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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10篇

发布时间:2023-04-06 20:55:10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10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管竞采[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10篇,供大家参考。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10篇

篇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回族区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 :管竞采 [2018 8] ]3 163 号采 采 购 购 人:

 :

 管城回族区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采购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二零一 八 年 十 月

 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部分 谈 判 须 知··················································································2前 附 表······································································································· 5一、总 则······································································································6二、谈 判 文 件································································································7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五、谈判和确定································································································11六、授予合同···································································································13七、其他·········································································································14第三部分 项目服务要求··················································································· 15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 16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7响 应 书···································································································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报价表(第一次)·····························································································20谈判保证金证明································································································22优惠及售后服务方案··························································································23服务条款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2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5供应商资格证明································································································26其他相关材料···································································································27

 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管城回族区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对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2、项目编号:管竞采[2018]163 号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控制价:23.76 万元5、采购内容:租赁三辆商务型检查用车6、项目地点:商城路 2 号7、服务周期:一年8、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1、潜在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3(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业务;3、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日期为竞谈公告发布之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报名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正光路 22号行署国际 B 座 8 楼 808 室报名。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应提供近 2015、2016、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4)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5)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

 。四. 竞谈 文件的获取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郑州市正光路 22 号行署国际 B 座 8 楼 808 室购买竞谈文

 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4件,购买竞谈文件时间 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五. 响应 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址: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郑州市正光路 22 号行署国际 B 座 8 楼 802 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 联系方法:采 购 人: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联 系 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868558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 2 号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371-89935606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 22 号行署国际 B 座 8 楼 808 室

 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5第二部分 谈 判 须 知前 附 表项目 内 容1项目名称: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项目编号:管竞采[2018]163 号采购内容:租赁三辆商务型检查用车(具体要求详见竞谈文件)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4 服务周期:1 年5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1702 4206 0920 0039 010投标保证金递交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支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 8 年 年 0 10 月 月 9 29 日 日 7 17 时 时 0 00 分前截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 ,按上述方式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备注注明:项目名称、包段(如分包段)等)到郑州市正光路 22 号行署国际B 座 8 楼 809 室(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371-89935608。6 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叁份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8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至: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2室)8谈判时间:

 2018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2室)

 租赁商务型检查用车三辆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6采 购 人: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指挥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联 系 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868558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371-89935606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808室招标控制价为:0 237600 元一、总 则1. 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详见前附表;1.2 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1.3 采购内容:详见前附表;1.4 质量要求:详见前附...

篇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征求《 进贤县 2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通知

 各乡镇、县经开区管理委、县医科园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赣环大气委办字[2022]1 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办草拟了《进贤县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 2022 年 5 月 7 日下班前将意见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办。

 附件:《进贤县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翁莉燕 联系电话:15679166888 邮

  箱:27053578@qq.com

  进贤县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5 日

 附件:

  进贤县 2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一手抓减排、一手抓管控”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控气、控车、控烧、控尘、控防”等大气污染工作,提高臭氧和颗粒物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巩固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全县细颗粒物(PM 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27 微克/立方米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年均浓度控制在 46 微克/立方米以内;污染天数 7 天;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减污降碳

 1. 扎实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因地制宜推动浅层地热能及其他清洁能源应用,不断推进我县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县

 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 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严把项目核准备案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巩固淘汰落后产能成果,认真开展已淘汰产能“回头看”。(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进贤生态环境局)

 3. 扎实推进交通结构调整。加快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区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公交汽车、出租车、环卫车辆等新增或更新选用新能源车,开展城市绿色货运示范工程,提高园区物流运输车辆电动化比例。(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二)持续削减工业污染排放

 1. 加快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快水泥建材行业实施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环节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的企业,开展减排效果评估。(进贤生态环境局、县科工信局)

 2.进 深入推进 s VOCs 深度治理。督促重点企业抓好“一企一策”方案编制质量,加快推进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提升企业 VOCs 治理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和去除率“三率”水平。深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

 企业和产业集群治理成效,推动重点企业实施 VOCs 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推动将 VOCs 治理重点企业依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并严格落实监测监管要求;指导企业做好监管平台信息更新,推动更多的涉 VOCs 企业纳入平台管理。(进贤生态环境局)

 3. 深化分散 锅炉综合整治。开展 10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和生物质锅炉检查,严防擅自启用燃煤锅炉或生物质锅炉掺烧散煤,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县域内不再审批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贤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工信局)

 4. 强化 臭氧攻坚 帮扶和执法检查。深化喷涂、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修等行业治理帮扶攻坚成效。督促提前调度工业企业开停车、检维修计划安排等,减少夏秋季非工业生产性 VOCs 排放;开展 VOCs 专项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企业无组织排放不达标、不按要求运行维护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行为。(进贤生态环境局)

 5. 深化涉气企业绩效分级管控。持续扩大评级范围,依据江西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绩效分级办法,对涉气企业应评尽评,按照“能低不就高”的原则,从严把控评级结果,实施分级动态管理;督促各地加快推动低级企业升级改造,确保年度提级率不低于 10%。制定污染天气分级管控细化措施,将不同响应等级下的涉气企业停、限产减排要求具体化、差异化,做到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倒逼低等级企业提

 升改造,助力营造良性市场竞争环境。(进贤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交通领域污染治理

 1. 严格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监管。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检查和环保信息公开检查,检查进口或销售的新机动车、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核查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标签、随车清单与信息公开情况是否一致。(进贤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加大 在用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 。持续发挥黑烟车抓拍作用,完善黑烟车抓拍网络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依职责分工持续开展打击“黑烟车”专项行动。组织对遥感监测超标率 10%以上的营运柴油车重点大户开展入户检查。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推进检验机构监管市县联动试点,关注设备校准与标气,提升检测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检验机构年度评估工作。强化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落实。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常态化路检路查及入户监督抽测,年度路查及抽测数量不低于柴油货车保有量的 30%。大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专项试点,安排专门经费,继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进贤生态环境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3. 加强油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储存、

 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持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用车大户入户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的同时,要抽查其使用的油品质量,发现油品质量超标的,要追溯倒查销售、生产环节,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至市场监管、公安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县发改委、进贤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四)精细化管控城乡空气污染

 1. 强化露天禁烧管控。持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禁烧网格,督促 2021 年被省级通报露天焚烧火点的乡镇建设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协同推进“人防+技防”监管能力建设,利用无人机等装备,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全天候、无死角的巡查。严格管控城市露天焚烧行为。(进贤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

 2. 实施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城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城区扬尘治理考核奖罚机制,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设施配置、使用情况督查督导,严格实施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范畴,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夜间施工审批许可制度。推动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信息化建设,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考核和经营单位准入制度,强化出土工地事前审核,事中运输监管和违法行为严惩。加强“双预”企业、裸地堆场扬尘监管,加大重点

 时段道路冲洗保洁力度,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清扫作业,将道路积尘负荷纳入“马路本色”考核。(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进贤生态环境局)

 3. 持续巩固烟花爆竹禁燃成效。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切实抓好重大节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全链条压实烟花爆竹禁燃责任。在污染天气期间,结合实际适当扩大禁燃禁放管控区域。(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4. 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源头治理,提高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突出重点业态(经营烧烤等污染强度较高的)、重点规模(大型及以上餐馆)、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餐饮聚集区)及重点单位(被投诉举报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清洗维护情况监督检查,加大油烟直排、超标排放和违规露天烧烤的处罚力度。对油烟扰民问题突出的区域,试点安装油烟在线监测监管,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等参与)

 4.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南昌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搭建秸秆交

 易服务平台,合理布局秸秆收储网点,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秸秆离田规模化市场利用主体,引导秸秆综合利用离田产业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体系现代化

 1. 科学谋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部署,编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关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进贤生态环境局)

 2.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成立进贤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形势分析、精细化管控、预警提醒、分级响应等 5 项工作机制。(进贤生态环境局)

 3. 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臭氧污染应对纳入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动态完善细化应急减排企业和措施清单;配合全市开展2022 年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加强预测会商研判,强化部门协调,综合运用雷达、微站、高空瞭望、走航监测、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巡查督导,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开展污染天气复盘分析和管控效果评估。(进贤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

 4. 强化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上下风向之间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入推进我县、南昌县、市高新区等传输通道地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完善全

 市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贤生态环境局)

 5.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三服务”机制建设。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深化乡镇、管委会帮扶、企业接待日、我为群众志愿活动等“三服务”举措,帮扶乡镇、管委会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指导企业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涉气问题。(进贤生态环境局)

 6. 加强 消耗臭氧层物质 和噪声污染管理。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合物环境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备案工作。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噪声法》,加快解决群众关系的突出噪声问题。(进贤生态环境局)

 (六)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强化科技支撑。引入第三方服务团队,着力强化PM 2.5 与臭氧协同控制相关研究,开展 PM 2.5 与臭氧协同源解析研究,并探索 NO X 源解析,厘清我县颗粒物、臭氧和 NO X重要一次贡献源。深入开展臭氧污染与气象条件、外来输送定量研究。推进“一站一图”“一区一策”精细化管控能力建设。(进贤生态环境局)

 2. 健全监测网络。积极开展 PM 2.5 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建设,推动大气污染源清单动态更新及应用。(进贤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沟

 通协调机制,利用大气专委会平台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商或协调会,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落实见效。

 (八)加强督导帮扶。组织开展专项帮扶,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组织评估涉 VOCs、NO X 排放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和监管措施效果,并提交减排核算和评估报告。定期调度各地重点任务工作进展,尤其是重点工程减排工作,对工作推进滞后的乡镇、园区适时下沉一线开展定点督导帮扶。

 (九)加强资金保障。加强资金投入,并统筹利用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引导企业通过超低排放等深度治理手段实现转型升级,鼓励并指导企业实施低 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篇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院批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记者3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证实,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划定北京、上海等113个城市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并要求到2005年,其中已达标的39个城市应稳定保持在相应的标准之内,尚未达标的74个城市制定具体的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按期实现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划定的,除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等47个城市划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外,其余66个城市的划定主要考虑了城市综合经济能力及环境污染现状、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同意2005年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承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要求2005年达标的地级城市一些急需加强保护的文化、旅游城市等因素。在划定的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目前有39个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已经达到国家环境大气质量标准,有74个城市尚未达到标准。方案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是当前这些城市的环保工作重点,各地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规划的实现。主要措施包括: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污染,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鼓励发展清洁燃料车和公共交通系统,控制交通污染等。

篇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用 格 式: MaPengfei ,LiQing , ChenHui ,etal .RemoteSensingSyntheticAnalysisofKeyAreasofAirPolluGtioninBeijingGTianjinGHebei ( BTH ) andItsSurroundingArea [ J ] .RemoteSensingTechnologyandApplication ,2019 , 34 ( 2 ): 404G411.[马鹏飞,厉青,陈辉,等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注区域遥感综合分析[ J ] . 遥感技术与应用,2019 , 34 ( 2 ): 404G411.]doi : 10. 11873 /j.issn. 1004G0323. 2019. 2. 040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注区域遥感综合分析马鹏飞,厉   青,陈   辉,张丽娟,张玉环,王   桥,周春艳,毛慧琴,陈翠红,王中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北京  100094 )摘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城乡结合部及县城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污染严重,面源管控困难,准确快速地确定环境督查重点关注区域,可有效提高现场环境执法效能.而仅仅获取单一的大气污染源要素浓度分布情况不能全面反映实际的空气质量污染水平,也无法准确定位大气污染源,因此基于 MODIS 、 OMI 等卫星遥感数据,利用灰霾像元识别及统计、地理加权回归( GWR )、光谱差分吸收( DOAS )和主成分分析(PCA )等方法,开展灰霾面积、细颗粒物( PM 2. 5 )、 NO 2 和 SO 2 等大气污染物浓度反演,并计算 2016 年 9 月以来的多次重污染天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值,通过区域空气重污染高发指数公式计算提取重污染高发地区,最后结合高空间分辨率影像划定污染企业疑似聚集区,作为环境督查的重点关注区域.通过所划定的重点关注区域,可以准确定位大气污染源聚集区,有效提高环境执法的精准性和执法效率,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支撑,解决环境监察人力不足的问题.关   键   词:卫星遥感;大气污染多要素;重污染高发指数中图分类号:X87 ; TP7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4G0323 ( 2019 ) 02G0404G081  引   言污染源准确定位是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关键步骤.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逐渐呈现复合污染态势,仅仅依靠单一的污染物浓度不能全面反应实际的空气污染状况,其浓度高值区也不能表示该区域一定存在大气固定污染源.大气细颗粒物包括一次排放和二次生成,细颗粒物浓度增加是造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因素.我国大气细颗粒物主要来源于二次生成 [1 ] .硫酸盐和硝酸盐是二次无机气溶胶中的主要成分,SO 2 和 NO 2 是硫酸盐和硝酸盐的重要前体物,由大气污染源直接生产排放.在不同区域由于大气污染源排放节点以及气象条件的不同,二次细颗粒物的形成机制同样存在差异 [2G3 ] .北京市于 2014 年公布的 PM 2.5 源解析研究成果中,指出北京市全年PM 2. 5 来源中本地污染排放贡献占 64%~72% ,其中硝酸盐、硫酸盐分别占 PM 2.5 成分的 17% 和 16% ,排第二和第三 [4 ] .因此对大气污染源的精准定位,亟需对大气污染多要素的时空分布进行高精度连续监测.卫星遥感相对于地面监测站,具有探测范围大、获取数据周期短、受地面限制少、信息量大等优点,能够对大气环境污染进行大范围、长期、动态、连续监测,是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十分重要的手段之一.因此本文研究利用卫星遥感对多次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监测,综合分析灰霾发生的频次和面积, PM 2.5浓度、对流层 NO 2 柱浓度、边界层 SO 2 浓度等大气第 34 卷   第 2 期2019 年 4 月遥   感   技   术   与   应   用REMOTESENSINGTECHNOLOGYandAPPLICATION     Vol . 34  No . 2Apr . 2019收稿日期: 2018G03G13 ;修订日期:2019G02G20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1501407 ).作者简介:马鹏飞( 1984- ),男,山西柳林人,博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大气环境遥感研究. EGmail :mpf13@163. com .通讯作者:陈   辉( 1986- ),男,湖北黄冈人,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大气环境遥感研究. EGmail : matheking@163.com .

 污染要素的浓度分布情况,通过加权分析来准确追踪重污染高发地区的大气污染排放源,使得环境督查工作更具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2  研究区域及数据2. 1  研究区域2017 年 3 月环境保护部联合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该方案中指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26 ”城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 2017 年4 月以来的强化督查以及 2017 年 9 月以来的派驻巡查,全部针对“2+26 ”城市进行专项督查,为了给执法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准确定位大气污染源,提高执法效率论文以此区域作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该区域内多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各项大气污染物要素的浓度分布情况,提取督查重点关注区域.“2+26 ”城市分布情况如图 1 所示.图 1  “ 2+26 ”城市分布图Fig. 1 Spatialdistributionof “ 2+26 ” cities2. 2  数   据本文主要研究多次重污染过程中,灰霾频次、PM 2. 5 浓度、对流层 NO 2 柱浓度和边界层 SO 2 浓度等 4 项大气污染要素的空间分布情况,其中,灰霾频次主要利用 MODIS 卫星数据灰霾像元识别监测手段获取,PM 2. 5 浓度则利用 MODIS 卫星产品数据,并结合气象和地面站点数据进行联合反演.对流层NO 2 柱浓度和边界层 SO 2 浓度主要利用 OMI 卫星数据开展浓度监测.2. 2. 1 MODIS 数据美国 NASA 于 1999 年和 2002 年分别发射了搭载 MODIS 传感器( ModerateGresolutionImagingSpectroradiometer ,中分辨率成像光谱仪)的 TERGRA 和 AQUA ,共设置 36 个通道,分辨率为 250~1000m .幅宽为 2300km ,可实现每天覆盖全球一次 [5 ] .研究主要利用MODIS 的可见、近红外、中红外和热红外波段来开展灰霾像元识别监测.利用NASA 发布的 MOD04 气溶胶二级产品,并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国控和省控站点的 PM 2.5 实时监测质量浓度以及气象数据等,来获取大范围、连续的PM 2. 5 浓度空间分布情况.2. 2. 2 OMI 数据美国 NASA 于 2004 年 7 月 15 日发射了搭载臭氧监测仪 OMI. 的 Aura 地球观测系统卫星, OMI传感器轨道扫描刈幅为 2600km ,空间分辨率为13km×24km ,每天可以覆盖全球一次,共设置有3 个通道,波长范围为 270~500nm ,光谱分辨率为0. 5nm[ 6 ] .本研究分别利用 405~465nm和 310.5~340nm 波段开展 NO 2 和 SO 2 浓度反演.3  研究方法3. 1  灰霾监测及统计方法灰霾是由细颗粒物浓度升高引起能见度下降的一种天气现象 [7-8 ] .这种天气现象是在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下发生的.大气中排放的大量细颗粒物,当期排放量排放超过区域大气环境的承载度时,随着细颗粒物浓度的持续积聚,加上静稳天气的影响,就会出现大范围灰霾.灰霾识别是灰霾监测分析和统计的基础,其原理是根据灰霾在可见、近红外、中红外和热红外等电磁波段的反射与发射特征进行逐像元判别.针对每一个灰霾像元,利用卫星观测的红光和蓝光波段数据,基于大气辐射传输模型,采用地表反射率法来进行灰霾光学厚度反演,在此基础上,开展灰霾污染等级划分以及灰霾频次和面积的统计分析工作 [9 ] .本文主要利用 MODIS 卫星数据,通过研究不同波段灰霾、云、地表像元的光谱特性,获得灰霾分布的监测结果.其中,重点区分灰霾与薄云、地表亮目标在可见光通道的反射率和红外通道的亮度温度的差异.在灰霾像元识别和灰霾光学厚度反演结果的基础上,叠加地图矢量边界对灰霾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同时利用遥感工具统计各等级灰霾如轻霾、中霾和重霾的像元面积,通过对某一时间段内的灰霾监测结果叠加分析后,统计出各个等级的灰霾发生频次空间分布图.5 0 4第 2 期       马鹏飞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注区域遥感综合分析        

 3. 2  PM 2. 5 浓度反演方法大气细颗粒物(PM 2. 5 ),指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等于 2.5 μ m 的颗粒物,是目前造成大范围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目前,国内外主要基于两大类方法来开展卫星遥感监测 PM 2.5 浓度,一类是在分析和理解气溶胶的垂直分布和吸湿增长的物理机制上,通过卫星遥感反演不同尺度的气溶胶光学厚度,在此基础上,结合气象因子进行近地面的细颗粒物质量浓度估算.第二类是在获取到卫星遥感的 AOD 监测结果后,再辅以气象要素利用多元统计方法来估算 PM 2.5 浓度.基于多次重污染过程的卫星遥感 AOD 产品结合气象模式资料(数据来自于全球预报模式( GFS )的 0.5 度产品.)和全国国控和省控站点的地面监测站点资料,再结合物理模型和统计方法构建区域尺度的 PM 2.5 估算模型,最后估算大区域尺度的近地表 PM 2.5 质量浓度[ 10 ] .3. 3  对流层 NO 2 柱浓度反演方法对流层中氮氧化物浓度的升高会加快对流层臭氧产生的速率,进一步通过调节 OH 影响大气的氧化能力,对流层大气活氧化性主要是由 NOxG 有机物体系所造成的 [11G12 ] . NOx 又会在氨、水分和其他化合物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二次颗粒物 [13G14 ] .利用 OMI 传感器的 425~450nm 窗口通道,再考虑地表反射、气溶胶散射和 Ring 效应以及其它气体的吸收影响外,获取整层大气中的 NO 2 斜柱浓度;在此基础上,利用辐射传输模型计算得到 AMF大气质量因子,将 NO 2 斜柱浓度转化为垂直柱浓度;最后,从整层注浓度中去除利用大气模式获取的平流层 NO 2 柱浓度,得到对流层 NO 2 柱浓度 [15 ] .3. 4  边界层 SO 2 浓度反演方法大气中的 SO 2 气体容易氧化形成硫酸盐气溶胶是城市大气细颗粒的重要组成部分 [16 ] ,是影响城市环境质量,造成区域大气复合型污染的重要因素.目前基于 OMI 传感器反演边界层 SO 2 的主要算法 有 波 段 残 差 法 ( BRD , Band ResidualDifferGence )[ 17 ] 和主成分分析法(PCA , PrincipalCompoGnentAnalysis ),其中 BRD 算法使用 3 个波段对来最大化的检测近地面污染源. PCA 算法则通过提取 OMI310.5~340nm 通道的主成分,最大的几个主成分包括了臭氧吸收、ring 效应等,将这些主成分和已经计算好的 SO 2 雅各比进行拟合,获取 SO 2 注浓度,该算法不需要进行偏差校正,相比 BRD 算法可有效降低系统误差和反演噪声,也被证明可更加清晰呈现美国城市火电厂污染排放情况 [18 ] .3. 5  重污染高发指数分析为消除不同大气污染监测要素间的差异,首先对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计算不同大气污染监测要素的归一化值,计算公式如下:yij=xij- x min , jx max , j - x min , j(1 )其中:yij为第 i 个像元网格第 j 项遥感监测指标的归一化值,xij为第 i 个像元网格第 j 项遥感监测指标的光学厚度或浓度值,x min , j 为区域第 j 项遥感监测指标的最小值, x max ,j为区域第 j 项遥感监测指标的最大值.采用加权求和的方法计算区域空气重污染高发指数,计算公式如下:AHPHI i = ∑nj =1 wj yij(2 )其中: AHPHIi 为第 i 个像元网格的空气重污染高发指数值, w j 为区域第 j 项遥感监测指标的权重值,为便于对空气重污染高发指数的统一处理,先对权重值进行归一化再计算空气重污染高发指数,即权重值满足:∑nj =1 wj =1(3 )其中:通过各项权重系数选取不同比例进行多次试验,并 对 照 高 空 间 分 辨 率 影 像 进 行 分 析 后,将PM 2. 5 、灰霾、 NO 2 和 SO 2 各自权重值分别取值 0. 4 、0. 35 、 0. 15 和 0. 1 .4  结果分析4. 1  大气污染多要素综合监测根据灰霾的面积监测结果,2016 年 9~12 月京津冀级周边地区共发生 12 次重污染过程(图 2 ).利用 MODIS 和 OMI 等卫星遥感数据,对重污染过程的灰霾发生频次、 PM 2.5 浓度、对流层 NO 2 柱浓度、边界层 SO 2 浓度监测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取重污染高发地区,作为环保督查重点关注区域.图 3~4 所示为京津冀地区 2016 年 9 月 ~12月重污染天气过程的灰霾发生天数、PM 2. 5 浓度日均值、对流层 NO 2 柱浓度、边界层 SO 2 浓度均值分布图.由图可知,卫星遥感可以准确捕获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的空间分布情况.   由图 3 可知,灰霾高频次区域和 PM 2. 5 浓度高值区分布趋势一致,主要集中在太行山往东一线,而灰6 0 4                 遥   感   技   术   与   应   用                第 34 卷  

 图 2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6 年 9 月以来的 12 次重污染过Fig. 2 Twelveheavypollutionprocesssinceseptember2016inBeijingGTianjinGHebei ( BTH ) anditssurroundingarea图 3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6 年 9~12 月重污染过程灰霾天数和 PM 2.5 浓度均值分布图Fig. 3 HazedaysandmeanconcentrationofPM 2. 5 duringheavypollutioninBTHanditssurroundingareafromSeptembertoDecember20167 0 4第 2 期       马鹏飞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注区域遥感综合分析        

 霾高频次区域范围更广、灰霾是由细颗粒物浓度升高引起能见度下降的一种天气现象,但是目前还无法确定哪种污染物是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主要因子.我国不同区域,因排放模式和污染水平的差异,灰霾成因也存在差异.因此,更加需要对多污染物要素开展监测和综合分析,来确定重污染高发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源.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空气污染治理,实施了一系列减排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 SO 2 浓度降幅尤为明显,其浓度高值分布范围也相对较小.从2007 至 2016 年,我国煤炭消耗量增加了约 50% ,而二氧化硫排放量却下降了 75% .过去 10 年, SO 2 排放量从 2007 年的峰值 36.6Mt ( 106tonnes )yr-1 ,下 降 到 2016 年 的 8.4 Mt yr-1 ,浓 度 也 从0. 89DobsonUnits ( DU , 1DU=2.69×1016 moleGculescm -2 )下降到 0. 17DU[ 19 ] .由图 4 可知,SO 2浓度高值区范围相对较小,主要位于河北和山西,具体是河北的保定南部、石家庄、邢台大部、邯郸中西部和衡水西北部.山西的太原市南部、阳泉东部、吕梁东南部以及临汾中南部地区.而 NO 2 浓度高值区范围相对较大,主要位于北京东南部、保定中东部、廊坊西北部和天津东南部的部分地区.在邢台中西部和邯郸中西部的部分地区 NO 2 和 SO 2 浓度都相对较高,这可能与这些地区污染扩散条件较差和企业 NO 2 和 SO 2 污...

篇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

 版)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公布之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型: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 平 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6 26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 1987 年 年 9 9 月 月 5 5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 5 1995 年 年 8 8 月 月 9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0 2000 年 年 4 4 月9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5 2015 年 年 8 8月 9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6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 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第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并下达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控制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第二十二条 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价规范,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

 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工艺。

  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制度。

  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三十三条 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

 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第三十四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等采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对煤层气进行开采利用,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从事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煤层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第三十五条 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

  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

  第三十七条 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

  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

篇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铭.关联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协作困境、共治体系与数据驱动[J].地方治理研究,2019,(1):57 -69.关联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协作困境、共治体系与数据驱动锁利铭(南开大学 中国政府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摘 要]大气污染防治是党和国家关心的重要问题,建立共治体系是解决区域大气污染的根本路径。

 同时,大气污染治理模式的创新也成为环境治理研究的重要议题。

 基于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现状,大气污染共治体系建设的症结在于治理边界模糊、主体单一、连接不畅,从而缺乏有效的内生驱动力。

 四川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践案例表明,大气污染治理模式的创新方向应为实现从传统型治理体系向数据驱动型治理体系转型。

 数据驱动型治理体系以数据型专业组织驱动为连接,驱动实施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共同治理模式,从而有利于实现系统化、数据化、多元化的治理目标。[关键词]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污染治理;区域治理;联防联控;大数据;数据驱动;政府治理[中图分类号] X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6 -1243(2019)01 -0057 -13[收稿日期]2018 -11 -26[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城市群发展与环境共治体系创新研究”(17BGL212)。[作者简介]锁利铭(1979 -),男,回族,安徽阜阳人,博士,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区域合作与环境治理研究。

 一、引言改革开放40 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是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处于高发阶段,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大气污染,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关心的重要问题。

 传统的大气污染治理结构建立在我国环境行政管理体系上,多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单一治理主体为特征,由于单一治理结构强调地方政府拥有唯一治理权和管控权,其治理主体相对有限,不利于地方政府对大气污染多部门多主体多区域的复杂局面的协调。

 这一治理结构对于环境“共治”体系所要求的全民参与还有较大差距,一方面公众等其他社会群体难以在治— 7 5 —地方治理研究 2019 年第 1 期万方数据

 理过程中积极参与及配合;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大气污染治理决策过程是在不断试错中权衡成本收益,往往会面临个别部门“搭便车”的风险,参与不足与协调失灵构成了大气污染共治的根本障碍。由于区域环境需要跨部门跨区域的有效协同,政府采用了鼓励并要求不同地区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策略。

 国务院通过对 SO2 和酸雨控制地区的分区域管理开启了联防联控模式。

 2010 年出台《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机制,进而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 -2020年)》提出建立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以城市群为主要平台,推动跨区域城市间环境治理协调联动。

 国家通过一系列联防联控与环保督查等措施,使大气环境治理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治理方式也面临创新压力。尽管在实践中,政府尝试运用联防联控的方式整合更多的主体进入大气环境治理之中,但由于缺乏连接各主体之间的有效机制,环境共治在多主体间展开依然需要克服巨大的交易成本。

 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标志的第三、四次工业革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全方位、深层次甚至颠覆性的影响,也为区域性环境共治体系的建成提供了新的连接通道和技术支撑。大数据促进了政府治理理念的转变,政府在大数据时代更应该树立开放的意识、包容的心态、科学的态度、关联思考以及深度分析的治理理念[1][2] 。

 同时,大数据在大气污染治理中也发挥着创新性作用,比如快速监控实时环境指标、全面感知污染排放、有效判定环境治理工作状态与效果、智能地决策重大环境管理问题[3] ,以及借助物联网系统收集到的海量信息,利用大数据方法论,在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诸多领域都有创新应用[4] 。

 在环境治理中,大数据的支撑作用还表现在提供环境应急数据支撑、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提升污染防治工作效率、促进环境保护战略规划以及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能力[5] 等方面。环境污染是无法由某一地方政府独立而有效解决的,需要建立跨地域、跨流域治理的有效机制[6][7] ,这要求打破部门间存在的“数据保护主义”,实现环境治理的机制创新。

 詹志明和尹文君提出在环保部门外,建立一种机制,保证环保部门与社会、企业进行数据共享,实现大气污染的多元治理[2] 。

 马亮通过对新加坡智慧国案例的研究,认为大数据技术为新加坡跨国协调提供了条件,创新了环境区域协同治理机制[8] 。

 因此,大数据时代应创新理念与技术,应用大数据转变行政决策方式,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治理主体,并重构大数据环境下大气污染治理机制和完善大数据人才培养和跨越式发展机制[9] 。

 同时需要通过市场及社会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提高协同程度并打破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中基于行政区划而产生的组织、信息和资金壁垒[10] 。由上可以看到,目前学界主要从静态角度来研究大数据对政府治理乃至环境治理的影响,虽有很多学者提到多元治理的创新治理模式,但是对数据驱动的公共事务治理的内在机— 8 5 —地方治理研究 2019 年第 1 期万方数据

 理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大气污染的协同治理困境与数据驱动模式转型的探讨就更加匮乏。

 基于此,本文试图在分析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的理论与实践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现有大气污染防治从联防联控到数据驱动的转变目标,现实存在的差距,并结合四川省地方政府间大气污染协作性治理实践与困境的案例,提出数据驱动型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创新的方向与设计。二、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发展的趋势大气污染的治理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在区域层面完成,并取得了广泛的实践成效。

 随着实践和理论的深入,大气污染的治理在对象、手段、主体、工具等方面正在发生转型。(一)治理对象的空间关联趋势不同地域间的污染转移,使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存在空间依赖与自相关[11] ,从而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也逐渐累积且不断恶化,城市群内部环境污染的连片性、传染性与交叠性加剧,并通过溢出效应产生了城市的空间关联。大气污染的空间静态溢出效应及其影响因素已经有所研究,学者主要从实证的角度研究大气污染对地区经济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

 Rupasingha 等学者开创性地把空间依赖性和空间溢出效应纳入了 EKC 实证研究中[12] ;Sun 等学者研究了区域碳排放的空间转移特征和经济扩散效应[13] 。

 Huang 等以中国的发达与不发达地区为例,从差异的角度总结了大气污染空间溢出的榜样效应和转移效应[14] 。

 苏梽芳等通过对空间面板模型进行研究,得出了区域污染的产生与本地区人均收入有关的同时,也受到周围污染物的空间溢出作用影响的结论[15] 。

 大气污染空间关联性的实证研究给区域协同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也带来了关于大气污染治理方式转型的思考。在国内,大气污染空间关联基础上的地方政府治理联防联控模式及行动机理开始被关注,不同学者通过理论与实证研究印证了跨区域大气污染具有空间关联性,这也成为环境治理过程中必须承认与面对的问题。

 王立平等学者研究发现区域间的经济联动不仅影响本地区的环境质量,也影响相关区域的环境治理[16]。

 王金南等认为空间关联促进了大气污染的复杂性,因此具体技术方法才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支撑[17] 。

 赵新峰等从京津冀的角度出发,强调关联区域间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协调性[18] 。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治理中区域选择的局限性不仅影响关联区域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也影响具体防治策略规划、防控技术以及治理成效。

 因此,空间因素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关键点,从而使得区域大气污染的治理从以单一城市为单元向多个城市为单元过渡。(二)治理手段的跨区域协作趋势加强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已经成为环境治理的重点,2010 年“联防联控”概念的提出,在理论层面引发了学界对联防联控的逻辑与技术层面的研究[19] ,在实践层面给大— 9 5 —关联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协作困境、共治体系与数据驱动万方数据

 气污染跨区域治理提供了战略指导。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多主体共同驱动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但更多学者关注政策实施与法制化层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作用[20]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给大气污染跨区域协作提供了更强的法律保障。

 随着联防联控机制及政策在实践中的不断强化,其执行和实施效果也成为重点讨论对象[21][22] ,但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施模式也需要不断完善。从当前具体策略来看,治理大气污染要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

 比如,建立科学的大气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公民参与机制,创新大气污染治理的融资模式等[19] 。

 2000 年以来,我国颁布实施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近 20 个,使得我国大气污染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也存在明显的单一化权威体质的特性,如: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监督和保障体系不完善;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脱节[23] 。

 为应对严峻的区域大气污染形势,应遵循 “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建立“纵横”两向组织管理体系,打破传统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界限,组建关联区域的大气污染协调组织机构,并构建长期的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制度,从而促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向全民共治体系转型。(三)治理主体的全民共治趋势我国大气污染呈现出区域群落污染效应,单个地方政府无法独立解决这一区域性问题,也无法带来实际的治理效果,环境质量的长效性也无法保证,因此必须认识到跨区域环境合作是区域性的公共问题,从而需要对区域环境治理的困境进一步解读。

 一方面行政绩效考核的压力以及自治基础薄弱,使得大气污染关联区域地方政府的合作动力难以保障[24] ,同时激励机制的不健全,区域性公共问题的解决不能长效[25] ;另一方面行政区划的分割导致区域环境治理困境出现[26] 。

 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属地化的治理模式收效甚微,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为主导的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与大气污染的区域性、复合型产生的冲突日趋增多,组织化程度、权力配置和职权运行与治理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异。建立大气污染区域协同治理的共治体系,成为推进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变革进程的重要方向。

 未来变革应按照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法》所设制度为依据,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建立由政府、企业、公共机构、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机构,综合运用法律、市场、公众参与等多元治理手段。

 同时应不断完善以行政管制为主导、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区域大气多元治理机制,包括完善区域长效管理机制、环境质量协调机制、评估监督机制、市场运行机制、公众参与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真正实现大气污染治理从“地方”到“区域”、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从而构建大气污染的全民共治。(四)治理工具的数据驱动趋势数据驱动促进大气污染防治从联防联控到全民共治的转变,治理的基础也从单个地方政府到区域联防联控再到全民共治,表面上是实现了治理区域、治理主体等多层面的变化,实际上是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的转变[27][28] 。

 区域联防联控为初期的— 0 6 —地方治理研究 2019 年第 1 期万方数据

 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可行方案,但由于大气污染存在较强的空间关联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区域协作的风险,因此极易出现集体行动的困境。

 比如责任与利益划分不合理、关系难以协调,同时大气污染协同治理需要多主体、多层级,主体间经济水平与政治地位的差距加剧了协同难度。

 而大数据的治理理念则强调治理主体从具有共同特征的群体性单元细化为微观个体的自然人单元[29] 、治理机制从区域协作到全连互通、治理保障也要适应于数据驱动型联防联控的治理模式,为交易成本和风险的降低提供可能。数据驱动的治理理念指导下,大气污染治理领域进入了很多新兴的互联网企业,通过改变大气污染治理多元主体间的连接方式与沟通渠道,进而公众这一与大气污染密切相关的数据源个体成为了大气污染跨区域协作治理网络之中重要成员,使得市场、企业、公众转变为治理的主体[30] 。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指出要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从大气污染防治的角度则强调信息技术在跨区域协作中的应用,支持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多元共治体系,同时积极利用大数据、遥感、数据融合等技术驱动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

 由此,以数据驱动为纽带、全向连接为结构、双向互动为机制的大气污染全面共治体系正在全方位涌现,成为新时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建设方向。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四川省实践案例(一)四川省大气污染的基本情况四川省是经济大省与人口大省,虽然地处西部,但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7 年的GDP 达36980.2 亿元,占全国4.47%;年末常住人口8302 万,占全国5.9%。

 当然,同其他区域类似,四川省也面临着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城市大气污染的问题,全省 21 个城市的PM2.5 年均浓度仍有15 个城市不达标,其中成都市 PM2.5 仍超标 59%,PM2.5 污染防控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臭氧污染日益凸显。

 2013 年以来,四川依据省内不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人口分布情况以及主体功能区划等因素,将成都平原地区、川南地区以及川东北地区划分为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四川省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住建局、农业厅、交通厅、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0 个厅局深化联动,协力推进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分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同时,各区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行月度视频例会制度,通报工作进展,推广先进经验,部署工作任务,在实践中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不断完...

篇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草案) ) 》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 11 月进行再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 2019 年 11 月 15日前反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姜黎华 联系电话:0471-6600643(传真) 电子邮箱:jlh_925319@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 3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邮编: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 年 10 月 9 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草案) ) 》

 (9 2019 年 年 0 10 月 月 5 15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已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确定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的原则,建立本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机制,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大气污染实施联防联控联治。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和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应当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矿区污染防治 第六条 新建矿山应当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已建矿山应当限期达标。

 第七条 中小产能矿山开采企业集中的区域应当编制矿区环境治理规划,统筹部署矿山开采企业的排土场、临时排矸场和道路建设,实施矿区环境集中连片治理。

 严格控制矿山企业产能和露天剥离施工规模。

 第八条 采用露天剥离方式开采的矿山项目,应当按照要求配备洒水车、高压雾炮等洒水抑尘设备。

 第九条

 煤炭矿业权人应当实施矿权范围内着火点灭火工作,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无主着火点灭火工作。

 第十条

  运输煤炭、砂土、石灰等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严密加盖篷布、喷洒表面凝结剂等抑尘措施,禁止超载、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驶出厂区。

 鼓励采用集装箱运输。

 第十一条 气象部门发布大风、扬沙等极端气象预警时,矿山企业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防止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煤炭贮存场所应当全封闭,鼓励煤矿采用全过程密闭式运输。

 第十三条 矿山企业应当硬化和养护进矿道路、厂区道路、工业广场,采取清扫、洒水、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四条 矿山企业进行爆破、土石方剥离、装卸车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第十五条 矿山企业排土场应当按照批复的矿山开采设计及时固化或者覆土绿化。边坡治理应当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防止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

 第三章 工业污染防治 第十六条

 鼓励工业园区实施煤改气或者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推进余热余压梯级利用,建设生产用热热源以及热网,推广集中供热和制冷,淘汰分散锅炉。

 第十七条 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区域实际,确定本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控制重点企业,制定并组织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编制治理方案。

 第十八条 有色金属冶炼(不含氧化铝)、钢铁、水泥、燃煤发电、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和化工等行业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自治区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执行现有排放标准。

 鼓励钢铁、燃煤发电等行业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第十九条 工业炉窑应当采用封闭、密闭或者集气罩等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物料落料点应当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或者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

 粉状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储存及输送。

 块状物料应当采取封闭储存及输送等有效抑尘措施。

 大宗物料应当通过铁路、管道或者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确需汽车运输的应当封闭车厢或者遮盖严密。

 第二十条 水泥熟料窑应当配备低氮燃烧器,采用分级燃烧等技术,窑尾应当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等成熟先进的脱硝技术。

 鼓励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水泥。

 第二十一条

 焦化企业化工物料罐、槽的排放气体应当返回系统或者收集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熄焦废水未经处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禁止用于重复熄焦。

 鼓励焦化企业进行干熄焦改造,实施焦炉煤气精脱硫,采用成熟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控制焦炉炉体无组织排放。

 第二十二条 钢铁企业烧结烟气应当采用除尘、脱硫、脱硝措施,烧结、球团竖炉、炼钢、轧钢等主要生产车间、高炉出铁场、钢渣处理设施应当密闭,铁沟、渣沟应当加盖封闭。

 鼓励实施烧结机头烟气循环。

 第二十三条 冶金、石化和化工等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一)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 (二)建设地点敏感的; (三)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

 第四章 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状况和污染特征,牵头组织编制区域性“三线一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规划,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排污总量、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城市间或者开发区对

 城市相互影响等因素,科学确定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协同控制目标,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前款所称“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第二十五条

 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实行政府主导、区域联动、单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网格化监管机制。

 第二十六条 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综合运用卫星、航空遥感监测和地面站点监测等环境监测手段,建立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重点加强细颗粒物、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并实现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矿山开采、煤炭洗选、电力、冶金、水泥、化工等企业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

 第二十七条

 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开展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形式的联合执法,通报可能造成跨界大气影响的重大污染事故,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

 第二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九条

 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实现预报信息区域共享、统一发布,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矿山企业产能和露天剥离施工规模超过设计规模的,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煤炭矿业权人未实施矿权范围内着火点灭火工作的,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矿山企业在大风、扬沙等极端气象预警时,未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的; (二)矿山企业进矿道路、厂区道路、工业广场未硬化和养护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矿山企业进行爆破、土方剥离、装卸车等作业时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的; (二)矿山企业排土场未按要求及时固化或者覆土绿化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色金属冶炼(不含氧化铝)、钢铁、水泥、燃煤发电、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和化工等行业超过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使用工业炉窑的企业未采用封闭、密闭或者集气罩等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 (二)粉状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储存及输送的; (三)块状物料未采取封闭措施储存及输送等有效抑尘措施的; (四)矿山开采、煤炭洗选、电力、冶金、水泥、化工等企业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焦化企业化工物料罐、槽的排放气体未返回系统或者收集处理的,熄焦废水未经处理、未达到排放标准,用于熄焦的; (二)钢铁企业烧结、球团竖炉、炼钢、轧钢等主要生产车间、高炉出铁场、钢渣处理设施未密闭的,铁沟、渣沟未加盖封闭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存在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冶金、石化和化工等建设项目,未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三十八条 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承担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主体功能区定位、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盲目决策,致使大气环境遭受破坏的; (二)违反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三)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包庇的;

 (四)对重大大气环境违法案件或者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查处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 2019 年 月 日起施行。

篇八: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2]164 号

 http: //www. mep. gov. cn/gkml/zj/wj/200910/t20091022_172141. htm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 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113 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 已经国务院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确保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按期达到目标要求。

 附件: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 http: //wfs. mep. gov. cn/dq/gzjz/200302/t20030213_84369. 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七条第一款“国务院按照城市总体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目 标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的规定, 现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方案。

  一、 重点城市

  在对 2000 年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分析的基础上,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划定一批“十五” 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共计 113 个( 名 单附后)

 。

 ( 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直辖市、 省会城市、 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应当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的规定, 将 43 个城市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 二)通过对全国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 338 个城市综合经济能力及环境污染现状的分析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2005 年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承诺, 重点选择经济特区城市、 《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 计划》 中要求 2005 年达标的地级城市、 目 前大气环境质量超标但有望在 2005 年达标的城市和一些急需加强保护的文化、 旅游城市, 合计 70 个城市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二、 防治目 标

 在拟划定的 113 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 目 前有 39 个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已经达到国家环境大气质量标准, 有 74 个城市尚未达到标准。

 到 2005 年, 已达标的 39 个城市其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应稳定保持在相应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以内; 未达标的 74 个城市应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由国家环保总局另 行规定。

 三、 防治措施

  1、 以国家西气东输、 西电东送为契机, 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通过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推广电、 天然气、 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 减少城市原煤的消费量, 推广洁净煤技术; 促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的发展, 有效控制煤烟型污染。

 2、 推行清洁生产, 从源头控制污染。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 采取关停并转措施, 淘汰技术落后、 能耗高、 污染环境的企业; 加快以节能降耗、 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 控制工业污染;鼓励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在用机动车的排气监督检测、 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工作; 鼓励发展清洁燃料车和公共交通系统; 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系统, 控制交通污染。

 4、 采取综合措施, 控制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运输的扬尘污染;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 降低城市大气环境中悬浮颗粒物浓度。

 5、 加强协调管理, 加大支持力度;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严格执

 行行政监督; 提高环境监测水平, 建立监测网络, 定期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 促进达标工作。

 6、 由国家计委、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对重点城市限期达标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促进重点城市中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城市按期实现达标。

 所有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具体限期达标规划, 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附件:

 113 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名单

  43 个直辖市、 省会城市、 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 4 个经济特区城市 其他 66 个重点城市 直辖市 北京市、 上海市、 天津市、重庆市

  河北 石家庄市、 秦皇岛市

  唐山市、 保定市、 邯郸市 山西 太原市

  长治市、 临汾市、 阳泉市、 大同市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赤峰市 辽宁 沈阳市、 大连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锦州市 吉林 长春市

  吉林市 黑龙江 哈尔滨市

  牡丹江市、 齐齐哈尔市 江苏 南京市、 苏州市、 南通市、连云港市

  无锡市、 常州市、 扬州市、 徐州市、 镇江市 浙江 杭州市、 宁波市、 温州市

  绍兴市、 湖州市 安徽 合肥市

  马鞍山市、 芜湖市 福建 福州市 厦门市 泉州市 江西 南昌市

  九江市 山东 济南市、 青岛市、 烟台市

  淄博市、 泰安市、 枣庄市、 济宁市、 潍坊市、 日 照市 河南 郑州市

  洛阳市、 安阳市、 焦作市、 开封市、 平顶山、 三门峡市

 湖北 武汉市

  荆州市、 宜昌市 湖南 长沙市

  岳阳市、 湘潭市、 张家界市、株洲市、 常德市 广东 广州市、 湛江市 深圳市、 珠海市、 汕头市 韶关市 广西 南宁市、 桂林市、 北海市

  柳州市 海南 海口 市

  四川 成都市

  绵阳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宜宾市、 自 贡市、 德阳市、 南充市 贵州 贵阳市

  遵义市 云南 昆明市

  曲靖市、 玉溪市 西藏 拉萨市

  陕西 西安市

  咸阳市、 延安市、 宝鸡市、 铜川市、 渭南市 甘肃 兰州市

  金昌市 青海 西宁市

  宁夏 银川市

  石嘴山市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克拉玛依市

篇九: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16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礼县马泉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十 •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 《大气污染防治法》)。据悉,该法从修订前的七章66条,扩展到现在的八章129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文增加了近一倍,现行法律中几乎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经过了修改。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联防联控将成新常态源头治理发力精准科技将在治霾中发挥更大作用环保罚款取消50万元封顶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联防联控将成新常态如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不再局限于单个城市内,城市之间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区域性污染特征十分显著。例如,2014年2月19日至26日,我国发生大范围持续严重空气污染,持续时间长达7天,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图为天安门广场雾霾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连日来,宝鸡出现较重的雾霾天,很多老年人都选择不出门或少出门,而年轻人都选择了戴口罩出行。华商报记者走访宝鸡市区药店和商场发现,近日来防雾霾口罩畅销。——2016年1月6日(华商报)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在一片天空下,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目标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等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控制目标。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经过时间证明可行的经验,需要有法律保证,这次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是把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任周珂表示,意味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发生改变,将由过去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由单打独斗向齐心协力、群策群力转变。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目前,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散煤燃烧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但是长期以来 由于机• 源头治理发力精准要来源。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煤炭消费量居高不下,致使大气污染治理困局难解。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据了解,燃油品质直接关系到机动车尾气排放,为在源头解决机动车大气污染问题,该法修改后增加规定:一是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二是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另外,为了加强对行驶中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该法还规定,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的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为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燃煤大气污染,该法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划出重点领域,对于保护大气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这次修改,重点解决的就是工业、交通,以及燃煤污染问题。”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科技将在治霾中发挥更大作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约10%。据悉,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环保罚款取消50 万元封顶一直以来,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环保法罚则虚设、执行不力。主要是因为过去在治理大气污染时,往往用行政罚款方式,结果企业交完钱,还接着排放污染。因此,罚款的经济措施和行政的处罚措施都不能取代法律的强制措施。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该法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 “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另外还增加了其它罚款新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

 2016 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解读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

 谢谢观赏• 礼县马泉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篇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打好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川办发〔2022〕50 号各市(州)人民政府ꎬ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ꎬ有关单位:为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大气污染问题整改ꎬ帮助指导地方和企业纾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痛点、难点、堵点ꎬ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ꎬ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ꎬ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ꎮ一、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协作和重点城市结对帮扶ꎮ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协作ꎬ由成都、自贡、南充、攀枝花市分别牵头组织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 1 —

 控会议ꎮ 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省林草局持续对重点城市开展结对帮扶指导(见附件)ꎮ二、落实重点区域常态化精准管控ꎮ 各地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ꎬ继续强化 2021 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有效措施ꎬ优化精准管控方案ꎮ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工业企业能耗管控ꎬ对能耗变化异常企业开展督导检查ꎻ公安部门对重点道路疏堵分流ꎬ按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求ꎬ依法依规开展高排放燃油机动车区域限行ꎬ优化柴油货车管控区域ꎬ强化柴油货车违规入城管控ꎻ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加大柴油货车联合检查力度ꎬ开展尾气抽测ꎻ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走航监测等“人防+技防”措施ꎬ精准掌握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情况ꎬ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ꎬ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不准、六必须”ꎬ应急响应期间按规定停止土方作业、渣土运输作业ꎻ交通运输部门强化运输源头监督检查ꎻ城市管理等部门严控渣土车沿途抛洒ꎮ三、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分类分级管控ꎮ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强化分类分级管理ꎬ不搞“一刀切”ꎮ 各地要将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纳入应急管控清单ꎬ动态调整优化重点企业“一厂一策”ꎻ进一步扩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重点行业范围ꎬ鼓励企业加快实施升级改造ꎬ大力打造省级绿色标杆企业ꎬ加— 2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快实施企业绩效分级管控ꎮ四、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积分管理制度ꎮ 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要求ꎬ全力争取更多优良天ꎬ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ꎮ 实行百分制积分管理考核ꎬ主要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空气质量变化幅度排名、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ꎬ按相应权重进行加减分ꎮ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ꎮ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各地稳妥有序推进“双碳”工作ꎬ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ꎻ严禁违规新增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ꎻ强化源头控制ꎬ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ꎬ实施能耗等量和减量替代ꎮ 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大力推动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煤改电、煤改气ꎮ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ꎬ出台 2022 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ꎬ重点推动成都平原、川南等地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ꎬ推动原辅料替代、产业链绿色升级ꎮ六、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推广新能源车辆ꎮ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ꎬ公安部门指导各地提出“削存量、控增量”年度指标和措施ꎻ交通运输部门按要求做好老旧营运车辆逐步退出营运市场有关工作ꎮ 成都市出台老旧车辆提前淘汰经济补偿奖励办法ꎬ2022 年底前完成 8 万辆国 III 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淘汰任务ꎬ科学制定机动车新增总量目标ꎬ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ꎬ依法依规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ꎮ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ꎻ经— 3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济和信息化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ꎬ推动各地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ꎮ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至 30 万辆ꎮ七、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力度ꎮ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ꎬ加大涉气工业企业查处力度ꎬ严厉打击无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污、无证排污、偷排漏排、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ꎬ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ꎮ 严格管控建筑工地和移动源ꎬ严肃查处扬尘治理不到位、超载超限运输、违规运渣、尾气超标、尾气检测弄虚作假等行为ꎮ加大面源污染执法力度ꎬ依法查处餐饮油烟直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ꎮ 严格油品质量监管ꎬ坚决打击伪劣油品违法犯罪行为ꎮ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ꎬ严肃查处各类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行为ꎮ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ꎬ建立健全部门间违法线索移交工作机制ꎮ 加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ꎬ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警示教育宣传ꎬ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ꎮ八、健全激励约束考核机制ꎮ 严格执行«四川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办法»ꎬ支持各地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企业综合治理、省级绿色标杆企业创建、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帮扶等工作ꎬ鼓励提前减排行为ꎮ 严格落实环评区域限批政策ꎮ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差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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