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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3篇

发布时间:2023-04-03 20:45:07

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3篇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主讲人:黄鹤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3篇,供大家参考。

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3篇

篇一: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

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主讲人:黄鹤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一)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一)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得终止的规定。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工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得终止的规定。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工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医疗期待遇– 医疗待遇 报销医疗费用和必要的保险费用– 工伤津贴 按照平均工资支付工伤津贴– 福利待遇 与本单位其他员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福利待遇 与本单位其他员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工伤致残待遇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工伤致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本人18 ~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为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为24 个月,二级为22 个月,三级为20 个月,四级为18 个月– 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75%,其中,一级为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75%,其中,一级为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工伤致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签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签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为16个月,六级为个月,六级为14 个月。–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的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工伤致残待遇•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为12 个月,八级为10 个月,九级为8 个月,十级为6 个月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工伤致残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 )丧葬补助金为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版权所有:黄鹤跨越优秀,追求卓越工伤致残待遇–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领取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领取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篇二: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

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

 项目编码:220400-(部门缩写)-FW-(事项类型缩写)-001 项目名称:

 辽源市集体合同审查流程

 (承诺时限:如所有材料齐全即办)

  承办机构:

 辽源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办理地址:西宁大路 511 号 咨询电话:

 0437-3168939

 投诉电话:

  合同受理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 10 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人力资源

 合同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 15 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到双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一式三份集体合同办理登记

  如双方未提出异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

 项目编码:220400-(部门缩写)-FW-(事项类型缩写)-001 项目名称:

 辽源市签订合同备案流程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如所有材料齐全即办)

  承办机构:

 辽源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办理地址:西宁大路 511 号 咨询电话:

 0437-3168939

 投诉电话:

  受

 理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

 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对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用人单位需持《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劳动用工备案手册》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备案 材料齐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当日内做出审核,进行签订备案。

  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

 项目编码:220400-(部门缩写)-FW-(事项类型缩写)-001 项目名称:

 辽源市解除合同备案流程

  (承诺时限:7 个工作日,如所有材料齐全即办)

  承办机构:

 辽源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办理地址:西宁大路 511 号 咨询电话:

 0437-3168939

 投诉电话:

 受

  理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合同要在 15 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办理解除或终止合同备案手续。

  备

 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对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需持劳动合同书、解除(终止)合同备案名册、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如劳动者因某种原因无法在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上签字,需另提供符合法定程序的相关送达材料 材料齐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当日内做出进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附件 2

  公共服务事项信息表 填报部门(单位)公章:

  主要领导签字:

 事项名称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事项编号

 办理部门 市人社局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地点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三楼 咨询电话 0437-3168939 监督电话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服务对象分类 企业 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 个工作日(手续齐全即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 65 号)

 《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人社联字〔2009〕第 69 号)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备案 受理条件 经市总工会监督指导后的企业或行业领域办理集体合同的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或行业领域的主体资格证明 2、申报企业或行业领域的协商程序相关材料 3、申报企业或行业领域的集体合同 4、申报企业或行业领域是否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相关材料 常见问题解答

 运行系统

 办理形式

 通办范围

 结果名称 集体合同备案 中介服务

 运行流程图 附审查流程表 服务表格

 填表人:

 马兴文

 联系电话:3168933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2

 公共服务事项信息表 填报部门(单位)公章:

  主要领导签字:

 事项名称 劳动用工备案 事项编号

 办理部门 市人社局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地点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三楼 咨询电话 0437-3168939 监督电话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服务对象分类 企业 法定期限 用工备案 30 个工作日

 解除备案 1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用工备案 15 个工作日(手续齐全即办)

  解除备案 7 天(手续齐全即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 65 号)

 《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劳薪字〔2007〕第 242号)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备案 受理条件 企事业单位按备案程序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1、企事业初次备案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行政许可、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2、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签订劳动合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解除备案。

 3、企业注销备案时,需要提供依法破产材料、依法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材料、合并或分立材料、或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常见问题解答

 运行系统

 办理形式

 通办范围

 结果名称 劳动用工备案 中介服务

 运行流程图 附劳动用工备案流程图 服务表格

 填表人:

 马兴文

 联系电话:3168933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1

 本部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共

 项

  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序号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名称 面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是否可以实现“只跑一次” 完成时限(4 月、6月、7 月)

 是否实现网上办理 备注 1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B 是 6 否

 2 劳动用工备案 C 是 6 否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填表人(签字):马兴文

 联系电话:3168933

 填表说明:

  1. 关于面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面向个人办理的,请填 A;面向法人办理的,请填 B;同时面向个人和法人的,请填 C。

  2. 关于是否可以实现“只跑一次”:填写“是”或“否”。①如果填写“是”,请填写预计完成的时间。②如果填写“否”,请简要说明理由(理由可以附书面说明)。

  附件 4

 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比较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审批环节(个)

 申请材料(项)

 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再造前 再造后 再造前 再造后 法定 时限 再造前 再造后 1 集体合同 行政许可

  15 15 7 证件齐全即办 2 企业事业

 用工备案 行政许可

  30 30 15 证件齐全即办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

 马兴文

  联系电话:3168939

 说明:1. 对行政审批环节没有精简、申报材料没有减少、办理时限没有压缩的,须在备注栏说明理由(内容较多可附件说明)。

  2. 此表可复印或加行。

  事项法律法规一览表 法规信息 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规分类:

 法规详情 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

 事项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廉政风险点 1 受理岗 受理、审查、备案 马兴文 7 天(手续齐全即办)

 一级受理风险 2 审查岗 3 决定岗

  事项办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常见问题

 回

 答

 审查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申报企业或行业领域的主体资格证明 2、申报企业或行业领域的协商程序相关材料 3、申报企业或行业领域的集体合同 4、申报企业或行业领域是否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相关材料

  事项法律法规一览表 法规信息 法规名称:《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 号)

 法规分类:行政法规 法规详情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是,从 2007 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聘用岗位事项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廉政风险点 1 受理岗 受理、审查、批复 马兴文 15 天(手续齐全即办)

 二级受理风险 2 审查岗 3 决定岗

 解除岗位事项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廉政风险点 1 受理岗 受理、审查、批复 郭喜玉 7 天(手续齐全即办)

 二级受理风险 2 审查岗 3 决定岗

  事项办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常见问题

 回

 答

 审查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企事业初次备案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行政许可、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2、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签订劳动合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解除备案。

 3、企业注销备案时,需要提供依法破产材料、依法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材料、合并或分立材料、或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篇三: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

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解除, 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 续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转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一式三份, 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解除, 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 续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转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一式三份, 二联存入本人档案交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解除, 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 续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转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一式三份, 三联本人使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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