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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4篇

发布时间:2023-04-17 11:40:15

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4篇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1〕585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4篇,供大家参考。

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4篇

篇一: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特种〔2021〕585 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0〕554 号)有关要求,为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进电梯检测(含自行检测)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电梯检测试点单位的要求

  市局将结合本市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申请,确认并公布本市从事电梯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名单。如发现电梯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在检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局将暂停该机构(单位)在本市的相关检测业务。

 二、关于申报电梯检测的要求

  参加电梯检验、检测试点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下次检验或检测日期届满前三个月至一个月内申报电梯检验或检测。使用单位可以通过登录“上海特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cs.ssei.cn:8193)线上申报检测业务。鼓励电梯检测机构与各检验机构协商同意后,在检验机构业务受理大厅设立电梯检测申报窗口。

 三、关于电梯检验、检测的工作要求

  接受报检申请的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应当在下次检验或检测日期前完成检测工作。电梯检测过程应进行视频或图片采集,并至少保存 3 年。检测工作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特检网上服务平台”上传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名称、检测人员、检测时间和检测结果等数据信息。

 四、关于限速器校验和制动试验

  参与电梯检测试点的电梯,如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规定的周期内未进行相应的限速器校验和制动试验,由电梯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市监特设〔2020〕56 号)之附件 3 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关于电梯检测结果的处理

  对于电梯检测发现的所有不符合项,电梯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应当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重要检测项目均符合要求,一般检测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不超过 5 项且使用管理单位承诺采取相应措施监护使用的,由电梯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出具《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六、关于使用标志

  《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由承担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负责更换,并加盖负责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的

 公章。《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式样见附件)通过“上海特检网上服务平台”统一打印。

 七、关于未按规定开展电梯检验检测的处理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下次检验或检测日期前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也未开展电梯检测或者检测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执法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式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

  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式样)

  说明:

  1.此式样为电梯的使用标志。

  2.《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固定在电梯轿厢(或者扶梯、人行道出入口)易于乘客看见的部位。

  3.参与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电梯,进行检验检测后,《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由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更换,并加盖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单位)的公章。

篇二: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

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电梯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确定。第三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排查电梯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

 2梯事故调查、隐患整改、日常监督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安全引发的矛盾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调处理电梯使用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第四条(部门职责)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市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房屋、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本行业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保险)本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公众聚集场所及住宅电梯应当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第六条(采用先进技术)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第七条(宣传教育)

 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本市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第八条(行业自律)本市电梯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开展以下工作:(一)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二)开展行业信息分析研究,收集、发布电梯维护保养和主要零部件的参考价格等行业信息;(三)组织宣传咨询、教育培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四)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协助、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技术鉴定、监督检查、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工作。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九条(设计单位要求)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提出电梯配置数量和参数性能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设计电梯井道、底坑、机房、层站和应急救援通道等建筑结构。第十条(建设单位职责)

 4建设单位对电梯的选型配置负责,并承担下列职责:(一)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关于电梯配置数量和参数性能的意见,采购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的电梯,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满足应急救援、消防、无障碍通行、交通流量等要求。(二)保证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质量满足电梯安装和使用的要求。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有防水要求的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年。(三)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公共交通型电梯。(四)应当采购配备远程监测装置的电梯(除杂物电梯外),远程监测装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新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的电梯,还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五)新安装的电梯(杂物电梯除外)在交付使用前,应当完成电梯轿厢 4G 以上通信信号覆盖。第十一条(电梯设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电梯;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得通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第十二条(加装电梯特别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领导,明确加装电梯建设要求,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并为业主多途径筹集资金提供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房屋管理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符合建筑结构、消防、特种设备等规定和标准要求。第十三条(电梯生产质量要求)电梯生产活动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禁止将报废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生产。禁止在建筑物内的井道中安装升降作业平台、液压升降平台、简易升降机或者以卷扬机、电动葫芦作为驱动主机悬吊载物装置的升降设备,用于特定楼层之间运送人、货物。第十四条(电梯出厂文件)电梯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对出厂的电梯,应当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注明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并在电梯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6第十五条(制造单位的责任)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承担以下义务:(一)明确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二)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必需的电梯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和其他技术帮助,不得设置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技术障碍;(三)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四)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建立整机和主要零部件的追溯制度;(六)出厂的电梯整机和主要零部件,应当保持与型式试验证书一致。第十六条(经营单位职责)经营单位对其经营的电梯整机和主要零部件负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电梯整机、主要零部件的验收和溯源制度;(二)不得经营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

 7(三)不得经营无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型式试验报告、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和定期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文件的产品;(四)不得经营淘汰、报废的产品,以及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存在缺陷的产品;(五)不得经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翻新拼装的产品。第十七条(施工告知)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将拟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情况,于施工前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申报监督检验。建设项目需安装电梯的,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书面告知时,提供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安全管理要求)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受托单位不得再次委托或者变相再次委托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

 8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改造、修理单位对其他电梯制造单位生产的电梯进行改造、修理的,应对该电梯的质量安全负责,更换制造单位的铭牌,承担原电梯制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并检查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土建工程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要求。更换电梯主要零部件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追溯制度。第十九条(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自行检查)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活动的过程实行自行检查。经自行检查合格的,方可报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第二十条(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证明文件和技术支持)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竣工后,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和监督检验证明。

 9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改造的,制造单位应当对改造后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提供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承担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任。电梯修理单位应当对重大修理项目更换的电梯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明确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电梯所有权人)电梯所有权人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第二十二条(使用管理单位的确定)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则予以确定:(一)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受托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所有权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二)电梯所有权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三)电梯属于共有的且共有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电梯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实际负责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10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的,由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使用管理单位。电梯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第二十三条(使用管理单位的职责)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履行下列电梯安全管理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一)建立并有效实施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电梯;(三)按规定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四)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在下次检验、检测日期前的一个月至两个月间,申报电梯检验、检测;(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六)确保电梯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中更换的零部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至少每 2 年对电梯井道土建基础进行检测,预防井道下沉、倾斜等隐患。第二十四条(使用登记)

 11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向电梯所在地的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电梯方可继续使用。电梯报废的,应当在报废后 30 日内,向电梯所在地的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第二十五条(视频监控设施)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电梯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视频监视的视频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天,并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鼓励其他场所的电梯加装视频监视设施。第二十六条(远程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保证电梯远程监测装置接入市智慧电梯平台,并保持实时在线。鼓励在用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第二十七条(使用基本要求)使用管理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方式,委托制造单位或者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签订合同前应当查验相关资质证书。使用管理单位具

 12备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可以自行承担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禁止使用安装在建筑物井道中,用于特定楼层之间运送人、货物的升降作业平台、液压升降平台、简易升降机或者以卷扬机、电动葫芦作为驱动主机悬吊载物装置的升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监督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登记标志、上海智慧电梯码、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本单位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信息。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轿厢装修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影响电梯安全性能。第二十八条(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职责)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巡视电梯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巡视记录至少保存 5 年;(二)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安全提示牌;(三)配合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工作,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

 13(四)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时,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协助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五)在需要暂停使用的电梯出入口张贴停用告示,并采取避免电梯乘用的安全措施;(六)发现违反电梯乘用规范的行为,予以劝阻;(七)发现电梯存在故障或者其他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时,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第二十九条(乘客行为规范)乘客乘用电梯时,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乘用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的电梯;(二)乘用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三)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四)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打闹、攀爬、玩耍、逆行等;(五)破坏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或者电梯零部件;(六)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学龄前儿童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电梯。第三十条(广告设置)

 14在电梯轿厢内设置文字、图片、视频等广告的,不得影响电梯安全使用,不得遮挡电梯使用登记标志、上海智慧电梯码、安全使用说明、安全...

篇三: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

000 定额补充定额及解释

  2000 定额补充定额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沪建市管[2008] 88 号

 关于发布轻型木屋架体系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 》 轻型木屋架等补充预算定额予以发布。

 本定额主要内容有:

 轻型木屋架、 木桁架、 木支撑、 木檩条、 木墙骨架、 木构架等, 共计 26 个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轻型木屋架、 木桁架、 老虎窗构架以实际数量按榀或只计算, 轻型木支撑、 木檩条按竣工木料以实体积计算, 轻型木墙骨架按外围实际面积计算。

 本定额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改建工程。

 本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定额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附:补充定额表.doc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 00 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轻型木屋架

  工作内容: 定位、 安放锚杆、 铺防水层、 固定梁垫木、 吊运、 就位、 临时搭接、 安装等。

 定

 额

 编

 号 7-B-1 7-B-2 7-B-3 7-B-4 项

 目 计量单位 轻型木屋架 跨度 B≤8m 跨度 8m<B≤11m 跨度 11m<B≤12m 跨度 B>12m 榀 榀 榀 榀 人工 木工 工日0. 736 0. 832 0. 927 1. 108

 材

  料 轻型木屋架 榀 1. 0000 1. 0000 1. 0000 1. 0000 木方 m3 0. 0015 0. 0017 0. 0019 0. 0023 防腐木 m3 0. 0094 0. 0092 0. 0088 0. 0141 防水卷材 m2 0. 8207 0. 8027 0. 7834 1. 2349 锚杆螺栓φ 12×370 套 2. 1599 2. 0996 2. 0390 3. 2623 抗拉锚固件 件 2. 0400 2. 0400 2. 0400 3. 0600 大头钢钉 38 kg 0. 0514 0. 0514 0. 0514 0. 0771 麻花钢钉 80 kg 0. 0382 0. 0382 0. 0382 0. 2804

 机 械

 备 注

  轻型木屋架

  工作内容: 定位、 安放锚杆、 铺防水层、 固定梁垫木、 吊运、 就位、 临时搭接、 安装等。

 定

 额

 编

 号 7-B-5 7-B-6 7-B-7 项

 目 计量单位 轻型木屋架 直角屋架 B≤3m 3m<B≤6m 6m<B≤8m 榀 榀 榀 人工 木工 工日0. 193 0. 372 0. 662

 材

  料 直角木屋架 榀 1. 0000 1. 0000 1. 0000 木方 m3 0. 0013 0. 0013 0. 0013 防腐木 m3 0. 0053 0. 0053 0. 0053 防水卷材 m2 0. 4862 0. 4862 0. 4862 锚杆螺栓φ 12×370 套 1. 3463 1. 3463 1. 3463 抗拉锚固件 件 1. 0200 1. 0200 1. 0200 U 型梁托挂件 件 1. 0200 1. 0200 1. 0200 大头钢钉 38 kg 0. 0579 0. 0579 0. 0579 麻花钢钉 80 kg 0. 0382 0. 0573 0. 0765

  机 械

 备 注

  轻型梁式木桁架

  工作内容: 定位、 安放锚杆、 铺防水层、 固定梁垫木、 吊运、 就位、 临时搭接、 安装等。

 定

 额

 编

 号 7-B-8 7-B-9 7-B-10 7-B-11 项

 目 计量单位 轻型梁式木桁架 跨度 B≤8m 跨度 8m<B≤10m 跨度 10m<B≤12m 跨度 B>12m 榀 榀 榀 榀 人工 木工 工日0. 499 0. 552 0. 610 0. 702

 材

  料 轻型梁式木桁架 榀 1. 0000 1. 0000 1. 0000 1. 0000 木方 m3 0. 0015 0. 0017 0. 0019 0. 0023 防腐木 m3 0. 0094 0. 0092 0. 0088 0. 0141 防水卷材 m2 0. 8207 0. 8027 0. 7834 1. 2349 锚杆螺栓φ 12×370 套 2. 1599 2. 0996 2. 0390 3. 2623 抗拉锚固件 件 2. 0400 2. 0400 2. 0400 3. 0600 大头钢钉 38 kg 0. 0514 0. 0514 0. 0514 0. 0771 麻花钢钉 80 kg 0. 0382 0. 0382 0. 0382 0. 2804

 机 械

 备 注

  轻型梁式木桁架

  工作内容: 定位、 吊运、 就位、 临时搭接、 安装等。

 定

 额

 编

 号 7-B-12 7-B-13 7-B-14 项

 目 计量单位 轻型梁式木桁架 平行弦桁架 B≤3m 3m<B≤5m 5m<B≤7m 榀 榀 榀 人工 木工 工日 0. 263 0. 338 0. 438

 材

  料 平行弦木桁架 榀 1. 0000 1. 0000 1. 0000 U 型梁托挂件 件 2. 0200 2. 0200 2. 0200 大头钢钉 38 kg 0. 0643 0. 0643 0. 0643 麻花钢钉 80 kg 0. 0765 0. 1147 0. 1529

  机 械

 备 注

 轻型木支撑、 檩条、 屋面板

  工作内容: 搬运、 下料、 安装、 加等。

 定

 额

 编

 号 7-B-15 7-B-16 7-B-177-B-18 7-B-19 项

 目 计量单位 轻型木支撑轻型木檩条 屋面板 戗脊檩 搁置式嵌入式 定向刨花板m3 m3 m3 m3 m2 人工 木工 工日 4. 542 14. 154 4. 284 7. 974 0. 056

  材

 料 木方 m3 1. 0500 1. 0500 1. 05001. 0500

  定向刨花板 m2

  1. 0500 麻花钢钉 80 kg 7. 0459 3. 1081 6. 35549. 5634

  圆钉 50 kg

  0. 0646

  机 械

  备 注

 轻型木墙骨架

  工作内容: 1、 搬运、 安装、 临时支撑、 加钉等。

  2、 搬运、 下料、 制作、 安装、 临时支撑、 加钉等。

 定

 额

 编

 号 7-B-20 7-B-21 7-B-22 7-B-23 项

 目 计量单位 轻型木墙骨架 山墙 女儿墙 天井墙 成品安装 现场制作 m2 m2 m2 m2 人工 木工 工日0. 134 0. 382 0. 241 0. 194

 材

  料 木方 m3 0. 0002 0. 0202 0. 0257 0. 0291 防腐木 m3 0. 0031 0. 0031 0. 0058 0. 0033 防水卷材 m2 0. 2442 0. 2442 0. 5080 0. 2830 定向刨花板 m2

  1. 0500

  锚杆螺栓φ 12×370 套 0. 8402 0. 8402 1. 3595 1. 4953 麻花钢钉 80 kg 0. 0567 0. 2267 0. 2232 0. 1940 麻花钢钉 60 kg

  0. 0597

  机 械

 备 注

  轻型木构架 工作内容: 搬运、 定位、 下料、 安装、 临时支撑、 加钉等。

 定

 额

 编

 号 7-B-24 7-B-25 7-B-26 项

 目 计量单位 轻型木构架 老虎窗 检修口 小屋形 三角形 只 只 只 人工 木工 工日0. 917 0. 688 0. 093

 材

  料 木方 m3 0. 1211 0. 1279 0. 0069 老虎窗门架(小屋形)

 榀 1. 0000

  老虎窗中支架(小屋形)

 榀 1. 0000

  老虎窗尾架(小屋形)

 榀 1. 0000

  旁侧三角支架 榀 2. 0000

  老虎窗门架(三角形)

 榀

  1. 0000

  老虎窗中支架(三角形)

 榀

  1. 0000

  老虎窗尾架(三角形)

 榀

 1. 0000

 麻花钢钉 80 kg 1. 6248 1. 0514 0. 1949

 机 械

 备 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沪建市管[2007] 126 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电梯维护保养工程预算定额(试行)

 》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统一本市电梯维护保养工程费用的计算方法, 规范电梯维护保养市场, 保障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状态, 根据国家电梯维护保养技术标准、 市场化管理的要求及社会各方的需求, 已编制完成《上海市电梯维护保养工程预算定额(试行)

 》 , 现将予以发布。

 本定额适用于本市住宅用电梯维护保养工程, 即:

 适用于房屋高度 35 层以下或者电梯提升高度 105 m 以下, 电梯运行速度 2. 5m/s 以内的电梯维护保养工程。

 不适用于电梯修理和改造工程。

 本定额中电梯维护保养周期以不多于 15 天为一次作考虑, 保养工程量按台· 月为计量单位计算。

 本通知自 2008 年 1 月 1 月起施行。

 本定额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附:电梯维护保养定额. doc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 OO 七年十二月六日

  上海市电梯维护保养工程预算定额(试行)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07 年 12 月 10 日

  说

  明

  一、《上海市电梯维护保养工程预算定额(试行)》 (以下简称本定额) 是根据上海地

 区电梯维护保养工程现状, 为保障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状态, 按照国家电梯维护保养技术标准以及市场化管理的要求和社会各方的需求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统一本市电梯维护保养工程预算项目设置、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是完成电梯维护保养工程人工、 材料消耗量的标准; 是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的依据, 也是工程投标价评审的参考依据, 亦可作为电梯维护保养企业制定企业定额的投标报价基础。

 三、 本定额适用于住宅用电梯维护保养工程, 即:

 适用于房屋高度 35 层以下或者电梯提升高度 105 m 以下, 电梯运行速度 2. 5m/s 以内的有机房电梯维护保养工程。

 无机房住宅用电梯维护保养工程可参照执行。

 不适用于电梯修理和改造工程。

 四、 本定额主要编制依据 1、《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 》 电梯维修补充预算定额以及费用计算规则;

 2、《上海市电梯维护保养作业技术要求和保养周期》(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

 3、《上海市电梯维护保养行业工时定额标准》(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

 4、《电梯及相关标准汇编》(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电梯基本原理及安装维修全书》(机械工业出版社);

 6、《电梯安全技术(结构标准故障排除事故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

 7、 本市部分电梯维护保养企业的劳动工时定额、 电梯维护保养工程预算书以及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

 五、 本定额中的项目设置依据电梯维护保养工程的特点, 并结合电梯维护保养工程实际情况而确定。

 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周期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以不多于15 天为一次作考虑。

 六、 本定额工作内容是按电梯全年应该需要维护保养的内容予以综合考虑, 其工作内容包含检查、 清洁、 润滑、 检测、 调整、 紧固等, 以及调换或更换易损件, 并包括电梯应急处理和企业电梯年检, 以及配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年检工作, 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录。

 七、 电梯维护保养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按照电梯行业服务公约的保养要求和作业工艺, 并综合考虑各电梯生产厂家提供的维修保养资料规定的保养工艺要求, 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

  八、 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 维修保养企业的平均技术水平, 合理的劳动组织形式, 专业化施工特点为基础进行编制, 定额水平的取定综合考虑了本市电梯保养行业实际情况, 体现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九、 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以《上海市电梯维护保养行业工时定额标准》 为基础,并结合上海地区电梯维护保养工程实际情况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企业劳动定额》 进行测算和编制。

 人工工日包括维护保养工程准备时间、 工作时间和路程时间。

 每工日按 8小时工作制计算, 不包括节假日加班加点工时。

 十、 本定额材料消耗量项目仅列辅助材料。

 本定额辅助材料是指机油、 煤油、 润滑脂、 螺栓(螺丝)、 干磨砂布、 棉布、 回丝、刷子等。

 辅助材料消耗量按电梯维护保养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按规定系数计算。

 十一、 本定额电梯维护保养工程量按台· 月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 本定额中凡注明“× × × 以下或以内”

 均包括× × × 本身, 注明“× × ×以上或以外”

 则不包括其本身。

 电梯维护保养工程费用计算 (一)

 电梯维护保养工程费用内容 1、 人工单价内容和取定方法 (1)

 人工单价内容是指生产工人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规定, 在单位工作日中所包含的各项费用。

 (2)

 人工单价取定方法:

 由发、 承包双方按人工单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基础, 根据电梯维护保养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 以及市场实际情况, 约定人工单价。

 2、 维护保养材料费计算方法 (1)

 材料费用:

 指保养工程中所耗用的辅助材料费。

 (2)

 辅助材料费按人工费乘以规定系数计算。

 3、 综合费用组成及其计算方法 综合费用由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1) 管理费:

 指电梯维护保养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2) 利润:

 指电梯维护保养企业应计入工程费用中的期望获利。

 (3) 综合费用计算方法 a、 综合费率取定:

 由发、 承包双方根据电梯维护保养工程特点、 电梯保养市场的变化情况以及电梯维护保养企业的管理成本和期望获利, 约定综合费率。

 b、 综合费用以人工费为基础乘以综合费率计算。

 4、 税金的内容及其计算方法 (1)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营业税、 ...

篇四:上海电梯年检费用收费标准

测算一顺河片区按市场招投标方式费用测算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

  算

  方

  法 支出费用元/年

 一、

 人工行政费用 1 员工工资 详情见《员工工资表》 350400 2 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350400 元×44.3%

 155227 3 办公费 办公消耗品、通讯、交通、等按 3000 元/年综合测算 3000

 合计

 508627 二、

 共用设施维护费 4 室外道路、场地维护 500 M2×5 元M2.年 2500 5 排污排雨管道疏通 500 元次×2 次年 1000 6 化粪池清理维护 2000 元年 2000 7 共用水电设施维护 100 元月×12 月 1200 8 维修工具设备折旧 按 5866 元/年综合测算 5866 9 保洁工具设备折旧 按元 8938/年综合测算 8938 10 护卫、消防设备折旧 按元 4600/年综合测算 5600 11 办公用品设备折旧 按元 8701/年综合测算 7701

 合计

 34805 三、

 共用水电费 12 照明路灯 20 盏×0.10Kw×12 小时×365 天年×0.75 元度 6570 13 停车场照明 20 盏×0.04Kw×12 小时×365 天年×0.75 元度 2628 14 公共管理用水、电费 水泵用电0.75 的功率因素使用系数 0.4 电梯用电0.75 的功率因素使用系数 0.45 300 元月×12 月 3600 15 22Kw×0.75×0.4×10 小时×365 天年×0.75 元度

 2 台×7.5Kw×0.75×0.45×17小时×365天年×0.75 元度

 18Kw×0.75×0.4×10 小时×365 天年×0.75 元度

 18068 16 23560 17 排水泵用电0.75 的功率因素使用系数 0.4

 14783 18 中水泵用电0.75 的功率因素使用系数 0.4

 50Kw×0.75×0.4×6 小时×100 天年×0.75元度

 6750 19 换热站加压泵用电0.75 的功率因素使用系数 0.4 30Kw×0.75×0.4×24 小时×140 天年×0.75 元度

 22680

 合计

 98639

 四、

 项目分包费用 20 卫生外运、清理费 住宅6.3 元/月×338 户×12 个月 2/100 M门头房12000M2×1.05 元M2.天×100 天

 38153 21 电梯维修保养费 800 元/月×2 部×12 个月 19200 22 电梯年检费 680×2 部 1360

 合计

 58713 以上合计营业收入 700784 五、

 以收入确定的有关费用 23 不可预见费 营业收入×3 21024 24 营业税等税费 营业收入×5.55 38893 25 利润 营业收入×6 42047

 合计

 101964 总成本合计 802748

  附表员工工资表 序号 内容 人数 月薪元/月 1600 1200 1000 1200 1200 1200 800 900 1100

 年薪元/年 19200 14400 24000 14400 14400 14400 48000 162000 39600 350400 1 2 3 主任 1 1 2 1 1 1 5 15 3 30 客服主管 客服员 4 5 6 7 保安主管 保洁主管 维修主管 保洁工 8 9

 保安 维修工 合计

  附表、顺河街片区安居工程物业管理处物资装备一览表 一办公类、物质装备计划 序物质装备 内

 容

  描

 述 号 项目 备

 注 1 管理处 工作场所 名称 客户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主任办公室 技术值班室 工作操作间 仓库 员工宿舍

 面积M2 30 20 20 10 20 20 2 办公用品 附表一

 3 维修工具 附表二

 4 消防、护卫装备 附表三

 5 清洁园艺工具 附表四

 附表一办公用品物资计划 序列 名

 称 数

 量 单价 合

  计 备

  注 1 办公桌椅 7 套 400.00 2800.00 933.00三年折旧 2 打印机 1 台 1500.00 1500.00 500.00三年折旧 3 复印机 1 台 1500.00 1500.00 500.00三年折旧 4 电脑设备 1 套 6000.00 6000.00 2000.00三年折旧

 5 电话 1 台 200.00 200.00 67.00三年折旧 6 档案、资料柜 2 套 400.00 800.00 267.00三年折旧 7 空调冷气机分体、柜式 1 套 2000.00 2000.00 667.00三年折旧 8 各类办公用品

 1000.00 1000.00 500.00两年折旧 9 客户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桌椅

 800.00 800.00 267.00三年折旧 10 管理人员服装费 4 套×2 500.00 4000.00 2000.00两年折旧

  合

 计

 7701.00

 附表二、维修工具计划 序列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合

  计 备

  注 1 75 型室内疏通机 1 台 2000.00 2000.00 666.00(三年折旧) 2 200 型室外疏通机 1 台 4000.00 4000.00 1333.00(三年折旧) 4 冲击钻 1 部 2000.00 2000.00 667.00(三年折旧) 5 砂轮切割机 1 台 1500.00 1500.00 500.00(三年折旧) 6 手电钻 1 部 600.00 600.00 200.00(三年折旧) 7 台钳 1 台 800.00 800.00 267.00(三年折旧) 8 梯子 2 部 400.00 800.00 267.00(三年折旧) 9 万用表 1 部 200.00 200.00 67.00(三年折旧) 10 摇表 1 部 400.00 400.00 133.00(三年折旧) 11 潜水泵 1 台 2200.00 2200.00 733.00(三年折旧) 12 电动工具 2 套 500.00 1000.00 333.00(三年折旧) 13 电流表 1 块 300.00 300.00 100.00(三年折旧) 14 维修服装 2 套×2 300.00 1200.00 600.00两年折旧

  合

 计

 5866.00

 附表三、护卫、消防装备计划 序列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合

  计 备

  注 1 无线对讲系统 3 台 600.00 1800.00 600.00三年折旧 2 护卫服装 8 套×2 300.00 4800.00 2400.00两年折旧 3 干粉灭火器 10 瓶 150.00 1500.00 500.00三年折旧 4 床及床上用品 3 套 600.00 1800.00 600.00三年折旧 5 护卫器具 3 套 500.00 1500.00 1500.00三年折旧

 合

 计

 5600.00

  附表四、清洁园艺工具 序列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合

  计 备

  注 1 清洁机械 5 套 100.00 (季)500.00 2000.00年用量 2 清洁工具及用品 5 套 100.00 (季)500.00 2000.00年用量 3 清洁材料 8 类×5 10.00

  (季)400.00 1600.00年用量 4 清洁工作车 2 台 18500 370.00 123.00三年折旧 5 垃圾筒80 升 25 台 18500 4625.00 1542.00三年折旧 6 垃圾收集车 2 台 26000 520.00 173.00三年折旧 7 保洁服装费 5 套×2 300.00 3000.00 1500.00两年折旧

 合

  计

 8938.00

 序

 号 报

 价

 1 根据项目测算住宅约 21000 平米、门头房 12300 平方米

 2 总报价为每年 802748 元

 3 项目平均物业服务费 2.00 元/平方米/月

 4 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13000 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 1.00 元/平方米/月 156000 5 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物业服务费 2.00 元/平方米/月 192000 6 门头房建筑面积 12300 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 3.08 元/平方米/月 454608

 测算二 按政府对安置房住户实行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费用测算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

  算

  方

  法 支出费用 元/年 一、

 人工行政费用 1 临时工费用补贴 按公岗编制 23 人×500×12 138000 2

 按测算一方案主管等人员工资费用 1600+1200×4+1000+1000×12 100800 100800×44.3% 44654 3 办公费 办公消耗品、通讯、交通、等按 3000 元/年综合测算 3000

 合计 286454 二、

 共用设施维护费

 合计

 34805 三、

 共用水电费

 合计

 98639 四、

 项目分包费用

 合计

 58713 以上合计营业收入 478611 五、

 以收入确定的有关费用 23 不可预见费 营业收入×3 14358 24 营业税等税费 营业收入×5.55 26563 25 利润 营业收入×6 28717

 合计

 69368 总成本合计 547979

 经营房补贴 84 平方米×1.5 元/平方米/天×365 天 45990

 补贴后总成本为 547979-45990(经营房收入) 501989 序

 号 报

 价

  1 根据项目测算住宅约 21000 平米、门头房 12300 平方米

 2 补贴后总成本为每年 501989 元 3 项目平均物业服务费 1.26 元/平方米/月 4 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13000 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 0.63 元/平方米/月 98280 120960 283392 5 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物业服务费 1.26 元/平方米/月 6 门头房建筑面积 12300 平方米、物业服务费 1.92 元/平方米/月

 测算三按主管人员为房管局职工费用测算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

  算

  方

  法 支出费用元/年

 一、

 人工行政费用 1 临时工费用补贴 按公岗编制 23 人×500×12 138000 2

 房管局职工主管人员工资费用

 3200 人×7×12

 268800 3 办公费 办公消耗品、通讯、交通、等按 3000 元/年综合测算 3000

 合计 409800 二、

 共用设施维护费

 合计

 34805 三、

 共用水电费

 合计

 98639 四、

 项目分包费用

 合计

 58713 以上合计营业收入 601957 五、

 以收入确定的有关费用 23 不可预见费 营业收入×3 18059 24 营业税等税费 营业收入×5.55 33409 25 利润 营业收入×6 36117

 合计

 87585 总成本合计 689542

 经营房补贴 84 平方米×1.5 元/平方米/天×365 天

  补贴后总成本为 689542-45990(经营房收入) 643552

  序

 号 报

 价

 按政府对安置房住户实行物业费减免政策减免后实际收入 编号 全额收费 收入 按 50%收费收入 1 根据项目测算住宅约 21000 平米、门头房 12300 平方米

 2 补贴后总成本为每年 643552 元 3 项目平均物业服务费 1.61 元/平方米/月 4 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13000 平方米、物业服务费 0.81 元/平方米/月

 126360 154560

  361620 5 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 1.61 元/平方米/月 6 门头房建筑面积 12300 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 2.45 元/平方米/月

 2 多层 132000 平方米×0.4×12 64200 31200 3 高层 8000 平方米×1.3×12 124800 62400 4 门头房 12300 平方米×1.7×12 250920 125460 5 合计 439920 219060

 备注

 总成本 减免后实际收入 实际亏损 1 测算一802748 439920 362828 2 测算二501989 439920 62069 3 测算三643352 439920 203432

 总成本 减免后实际收入 50% 实际亏损 1 测算一802748 219060 583688 2 测算二501989 219060 282929 3 测算三643352 219060 42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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