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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0篇

发布时间:2023-04-11 11:25:07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0篇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关于《龙泉市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龙泉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0篇,供大家参考。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0篇

篇一: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龙泉市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 年 6 月 6 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袁家军关于“龙泉要积极争取灵芝、铁皮石斛等食药同源试点工作,打造叫得响的、有科技含量的、有标准体系的终端产品,打响龙泉灵芝品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龙泉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市灵芝、铁皮石斛产业发展实际,制定《龙泉市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必要性 灵芝、铁皮石斛食药产业既是我市农民增收、乡村振兴发展的特色产业、共富产业,也是健康产业。为推动龙泉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市灵芝、铁皮石斛产业发展实际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三年行动计划》。

 二、起草过程 农业农村局广泛走访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电话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4 月 14 日,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带队考察龙泉灵芝、铁皮石斛等食药产业;4 月 28 日,省市场监管局发文提出支持龙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4 月 14 日晚,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召集相关科站分析、梳理灵芝、铁皮石斛产业现状; 4 月 17 日,农业农村局召集食用菌协会副会长以上单位和部分灵芝企业负责人开展灵芝产业座谈会; 4 月 17-20 日,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走访灵芝企业,征求企业负责人意见;并起草了《三年行动计划》,并汇总了2022-2025 项目库、2022 重点项目清单以及 2022 年突破性抓手清单; 4 月 21 日、5 月 2 日,农业农村局多次向分管副市长王晓燕汇报《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情况,并征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经商局、文广旅体局、经合中心等相关部门意见; 5 月 2 日,农业农村局再次向王晓燕副市长和全开林副市长汇报《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情况; 5 月 23 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市委王书记、分管副市长王晓燕等领导就龙泉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建设情况做了汇报; 5 月 30 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市委李舜副书记、分管副市长王晓燕汇报《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情况,并作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四部分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突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以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农业“双强”行动为突破口,促进灵芝产业、铁皮石斛产业提质增效,推动我市食药产业向品质化、精细化、特色化、融合化发展。

 (二)建设目标 以小切口打开新空间、以小产业做出大文章,围绕建设“一区两园两中心六基地”目标要求,到 2024 年,将龙泉打造成中国灵芝、铁皮石斛核心产区,创建精深加工园、文化产业园和灵芝科创中心、食药用菌交易中心,建设六大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推动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数字化程度有效提升,主体创新力、竞争力得到全面增强,品牌附加值、产品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要素保障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力争灵芝、铁皮石斛一产产值年均增长 5%以上、二产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品牌营销额年均增长 10%以上,龙泉灵芝品牌价值达到 100 亿元。

 (三)主要举措

 1、实施种子种苗培育工程。

 (1)建立种质资源库。深化市校合作,与科研院校建立长期技术合作关系,开展种质资源调查评价和野生种质资源保护,促进灵芝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

 (2)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强化良种繁育基地(菌种场)保护和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和保障供应能力,加速有效成分高、抗逆能力强的新品种在全市推广应用。

 3.创新菌种生产模式。探索灵芝栽培新模式,示范推广代料灵芝液体菌种数字化生产应用技术,推动灵芝栽培从固体菌种向液体菌种过渡。鼓励企业扩大代料灵芝工厂化生产规模,示范菌包工厂化集中生产+农户大田分散出芝模式。

 2、实施绿色基地建设工程。

 (1)推进灵芝、铁皮石斛扩量提质。积极向省厅争取“一县一业”农机一体化试点项目,推动灵芝集中养菌建设,创新“集中养菌+林下出芝+大田出芝”发展模式,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高效化生产。大力推进规模化流转、积极发展规模化灵芝基地、林下经济。鼓励芝农带技术、带菌种赴全国各地发展绿色高效基地,科学利用外省资源发展灵芝生产。

 (2)完善基地设施建设。探索灵芝连续栽培技术,提升灵芝设施化栽培大棚、干制设施设备和基地配套设施。大力推广数字化技术应用,加强设备研发,提升灵芝菌段机械化加工和数字化管控水平。建立智能化喷灌系统,提升铁皮石斛种植水平。

 (3)加强基地质量管控。落实《龙泉灵芝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规范土壤消毒、病虫害安全防治技术,普及推广灵芝扎袋套筒收集孢子粉等技术。鼓励基地开展认证认可,引导种植基地申报食药物质试点原料生产基地名录。加强原料种植基地监管和风险监测,切实保障灵芝及灵芝孢子粉原料、铁皮石斛鲜条质量与安全。

 3、实施企业主体培育工程。

 (1)积极培育链主企业。扶优做强链主型企业,加强精深加工产品研发,促进产品结构多元化,提高灵芝及孢子粉产品、铁皮石斛系列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占有率。

 (2)深化开展招商引资。着力延伸灵芝、铁皮石斛上下游产业链,深度谋划产业项目,积极探索招引方式,拓宽招引渠道,持续招引,突出发展原材料生产供应、现代化机械设备、精深加工产品、大健康产业、灵芝文化产业园、石斛文化园等。

 (3)建设科创中心。加快建立科创中心,提升建设灵芝、铁皮石斛检验检测中心和企业共享灵芝实验室,引导更多企业建立“产学研”中心,重点提升标准制订、产品研发、产品检测等能力,切实加快灵芝、铁皮石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4、实施市场经营规范工程。

 (1)开展灵芝、铁皮石斛食药产业推动共同富裕试点县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保健食品备

 案,探索建立“共享车间”,逐步实现产品一码溯源功能。开展灵芝、铁皮石斛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开展灵芝、铁皮石斛中药材中药饮片一体化质量控制试点工作。开展以灵芝、铁皮石斛为试点品种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一体化质量控制课题研究,探索建立“车间共享、仓库共享、检测共享”等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模式。

 (2)推动建设交易中心。谋划开展食药用菌(灵芝)产品专业交易中心建设,内设交易市场、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等,提供灵芝、灵芝孢子粉原料及其精深加工产品展示展销,打造灵芝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提升浙闽赣食用菌交易中心基础设施,设立铁皮石斛等其它食药物质交易区块,带动全市灵芝、铁皮石斛等产业健康发展。

 (3)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制定龙泉灵芝、铁皮石斛生产加工产品企业标准,进一步规范生产标准、加工质量标准、品牌标准,防止行业恶性竞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好产品卖出好价格。

 (4)整治提升灵芝市场。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整治清理非法生产经营、虚假宣传、欺诈营销、违法广告等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开展科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建立质量追溯管理平台,确保龙泉灵芝、铁皮石斛“源头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5、实施品牌营销推广工程。

 (1)做响公用品牌。强化品牌发展意识,注重现代市场营销,争取三年内成功完成“龙泉灵芝”“龙泉灵芝孢子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积极打造“天下龙泉·龙泉灵芝”“天下龙泉·龙泉石斛”等区域公共品牌,鼓励各商家企业申报使用,借助供销 e 城、阿里巴巴、抖音以及农博会、森博会、文博会等平台,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全面打响龙泉灵芝、铁皮石斛品牌。

 (2)做好“三化”文章。致力做好灵芝、铁皮石斛文化“深化、物化、转化”工作,立足龙泉灵芝文化和产业基础,系统梳理龙泉灵芝的历史文化脉络,编辑、出版龙泉灵芝文化研究专著,深度解码灵芝文化基因。举办灵芝/石斛药膳、摄影、书画大赛以及产品博览、专家论坛等活动,讲好龙泉灵芝、铁皮石斛故事,全面提升龙泉灵芝、铁皮石斛文化知名度。以“灵芝+”“石斛+”催生茶道、瓷道、花道等新业态,推动产业链重塑、创新性发展。

 (3)推进文旅融合。充分释放农文旅融合叠加效应,匠心举办以灵芝、铁皮石斛为主题的系列乡村文化漫游活动,在国家公园周边、瓯江山水诗路沿线组团打造、提升一批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精品主题民宿、旅游地商品,以点带面发展一批精品灵芝游,铁皮石斛养生游线路推动灵芝、铁皮石斛产业跨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1、组建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龙泉市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用好考核“指挥棒”,指导、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工作。

 2、合力扶持,强化要素支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每年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 3000 万元,探索开发龙泉灵芝、铁皮石斛金融授信产品,拓展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编制龙泉市灵芝产业链与铁皮石斛产业链 2022 重点项目、龙泉市灵芝产业链与铁皮石斛产业链基本建设项目库(2022-2025),以项目推进灵芝产业、铁皮石斛产业示范区建设。优先安排灵芝产业与铁皮石斛产业建设用地,配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全力保障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用地需要。

 3、内育外引,强化人才保障。柔性引进国家食用菌产业、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专家团队,建立“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食用菌研究所+产业农技员”,“博士硕士工作站+综合试验站+产业农技员”的梯次人才队伍。结合“龙泉菌师”人才,“丽水农三师”培养,择优培养一批懂种植、精加工、会营销的创业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使之成为灵芝产业、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篇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市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 2021 —3 2023 年)

 为全面实施强首府战略,贯彻自治区关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抓机遇、强优势、树品牌,加快构建具有首府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落实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坚持扩规模、提质量、强优势、树品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

 化升级,积极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着力培育新兴服务业,促进消费扩大升级,进一步激发服务业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为推动南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1.规模扩大。2021—2023 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8%以上;到 2023 年,服务业增加值达 4200 亿元以上。

 2.结构优化。到 2023 年,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 50%;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 55%。

 3.效益提升。服务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保持在 70%以上,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保持在 60%以上。

 4.企业壮大。2021—2023 年,每年新增 100 家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200 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到 2023 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超过 1000 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超过 2300 家、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超过 800 家。

 二、全力构建支柱产业 (一)金融业。

 围绕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深入实施“引金入邕”战略,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加强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加快形成门类齐全、服务先进、功能完善、开放创新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到2023 年,金融业增加值突破 700 亿元,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达 1000 亿元;2021—2023 年年均新增入驻中国—东盟金融城的企业 100 家。

 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力争新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期货公司、财务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实现突破。推进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支持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合资保险公司、合资基金公司。重点推动富邦华一银行、交银人寿、融盛财险、恒丰银行等分支机构落地。争取东盟国家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加快形成全国知名的金融集聚区,建设辐射东盟的区域性金融集聚区。

 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发展数字金融、科技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推动政金企对接平台优化升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以及民生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智慧金融发展。持续实施“桂惠贷”贴息贷款政策,加大对民营

 企业、小微企业、“三农”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信贷投放力度,合理提升首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占比。大力创建南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立绿色项目库、绿色企业库,推动发行绿色企业债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金融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创新,加快金融服务数字化、智慧化转型。

 优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聚集各类金融要素资源,推动南宁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服务业企业投资力度,提升南宁市政府引导基金运行效率,优化股权投资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与境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合作,搭建国际化融资平台。

 努力推进金融开放。争取在南宁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东盟国家的商业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支持在东盟国家建设离岸人民币市场。扩大金融双向开放合作,支持和鼓励境内金融机构与东盟金融机构互设机构、股权合作、债权合作等方式共同发展。支持与 RCEP 成员国金融机构互设经营机构。推动驻邕金融机构与更多 RCEP 国家商业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支持保险机构与 RCEP 国家开展双边及多边跨境保险业务合作。积极发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制度,争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

 人(QDLP)制度试点。落实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

 〔市金融办、五象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大数据产业。

 推动数字经济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持续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做强大数据产业。推动数字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深化与东盟的数字经济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在北斗导航、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打造区域性数字经济高地。

 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基础软件、通用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重点发展平台软件、行业 APP 软件,鼓励制造执行、智能管理、数据管理等领域软件开发。推进南宁软件园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大力支持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等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增强园区产业聚集能力。构建面向东盟的北斗导航与位置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信息

 库和国际推广体系,支持本地企业率先在东盟国家开建物流、公交行业应用项目,形成终端—大数据传输—云服务平台的闭环应用模式,加快培育北斗信息全产业链,推动北斗系统走向东盟。到 2023 年,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 35%以上。

 推动大数据应用产业发展。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推动“信息网”基础设施建设。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进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华为—南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应用,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新基建项目,持续培育和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加快公共服务与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服务、教育文化、交通旅游、住房租赁等政务数据深度融合,形成一批高水平大数据示范应用。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数据加工产业发展,孵化一批数据标准化清洗、转换、去重、打标、校验、修复、聚合企业。

 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直播经济、数字创意经济等新业态,推动视频直播平台创新发展,打造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基地。建设数字创意产业园,培育数字创意和游戏动漫发行运营平台企业,发展壮大动漫游戏、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等新模式。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现代物流业。

 围绕国家物流枢纽和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化物流运作体系,将南宁打造成为联通北部湾物流网络、破解西南边境地区物流瓶颈、畅通国际陆海新通道、衔接“一带一路”重要门户的国家物流枢纽。到2023 年,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 8%,力争全市 3A 级以上物流企业达 52 家以上,规模以上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0 家以上,规模以上道路、水上企业超过 100家。

 优化物流产业规划布局。研究编制《南宁市物流园区布局规划》,继续优化物流布局。全面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南宁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提升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高效率、低成本、多层次的物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物流网”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区域枢纽功能和集疏运能力,加快南宁国际铁路港、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零公里空港产业园(大通关基地)、南宁农产品物流中心、宇培(南宁)电商冷链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结合南宁内陆港特点,推动多式联运交叉互补、融合发展,重点在公空、公铁、公水三种联运方式进行作业区整合。依托空港经济区腹地,利用公空联合运输来运输精密度的高精尖产品和附加值大的商品,实现全国24 小时到的快速服务。依托南宁国际铁路港作业区,利用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大宗散货、集装箱的公铁联运合作机制。依托西江河段,发挥南宁港口的枢纽作业区作用,对沙石大宗散货进行驳接,在港区内进行二次加工,实现货品的增值。加强多式联运的节点和通道衔接,丰富多式联运服务的设施、产品,鼓励开通工业园区直达物流枢纽的集装箱公路班车,将港水路、铁路、公路的货源与通道衔接起来。鼓励物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仓储中心、分拨配送中心等配套设施,助力多种交通运输方式高效衔接。

 做好物流业龙头培育工作。加强本土物流龙头企业培育,扩大 3A 级以上物流企业规模。加强物流招商引资工作。以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南宁国际铁路港为载体,大力引进国内外品牌物流企业。

 培育面向东盟的物流通道。以面向东盟的国际航空货运航线为重点,积极培育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货运航线。持续加密中越跨境集装箱班列,推动中越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班列规模化、常态化运行。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北部湾办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努力布局新兴产业 (一)科技服务业。

 围绕实施强首府强创新战略,聚焦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到 2023 年,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00家。

 推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进聚集一批知名高校、国家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集聚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机构,打造集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培育等于一体的创新高地。

 加快建设成果转化转移体系。提升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南宁)示范基地引领示范作用,激发科技中介和服务平台活力。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市场提高研发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外包研发设计业务,引导跨国公司和海外高端人才到

 南宁设立研发服务机构。在交通、建筑、水利、海上风电、光伏、新基建等领域积极推行以工程技术服务为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技术。引进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南宁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由“研发机构、企业、中介、经纪人”等多元化组成,覆盖全区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多层次技术交易体系,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协同发展的技术转移服务新格局。

 构建孵化机构多元化发展格局。完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的孵化链条,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重点支持五象孵化器等载体创建国家级孵化器,打造中国—东盟区域协同创新孵化典范。对接导入发达地区优质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建设发展“飞地孵化器”。

 培育壮大技术服务产业。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支持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西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和机构到南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产品研发、制造等各环节的高效整合,促进检测设备和耗材产

 品优化升级,逐步构建以研发为先导、以制造为核心、以检测为市场终端的技术服务产业链。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商务服务业。

 充分发挥我市中心城市的综合优势,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强化商务服务业在引导生产、促成消费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到 2023 年,规模以上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 12%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 250 家。

 大力发展专业服务。积极发展法律服务业,多措并举支持法律服务机构来邕开设分支机构,落实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公证、律师见证和仲裁等业务。积极发展广告、咨询评估、会计审计、信用中介等专业服务,提高专业化水平。支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及认定,健全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国际国内领先企业、知名品牌和优质项目,强化招商引资,分行业、分区域强化精准对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提供商务服务,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服务机构。

 着力推动集聚发展。支持青秀区、五象新区建设国际化高端商务区、总部经济集聚区。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服务业扩大开放为引领,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等优质企业和机构在邕落户。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

篇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 ─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加快推进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特制订本规划。一、发展背景(一)“十三五”期间主要成绩。“十三五”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扎实推动绍兴文创大走廊建设,重塑城市文化体系,打造文化产业高地,取得明显成效。1.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十三五”期间,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社会效益明显等标准,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共实施 1000万元以上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200 余个,完成投资 500 多亿元。完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增强项目推进的实效性。预计 2020 年全市实现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增加值 350 亿元左右,占全市 GDP 比重 5.8%左右。

 ─ 3 ─2.业态形式更加丰富。近年来,全市大力发展传统经典、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影视演艺重点产业,培育发展数字内容、文化会展新业态。从企业经营看,涌现出特立宙动画、美盛文化等一批新型文化企业;从文化平台看,创设金德隆、尚 1051 等文化创意园区,带动一批小规模文化企业;从服务形式看,网络化、5G 技术与数字云等技术的加载,不断充实文化服务形式,网上图书馆、博物馆先后创设。企业经营内容、经营模式和文化发展平台、服务形式均得到极大丰富与扩展,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3.市场主体更加壮大。全市共有各类文化产业单位 2 万余家,规上文化企业 600 余家。实施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工程,建立并动态更新市重点文化企业名录库。推动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成立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公司,推动其与原市旅游集团重组;推动成立绍兴市演艺集团,促进国有文化企业转型发展。美盛文化、明牌珠宝两度入选省重点文化企业 30 强,柯桥区两度入选省文化产业十强县(市、区)。4.集聚效应更加显现。以集聚区培育为抓手,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确定金德隆文化创意园等第一批重点培育的十大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全市共有文化创意园区及产业集聚平台 25 个。通过出台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相关意见,从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完善服务、设立认定和健全统计等方面加强督查指导。柯桥兰亭创意街区、鲁镇创意街区入选省文化创意街区,黄酒小镇、瓷源小镇、珍珠小镇等一批文化特色小镇初具规模。

 ─ 4 ─5.发展机制更加健全。连续两年召开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大会,完善绍兴文创大走廊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顶层设计和细化实施层面明确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先后三次修订文化产业政策及配套细则,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降低扶持门槛、扩大覆盖面、增强操作性,及时给予政策支持,新政策出台以来已兑现资金 9000 余万元,有力激发企业的生产创作热情。(二)存在短板1.产业深度融合不够,集群化发展不够。全市传统优势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度不够,相关产品的文化元素植入和利用不足,文化创意价值实现形式比较单一,市场竞争力不强。文化产业园区和集聚平台总体体量较小,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较少,文化产业跨区域集聚不够成熟,未能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强大的支撑作用。2.企业总体规模偏小,龙头企业数量不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数量仍然较少,对产业的引领性、带动性不强。龙头企业对小微企业平台型、延伸性、辐射性作用还未显现,区域内创新创造活力不足。规下文化企业(单位)占全部法人单位比例高达 97%。上市企业仅占规上企业的 2.3%。产业收入和效益偏低,2019 年全市规上文化工业企业(剔除黄酒行业)的利润率仅为 5.7%。3.资源转化程度不高,融合步伐有待加快。人文历史底蕴深

 ─ 5 ─厚,但对历史文化资源利用程度有限,与地区传统优势产业深度合作不够,与互联网服务等新兴行业缺少深度融合,在融入产业发展、助力经济转型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链未能与主要产业的产业链有效衔接与延伸,创意制作、消费体验和创意衍生产品开发等环节未能很好衔接,文化创意价值实现形式单一,影响文化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品牌塑造。4.专业人才结构单一,产业拓展后劲不足。创意设计、文化研究、经营管理等人才不足,缺乏引才留才的有效手段和机制。大部分人才集中在单一生产型或经营型方面,具有涉外、创业、管理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短缺。一些文化产业业态发展局限性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要求不相匹配,缺少支撑要素,缺乏新的增长动能,文化产业向深处拓展的后劲动力略显不足。(三)“十四五”形势研判。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文化产业是构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支撑,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增长点,发展文化产业正逢其时、恰逢其势,弹性潜力和政策红利将得到不断释放,文化产业正迎来全新发展机遇。文化是绍兴无法被模仿的软实力优势所在,要通过文化产业把历史文化蕴含的现代价值挖掘好、弘扬好、利用好,努力在重塑城市文化体系进程中助推“十四五”时期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1.顶层设计擘画新蓝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 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是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开启我省文化建设先行省新征程的关键时期。随着促进

 ─ 6 ─文化产业相关立法的推进,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体系科学性、有效性将显著提升,必将极大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成为产业发展的新热点和新风向。绍兴将积极谋划“一廊双核三带”文化产业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业态齐全、系统完备、供需平衡的文化产业体系。2.消费升级启动新引擎。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 1 万美元,中等收入群体超过 4 亿,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必将推动文化消费需求快速增长、文化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为文化产业发展打开广阔天地。“十四五”时期,本地人群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时空的文化消费需求将持续增加,外地人群对于绍兴深厚历史文化的创新性转化更加期待,在文化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变化的基础上,将形成巨大的文化市场需求预期,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引擎。3.数字赋能提升新动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以数字化和信息化为先导的新发展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 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广泛渗透到文化产业各方面,既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延伸文化产业链,又集聚大量创新人才,必将有力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绍兴将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业态,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打造优化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和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 7 ─4.跨界融合重塑新体系。文化产业融合度高、带动性强、绿色低碳,在转方式、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转型中具有特殊作用,必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深度融入国民经济体系,获得更大的新发展空间。实现文化与科技、商业、旅游、体育、农业、研学等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不断扩大文化产业外延,提升产品文化附加值。绍兴坚持内容为本、特色为王、品牌至上,依托文商旅体农学融合发展的思路,把文化产业发展与绍兴山水林田湖、亭台楼阁桥和“商养学闲情奇”等景观、资源和要素有机融合,重塑文化产业发展新体系。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更高品质塑造城市文化体系,打造文化守正创新、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标杆城市。进一步擦亮历史文化名城和东亚文化之都“金名片”,深入实施新时代文化绍兴建设工程,按照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的实施路径,加快把文化资源厚度转化为产业发展高度,打造全国文化产业高地。在率先走出人文为魂、生态塑韵的城市发展道路上呈现绍兴文化“姿态”,为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贡献文化力量。(二)基本原则1.坚持守正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科学挖掘绍兴优秀传统文化本源,真正使文化成为绍兴“不易被模仿”的

 ─ 8 ─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文化张力,推动保护、传承、弘扬并举,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凸显长三角最具文化标识度的城市气质和文化资源城市的核心竞争力。2.坚持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需求侧管理,深挖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潜力,跨界整合资源,构建文化消费场景,创造性激发消费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坚持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通过供需双侧改革,打造绍兴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双轮驱动力”。3.坚持文旅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遵循“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充分发挥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引导推动文化产品创新发展,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培育特色产品和新业态,让人们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4.坚持集群发展。以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为目标,促使各类要素整合集聚,形成系统完备的平台体系、产业链条和文化企业、金融资本、知识技术、创意人才等综合集成服务体系,持续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5.坚持数字赋能。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产、流通、消费生态体系。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用科技力量催生更多的文化新业态和新场景。

 ─ 9 ─(三)发展目标1.战略定位。进一步擦亮历史文化名城和东亚文化之都“金名片”,将绍兴打造成为创新型城市文化样板地、高质量文化产业示范区和全域化文旅融合新标杆,全力推进“5+6”文化产业集群建设,构建新时代高质量、多层次、精细化文化产业体系。——创新型城市文化样板地。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做好“越地文化”和“绍兴古城”文章,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以“文化+”“创新+”“城市+”新模式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挖掘和诠释绍兴历史文化蕴含的现代价值,进一步弘扬植根于历史、实践于当代、发展于未来的新时代绍兴城市精神,打造创新型城市文化样板地。——高质量文化产业示范区。通过文化创意的撬动,夯实文化要素跨界融合基础。坚持文化创新赋能、文化创意嵌入,重点推动纺织、黄酒、珍珠等产业的文化创新,努力培育数字出版、演艺游乐、创意设计、游戏动漫、书画工艺等新兴产业。让深厚的文化资源禀赋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让文化创意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努力将绍兴建设成为全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域化文旅融合新标杆。以东亚文化之都为引领,坚持千年文脉和优质旅游资源共融共享。围绕打造最具文化标识度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全新构建文旅业态空间布局,通过深挖文化资源创新转化潜力、梳理全域旅游特色和功能定位、推进文旅融合

 ─ 10 ─平台建设等手段,促进文化旅游消费迭代升级,树立文旅融合发展新标杆。2.具体目标。到 2025 年,形成千亿级文化产业集群,成为全市重要支柱产业,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居国内同类城市领先地位,具体指标如下:序号 项 目 指 标1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 7.5%2 规上文化企业 800 家3 新增旗舰型龙头文创企业 30 家4 新增省级以上文化产业集聚区 5 家5 重点项目投资额 1000 亿元(四)实施路径。“十四五”期间,把文化元素融入传统优势产业,通过文化创意撬动,实现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和“化学反应”。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外溢、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使文化成为绍兴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资源,成为未来绍兴城市发展的新动能。1.文化产业化,做好“文化+”的“活”文章。聚焦绍兴深厚的文化优势,运用市场手段,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保护和利用好历史遗存,以项目为抓手推进活化利用,以科技为手段推动活态呈现,让文化可看、可听、可体验。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

 ─ 11 ─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用产品思维赋能文化资源,用市场理念激活传统产业,推动黄酒、珍珠、纺织等经典产业加快形成现代文化产业集群,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彰显文化产业化对传承、弘扬、活化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优势。2.产业文化化,做好“+文化”的“融”文章。加快文化产业要素集聚,把传统文化的符号和理念融入各产业,在创意、设计、研发、品牌等要素中“+文化”,实施一大批补强短链、延长强链项目,使其具有浓郁的文化基因,实现产业文化化,形成独特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文化创意撬动,丰富产品种类,增强产品故事性,提升产业文化附加值,提高核心竞争力,文化融合数字、游戏、动漫、创意、会展等新兴产业,成为驱动发展新引擎,使文化“软实力”变成经济“硬支撑”。三、空间布局本规划依托文化产业“一廊双核三带”重大支撑平台,构建“城、区、镇、园”为主的四大特色产业平台,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建设“杭绍甬一体化示范区”战略为引领,紧扣“高质量”“一体化”关键词,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特点规律和资源要素条件,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形成多点支撑、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 12 ─(一)“一廊双核三带”重大支撑平台1.“一廊”支撑。即全面推进绍兴文创大走廊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结杭甬两大都市圈的纽带作用,聚合越城、柯桥和上虞等文化资源,扎实推进文创大走廊建设行动计划,重点突出纺织、

 ─ 13 ─黄酒、...

篇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实施“强省会”战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发 〔2022〕 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优生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以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新长沙建设。二、发展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大幅跃升。市场主体生命力、活跃度不断提升。到 2024 年末,全市市场主体突破 200 万户 (2022 年末达到156 万户,2023 年末达到 178 万户,2024 年末达到 203 万户,年均增长14%以上),其中,企业突破80万户 (2022年末达到58万户,— 2 —

 2023 年末达到 68 万户,2024 年末达到 80 万户,年均增长 16% 以上);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23万户。— —市场主体结构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三次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强省会”战略支撑更加有力。到 2024 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突破 700 户、1400 户、1900户、35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突破3900户、7500户、6000户、4000户。— —市场主体质量明显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有质量增长。到2024年末,引进“三类 500强”企业 90户,上市公司突破 100户,新增 50亿元制造业企业 11 户、百亿元制造业企业 6 户、千亿级制造业企业 2 户,国家级、省级“小巨人”企业分别突破100户、300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产品)

 达到22个,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7200户。— —市场主体生态全面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三、重点任务(一)

 聚焦“强省会”战略,加强重点行业市场主体培育— — 3

 1.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培育行动。始终坚持“制造强市”不动摇,持续推动22条产业链建设,加快落地“十个重大引领性产业项目”,启动推进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1+2+N”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幅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2022—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达到3300户、3600户、3900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产品)

 分别达到 18个、20个、22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制造强市”建设,培育更多“铺天盖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流砥柱”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顶天立地”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实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依托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 (长沙),壮大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等数字产业,努力推动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产业向国家级产业集群迈进。积极发展数字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流量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一批高水准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出一批智能企业、智能装备、智能产品,打造一批灯塔工厂、无人工厂、智慧车间。2022—2024年,— — 4

 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5800户、6600户、75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 5400 户、6300 户、7200 户。(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等负责)3.实施外资外贸企业培育行动。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产贸整合、重点外贸企业招引、创新“飞地”行动,建立健全覆盖大中小型外贸企业的综合服务机制,推动外贸企业提质增效。加快中国 (湖南)

 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建设,突出开放平台载体作用,在引进外资企业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外资引进洼地。到 2024年,全市外资企业突破 6000户,其中中国 (湖南)

 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外资企业达到200户。(市商务局牵头,中国 〈湖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4.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以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为总揽,深入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小镇,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大力发展农村电商。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达到 311户和 14户,2024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达到400户和16户。(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负责)5.实施房地产建筑企业培育行动。引导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积极防范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推动— — 5

 全市房地产企业总体实力明显提升。推动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引导企业市场外拓,打造长沙建筑业品牌。促进物业企业发展,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优质化提升工程。2022—2024 年,全市年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建筑企业分别达到 10户、13户、15户,物业服务行业标杆企业分别达到50户、100户、150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商务局负责)6.实施商贸流通企业培育行动。鼓励发展基于仓储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培育一批现代流通龙头企业。聚焦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鼓励自有商贸品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消费品牌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市场化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方式进行规模扩张和资源整合,聚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提升电商服务平台,规范直播电商产业首末两端业态,科学规划快递网点布局。2022—2024年,市级重点商贸物流园区 (中心)

 分别达到 45 户、50 户、55 户,重点物流企业分别达到 80 户、100 户、120 户,A 级物流企业分别达到 115 户、120 户、125 户,5A 级物流企业分别达到10户、11户、12户,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分别达到200户、300户、350户。(市商务局、市政府物流口岸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7.实施文化旅游企业培育行动。着力培养文化企业,加强红— — 6

 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体育等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推动旅游业提质升档,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实施产业数字化战略,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催生一批有特色、有吸引力的“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到 2024年,全市文化企业达到 1600户以上,全市旅游业企业达到1000户。(市文旅广电局牵头)(二)

 聚焦市场主体壮大,加快优质企业梯度培育1.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对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对具备企业登记条件的,引导登记为企业。鼓励专业市场运营主体引导帮助场内个体工商户转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依法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2022—2024年,全市“个转企”新增分别达到 1000 户、1200 户、1500 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积金中心等负责)2.实施“小升规”培育行动。充分挖掘规上企业新增量,支持新增规上企业稳定在库。建立存量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加强临退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减少退库数量。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扩产增效奖励。开展“规改股”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改制工作指导和培训,鼓励成长性好— — 7

 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2022—2024年,全市“小升规”企业分别达到10400户、11600户、13000户。(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牵头)3.实施“规做精”培育行动。聚焦生物医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锁定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企业,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聚焦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完善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形成“小巨人”培育梯队。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在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扶持计划,开展重点商标品牌一对一指导,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到2024年,全市“小巨人”企业达到1000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等负责)4. 实施“优上市”培育行动。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计划,进一步加大重点企业培育力度,打造全链条上市培育体系,动态建立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库。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的交流合作,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积极协助上市公司再融资,对其募资新增本地重大投资项目予以支持。鼓励上市公司将高端服务、研发创新、销售等环节“留”在长沙,支持申请总部企业认定及相关奖励。妥善处置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鼓— — 8

 励上市公司围绕22条产业链规划布局,实施战略性重组,打造若干主业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到 2024 年,全市上市企业突破 100户,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300户。(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三)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1.优化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提高“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效率,实现企业开办多事项联办,扩大“跨域通办”范围。推广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等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等负责)2.降低准营门槛。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探索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通过规范申请材料、推行电子证明、实施部门核验、落实告知承诺等措施,清理、共享、减免一批证明,打造“无证明城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等负责)3.畅通退出机制。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优化办理流程,— — 9

 简化提交材料,进一步压缩公告时限和办理时间,加快推进注销便利化。探索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和企业歇业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等负责)(四)

 聚焦市场主体活力,切实降低经营成本1.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上级直达资金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等减税降费政策。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支持力度。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深化“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整治,保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动态清零。(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等负责)2.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整治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3.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科学调度煤、电、— — 10

 油、气,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场预期减弱。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清理规范,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群体发放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项目扶持、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和社保补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

篇五: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代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2021 —3 2023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瞄准“六大主攻方向”,升级推进全域旅游。

 围绕“三大目标、四张名片”的发展定位,加快建设全国红色旅游一线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做强“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阳明圣地”四张名片。按照“一核三区三线一网”发展布局,深化以宋城文化核心区为龙头,红色旅游区为突破点,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客家文化旅游区为支撑的“一核三区”全域旅游空间布局,以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线”串联“四区”形成“全域旅游产品网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旅游环境更加优越,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旅游市场更加繁荣,旅游配套设施更加完善,旅游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到 2023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次达到 1.6 亿人次以上;力争旅游综合收入超过 1800 亿元,实现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红色旅游收入占全市旅游收入达到 50%,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高等级旅游品牌取得新突破。为培育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盘活存量

 1.开展旅游景区品质提升行动。全力推动三百山、江南宋城、大余丫山、汉仙岩、阳明湖、上堡梯田、阳明山、石城温泉城、鼎龙十里桃江等创建高等级旅游品牌,力争到2023 年全市 4A 级以上景区突破 40 家,新增 1 家以上 5A 级景区。实行旅游景区品牌建设备案制和动态管理制,坚持开展 A 级景区复核工作,年度复核比例不低于 30%,淘汰一批管理差、品质低的旅游景区(点)。发挥旅游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旅游景区(点)完善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牌、休闲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等游览系统,在旅游高峰期实行弹性供给;合理设计讲解词、突出文化内涵,配置

 语音导游等现代化讲解设备,规范景区讲解人员服务标准;完善景区预约、二维码检票、游客数量和车位实时查询等智能服务;加强景区安全防范,规范管理运营,提升景区周边餐饮、住宿、充电桩等配套服务。4A 级以上景区要策划推出常态化的文娱演艺项目,要有非遗展示项目。到 2023 年,实现全市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高标准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2.打造全域旅游线路产品体系。以“宋城+”思路,深入培育“宋城”+“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条主题精品旅游线路,以“三线”为主脉,灵活串联各县(市、区)旅游景区(点),推出“点单式”自由组合服务,增强旅游线路市场化水平,形成覆盖全域,适应各类人群和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依托高速、高铁,串联沿线城市,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打造赣粤高铁生态旅游走廊。探索和推行精品旅游线路“线长制”,统筹推动全线资源要素整合、旅游产品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跨界融合

 1.深化文旅融合。推动文化资源宜游化建设,对旅游设施进行文化性改造,大力弘扬以“红色、客家、宋城、阳明”四大文化名片为代表的赣南优秀传统文化,将独具特色的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赋能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

 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休闲娱乐、教育培训等于一体的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文旅小镇、旅游演艺、主题酒店、文旅综合体,建设一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等成为旅游目的地,鼓励具有区域文化典型代表的景区建设文化场馆,遴选一批公共文化场馆进行文旅融合景区化改造升级,优先扶持达到标准的文化场馆申创 A 级旅游景区。到 2023 年,各县(市、区)打造 1 个以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产旅融合。支持工业、农业、林业、医疗、教育、体育等领域大型企业进入旅游业,整合各领域经营资源发展新兴旅游业态。打造大产旅融合平台,按照“一县一特色”的原则,加速推进南康区“家居+旅游”、于都县“服装+旅游”、石城县“鞋服+旅游”、定南县“足球+旅游”、信丰县“脐橙+旅游”、安远县、全南县和大余县“康养+旅游”、龙南市“中医药+旅游”、兴国县“研学+旅游”等产旅融合示范点建设。将旅游市场转变为各产业产销转化平台,将家具、服装、鞋服、脐橙、中草药等特色产业产品转变为旅游商品,形成旅游大消费格局。到 2023 年,各县(市、区)围绕首位产业或重点产业至少打造 1 个“产业+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点),推出一批特色旅游商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旅局,旅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3.建设融合项目。各县(市、区)围绕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重点做精做强 1 个核心项目,充分发挥核心项目引领作用。建立重点项目滚动推进计划,推进一批文化旅游融合项目建设,三年完成投资 600 亿元以上。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段)、江南宋城、红色故都、阳明文化公园、阳明湖等核心项目建设。建立重大文旅项目调度机制,文旅项目用地会商机制、文旅项目融资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阳明湖景区管委会,旅投集团,城投集团,发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三)升级业态

 1.做“强”红色旅游。积极引进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业态补充、基础完善性的项目。推动瑞金、于都、兴国等地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支持长征文化公园涉及县发展红色教育培训和研学产业,探索“党校+研学基地”发展模式,在场地、课程、师资等方面形成高品质、系统性供给。推出一批“红色”+“绿色”“古色”等研学旅游线路和延伸产品。到 2023 年,红色旅游收入占全市旅游收入达到 50%。瑞金、于都、宁都、寻乌、兴国、信丰、全南、大余等地建成培训学院,其它县(市、区)至少建立 2 处以上研学旅行

 示范基地,发展 3 家研学旅游教育培训机构,设立一套研学教育课程。“一核三区”各打造一条精品研学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教育局,旅投集团,城投集团,发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2.做“旺”城市旅游。推动章贡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实施江南宋城景区提升工程。建设一批集餐饮、住宿、茶艺酒吧、旅游演艺、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特色文化旅游街区。推动各县(市、区)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拓展和丰富县城旅游业态,全面提升县域旅游公共服务、产品体系、要素配套等,鼓励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标景观、网红打卡点。依托历史文化街区、休闲广场、城市公园、重点商圈等,发展夜间经济,打造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到 2023 年,全市新增 1 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中心城区新增 1-2 个国家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1 个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推出 1-2 条城市精品游览线路,力争全市 50%以上县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各县(市、区)培育 1 个以上特色文化街区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城投集团,旅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3.做“优”乡村旅游。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乡村文旅业,引导农民投资创办民宿、家庭旅馆、农家乐、手工艺作坊等乡村文化旅游配套产业,

 实现农民和乡村文旅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培育田园农业、民俗风情、农家乐、民宿度假、科普教育、非遗小镇等业态。推进乡村民宿的发展,实现民宿城区、城郊、景区、乡村全面有序布局,提升现有民宿品质,引进一批优质品牌民宿企业,配置一批高星级民宿项目,鼓励条件成熟的区域优先推进民宿集群建设。依托脐橙、油茶、蜜桔等特色农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商品,发展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到 2023 年,全市新增 1-2 个 5A 级乡村旅游点,10 个以上民宿集聚区。各县(市、区)新增 1 个 4A 级以上乡村旅游点,10 家以上星级民宿,打造 1 个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出一批叫得响的特色乡村旅游商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4.做“特”新业态旅游。加快推出一批旅游和科技深度融合的试点示范项目,扩大 VR/AR、5G、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提升旅游产品的沉浸式体验感。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在线旅游,推动在线下线上旅游“同体验、同效益”。大力发展温泉、森林、中医药等康养体验项目,建设一批温泉康养度假、森林康养、中医药康养旅游基地。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推出山地越野、户外穿越、露营、帆船、徒步等运动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引进冰雪运动项目,打造一

 批户外运动基地和夏令营基地。大力发展自驾车、房车旅游,构建以高速公路、旅游干道为纽带,风景道、自然风光带为廊道,景区景点为依托的自驾游网络体系。到 2023 年,各县(市、区)打造 1-2 个温泉康养或森林康养或中医药健康旅游或体育旅游产品,创建 1 个自驾车、房车营地。〔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补齐短板

 1.完善旅游交通。加快建设联通国际主要客源地的旅游交通,推进黄金机场国际航空口岸建设,逐步开通粤港澳、东南亚等国际航线。完善市、县旅游集散功能。在车站、高铁、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节点设立旅游信息服务中心。开通并常态化运营市区旅游专线,开通“三站一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到各县(市、区)重点景区的旅游直通车,实现中心城区至 4A 级以上景区无缝接驳。开设自驾游汽车租赁服务,完善自驾游线上线下导引体系,将 A 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景区(点)标识纳入全市道路交通标识范围,在高速公路科学设置景区标识牌,在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等导航软件实现精准导航。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A 级以上景区及旅游集散中心配建充电设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与文化主题融合,建成一批特色主题服务区,鼓励有条件的高速公路

 联合临近景区设置高速服务区景区出入口。完善内部旅游慢行系统,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至少打造 1 条 5 公里以上的高标准风景廊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旅投集团,交控集团,市高速路政支队,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2.提升消费要素。推广“美食”,加大赣菜品牌培育力度,开展赣南客家菜“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等评选活动,推广赣菜进景区。重点培育赣南红色菜肴文化品牌,到 2023 年,中心城区建成 2 家以上赣南红色菜肴主题餐厅,实现瑞金、兴国、于都及章贡区分别建成 1 家以上赣南红色菜肴主题餐厅,其他县(市、区)各建成 1 家以上主题餐厅。打造“优宿”,加快建设主题酒店、精品民宿、乡村客栈等,引进国内外连锁品牌高端酒店。研发“好礼”,加大“礼物”推广力度,重点扶持 1-2 家大型旅游商超、文创产品企业,拓展旅游商品线上销售。创作“好戏”,推出一批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彰显赣南文化底蕴,并能常态化演出的文艺精品。到 2023 年,旅投集团牵头全面推进旅游商品、特色餐饮进“三站一场”、进列车、进高速服务区;各县(市、区)至少打造 1 个主题酒店,运营 1 条特色美食街区,开发 1 套具有地方元素和市场吸引力的旅游文创商品;4A 级以上景区建有“礼物”旅游商品店;三条精品线路各推出一台互动性强的旅游娱乐节目。〔责

 任单位:市商务局,旅投集团,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3.做大旅游集团。鼓励旅游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优质旅游资产。旅投集团要充分发挥市级旅游平台作用,采取市场化手段有效整合开发全市优质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市场运营能力,组建旅行社集团,打造集旅游资产经营、景区开发与运营、旅游产品开发、酒店建设管理、文艺演出、旅游金融、旅游综合服务等为一体的大型现代旅游集团、全产业链旅游服务平台,带动全市旅游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到 2023 年,各县(市、区)培育至少 1 家规模以上旅游企业,旅投集团综合实力跨入全国旅游企业 100 强。〔责任单位:旅投集团,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4.发展智慧旅游。重点在 4A 级以上景区及四星级以上酒店实现“智慧监管,智慧营销,智慧服务”功能。完善智慧旅游平台,丰富“一部手机游”内容,横向融合交通、公安、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航、铁路、气象等部门数据,纵向归集市、县及景区景点等涉旅数据,建立综合性旅游智能服务平台。到 2023 年,全市 4A 级以上景区实现 5G 网络、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智能找厕、智能停车等功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

 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机场分公司,南铁车务段,中国...

篇六: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安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4 年)

 (征求意见稿)

 生产性服务业创新活跃、专业性强、产业融合度高,是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融通产业循环的关键力量。为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我市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牢牢把握“三新一高”导向,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为目标,围绕吉安产业发展升级需求,突出补短板、强配套、先布局,实施“引、育、聚、优”行动,着力壮大生产性服务业规模、提升发展能级,加快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1+4”工业主导产业等深度融合发展,有效提升吉安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我市加快“三区”建设、奋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吉安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指引。鼓励、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探索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强化政

 策指引,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 坚持需求引领、突出重点。聚焦“1+4”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需求,聚力发展基础型、功能性、配套型生产性服务业,探索布局新兴生产性服务业,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 坚持数字赋能、两业融合。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耦合共生。

 ——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大改革引领大发展,破除制约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发展活力和潜力。积极扩大开放,引进一批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发达地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提升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攻坚行动,全市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综合性集聚区、专业性集聚区和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城市,到 2024 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 280 亿元,年均增长 8%。

 —— 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对“1+4”工业主导产业的资源联结协调、系统整合与动态匹配功能有效发挥,对制造业技术创新、

 生产制造、产品营销、售后服务等全方位支撑能力有效提升,成功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应、结构优化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 重点业态加速兴起。物流、金融、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加速补齐,法务服务、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服务业配套功能显著增强,区块链应用、工业设计等新兴生产性服务业有效布局,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形成特色鲜明、支撑有力、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 集聚集群态势凸显。依托工业园区、高铁新区等重要载体,加快培育 5 个左右 10 亿级综合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培育 15 个左右亿元级专业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打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会展经济等 3-4 个在全省乃至中部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百亿级产业,全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集优发展态势初步呈现。

 二、重点领域 (一)补短板领域 1. 现代物流。加快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重点区域的物流通道建设,推动赣江吉安段 2022 年实现全时段、全河段三级通航。策应赣粤运河国家战略,推动吉州砂石码头、天玉综合码头、井开区粮油码头等开工建设,加快打造现代化吉安港。发展公水联运、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运输方式,稳定开行吉安港往返南昌港、九江港的定点公共班轮,实现通江达海,着力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启动 3 个市级物流枢纽、11 个县级中心综合物流园区点建设,加快形成高效物流体系。推进物流产业数字

 化转型,加快建设“1+13”智慧物流平台,积极推动国家物流大数据中心落地吉安。引进顺丰、京东、菜鸟等物流龙头企业,推进井冈山经开区智慧物流、青原区供应链创新产业园等重点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快递物流、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等新兴业态,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通达全国的物流服务网络。〔牵头市领导:漆海云、胡海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2 2. . 金融 服务 。以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深入实施地方金融组织提升工程、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险资入吉”工程,完善和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做大“科贷通”、“财园信贷通”规模,支持各类金融主体积极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引进培育信托、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金融后台服务、金融外包服务等机构,逐步建立门类齐全、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推进庐陵新区金融集聚区、井冈山经开区金融产业园、井财基金小镇等金融平台建设。加快普丰农业保险股份公司筹建,推进井冈山九银村镇银行升格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推动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大力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上市,力争到 2024 年,全市新增 8 家上市企业,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7%左右。

 〔牵头市领导:漆海云;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吉安市中心支行、吉安银保监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3. 人力资源。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井冈山经开区人力资源产业园等平台,积极引进一批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现委托求职、劳务派遣、高级寻访、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业务有机融合,满足我市工业企业各类层次用工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地方产业需求设立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指导中心。促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推动电子信息等产业龙头企业与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建立健全联合开发课程、联合设置专业的合作机制,积极培养高素质技工人才队伍。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许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畅通受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形成公平、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力争到2024年,全市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量达500家,新增省级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基地1个以上,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个以上。

 〔牵头市领导:漆海云;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4. 电子商务。聚焦“1+4”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销售,培育网上商圈、区域性服务、名优特产品交易等特色平台,助力“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加快创建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动井冈山综保区引进一批跨境电商企业落户,促进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联动发展,加大工业产品跨

 境电商出口支持力度。支持各县(市、区)培育2-3家电商龙头企业,与县域特色产品生产企业产销对接。依托抖音、快手、淘宝直播、今日头条等国内知名平台,积极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力争到2024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亿美元以上,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40亿元以上。〔牵头市领导:漆海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二)强配套领域。

 1.。

 法务服务。积极引进和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企业法律服务、财会审计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上市辅导、产权保护、股权管理等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对接全省“万所联万会”行动,充分发挥市非公企业维权和商事纠纷调解专家顾问团、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团作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服务。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咨询服务、品牌营销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建、融合发展。实施法律服务信息化工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向工业园区延伸。〔牵头市领导:甘文鑫;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责任单位: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2. 工业互联网。深入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加快发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绿色安全

 发展。支持电子信息重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节点及行业应用试点示范,进行供应链管理、重要产品追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实施“企业上云”行动,鼓励井冈山经开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开发区”建设应用试点。力争到2024年,打造1个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新增3-4个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推动6000家中小企业上云,培育200家深度上云标杆企业。〔牵头市领导:漆海云;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检验检测。聚焦全市电子信息企业委外检测需求和通用需求,整合全市现有电子信息企业实验室,加快组建吉安电子信息产品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全面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检测能力。推进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示范社纳入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做大做强。〔牵头市领导:刘志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井冈山农业科技园管委会,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4. 数据服务。加快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一体化平台体系,不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加快吉安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大脑”、数字档案、“区块链+政务服务”、普惠金融大数据平台、智慧交通等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大力推进“双千兆城市”建设,探索万兆光纤在井开区、吉安高新区等重点开发区和重点企业试点。推动5G 网络实现在城市和乡镇全覆盖。加快推进完善 NB-IOT、eMTC等基础网络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应用示范样板。加快部署基于 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优化 IPv6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提升骨干网络承载能力。〔牵头市领导:刘志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信局、市铁塔公司;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三)先布局领域。

 1. 科技服务。加快打造结构优化、支撑有力、创新引领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推进吉安电子信息研究院、中国工程院信息和电子工程学部吉安基地等科研院所建设,在研发设计、成果孵化、技术转移等方面提升服务能力,建立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加快实施一批“揭榜挂帅”项目,吸引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重点打造电子信息、智能农机、食品、氢能等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加大对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

 技术学院等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组建5-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力争到2024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平台30家以上。〔牵头市领导:朱晓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2. 工业设计。围绕触控显示、智能机器人、多层高密度及柔性线路板、汽车模具等工业产品和新干箱包、峡江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高水平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加强工业设计领军人才培养,鼓励创作体现具有吉安传统工艺和文化特色的工业设计项目和产品。积极引导各地重点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引导协讯电子、博硕科技、瑞鹏飞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力争到2024年,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地)8家以上。〔牵头市领导:漆海云;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3.。

 区块链应用。推进区块链技术创新、示范应用、产业培育,建设有区域影响力的区块链创新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市高铁新区区块链创新中心、井冈山市先锋数字经济产业园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快孵化一批区块链软件企业。开展融合应用试点示范,在现代农业、智能制造、跨境电商、金融征信、政务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区块链应用场景,推动一批企业上链,培育形成极具活力的区块链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牵头市领导:漆海云;牵头单

 位:市工信局、市城投公司、井冈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大数据中心、井冈山农业科技园管委会〕

 4. 文化创意。聚焦主...

篇七: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市东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 年-2022 年)

 2020 年到 2022 年是东城区打赢“十三五”收官之战,谋划“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承上启下关键阶段。为顺应国内外经济环境深刻变化,实现东城区金融业稳定发展,进一步明确 2020 年到 2022 年的战略重点和推进举措,更好建设首都功能核心区,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 年-2022 年)》等文件精神编制本行动计划。

 本规划实施时间为 2020 年至 2022 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金融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的核心定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打造东城区更优、更强、更尖、更精、更安全的金融业态,不断

 提升东城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增强金融服务“高精尖”经济结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战略定位

 (一)国际一流首善金融示范区。围绕东城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以首善标准做好金融工作,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将东城区初步建成金融规模稳步增长,科技创新持续引领,对外开放稳中有进,金融风险防控有力,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国际一流首善金融示范区。

 (二)“一体两翼一核”产业发展战略。以传统金融稳定支撑为一体,以国际金融和文化金融特色发展为两翼,以智能金融创新推动为核心引擎,以大数据风险预警增强安全保障,构建产业生态良好、优秀人才集聚的“首善金融生态圈”,进一步提升东城区金融业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的支柱地位。

 (三)“两横一纵、一城多点”产业空间布局。实施以金宝街智能金融创新发展带、长安街高端金融经济带、东二环金融业区域总部集聚带、文化金融示范区、前门财富管理集聚区和东直门国际生态金融城等重点项目为抓手的“两横一纵、一城多点”金融业空间规划,推动楼宇智能化改造和金融招商新模式,提高东城区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 2022 年,东城区“一体两翼一核”金融产业业态初步形成,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到“十四五”末,金融业占东城区 GDP 比重提高并稳定在 30%左右。

 —— 金融业规模稳步扩大。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金融要素资源加快聚集。到 2022 年,金融业各细分领域稳定发展:存贷款余额稳定增长,保费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上市公司总数量、市值规模保持全市前列,质量结构不断优化。

 —— 金融智能化成果不断显现。设立智能金融引导基金,扶持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吸引大型金融机构科技子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的科技公司、新型金融科技服务公司等三类智能金融机构落户东城。到 2022 年,完成金宝街待开发地块建设,金宝街智能金融创新示范区基本建成。

 —— 金融开放程度。

 进一步提高。落实国家对金融业开放整体部署,着力打造国际金融开放前沿区,推动金融业开放成果率先落地。到2022 年,外资金融法人机构(含港澳台)数量占东城区比重达到 15%,合格境外投资机构数量占北京市比重达到 13%。

 —— 金融与文化融合更加深入。完善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文化信贷风险补偿、文化创业投资扶持引导、文化资产定价流转服务体系,提高每年 1 亿元的文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首期 10 亿元的示范区产业引导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源杠杆效用。到 2022 年,以前门地区为核心辐射东二环等地区,打造文化+金融产业多点分布式功能区。

 —— 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运用智能风控、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 提升传统金融业态竞争力重点工程 巩固区域金融总部地位,培育一批龙头金融机构。积极吸引传统金融新业态,力争三年新增 10 家新兴持牌金融机构落户东城。发展多层次股权投资基金,创新中介金融模式。支持企业用好资本市场工具。实施亿元楼宇和智能楼宇计划,打造每万平米亿元楼宇。

 (二)积极推动智能金融创新示范重点工程 加快推进智能金融集聚载体工程,打造 2 个智能金融集聚区。建设金宝街智能金融现代服务区,组建智能金融 100 人智库,每年举办金宝街智能金融国际峰会暨金宝街论坛。充分利用中央、市级金融机构驻区优势,开展国际、全国性金融论坛,搭建交流平台,设立 50亿智能金融产业发展基金,首期 10 亿,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智能金融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发展。实施智能金融独角兽“旸谷计划”,力争三年吸引 5-10 家入驻东城。与互联网、科技企业深入合作,开发金融信息大数据平台项目。

 (三)加快建设国际金融开放前沿区重点工程 加强各类金融机构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或分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区内投资设

 立外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支持在区内新设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支持设立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合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升资产管理国际化水平。大力发展外资金融中介服务,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高水平建设国际生态金融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

 (四)积极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重点工程 积极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持续推动北京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文创板”、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等重点项目落地。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文创产品抵质押范围,扩大对中小文创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文化企业发行文化产业专项债券、文化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信托产品融资。鼓励文化企业用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工具。

 (五)全面提升风险监测防控能力重点工程 提升金融风险监测水平,成立智能化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工作部署,协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7+4+N”类机构的风险监测与风险防控。实施零风险楼宇工程和无金融风险社区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是政策保障。加快实施“1+5+N”产业政策、“金融人才十一条”、“金融机构九条”等,切实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高效执行。

 二是空间保障。进一步提升商务楼宇品质,为金融机构入驻提供可租可售的优质楼宇,疏解整治提升后的厂房、院落空间资源优先服务于金融业的发展。

 三是人才保障。实施金才引智计划,每年拿出全区人才引进和应届生落户数量的20%优先支持金融领域人才进京;实施金才乐居计划,每年为金融人才提供 150 套人才公寓或共有产权房。

 四是组织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大金融发展联盟,建设金融发展智库,提供多元化的一站式管家服务,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高水平建设东城金融信息大数据中心,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氛围。

 五是服务保障。发挥“紫金服务”品牌优势,落实“1+4+3+17”企业服务工作网,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服务。

篇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 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围绕“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致富之路、智力之源和精神之力”定位,紧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突出“物质富裕、精神富足”双向发力,注重“制度创新、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创造性系统性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和旅游发展成果,切实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二、发展目标 通过努力,到 2025 年,基本建成新时代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探索形成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模式和推动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数字化改革撬动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突破,文化和旅游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人民群众致富增收的重要渠道,

 人民群众的文化和旅游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有效激发,文化和旅游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牵引性载体和标志性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成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省域范例。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充分释放创业创新创造动能,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竞争优势,推动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成为主导性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均达 8%以上,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率达 19%。

 1 1 、提升文化和旅游科研能力。以自主研发和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为重要支撑,通过科技促进文化和旅游生产方式、体验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的创新。立足我省优势,提升舞台灯光、机械、计算机控制系统等文化娱乐设施成套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和生产,加强丝织品文物、古陶瓷、古籍的鉴定、保护、修复、复制等技术研究,开展云展览、云娱乐、云旅游、线上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兴业态的内容生成、定制消费、智慧服务和共治管理的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旅游信息监测与管理技术、区域游客承载量承载技术、旅游数据智能采集和统计分析技术等创新发展。加大对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完善立项制度,实施“揭榜挂帅”制,每年推出 2-5 项自主创新项目,支持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建设省级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平台,创建 10 个以上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5 个左右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10个左右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培育 20 家以上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2 2 、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出台《浙江省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着力建设全国数字文化创新发展高地。协同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等重要平台建设。高质量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重点发展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等优势产业,以数字技术、声光电技术、互联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为手段,积极发展数字艺术。支持运用数字全息等技术发展虚拟现实交互旅游场景,促进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形成数字文化产业新经济实体。探索线上文化产品展览交易会等新模式。鼓励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发展直播带货等产业经济新模式。壮大在线旅游服务商(OTA)。认定 30 家左右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一批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园区),打造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头部阵营”。

 3 3 、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打造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巩固发展旅游演艺、文化创意、文化会展、文化休闲娱乐、文化装备制造等优势文化产业。积极发展研学旅行、工业旅游、中医康养旅游、运动休闲旅游、邮轮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争取将舟山、宁波等市列入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协调上海将国际、国内邮轮线路延伸至浙江十大海岛公园和滨海景区景点,推动舟山、宁波、台州、洞头等邮轮始发港和访问港建设;争取建成 20 个以上 A 类通用机场,打造“浙东空中唐诗之路”“空中看横店”等低空旅游项目;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公共服务完善的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目的地 200 个,建成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50 个以上、旅游驿站 1000 个以上。实施“领军型、骨干型、

 新锐型”文化和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 1000 家左右文化和旅游优质企业,衔接纳入“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争取新增上市文化和旅游企业 5 家以上,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独角兽、准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全面提升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国际海岛旅游大会、世界乡村旅游大会等重要展会平台。

 4 4 、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及投资。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探索“假期银行”制度,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精心打造 100 条文化主题旅游精品线路,集成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和品牌打造等环节,促进旅游消费。培育 50 个网络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场景,开发假日旅游新产品。丰富出游方式选择,提供团队游、自助游、亲子游等多元旅游产品和线路。每年举办“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深化“诗画浙江·百县千碗”提升工程,夯实“百县千碗”农都城市厨房等重点项目,到 2025 年建设 800 家“诗画浙江·百县千碗”体验店(点),构建“百县千碗”AR、VR 讲解、展示体系。探索建立全省重点文创和旅游商品名录。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实施“引客入浙”计划,加大市场推介力度,持续赴重点旅游客源地营销,推出“惠游浙江”体验活动。发挥好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开展数据分析,促进投融资机构与文化和旅游企业有机对接,力争“十四五”全省重大项目投资规模超过 1 万亿元。

 5 5 、加快发展对外 文化贸易与入境旅游。实施海外文化市场拓展计划,培育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 100 个,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推动义乌中国浙江艺术贸易国际合作区等文化贸易集聚发展高能级平台建设,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国际性文化展会,

 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等拓展海外市场。探索建立入境旅游产业促进和发展专项基金,争取开展出入境旅游便利化改革试点,提振入境旅游。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在境外预订、金融支付、网络通信、医疗救助、语言标识等方面大力提升国际融合度。实施“诗画浙江”品牌全球推广计划,探索建立 5-10 个浙江境外旅游推广中心(点)。发挥世界旅游联盟总部平台作用,利用世界互联网大会、杭州亚运会、亚洲之光国际艺术节等国际性活动的主场优势,全面推介浙江文化和旅游。

 (二)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努力成为促进群众精神富足的省域范例。构建以文化力量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新格局,全民文化素养显著提升,共同富裕的文化自信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黏合剂”。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达 0.9%,人均年出游率达 6次以上,群众的文化和旅游生活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实现“富脑袋”与“富口袋”双丰收。

 1 1 、实施浙江文化标识建设工程 。以浙江省文化基因解码工程为基础,统筹串联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文化遗产保护、艺术创作表演、文化旅游场景和线路开发、文创产品研发、市场营销、惠民服务、对外宣传交流等各环节,形成文化建设的工作链条,形成 100 个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文化“金名片”。开展“江南文化”研究和品牌建设,推进浙东学派、永嘉学派、阳明文化等创新转化,深入挖掘良渚文化、上山文化、河姆渡文化、宋韵文化、南孔文化、和合文化、钱塘江文明、丝瓷酒茶文化等,省、市、县协同,2021 年全面启动建设,加快形成标志性成果。

 2 2 、实施红色根脉传承计划。加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创作,推出歌

 剧《红船》等一批红色艺术精品。实施百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打造一批充分彰显浙江革命精神、有效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标志性项目,守护红色根脉,传承红色基因,凸显浙江作为革命红船起航地的政治优势。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将“红船精神”“浙西南革命精神”“大陈岛垦荒精神”“枫桥经验”等融入红色旅游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持续打造 10 个国家级和 8 个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0 条“寻访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精品旅游线路;联合上海打造“重走一大路”主题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完善 70 个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资源点,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红色旅游教育基地。

 3 3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明之源大遗址群和世界文化遗产群建设。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级非遗馆等高等级文化遗产相关项目。争取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东海基地落户浙江,启动实施宁波象山定塘横湾沉船等水下考古发掘项目。争创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计划,推广“拯救老屋行动”,推进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完成 10000 幢传统民居的抢救性保护。加强传统工艺、传统戏曲艺术等保护传承,利用两年时间,完成浙江戏曲剧种曲牌抢救保护。擦亮浙江小百花越剧品牌,建设越剧博物馆,打造中国越剧文化中心。建设宋韵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建设 10 个以上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50 个以上浙江省戏曲之乡,培育 100 家浙江省非遗体验基地、120 家浙江省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130 个非遗主题小镇和民俗文化村,评选一批优秀非遗旅游商品。

 4 4 、创新对外文化交流传播。完善交流传播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平

 台,拓展交流渠道,加快形成“世界看浙江”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特色与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文化交流合作,建成“一带一路”国际人文交流枢纽。实施浙江文化“出海计划”,设立浙江省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精品项目库,打造 100 项供海外交流推广的精品。建设国际丝绸之路与跨文化交流中心、丝绸之路文化研究院。建设 30个左右省内国际人文交流基地。精心打造“丝路之绸”“丝路之茶”“丝路之瓷”三大交流品牌,做强“浙江文化旅游年(节)”“诗画浙江与世界对话”等一批品牌交流活动,推进浙江“文化印记”海外宣传。聘选一批传播达人、“诗画浙江”友好使者。发挥浙江省侨乡优势,以文化为纽带,开发“寻根之旅”产品,吸引广大侨胞回乡旅游;利用好海外华侨优势,开展海外“诗画浙江”宣传推广。积极创建东亚文化之都和亚洲最佳旅游城市。

 5 5 、提升以文化人水平。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和旅游活动,促进文化力量转变为精神力量。推动浙江文化基因与新时代有机结合,推进浙东学派、阳明心学、南孔儒学、和合文化等创新转化,大力弘扬新时代浙江精神,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文化为魂,旅游为体,通过文艺演出、文化场馆参观、非遗体验、参与文物保护等文化活动和红色旅游、文化旅游、导游文化讲解等旅游体验温润人民心灵,全面提高人的文明程度,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为践行、社会凝聚力显著增强。培育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促进“善行浙江”建设,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指导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形成新型和谐劳资关系。

 (三)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努力成为促进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省域范例。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15 分

 钟品质文化生活圈”覆盖城乡,建成城乡共享的“智慧文化云”,市、县、乡三级文化设施覆盖达标率 100%,县级图书馆乡镇分馆、县级文化馆乡镇分馆覆盖率均达 100%。率先构建以均衡普惠为价值取向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文化和旅游对幸福指数的贡献度,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满意度分别达 85%、90%以上。

 1 1 、实施新时代艺术精品创优工程。加强重大主题作品创作和组织规划,建立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完善全周期文艺精品服务机制。提升浙江文艺创研中心。高质量办好亚洲之光国际艺术节、中国越剧艺术节等重大艺术活动;整合浙江省音乐舞蹈节、浙江省戏剧节、浙江曲艺杂技魔术节,设立浙江艺术节,集成打造艺术繁荣的省级综合性艺术展示平台。发挥全省各专业院团、艺术单位的积极性,将共同富裕主题渗透到艺术创作之中。计划打造 10 部大型共同富裕题材文艺作品,100 部小戏小品,1000 幅书画作品,10000 幅摄影作品。实施共同富裕主题歌曲创作精品工程,推出 30 首左右优美动听广泛传唱的优秀歌曲。将共同富裕文化作品纳入送文化活动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传播共同富裕理念。

 2 2 、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出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2.0 版。协同相关部门建设之江艺术长廊。建成之江文化中心、浙江音乐厅新馆、越剧博物馆等一...

篇九: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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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府办〔2021〕136 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第 138 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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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苏州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之城、开放之城、人文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创新价值为导向,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根本,强化知识产权在产业链中的强链补链功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苏州制造”品牌的内核支撑作用,大幅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到 2023 年,基本形成贯穿高质量创新、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商标、高效益运营、高附加值产品、高竞争力企业、高知识产权密集度产业、最严格保护“七高一最”的知识产权工作链,基本建成知识产权要素集聚高地和保护高地,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密集型企业和密集型园区,形成一批优势明显、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具体三年目标:

 到 2021 年底,全市年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 4000 件、作品著

 — 3 — 作权登记 10 万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 23.5 件;知识产权强企入库培育 5000 家;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新设 4 支子基金,年质押融资额 35 亿元,新发行 1-2 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5 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 1000 家;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1000 件,建成 2-3 家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

 到 2022 年底,全市年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 5000 件、作品著作权登记 10.5 万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 26.6 件;新增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200 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覆盖全市,惠及企业超 200 家;营业收入超千万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 15 家;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1100 件。

 到 2023 年底,全市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超 3.8 万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 30 件,万企拥有知识产权超 1200 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超 1000 家;年新增作品著作权登记 11 万件;年知识产权服务贸易额超 60 亿美元、质押融资额超 50 亿元、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超 15 亿元;发明专利预审授权率达 7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 86%。

 三、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全市建立整体协调、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互为补充的知识产权工作政策举措体系,重点实施知识产权要素配置、运营深化、强企培育、产业促进、保护强化、服务提升、人才支撑和环境优化等八大工程。

 (一)实施知识产权要素配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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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引导创新主体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海内外布局。对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年发明专利授权 10件以上的,对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100 件以上的,对创新主体通过 PCT、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及一带一路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由各市(县)、区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同一主体每年不超过 100 万元。

 2.培育高价值专利。聚焦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 10 个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引导创新主体探索构建高质量、高水准、高价值专利创造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

 3.实施优秀知识产权奖励。发挥优秀知识产权标杆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市优秀专利、版权评审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 50项专利、10 个杰出发明人,每项(个)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 20 项版权,每项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奖励。积极组织申报争取获国家、省专利奖,对获国家、省专利奖的企业,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奖励。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企业撰写的专利获国家、省、市专利奖的,每家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奖励。

 4.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质量。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师培训体系,切实提升专利代理质

 — 5 — 量。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发展状况统计分析,建立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公开评价结果,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质量提升。强化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监管,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促进专利商标代理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举办专利撰写技能大赛和培训,不断提高专利撰写能力与水平。

 5.强化知识产权审查获权支撑。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深入开展专利“特派员”进创新主体活动,加强与重点产业、企业的联系,畅通专利申请、审查技术交流沟通机制,提高企业专利申请质量及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加快苏州市专利代办处和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能级提升,拓展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服务领域。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营深化工程。

 6.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建立发明披露和审核分级管理制度,深化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施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计划项目,每年支持 10项,每项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引导国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落户苏州,开展“概念验证”以及专利自由实施分析,实现产业化成功率和商业价值最大化。

 7.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许可。实施知识产权运营奖补,激励企业、高校院所、运营机构等各方开展知识产权运营。鼓励企业

 — 6 —

 引进国内外优质专利转化运用,增强企业专利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企业受让、受许可国内外专利以及高校院所、运营机构等各方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符合条件的,由各市(县)、区根据专利许可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按比例给予支持,每家每年不超过 3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8.鼓励知识产权投融资。增加知识产权运营资本供给,扩大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规模达 5 亿元,重点投向创新型企业、专利组合、专利池以及服务机构。对各类投资主体、基金,根据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 5 家,给予主要团队不超过 20 万元的奖励。鼓励知识产权作价入股,鼓励企业开展对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收购并购,畅通机制和渠道。

 9.创新产学研知识产权工作模式。依托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协会等载体,支持成立苏州市产学研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强化产学研服资协同创新,打通创新成果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创新价值实现最大化。

 10.活跃知识产权要素交易市场。发挥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功能,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展示交易、金融和运营服务。大力支持跨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鼓励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跨国交易服务流程,不断提升跨国交易服务水平,深化平台跨国服务能力建设,引入全球优质创新资源来苏,促进苏州企业创新发展。对运作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每年给予不超

 — 7 — 过 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

 11.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分级培育。出台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建立“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管理平台”,完善入库培育、梯队建设、动态管理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体系,按照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优势型企业、引领型企业三级由低到高逐级培育,至 2023 年,培育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1000 家、优势型企业 200 家、引领型企业 100 家。由各市(县)、区对成长型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奖励扶持,引导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和认证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夯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12.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深化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每年实施不超过 10 个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 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奖励。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评价,每年发布知识产权强企榜单,评选不超过 20 家企业知识产权突出贡献奖,每家给予不超过 100万元的奖励。

 13.加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针对上市企业、国有企业、军民融合企业等不同类别企业开展精准培育。发挥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作用,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组织专家团队为拟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助力科创企业成功上市。

 — 8 —

 举办“知企沙龙”系列活动,了解企业需求,进行重点培育。探索专利与商业秘密、专利与标准融合发展机制,每年遴选不超过10 家企业开展融合试点,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金支持,促进企业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标准必要专利价值最大化。

 14.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和质量提升,引导创新主体以价值实现为导向开展高价值专利研发、布局和高知名度商标战略实施。引导企业打造“苏州制造”品牌,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每年支持不超过20 家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资金支持,提高产品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预防市场风险,形成一批以高价值专利和高知名度商标为核心的“苏州制造”精品。

 (四)实施知识产权产业促进工程 15.构建产业专利热力图谱。每年遴选重点产业开展创新和专利态势跟踪分析,研判产业发展现状、优劣势以及未来趋势,绘制产业创新和专利地图,为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引项目、引才、技术研发方向等提供决策参考。围绕苏州市十条重点产业链等产业发展领域,每年组织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金支持,为创新主体提供共性专利信息分析和竞争策略研判,指引研发方向和路径,防范研发风险,提高创新效能。

 16.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支持企业、机构、协

 — 9 — 会、商会等牵头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充分利用各地产业发展优势,集中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积极与高校院所对接,开展产业专利对接、专利路演等活动,采取联盟内企业专利共享、相互交叉许可、联合一致对外等形式,构建联盟内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响应和应急预案,开发专利池共享商用价值,提升联盟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重点保障产业发展安全。鼓励收储核心专利,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打造重点产业专利池。

 17.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光电、光通信、智能制造、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纳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集聚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分产业提供精准服务。鼓励产业运营中心开展市场化服务,实现运营中心“自造血功能”。对建设效果好的重点产业运营中心给予每年不超过 500 万元的补贴,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局支持。

 18.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支撑作用,围绕产业链、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开展密集型产业促进工作。依托苏州市产业园发展促进会,指导在各类产业园区建立产业园知识产权促进中心,集成知识产权资源促进产业园和园内企业发展,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 2 项,每项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金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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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的贡献度。

 (五)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程。

 19.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集中领域和易发风险区域监督检查,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

 20.加大维权援助工作力度。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支持力度,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智力援助。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的,给予实际支付法律费用不超过 50%的补贴,每案不超过 100万元。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工作,每年支持不少于 50 家企业,帮助参加国际展会或新产品出口的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排查与预警分析,防范知识产权国际风险。发挥各市(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作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调处。支持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化解知识产权风险。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由各市(县)、区给予实际支付保费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对重点企业进行统一投保、免费送保,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21.加强保护正面示范引领。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商贸街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以及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与保护水平。建设各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指导站(维权联系点),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激励社会公众

 — 11 — 积极参与举报投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22.加强保护服务支撑。充分发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加快推动各市(县)、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篇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市文旅体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根据《鞍山市产业链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文旅体产业发展,发挥千山、温泉、岫玉等特色资源优势,坚持以文化为引领、以旅游为主体、以体育为突破口,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鞍山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打造文化强市、旅游休闲城市、体育名城,强化优势资源整合及龙头项目带动,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和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文旅体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构建现代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到 2023 年底,文旅体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场要素配置更加完善,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产业规模更加壮大,产业链条更加完备,三年实现小升规文旅体企业 15 家;新增星级酒店 5 家;新增 3A 级以上旅游景区 10 家;新增乡村旅游精品民宿 20 家,力争

 2 家进入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行列;实现 6 个乡村旅游村入选国家、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推出一批具有鞍山特色的文创产品和伴手礼。完成文旅体项目投资总额超过 600 亿元,年均增长10%;直接带动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 15%,旅游收入增长 10%。以活力钢都、中国玉都、体育名城为品牌,将鞍山逐步打造成为文化强市、北方重要旅游休闲目的地和旅游休闲城市、中国体育名城。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产业增量

 1.依据规划谋划项目。结合区域特色和资源优势,加快出台《新时代鞍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紧密衔接《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建设项目;策划包装一批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的文旅体项目,把项目摆到地块上。围绕整体产业布局谋划和储备项目,补充产业发展短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1 年底)

 2.大力开展项目招商。借助各大招商平台、展会推介鞍山文化旅游资源,指导各区开展文旅项目招商工作,协调对接招商维也纳酒店、钢都 1953 文旅小镇、凤凰湖主题公园等重点文旅体项目,多方面吸引外来资本投资鞍山文旅体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3 年底)

 3.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成熟一个落地一个”的原则,分三年实施我市文旅体产业重点项目

 (2021-2023 年重点推进项目见附件)。全力跟踪推进新开工和续建项目。建立项目推进调度机制,坚持每周召开项目调度会,谋划新项目、跟踪推进新开工和续建项目,补充产业发展短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3 年底)

 4.实施文物勘探前置。建立“文物勘探前置”工作模式,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工程项目之前,各级政府需征求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并委托开展文物勘探前置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储备土地净地总成本。(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1 年底)

 5.完善项目要素保障。各县(市)区政府拿出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项目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文旅体产业发展需要,扩大产业用地供给。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旅体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旅体产业。企业利用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发展文旅体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力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完善财税政策,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提高城市公共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机构的财政保障水平。积极帮助文旅体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体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

 债券、上市等方式开展融资,创新适合文旅体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发展局,完成时限:2022 年底)

 (二)扶持企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1.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国有文旅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源整合融合,提升国有资源利用率,做大做强千山旅游集团、汤岗子温泉集团、鞍山新闻传媒集团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强强联合,鼓励千山老院子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御汤泉温泉旅游度假区、山水度假庄园等本地文旅体企业与国内知名文旅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引入外资,做大做强鞍山本地文旅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体育培训、赛事策划营销等知名企业,积极培育体育休闲娱乐、体育文化旅游、青少年体育培训、VR 场景体验、体育研学、数字体育等消费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3 年底)

 2.引导市场发展。引导各类文化、旅游、体育经营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加快文化、体育产业基地规模化、特色化发展,重点扶持岫岩玉文化产业园、贝隆运动小镇、金鸿体育产业综合体、春成体育中心等企业做优做强。以千山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为依托,丰富千山景区运动休闲项目和业态,辐射带动环山区域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3 年底)

 3.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发挥鞍山市旅游协会、鞍山市文化旅游联盟、鞍山市体育运动联盟牵头带动作用,组织我市重点文旅体企业“走出去”,赴北京、南京、长春、哈尔滨、沈阳、大连等重点客源市场召开文旅体宣传(招商)推介会,宣传推广我市文旅体资源产品,加强文旅部门间交流,促进企业间合作,互换客源。(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3 年底)

 4.支持旅行社企业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委托本地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议等事项。出台政策鼓励支持旅行社主动经营地接业务,推广我市文旅资源产品,加强域外游客招徕,对旅行社组织通过常规团、旅游专列、旅游包机、组团自驾等方式来鞍旅游的团组予以奖励,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1 年年底)

 5.壮大星级酒店发展。推进住宿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规范星级酒店市场,提升行业服务品质。组织开展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三年内拟新培育 5 家星级酒店,满足来鞍游客需求。(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3 年年底)

 (三)突出文化引领,打造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1.打造钢都文化产业集聚区。深入挖掘千山文化、钢铁文化、岫玉文化、美食文化、评书文化、体育文化等特色资源,以铁东、铁西、立山为主城区,打造钢都文化产业核心区。依托闲置资产、废旧厂房建设具有鞍山文化特点的城市文化书房,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依托鞍山工业遗产群,着力建设台町历史文化街区和钢都

 1953 工业文化小镇。(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 年底)

 2.发展文化演艺产业。以专业演艺团队为基础,创作和推出优秀演艺作品,带动文化演绎行业发展。完善鞍山大剧院功能,依托中演院线每年举办不少于 30 场国内外高水平文化演出。推进实施博物馆改造,完善非遗会客厅功能,引入市场运作,做大千山书场、刘兰芳艺术馆等传统文化展演平台,支持和发展鞍山戏曲、评书、海城高跷、喇叭戏等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民间演艺进景区、进商场、进社区,带动文化消费,提升城市品位。(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千山旅游集团、市鞍勤集团,完成时限:2021 年年底)

 3.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鞍山城市礼品店、青籽世家、钰得堂、万客来工艺品等本地文化创意企业发展,鼓励本地文化创意企业与国际、国内文化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以钢铁、温泉、岫玉、南果梨等特色产品为基础,推出一批具有鞍山特色的文创产品和伴手礼,丰富旅游后备箱。鼓励台安草编、岫岩剪纸等传统非遗产品文创化、IP 化、品牌化,实现向旅游商品、伴手礼转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底)

 4.做大岫玉文化产业。挖掘整理岫玉文化的历史脉落,建设岫岩雅河玉文化产业园、玉都花熙小镇和哈达碑玉文化观光带项目,推进岫岩玉文化产业园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线上线下产销供应展示中心,完善产供销渠道,吸引更多玉文化企业和项目落户园区。(责任单位:岫岩县政府,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3 年底)

 (四)推进全域旅游,构建旅游产业新格局 1.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深入挖掘城市休闲度假功能,以千山风景区为核心,完善周边配套设施,打造以休闲度假旅游为核心的千山旅游产业集聚区;以汤岗子温泉小镇为核心,发挥温泉独特优势,将汤岗子镇打造成为汤岗子温泉旅游产业发展集聚区;海城市依托牛庄古镇、西柳服装大市场、南台箱包大市场,打造商贸民俗旅游区;台安县依托辽河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人文景观,打造辽河文化旅游区;岫岩县立足“山水+岫玉+满族文化”特色,全面升级“吃住行游购娱”县域旅游发展要素,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政府,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 年底)

 2.实现景区品牌提升。扶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体验产品的景区,指导培育鞍山动物园、天喜汇文化产业园、汉唐水世界等创建晋升国家 3A 级景区;三年内力争再新增 3A 级以上旅游景区10 家。(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 年底)

 3.发展乡村度假旅游。指导上石桥、对桩石、韩家峪村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美化村容村貌,推进乡村旅游产品提质升级。推进精品乡村旅游民宿建设,引导和规范旅游民宿市场,推

 动旅游民宿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开展鞍山乡村旅游民宿名录库建设工作,申报推荐 20 家民宿入选省精品民宿库,力争 2 家进入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三年内,争取 6 个乡村旅游村新晋国家、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逐步形成我市乡村旅游品牌,示范引领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政府,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 年底)

 4.大力发展夜游经济。支持和发展夜经济“品质时尚圈”“特色美食圈”“休闲娱乐圈”。推进 3A 级以上景区延长开放 1-2 小时。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延长夜间开放时间,提供夜游、夜读、夜娱等服务,鼓励建设 24 小时书店。鼓励鞍山动物园、御汤泉欢乐水世界等增添夜间游览项目,开展夜游模式,提供多样化的夜游场馆。鼓励明达欢乐夜市、烈士山通达市集等夜市提质升级,增加新业态,满足游客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文旅广电局、千山旅游集团,完成时限:2023 年底)

 (五)发展体育产业,支持带动体育经济发展 1.发展城市赛事经济。以市奥体中心为核心,逐步形成集体育商业圈、体育培训基地、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为一体的体育产业链。积极申办和举办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赛事活动,谋划“鞍山标准”承办和筹备重大体育赛事体系,形成新的体育产业经济增长点,丰富赛事供给生态,开发赛事产品,促进赛事经济快速

 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千山旅游集团,完成时限:2022 年底)

 2.发展健身运动休闲产业。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开发新兴时尚健身项目,拓展中高档健身市场,鼓励动岚乐健身等健身企业跨区域连锁经营,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劲博体育、奥锐体育等企业开展徒步、马拉松、登山、骑行、自驾等户外休闲运动;支持敖狼体育、点石体育等企业开展露营、攀岩、户外体育营地等运动项目,丰富青少年体育培训内容,掌握体育技能,强健身体素质;培育岫岩滑翔伞基地、千山飞行营地开展滑翔伞、动力伞、三角翼等低空运动项目;支持摩力香格里拉度假营地拓展热气球、越野摩托车等特色运动项目。(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 年底)

 3.发展体育旅游产业。支持千山风景区申报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李永波羽毛球鞍山基地。持续举办“梨花山地马拉松”、全国登山露营健身大会暨徒步大会、“九月味道·南果飘香”全国群众自行车骑游活动、冬季冰雪嘉年华活动等体育户外运动,打造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品牌。(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千山旅游集团,完成时限:每年年底)

 4.大力发展冰雪经济。扶持千山风景区班夫温泉滑雪庄园升级改造,招商建设 1-2 座室内滑冰场和室外滑雪场。突出“冰雪+

 温泉+民宿文化”特色,以千山风景区为依托,打造冰雪旅游精品景点和线路,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体育旅游产业服务体系,带动住宿、餐饮、交通、娱乐、广告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旅广电局,完成时限:2022 年底)

 (六)实施精准营销,助力产业发展 1.推进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发展。开拓旅游市场,2021 年率先推出千山风景区、御汤泉旅游度假区对与我市通航的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个城市的市民试行免门票政策。并根据景区经营状况和对我市整体消费拉动情况,循续渐进,逐步扩大景区免票范围,推动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推出联合消费,促进千山风景区携手御汤泉度假区、鞍勤集团、汤岗子温泉旅游度假区、摩力香格里拉景区、青籽世家博物馆、铂尔曼酒店、东山宾馆等10 余家优质文旅企业,共同推出千山门票增值劵,通过这一办法,促进游客在其他旅游景区、住宿酒店和购物场所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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