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8篇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5202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 -5 202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指明了“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为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委制定了《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重要举措方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制定了落实举措,明确了责任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住房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确保为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全局中统筹
谋划,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出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三)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质量效能明显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各项行政权力纳入法治轨道运行。
二、健全部门职能体系,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推进厅机关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1.进一步厘清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按照省委编办要求及时做好修订工作。
牵头处室:人事处、法规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2.持续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牵头处室:营商办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3.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服务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服务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服务需要。
牵头处室:审批办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4.及时清理规范各类许可事项,依法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或增设取得许可的条件。
牵头处室:营商办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5.推动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完善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6.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政策,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三、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四)推动重点领域立法。
7.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市管理等民生领域立法,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节能、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等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五)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8.在推动地方立法的过程中,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通过部门网站、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意见,扩大社会参与,增强立法透明度。探索建立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及公职律师全程参与立法工作机制。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9.认真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必须全部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规定。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四、健全行政决策体系,全面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11.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努力做到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认真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并给予反馈。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能和各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牵头处室:办公室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八)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12.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应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者制发文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的意见,注意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九)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13.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议。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牵头处室:办公室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五、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4.建立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等保障。
牵头处室:法规处、财务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15.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
责任处室:城管局
16.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实施制度改革,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调整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7.加大对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行业发展质量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对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有影响、有威慑力的典型案例。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保护。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十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落实“四张流程图”工作机制,并加强动态管理。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19.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禁止合同工、临时工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参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落实“一案三书”工作制度,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内执法事项,同时下发执法决定书、行政建议书、信用承诺书。
牵头处室:法规处、城管局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十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20.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在法治实践中培养树立法治精神。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提升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十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21.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中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加快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十五)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2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完善区域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七、健全矛盾化解体系,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十六)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23.指导基层部门依法加强对房屋征收、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体系,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质效;推进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十七)配合做好行政复议改革工作。
24.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十八)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25.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和《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法律规定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四类案件和法院通知出庭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出庭应诉。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处理和反馈工作。将庭审现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重要场所,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庭审,提升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加处室:厅机关其他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八、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十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26.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责任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负...
篇二: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民权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
(征求意见稿)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通知》(中发〔2021〕33 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豫发〔2021〕31 号),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撤县设市总目标,突出“六城一中心”发展定位,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我县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民权和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民权提供坚强
2 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民权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模式。坚持统筹推进,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坚持结果导向,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三)总体目标。到 2025 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完善,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县、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乡镇(街道办)和部门实现率先突破,在全市率先建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建成 3 个国家级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到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民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1.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全面
3 提高政府效能。(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2.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3.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4.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县委编办负责)
5.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国家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6.加强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范围。(牵头单位:县委政府督察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4 7.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要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8.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式管理,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持续推广应用“豫事办 APP”“商丘便民网 APP”“民事通APP”,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9.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持续“减证便民”,着力打造“企业开办+N 项服务”模式,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极简审批模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
10.加强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
11.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覆盖范围。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5 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2.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坚持放管并重,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构建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3.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依法完善包括信用信息记录与公示、失信行为认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在内的信用监管体系,推动涉企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互认,提高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有效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4.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落实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6 15.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全省统一的跨省通办应用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全面落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提升跨省通办专区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6.加快推动民权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垂直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办理,依托跨区域查询、在线核验等服务提升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7.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动更多跨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一件事”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8.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业务受理系统、各级各部门业务受理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按照要求,推动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统一受理系统,支撑线上、线下实现“受审分离改革”,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无缝隙衔接、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19.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建设,2022 年底前基本实现基础功能、服务标准、运行机制统一。持续落实“一
7 网”“一门”“一次”改革措施,推动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和窗口设置,开设创新服务和场景式办事专区(窗口)。(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20.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事项集中、人员配备、服务机制“三到位”。(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21.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推动政务服务适老化改造,在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基础上提供便捷、高效、温情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2.制定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奖惩、创新示范创建等相关配套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23.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开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对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执纪监督责任追究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纪
8 委监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24.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迈出更大步伐,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25.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26.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27.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努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
9 门,各乡镇(街道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七)配合重要领域立法 28.全力配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提供意见建议。(县人大法工委负责)
(八)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29.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30.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与法律法规等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订或废止。(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31.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
10 核范围,做到应审必审。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和问题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3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实施主体、程序步骤、评估报告等内容,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事项要加强协调处理,对争议较大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年至少对 1 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33.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实时分析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覆盖率、合法性审核率、集体审议率、及时公开率、及时报备率、备案审查通过率“六个管理指标”,及时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将指标变化情况纳入定期通报和监督检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备案审查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九)强化依法...
篇三: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mdash;1— 县 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 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X 年)》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意见为主线,以实现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现将我县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在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提出二十项重点任务并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2— (二)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带头作用,县委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X 年)》等精神共 X 次,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税务、消防、土地法律等知识 X 次,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专题学习列入主题党日活动,列入各类主体学习培训班次,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专项考核重要指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在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对标一流,经过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我县“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位列全省 1X 个法治政府示范项目之一。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为 XX 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快简政放权,在“放”出活力上下功夫。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印发了《XX 县乡镇权责清单》《XX县乡镇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等文件,推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目前梳理出第一批 11X 个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 XX 个村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 个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正在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规范办事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全面推进机构整合和职能
—3— 优化。人口小县改革后,县直党政机关由 XX 个精简为 22 个,乡镇由 X 个精简为 X 个,县直涉改事业单位由 1XX 个精简为X0 个,构建了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二)优化政务服务,在“服”出效率上见实效。一是建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清单,为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提供了精准指导和跟踪服务,项目审批时限同比压减 20%以上。二是积极开展领办、代办、专办服务。出台了《XX 县项目审批服务“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已服务企业和群众 1XXX 人次,办理各类事项 XXX 个。三是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事项最小颗粒度梳理方面,全县已梳理发布 XXX 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方面,“四级四同”目录同步率 XX.XX%;“一件事一次办”发布方面,出台了《XX 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梳理公布“我要办企业”“我要开商场超市”“我要开酒店”等 200 项“一件事”,达到年底之前发布不少于 100 项要求。
(三)加强市场监管,在“管”出公平上出实招。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双随机抽查 X1 次,检查企业主体 1X2 户,结果公示率 100%。二是全力开展“互联网+监管”数据录入工作,全县监管行为入库 1XXX2 条,监管业务数据报送 1XXX1 条,监管目录清单认领率 XX.1X%,检查实施清单细化编制率 100%,监管行为数据覆盖度达到XX.XX%,超过国办数据覆盖度达到 X0%的要求。
三、以履行法定程序为核心,切实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
—4— 水平 (一)完善重大决策相关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今年以来,先后研究了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等事项,染化集团、华润电力、万鑫达新能源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也逐步落地开工,进一步实现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司法局法治工作人员加政府法律顾问共同参加合法性审查机制,统一了规范性文件送审函、起草说明等文书格式,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合作协议 2X 件。
(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六名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会议、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疑难问题的研究讨论。各乡(镇)各村(社区)均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主体清理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结合人口小县机构改革实际,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现有行政执法主体 2X 个,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全年分两次组织 12X 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现共有 20X 名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件。三是线上通
—5— 知各执法单位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 X 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下县司法局组织各单位执法人员参加规范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能力。
(二)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起草了《XX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梳理出交通运输、水政监察、文化市场等 20 个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划转事项共 2XXX 项,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联席会议、分工配合、培训指导等 10 项工作机制。二是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推动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制定印发了《XX 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XX 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县 X 个乡镇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确定了执法队伍组成人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以接受制约和监督为自觉,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 XX 件,政协提案 XX 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 100%。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X 件,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全县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X0 件,检察机关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X 件,采纳率 100%。
(三)严格审计监督。全年依法对 XX 个项目开展审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征收补偿资金的规范使用,
—6— 加速了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解决。还对 1X 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提升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的知晓率,积极推送复工复产政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X1X 条,其中“政务要闻”发布信息 10XX 条,“通知公告”发布信息 20X 条,其他栏目共发布信息 XX1 条。
六、以法治社会建设为牵引,持续推进县域社会治理创新 (一)加强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深化“全科网格”建设,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整合资源力量,加强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自全科网格工作成立以来,网格员疫情防控共排查 XXXXX 户 111X2X人;协助灾后重建新建 X1X 户、修缮 1X1 户、货币化安置 X户;电诈宣传累计 2XX00 户 XX21X 人。
(二)持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深入推进“免费法律咨询惠民工程”,全年完成免费法律咨询 1XXX 次,完成率达 112%,群众满意度达 100%。二是切实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行“六办理”,开启服务“绿色通道”,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1X 件,其中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 X0 件已全部完成,包含妇女案件 X 件,农民案件 22 件。
(三)抓实抓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 2021 年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普
—7— 法责任全覆盖,累计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100 余场次,参与群众超 X 万人次。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普法载体拍摄防范电信诈骗、民法典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共 11部普法微电影;还以青少年活动中心为依托,新建成一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 XX 县法治文化广场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专栏,有力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四)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天坛镇西关村、响水河镇西北陈村荣获山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称号。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线上培训及县司法局开展的线下培训,率先完成了今年年底全县每村(社区)至少培养 X 名“法律明白人”的任务,目前全县“法律明白人”共 XXX 名,做到了辖区内各村(社区)全覆盖。
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落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已做到常态化。全县各级调解委员会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2XX 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 10X 件,预防矛盾纠纷 11X 件,化解矛盾纠纷 121 件。二是落实调解员“以案定补”政策。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逐步实现调解员由“兼职”向“专职”转变,配备了 X 名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县共建立 X 个品牌调解室。三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政法委、司法、信访等部门力量,高标准建成了平安建设服务中心,实现了线上线下调解和“民调、访调、律调”
—8— 等多样化调解形式。
(二)全力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XX 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议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增设行政复议股,调配 2 名编制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改革工作如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持续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一是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印发了《XX 县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通知》《关于信访系统工作流程再造实施意见》等 X 个文件,确保我县信访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大力推行网上信访,有效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合理网上信访,快速回复告知,缩短办理时限,加强跟踪督办,推动高效解决问题;三是狠抓重点人员稳控。对全县重点人员进行风险划分,分类管理,实行教育稳控、案件化解“双负责”制,杜绝化解、稳控“两张皮”,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切实将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全县各乡(镇)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多措并举,不断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相比,与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动工作的措施不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个别部门程序衔接上不够紧密,部分服
—9— 务事项基础支撑不足;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成效还未完全呈现。针对上述问题,XX 县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2022 年,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照“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我县“十四五”重点工作,谋划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聚焦顶层设计,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为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好路线图。二是聚焦落实举措,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成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巩固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三是聚焦督查“利剑”,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明确重点任务、盯住关键环节、创新督查方式,让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查真正“长牙”、立威、管用、有效,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篇四: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x 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调研。一、“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x 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 年)》和省委、省政府《x 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 年)》部署要求,在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预定目标。我市被评为 20xx 年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市、20xx 中国(区域)最具投资营商价值城市、20xx 年度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市”、20xx 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
(一)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
核、同奖惩。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深改委多次部署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台《x 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 x 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若干措施》《x 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连续多年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市、区县委常委会定期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区县委分别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区县委员会,设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分别负责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监督扎实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从 20xx 年起,连续三年专题听取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报告,分别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和 x 份审议意见。扎实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市政府出台的 x 件政府规章和 x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对 x 余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并落实宪法宣誓、任前法律考试、任后履职报告、专题法律培训等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三)政府职能转变明显加快。“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地,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x 项;承接行政审批下放事项 x 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 x 项,调整为日常管理事项 x 项;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集中了 x 个部门审批事项 x 项;落实“一门一网一次服务”模式改革,x 项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x 项事项“一网通办”。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实施清单制度并动态调整,编制了市、区县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了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费目录清单;建立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 x 亿元;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现54 证合一;推行“微信办照”“网上办事”“全天候无假日办照”,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部分事项办理由 9 个工作日压缩到1.5 个工作日、营业执照核发压缩到 4.5 小时。加强市场监管,制定x 项 x 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随机抽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开展“你点我检”;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结果等信息发布,公示各类信息 x 万条次。创新社会治理,印发《x 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实施“雪亮工程”,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 x”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提前三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目标,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 x 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
x%;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市人民医院二期开诊,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研究院挂牌成立,建成村级孙思邈中医堂 x 个;改造提升城市运动公园、市人民公园,x 大剧院投入使用,全民健身馆、工人文化宫、书画公园对外开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获国家考核优秀格次,入选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漆沮两河及赵氏河水环境治理达标方案,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全省年度考核三连冠;持续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20xx 年 x 市收获优良天 x 天,优良率为 x%,列关中五市第二位;PM2.5 平均浓度 48 微克/立方米,优于省考指标 4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关中五市第二位。
(四)法制建设实化细化。“十三五”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坚持急需先立、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质量原则,围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出台了 x 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x 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了 x 部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三统一制度,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备案审查机制、清理机制,对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发布的 x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五)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议
事决策程序,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完善了决策机制。市政府修订了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制度,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坚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用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审议前均通过了法治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协议、合同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 x 名,实现市、区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十三五”期间,全市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 5 个领域的市、区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于 20xx 年 x 月完成司法所转隶划转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修订了行政执法目录,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被评为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现持有执法资格证人员 x 人。建立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职权、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
(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调处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信访工作制度。受到省委、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肯定的“和为贵”调解工作法在全市公安派出所全覆盖,形成了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驻法院、公安、信访等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价格争议、道路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等重点行业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全覆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进行星级评定管理。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x 个、联系点 x 个。组建法律服务团 x 个,为全市所有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强化网上信访,制定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办法,创新建立“两见面一评价”制度。建立“诉访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形成四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制定信访督查督办实施方案、考评细则、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八)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突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利用重点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市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新媒体普法宪法知识大赛”等系列活动。创新开展法治进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式推进普法宣传,创建
全国宣传教育基地 x 家、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x 个、法治文化公园x 个、法治文化广场 x 个、法治文化长廊 x 个。
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十三五”以来,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的目标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年度报告还有不足。个别行政机关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意识不强,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报告。个别报告总结工作不详实,存在问题分析不深刻,工作安排不具体。
(二)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待完善。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不健全,《x 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和《x 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分别授权政府制定的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办法和举报奖励办法还没有出台。20xx 年 x 月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仅出台了《x 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未出台实体性政府规章。
(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落实还不均衡。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总体落实不够,公众参与程度较低、专家论证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未建立行政决策目录。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四)行政执法水平亟待加强。个别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展缓慢。程序违法、行政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20xx 年度市政府撤销和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案件占案件总数的 x%,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要求严格规范履职的检察建议 x 件。
(五)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个别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未能完全落实到位。行政审批部门图审、检验、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立法专业人才较为短缺。
(六)政府诚信建设有待加强。存在拖欠工程款、承诺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七)权 责清单亟待修订。近年来法律法规的废改释和机构、部门职能调整力度不断加大,但权责清单未能及时进行修订。
三、编制“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建议 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编制好 x 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发展蓝图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是未来五年 x 法治政府建设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编制工作要紧跟时代发展,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既要紧扣国家战略和 x 省的规划、举措,始终与中央、x 省的新政策、新精神保持一致,与 x 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指标体系保持一致,又要服务于 x 地方发展实际,体现国家战略、体现 x 布局、体现 x 模式、x 经验和 x 的治理,确保规划具有较好的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可行性。编制好“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既要从宏观层面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又要从微观层面谋划具体工作。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政
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法治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要对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表省委工作要求,对表市委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 x、平安 x 的工作安排,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x 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篇五: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镇 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2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XX 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主要抓手,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 年)》落地落实,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平安幸福 XX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 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 年)》,把依法治镇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及各村(居)等小组成员单位共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按照《紫金县 2022 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紫金县 2022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的新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全面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安排及时
调整XX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于2022年 4 月 15 日、11 月 30 日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和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釆取各种措施,确保及时化解难题。三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强化财政监管,确保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弘扬法治精神。一是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教育。我镇通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专题法治轮训等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升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辖区中小学校均配备 1 名法治副校长,制定教育计划,每学期组织一次以上的校园法制讲座,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青少年学生犯罪率持续降。一年来,全镇共举办党员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2 次,法治专题讲座 3 期,普法宣传活动 7 次,印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约 6 万份,张贴各类普法标语 150 多条,开展法律咨询 300 多人次等。
(三)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发展基层民主。一是提高村(居)自治水平。把依法治镇延伸到村(居),
大力抓好民主法治工作,提高民主自治水平。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与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抵触的,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内容的,及时责令整改。二是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定期深入村(居)开展法律咨询工作,结合镇干部“直联”制度,深入群众,把握动态,及时发现社会不安定的苗头,为村(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督促各村(居)的村务及时公开,对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进行处理。
(四)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法治监督作用。一是建立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镇委、镇政府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和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推进政务、警务、村(居)务等各项公开办事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切实发挥镇纪委廉政监督作用。健全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了党委政府科学、阳光执政。三是强化镇人大的监督职权。跟踪监督政府各项决议的落实,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推进党委依法决策,促进政府规范运作。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逐步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是行政、经济和谐发展之良策。为此,我们继续抓好、抓实、抓细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镇工作,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全面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抓好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依法办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率达 100%,切实提高了办效率。近年来,全镇行政执法行为被撒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或无效的案件逐年下降,无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镇领导干部无一人被追究责任。
(六)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 XX 的过程中,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一是创新综治工作新模式。全面推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模式,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无毒”村(居)创建、“无毒”场所创建和无种植、制造毒品创建率达 100%。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每季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每月召开 1 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研判会议,无因未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等制度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年以来,共排查受理调处矛盾纠纷案件 38 宗,化解 36 宗,化解率达 95%。对于受理的劳动纠纷案件,联合镇公共服务
办、司法所开展调处工作,劳动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无因劳资矛盾激化而酿成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三是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充实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严格工作要求,无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发的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四是做好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对于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建立帮教队伍,建立一人一档一册,定期跟踪对象的近况,并做好记录工作,实现有效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缋,但离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镇、村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待进一步加强,农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普法仍存在盲点;三是基层群众法律观念淡薄,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信闹不信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村民依法自治意识有待加强;四是我镇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且综合素质能力亟需培训提升,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难以充分覆盖并高效监督管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 年,XX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班子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理论中心组等专题学习,通过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部署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贯彻落实。为确保顺利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把矛盾纠纷排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专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认真协调处理好各项重大政策的矛盾纠纷排查,尤其是土地权属争议、劳资薪酬拖欠等出现的法治纠纷。同时,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干部系统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逐级落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党务、村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三是不断建全和完善首问责任制和回访制度,对群众上访的问题进行回访跟踪办理,让群众相信干部,让干部贴近群众;四是建立健全信访通道,了解信访动态,及时准确的掌握情况,掌握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力争问题早发现、工作早介入、矛盾早化解。XX 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实施依法治镇普法工作,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为加快我镇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 XX 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继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模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学习氛围,重点对象是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二是不断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推动法律服务进一步向村(居)延伸,加强驻村(居)法律顾问管理,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为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四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尤其是重点管控人群和重要信访事项,要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稳控和化解的效能。五是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和培训,围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篇六: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川委发〔2021〕23 号)和《内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内委发〔2022〕10 号),结合隆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以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化为抓手,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精致靓丽隆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到2025 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到 2035 年基本建成
法治隆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优化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配置,依法承接实施上级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职权。鼓励、支持行政和事业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逗号前为牵头部门,其余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结合隆昌实际,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3.精简规范行政许可。根据中央、省改革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推进跨部门、跨领域审批事项全链条整体下放或取消,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
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动态更新“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 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5.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申请、告知、承诺、办理、核查、监管等工作流程。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证明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6.优化监管方式。依法依规编制监管事项清单,推动实现“照单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统筹合并抽查对象、范围、种类相同或相近的检查项目,实施“综合一次查”。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努力构建监管事
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社会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用好内江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畅通政企数据流通和共享。〔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大数据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7.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一网通办”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编制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持续推进“省内通办”“川渝通办”和“跨省通办”,优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随时办、自助办”,开展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异地代收代办”“一窗通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在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的基本服务需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8.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废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肃查处严重侵害
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竞争违法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9.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惩治力度。加强政企沟通,制定实施涉企政策或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商会和相关企业意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对资产实力雄厚、企业信誉良好、诉讼金额不大的合规企业不予采取强制财产保全措施的机制。除有法定依据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10.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电话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
序化法治化
1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加强制定主体清单管理,各类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12.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初审职责,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从严把关。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政府集体审议前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合法性审核专家协审机制,提升审核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13.强化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有效期制度,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 100%。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拟继续实施的,经合法性审核后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发布;需要修改的,按制定程序执行。建立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修改完善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
室、市司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4.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内江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隆昌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坚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15.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深入开展风险评估,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决策实施风险,对存在高、中风险等级的行政决策事项,应在采取有效防范化解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后进行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
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16.加强决策事项目录化案卷化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明确决策事项、法律政策依据、需履行的程序、承办单位、执行时间等。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全面收集整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并规范归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当全程如实详细记录,并载明不同意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17.完善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及时掌握执行进度、效果。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决策机关依法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提出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改决策等建议。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实行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联动。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内江市安排,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道),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19.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利用互联网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电信诈骗、损害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20.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围绕执法队伍建设、案件协查协办、投诉举报协作处理、执法信息互通共享等方面,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执法协作,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协同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推进知识产权纠
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一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2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及《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进“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健全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等。〔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2.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以《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为参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待全省行政执法案件编号标准、行政执法用语标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编制发布后,严格落实并逐步实现执法标准化。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3.严格执行包容免罚清单。严格执行本部门、本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适用不予行政...
篇七: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民政府关于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1 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大商城积案化解、“12345”接诉即办被评选为 2021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1 年第 8 次集体学习会,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1 年第 7 次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全市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讲 540 余场。
(二)坚持人民至上,依法推进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采取果断有力措施,
打赢了 10 月下旬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健全货物追溯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结案件 84 件。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修改《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8件,制定、废止政府规章 9 件。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3 个。清理涉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民法典、煤炭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59 件,确定修改 40 件,废止 6 件;政府规章 44 件,确定废止 7 件;规范性文件202 件,确定修改 20 件,废止 39 件,宣布失效 24 件。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实施便民利企 9 条措施。规范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编制公布市级权责清单 5009 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开发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34 项证明不再要求企业群众出具。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审批事项减至 52 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抽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 3%,结果公示率达 100%。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超过 99.06%,网上可办事项超过 97.17%。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满意
率达 99.99%。有序推进“12345”(接诉即办)热线建设,整合 58 条各类非紧急热线,办理各类事项 97 万余件。
(五)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审查市本级规范性文件 25 件、合同协议 46件、请示报告类文件 192 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9 件、其他文件 172 件,并对 19 件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等 15 个重点领域基本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协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监察与行政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七)强化行政权力内外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
政协监督,市政府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 370 件、市政协提案 427 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复议机关”的目标,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 285 件,审结 192 件,撤销或确认违法 37 件,维持 76 件,终止 42 件。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发布信息 4600 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 49 场,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八)凝聚多元化解合力,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了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 6202 件,调解成功 6100 件。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呼和浩特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2687 件,完成司法鉴定业务 7282 件,办理公证事项 85895 件,受理仲裁案件 877 件。
(九)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均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并逐项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讲法治课 54 场。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民族
团结领域普法宣传,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主线的法制宣传活动 480 场次,在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电视栏目《说法论典》。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主动作为,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注重学习引领。通过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会前学法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立市政府班子、各旗县区政府、市级部门会前学法常态化机制。二是注重统筹谋划。制定《呼和浩特市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立法、行政执法等工作。三是强化重点推进。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实施意见》,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三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职责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
四、2022 年工作初步安排
2022 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
(二)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 年)>实施方案》。
(三)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应用服务,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凭证“随身行”。
(四)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编制市政府 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推进接诉即办、长城保护、禁牧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
(五)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市、旗县区、乡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六)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
务资源,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篇八:法治政府建设资料清单
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2 —5 2025 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和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强化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平安、法治,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市县两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为到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法治政
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府依法、全面、高效的履行职能体系建设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高效履职尽责。
2.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从市级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建设市“数字政务业务中台”项目(二期)、“AI+智能辅助审批平台(二期)”,升级“赣服通分厅”,扩大 24 小时自助服务站点覆盖面。加强省、市、县系统业务平台对接,推动政务数据互通共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城乡治理转型升级。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强化审批服务力量。降低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准入门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一照含证”、“一业一证”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
“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12345”热线平台、“好差评”等多样化监督手段,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5.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构建省域副中心城市政务服务新体系。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优化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形成与大湾区无差别一体化办事环境,推出一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6.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打响“干就赣好”品牌,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学习、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做法,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鼓励律师事务所、鉴定机构、公证处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二)推进健全、完善、系统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7.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用好地方立法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完善地方治理法规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健全
社会治理急需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规规章制度。跟进研究科技创新、公共卫生、赣南特色产业和文化保护等相关法规制度,保障经济、社会、文化全方位健康发展。
8.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提高立法效率。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立法专家团队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调研项目前期论证,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诉求,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丰富征求意见形式,依托立法基层联系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制定修改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9.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办理规定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问责相关规定。推动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认真落实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公示的有关制度要求,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设 10.坚持依法决策。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作出重大决策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
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
1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每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和跟踪反馈制度。推进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 12.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队伍,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依法向基层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 APP 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统一管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相对人权利告知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广泛运
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备案报告制度,完善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2024 年底前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五)推进依法、及时、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 15.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市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评估修订。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
救助、补偿制度,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制度。完善依法应对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
16.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协同、应急响应、应急联动、信息报送、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建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17.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培训选拔、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建立社会力量与其他救援队伍共训共练、救援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六)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建设 18.推进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强化具有行政调解职能单位的工作责任,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风险防范和排查,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研究推进行政裁决法律制度建设,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
1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 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探索开展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落实府院联系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依法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
(七)推进全面、规范、有力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 20.全方位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行政效能等内容开展督查。强化政府督查结果运用,优化激励和约束措施。
21.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提升办理工作质量。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搭建公众有效参与制度性平台,鼓励运用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在线访谈等方式,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22.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机制,构建政务诚信监测评估指标和治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八)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工作机制 23.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4.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时向社会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动 2025 年前实现督察工作全覆盖。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5.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应当接受法治业务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内容。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和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
庭审制度。加强市县两级政府和各部门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确保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26.强化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鼓励市属和驻市高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推进成果转化。发挥赣南红色资源优势,建好用好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加大红色法治文化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法治建设成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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