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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6篇

发布时间:2023-03-31 18:35:08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6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 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表 编号:姓 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像 片现在单位做何工作 文化程度 籍 贯 现在住址 既往病史 身份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6篇,供大家参考。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6篇

篇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表

 编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像

 片 现在单位 做何工作

 文化 程度

 籍

 贯

 现在 住址

 既往病史

 身份证号

 眼

 科 视 力:

 左

  右 医师意见:

 签

 字辨 色 力 其他疾病 耳

 鼻

 喉

 科 耳 听

 力 左

  米 右

  米 耳

 疾

 医师意见:

  签

 字鼻及鼻窦疾病

 咽

 喉

 齿 槽 脓 漏

 缺

 齿

 其

 它

 外

 科

 身

 高 厘米 皮

 肤

 医师意见:

 签

 字体

 重 公斤 淋

 巴

 甲状腺

 泌尿生 殖器

 疝

 关

 节

 平

 足

 四

 肢

 肛

 门

 脊

 柱

 其

 他

  内

  科

 血

 压

  Kpa 医师意见:

  签

 字发育及营养状况

 神经及精神

 口

 吃

 心脏及呼吸

 腹部器官

 肝

  脾

 其

 他

 肝功六项 胸部 X 线 透

 视

  医

 师

  签

 字 检查结论

  负责医师

  签名盖章 备

 注

篇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

iddot;论 著·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托儿所及幼儿园工作人员(医学简称从业人员)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从业前、从业期间,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 [1]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昌平区餐饮及公共场所服务安全管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 2014—2016 年昌平区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报告分析报道如下。1 资料与方法1.1 资料来源 从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辖区参加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的体检数据。1.2 体检项目及检测方法 包括询问既往史(主要传染病史),内科、皮肤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检查;X线片胸部透视主要检查活动性肺结核;肛拭子采集粪便标本于平皿培养基内行伤寒、痢疾菌培养;空腹采集静脉血检测:血清谷丙转氨酶(ALT)、甲型肝炎(甲肝)北京市昌平区2014—2016年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分析郑全良,李淑波,刘建军,庞武元,张 钰,梁星辰(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2200)【摘 要】

 目的 对北京市昌平区 2014—2016 年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结果进行汇总。

 方法 将辖区 2014—2016 年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数据从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并进行综合统计分析。

 结果 预防性健康体检 294 598 例,传染病总检出 242 例,平均阳性检出率为 0.082%。3 年间传染病检出率分别为0.058%、0.048%、0.140%,各年度检出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χ 2 =58.70,P<0.01)。甲型肝炎(甲肝)、戊型肝炎(戊肝)检出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甲肝:

 χ2 =54.28,P<0.01;戊肝:χ2 =44.67,P<0.01);活动性肺结核病的检出率由 2014 年的 0.029% 逐步降低至 2016 年的 0.012%,检出率呈下降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 2 =7.36,P<0.01);各年度肠道疾病(伤寒、痢疾)、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检出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女性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高于男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 2 =135.20,P<0.01)。

 结论 昌平区从业人员甲肝、戊肝检出率较高,活动性肺结核检测率也应引起重视;昌平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影响因素可能包括从业人员性别。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行业从业人员应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对检出传染病的从业人员应调离相关岗位。【关键词】

 肝炎,甲型; 肝炎,戊型; 体格检查; 从业人员; 食品卫生; 健康体检; 公共场所DOI:10.3969/j.issn.1009⁃5519.2018.13.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519(2018)13⁃1980⁃03Analysis for 2014—2016 health examination status of food hygiene and public places in Changping district of BeijingZHENG Quanliang , LI Shubo , LIU Jianjun , PANG Wuyuan , ZHANG Yu , LIANG Xingchen ( Beijing Changping Center For Dis⁃trict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10220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results of preventive health examination for employees in Changping Districtof Beijing in 2014—2016. Methods The health physical examination data of the employees in the area was exported from thepublic health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Beijing from 2014 to 2016,and the comprehensive statistical analysis was con⁃ducted. Results Preventive health physical examination 294 598 people,the total detection of infectious diseases 242 people,the average positive detection rate was 0.082%. 3 years infectious disease detection rate were 0.058%,0.048%,0.140%. Thedifference of annual detection rat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χ 2 =58.70,P<0.01). Hepatitis A,hepatitis E detection rateswere increasing year by year,the differences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hepatitis A:

 χ 2 =54.28,P<0.01;hepatitis E:

 χ 2 =44.67,P<0.01). The detection rate of active pulmonary tuberculosis decreased from 0.029% in 2014 to 0.012% in 2016,andthe detection rate showed a downward trend,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χ 2 =7.36,P<0.01). There were 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annual intestinal diseases(typhoid,dysentery),suppurative or exudative dermatosis(P>0.05). Female practitioners had a higher qualification rate than men,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χ 2 =135.20,P<0.01). Conclusion In Changping District,There is a high rate of hepatitis a and hepatitis e in the employees,and thedetection rate of active tuberculosis should also be taken seriously. Factors affecting the health of employees in changpingdistrict may include the gender of practitioners. Employees in the food hygiene and public places shall maintain a yearly healthexamination and shall be removed from the relevant posts.【Keywords】

 Hepatitis A; Hepatitis E; Physical examination; Employees; Food hygiene; Physical examina⁃tion;Public place现代医药卫生 2018 年 7 月第 34 卷第 13 期 J Mod Med Health,July 2018,Vol.34,No.13作者简介:郑全良(1962—),主任医师,主要从事疾病控制管理工作· ·1980

 抗体(抗⁃HAV)、戊型肝炎(戊肝)抗体(抗⁃HEV),血清学检测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法。5 种传染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伤寒、皮肤病简称“五病”)中有一项不合格为体检不合格,不允许发放健康证明。1.3 统计学处理 应用 SPSS12.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 2 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 结 果2.1 传染病检出情况 2014—2016 年昌平区总计健康检查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294 598 例,传染病总检出 242 例,平均阳性检出率为 0.082%。3 年间传染病检出率分别为 0.058%、0.048%、0.140%,各年度检出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 =58.70,P<0.01)。2014—2016 年昌平区从业人员甲肝、戊肝检出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甲肝:χ 2 =54.28,P<0.01;戊肝:χ 2 =44.67,P<0.01);活动性肺结核病的检出 率 由 2014 年 的 0.029% 逐 步 降 低 至 2016 年 的0.012%,检出率呈下降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 =7.36,P<0.01);肠道病(伤寒、痢疾)、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检出率各年度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1。2.2 男女性从业人员体检合格情况 2014—2016 年昌平区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共计 293 091 人,其中男 117 629 人,体检合格率为 99.18%;女 176 428 人,体检合格率为 99.69%,女性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高于男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 =135.20 P<0.01)。见表 2。3 讨 论随着社会发展及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需求越来越高,经常出入饭店、餐厅等餐饮单位以及文化娱乐、商场等公共场所。当人们置身于此类场合中,不可避免地要与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接触,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消费者的健康有直接影响 [2] 。昌平区作为北京市的“后花园”,是休闲、旅游、度假首选之区;是宾馆、饭店、度假村的聚集地 [3] 。从 2014—2016 年健康体检“五病”检出结果看出,甲、戊肝炎检出率较高(0.067%、0.054%),居“五病”之首。甲肝、戊肝已被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重要公共卫生问题,我国为甲肝和戊肝的高发国家 [4⁃7] 。甲肝与戊肝的传播途径均是经过口传播,污染的水源、食物是导致疾病传播的主要传染源。甲肝、戊肝均属于易被传染、高致病的肝炎类型,必须要多注意、多防护,因此注意饮水、食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杜绝传染的唯一途径。如果一旦发现有病症的出现,就要及时就医,找到最好的治疗方案。甲肝和戊肝均属于传染性较强的肠道传染病,进食病毒污染的食品和水都可能受到感染。据相关疫情分析报告,目前我国戊肝发病率呈逐渐上升趋势,发病人数已超过甲肝 [8⁃10] 。ALT 主要存在于肝脏、心脏等各种组织细胞中,以肝细胞含量最多。肝炎早期,症状尚未出现前,ALT 水平即可升高。因为,ALT 增高只代表肝细胞损伤。除肝炎外,肝内胆汁淤积均可使肝细胞受损,导致 ALT 升高。从业人员检出 ALT 异常时,首先要排除其是否为甲肝、戊肝病毒感染所致 [11⁃12] 。ALT 升高,说明是存在肝细胞的破坏,没有特异性,很多原因能够出现,比如熬夜、饮酒,或是服用抗生素类药物,所以 ALT 是肝功能检查的一项非特异性检测指标,是反映肝细胞受损最灵敏的参数 [12⁃15] 。在今后的疾病防治工作中,应加强对甲肝、戊肝的防控工作。目前,对病毒性肝炎尚缺乏特效方法表 1 2014—2016 年昌平区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传染病检出结果年度201420152016合计体检人数(n)93 04399 754101 801294 598检出疾病甲肝n13166897检出率(%)0.0140.016 a0.067 a0.033戊肝n12115578检出率(%)0.0130.011 a0.054 a0.026伤寒n0000检出率(%)0.0000.0000.0000.000痢疾n0000检出率(%)0.0000.0000.0000.000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n2259检出率(%)0.0020.0020.0050.003活动性肺结核n27191258检出率(%)0.0290.0190.0120.020检出总数(n)5448140242检出率(%)0.0580.048 a0.140 a0.082注:根据《关于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2016〕107 号)文件的要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如手癣、指甲癣等(消毒产品和化妆品生产人员)、霍乱(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阿米巴性痢疾(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手部湿疹(化妆品生产人员)和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化妆品生产人员);2016 年 11 月体检项目有所改变;与 2014 年度比较,a P<0.01表 2 2014—2016 年昌平区食品及公共场所男女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年度201420152016合计男体检人数(n)36 17939 99941 451117 629合格人数(n)35 26539 96141 437116 663合格率(%)97.4799.9099.9799.18女体检人数(n)56 86459 75560 350176 969合格人数(n)56 34859 74560 335176 428合格率(%)99.0999.9899.9899.69 a合计体检人数(n)93 04399 754101 801294 598合格人数(n)91 61399 706101 772293 091合格率(%)98.4699.9599.9799.49注:与男性合格率比较,a P<0.01现代医药卫生 2018 年 7 月第 34 卷第 13 期 J Mod Med Health,July 2018,Vol.34,No.13 · ·1981

 治疗,甲肝和戊肝可通过疫苗预防。注射甲肝疫苗是预防甲肝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戊肝暂无疫苗。相关部门应加强预防接种和卫生知识科普宣传,增强人们的自我防病意识 [2] 。农村和城市自备水源要保护好,严格饮水消毒制度,不喝生水,预防水型甲肝暴发流行;注意饮食卫生,提倡分餐,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不食用生的或未经深加工的近海产品,尤其是海产、贝类。使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备一定的防病知识,搞好环境卫生,控制传染病水平。为切实加强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进一步提升预防性健康检查质量,从业人员只有体检合格领取健康证明后,方可就业上岗。为了确保昌平区人民群众卫生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传染疾病的交叉传播,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从业人员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加强病毒性肝炎及疫苗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综上所述,通过分析 2014—2016 年昌平区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情况,女性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高于男性,与有关资料报道一致 [16] ,其原因有待探讨。从业人员应重视和坚持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应规范全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提高餐饮及公共场所服务质量,有效保障全区人民餐饮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同时,还应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使其通过对各项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加深健康体检认识。此外,还应大力宣传有关传染病知识,为昌平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参考文献[1] 邓富生 . 浅谈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管理[J]. 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4,4(3):141⁃142.[2] 岳伟玲,曹松山,郭建沂 . 2011—2014 年平顶山市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J]. 职业与健康,2015,31(18):2521⁃2524.[3] 彭智会,徐志鑫,耿坤,等 . 奥运前夕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现存问题探讨[J].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8,18(12):2692⁃2693.[4] 罗铭,张立伐 . 戊型肝炎病毒学与流行病学研究进展[J]. 实用肝脏病杂志,2008,11(5):352⁃355.[5] 莫建军,谭毅,莫兆军,等 . 广西 2007 年病毒性肝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J].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8,19(4):15⁃17.[6] 张丽,李漫时,颜丙玉,等 . 山东省 1997—2006 年戊型病毒性肝炎流行特征分析 [J]. 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08,9(7):598⁃601.[7] 马世表,马玉凤 . 鲁甸县从业人员 HAV⁃IgM、HEV⁃IgM 检测结果分析[J/OL]. 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4(11):2051⁃2052.http://www.wanfangdata. com. cn / details / detail. do? _type=perio&id=lcyydzzz201411140.[8] 刘刚,卢紫燕,汪武新,等 . 深圳市食品从业人员戊型肝炎抗体水平监测分析[J]. 热带医学杂志,2014,14(11):1519⁃1520.[9] 周玉秀,潘朝庆 . 钦州市钦北区 2006...

篇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

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 403 号

 各市( 州)

 卫生局, 工商局, 质监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科学城卫生局:

 为了 规范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 以下简称为从业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 保证检查质量, 保障食品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明确承担食品从业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

  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在辖区内指定 3 家以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从业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 以下简称健康检查机构)

 , 并向社会公布。

 指定的健康检查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开展的健康检查项目 与其获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范围( 诊疗科目 )

 相符;

 ( 二)

 设置有内科、 皮肤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

 ( 三)

 具有相应的医疗技术人员 , 主检医师需中级及以上职称;

  ( 四)

 具有健全的临床检查、 实验室检验、 X 线检查等常规工作程序;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和资料档案管理等制度。

 ( 五)

 具有开展从业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的专门场所或区域。

 二、 规范开展从业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每年应当 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健康检查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健康检查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 提高健康检查工作质量。

 要规范体检程序, 对体检人员 进行“三查” ( 即核查体检表姓名 与 身份证姓名 是否一致; 身份证与 体检者是否一致; 体检表照片与体检者是否一致)

 , 认真询问食品从业人员 的病史和职业史。

 健康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痢疾、 伤寒、 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对甲型、 戊型病毒性肝炎, 先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简称转氨酶) 项目 , 如转氨酶异常, 则 增加甲型肝炎病毒 IgM 抗体和戊型肝炎病毒 IgM 抗体检查项目 。

 各健康检查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体检, 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 和频次, 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从业人员 取得健康证明的体检项目 。

 健康检查机构应在健康检查结束后 7 个工作日 内出具书面

  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结果, 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 发放《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 附件 2)

 ,《 合格证》 在全省境内食品生产、 食品流通、 餐饮服务环节均有效,有效期 1 年; 对不合格者, 出具健康检查报告, 告知情况, 并可以提出建议。

 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将每年度开展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情况汇总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并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个人档案, 保存期限为一年。

 健康检查收费应严格按照我省有关医疗收费统一标准执行, 并将检查收费标准在醒目 位置进行公示, 不得擅自 提高收费标准。

 三、 工作要求

  ( 一)

 提高思想认识。

 食品从业人员 健康与 否, 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健康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确保食品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工作质量。

 ( 二)

 加强执法检查。

 各级工商、 质监、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 的规定,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 组织食品从业人员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排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

  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工作的, 按照《食品安全法》 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健康检查机构体检程序、 体检项目 、检查方法、 检查检验设备、 体检医师资质、 各项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 规范体检行为, 确保体检质量。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健康检查机构不按规定的程序检查、 出具虚假报告、 检查项目 不齐全、 不按规定报送检查结果等, 要责令改正, 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资格, 同时向社会公告,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督导力度, 督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指定健康检查机构和加强对指定机构的监管。

 ( 三)

 加大信息沟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指定或取消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名 单通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工商、 质监、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从业人员 监管的新政策、 新要求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 工商、 质监、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的渠道和平台, 对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及时沟通、 及时研究、 及时解决。

 各地要在 2011 年 8 月 15 日 前完成健康检查机构的指定和公告工作。

 各市( 州)

 卫生行政部门要在 2011 年 8 月 30 日 前将辖区内的健康检查机构名 单( 机构名 称、 地址、 健康检查机构代码)

  报省卫生厅, 并于每年 12 月 20 日 前将辖区内的健康检查机构名 单和对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管情况汇总后报省卫生厅。

 附件:

 1.

 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2.

 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

  3.

 四川省行政区域代码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食药局

  附件 1 编号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照片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种:工龄:既往病史病名肝炎痢疾伤寒肺结核皮肤病其它:患病时间内科心肝脾肺其它医生签名:皮肤科医生签名:X 线检查 医生签名:实验室检查 (化验单附后)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验师签名大便培养志贺氏菌沙门氏菌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转氨酶)甲肝 IgM (转氨酶异常的增查)戊肝 IgM (转氨酶异常的增查)其他检查结论主检医师签名:(公章)年月日

  附件 2

 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式样

  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

 姓名 :

 性别:

 年龄: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编

  号:

 川( 年份)

 ABCDEFGH- ###### 发证机构:

 相

 片 备注说明:

 1 .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规格为:

 长 8. 8cm×宽 5. 8cm。

 2.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必须加盖发证机构印章, 并压盖照片下部分。

 3.

 证件编号由各发证机构按照年度发证流水号在证件上编制。

 4.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 的编号规则如下:

 川(年份)

 ABCDEFGH-######; 其中(年份)

 为发证年份数字, 如 201 1 年为(201 1 )

 ; ABCDEF 为各县市区的区域代码(详见附件 3)

 , GH 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代码, 如:

 01 ,02, 03; ######为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发证顺序号, 如:

 成都市锦江区指定的 1号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发证号 51 01 0401 -000001 。

 附件 3 四川省行政区域代码 区域代号 地区 510000 德阳市

 510100 510107

 510104 510105 510106

 510108 510101 攀枝花 市本级 510181 510182

 510114 510113 510121 510112 510129 泸州市 市本级

 510122 510131

 510132

 510183 510184

 510124

 510115

 510301 绵阳市 市本级 510302 510303 510304 510311 510321 510322 510900

 510903 510904 510921 广元市 市本级 510922 510923

 地区 省级 成市 区域代号 510600

 510603

 510623

 510626

 510681

 510682

 510683

 510400

 510402

 510403

 510411

 510421

 510422

  510500 510502 510503

 510504

  510521 510522

 510524

 510525

 510700 510703

 510704

 510722

 510723 510724 510725 510726

 510727

 510781

 510800

 510802

 510811

 市本级 旌阳区 中江县 罗江县 广汉市 什邡市 绵竹市 都市本级 武侯区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成华区 高新区 都江堰市 彭州市 新都区 青白江区 金堂县 龙泉驿区 大邑县 双流县 蒲江县 新津县 邛崃市 崇州市 郫县 温江区 市本级 自 流井区 贡井区 大安区 沿滩区 荣县 富顺县 市本级 船山区 安居区 蓬溪县 射洪县 大英县 东 区 西 区 仁和区 米易 盐边

 江阳区 纳溪区

 龙马潭区

 泸 县

 合江县

 叙永县 古蔺县 自市 贡涪城区 游仙区 三台县 盐亭县 安 县 梓潼县 北川羌族自 治县 平武县 江油市 遂市 宁利州区 元坝区

  内市 江市本级 市中区 东兴区 威远县 资中县 隆昌县 市本级 市中区 沙湾区 五通桥区 金口 河区 犍为县 井研县 夹江县 沐川县 峨边彝族自 治县 511132 马边彝族自 治县 511133 峨眉山市 市本级 翠屏区 宜宾县 南溪县 江安县 长宁县 高 县 珙 县 筠连县 兴文县 屏山县 州 本级 康定县 泸定县 丹巴县 九龙县 雅江县 道孚县 炉霍县 甘孜县 新龙县 德格县

 白 玉县 石渠县 5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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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111 511112 511113 511123 511124 511126 511129 朝天区 旺苍县 青川县 剑阁县 苍溪县 5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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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01 511602 511621 511622 511623 511681 511800

 南充市 市本级 乐市 山顺庆区 高坪区 嘉陵区 南部县 营山县 蓬安县 仪陇县 西充县 阆中市 眉 山市 市本级 东坡区 仁寿县 彭山县 洪雅县 丹棱县 青神县 511181

 511500 5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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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市 宾达州市 市本级 通川区 达 县 宣汉县 开江县 大竹县 渠 县 万源市 甘藏自州 孜族治资阳市 市本级 雁江区 安岳县 乐至县 简阳市 广安市 市本级 广安区 岳池县 武胜县 邻水县 华蓥市 雅安市 市本级

  色达县 理塘县 巴塘县 乡 城县 稻城县 得荣县 市本级 巴州区 通江县 南江县 平昌县 州 本级 西昌市 木里藏族自 治县 513422

 盐源县 德昌县 会理县 会东县 宁南县 普格县 布拖县 金阳县 昭觉县 喜德县 冕宁县 越西县 甘洛县 美姑县 雷波县

 513333 5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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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336 513337 513338 511900 511902 511921 511922 511923 513400 513401 雨城区 名 山县 荥经县 汉源县 石棉县 天全县 芦山县 宝兴县 州 本级 汶川县 理 县 茂 县 松潘县 九寨沟县 金川县 小金县 黑水县 马尔康县 壤塘县 阿坝县 若尔盖县 红原县

  511802 511821 511822 511823 51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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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市 中阿 坝 藏族 羌 族自 治州 凉彝自州 山族治51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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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

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各设区市卫生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健康检查工作,我们联合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食品生产经营等涉及公共卫生安全行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管理,统一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等所进行的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

 以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并持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另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预防性健康检查 第三条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开展的检查项目应与其获准的医疗执业范围(诊疗科目)相符。

 (二)设有候诊室、抽血室、肠道检查室、化验室、档案室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

 (三)根据预防性健康检查对象和内容确定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主检人员应由主治(管)医(技)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四)具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 线检查、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和资料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四条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职责,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发证档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

 健康检查收费应严格按我省价格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私自设立收费项目。

 第五条 健康检查工作:

 (一)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到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负责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各级各有关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相关从业人员执行健康检查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检查时,应当做好体检者的身份确认,认真询问从业人员的病史和职业史,并按照确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健康检查机构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检查结果。

 (四)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检查结果,依据福建省《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判定标准》(详见附件 2),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颁发《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式样详见附件 3);对不合格者(有职业禁忌症),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告知情况,并可以提出建议。

 第六条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统一使用《福建省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附件 5)。预防性健康检查的间隔时间,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定本级 3-5 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承担本地区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名单及编号等情况报送上级卫生部门,由各设区市卫生局汇总后报送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级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而擅自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活动的,要责令其停止预防性健康检查活动,并依

 法进行查处;对不按规定的程序检查、出具虚假报告、检查项目不齐全、不按规定报送检查结果的健康检查机构,要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负责本地区《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管理,做好本地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等工作;负责对本级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健康体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应按照全省统一式样,由体检机构电脑打印制作。《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编号管理,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按全省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发证。《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编号规则如下:闽(年份)ABCD-######;其中(年份)为发证年份数字如 2009 年为(2009);AB 为各县市区的代码(详见附件),CD 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代码,如:01,02,03;######为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发证顺序号,如:000001-999999;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适用于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化妆品、消毒产品等五类行业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从事上述职业,其所持有效期限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在全省范围有效。

 第十一条 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篇五: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

1 - 农村餐饮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规范行动自查(监督检查)要点表

 餐饮服务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日期:

 督查项目 序号 督查内容 评价 1.许可条件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1.1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是□否 1.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填写正确、规范 □是□否 1.3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或摆放符合要求 □是□否 1.4 未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 □是□否 1.5 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是□否 1.6 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牌且按要求公示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结果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是□否 2.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及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2.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进货查验和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留样等制度上墙

  □是□否 2.2 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是□否 2.3 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效期内的健康证明(随机抽查)

  □是□否 2.4 从业人员卫生状况良好,上岗时规范穿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是□否 3.原料控制3.1 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到位(随机抽取 3 种食品)

 □是□否

  - 2 - 情况 3.2 食品和非食品库房或区域分开设置

 □是□否 3.3 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分库存放 □是□否 3.4 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是□否 3.5 食品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

  □是□否 3.6 无过期食品

  □是□否 3.7 进口食品有中文标签 □是□否

  4、加工场所及加工制作过程

  粗加工

  4.1 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数量相适应,能保障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分开清洗。

 □是□否 4.2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是□否

  4.3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是□否 4.4 刀、墩、案板、池、盆、盘等用具容器洗刷干净 □是□否 专

  间 4.5 专间门能自动关闭

  □是□否 4.6 入口处应有独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是□否 4.7 传送窗口可开闭,且窗口内外无障碍物 □是□否 4.8 墙裙铺设到顶 □是□否 4.9 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是□否 4.10 紫外线灯安装数量、安装位置正确

 □是□否 4.11 灯具上无灰尘和油渍 □是□否

  - 3 -

  4、加工场所及加工制作过程 4.12 有独立空调,且空调扇页、沥网上灰尘和油渍彻底清洗

  □是□否 4.13 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上盖密闭,且为非手动开启式 □是□否 4.14 有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 □是□否 专用操作场所 4.15 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是□否 4.16 有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 □是□否 4.17 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是□否

  烹饪间

  4.18 配备有刀、菜墩专用存放架 □是□否 4.19 地沟彻底清洗,无残渣和异味 □是□否 4.20 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的刀、砧板、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标识内容为“荤”、“素”、“水产品”,标识应清晰、结实、不易磨损

  □是□否 4.21 冰箱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生的畜禽肉类和海产品也分开存放

 □是□否 4.22 废弃物暂存容器应干净、无异味,加盖 □是□否 面点间 4.23 食品存放离地离墙 □是□否 4.24 地沟彻底清洗,无残渣和异味 □是□否 4.25 和面机、绞肉机无残渣、发霉,无异味

  □是□否 5.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 5.1 食品添加剂存放于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是□否 5.2 盛装食品添加剂的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是□否

  - 4 - 5.3 使用食品添加剂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详细记录

  □是□否 5.4 在自制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以消费者易于辨识的方式进行公示 □是□否 6.餐饮具清洗消毒 6.1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 □是□否 6.2 地沟清洗彻底,无残渣和异味 □是□否 6.3 洗碗机设施运转正常 □是□否 6.4 消毒碗柜运转正常,且柜内无垫锡纸、布或毛巾 □是□否 6.5 委托的清洗消毒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具备有关资质,并附消毒合格证明 □是□否 6.6 已消毒的餐具、饮具按要求存放 □是□否 7.学校食堂 7.1 学校及法人申报许可证 □是□否 7.2 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是□否 7.3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机构,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 7.4 不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是□否 7.5 无违规经营生食类食品、冷食类和裱花蛋糕 □是□否 7.6 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留样品种与菜单对照,并查看留样量、留样记录)

 □是□否 7.7 单独设置留样冰箱

 □是□否 7.8 备餐间或供餐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是□否 7.9 备餐间或供餐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是□否

  - 5 - 7.10 建立并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 (检查陪餐记录)

 □是□否 7.11 开展明厨亮灶活动 □是□否 7.12 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是□否

篇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

办理健康证 2 2022 年办理指南

  在北京办理健康证,带好本人身份证、带好钱,选择离你方便的办证点,再做个体检,完成培训后,最后安心等待领证。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健康证? ?

 1、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都应当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

 2、每年体检一次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3、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4、从业人员资格体检(健康证)分类:

 二、健康证体检包括哪些项目? ?

 1、内科、外科、X 线胸透、肝功能、大便培养等项目; 2、从业人员是否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性病等传染性疾病。

 三、办理流程

 1、填写登记表——划价——交费——照相——体检(培训)——制证 2、申办者凭领证凭证,在体检制证机构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卡。

 四、办理地点

 北京各区健康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五、办理须知

 1、建议您前去北京市各体检办证网点办证时务必保持空腹,以便工作人员为您抽血检验。

 2、健康证有效期为 1 年,过期需要重新体检、缴费、领证。

 五、办理材料

 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二次办理时还需携带原办理的合格证。

 六、办理时限及费用

 1、时限:一般体检通过,3-7 个工作日左右。

 2、费用:125 元/本(仅供参考,每个医院价格不同)

 北京健康证办理地点一览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码 西城区 1 北京市宣武中医医院 010-63038881 北京市西城区万明路甲 8 号 100000 2 北京市回民医院 010-83912581 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 11 号 100054 3 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医院 010-63266255 北京市西城区广外三义里甲 2 号 100055 4 北京卫生技术发展服务中心门诊部 010-63153408/09/11 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 22 号

 朝阳区 1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4289899 朝阳区光熙门北里 34 号 100028 2 北京华信医院 010-64380774 朝阳区酒仙桥一街坊 6 号 100016 3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5003708 呼家楼南里 1 号呼家楼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光华医院)

 100020 4 北京市朝阳区结核病门诊部 010-64944945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斜街 51 号 100029 5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 010-85392623-6085 朝阳区双桥东路 100024 6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911123182 85975958-8068 朝阳区团结湖北三条 7 号 100026 7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5860837 朝阳区八里庄延静西里 11 号楼 100025 8 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5963118 朝阳区团结湖水碓子东路 15 号院 100026 9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4703500-8039 朝阳区崔各庄乡马泉营南里 100102 10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4645697 北京市朝阳区顺源街 1 号楼 100028 11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医院 010-64591120-6213 朝阳区首都机场宿舍区内 100621 12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4248352 朝阳区安华西二区 11 楼 100011 13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

 010-84312134 朝阳区东坝 13 号 100018 14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4373140 朝阳区酒仙桥路 49 号 100016 15 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4933226-213 朝阳区安慧里一区 17 楼 100101

 16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4595087 朝阳区孙河 100020 17 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 010-65510213 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六号 100020 18 北京惠兰医院 010-64390831 朝阳区望京北路 18 号 100102 19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010-85993431-3952/3953 朝阳区金台路 13 号内 2 号 100026 20 北京京城皮肤医院 010-83838389 朝阳区北沙滩桥北双泉堡甲 4 号 100192 21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7752505 朝阳劲松 5 区 501 号楼 100021 22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5366097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双桥中路铁路桥南 100121 23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4172199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里屯南 45 号 100027 24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5757762/85761294-8068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250 号 100124 25 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4828807 84828803 朝阳区天居园 10 号楼(绿色家园媒体村)

 100107 26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5813670-8035 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西里 29 号楼 100016 27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5435904 65432918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政府西 100024 28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7361262 北京市朝阳区金蝉北里 19 号楼 100023 29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5708181-8515 管庄地区瑞祥里小区 17 号楼 100024 30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4727531 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 14 号 100102 31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第二社区服务中心 13501023173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东里 119 楼 100025 32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4686736 北京市朝阳区街道柳芳南里 15 号楼 100028 33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7383703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政府东侧 100023 34 北京市朝阳区妇儿医院 010-87789952 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甲 25 号 100021 35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5094872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郊野公园北门路西

 36 北京市朝阳区双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7738807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 31 号 100022 37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7367160-8123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 100121

 38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4952190 北京市朝阳区朝来绿色家园赢秋苑小区北侧综合楼 100012 39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4334240-8014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金 盏 大 街 2 号(672,641,418 金盏卫生院下车)

 100018 40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87609981 北京市朝阳区鸿博家园五区临 2 号 100176 41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7335624 北京市朝阳区松榆里 22 号楼 100021 42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0-64202514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三区 1 号 100013 43 北京国宗济世中医医院 010-64702828/65007070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与河萌中路交汇口望京西园二区底商 100102 44 北京玉林中医医院 010-57120777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 305 号 100011 45 北京玛丽妇婴医院 010-64216666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北街 5 号 100013 46 北京万和颈椎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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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312 4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医院 010-80493590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双裕街 49 号(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到10 点半(节假日除外))

 101318 5 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卫生院 010-60461287 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府前街 17 号(办证时间:周一和周二上午 8 点到10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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