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贯彻《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发挥上下联动基础作用,横向覆盖、纵向链接,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构建下借上势、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巡视巡察监督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新时代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督导指导,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坚守政治巡察监督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精准开展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把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
(三)完善县委巡察工作监督体系。发挥好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立足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健全人员整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机制,贯通融合人大、政协、财政、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推进县委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靠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派员参加反馈,审查整改方案和报告,听取整改汇报,核查问题线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组建和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完善县委巡察监督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全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巡察成果运用、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发挥上下联动县级基础作用,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着力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巡察工作向乡镇、基层单位、村(社区)延伸。
(二)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重视支持巡视巡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县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把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及时听取巡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有关事项,抓好工作落实。
(三)自觉接受督促指导。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开展的各项督导指导工作。自觉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制度文件、巡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等。报备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情况等。明确报告、报备具体事项和程序,建立报备材料综合分析和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
(四)强化巡察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县委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巡察工作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质量不高、存在明显偏差的,由分管领域负责人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约谈被巡察党委(党组)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工作机制
(一)统筹谋划巡察任务。要立足常规巡察,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开展联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提升上下联动质效,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延伸巡察乡镇、村(社区)等党组织纳入巡察整体规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二)统筹组织实施。衔接完善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会商、沟通和研判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增强上下联动任务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自觉对接联动任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监督重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确保联动任务落到实处。
(三)统筹运用巡察成果。要高度重视联动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共用上下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把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运用督促、评估整改手段,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充分运用上下巡视巡察成果,推动举一反三,提升监督效果。注重左右同向发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纪委监委要通过调研督导、现场督查、回访督查方式主动跟进,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与选人用人有机结合,强化整改组织保障,以考评推动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县委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机关重点做好巡前情况通报,干部抽调、巡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巡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组织部门加强有关人员抽调、信息互通、整改日常监督。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情况、提供政策咨询、给予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督促加强相关领域问题整改。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有机贯通各类监督力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坚持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部门的定位,选优县委巡察人才库,注重巡察组成员结构搭配,优化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科学合理配置巡察组成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准入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调整交流、提拔使用巡察机构专职干部应当听取巡察办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升巡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巡察制度建设。要围绕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室工作职责、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巡察准备、开展、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巡察成果运用等办法,提升制度运行效能,形成前后衔接上下配套的巡察工作机制。
(三)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委巡察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汇总分析,明确标准要求,增强监督质效,促进规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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