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供大家参考。
关于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现就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制定如下指导标准。
一、基层组织健全完善
1.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2.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村(居)民委员会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3.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居)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基层民主规范有序
4.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机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选风良好,各类代表人数符合法定要求,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5.村(居)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规范,表决、会议等记录完整。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及时依法制定和修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程序完整,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规范,入户率实现全覆盖。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发挥正常。健全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村(居)务、财务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
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
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
7.通过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村(居)民说事、议事的方式,对村(社区)重大事项和与村(居)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做到协商过程有记录、协商结果有运用。
8.制定村(社区)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9.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三、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10.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民间纠纷调解、扫黑除恶、公共卫生、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1.村(居)级组织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将法治内容统筹纳入县级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轮训内容和市(州)、县(市、区)示范培训内容,统筹纳入其他有关村(社区)干部和党员培训内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委成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党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
12.依托现有基层党建或公共文化设施,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基本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13.村(社区)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调解工作室,配有至少一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枫桥式人民调解员”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14.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雪亮工程”及相关技防设施齐全,实现无村霸、无黑恶势力、无黄赌毒、无非法×和xj活动、无以拐卖的外籍妇女为妻、无非法收养儿童,无较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无较大安全事故,社会治安良好。
1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传承良好家风家训,持续开展“德润陇原”道德实践活动,社会道德风尚良好。文明村(社区)创建持续深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选树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宣传、关心、服务群众作用发挥明显。志愿服务机制健全,广泛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常态化开展邻里互助、生活关爱、爱心公益等志愿服务。持续深化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遏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6.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当地领先水平。
17.村(居)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到位,综合服务体系健全,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居)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8.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居)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无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恶性事件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19.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强经费保障。乡镇(街道)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必要投入。
20.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创建工作有部署、有培训、有考核。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宣传、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协同抓好创建工作。
推荐访问:社区建设 全市 示范村 关于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