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6篇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 应急接种制度 为依法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正确使用疫苗,充分发挥其应有的防病作用,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
急接种制度为依法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正确使用疫苗,充分发挥其应有的防病作用,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1.学校所在地区(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学校师生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3.凡经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在学校实施的群体预防接种,由学校统一向学生发放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和地点进行接种。
4.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配合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做好补种工作。
5.学校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预防接种率。
6.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家长回执制度。每次接种工作均要做好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7.做好在校生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做到一人一卡,建卡率达到100%。入学时收集保存,接种后做好登记,毕业后发给学生。
8.参与计划免疫和计划外免疫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了解有关疫苗的基本常识,熟悉疫苗的性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掌握疫苗说明书的要求和内容,掌握预防接种的特点和预防接种的方法。
9 掌握预防接种的禁忌情况、反应及处理方法。如遇有严重异常反应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处理。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XXXXX 学校
XXXXX 年 XX 月 XX 日
篇二: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
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 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和《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要求, 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二、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取得相关资质并经过市级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 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 1 个月, 外来儿童寄居 3 个月以上, 需建立预防接种卡、 证。
每月定期收集新生儿转卡资料和居住 3 个月以上的 7 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 并做好登记统计。
每季度到流动人口聚集地、 出租屋、 市场、 工地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工作。
四、 严格执行儿童入托、 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每月 1 次对辖区内的托儿所、 幼儿园、 每年9月到辖区各小学核查预防接种证, 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 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五、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 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超过预约 1 个月未来接种的儿童, 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确保按程序完成免疫接种。
六、 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 开诊前后按要求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 包括统计应种对象、 发放接种通知, 准备疫苗、 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七、 接种前要进行必要的问诊和体检, 告知接种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并做好记录; 接种前要仔细检查生物制品, 严禁使用有质量异常的疫苗, 疫苗接种必须做好“三查七对” 。
八、 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接种疫苗, 严格执行“安全注射” 制度。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合格的皮肤消毒液, 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要集中回收焚毁并做好记录。
接种室备有应急药品, 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九、 及时做好接种卡、 表登记。
按时进行接种情况、 疫苗使用情况以及门诊收支情况统计上报。
协助开展免疫监测、 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 办公室)
冷链管理制度 一、 冷链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冷链管理、 维护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
二、 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说明书, 合格证或检验单, 到货通知单及验收报告书等)。
三、 做好冷链温度监测。
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至少 2 次(上午和下午各 1 次)
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 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 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冷藏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 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四、 对冷藏设施、 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定期检查、 维护和更新, 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疫苗管理制度
一、 疫苗管理应设有专人负责, 认真做好疫苗的储存、 分发、 运输和登记管理工作。
二、 应当建立真实、 完整的购进、 分发、 供应疫苗记录, 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 2年备查。
三、 疫苗应按品种、 批号分类码放。
疫苗储存和运输符合各苗温度要求。
四、 疫苗的领取使用要遵循“先短效期, 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 先出库”的原则;疫苗的领用要有计划, 疫苗损耗系数达到规定控制指标。
五、 每周 1 次清点各类疫苗进出情况并核对处方, 每月对疫苗使用和收入情况进行汇总, 做到帐、 苗相符。
六、 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 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接种室)
预防接种副反应处理制度
一、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 动作轻柔, 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 应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 并定期检查,确保应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二、 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
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副反应或事故, 同时必须在6 小时(农村 12 小时)
内报告市卫生局、 药监局, 同时向中心填报报告卡, 积极配合调查。
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 提请市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接种反应, 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 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三、 接种门诊应贮备的应急药品及器械 1、 听诊器、 血压计、 体温针、 压舌板;
2、 药品:
葡萄糖(粉或口服液), 1:
1000 肾上腺素 1ml/支, 地塞米松 1ml:
5mg,, 20mg 盐酸笨海拉明, 10%葡萄糖酸钙 10ml, 0.9%N.S10ml, 非那根 四、 严重速发型过敏性反应处理方法:
1、 立即皮下注射 1:
1000 肾上腺素 0.01ml/kg, 如体重不明:
<2 岁 0.0625ml(1/16), 2~5岁 0.125ml(1/8), 6~11 岁 0.25ml(1/4),11 岁以上 0.33ml, 成人 0.5ml。
2、 地塞米松 0.25~0.5mg/kg, 肌注或静推注(地米+10%葡萄糖酸钙 10ml+0.9%N.S10ml)。
3、 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
口服每次 12. 5mg/次, 肌注 1mg/次, 每日 2~3 次, 或盐酸笨海拉明口服每日 2~4mg, 分 2~3 次口服, 肌注 0. 5mg/kg 次。
4、 立即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接种室)
篇三: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
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是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也是保护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儿童的监护人应当配合接种单位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为保护您孩子健康请协助我们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1、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内儿童家长应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首次办理预防接种证免交工本费。
2、 《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您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幼儿园、学校在办理儿童入园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希望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3、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凭证接种每次接种应由医务人员作好记录并签名避免发生错种、漏种和重种。
4、请自觉遵守接种场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先后顺序安排。儿童家长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疫苗前应主动、如实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史、过敏史和家庭成员中有无癫痫病、脑病、惊厥、过敏等。疫苗接种后有无反应如有请告诉是何种疫苗、主要症状、发生时间等。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具有免疫接种资格的接种单位接种门诊、接种点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接种单位在接种疫苗时应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自毁型或一次性注射器否则可以拒绝接种并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6、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无论是常住儿童含计划外生育儿童或流动儿童、暂住儿童都应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对未按时接种的儿童应当补种。
7、第二类疫苗为有价疫苗您可以根据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疫苗接种指导意见或接种实施方案本着“自费、自愿”的原则接种并按物价部门的规定交费。
8、有些疫苗需连续多次接种才有效请你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不要半途而废。如果没有按时接种请及时补种。
9、疫苗接种是安全的但个别人在接种后可能出现局部反应、全身不适、低热等症状一般 13 天即消失请不必担心。偶发其它异常反应者请及时诊治并与接种单位联系。
10、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 15-30 分钟。
预防接种卡、证管理制度
一、凡本地 0—7 岁儿童必须一人一卡一证。外来、外迁的儿童要及时索补卡、转卡超龄儿童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行剔卡剔除的卡片要保存备查。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接种卡要以乡镇卫生院集中专柜保管7 岁后的卡片必须保存 15 年以上接种期间下发至各接种门诊 点 接种时及时的由接种人员填卡、 填证做到卡、证填写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三、接种结束后由接种人员将接种卡交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站保管公共卫生站疾控人员负责统计、上报工作。
四、接种卡每年以乡镇为一本以村为序组装同时按出生年度为序同年出生儿童按出生先后排列。
五、每季度第 1 个月对卡片进行一次整理核对该转的转该剔的剔并将整理情况逐级上报统计本乡镇0—7 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月开放也可实行按旬、周、日开放。
2、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接种工作。
3、本地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内、外来儿童寄居满 3 个月时要建立预防接种证、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保管接种卡簿由接种单位保管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0 年。
儿童迁移时凭接种证或卡办理接种证明。
4、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按规定补种后方可入托、入学。
5、疫苗和注射器必须按《条例》要求采购疫苗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
6、预防接种人员必须接受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等知识培训经县卫生局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参加接种工作。
7、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接种方法和注意事项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接种价格。
8、接种前做好接种通知的发放和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准备工作接种时做好告知和询问并按接种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接种接种后及时核对疫苗数并将接种情况登记上册或上机。
9、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在积极治疗病人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调查处理。
10、 建立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栏 板 利用预防接种宣传日等时机向儿童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儿童预防接种知识。
11、定期开展接种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责任心教育提高安全接种意识避免接种事故发生。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2、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接受预防接种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龄流动儿童的接种要求。
3、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专用登记薄卡 对暂居满 3 个月的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情况进行登记管理。流动儿童凭原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申请登记建卡或补证。
4、接种单位每月定期到当地派出所及村居委会收集流动儿童资料每季度到流动人口集中的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等场所开展主动搜索发现流动儿童应及时通知建卡、补证和补种。
5、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未按规定完成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及时通知补种。
6、利用各种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防病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7、每年开展辖区流动儿童接种率抽样调查掌握流动儿童免疫状况并采取措施提高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
8、加强与新闻、公安、教育、社区等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1、为依法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制度。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接种单位协助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完成查验预防接种证人员培训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负责对漏种儿童补证、补种。
3、查验预防接种证对象包括全县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新转入学生、所有学前幼儿含私立幼儿园和学龄幼儿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县借托借读或转入学生。
4、查验预防接种证内容主要包括每名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其它疫苗纳入验证范围。
5、疫苗补种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6、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的有关信息应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7、查验预防接种证原则安排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疫苗、冷链设备及冷链管理。
2、根据疫苗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年度计划并上报。
3、一类疫苗按省 CDC市 CDC县 CDC乡镇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实行网络管理。
4、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运输、贮存和使用做好疫苗运输温度记录。
5、冷链设备专物专用建档建帐不得用于存放其它物品。
6、冰箱内存放的疫苗应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按“先短效期、后长效期”的原则使用。
7、每天上班后、下班前记录冰箱温度停机时要记录原因和持续时间必要时将冰箱内疫苗转移至其它冷链设备内存放。
8、经常保持冷链设备的清洁做到无尘无垢发现冰箱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尽快由专业人员检查和维修。
预防接种安全制度
1、加强工作责任心强化安全接种意识。
2、接种人员必须接受预防接种安全知识培训经县卫生局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疫苗及接种器材按照规定程序领取或采购并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
4、每天下班前对接种室和接种台面消毒并做好记录。定期更换消毒液。
5、 接种前应查验预防接种证 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 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符合接种条件方可接种。
6、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登记后销毁处理。
7、接种时应遵守疫苗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规范。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冷冻保存的疫苗应避免反复冻融。
8、严禁将两种不同的疫苗混在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9、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做好消毒、毁形和登记接规定回收处理。
10、接种完毕后受种对象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 15-30 分钟若发生异常反应立即处理并上报。
11、积极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改善接种环境推行疫苗分台或分室接种。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 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 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 6 小时农村 12 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配合调查。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 提请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四、县卫生局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负责全县预防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接种反应、 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篇四: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
园应急接种制度 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幼儿园内预防接种工作,制定本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 全园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普及率达 100%。
二、工作实施 1、招生时,幼儿园在《入学通知书》上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以备查验。
2、新生入园时必须持《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方可注册。
3、幼儿园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的人员可登陆常州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平台,手工输入儿童《评价表》中的条形码下 13 位数字,系统自动将儿童接种信息
纳入到所在班级《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免疫状况及补证补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4、幼儿园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的人员必要时可手机下载“常州接种评价 APP”,扫描报名儿童《评价表》右上角二维码,核对此《评价表》所对应的儿童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5、幼儿园属地预防接种单位登陆常州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平台,核对补种信息后,打印补种通知单,交由幼儿园发放至入托入学儿童。
6、幼儿园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儿童也应根据以上流程查验,漏种儿童应按要求补种或补证(明)。
7、幼儿园应按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按时上传常州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平台;负责分发市区疾控中心提供的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报表和宣传资料;接受区疾控中心对查验预防接种工作和补种工作进行的技术指导;接受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相关培训。
8、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本单位《汇总表》,于当年度的 10 月 20 日前和次年 1 月 10 日前分别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最终情况上报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9、幼儿园幼儿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工作要接受区教育局和卫生局的督导检查,包括幼儿园实施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数据保存和上报情况,宣传教
育工作情况,接受区疾控中心等技术指导、工作培训等。
幼儿园应急接种制度 为保护全园幼儿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稳定,促进幼儿园的发展,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现制订本制度。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午间检查,严禁传染病幼儿入园。流行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及时观察了解本地区疫情,发现有传染病幼儿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早处理,对所在班级进行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疾病蔓延。
当上级通知幼儿需接种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疫苗时,及时发放告家长书,家长签字确认后,请家长带预防接种证到当地医疗机构接种疫苗。并提醒家长认真观察幼儿情况。
传染病流行期间,告知家长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参加各种活动。在家中和幼儿园园内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幼儿园应急接种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
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百白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在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在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篇五: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
录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1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2 3、安全注射制度…………………………………………………3 4、生物制品管理制度……………………………………………5 5、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6 6、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8 7、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9 8、预防接种操作规程……………………………………………10 9、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11 10、冷链设备管理制度…………………………………………12 11、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13
爱卫类#
爱卫类#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爱卫类#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一、收集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15 岁以下人口数,0-7 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
二、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册、接种证。
三、按时对适龄儿童实施免疫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四、统计接种资料,按时上报规定报表。
五、正确掌握各种疫苗免疫程序及接种技术、接种部位、接种剂量和接种禁忌症。
六、制定和上报疫苗需用计划。
七、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制度和冷链设备建档、建账工作。进行接种率常规报告、接种率调查和免疫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处理和应急接种。
八、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械。
九、做好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十、按照《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指南》对预防接种副反应进行监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组织开展预防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十二、向上级报告免疫预防工作,并提出建议。
十三、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免疫预防宣传
爱卫类# 安全注射制度
一、疫苗必须是国家卫生部或国家管理局有批准文号的生物制品研究所(或药厂)正式生产出品,并按规定渠道供应的产品。
二、疫苗的贮存,运输,接种必须按冷链规定操作进行。
三、过期、变色、出现沉淀,有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瓶有裂纹的,一律不得使用。
四、严格按照说明书掌握各种制品的禁忌症,接种前必须询问被接种者的病史,过敏史。
五、按照接种证,接种卡核对被接种者应种制品,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接种后立即上证,上卡登记。
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采用一次性注射器,但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七、含有吸附剂的疫苗(DPT)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八、卡介苗注射品,针头必须专用,并分开清洗和消毒。
九、安瓶开启后,未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 1 小时未用完应予以废弃。
十、接种活疫苗不能用 2%碘酊消毒,局部用 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接种。
十一、卡介苗要准确注入皮内,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糖丸不能用热开水送服;含有吸咐剂的疫苗要采用肌肉或皮下深部注射;麻疹疫苗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接种部位;同时接种
爱卫类# 多种疫苗时,要分部位,分针管。
十二、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要严格执行回收销毁制度,并应作好销毁记录。
十三、接种疫苗后应留在现场观察 30 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十四、发生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进行必要的处理,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五、接种现场有必备的器械:75%的酒精,消毒棉签,一次性注射器、治疗盘、空气消毒机、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还需备有氧气,1/1000 肾上腺素等急救物品。
爱卫类#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 1 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爱卫类#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施单位要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监测系统,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登记、报告与调查处理。
二、接种前应严格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三、报告人
实施预防接种的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
四、报告种类
1、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体温≥38.5℃或主诉临床症状超过24 小时。
2、预防接种后引起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事故。
3、下列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预防接种后 24小时内发生:
①急性过敏反应
②过敏反应
③持续 3 小时以上无法安抚尖叫 (2)预防接种后 5 天内发生 ①严重局部反应 ②脓毒病
③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3)预防接种后 15 天内发生 ①癫痫发作 ②脑病
③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 ④过敏性紫癜 (4)预防接种后 3 个月内发生
①急性弛缓性麻痹(脊灰疫苗接种后 4~30 天,接触服苗者 4~75 天)
②臂神经炎(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 2~28 天,出现臂/肩部神经功能异常,无其他神经系统受累)
③血小板减少(接种麻疹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后 15~35 天,导致青肿和/或出血,血小板计数<5
爱卫类# ×104/ml) (5)卡介苗接种后 1~12 个月内发生 ①淋巴结炎(包括化脓性淋巴结炎)
②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③骨炎/骨髓炎
4、报告内容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者、接种时间、出现反应时间、反应或事故类型、发生反应或事故的可能原因、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转归。
5、报告时限、程序和形式
①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由接种单位处理和作好调查登记,每月汇总后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②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时应及时开展救治,城镇在 6 小时内、农村在 12 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③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引起的死亡病例、群体性反应或严重事故时:(1)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2)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经初步调查核实后,立即向市政府和泰州市卫生局和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确诊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要作好登记,并定期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⑤预防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或事故,必须由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确认,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出具相关的诊断证明。
爱卫类#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院感科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监控,郭珍志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 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 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臵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爱卫类# 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一、接种人员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健康教育质量与健康促进技能。
二、利用每个卫生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传播预防接种基本卫生知识,增强自觉参与预防接种活动。
三、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查验接种证;在诊治疾病时应详细了解儿童免疫史,并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供预防接种信息。
四、要制作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资料或音像资料,向群众宣传国家免疫预防法律法规等,并做好留存备查。
五、要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评价,为上级制订预防接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爱卫类#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场所必须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备有空调,定期对室内空气、物品进行消毒。
二、接种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进行接种。
三、接种操作必须一苗一人一桌,标志明确,疫苗存入要冷藏。
四、接种前要做到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
1、三核对:查验接种证、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年龄、预约接种疫苗名称。
2、三询问:详细询问健康史、过敏史、既往接种副反应史及禁忌证。
3、三检查:检查疫苗的效期、性状,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五、接种时,做到“三严”、“三准”。
1、三严: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掌握无菌操作,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接种(糖丸苗一人一勺,门诊看服下肚)。
2、三准:接种时严格进行消毒,做到部位准,途径准,剂量准。
六、接种后,及时做好记录,(年月日、剂量、疫苗批号、签章)不得用符号代替,接种数据及时备份,统计上报。
七、一次性注射器材必须索取“三证”,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形、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
八、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爱卫类#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一、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与所在辖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辖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见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各预防接种门诊(点)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示接种程序流程图、接种门诊平面示意图、预防接种须知、儿童免疫程序、疫苗接种价格等。
3、公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接种单位工作制度、安全注射制度、疫苗管理制度、冷链设备管理制度、接种副反应及事故处理监测报告制度等。
爱卫类#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 2 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爱卫类#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由省级组织实施。
三、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第一类、第二类疫苗和注射器计划。
四、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购进第二类疫苗,严禁从无疫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
篇六:预防接种及应急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实行定时定点接种,城镇按日或周运转,农村按旬或月运转。统一使用省推荐的软件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二、 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粤卫【2001】191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 实施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 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如患感冒、手部皮肤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四、 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外来儿童寄居 3 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五、 运转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抄(印)发接种通知,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的准备。
六、 接种人员应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并及时处理。
七、 运转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
每月 4 日前将上月接种情况汇总至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表 3-1、表 3-2、表3-3)
,并上报市疾控中心。
八、 及时上报预防接种有关报表, 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一、 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
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通过计量认证)
。
二、 预防接种室须达到 《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要求。使用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室进行消毒清洁, 并用紫外线灯照射 30 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 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检查身体,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 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 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日接种。
六、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将针管、 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或用毁型机集中毁型,并建立登记制度。
七、 接种后须观察 30 分钟。
八、 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 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一、 成立计划免疫疾病诊断小组;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由专人负责。
二、 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 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时,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报告本单位计免疾病诊断小组并在 6 小时(农村 12 小事)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四、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必须由县 (市、 区)级以上疾控部门开展个案调查,由县(市、区)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和作出处理意见。
五、 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 应立即报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并组织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作出处理意见。
六、 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1000)0.5-1.0ml,或同时肌注苯海拉明25-50mg;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七、 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 0.3-0.5ml,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一、 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
二、 例会制度。指定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不属本辖区新生儿资料上送市疾控中心转报,核对本月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 及时查访。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 登记人册。
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 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人保及接种有关疫苗。如二个月未带小孩接种,应及时进行随访。
五、 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 以备核查。
做好 “五变动”登记工作。
一、 在本地居住 3 个月以上的 7 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 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 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居住 3 个月以上的 7 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上报本区域本月新迁入的 7 岁以下儿童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 7 岁以下儿童资料。
四、 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及查漏补种工作。
五、 每年 9 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 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为按规定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儿童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加强流动人口计免知识宣传,提高使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 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七、 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并将其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实行独立报表上报。
一、 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十二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 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
三、 疫苗的出入要有帐目登记, 账物相符, 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进出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四、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的冷冻层贮存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普通冰箱的冷藏层(4℃-8℃)贮存百白破和白破混合制剂、卡介苗、乙脑疫苗、乙肝疫苗、风疹疫苗等,其他疫苗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进行贮存,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
五、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六、 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有足够储存疫苗的计划免疫专用普通冰箱和低温冰箱,配置能适应带冰接种的疫苗冷藏设备,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建立领发手续和登记
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建档建账:设备名称、数量、型号、户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七、 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一次,并妥善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移到其他冰箱。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结霜厚度超过 4 毫米以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藏背包每次使用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每月进行转动机械加油,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 5 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八、 冷链设备严禁存放其他物品、食品、过期疫苗,保持清洁卫生。
资料分类项目 资料分类项目基本内容 人口资料 (1)计划免疫年报; (2)本镇统计、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提供人口情况 疫情资料 (1)疫情报告登记本; (2)主要传染病个案; (3)AFP 报表;(4)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监测资料; (5)异常反应登记本、个案。
免疫接种资料 (1)常规免疫接种月报表; (2)
“五苗”接种率监测图; (3)糖丸或其他疫苗强化免疫报表。
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资料 各种疫苗领取、使用登记表本。
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1)冰箱、保冷包、冰排数量、运行情况登记表; (2)冰箱温度登记表; (3)一次性注射器进出、消毁情况登记表。
上级来文 上级有关防疫、计免的红头文件。
本院发文 本单位发出的有关防疫、计免工作的文件、各类通知等。
科室计划、总结 本科室年度计划、总结及专题工作计划、总结等。
业务工作资料 上级或本院制订的有关防疫、计免工作的业务资料。
流动人口变动情况资料 (1)流动儿童接种登记专册; (2)每季查漏、补种情况调查表; (3)常规免疫接种月报表、年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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