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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7篇

发布时间:2023-04-15 18:10:06

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7篇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 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黔安〔20xx〕5号)要求和市安委会《贵阳市贵安新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7篇

篇一: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

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黔安〔20xx〕5 号)要求和市安委会《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我市燃气行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燃气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到一线岗位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全覆盖。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企业全员守法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

 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局)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安全生产管理,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企业应急值班制度,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局)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所有从业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要建立奖惩机制,对不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员工要按规定坚决惩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局)

 4.坚持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治化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局)

 (二)强化燃气安全运行管理 1.加强城市燃气地下管网安全管理。指导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开展地下管网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燃气地下管网空间利用和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燃气地下管网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燃气企业)

 2.推动各地开展城市燃气地下管网信息及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燃气管网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燃气企业)

 3.深入开展燃气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2022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燃气企业)

 4.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燃气工程项目规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局)

 (三)打击非法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 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由住建部门牵头,分别建立市、区(市、

 县)两级由公安、城管、质监、运管、工商及属地政府参与的打击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的联动工作机制,以实施对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予以坚决有效打击,维护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委、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燃气企业)

 三、时间安排 从 20xx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 年 4 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部署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xx 年 5 月至 12 月)。全面排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 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深入分析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住建局、各燃气企业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区(市、县)住建局、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市、县)住建局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区(市、县)住建局要加强对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

 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篇二: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

润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华润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华润燃气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华润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华润燃气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华润燃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以及危险化学品、城市建设、交通运输 3 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的,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挖根本性问题,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

  患”的长效机制。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为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保障工作有效落实,特成立华润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史宝峰 副组长:程洁 成员:葛彬、朱锂坤、殷小军、朱平、陈国勇、陆泓、杨长毅、杨平、车德臣、肖中华、秦 艳、关向民、吴永、韩文臣、项君、范哲 、叶青、史德强、杨敏、高一郎、温晶、廖雪、孙莉

 华润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如下:

 组长:吴永 成员:余志平、黄明、李启会、吴世发、徐国平、李长江、胡中举、姬斌、宋周举、王博、赵刚、王钟贤、吴松、张欣、贠朝旭、项高粱、陈睿彬、李朝阳、赵孝勇、王普、常蛟、陈琢、呼啸 三、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危化品安全、城市建设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通过提升人员安全

  意识和专业技能、完善安全管理队伍培养机制,转变安全监督监管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分 2 个专题和 3 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主要目标

 解决安全意识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学习宣传,排查整改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等意识问题,以及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现实问题。

 解决责任落实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带动全员履职尽责,推动业务部门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推动各级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解决安全技能问题。组织总经理培训,确保懂业务、懂安全。组织一线班组长培训、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等,建立专业序列与职业通道,抓好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一线人员培训,岗位认证,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解决风险控制问题。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排查梳理业务安全主要风险点,开展专项提升;强化工程设计质量,严控输入型安全隐患,实现安全关口前移;夯实薄弱企

  业基础管理,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建立稳定安全管理队伍。加强安全专业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建立企业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推动作用;建设职业通道,提高安全专业人员履职待遇,保障队伍稳定。

 涉及两专题三行业。重点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等 2 个专题和 3 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二)

 推进机制

 1.与十四五规划、年度重点工作等有机结合,建立有效机制保障专项整治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投入。

 2.会议跟进。每半年召开推进会议(结合 EHS 委员会会议),评议各项具体工作推进进度及工作成效,解决推过程中进存在的困难。根据各项具体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报告具体完成情况,解决推进存在的困难。

 3.阶段性报告。各区域公司每年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送总部备案。

 4.清单管理。各区域公司建立推进工作进度清单,隐患清单。每月更新、通报进展。

 5.考核监督。总部将联合大区成立飞行督察检查小组对区域公司、成员企业组织部署、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等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导向,推动三年提升行动重点项目纳入考核。

  6.建立沟通途径。建立实施方案推动微信群,及时沟通,了解工作进展。

 (三)专题一:

 学习宣传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组织员工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鼓励员工积极思考,讲述学习心得体会,做到全员覆盖。

 2.结合企业实际分批分级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要实现公司党委/班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程技术、运营、建设、客服等重点保障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学习教育全覆盖。

 3.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公司网站、内部刊物、公众号和工作平台等途径进行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

 4.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下沉到部门、到车间、到班组和到岗位。具备资源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实际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体验基地。

 5.各级单位党委/班子要建立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机制(至少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议题,消除重发展轻安全现象。

 6.各区域公司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

  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完善各项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通过审核、培训、检查等措施强化落实各节点、各环节、各关键部位的安全责任措施,做到风险可控在控。

 7.加强安全专业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建立企业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推动作用,提高安全专业人员薪酬待遇,保障队伍稳定。

 (四)专题二: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履职到位 (1)建立健全以“责任制度、责任承诺、双向激励”为架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将安全工作成效、岗位安全表现与绩效挂钩,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和双向激励。

 (2)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推动业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总部安全管理部联合输配、工程和客户服务等业务职能分析近年事故与审核发现问题情况,梳理业务安全主要风险点,制定预防方案,并推动区域公司业务条线贯彻落实解决方案、安全部门做好配合与督导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安全工作联络单机制,规范推动、强化跟进。

 (3)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约谈机制和隐患双倒查机制,强化过程控制,做好前期提醒与预警,推动责任落实。

 (4)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

  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遏制事故瞒报谎报行为;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2.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各级单位按照规定配齐配精安全管理人员,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智力保障。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与 EHS 内审员素质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开展专业序列与职业通道建设,打造专业化团队。

 3.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专项费用机制,明确额度,用于本质安全、安全信息化等试点探索。大力开展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改造、重点风险和隐患防控治理、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优质设备材料,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4.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5.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动态分析和跟踪管理。全面梳理业务风险点,严控输入型安全隐患,持续整治高压管道、综合体、临时场站、停复供气、高危作业等高风险环节,深化治理薄弱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6.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明确 3 年建设目标任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规范化。

 7.开展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以安全审核系统优化为核心,强化隐患管理、审核分析、内审员管理功能。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平台建设,逐步整合关键安全管理环节、高风险管理环节的监控监管,提高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行业领域一: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的区域公司,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

 1.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方案,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标准规范、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强化危险废物管理等,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2.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 2020 年 10 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规定向集团和地方监管部门报告。特别是场站合规性治理,必须按照要求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整改时间,积极推动。

  3.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按要求填报 EHS直报系统,制定针对性的危险源管控方案,实施有效管理。在 2022 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4.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应用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储存数量减量技术方法。要深入排查治理本质安全水平不足的问题,重点包括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罐区未按规定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和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等。

 5.加强临时场站管理。开展临时场站普查和调研,掌握运行现状。制订临时场站规范化管理方案,督促各公司整改。

 6.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场内接卸、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管理,作业中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基础,强化交通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许可的单位入场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作业。

 7.要提升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依法参加安全知识与技

  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要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总经理体验式培训,体验一线工作,确保懂业务、懂安全。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与 EHS 内审员系列培训课程,全面提高专业水平。将危险作业管控要求、班组管控要点、现场应急处置融入一线岗位应知应会,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考核机制。

 8.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重点建立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管理严格有序。

 9.要及时获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新标准、新要求,加强研究学习,将有关要求固化到制度中,转化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提高合规性和工作成效。

 ( 六 )行业领域 二 :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各区域公司要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的整治行动,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基础,强化交通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促进企业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1.加强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及时办理车辆检验登记、道路运输、营运许可等证照;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加强车辆定期维护保养,提高车辆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报废淘汰不满足安全条件和标准的老旧车辆。开展危运

  车道路运输风险评估,识别出道路上的风险、有害因素,提高驾驶员控制道路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管理。

 2.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通过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管理设备,对车辆和驾驶人动态实时监管,坚决杜绝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交通安全知识、防御性驾驶技能等针对性教育培训,促进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提升。

 5.落实准驾证管理制度。驾...

篇三: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

xx 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镇燃气实际情况,制定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争取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实现隐患基本消除、风险总体可控、监管全面到位,通过源头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治久安。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

 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三、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 8 个方面深入推动实施: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xx 年底前各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xx 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做到自查自改,且利用长春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

 “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 3 年建设任务,突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贯彻执行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贯彻执行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 责任部门:市住房与 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

 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加强管道燃气企业经营监管 管道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在20xx年供暖期到来之前,完成年用气量5%储气能力的建设,

 切实保障我市城镇居民用气储备需求。积极落实多元气源计划,实现城市区域内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为天然气安全供应提供更可靠的保障。重点整治管道燃气企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特许经营手续、燃气经营许可手续、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完备情况;企业经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及执行情况;目标责任制、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年度管线建设改造计划等落实情况;燃气管线、调压站、阀门井、凝水缸等设施设备巡检日志情况;天然气储配站及站区管线、气柜、压缩机等工艺设备运行维修检查、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情况;安全人员配备及在岗、巡检、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会议情况;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定期检修情况;服务大厅人员配备在岗、用气申请受理转办、处置流程衔接、供气及时率、社会舆情处理反馈情况;热线平台咨询和投诉受理、处置、反馈情况,办结率、及时率、满意率、与 12319 平台的衔接情况;入户安检服务完成情况,用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及整改情况;安全用气宣传普及情况。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市应 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全面提升燃气管线安全治理 管道燃气企业认真普查庭院安全现状,风险占压、沉降、无防撞隐患的,立即整改。全面清查占压、“同沟”或管线间距不足高风险管网,逐处整改。对运行十年以上的陈旧老化管网,且发生过重大事

 故的管段,根据风险等级,要科学制定管改计划,按照先特危、后高危的顺序,逐步完成改造,确保陈旧老化燃气管道运营安全。对燃气管道安全运行信息实时数据采集、定位、分析评估、报警,采取及时有效应急处置等手段,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要严格落实涉及天然气管道安全建设项目会签制度,依法开展涉及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监督检查。现场施工时,燃气工程监理、燃气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全程旁站式监管,严格落实安全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相关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业务前,查看该企业是否和管道燃气企业签订了《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地下燃气管线保护协议》和《燃气设施保护会签单》,未签订保护方案、保护协议和会签单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经燃气保护施工审核备案的项目,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城市管 理执法局、市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全面开展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室内安全治理 管道燃气企业要在排查和整理已有燃气居民用户档案的基础上,要继续开展居民用户安检隐患深度排查,突出燃气灶具与灶前阀连接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快推广实施居民燃气设施“阀、管、灶”一体化升级改造,尽快补上技防缺陷,提高科技预警和控制能力。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

 ( ( 五) ) 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液化气企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燃气经营手续完备情况;储罐、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充装泵、工艺管道、充气枪胶管及泄漏报警装置完好情况;气瓶备案、检验、销售、回收、报废等档案管理情况;安全人员配备及在岗、巡检、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会议情况;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定期检修情况;设备运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等情况;企业经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安全用气宣传及责任人落实情况。加强餐饮单位使用环节延伸管理,依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相关规范标准,充装企业对下游用气户进行安全检查,燃气管理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顺向追查到用户、逆向倒查到企业”追责方式落实检查责任,对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无证、经营手续不全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倒气、无证充装、无证运输、未经检测或使用超期钢瓶等行为,对瓶装燃气经营实施最严格管控。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六)汽车加气站( LNG 、 CNG 点供站)经营领域整治 重点整治加气站企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燃气经营手续完备情况;违规违法运营加气站、LNG 和 CNG 点供站停业整改落实情况;压缩机、加气机、电气设备等设施巡查维护保养、接卸气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人

 员配备及在岗、巡检、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会议情况;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定期检修情况;设备运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等情况;企业经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安全巡查及值班记录、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对已经运营、建设和经营手续不全的加气站、LNG 或 CNG 点供站等燃气经营企业,先行停业整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对不符合燃气规划要求的加气站,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市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七)深入开展燃气用户“阀、管、灶”改造 新建住宅燃气支管与灶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设置同时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的切断装置(自闭阀);用户必须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和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灶具。对现有住宅燃气设施逐户检查,敦促用户更换、安装,力争用 3 年时间完成。通过源头治理,三重预防确保长治久安,实现我市居民用户燃气管理从被动处理事故向主动防护管理模式转变。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依法整治燃气具销售市场 重点整治燃气燃烧器具经营户销售的燃气器具是否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是否履行索票索证义务,审验供应商主体资格,包装标

 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是否存在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认证标识;是否存在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明的商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销售燃气器具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者辨识产品真假。市场监管局将协调联动消防、燃气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市场进行抽查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对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净化销售市场,维护经营秩序。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时间步骤 从 20xx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 (20xx 年 年 8 8 月) ) 。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上下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市安委会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基层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按程序制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x (20xx 年 年 8 8 月至 2 12 月) ) 。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

 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定监管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三)集中攻坚x (20xx 年) ) 。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有关部门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 (2022 年) ) 。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总结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情况,结合各部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

 五、工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

 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乡(镇)街、开...

篇四: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

用事业局关于印发XX市燃气行业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XX 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XX 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和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动燃气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初步形成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动态分析重大隐患管理模式,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普及,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切实提升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专题片,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研讨交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结合本行业实际,安排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进全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专题行”、“七进”等活动,采取专题展板、媒体跟随、媒体平台宣介等手段,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河北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照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推动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和舆论监督措施。

 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安全生产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大中型企业设立安全生产总监,从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方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推进安全风险防控,推动《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通知》(津安生(2018)18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津安生(2018)46号)文件精神的落实,推进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源点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涵盖各类

 设备设施、物品、场所和全部工艺操作环节、操作过程的安全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防控; 三是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动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职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三)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行业管理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天然气调压站、燃气管线、液化气充装站、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督促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突出指导各区督促燃气企业加大农村“煤改气”入户检查指导频次和燃气用气安全宣传,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是以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评价为依托,提升行业总体管理水平。

 2020年按照“严评价,摸底数,树典型,强导向”的路线图开展整治工作,全力摸排行业情况。通过在全行业开展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评价”),一是摸清行业基本情况,针对行业共性问题与企业自身特性问题,分类施策逐个解决;二是针对评价反馈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依据评价结果,按燃气业态对企业进行排名,组织召开行业大会,在行业中树立优秀企业典型,对贯标落实差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构建行业内良性导向机制。

 2021年按照“找不足,补短板,再评价,促提升”的时间表开展整治工作,着力提升行业短板。组织上一年度评价分数低、贯标效果差的企业到优秀模范企业进行观摩学习,对照企业自身问题,查找不足,借鉴优秀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填补自身短板;组织优秀企业到其他企业,介绍工作经验,提供技术指导。通过本年度再次实施全行业评价工作,检验企业整改成果,补齐行业短板,促进问题企业提升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2年按照“高标准,再贯标,再评价,上水平”的行动线开展整治工作,努力打造行业升级。结合新修订《河北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标准》,拟定标准更为严格的评价工作评分细则,向全行业进行宣贯。严格按照新标准再评价,促进全行业整体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二是加大户内燃气设施安检力度,提升燃气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2020年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天然气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老旧小区及农村户内燃气设施及周边燃气设施运行状况,督促企业消除隐患,确保户内燃气设施安全稳定。

 2021年根据上一年度排查情况,燃气企业要制定本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并结合旧管网工程改造,切改替换隐患较大的老旧燃气管线;监督燃气企业严格执行入户安检制度;加大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有序组织实施物联表更新,进一步提升户内燃气安全使用水平。

 2022年结合前两年的隐患排查,梳理问题台账,建立整改问题销号机制,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对隐患较多,整改落实不好的老旧小区进行重点督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新技术运用,通过物联表、无人机巡线、激光检测等新技术、新设备的普及运用,切实提升户内户外燃气安全运行水平。

 三是以液化气行业整治为重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2020年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对“卸液、储存、销售、配送、使用”全链条进行体检,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检查,加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促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021年结合评价工作,倡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促进工艺设备和作业环境标准化。通过技改、整治、培训等方式和手段,强化液化气行业基础设施与管理能力,打造液化气行业升级工程。

 2022年对液化气行业进行再排查,对上一年度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液化气企业,要严厉整治;对隐患问题突出,拒不整改的液化气企业,通过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方式退出市场,进一步规范液化气市场。

 四是以农村“煤改气”为着力点,抓好燃气安全管理。

 2020年通过市级督查、属地检查、企业自查等方式,在冬季供暖期前对企业制度建立及落实、设施设备运行、户内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系统的专项检查工作,压实各级责任,督促全面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2021年通过《农村天然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宣贯工作,要求企业对标对表,对照规范逐条落实。开展农村“煤改气”企业贯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隐患问题,力争全部相关企业达标。

 2022年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梳理总结,深挖工作不足,补足短板;归纳提炼,总结成功经验,巩固成效。进一步探索农村“煤改气”市级、属地、企业三级管理长效体系工作机制,面对农村“煤改气”这一新事物,探索新方法,采取新举措,建立新机制,取得新成效,管理上升新水平。

 五是推进燃气管线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管线井监督管理。

 按照《市公用事业局城市道路管线井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做好燃气管线井维护管理工作,督促建立城市道路管线井日常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城市道路燃气管线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工作成果,形成隐患处置清单;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城市道路燃气管线井设施台账,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四)建立完善燃气技术标准。

 一是针对农村天然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缺乏技术标准支撑,组织编制《农村天然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全面指导我市农村“煤改气”企业安全运行工作。2020年12月份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2021年6月份完成宣贯工作; 二是编制完善《 河北 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全面提升城镇燃。

 气经营企业的安全运行管理水平。积极沟通协调市市场监管委标准立项审批,争取2021年6月份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2021年12月份完成宣贯工作,并结合2021年的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评价工作,检验《标准》的执行贯彻情况以及《标准》在本地区的适用性,全面提升标准规范引领作用。

 (五)做好安全用气宣传。

 进一步普及安全用气常识、应急处置及防护措施,不断强化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每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和入冬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定期开展安全用气常识宣传活动,广泛覆盖用气人群。同时组织各区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抓住重点环节,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安全用气宣传工作,尤其是对农村用户、空巢老人、租房户等,进行面对面讲解、手把手指导,切实提升用户安全用气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六)加快燃气旧管网改造。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提高燃气管网供应保障能力,将建设年代早、投运时间长、管材质量差、施工工艺落后以及多次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和维抢修频次较多地区的燃气管网,纳入旧管网改造计划。积极推动燃气旧管网改造工作,统筹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协调重点难点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加快实施燃气旧管网改造,有效降低隐患风险,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七)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市应急办和市总体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现行预案的组织机构、风险排查及预警、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更新完善,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性、高效性,2020年完成预案修订初稿,结合我市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及时启动市级专项预案修订征求意见、法治审核、公示等程序,2021年完成预案修订。同步组织推动各区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二是强化我市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配 备,鼓励企业加大应急投入,整体提升行业应急保障能力。2020年对

 燃气行业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装备储备等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实现台账式管理。2021年后逐年对行业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物资装备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提升我市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储备管理水平。

 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每年对各区燃气管理部门和全市燃气企业应急演练情况开展督查、抽查,要求燃气企业规范演练过程,制定演练方案,做好演练评估,杜绝走过场、走形式,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奠定坚实基础,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行业应急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应急管理培训,利用“请进来、走出去”,演练观摩等形式,强化培训效果,同时监督燃气企业加大对企业职工的应急培训,提升燃气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行业培训和指导。

 一是提升区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市委编委《关于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监管实行市和区分级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和联合检查,就燃气法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相关内容对各区燃气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培训,使区燃气管理部门尽快熟悉掌握燃气管理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2021年,以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活动为抓手,组织指导

 区燃气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逐步提升区燃气管理部门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平。2022年,通过日常检查、与区燃气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及时发现区燃气管理部门存在的短板,指导其进行完善,从而全面提升区燃气管理部门管理水平,形成市、区两级燃气管理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统一的燃气行业监管体系。

 二是提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的要求,强化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运行维护抢修人员)的培训工作,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在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规定,逐年对已取证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对国家和地方新颁布、修订的法规、标准和规定的宣贯,推动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经营,同时强化新标准贯标和新技术的使用。

 三、总体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

篇五: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x 政办〔2017〕48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 2017 年起至 2019 年底,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一年重点启动、二年全线展开、三年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燃气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供气服务或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促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预防和减少城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宋建勇任组长,副调研员陆春华任副组长,局燃气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燃气办),由马利达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推进及日常指导协调、监督考评等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区燃气企业及其下设站点。

 (二)实施内容 督促全区燃气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 省安全生产条例》和《xx 市xx 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x 政办〔201x〕xx 号)各项要求,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

 1.必须依法生产经营。燃气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现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

 2.安全责任到位。按照《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

 条规定》,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3.安全投入到位。燃气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当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4.安全培训到位。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100%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合格率 100%。

 5.安全管理到位。燃气企业应当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当全面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应当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程度高的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培训到

 位、监管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每年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6.应急救援到位。燃气企业应当加强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利用杭州市应急预案备案系统,向安监部门备案。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要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企业应当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和演练。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7 年 6 月底前)。

 1.制定方案。根据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工作措施等具体事项。

 2.排摸底数。采取网格化排查办法,通过摸底排查,彻底查清全区内所有燃气企业基本信息(余杭区燃气企业清单详见附件一)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状,建立企业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每一家企业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部门。

 3.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部署,通过组织全区燃气企业开展“四个一”宣教活动,即: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一次全员安

 全培训教育活动、一次事故警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对照检查活动,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企业落实阶段(2017 年 7 月起至 2017 年 8 月底)。

 1.深化排查,落实整改。组织全区燃气企业对“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各燃气企业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前将本企业“一必须五到位”责任清单(详见附件二)落实情况报送至局燃气办。

 2.加强督查,严促整改。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巡查抽查等方式,督导企业细查实改,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列入企业诚信管理的重要来源。

 (三)核查验收阶段(2017 年 8 月起至 2017 年 11 月底)。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对全区燃气企业逐家核查验收,并于 11 月 20 日前将核查验收情况报区安全监管局,同时做好接受区安委办考核核查准备。

 (四)年度总结阶段(2017 年 12 月)。总结 2017 年行动工作,并于 12 月 20 日前将 2017 年阶段性总结报区安全监管局。

 2018 年和 2019 年具体工作安排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和定期会办,并指派专人负责抓好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对区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指导企业对照方案认真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对燃气领域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指导意见,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以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为重点,狠抓落实,以重点带动一般。要大力强化监管执法,始终紧盯问题,切实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媒介,积极宣传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宣传报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典型企业,运用典型鞭策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方法、落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健全长效机制。把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更加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xx 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类别 责任落实具体要求 必须依法生产 依法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安全责任到位 企业依法依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安全投入到位 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 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安全培训到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燃气销售维修管理从业

 位 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

 安全管理到位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全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应急救援到位 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篇六: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

锡市城镇燃气安全提升三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燃气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省、市各级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今年是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攻坚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召开全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无锡市城镇燃气安全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该方案经市政府第 11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正式发布。

 该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城镇燃气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分析汲取了近期十堰、大连、沈阳等爆炸事故教训,结合我市燃气管理现状,并借鉴了北京、南京、厦门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通过对我市“一年小灶”典型做法的提炼,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我市工作工作措施。

 管道天然气方面:聚焦管道天然气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主要提出强化管道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压力管道法定检验、严格管控动土施工行为、推广技防措施应用、强化燃气用户隐患整改等 6 项重点任务。

 瓶装液化石油气方面:对于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充装、经营、运输、使用五个环节,制定了加强液化石油气场站安全监管、加大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力度、规范液化石油气气瓶配送服务管理、强化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推动燃气技防措施应用、推动瓶装燃气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瓶改管”“瓶改电”等 7 项重点任务。

 该方案一项重点工作是推广用户技防措施应用。

 管道天然气方面:全市管道燃气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 1 年内完成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或切断阀的加装工作,全市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气用户启动安装具有远程传输、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功能的复合型燃气智能表,全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 2 年内全部更换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全市超高层居民用户 1 年内全部加装“智能表(远传+切断)+报警器”。

 瓶装液化石油气方面: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 1 年内完成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或切断阀的加装工作,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 1 年内全部安装使用金属包覆软管和带自闭功能的减压阀,生产燃料用气工业企业用户中有气化设备的场站 1 年内全部安装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报警+切断)。

 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能够落实到位,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配强监管力量、严格执法惩戒、强化督导考核等四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特别是要求各市(县)、区、街道、社区均须配备相应的燃气监管人员,全力推进三年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力争到 2024 年末,实现全市管道天然气

 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面完成,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更趋成熟,“双网格”机制常态化运行,基本实现智慧燃气安全“一网通管”,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事故有效压降,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篇七:燃气行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

润燃气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结合《华润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领域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燃气管网排查治理、客户端安检质量与隐患治理、施工方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燃气安全保障能力。

 二 、 重点任务

 (一)加强地下燃气管网管理 1.加强地下管网排查。要组织开展管道探查培训,掌握管道探查技术标准,加大力度推动管道普查,细化管道信息验收标准;要开展阀门普查,加强维护或改造,减少深度过大的阀井和人孔阀井数量。

 2.减少输入型风险。要组织研究制订新建工程接收标准,加强新建工程验收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减少输入型风险。

 3.加强燃气管网设施巡查。要加强燃气管网设备设施巡查力度,可利用易作业强化燃气设施巡查保护,组织巡查队伍专项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降低第三方破坏事故。

 4.推进老旧管网改造。要协调力量持续推进老旧管网升级改造,筹措资金、保障实效,力争完成老旧管网改造,提

  升输配本质安全。

 (二)开展高压管道治理 1.提升高压管道基础管理。要组织开展年度检查操作培训,提升人员技能;要加强监督考核,制定详细奖惩方案,督促年度检查落实;要理清高压管道设备设施、阀门标志、人员持证、巡查保护、应急处置等基础信息,掌握运行状况。

 2.引入高后果区理念,开展高压管道被动“入城”精准管理。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合作,引导发挥主管部门保护燃气管道重要作用;要积极研判,研究制定详细举措加大高压管道管理。

 (三)开展“煤改气”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加强“煤改气”设计管理。“煤改气”工程设计要合理明确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符合要求; 2.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要明确建设方与施工方安全责任,加强施工工程安全监管,切忌以包代管,强化工程质量; 3.强化安检质量。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煤改气”用户安检工作,加大安检频次,做好用气常识宣传,确保安全用气。

 (四)加强施工方管理 1.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按照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2.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

 3.加强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建设单位应加大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作业特别是高危作业和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作业流程,强化作业风险管控。

 (五)严控安检环节,提升安检质量 1.严把安检质量关,通过现场抽查、影像资料审核、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安检质量进行过程管控,确保安检工作规范开展。

 2.安检外包的公司需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率,将安检质量与外包单位绩效挂钩,坚决杜绝以包代管、降低服务指标的情况。

 (六)开展客户端隐患治理 1.开展客户端严重隐患专项整改工作。要梳理客户端存在的严重隐患,制定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 2.加强综合体安全管理。落实综合体燃气管理提升方案,加强考核监督,探索综合体燃气信息化管控; 3.强化长寿命软管推广。要根据实际分类分区强化长寿命软管推广,制定详细推广方案,量化指标,确保长寿命软管推广顺利进行; 4.鼓励安装自闭阀。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情况推广安装

  自闭阀,降低停复气风险。

 5.推动出地面管(穿墙管)专项治理。要梳理现阶段地面管(穿墙管)管理情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地面管(穿墙管)可控。

 (七)加强办公区域、营业场所、厂站等消防隐患的排查治理 要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加大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 、 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4-5 月)。各区域公司、成员企业要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等,及时将实施方案报集团备案。

 (二)组织实施(2020 年 6-12 月)。各区域公司、成员企业要开展燃气管网、客户端、办公场所、营业厅等重要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制定隐患治理措施;要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检查,严防输入型隐患;要加强安检管理,确保用户安全稳定用气。

 (三)重点推动(2021 年 1-12 月)。各区域公司、成员企业要加强隐患整治工作,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消

  除;同时,应举一反三,严防同类隐患。

 (四)巩固提升(2022 年 1-12 月)。各区域公司、成员企业要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隐患,深入分析隐患成因及隐患整改优秀做法,持续做好城市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域公司要及时总结形成本行业领域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在 2020 年 12 月 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 日将当年专项整治总结、2022 年 12 月 1 日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送大区,大区进行汇总,并在 3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总部安全管理部公文邮箱。

 四 、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域公司、成员企业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区域公司、成员企业要组织燃气管网、客户端、工程建设、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应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隐患得以消除。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区域公司、成员企业要加强责任考核,针对隐患排查责任不到位、隐患治理落实不到位、

  安检质量不到位、管网巡查不到位、相关方工程质量不到位、消防管理不到位等制定严厉奖惩机制,确保城市燃气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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