱硫设施包括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等;具备高效脱硝装置等。未取消烟气旁路,但有备用治理措施未达到B级要求无组织管控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未 达 到AB级 要求监测监控水平主要排放口均安装CEMS,并安装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出场区情况。CEMS、DCS监控等数据保存一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未 达 到AB级 要求排放限值PM、 SO 2 、NO X 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10、50、200mg /m 3 以内未达到A级要求运输方式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或者采用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未 达 到AB级 要求5 减排措施(1)A 级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2)B 级企业: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限产20%,按生产线怠速计。红色预警:减少 50% 车辆运输。(3)C 级企业: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按前一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自启动预警日当天起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6 核查方法(1)DCS 系统分析:对企业 DCS 系统进行分析,比对预警前后 DCS 曲线变化,对中控室车速及上料数据进行核查筛选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2)现场核查:对要求限制出口排放浓度的企业现场手工监测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排污口通量,计算排污总量。(3)台账核查:查验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是否稳定达到排放限值。检查污染控制设施运行记录,确认污染控制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检查生产线运行记录,调取前一年生产记录,比对是否为最低负荷。(4)运输核查:调取厂区大门视频监控记录,比对预警前后厂区重型载货汽车运输频次,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抽查运行车辆,核查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8 月 1 日起广东玻璃、陶瓷行业将实施新标准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两项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下简称玻璃标准 ) 和《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下简称陶瓷标准 )。两项标准将于今年 8 月 1 日开始实施,分别明确了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和陶瓷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此次发布的两个标准对具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做出规定。其中玻璃标准规定,按照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一般原则,玻璃工业新标准规定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3 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 3 、280mg/m 3 、550mg/m 3 ;执行的范围、时限有何规定?新标准在全省域范围执行,适用于平板、电子

 Architectural & Functional Glass № 8

 2019- 38 -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控制。具体执行时间规定如下:一是现有企业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规定的排放限值;二是新建企业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规定的排放限值。新旧标准如何进行有效衔接?在新标准实施之日前,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业继续执行 GB 26453—2011、GB 29495—2013。考虑到现有企业的提标改造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关玻璃企业应尽快开展烟气治理设施的技术升级改造和运行技术参数优化等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新标准的污染控制要求。在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抽查30 批次夹层玻璃产品 不合格 8 批次据原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2019 年 7 月17 日消息,2019 年第 2 季度,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夹层玻璃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全省 30 家企业生产的 30 批次夹层玻璃产品,8 家企业的 8 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本次抽查依据 GB 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 3 部分:夹层玻璃》、CCGF 417.3—2015《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对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的厚度偏差、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剥离性能、霰弹袋冲击性能 6 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 8 家企业的 8 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厚度偏差、耐热性项目。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抽查中空玻璃样品 30 批次 不合格 1 批次2019 年 7 月 29 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布 2019 年第 2 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据公告,此次中空玻璃样品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区的生产领域中抽取,共抽查生产企业 30 家,抽取样品 30 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 29 批次,样品批次合格率为 96.67%。本次抽查工作依据 GB/T11944—2012 等相关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对中空玻璃的厚度、胶层厚度、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1 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涉及胶层厚度、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项目不合格。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已移交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金晶科技拟定增 6 亿元 投资光伏玻璃金晶科技 8 月 22 日晚披露定增预案,公司拟定增募资不超过 6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马来西亚两条日融化量 500 吨玻璃生产线项目、废液资源化再利用 30 万吨 / 年氯化钙环保项目。对于此次定增的目的,金晶科技表示,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太阳能电池基板的基础材料浮法玻璃原片、超白玻璃原片需求增长空间较大。在金晶科技看来,相较于竞争激烈的传统玻璃产品,太阳能超白玻璃利润空间更高。在此背景下,作为国内玻璃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金晶科技亟须在传统优势业务基础上,大力发展光伏玻璃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毛利产品,实现提质增效、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定增预案显示,本次定增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玻璃生产线项目定位于太阳能光伏的前板、基板等玻璃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认为,该项目达产后,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据披露,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10.27 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 亿元,分两期建设,建设期为 36

 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 2019,№ 8

 - 39 -个月:一期建设 1 条 500t/d 背板玻璃生产线,配套联线钢化深加工,主要产品为 2.2mm 薄膜光伏组件的背板钢化玻璃;二期建设 1 条 500t/d 前板玻璃生产线,主要产品为 2.5mm 薄膜光伏组件的 TCO 前板玻璃原片。另一个项目投资总额为 2.59 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 亿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天化工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选址位于海天化工现有的纯碱生产厂区内,建设生产能力 30 万吨 / 年的氯化钙生产线,建设期同为 36 个月。公司表示,海天化工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纯碱及其产业链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是国内主要的纯碱生产企业之一,每年的纯碱产销量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金晶科技表示,本次定增是公司现有玻璃制造业务及纯碱业务的拓展与延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顺应公司发展战略。信义玻璃盈利远超行业,浮法产能逆势扩张维持“增持”评级。公司 19H1 实现收入 74.5亿港元,同减 3.8%,归母净利 21.25 亿港元,同增5.8%,每股派息 25 港仙,对应年化股息率超 6%,业绩符合预期 ( 稳定性远超玻璃同业公司 )。预计公司 2019 ~ 2020 年归母净利 43.9、49.6 亿港元,分别同增 3.4%、13%,对应 19 年 PE 约 7X,目标价11.5 港元。浮法:盈利能力远超行业,产能逆势扩张。上半年板块收入 35.28 亿港币,同降 14.7%,毛利率 27.97%,同降 5.5pct。我们判断主要源于销售均价的下行以及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测算公司浮法均价同比下滑约 7%,销量同比基本持平。根据行业协会的统计,沙河玻璃企业上半年毛利率区间仅为5 ~ 14%,公司盈利能力远好于沙河,而公司广西北海高品质硅砂矿建成后,制造成本有望进一步下行。19H1 公司资本开支约 12 亿港元,预计全年超25 亿,目前在建 6 条产线总日熔化量约 4700t,预计 2020 年底前全部投产。公司产能逆势扩张,成长性愈发鲜明。建筑玻璃:量价齐升,差异化产品占比提升。19H1 板块收入及毛利分别大幅增加 15.2%、19%,毛利率提升 1.19pct 至 40.17%。我们认为板块经营获益于高附加值 ( 中空、双中空等 ) 产品渗透率的提升,伴随着需求增量及单位价格的上升,测算报告期内量、价对于收入的提振效应基本相同。普通建筑玻璃周期一般与浮法拟合,公司板块盈利逆势上行,彰显逆周期属性。汽玻:替换市场的需求稳态趋势,板块盈利穿越汽车行业低谷期。报告期内板块收入约 22.04 亿港元,同增 4.2%,毛利率同比提升 1pct 至 45.93%。分拆来看,板块盈利能力的提升主要源于后市场汽玻的拉动,测算销量同增约 6%,替换玻璃与汽车保有量正相关,销量稳中有升验证了公司逆行业周期的盈利稳态;而公司 OEM 汽玻销量下滑超 10%,基本与国内新车产销增速相匹配。

  ( 国泰君安 )陕西中玻:400t/d 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线开始改造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对原有400t/d 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线在不增加产能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燃料由发生炉改为天然气,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由低辐射镀膜玻璃改为汽车玻璃和功能玻璃(含光伏背板玻璃、在线 SUN-E @ 玻璃等)。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提高中玻陕西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了进一步优化中玻控股的生产线结构,在陕西西咸新区中玻陕西公司利用旧浮法生产线改造建设一条400t/d的汽车玻璃及功能玻璃生产线是非常必要的。本技改项目采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浮法玻璃生产技术,核心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设备和...

篇二: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2013〕 保市府办 298 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县( 市、 区)

 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有关单位:

 《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毕,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 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2013 年 6 月 2 日 下发的〔 2013〕 保市府 60 号文废止。

  2013 年 12 月 27 日

  — 2 —

 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 总则 ( 一)

 编制目 的 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应急机制, 提高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的能力,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公众生命健康,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预案。

 ( 二)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5.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 AQI)

 技术规定 ( 试行)

 ( HJ633-2012);

 6. 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环办函〔 2013〕 504 号);

 7.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 2013〕 37 号);

 8.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9. 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 暂行)( 冀政函〔 2013〕 33 号);

 10.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 规划;

  11. 保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保市政〔 2005〕 11 号);

 12. 保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2013〕保市府办 74 号);

 13.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 保市政办〔 2013〕

 21 号)。

 ( 三)

 适用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保定市辖区内的, 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协调, 或超出事发地县( 市)

 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县( 市)

 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四)

 预案体系

  《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保定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的子预案, 是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案涉及的各县( 市)

 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本应急预案的要求, 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 组织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预案涉及区域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 应编制与本预案相衔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 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要相互衔接, 形成应急预案体系。

 与《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相关的应急预案体系见图1. 1。

  — 4 —

  图 1. 1

 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 五)

 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加强对涉空气污染企业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 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 积极预防、及时控制、 消除隐患, 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处理能力, 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 坚持属地管理, 统一领导。

 以“政府统一领导指挥, 各单位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 为原则, 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 坚持科学预警, 及时响应。

 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 常监测, 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 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工作, 做到及时、 快速和有效应对。

 4. 坚持部门联动, 社会参与。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联动, 公众广泛参与工作机制, 积极采取行政、 法律等手段, 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 保定市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领导、 指挥、 决策机构。

 ( 一)

 应急组织机构

  1. 应急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市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简称指挥部), 负 责指挥、 组织、 协调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 应急响应、 检查评估等工作。

 总指挥由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市长担任, 市有关部门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 单位。

 成员 单位: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市环境保护局、 市气象局、 市公安局、

  — 6 —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监察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体育局、 市公用事业局、 市技术质量监督局、 市商务局、 市国土局、 市林业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以及各县( 市)

 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2. 指挥部办公室。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简称指挥部办公室), 负 责贯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批示和部署; 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 督导各成员 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 总结; 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 监测预警组、 督导考核组, 指导各成员 单位、 各县 ( 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 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

 ( 二)

 技术支撑

  1. 应急专家库。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聘请国家、 省和市有关空气污染控制、 监测、 气象预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等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库, 根据应急需要随时组成专家技术组。

 主要负责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 预警、 响应及总结评估专家会商, 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指导。

  2. 应急监测组。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由市和各县(市、 区) 、开发区的环境监测站、 气象监测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工作方案,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 气象监测, 向指挥部提供监测、 预测、 预报数据信息, 为预警、 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3. 后勤保障组。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 单位成立保障组, 主要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所需的人力资源、 资金、 物资装备以及制度等应对保障工作。

 4. 督导检查组。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 单位成立督导调查组, 主要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 监测、 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指导, 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调查、应急效果评估以及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三、 监测与预警

 ( 一)

 监测

  1. 日 常监测。

 市环保、 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 气象监测网络, 科学布设监测点位,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 常监测, 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 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

 建立日 常会商制度, 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2. 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 市环保、 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 开展应急监测,

  — 8 — 结合历史数据、 专家会商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 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 为应急预警、 响应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 二)

 预警

 1. 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 预警分为四级,即Ⅳ级( 蓝色)

 预警、 Ⅲ级( 黄色)

 预警、 Ⅱ 级( 橙色)

 预警和Ⅰ 级( 红色)

 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预警可以升级、 降级或解除。

 Ⅳ级( 蓝色)

 预警:

 经预测未来 72 小时内本市将出现 1 天重度污染天气( 201≤ 全市平均 AQI 指数≤ 300);

 Ⅲ级( 黄色)

 预警:

 经预测或收到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未来 72 小时内, 本市将连续 3 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201≤ 全市平均 AQI 指数≤ 300);

 Ⅱ 级( 橙色)

 预警:

 经预测或收到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未来 48 小时内, 本市将连续 2 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300< 全市平均 AQI 指数< 500);

 Ⅰ 级( 红色)

 预警:

 经预测或收到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未来 24 小时内, 本市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 全市平均 AQI 指数≥ 500)。

 2. 预警发布与解除

  ( 1)

 预警发布。

 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气象部门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 提前 72 小时预报大气污染空气质量级别,

  根据全市平均 AQI 指数值, 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 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简报, 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预警信息。

 经指挥部批准后, 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

 Ⅳ级、 Ⅲ级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发布, Ⅱ 级及以上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部主要负 责同志审签后报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根据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发布, 各成员 单位做好相应应急准备。

 ( 2)

 预警解除。

 在当预测未来 24 小时后全市平均 AQI 指数值小于等于 200 时, 按照前述程序解除预警。

 3. 预警措施。

 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 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1)

 Ⅳ级预警( 重度污染、 蓝色预警)

 措施。

 市宣传部门负责督导、 协调广播电台、 电视台、 报社、 通信公司等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 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公告, 及时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 我防护措施。

 (2)

 Ⅲ级预警( 重度污染、 黄色预警)

 措施。

 市宣传部门负责督导、 协调广播电台、 电视台、 报社、 通信公司等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 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公告, 及时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 我防护措施。

 提出 针对不同 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 行建议, 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重污染天气应急各相关部门、 企事业单位应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 10 —

  (3)

 Ⅱ 级预警( 严重污染、 橙色预警)

 措施。

 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 各有关单位要求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 保持通讯畅通。

 加强监控, 市环保部门、 气象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 地点、 范围、 强度、 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

 (4)

 Ⅰ 级预警( 极重污染、 红色预警)

 措施。

 在采取Ⅱ 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 市环保部门、 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 气象条件监测、 预测、 预报, 同时, 对极重污染区域外的相邻区域的空气质量、 气象条件等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进一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

 四、 应急响应

  ( 一)

 响应启动条件 发布预警即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 二)

 响应流程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办公室通报及市环保局、 气象局专家会商结果, 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并审签后,报市政府应急指挥部, 经批准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相应预警应急响应级别。

 指挥部各成员 单位按照各自 的职责启动响应措施, 当满足应急终止条件时, 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应急响应流程见图 4. 1。

 图 4. 1

 应急响应流程图

  ( 三)

 响应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空气污染事件的应

  — 12 — 急响应分为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Ⅱ 级响应、 Ⅰ 级响应。

 ( 四)

 响应措施

  1. Ⅳ级响应措施 (1) 建议性减排措施 市宣传部门督导报社、 广播电台、 电视台、 各通信公司发布以下信息:

 ①建议公众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②建议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摄氏度, 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 20 摄氏度;

 ③建议公众减少涂料、 油漆、 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④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 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 健康防护措施 市宣传部门督导报社、 广播电台、 电视台、 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送提醒信息, 提醒儿童、 老年人和呼吸系统、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 外活动, 建议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2. Ⅲ级响应措施 (1) 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机动车减排措施 市公安部门负责市区的交通管制, 在市区内( 三环路以内,

  不含三环路)

 禁止大型货车、 三轮车、 摩托车、 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

 市公安部门 配合市监察部门 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对市区内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车辆( 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

 采取停用 20%的措施( 各单位将所有车辆车牌号上报市监察部门, 注明 20%停用车牌号)。

 ②工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应急响应减排、 停产措施应按照总量控制、 刚性削减的原则, 紧紧围绕减少燃煤量实施。

 主要从造纸、 印染、 水泥等燃煤量较大的行业进行控制, 由各县( 市)

 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安排落实。

 保定市各电力企业减生产负荷 15%, 并上报减排方案, 由市环保部门、 各企业所在县环保部门监督实施。

 北市区、 南市区、 新市区及高新区对相关企业停产 15%; 不使用燃煤锅炉的工业企业, 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停产, 并由各区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根据核算, 以上减排措施日 均可减少排放烟尘 0. 4579 吨、二氧化硫 1. 027 吨、 氮氧化物 29. 0432 吨。

 如采取以上限产措施后, 仍无法满足解除预警要求, 则对上述企业实施减负荷 30%,限产、 停产 30%。

 市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在线监控或现场检查, 加强对重点大气

  — 14 — 污染源的监管, 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 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停产措施。

 市环境保护部门 要求相关企业启 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并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 市)

 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对水泥、 焦化、 钢铁、铸造、 石化、 化工、 造纸、 ...

篇三: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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