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评星定级如何开展4篇党员评星定级如何开展 党员评星定级会议记录1、政治坚定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评星定级如何开展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员评星定级如何开展
评星定级会议记录 1、政治坚定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思想信念,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2、组织纪律星: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自觉维护党员形象。
3、业务素质星:积极钻研业务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按时完成组织下达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工作作风星: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
5、开拓创新星:坚持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意识,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确定新的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新的举措,不断开拓工作的新局面。
6、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格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工作纪律,不做有损组织、单位形象的事情。
党员评星定级会议记录 一、党支部每年年初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农村工作实际确定十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为每个党员明确职责。党员围绕岗位职责作出公开承诺,为开展党性定期分析评议确立目标。
二、结合平时开展“三会一课”教育活动,党支部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践行承诺、党性表现等情况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扬,对落后的进行批评和督促。
三、党支部年底召开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对每个党员党性表现情况进行集中分析评议。分析评议包括学习动员、民主评议、组织评定等步骤。
四、党支部根据党员集中分析评议情况和年初确定的十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为每个党员“评星定格”,并设置监督台公示。经评定得 10 颗星的为优秀党员,得 8—9 颗星的为合格党员,得 6—7 颗星的为基本合格党员,得 5 颗星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
五、党支部对评定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基本合格党员,指出问题和不足,帮助其改进;对不合格党员,向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效果不好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评星定级会议记录 一、评比内容 未来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二、评比程序
1、组织动员。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评比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评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农户进行认定审定,确定每户的星级。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县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篇二:党员评星定级如何开展
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 关于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各乡镇教育党组织,市直学校党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直属“两新”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为全面提升教体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泰安市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指导意见>》、XX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市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通字〔2021〕21号),现就在教体系统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推动党支部对标提升、晋位升级,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XX教育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评星定级管理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坚持服务大局,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同频共振;坚持分类指导,做到因地制宜、务实管用;坚持客观公正,确保
2 组织认可、群众满意。
二、评定内容 1.班子建设。重点看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规范组织设置、按期换届、健全支委会、配强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组织力;是否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储备等。
2.工作运行。重点看是否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是否落实党务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互相监督;是否健全党支部书记述职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等。
3.党员管理。重点看是否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党员结构不断优化;是否按规定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否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否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4.组织生活。重点看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是否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等。
5.基础保障。重点看是否按规定配备用好活动场所,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是否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支部工作开展;是否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是否有必要的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是否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等。
3 6.作用发挥。重点看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是否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是否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联系帮扶行动。
三、评定等次 党支部星级评定一般自上而下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实行百分制考评,一般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和评议项组成。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得分总和,原则上按照70%的比例计入总分;评议项得分,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分。一般总分为90分(含)以上可评定为五星级,80(含)—89分可评定为四星级,70(含)—79分可评定为三星级,60(含)—69分可评定为二星级,60分以下评定为一星级。各党组织要科学确定每个等次评定比例。五星级党支部每年评定数量一般不超过总数的30%。
1.基础项。一般设定为100分,围绕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六个方面评定内容,进行考评打分。
2.加分项。主要包括:党支部或所属党员受到XX市级(包括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体局党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承担上级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其他加分情形。根据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一般不超过10分。
3.减分项。主要包括: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上级巡视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支委会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或多名党
4 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的;其他减分情形。根据情节轻重,每项次给予不少于3分的减分,不设扣分上限;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4.评议项。基层党委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
基础项得分低于80分或出现上述减分项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
四、评定程序 评星定级,一年一评,按以下程序评定。
1.基层自评。每年12月初,各党支部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形成自评意见。
2.述职评议。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两项评议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计入考核总成绩。
3.群众测评。市委教育工委采取召开测评会、发放调查问卷、抽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就各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党支部通报,党支部按照自评和群众测评情况,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提出星级评定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申报表》。
4.上级考评。每年12月底之前,市委教育工委结合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情况,依据《XX市教体系统党支部评星定级规范》,对申报四星级以下的党支部进行严格考评。综合自评、
5 述评、测评和考评结果,确定党支部星级等次,定级结果在所属单位公示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首次评定星级时,四星级党支部的比例不得超过全系统党支部总数的20%。五星级党组织,从四星级党组织中择优推荐向市委组织部申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评定星级。
5.争先赶超。星级评定后,市委教育工委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党支部争创更高星级。五星级、四星级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推动全面进步;二星级、一星级党支部重在弥补短板,实现晋级升星;无星党支部重在理清思路,促进整改提高。
6.考核验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结合部署下一轮“评星定级”活动,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对所属党支部上一轮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作为下一轮活动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星级评定等级根据年度考核验收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党支部予以降星并责令整改,对工作成效明显、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升级。五星级党支部须报市委组织部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评星定级作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党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所在党支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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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结果运用。市委组织部每年在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时对晋升为五星级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市委教育工委每年对“评星定级”活动开展情况和党支部星级评定情况进行通报,对晋升到四星级和进位幅度较大的党支部予以表彰;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二星级或当年被评定为一星级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星级的党支部,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对被评定为无星级党支部的书记当年进行调整。今后,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要与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优评先、业绩考核相挂钩。在市委组织部门组织的各类评比表彰中,原则上受市委组织部门表彰的必须为四星级以上党支部,推荐市级以上表彰的必须为五星级党支部;三星级以下党支部占本单位党支部总数60%以上的党委(总支)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优秀,三星级以下党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优秀。
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动面上工作有效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及时将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附件:XX市教体系统党支部评星定级规范
7 附件
XX市教体系统党支部评星定级规范
项目 考 评 内 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基
础
项
100分 班子
建设
(20分)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 分
2.党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支部班子健全;党支部书记与校长“一肩挑”,干事创业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带头服务师生,作风民主。
5 分
3.支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调,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5 分
4.后备干部等各类人才挖掘培养有力、常态化储备。
5 分
工作
运行
(15分)
1.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会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
5 分
2.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加强相互监督。
5 分
3.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师生的评议。
5 分
党员
管理
(10分)
1.发展党员工作有长期规划、年度有计划,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党员结构不断优化;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使用规范。
3 分
2.全面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3 分
3.扎实开展党员领航行动,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等,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2 分
4.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
2 分
组织
生活
(10 分)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 25 日按时规范举办主题党日活动。
5分
2.认真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5分
基础
保障
(10分)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有相关设施。
4 分
2.配备业务较强的党务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
4 分
3.能熟练运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2 分
作用
发挥
(35分)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本职工作。
10 分
2.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重点任务落实好。
10 分
3.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等其他考核指标 (由教育工委自主设置,主要指年初确定的教育系统考核指)。
15 分
8 合计
0 100 分
按照 70% 折算计入总分
加 分 项 1.党支部或所属党员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5 分 根据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一般不超过 20分。
2.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
5 分 3.承担上级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5 分 4.其他加分情形。
5 分 减分(否决)
项 1.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
根据情节轻重,前 4 项给予每项次不少于 20分的减分;第 5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分;出现严重责任问题的“一票否决”。
2.上级巡视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3.支委会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或多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的;
5.其他减分(否决)情形。
评 议 项 党(工)委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
50 分 按照 30%折算计入总分 党(工)委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
50 分 合 计
注:
基础项满分 100 分,按照 70%计入总分; 评议项满分 100 分,按照 30%计入总分; 加分项最多加 20 分,在基础分、评议分折算后相加的基础上,直接加入总分; 减分项,在基础分、评议分折算后相加的基础上,直接从总分减分。
篇三:党员评星定级如何开展
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的意见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xx]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根本要求 星级创评工作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分类定星;二是星级创评。
分类定星要坚持突出重点,主要对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定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简便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便于操作。
星级创评要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坚持整体推进、动态管理;坚持注重实效,以鼓励先进、推开工作为目的。
二、创评标准 星级评定共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个等次,按星级党组织、星级党员两个类别进行评定。年老体弱、长期卧病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不参加星级考评。为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星级设置比例应遵循以下原那么:第一年度五星级党组织不超过党组织总数的 10%,五星级党员不超过党员总数的 5%;四星级党组织不超过党组织总数的 20%,四星级党员不超过党员总数的 10%;一星级党组织和党员均不超过 5%。五星级、四星级的比例从第二年起逐年提高,重点适当提高四星级以上党组织和党员的比例。
〔一〕星级党组织具体标准
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除乡镇党委外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星指标〔见附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星参考标准〕。按百分制评分方式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为“五星党组织〞,80-89 分为“四星党组织〞,70-79 分为“三星党组织〞,60-69 为“二星党组织〞,60 分以下为“一星党组织〞。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基层党组织不得评为三星级以上等次:〔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较差,被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2〕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不满意率超过 30%的;〔3〕年度计生、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被一票否决的;〔4〕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被“问责〞的。
〔二〕星级党员具体标准
按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效劳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标准,确定“政治素质、效劳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群众反映〞等五项分类定星指标〔见附表党员定星参考标准〕。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分别赋予五项指标分值,总分为 100 分,90 分以上 为“五星党员〞,80-89 分为“四星党员〞,70-79 分为“三星党员〞,60-69 为“二星党员〞,60 分以下为“一星党员〞。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星级党员评定资格:〔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政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2〕被纪检机
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3〕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4〕违反方案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策规定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
三、评定程序 〔一〕党组织星级评定程序
党组织星级评定一般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的方法进行。
1 1 、基层党组织自评。由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
2 2 、党员群众测评。由上级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类别和各单位实际灵活确定。
3 3 、上级党组织评定。由上级党组织组织专门人员对照评价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评价。
4 4 、核准定星。上级党组织对自我评、上级评、群众评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采取百分制评分的方式予以核准定星。
5 5 、公示。上级党组织将分类定星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同时对每个基层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6 6 、汇总上报。各县〔区〕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各直属党委分别建立所属基层党组织分类定星台账,并将统计汇总结果报市委组织部。
〔二〕党员星级评定程序
党员星级评定一般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党组织评定的方法进行。
1 1 、党员自评。党员对照评选标准,通过打分或自我认定的形式进行自评,并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整理收集。
2 2 、党员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选标准开展面对面的评议,指出每个党员的优缺点,肯定成绩,查找问题。
3 3 、党外群众参评。人数较多的单位在党员互评结束后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开展群众评议,人数少的单位可采取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同时参加会议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窗口效劳行业还应组织效劳对象、工作对象参评。在村级组织,可把非党员的村民代表作为党外群众参评,对全村每个党员进行评议;也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代表会,对本村民小组的党员进行评议,群众代表不得少于 20 人。
4 4 、党支部评定。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根底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相关档案及平时工作、生活的一贯表现,同时征求综治、计生、纪检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确定星级党员评选结果。
四、结果运用 〔一〕公开挂牌。各级党组织对星级党组织和党员评定情况进行通报,创星结果在公开栏予以公示。对获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的由县区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各直属党委授予年度星级奖牌。
〔二〕鼓励先进。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必须是四星级以上的党组织和党员,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必须是五星级党组织和党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从四星级以上党员中推荐。
〔三〕催促后进。对两星级以下的基层党组织,对其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两星级以下的基层党组织,对其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调整。对二星级以下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争先进位;被取消评星资格的党员,留党观察一年,一年内仍没有提高的,开除党籍。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星级创评是抓好党组织稳固提升、整顿转化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进步的有效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体发动部署的根底上,对星级创评工作作出专门安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星级创评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扩大参与。要及时通过报纸、电台、公开栏、党建专网、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等,深入宣传创评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主要内容等,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阔党员参与创评工作的内生动力。要把发动党员和宣传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为创评工作健康开展打好群众根底。
〔三〕严格标准,准确定星。要迅速对本级和所属党组织进行大调查,采取基层党组织自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个
别访谈、群众测评等方式,重点调查基层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队伍素质、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各县区委还要按照不低于本地区党支部总数 5%的比例,开展抽样调查,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开展调查的根底上,严格对照标准,准确分类定星,认真建立台账。评定一星党组织时,要综合考虑,注意与 20xx 年 4 月各地摸排确定并 12 月校核的后进村党组织名单衔接。
篇四:党员评星定级如何开展
录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实施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量化定级活动,引领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强化党员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形成规范、协调、实用、有效的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长效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评比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考核评比标准 根据“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四优”共产党员基本要求,划分“思想品德、政治生活、遵章守纪、业务能力、创
新创效、结对帮扶、落实执行、担当奉献、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十大指数,制定评分标准,实施百分制考核。由党小组负责日常考核。
四、考核评比程序 采取“月度评议、季度评议、评定公示”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1.月度评议。由党小组结合日常动态考核情况,对党员进行月度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党支部。
2.季度评星。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互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群众测评,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小组 3个月的评议结果(平均值)进行综合评定。
3、评定公示。党支部结合党小组上报的月度考评结果及组织考评成绩,评定出季度星级党员。党支部对评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党员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要进行复核。
五、考核评比类别 1.评星定级考评总分为 100 分,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五星”党员,评定为“优秀”,党组织要进行通报表扬,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评定为“五星”党员每季度*名。
2.80~89 分为“四星”党员、70~79 分为“三星”党员,
评定为“合格”,党支部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3.60~69 为“二星”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支部采取谈心谈话提醒、日常沟通纠错等手段,对症下药、限期整改,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4.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为“一星”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组织要通过结对帮扶、转化教育,及时消除不合格表现,帮扶教育后仍不知悔改、我行我素,或不在乎其党员身份、不认知其存在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被评为“一星”党员。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2)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的;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 (4)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 (5)个人发生严重“三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规定的。
六、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支部委员为小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努力使评星定级活动成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激发动力、提升水平的过程。
(二)确保公正实施。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特点和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实施方案,各党小组结合各自岗位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量化,重点突出“三会一课”参会情况、党员学习及笔记记录情况。严格做好党员日常积分记录,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帐。做到每月一汇总、一审核、一公示,按照季度进行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对评定过程、评定结果进行公开量化,通过评星定级,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基层群众、参与“走帮服”连心活动,进一步深化“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通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的过程管理,将党员义务明晰化、作用发挥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生动力,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
在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着力把握三条原则:一是民主公开原则。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考评的积极性,及时公布评星定级的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二是科学规范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
照程序对党员实行纪实管理,量化考核打分,确保考核过程和考评结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三是务实管用原则。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明确党员该做什么、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到更好,确保考评工作务实管用,防止形式主义做法。
三、考核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四、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评星项目两大类。考核总分为 100分,其中基础分 60 分,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评星分 4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基本职责义务,专业技术,业务钻研,以及在“走帮服”连心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五、考核步骤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评适
用于全体党员,个别年老体弱党员经申请可不纳入管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一阶段:党支部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同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一般为党员数的 20%)。对照考核细则,由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中测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评分结果。
第二阶段:党工委复审。党工委根据支部评分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初拟星级党员人选并上报党(工)委。原则上,党员所得共性分低于 50 分的,取消评星资格。星级评定三星级起评,考核总分不低于 70 分。五星级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10%左右、四星级占 15%左右、三星级占 20%左右。
第三阶段:党工委定星。对于连续三年被党(工)委或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党(工)委可适当放宽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员比例。审批同意后,由基层党组织及时公示考评结果。
六、结果运用
(一)正向激励
对获评三星级以上的党员,在参加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时,可作为优秀党员人选优先考虑。党支部可以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七·一”党员表彰大会等方式,对星级党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
励。
(二)反向鞭策
对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不足,帮助明确努力方向,并要求限期改正。对考核总分低于 50 分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其进行“双预警”,经帮助指导后仍无转化提高的,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党支部书记要及时约谈受到“双预警”的党员,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督促帮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党党小组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把此项工作列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强化组织实施,明确专人督察督促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小组要加强对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发挥机关党员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
三要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大力培树星级党员典型,依托“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加大对星级党员的宣传力
度,通过设置星级党员的光荣榜,积极营造向党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对未评到星级的党员,可选派党员骨干对其加强引导,帮助其早日成为星级党员。对被预警的党员,要和党员本人结成帮扶对子,对照标准、严格整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实施党员队伍提质工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基本、强化导向,融入日常、严在经常,量化考评、务求实效。
第三条 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党员积分管理、评星定级工作信息化和精准化水平。
第二章 参加对象
第四条 组织关系在***的党员,原则上应参加积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纳入积分管理,不参与评星定级。
第六条 当年新发展党员和市外新转入党员纳入积分管理,不参加评星定级。
第七条 因年老体弱、身患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党(工)委(指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下同)备案,可不参加积
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八条 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设置基本分和加减分两个部分。基本分 100 分,围绕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设置具体指标,其中过好组织生活积分 35 分、参加学习教育积分 25 分、执行管理制度积分 20 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分 20 分。围绕奖惩情况、个人信用等级等方面,设置加减分事项。
第九条 对未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的党员,视情予以扣分。党员因公请假 6 次及以下的不扣分,6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因私请假 4 次及以下的,每次扣 1 分,4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
第十条 对不具备使用“党员 e 家”APP、参加支部微信群讨论、参与“学习强国”“***干部学院”在线学习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不扣相应分值。
第十一条 积分管理按年度进行,积分周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二条 党支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更新维护党员日常活动数据和审批党员申报信息,对党员积分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积分审核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未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积分
录入工作,由党支部“党员 e 家”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 党员个人积分及排名在“党员 e 家”APP 上实时显示。党支部每月在党员活动日公布,也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公开。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
第四章 星级评定
第十五条 党员评星工作一般于每年 1 月进行。
第十六条 年度积分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五星级党员;8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四星级党员;7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三星级党员。其中,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人数分别不超过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总数的10%、30%、40%。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人数在 10 人以下的,可申报评选 1 名五星级党员。
第十七条 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等基础得分低于 70 分的,不得参评四星级、五星级党员。
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情况,研究提出党员评星的意见,提请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其中,拟评定为四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拟评定为五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报批前应做好沟通。
第十九条 评星工作纳入“党员 e 家”智慧平台记实管理。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 评星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拟评为“优秀”等次的,应从四星级、五星级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可对星级党员举行授星仪式,并采取适当形式展示先进风采。
第二十二条 对四星级、五星级党员,在教育培训、激励关怀等方面优先安排。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党内表彰推荐人选,原则上从五星级党员和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党员年度积分低于 60 分且无特殊原因的要进行警示,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一般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 责任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员 e 家”管理员做好积分录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党员积分数据真实、信息维护及时、结果客观公正。积分生成后,原则上不能更改。
第二十七条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造成党员积分不准不实的,视情对党支部书记、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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