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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3篇

发布时间:2023-04-17 17:10:05

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3篇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2无锡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试行)1.总则1.1为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3篇,供大家参考。

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3篇

篇一: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锡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试行)1.总则1.1 为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所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包含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计划,组织居民于约定时间和约定地点,在分类指导员监督指导下,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于收集容器(非约定时间撤桶禁投),并按时规范收集运输等一系列活动(以下简称“定时定点工作”)。1.3 开展定时定点工作的居民小区按三年计划逐步推进,2020 年在市区先行试点,实施小区由各区筛选申报,按照连片共同推行的方式推广,原则上宜具备以下条件:户数不少于 300户,具备设置垃圾集中投放点的物理空间,以收集屋(亭棚)为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高,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高,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企业设施设备种类齐全,功能完好,作业规范。1.4 开展定时定点工作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按照《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GB/T 19095-201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暂行)》(锡垃圾分类办〔2019〕2 号)、《无锡市生活垃圾集中

 3收集点设置与管理规范》(锡城管发〔2020〕32 号)及《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2.组织机构2.1 无锡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时定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2.2 各市(县)区负责辖区内定时定点工作的开展,组织对各(镇)街定时定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导、检查、考核等。2.3 各(镇)街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负责收集屋(亭棚)建设和前期分类容器配置,对区域内定时定点居民小区、收运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等,组织志愿者、指导员开展定时定点工作宣传培训。2.4 定时定点小区作为实施主体,应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根据居民小区实际情况,组建本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推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定时定点工作。3.定时定点定责3.1 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应不低于 4 小时,并选取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结合设施设备设置、分类指导员配置、居民垃圾投放习惯、垃圾收运作业规律等因素确定时间段和时长,原则上安排在 6:30-8:30 和 18:30-20:30 两个时间段,并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调整。

 43.2 按照易于投放、便于管理、利于收运原则,合理确定投放点位置;根据小区空间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数量等因素,以每 300 至 500 户居民为标准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因地制宜配建收集屋(亭棚),同步设置监控设备;应公示投放点位置、指导员姓名、监督电话等内容;坚持以定时定点投放点收集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每个收集屋(亭棚)按需配置收集容器,原则上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数量比例不小于 1:2;坚持“互联网+”收集箱体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结合收集屋(亭棚)统一设置,也可在小区出入通道、公共休闲区域设置;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站,用于贮存和清洗收集容器,可单独设置或结合收集屋统一建设。3.3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无物业的由社区落实;在定时定点工作开展阶段,人员数量按照投放点数量等量设定,不得随意减少;由各(镇)街负责对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员必须持证上岗;小区责任人严格落实收集容器每日清洗消杀。3.4 规范垃圾收运企业分类收运作业要求;各市(县)区统一分类收运车辆配置要求、车辆标识和安装 GPS 定位系统;合理规划垃圾收运线路,并按照投放时间合理固定收运时限,严格落实“一日两清运”制度。4.建章立制4.1 各市(县)区做好基本情况摸底调研,制订定时定点工

 5作方案,并做好意见征询、宣传、公示工作。工作方案应包括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投放点位置设置、收集屋(亭棚)建设改造、收运工具配置等)、工作小组责任分工及长效管理制度(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责任分工等)、指导人员配置、收运服务对接、培训与宣传告知、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4.2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值守制度,定时定点工作实施期间,每个投放点安排一名指导员在投放开放时间进行值守;指导员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站桶督导、开袋检查、移交垃圾、反馈分类情况等工作;各小区保洁人员做好分类收集及驳运,保持投放点干净整洁,清洗消杀收集容器等工作。4.3建立督查巡访机制,工作小组组织监督员在小区内进行巡查,督促分类指导员规范指导,防止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批评教育和规劝引导;在定时定点工作开展初期,工作小组协调物业增加巡查、保洁频率,防止发生环境卫生质量下降,做好对投放时间段以外投放点及其他区域内垃圾非规范投放现象的记录、反馈和公示。5.培训宣传5.1 应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指导员、收运员等具体推进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指导方法与技巧、分类收运作业规范等。5.2 组织指导员、志愿者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上门入户宣传和定时定点工作,坚持宣传对象全覆盖,宣传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及定时定点投放要求等;设置公共宣

 6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活动等。6.评价监督6.1 各市(县)区应定期评价推进成效,做好经验归纳、问题汇总,提出应对措施、整改建议;应定期开展自我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当改进硬件配置和管理方式,切实提升实效。6.2 工作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先进表彰、红黑榜等公示方式,增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巩固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习惯;通过绩效考核等考评手段,确保相关推进人员职责落实。6.3 无锡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监管公司对定时定点工作进行监管与考核验收,年度评分低于 60 分视作不合格。6.4 定时定点工作情况最终考核结果将用于各市(县)区排名通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7.保障措施7.1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定时定点工作中带头示范、包片包干,积极做好分类实践、入户宣传、志愿服务等工作。7.2 市(县)区城管部门应配合该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活动,推动定时定点工作的稳步推进。7.3 各(镇)街应当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特别是居民小区内硬件设施设备改造、收运服务对接等方面;鼓励通过购买服

 7务方式,引入各类社会组织,开展辖区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培训等活动。8.附则8.1 本导则所称生活垃圾不包含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投放和收运按原方式进行。8.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各类居民小区,待成效巩固后,城中村、农村地区参照该模式逐步推广。附件:定时定点投放收集屋范例

 8附件定时定点投放收集屋范例定时定点投放收集屋样式一定时定点投放收集屋样式二

篇二: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2022 年 年 x xx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要求,为稳步推进我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抓重点工作任务,并结合《2022 年 xx 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2022 年 xx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出了工作提升要求,加快补齐各项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水平,力争在 2022 年上级有关考核评估中取得高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落实往年工作任务并进一步开展落实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示范片区建设,优化社区标准化示范创建。

  加强垃圾投放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习惯养成,辖区所有社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100%覆盖,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数量占收集点总量比例达到 50%以上,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辖区居民户数 25%,知晓率提升到 90%以上,参与率提升到 80%以上,纵深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简便、长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睦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成院: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制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提升行动

  (一)科学管理

  1.体制机制提升行动。加强监督、考核、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完善的检查评估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导向作用,提升常态化季度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街道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生

 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成效评估制度并定期对各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跟进督导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落实持续稳定且充足的人员保障,各街道、社区要落实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

  2.党建引领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机制,街道各基层党组织积极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充当垃圾分类督导员,积极参与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区、街道、社区三级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

  3.社区治理和志愿服务提升行动。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社区自治组织每月至少 1 次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治。每月至少 1 次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全街道范围的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

  4.宣传工作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社会面宣传和入户宣传活动。每月至少 1 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各社区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城区居民户数 25%,营造“爱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挥街道、社区的带动作用,树立全民厉行节约意识。

  (三)分类体系

  5.分类投放提升行动。辖区居民小区均达到《xx 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有效覆盖;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规范分类标识,指引居民准确投放;八大产生源垃圾分类点位分类投放设施布局、配置及管理方便群众、体现人性化,分类投放准确,居民小区全部实现楼道撤桶;厨余垃圾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且配置破袋设施;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规范。街道办组织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开展桶边指导工作。

  6.分类处置提升行动。街道设置有害垃圾收集日并定期组织活

 动,落实收运处理协议签订,确保有害垃圾去向清晰、有效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坚持“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坚持抓重点工作法、“小切口大变化”工作法,以科学制度方法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按照区分类类的有关要求,街道对各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季度考评,定期提醒、通报。对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在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扣分,并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篇三: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分片包干“桶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改善城乡面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7〕85 号)、《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68 号)、《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8〕56 号)和《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 年)》(镇政办发〔2018〕75 号)文件精神,决定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分片包干“桶长制”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坚持城乡统筹,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行分片包干“桶长制”管理制度,不断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分类质量,为建设“美丽镇海”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联动、全面覆盖、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分片包

 干“桶长制”,形成“分片守点为基础、检查整改为手段、规范保质为目标”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控制生活垃圾增量,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管理、垂直监督”原则,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分片包干“桶长制”。“包干桶长”是包干区域垃圾分类的第一责任人,对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联系桶长”和“执行桶长”是相应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问题整治的督促检查、落实跟踪、协调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一)“包干桶长”:由区领导担任各村、社区的“包干桶长”。负责指导、督促垃圾分类问题的治理与整改工作;指导、督促“执行桶长”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协调解决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跨村(社区)或跨部门问题,确保职责交叉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包干桶长”每月检查或听取情况汇报不少于 1 次。

 (二)“联系桶长”:由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联系桶长”。具体履行指导、协商和监督职责,协助“执行桶长”落实各类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定期向“包干桶长”汇报工作进展,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归集整理工作。“联系桶长”每半月检查不少于 1 次。

 (三)“执行桶长”:由各镇(街道)班子成员担任“执行桶长”。全面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问题的治理与整改工作,组织编制小区、村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及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及时完成“包干桶长”下达、“联系桶长”转达的整治任务和工作要求;发现跨区域、跨部门问题及时向“联系桶长”、相关职能单位反映,协助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落实专人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垃圾分类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执行桶长”2019 年结合相关工作每周检查不少于 1 次,以后每半月检查不少于 1 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或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分片包干“桶长制”管理制度,负责整治协调、监督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联系桶长”要定期开展检查、通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包干桶长”,通告辖区“执行桶长”。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细化措施,确保“桶长制”落到实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属地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工作宣传。“包干桶长”、“联系桶长”、“执行桶长”名单要向社会公布,并在村(社区)、自然村(小区)显要位置设立垃圾分类“桶长制”公示牌,公示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大力开展“桶长制”宣传,鼓励引导社会舆论参与监督,坚决曝光

 典型问题,积极报道先进经验和优秀个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责任考核。建立垃圾分类“桶长制”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桶长制”工作情况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对各镇(街道)、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1.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名单 2.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履职报告表 3.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检查记录表 4.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检查问题一览表 5.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整改情况反馈表 6.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7.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类型清单

 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名单 包干 桶长 联系单位 联系 桶长 执行 桶长 联系村 (社区)

 林雅莲 区委办 孙大海 杨海燕 万市徐村 区税务局 章

 程 吴

 昊 兴庄路社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贺

 军 楼姿含 同心湖社区 何黎斌 区政府办 陈

 恺 楼维芬 光明村 区市场监管局 包临江 龚建刚 海港社区 区财政局 顾

 舰 毛

 炜 总浦桥社区 顾国芳 区人大办 朱国军 徐

 钢 五里牌社区 区卫生健康局 刘义敏 张秀兰 俞范村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阮一心 张国斌 俞范社区 胡祖友 区政协办 周澄东 刘

 晨 汇源社区 区残联 邓伟余 吴英华 湾塘村 区人武部 穆伟军 林伟军 沿山村 李

 斌 区发改局 胡荣章 毛继华 汶溪村 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刘海滨 刘

 艳 九龙湖村 区委党校 冯旭春 王光润 思源社区 俞泉云 区委政法委 孙海雄 周国荣 勤勇村 区文联 张如新 王天成 陈倪路社区 林伟明 区纪委(监委)机关 余维勤 赵会营 董家畈村 区气象局 全彩峰 冯伟明 金华社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邹育平 范

 骏 金邑社区 杨国胜 区经信局 宋

 琪 孙惠明 陈家村 区妇联 贺仙梅 姚

 晔 中一社区 童华强 区商务局 徐洪涛 李

 军 银凤社区 区经信局 宋

 琪 周亚萍 东信路社区 张新东 区民政局 曹慧云 陈加淼 朝阳村 区总工会 郑

 岗 徐元宵 盛家社区 周方涛 区委组织部 施宇峰 张惠龙 莲晴社区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刘国荣 李益敏 十七房村 罗思维 区税务局 章

 程 姚忠伟 敬德村 区供销社 鲁佰军 吴

 冰 新晨社区 高炳华 区统计局 孙

 灵 贾利军 田杨陈村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葛国斌 陈旦旦 田顾村 包志安 区委统战部 张敏海 王晓红 钟包村 区生态环境分局 李夏英 邵鑫洋 庄一社区 陈志红 区人力社保局 毛友军 郑尚强 杜夹岙村 区市场监管局 包临江 刘剑平 长石村 王信永 区审管办 陈蓉晖 王孟雷 觉渡村 区科技局 顾

 昕 刘曾妮 龙源社区 程振明 区人力社保局 毛友军 忻文杰 后大街社区 区建设交通局 庞永刚 赵拉结 胜利路社区 区建设交通局 庞永刚 苏

 坚 青枫社区

 刘立群 区教育局 毛志挺 吴建林 岚山村 区教育局 毛志挺 叶喜卓 炼化社区 区医疗保障局 高宁放 胡

 昶 三建社区 黄向华 区委编委办 王亚玉 孙东明 渡驾桥村 区招商中心 张

 蔚 张

 羽 清水浦村 区信访局 房驯骏 周国民 沿江村 叶秀贝 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胡文雄 马

 刚 永旺村 区审计局 孙泽洪 章奇一 中兴社区 区房屋征收办 曹勇健 何爱国 石塘下社区 熊澎桥 区公安分局 孙天龙 李

 宏 城东社区 区新闻中心 刘炳祥 徐益军 顺隆社区 区发改局 胡荣章 冯

 琛 镇电社区 秦迅阳 区红十字会 沈

 思 杨天佑 中街社区 区司法局 郑宏雷 顾静杰 清水湖村 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黄金冬 叶燕萍 金东社区 王耀军 区农业农村局 周国伟 叶显能 西门社区 区应急管理局 陈松林 庄晓峰 涨鑑碶社区 物流枢纽港管委会 陈宇东 金成耀 广源社区 罗龙利 区委宣传部 林世军 张菊芬 迎周村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阮一心 吴

 敏 后施社区 区档案馆 严廷海 李良宏 虹桥社区 柴鹏飞 区金融办 陈建江 胡安江 长宏村

 区生态环境分局 李夏英 吴甬明 西河村 翁国光 植物园办 刘伊乾 王晓东 庙戴村 区工商联 胡如君 庄瑞芬 箭港湖社区 严红霞 团区委 计允斌 曹敏珍 南一社区 区公建中心 朱松杰 陆华芬 静远社区 新城管委会 李阳育 刘建耀 团桥村 胡金红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马碧波 马海宏 临江社区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马碧波 钟其明 庄市社区 区国资管理服务中心 孙惠良 胡鹏程 高教社区 洪学军 区法院 刘天恩 高兆云 中心村 区农业农村局 周国伟 董华梁 西经堂村 董顺来 区检察院 金

 涛 王基伟 桕墅方社区 区商务局 徐洪涛 陈

 武 余三村 唐东海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贺

 军 马振万 车站路社区 区委老干部局 文有禄 贺

 麟 白龙社区

  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履职报告表

 (

  年

  月)

 村(社区)

  “包干桶长”

  ” “联系桶长”

  检查内容:

 主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下步工作计划:

 “包干桶长”签字:

 日

 期:

 “联系桶长”签字 :

 日

 期:

 备注:本表由“包干桶长”、“联系桶长”签字后,每月 25 日前报区分类办。

 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检查记录表 检查区域

 检查点位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天气情况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记录人

  日期

 备注:本表于每月 20 日前报区分类办。

 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检查问题一览表 填报单位:

 “联系桶长”签字:

 日期:

 备注:本表于每月 20 日前报区分类办。

 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整改情况反馈表 序号

 问题位置

 存在问题

 现场照片

 备注

 填报单位:

  “执行桶长”签字:

  日期:

 备注:本表于每月 25 日前报区分类办。

 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一栏”:即包括分类收运单位、车辆、时间和人员信序号

 问题

 位置

 存在问题

 整改前照片

 整改后照片

 整改情况

 说明

 息,小区(村)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和镇(街道)或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投诉电话。

 “两图”:即小区(村)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点位图(包含在四类垃圾点位、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收集投放点位以及建筑、大件和园林垃圾集中收集投放点位)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宣传图。

 “三点”:即小区(村)内各类垃圾收集投放点位、定点收运点位和临时清洗点位(非以桶换桶模式的必须设置该点位)。

 “四桶”:即小区(村)内必须配有“绿、蓝、红、黑”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容器。

 “五导”:即各小区(村)必须在三月前完成所有住户的垃圾分类标准先导、入户指导、桶边辅导(配备桶边垃圾分类督导员)、因地制宜开展激励引导和考核督导工作。

 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类型清单 1.一栏: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醒目位置)是否包含分类收运责任人信息、分类投放收运时间、督导员姓名、

 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

 2.二图:投放点位分布图是否包含厨余垃圾投放点、其他垃圾投放点、可回收物投放点、有害垃圾投放点、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投放点、定时收运归集点、垃圾桶清洗点;分类基础知识图是否按照分类的目录和标准要求,告知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知识。

 3.三点:是否落实生活垃圾投放点、定时收运归集点(以桶换桶模式无需落实)、垃圾桶清洗点(以桶换桶模式无需落实),是否及时清理清洗清运。。

 4.四桶:是否按照标准配置“绿、蓝、红、黑”四色垃圾桶。

 5.五导:

 标准先导:小区内是否有垃圾分类标准。入户指导:小区督导员是否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桶边辅导:小区督导员是否落实,是否在垃圾桶边指导居民进行投放分类。激励引导:是否有激励、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措施。考核督导:是否对居民分类质量、物业或环卫部门收运情况进行考核督导。

 6.小区物业企业是否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是否配足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设施,标识是否统一、收集运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混收混运现象。工业垃圾、装修(大件、园林)垃圾等是否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7.垃圾分类氛围营造(是否有三种类型五处以上的宣传设施)。

 8.是否设置装修(大件、园林)垃圾集中点、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

 9.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

 10.每个垃圾投放点是否落实专(兼)职督导员,是否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桶边辅导和主题宣传,入户指导率(%)。

 11.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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