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劳动合同模板5篇人社局劳动合同模板 劳动合同人社局(最新)劳书第号劳动合同甲方: 乙方: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须知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局劳动合同模板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人社局劳动合同模板
合同人社局(最新) 劳书第号 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须知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如果出现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告之对方。
二、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
三、劳动合同不得随意涂改。如填写有错项、漏项,修改补充内容需经双方签章确认。
四、劳动合同条款空格处为双方约定、书面填写的内容;无约定内容的, 期 需在空格处填写“无” 胰 。
五、用人单位自 缄 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 镁 五日内到同级人力资源 迎 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 猿 理备案手续;自解除劳 履 动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 饶 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眩 障行政部门办理解除备 苑 案手续。
甲方:
名称:
监 法定代表人:住所:联 芽 系电话:乙方:
姓 惮 名:性别:联系电话:
激 居民身份证号码:现住 熙 址:
根据《劳动法 谚 》、《劳动合同法》、 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东 》和有关法律、法规、 车 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 誊 循合法、公平、平等自 蜕 愿、协商一致、诚实信 演 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 粥 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匝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 逐 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低 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 择 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置 日止;
无固定期限 秧 :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 讨 止条件出现时止;
忠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展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 沁 作任务完成时止。
其中 蔽 ,试用期个月,自年月 日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 级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碑
第二条甲方根据需要 雨 ,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 恿 ,工作地点为。
第 意 三条乙方应按甲方安排 峙 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 采 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 狞 、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寅 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 数 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 谷 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笔
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 犊 算工时工作制的,需经 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宁 政部门批准。
第五 就 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 馁 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 弛 受法定休假日以及带薪 喳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 铡 假、产假等休假权利。
胜
第六条甲方应依法 蜗 安排乙方加班,严格执 拜 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 陷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 斤 加班。
四、劳动报酬
硕
第七条甲方根据本单 歌 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 止 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 止 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牵 。
第八条甲方支付 舌 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 龙 地最低工资标准。甲乙 筐 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 眷 元/月,试用期工资标 中 准为元/月。试用期工 染 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 枫 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 削 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 抽 之八十。
第九条甲 拳 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货币 养 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音 。如遇休息日或法定休 碍 假日,应提前在最近的 帚 工作日支付。
第十 妥 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 畏 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 萍 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 蜡 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按照 薪 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 罩 付加班工资。
第十 诉 一条非乙方本人原因造 阵 成乙方停工一个月以上 绒 的,甲方应支付生活费 嘿 。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 坝 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 锅 十。
第十二条甲方 东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 有 动报酬,乙方可
以依法 浇 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 菜 付令。
五、社会保险和 环 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吠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 辈 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 则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谈 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 瘟 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 憎 、工伤、失业、生育保 滩 险费。其中,乙方应当 杖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 馋 方代扣代缴。
第十 籍 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 风 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 洞 负伤以及因工或非因工 机 死亡的有关保险福利待 域 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染 。
第十五条甲方为 各 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 检 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 修 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 蔗 十六条甲方应建立健全 朝 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 梅 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 有 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 应 防护制度,预防劳动过 学 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 亥 职业危害。
第十七 锑 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 朋 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 厦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主 护用品。
第十八条 吧 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工 俺 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 园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驯
第十九条乙方在劳动 浙 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 雨 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苇 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 怜 挥、强令冒险作业,有 闽 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 仰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 毁 为,有权提出批评、检 驱 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 卢 律
第二十条甲方应 馆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 藉 章制度,将直接涉及乙 解 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嘱 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 熄 者告之乙方。
第二 遗 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 靴 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 融 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怂 ,爱护甲方财产,遵守 羚 职业道德。甲方有权按 在 有关规定对乙方给予奖 低 励或惩处。
八、教育培 菌 训
第二十二条甲方 满 应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 探 、企业管理、安全生产 绊 、专业技术、规章制度 瓦 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赢 乙方应参与和接受,不 掸 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 辕 技能。
九、劳动合同的 摔 订立
第二十三条甲 玛 方自用工之日起即与乙 诉 方建立劳动关系。第二 鸦 十四条甲方招用乙方, 庶 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 砷 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 痔 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 萍 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 顶 财物。
第二十五条 军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 短 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浸 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 为 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豪 合同外,应当订立 无固 阵 定期限劳动合同:
乙方 掐 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痹 满十年的;
甲方初 含 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 豫 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 愁
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 旋 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这 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爹 不足十年的;
连续 卵 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 酮 合同,且乙方没有《劳 嵌 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帮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袖 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 咸 劳动合同的。
第二 雀 十六条除提供专项培训 向 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竞业 侠 限制的人员两种情形外 世 ,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 身 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十 义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 柏 更
第二十七条甲乙 圾 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 证 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 蜜 的义务。
第二十八 州 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 买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轧 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 怎 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惨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 汝 等情况,本劳动合同继 忻 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 旷 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用 洼 人单位继续履行。
弊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协 北 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 训 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俐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 泻 形式。
十一、劳动合同 猪 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 鳃 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咬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婚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 乎 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铺 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 畜 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 州 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 诣以解除劳动合同。
仰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 徊 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 贞 解除劳动合同:
未 境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填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挠 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潘 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乙 甲 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诱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 辕 反法律、法规规定,损 夜 害乙方权益的;
以 肿 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晕 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 歼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讫 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殉 ;
在劳动合同中免 土 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 漂 除乙方权利的; 违反法 篮 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衷 定的;
法律、行政 妙 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 幼 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援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下列 训 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 舆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 卤 需事先告知甲方:
悔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搁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一 迫乙方劳动的;
违 疽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舟 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幌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 匠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 祥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 奢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质 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 查 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愧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借 ,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酝 的;
乙方同时与其 畸 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寂 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 砷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训 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 骑 正的;
以欺诈、胁 遥 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历 ,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 增 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易 更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 拾 究刑事责任的;
第 绥 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 缩 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 腮 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 慨 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 贼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蝗 劳动合同:
乙方患 保 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 夷 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丰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化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冀 的;
乙方不能胜任 禹 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 鞭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过 工作的;
劳动合同 商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陀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晰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嘉 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 军 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灌 的。
第三十六条有 夜 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 捡 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 悠 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 焰 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 阵 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 笑 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 砚 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挖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 稿 员方案经向人力资源和 袁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颗 ,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 俘 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 回 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 泻 重困难的;
企业转 桑 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 隆 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 憎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斟 人员的;
其他因劳 终 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 须 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 米 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聘 法履行的。
第三十 愈 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 糯 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 脏劳动合同合同第三十五 赦 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孙 解除劳动合同:
从 莉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蔑 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 矢 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瓣 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 嫁 医学观察期间的;
苫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掉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 景 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袒 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滦 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启 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 焉 期、哺乳期的;
在 幼 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 傻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轧 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 济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诈 。
第三十八条有下 辫 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站 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 窘 的;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 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规
乙方死亡,或者被 沛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爽 宣告失踪的; 甲方被依 彭 法宣告破产的;
甲 宣 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奢 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 斑 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 那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帜 。
第三十九条劳动 幌 合同期满,有本劳动合 众 同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 梦 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 酗 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烽 时终止。但是,本劳动 苔 合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犀 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浴 劳动能力的乙方的劳动 恩 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 较 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鬼 。
第四十条有下列 缕 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 喘 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脐
乙方依据本劳动合 糟 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 唬 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鹅 的;
甲方依据本劳 咎 动合同第三十条规定向 哗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璃 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 里 劳动合同的;
甲方 篷 依据本劳动合同第三十 掠 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仲 的;
甲方依据本劳 余 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 笆 解除劳动合同的;
廉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 戈 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 摘 动合同,
乙方不同 述 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 胖 本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宠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 恫 限劳动合同的;
依 搜 据本劳动合同第三十八 丫 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黑 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 嘱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若 情形。
第四十一条 猪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 漾 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斋 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跌 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 不 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叁 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寺 ,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 困 资的经济补偿。
第 污 四十二条甲方应当在解 袖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鸦 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牙 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 半 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 飞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抠 。
乙方应当按照双 望 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运 。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 霄 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 思 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 潭 接时支付。
十二、其它 矾
第四十三条以下协 蚜 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 茫 件:第四十四条甲乙双 纱 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惮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 悔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 寓 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饿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 馆 法申请调解、仲裁、提 许 起诉讼。
第四十六 乱 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 纤 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 循 规、规章相悖的,按有 憋 关规定执行。
第四 冀 十七条本劳动合同自甲 胆 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茧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柱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 汗 人
或主要负责人:
签订 典 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 胰 :年月日 备案机关:
备 悬 案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 树 同变更书
篇二:人社局劳动合同模板
合同范本人社局监制标准版编号: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 :_________
经营地址
: :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 :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_________ 省( ( 市) ) ________ 区( ( 县) ) _________ 街道(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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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 年___ 月____ 日起 , 至___ 年___ 月__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__2__个月,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 年___ 月___ 日止 。
2 2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起 。
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 个月,自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
3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本工作任务结束终止 。
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 岗位( ( 工种) ) 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__ 郑州或公司指定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 岗位说明书及制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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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 标准_____ ( 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 )。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0 40 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 按国家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_10__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
元 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___。
元。
不得低于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 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 其它约定___ 参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发放_______。
。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 元或按_
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________ 执行。
五 、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第十条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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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 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 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 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 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 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 条
甲方应当在解 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 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 、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八 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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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九 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能够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能够向劳动 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动 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一 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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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机关(盖
章)
鉴证日期: :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 ( 盖
章 )
乙
方: : (盖
章)
变更时间 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签证机关: : (盖
章)
签证人: :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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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时间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_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 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 乙方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 十八 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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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人社局劳动合同模板
号:广
东
省
劳 动 合 同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劳动保障热线电话:
12333
甲方 (用人单位):
已方 (劳动者):(以下个人基本资料)
名称:
行政部盖章
姓名:
员工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员工个人身份证号
行政部盖章
户籍地址
员工个人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行政部盖章
行政部盖章
通讯地址
员工有效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行政部盖章
联系电话:
行政部盖章
联系电话:
最好填写固定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合法、 公平、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 无固定期限:
从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 以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该工作任务标志完成的标志为
。
(二)
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个人所在部门
,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
为
管理或操作岗位
,
职务(或工种)
为
员工或职员
。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见岗位说明书
。
(三)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大亚湾
。
(四)
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它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 单位工作的, 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 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 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 标准工时工作制, 即每日工作
7. 25
小时, 每周工作
5. 5
天,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 不定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周期, 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产(工作)
需要,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 一般每日不可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 不得超过三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
甲方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 年休假、 婚假、 丧假、 探亲假、 产假、 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标准支付工资。
四、 工作报酬 (一)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1
种形式执行, 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
1. 计时工资:
(1)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甲方薪资制度规定
执行, 初始工资额为
元/月或
元/时;
(2)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工作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2. 计件工资:
(1)
计件单价
; (2)
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 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
4.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 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 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 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
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依甲方薪资制度规定
。
(三)
乙方的津贴、 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依甲方薪资制度规定
。
(四)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五)
甲方每月
25
日发放
上月
(当月/上月)
工资。
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
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
甲方依法按照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 法定休假日 加班的, 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合同期内, 甲方应按国家、 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 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 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甲方应将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数额为
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六、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或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 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 并按《职业病防治法》 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 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
(年/季/月)
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
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做好女职工的劳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行为、 强令冒险作业,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的行为, 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 控告。
(五)
乙方患职业病、 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 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办理。
七、 合同的变更 (一)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
甲方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本合同继续有效, 由继承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本合同, 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
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本合同可以解除。
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乙方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甲方提出, 拒不改正的;
(5)
乙方已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
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其中按第(7)
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 可以裁减人员, 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甲方转产、 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 乙方解除本合同,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试用期内的; 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 甲方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损害乙方权益的;
(5) 甲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 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 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排除乙方权利, 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 甲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 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或者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为危及乙方人身 安全的;
(9)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
项情形的; 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乙方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的;
(5)
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终止
1.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 本合同即行终止。
2. 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 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乙方有第八条第(一)
项第 5 点情形之一的; 合同期满的; 甲方应当延续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甲方应当继续履行; 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 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 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调解无效的; 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一)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双方作如下约定:
。
(乙方违反服务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 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双方作如下约定:
。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 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每月...
篇四:人社局劳动合同模板
市人社局官方劳动合同模板劳
动
合
同
甲方( ( 用人单位 ):
乙方( ( 劳动者 ):
性
别: :
住
所: :
年
龄: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 :
家庭住址: :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监
成都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印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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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
1 1 、固定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能够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 接受甲方安排
岗位(工种)
工作。
工作地点: :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 / 综合计算工时/ / 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 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能够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 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士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 1 、实行月工资制乙方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3 3 、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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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150% 的工资报酬;资 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得与乙方工资 200% 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300% 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嫁、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 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能够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不继续在甲方工作,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 续时,应归还工作期间占用单位的财务和信息资料。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能够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
1 1、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2、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3、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4、 、 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5、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6、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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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能够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
1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3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 能够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
1 1、 、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2、 、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3、 、 ;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 4、 、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 5、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 6、 、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1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2、 、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3、 、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4、 、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5 5、 、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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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能够向 劳动争议 仲裁 委员会申请 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能够 在法定期限内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能够 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 6 6 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 (公章)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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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
昌乐安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贾玉东
住
所: :
昌乐县孤山街东首路北
乙方( 劳
动
者 )姓
名: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住
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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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
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
1 1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 2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自
年
月
日起。
3 3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自
年
月
日 起,完成
工作任务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 1 、甲方双方协商一致 约定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为
。
2 2 、 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 3 、 工作地点: :
昌乐县孤山街东首路北
。
三、 工作 时间 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
(定时、综 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 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曰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 乙 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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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的工种(或岗位),综合计算的周期为
____
,平均日和平均
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 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甲方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 (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
行以下第
____
种方式: :
1 、 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 ) 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 )工资为
元( ( 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 / 月(日、小时) )。
。
2 、 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
_______
元。
3 、 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下列 方式执行
。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 ( 二)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及要求
1 、 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
甲方必须于每月― ―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
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______
。工资支付曰期遇到法定节假曰
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曰前最近的工作曰支付。
2 2 、 甲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 乙方支付 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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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乙方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 三)甲方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五、 社会保险
1 1 、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 2 、 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
1 1 、 甲方必 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 2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釆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为
。
3 3、 、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4 4 、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实行就业准入制 度的工种或岗位,乙方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5 5 、 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6 6 、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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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保守商业秘密
1 1 、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2 、 如乙方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给予乙方
经济补偿金,乙方
年内不得在
( ( 地域)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
类业务且有竟争关系的其它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
单位有竞 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如有违反,则
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3 3 、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 培训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包括以师带徒),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能够与乙方订立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可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另行确定。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能够变更,变更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二)
劳动合同的解除
1 1 、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能够解除。
2 2 、 甲方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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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1 1 )
乙方为从事按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且未进行离岗前职业
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2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3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4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5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 4、 、 乙方提前三十曰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5 5 、 乙方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 )
劳动合同的终止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
(四)
其它
1 1、 、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曰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2 、 甲、乙 双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经济补偿
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能够向调解组织申请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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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5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事宜
1 1 、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 2 、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能够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与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3 3 、 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涂改或者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 4、 、 甲方用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在 60 曰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5 5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应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十四、下列条款为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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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劳动用工备案机关(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