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宣传标语10篇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1.不忘初心,治欠为民2.根治欠薪,让农民工有个好“薪”情3.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根治欠薪宣传标语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欠薪宣传标语1.不忘初心,治欠为民 2.根治欠薪,让农民工有个好“薪”情 3.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保障民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5.拖欠工资要清偿,民工权益要保障 6.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民工切身利益 7.民工严格打卡按时上下班,企业通过银行按时发工资 8.严格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要求:
1.宣传横幅一律红底白字,长度不少于 8 米,宽度不少于 0.8 米。格式统一为:宣传标语+XX根治欠薪办宣。
例: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xx市根治欠薪办宣 2.每个在建项目选择两条宣传标语,自行制作好横幅,在项目醒目位置悬挂,无特殊情况不得卸下。
篇二: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被拖欠工资了?来这个平台,举报不受限!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欠薪维权渠道,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 日正式开通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全面接收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线索。
具体操作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
在“人社服务”栏目中选择“根治欠薪”登录后可随时随地提交欠薪线索,不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
二、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1、点击“欠薪线索投诉”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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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点击红框示意位置登录
3、点击红框示意位置,开始反映线索,选择工程建设领域或者非工程建设领域,点击下一步填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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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台收到欠薪问题线索后,将自动流转至欠薪地人社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1、人社部和各省级人社部门将通过平台,对欠薪线索处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欠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大欠薪线索,人社部将会同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直接挂牌督办。
2、不是农民工朋友,如果遇到欠薪问题,也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反映!
篇三: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1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标语 (参考)
1.维权服务有平台,讨薪行为莫乱来 2.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依法惩处恶意讨薪 3.用工行为不规范,处理纠纷会淌汗 4.用工实行实名制,顺顺利利发工资
5.企业要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职责,工人要认真遵守劳动职业道德
6.用工单位应为工人多考虑,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 7.按劳取酬约束你我他,和谐劳动关系靠大家 8.上班不打卡,工资难结算 9.劳动合同分两份,单位工人各一份 10.足额存储工资保障金,工资支付困境不烦心 11.工资专户管工资,资金用途有限制 12.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 2020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 13.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志着我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 14.务工人员要牢记,实名管理才能进 15.工伤保险及时缴,企业职工都受益 16.工资册逐级确认不惹纠纷,工资款银行代发一步到位 17.按月足额发工资,工人干活才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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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工资支付台账留存三年,工人工资清单按月提供 19.维权告示牌公示维权信息,实名大数据规范用工行为 20.白纸黑字留依据,维权讨薪有底气 21.出门打工在外,还需严防老赖,打工要签合同,劳动维权不怂。
22.合同考勤欠条,千万不要小瞧,拖欠及时投诉,以便政府帮助 23.先签合同后进场,劳动权益有保障;单位若不签合同,两倍工资按月付 24.工资挣得不容易,按月足额要牢记;银行代发最可靠,拖欠克扣早举报 25.劳动维权利剑高悬,恶意欠薪严惩不贷 26.劳动用工不规范,企业发展受牵绊
篇四: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欠薪行动情况报告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工作情况如下:一、加强学习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条例》为抓手,贯彻落实根治欠薪情况。
二、加强宣传 通过全局和经营户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30 余条;在开展企业专项检查时,执法人员积极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内容,并通过询问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核实工资发放情况。
三、自查自纠 全局全面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对每年的财务情况认真核实,经核查全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下一步,全局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条例,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根治欠薪行动情况报告 2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 11 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 11 月 10 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 月 20 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 月 25 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 11 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 66 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 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 37 个,社会类项目 9 个,涉及农民工 4002 人,未支付工资 0.81 亿元,区解欠办将 66 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 40 个,一般欠薪项目 26 个,严重欠薪项目 8 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
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 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 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 2 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 66 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 26 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 18 个销号至 1 个,严重隐患由 8 个销号至 1 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 60.6%提升至 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 9652 万元,涉及农民工 1652 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 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
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xx 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
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篇五: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的报告根据农清欠办【2020】2 号文件精神,交通运输局属于交通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单位,为切身保障农民工个人利益,我局在接到文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专门安排了部门同志负责宣传和学习,现将此次条例宣传学习等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稳妥处理好农民工工资待遇问题,多措并举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农民工不间断。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聚焦问题突出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压实在建和新建工程项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部门监管职责,健全社会协同监督机制。二是落实源头治理,全程监管,
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全覆盖。加强政府和国企项目监管,坚决杜绝政府和国企项目欠薪问题发生。加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打击力度,综合施策,对恶意欠薪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切实防范化解农民工讨薪群体性和极端事件。
三、《条例》学习宣传组织工作
(一)全面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一是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将《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带头学,指导施工单位集中学,督促各工程施工等重点企业主动学,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二是利用横幅制作了“热烈庆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 2020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宣传标语,将《条例》宣传深入到施工企业一线;三是利用出租车 LED 滚动屏在全县县域内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启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
(二)对标根治欠薪,实施“三查三清零”不懈怠。一查欠薪隐患苗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发生新欠。二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三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清零”即做到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省属出资企业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确保相应制度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地的问题,着力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四)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落实工作责任。对已查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做到案了事了。要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对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并予以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次《条例》的宣传学习让百姓感受到了国家对于基层农民工的关心和法律保护,让企业真实感受欠薪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但是,也有部分农民工由于教育水平有限,对于《条例》的实际具体运用还存在一定困难,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保障农民工如何学法用法,用法律切实维护好个人应得利益。
篇六: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欠薪年度工作计划五篇根治欠薪年度工作计划五篇
【篇一】
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上访农民工多集中在建筑行业,农村人员居多,为预防欠薪和化解矛盾纠纷问题,我镇特制定 2**1 年根治欠薪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工资收入是农民工收入的主要来源,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影响社会稳定。保证农民工报酬权益不受侵害,既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也是侯建和谐关系的主要内容。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作职能,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本乡镇存在的欠薪隐患,对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坚决防止蔓延扩大。
二、认真做好排查和化解工作。
1.做好劳动合同备案,按照区人社局的要求,督促辖区所有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情况明,每月联合镇财政所、综治办等站所对辖区内所有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地毯式排
查,并做好台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关注。
3.加强**信息报送力度,通高**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时效性,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确保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掌握**情况,杜绝大规模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或围堵政府大门而责任单位不知情,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4.加强加强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预防。为避免银拖欠农民工工资操场群众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的突发事件发生,根据《**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欠薪监控预警工作的通知》,形成各站办所联动机制,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5.协调各方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对
(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区各街道、**经开区、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
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做好本行业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和措施,严格按照国、省、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篇七: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21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三篇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司发〔2021〕2 号)、《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方案》(湘司办发〔20214 号)、益阳市《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方案》(益司发通〔2021〕22 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根治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实现到 2022 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坚持“依法根治”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形成从立法到普法守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全时空覆盖,努力为根治欠薪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对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协调与监督。着眼于实现到 2022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突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配合有关部门摸清欠薪底数,加强工资支付执法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构建横向执法网络。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
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股〕
(二)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集中开展农民工与劳动合同调研服务活动,通过提供主动服务,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年底集中爆发欠薪现象。深入劳务用工、工程建设属地,对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与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针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建立体检档案,跟进服务措施。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普查报告(要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案例,有对策)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公律股、基层股〕
(三)推动欠薪纠纷从集中化解到及时就地化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先行,大力加强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农民工用工特点,聚焦农民工主要输出地和用工地,在建筑工程、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展开针对性、经常性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建立台账,及时预警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动员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的调处力度,加强权益保护。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完善农民工欠薪工作常态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努力实现治理欠薪工作从源头上抓、从根子上抓,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变集中化解为平时化解。〔责任单位:基层股〕
(四)专项做好根治欠薪领域的普法与依法治理。依托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欠薪违法、依法支付薪酬的普法宣传,推动实施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依法治理。组织和深化“送法到工地、到企业”等活动,宣传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按规发放工资。〔责任单位:法宣股〕
(五)全力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优化 12348 和县法律援助中心 0737-8821907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下简称热线)全时空服务,努力提高热线解答农民工讨薪法律问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条件设置专门窗口,确保农民工及时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可能引发群体性讨薪或敏感重大的案件信息,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与劳动监察执法机构、政府信访等部门互通情况,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
(六)创新做好公证服务根治欠薪工作。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配合司法部研究建立完善公证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制度和公证机构主动催缴制度,对于办理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后,仍逾期拒不还款的欠薪企业,支持公证机构
在签发执行证书前,先予申报纳入失信公证当事人名单,按照一定的程序及时实施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公律股〕
(七)统筹做好欠薪维权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协助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并与“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品牌建设统筹衔接,进一步扩大活动规模,延长活动时间,打造活动品牌,推动活动开展常态化。加强和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有需求的企业建立法务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或者选聘外部法律顾问,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维权诉讼专门性问题的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依法为农民工欠薪维权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公律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迅速地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将“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不忘初心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全力作为,努力实现到 2022 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根治欠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
确职责要求,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与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效果。要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摸清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注重运用信用手段,加大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健全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刊、平面广告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互动及服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为根治欠薪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梳理和总结工作成效,对工作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及时上报县局,推荐到市局、省厅,在全省范围内加以推广宣传。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根治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防范、主动、全覆盖”着眼,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
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及农民工普遍开展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法律援助服务覆盖农民工就业各行业及维权各环节,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提高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知晓度,提升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二、任务措施
(一)源头防范,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拓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区构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治氛围。一是突出重点送法上门,重点防范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隐患。在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频发、高发地区和行业、专业领域,定期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进企业;二是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知晓率,充分利用农民工集中外出打工、节假日返乡等时机,在长途汽车站、集贸市场、工地等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推送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电话、12348 咨询热线等信息,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指引;三是强化农民工法律风险提示,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区劳动监察大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布联系电话、联系人,方便农民工、企业职工随时可以找到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提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留存用工证据,告知农民工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主动服务,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加强农民工欠薪案件信息通报与会商沟通,及时了解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发现因农民工欠
薪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一是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主动提示用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对需要帮助的农民工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指导,避免因未签订或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农民工维权难、执行难。二是建立农民工讨薪维权组织网络。加强与劳动人事、法院、工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区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区总工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布联系电话,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三是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维权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三)创新方式,推进便捷优质法律援助全覆盖。一是创新服务方式。依托 12348 中国法网、如法网,引导农民工通过网上申请、热线电话、手机 APP 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得免费法律咨询、代书、调解、代理等全天候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通过“百度法律援助地图”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提供精准服务。根据农民工群体特点和需求,对建筑、环卫、安保、家政等行业农民工,提供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在农民工离乡外出、进城找工作、打工过程中、返城回乡等时间节点,就签订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保险待遇等多发法律问题,向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加强案件质量。实行跟踪督导,建立台账资料,全方位监管案件质量,确保农民工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一)明确重点,精心组织。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常态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民工新需求,加强服务人员、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队伍培训等保障工作,推动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列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购买清单,引导和培育社会服务组织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
(二)宣传推广,塑造品牌。印制农工法律援助服务指南、购物袋等宣传产品,采取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设立咨询台、新闻报道等多层次宣传形式,以普法宣传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紧扣“5·1”劳动节、“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在每年的岁末年初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发时期,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专项活动,让法律援助深入乡村、社区、工地和企业,走进农民工心中,打响“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不断提升我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 2021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标
要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以解决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根本工作目标。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吃透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考核材料,确保经得起看、经得起查、经得起检。全力迎接国家根治欠薪工作考核。
三、具体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由人社部门牵头,抽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盯紧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发力整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各项文件制度。采取各种法律手段督促落实国检任务目标清单。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 11 月 1——12 月 30,为期 60 天,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检查阶段(11 月 1 日-11 月 31 日)
主要对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实名制平台落实、工资(劳
务费)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维权信息牌设立等国检任务清单检查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由行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欠薪情况发生。
(二)整改复查阶段(12 月 1 日-12 月 30 日)
针对第一轮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正的项目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负责做好本次行动的牵头抓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统计所属领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发改部门统计政府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并于11月14日前提交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纸板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根治欠薪工作群)。
篇八: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标语1、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3、支付工资要诚信,按时足额是原则。
4、维护农民工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5、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拖欠工资要清偿,民工权益要保障。
7、推动劳动维权,提高民工素质;推广职业健康,实现民工自主。
8、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9、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真诚解决农民工问题。
10、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法律制裁力度,依法查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11、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2、充分发挥劳动监察作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制度宣传标语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制度宣传标语
1、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民工切身利益 2、银行代发工资,民工安心劳动 3、银行月月发工资,民工个个笑开颜 4、农民工打卡上下班,欠薪工伤好维权 5、农民工实名制办法好,工资月发一个都不少 6、实名制管理是个宝,民工拍手都叫好 7、用工实名制管理,对民工工资负责到底 8、工资专户提前开,民工工资存进来 工资专户管理好,从此民工没烦恼
1、尊重农民工,理解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关爱农民工。
2、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服务农民工。
3、支付工资要诚信,按时足额是原则。
4、有法走遍天下,无法寸步难行。
5、有法有办法,会富会发达。
6、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7、学好法律知识,扞卫自身权益。
8、学法有为,维权无畏。
9、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10、学法用法,行遍天下都不怕 11、学法懂法只需一时,守法用法受益一世。
12、学法,知法,守法,法律为你护身。
13、学法,是人生的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
14、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面施行。
15、维护农民工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16、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7、拖欠工资要清偿,员工权益要维护。
18、拖欠工资要清偿,民工权益要保障。
19、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推动劳动维权,提高民工素质;推广职业健康,实现民工自主。
21、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22、全社会都要关心和保护农民工。
23、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真诚解决农民工问题。
24、破除观念障碍,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5、平时多学法,遇事有办法。
26、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27、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28、农民工是推动城乡繁荣、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29、农民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
30、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是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效途径。
3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是社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用人单位诚信的保证。
3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保障无拖欠。
3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血汗按时足额发放。
34、农民工被侵权找工会。
35、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法律制裁力度,依法查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36、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37、贯彻十八大,拿出行动来,切实做好农民工志愿服务。
38、关爱社会,关爱农民工。
39、关爱农民工平安返乡、快乐过年。
40、关爱农民工,携手创繁荣。
41、关爱农民工,共建和谐社会。
42、关爱民工,构建和谐工地。
43、工会组织是农民工之家。
44、法盲栽跟头,懂法才富有。
45、法律书常读,违法事莫为。
46、多学一点法,少绕一段弯。
47、创造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氛围。
48、创造农民工融入城市、融入企业的环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49、充分发挥劳动监察作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0、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作用。
51、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施工单位,将被逐出建筑市场。
篇九: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欠薪春季行动情况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条例》为抓手,贯彻落实根治欠薪情况。
二、加强宣传 通过全局和经营户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30 余条;在开展企业专项检查时,执法人员积极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内容,并通过询问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核实工资发放情况。
三、自查自纠 全局全面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对每年的财务情况认真核实,经核查全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下一步,全局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条例,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篇十:根治欠薪宣传标语
mdash;1— 附件 广东省“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核处指南(试行)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1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已支付完毕。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并在线索办结前已将全部欠薪支付完毕。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XX 公司已于20XX 年 X 月 X 日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21 年 X 月 X日,XXX 在接受 X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询问时称欠薪已全部支付完毕。
针对留言问题进行回应,事实逻辑清楚,包含涉案单位(项目)和反映人劳动关系等基本信息,准确定性是否欠薪,核实处置情况要与核处结论相吻合,具体承办单位应向反映人核实是否已支付。
用人单位仅支付部分工资时,如劳资双方就剩余款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达成一致,应以序号 5“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已支付完毕或达成还款协议”作为核处结论;如未达成一致,需要得到明确处理结论后方可提交办结。
2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后,因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或已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因该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目前该案正在 XX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中。
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的,说明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申请强制执行的日期。
已申请强制执行的,说明受理法院及受理日期。
人民法院已裁决强制执行的,说明裁决日期。
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因用人单位无可执行财产等原因执行不能,应以序号 8“仲裁裁决、司法判决和有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难”问题作为核处结论。
如人民法院裁决不予强制执行,应根据裁决书,重新整理资料后再次申请。
—2—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3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后,因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限期整改指令)或拒不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接收并立案。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或限期整改指令),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欠薪单位 XX 公司拒绝支付工资,该行为已涉嫌犯罪,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 X日将本案件移交公安机关,XX 公安机关已于 20XX 年 X月 X 日立案。
因被反映单位欠薪后拒不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而作为欠薪逃匿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也按此结论提交办结。
案卷移交公安机关后,因缺乏证据等原因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的,不能按此核处结论提交办结,应继续按序号 1 或 2 的指南办理,或在补充证据后再行移送。
如人民法院裁决不予强制执行,应根据裁决结果,重新整理资料后再次申请。
4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符合序号 2“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序号 3“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两种结论的适用情况。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因该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目前该案正在 XX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中。因 XX 公司欠薪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移交公安机关。
—3—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5
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已支付完毕或达成还款协议。
经查确实存在欠薪,通过协调,用人单位已足额支付工资。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协调,XX 公司已于 20XX年 X 月 X 日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21 年 X 月 X 日,XXX 在接受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询问时称欠薪已全部支付完毕。
核实处置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向反映人核实是否已支付。
如果经协调,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在平台办结反馈信息“解决欠薪人数”及“欠薪金额”中按实际发放工资人数和数额填写;如尚未支付工资,在平台办结反馈信息“解决欠薪人数”及“欠薪金额”中填“0”。
违法行为发生或终止时间超过2年的欠薪问题线索,如通过协调已支付工资或达成还款协议,建议以此结论提交办结。
经查确实存在欠薪,通过协调,用人单位已与反映人达成一致,约定还款日期,并需告知反映人,如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反映人可再次向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反映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协调,XX 公司与反映人 XXX 达成一致,于 2021 年 X 月 X 日前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已告知反映人 XXX,如 XX 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可再次向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反映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4—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6
应当或者已经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已告知反映人。
经调查存在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争议等情况,反映人尚未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诉求。
经查,用人单位主张因反映人 XXX 在工作期间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应扣发工资 XXX 元;反映人 XXX认为应足额发放工资,现用人单位与反映人 XXX 就工资的具体数额存在较大争议(或者用人单位与反映人之间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较大争议等等)。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反映人表示接受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的解释和告知,同意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
具体承办单位应充分调查后,确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才能按此结论提交办结。同时,要掌握双方争议焦点,在填写核实处置情况时要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争议的核心内容。
反映人明确拒绝劳动争议程序的,不能按此核处结论提交办结,应加强协调处理。既拒绝劳动争议程序又拒绝协调或协调不成功的,可按序号10 核处结论提交办结。
反映人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立案。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案号为:……,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裁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XXXX 元)。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继续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应在平台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受理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及时间。
已有仲裁结果,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
—5—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7
应当或已经提起诉讼的,已告知反映人。
应当提起诉讼指反映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尚未提起诉讼的情况。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号:……),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 20XX 年X 月 X 日下达仲裁裁决书,裁决认定该单位不存在拖欠 XXX 工资行为/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案号:……)。XXX 对仲裁决定不服。
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诉求应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对于反映人既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又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诉求的情况(如反映人持有用人单位欠条,但尚未提起诉讼),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不得以“符合人民法院立案条件”为由,要求反映人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反映人已经提起诉讼的,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做出判决,以此核处结论提交。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 XX 公司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 人民法院于 20XX年 X 月 X 日下达判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XXXX元)。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继续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诉讼后已有判决结果,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
8
仲裁裁决、司法判决和有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难”问题。
人民法院已对仲裁裁决、司法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但因用人单位无可执行财产等原因执行不能,反映人尚未收到工资。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 人民法院于20XX 年 X 月 X 日判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XXXX元,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裁决强制执行,但因用人单位无财产执行不能。
在核实处置情况中注明执行裁定书文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决定书文号。
9
经查不存在欠薪情况。
经过调查取证,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不存在欠薪问题。
经查,未发现 XX 公司存在拖欠 XXX 工资问题。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告知反映人上述调查情况,反映人接受告知。
如反映人不认可调查结论,应告知其救济途径。
反映人反映问题时存在欠薪,但用人单位在承办单位接到本线索前已补发工资。
在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开始调查本线索前,XX 公司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现金等)形式足额支付反映人 XXX 全部工资。
—6—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10 无效线索。
反映人提供的信息无法锁定具体的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
经多次向反映人了解情况,反映人不能提供可以锁定具体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导致调查协调无法开展。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告知反映人可在掌握具体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后另行反映,反映人接受告知。
选择核处结论为“无效线索”应格外慎重,必须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况,必须做好对反映人的沟通解释工作,沟通情况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体现。
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导致调查工作无法开展。包括反映人电话无法接通、被反映单位的用工所在地和注册地均无人值守、被反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无法联系等具体情形。
20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经 X 次拨打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且经工作人员 X 次实地走访,被反映单位的用工所在地和注册地均无人值守,无法开展调查协调工作。现有材料无法证明欠薪问题。
选择核处结论为“无效线索”应格外慎重,必须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况。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的电话都要多次拨打,原则上分别不少于 5 次,拨打电话时间跨度应在三天以上。
既要拨打电话也要上门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