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具体内容6篇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六大纪律具体内容 六大纪律具体内容 六大纪律具体内容2016-08-03浏览:分享人:傅灵秋手机版 今天小编提供给大家的是六大纪律具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负面清单具体内容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大纪律具体内容六大纪律具体内容
六大纪律具体内容 2016-08-03 浏览:分享人:傅灵秋手机版
今天小编提供给大家的是六大纪律具体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六大纪律具体内容一: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乐大克,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0 月 30 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通报中,“干扰、妨碍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钱色交易、权色交易”等聚焦“六大纪律”的行文措辞,与刚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要求高度契合。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条例》中。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此次修订《条例》,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充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在“分则”部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十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如果说《准则》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那么《条例》则重在立规,通过开列六类纪律等“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有很多创新之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与原版相比,修订后的《条例》体例结构更加科学,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吸收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制度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这次修订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分则”部分从“十”变“六”,主要是因为原来版本存在纪法不分的问题,纪律的种类很多是按照违反国家法律的种类来设定的。“这次修订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分成六类,就是为突出党纪特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违纪行为从十类整合为六类,表面上看,对党员的要求似乎变少了,但实际上,新《条例》更加聚焦纪律本身,
在量纪的尺度上比原版更严,对党员的‘底线’要求更高了。”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介绍,比如说,过去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此次修订就针对该情况增加了相应条款。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所体现的正是党中央对党的建设内在规律的清醒把握。在《条例》第六章“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中,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未经审批持有因私护照、因私出国(境),上报清理‘裸官’不彻底”;“存在违规破格提拔、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现象”;“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梳理今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的“问题清单”,“违反组织纪律”成为多家被巡视单位的共性问题。
针对组织纪律松弛现象,《条例》专门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
对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内容的修订,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
实践成果制度化。如,在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在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生活纪律方面增加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条款。
“我们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过去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所指出,《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大纪律具体内容二: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巡视制度的健全完善,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突出了监督重点,实现了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精准打击,切实提高了巡视质量,增强了巡视实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延伸了巡视监督“四个着力”内涵,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是考核党员干部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根本纪律,是考核党员干部的最先标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均是违反了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关系着党员干部的廉洁性,很多党员干部在手握权利时,将廉洁为民抛在一边,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层出不穷。组织纪律是建设坚强有力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政治优势。组织纪律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的好坏。然而很多官员却置之不顾,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主要关系着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影响我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加强政治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忠诚意识,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与党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入心入脑讲纪律,谨言慎行守纪律,团结一致护纪律;加强组织纪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加强廉洁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性,执政为民,廉洁奉公;加强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与“四风”说不,时刻为百姓着想,为百姓谋福利求发展,提升我党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六大纪律具体内容三:
历时 14 个月,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 月 21 日正式发布。
1 【政治纪律“负面清单”】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团团伙伙
对抗组织审查
搞团团伙伙情节严重可开除党籍
对比旧条例,新条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至少出现了三个新提法:“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
新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条例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 【组织纪律“负面清单”】
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非组织活动 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
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可撤职
新条例组织纪律“负面清单”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同时新增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组织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等。
2016 年和 2016 年,习近平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不能借着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今年 1 月,中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做客中纪委官网时也曾表示,“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黄埔一二三期这么论,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
违规获得外国国籍或外国“绿卡”近期也有案例通报。本月 9 日,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汤东宁就因违反了该规定,
自己和配偶子女都违规获取了英国永久居留权,被开除党籍、撤职,并由三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
3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
权色交易 钱色交易
搞权色交易可撤职、开除党籍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新增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也是十八大以来的高频词。如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其与丁书苗的利益勾连就存在“权色交易”、“钱色交易”问题。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新增内容还至少包括八项规定执行中的 8 大集中问题: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楼堂馆所违规;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举办各类节会、庆典;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收受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持有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出入私人会所。
八项规定执行以来,中纪委通报了大量违反上述 8 类问题的案例。以打高尔夫球和出入私人会所为例,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
还到会所里面去大吃大喝;海南原副省长谭力被中纪委调查之前,还在外省由私营企业的老板陪同打高尔夫球。
4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
不正当性关系 生活奢靡
公共场所不当行为
利用职权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从重处分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将旧条例中的“与他人通奸”、“包养情妇(夫)”提法,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提出: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对此,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表示,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使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
十八大以来,“与他人通奸”成为中纪委通报中的热词,令计划、周永康、武长顺等 20 余名官员的通报中都出现了这一表述。周永康“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令计划“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等。而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5 【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负面清单”】
盲目铺摊子 优亲厚友
盲目上项目致利益受损可撤职
群众纪律“负面清单”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和“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等,均被列入“负面清单”中。
此外,还首提“形象工程”:“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工作纪律“负面清单”则至少新增了两个新提法:“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历次中央巡视反馈的问题表明,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红顶中介”等是高发问题,多个巡视点被查出这个问题。
篇二: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党的八大纪律的具体内容 3 篇篇一
党的纪律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八个方面。
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言论、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政治纪律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之间关系的纪律,主要内容是要求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保持党的高度统一和团结,巩固党与群众的联系,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最重要的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其中心内容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与规范,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基本内容是:(l)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
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党的宣传纪律。党的宣传纪律是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它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各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
宣传纪律要求党的宣传工作必须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政治性理论问题,对外必须统一于党中央的决定和口径,与党的步调一致,对重大问题,不按党的统一部署进行;擅自发表和宣传与党的决定相反的言论;违反政策规定出版黄色、淫秽有害的印刷品、录音录像制品;违反保密原则,泄露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机密等,都是违反党的宣传纪律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宣传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纪律的重要性,是由宣传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宣传工作的特点是它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党的许多决议是通过新闻媒介传达的,党的许多政策是通过新闻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和解释的,党的许多工作是通过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的,无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宣传,影响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一贯重视宣传纪律,要求一切从事党的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
必须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党的人事纪律。党的人事纪律是指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规定。党章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党的于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自己身边的要害岗位上。”违反了这些规定,也就违犯了党的人事纪律。
党的人事纪律的具体要求是:1.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按党的干部标准办事,不能搞任人唯亲,不许利用职权拉帮结派;2.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3.干部的任免升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不能临时动议,仓促决定提拔任职;4.不许泄露人事机密,讨好个人;5.不许违反编制规定,擅自增设机构和增加职数。
党的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是指党和国家为了正确处理全民与集体,地方与中央,国家、企业、职工之间以及国家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证党的政策的顺利执行而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以及经济法规。
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纪律,一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党将更加严格地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经济纪律,这对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反对党内腐败现象,从严治党。端正党风,有着重要的意义。
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处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总的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主要内容是;1.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2.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3.平等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4.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上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5.尊重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6.保护和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党的外事纪律。党的外事纪律是指共产党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务院《涉外人员守则》,对所有涉外人员,包括共产党员,规定了 10 条外事纪律。其主要内容为;
(1)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坚持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国家的话。(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3)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不搞大国沙文主义。(4)站稳立场,坚持原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5)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6)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自受授礼品,反对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7)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8)严禁酗酒。在对外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 1/3(9)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10)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纪律,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顾全大局,协同对外。
外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同外国进行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各种交往日益增多,内容更加广泛,严守外事纪律也更加重要。
党的保密纪律。党的保密纪律是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维护有关秘密事项规定的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秘法》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实施的党政干部“保密守则”,将保密纪律的内容具体归纳为“十不”: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l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人公共场所。
党的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篇二
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党章是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总法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章的重要补充,也是党的重要法规;在党内针对某些问题和从事特殊工作而制定的具体条例、规章制度,都具有党法党规的性质。所有为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巩固党的纪律、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项规定,都是党的纪律。作为执政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也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的规范。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的关键,是保持党的高度统一和团结、巩固党与群众的联系,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最重要的保证。
(2)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组织同党员之
间关系的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原则与规范。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自觉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3)宣传纪律。党的宣传纪律是宣传工作者必须遵守的行动规则。党的宣传工作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地、无条件地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得在报刊、广播等公开宣传与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言论,不得在群众中任意散布与中央的精神相反的意见。
(4)群众纪律。就是有关维护群众利益的一切纪律。是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和人民军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团结人民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军民关系,对党政干部、党员、军队官兵所制定的关于处理与群众关系的行为规范。
(5)保密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方面的行为准则。除了上述纪律外,还有一些专项工作方面的纪律,如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等都属于党的纪律的内容。
党的纪律具有自觉的纪律、统一的纪律和铁的纪律三大特点:
(1)自觉的纪律。是指党的纪律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上。党的纪律之所以有这种自觉的特性,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全党有着共同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他们有着
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政治纲领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这是党员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制约的可靠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2)统一的纪律。是指党的纪律具有整体性和一致性,对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有同样的约束力。党内一切成员在政治上和履行党员的义务方面是完全平等的。党的纪律的统一性,是保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必要条件。
(3)铁的纪律。是指党的纪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党的纪律一经制定,党组织和党员就必须严格地、无条件地遵守。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不会成为有组织的战斗整体,就不会有高度的革命,也就不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胜利。
篇三: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目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廉洁自律准则改在哪 ? 新在哪 ?1廉洁自律准则改在哪 ? 新在哪 ?廉洁自律准则如何践行与落实23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共8条281字,包括总原则、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 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四个必须廉洁自律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 ” 的原则要求 , 强调廉洁自律廉洁自律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必须 的原则要求 , 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 , 艰苦朴素 , 勤俭节约 。廉洁自律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 , 艰苦朴素 , 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注:这部分内容针对所有党员。此4句话精神,可以概括为:一是先后问题,公私方面,先公后私;吃苦与享受方面,吃苦在前。二是取舍问题,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句话精神,可以概括为:一是先后问题,公私方面,先公后私;吃苦与享受方面,吃苦在前。二是取舍问题,崇“廉”拒“腐”,尚“俭”戒“奢”。)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 廉洁修身 , 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廉洁自律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第七条 廉洁修身 , 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注:这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注:这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4部分,要求很明确:从政,就要当公仆;用权,就要为人民利益;修身,就要提升境界;齐家,关键是家风。)部分,要求很明确:从政,就要当公仆;用权,就要为人民利益;修身,就要提升境界;齐家,关键是家风。)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廉洁自律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1.1
廉洁自律准则出台背景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党廉洁自律准则 》 。 《准则》贯彻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准则》贯彻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 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适用对象过窄 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 未能涵盖 8700 多廉洁自律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1.2 廉洁自律准则修订原因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一 是适用对象过窄 , 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 , 未能涵盖 8700 多万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 ,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摘自:中纪委答记者问
2.1
廉洁自律准则“改”在哪?新《准则》更为简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修订的《准则》“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要求。新《准则》的前身是2010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修订的《准则》“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要求。新《准则》的前身是2010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 。
此次修订 ,新《准则》范围扩大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面向全体党员,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面向全体党员,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原《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而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8700。原《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而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8700多万全体党员 , 并在普通党员基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洁从政若干准则 》 。
此次修订 ,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包括“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包括“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多万全体党员 , 并在普通党员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础上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就《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他指出:“立规修规既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要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与时俱进。”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就《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他指出:“立规修规既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要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与时俱进。”
2.2
廉洁自律准则“新”在哪?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 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相结合,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 ,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 高 低 的共性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突出“关键少数”,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五是删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五是删繁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外道德规 范从 高 不从 低 的共性要求。一是紧扣“廉洁自律”要求。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二是,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二是坚持正面倡导 ,将“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就简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就简,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摘自中纪委答记者问
3.廉洁自律准则如何践行与落实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大节”与“小节”,从来都是相互统一、互为依存的。在小节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大节”与“小节”,从来都是相互统一、互为依存的。在小节、 小事上 “ 不矜细行 ” , 就会 “ 温水煮青1.廉洁自律要“拘小节”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 小事上 不矜细行 , 就会 温水煮青蛙”、“终累大德”。党员同志时刻在细微之处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在不知不觉中变化、变质、变腐。蛙”、“终累大德”。党员同志时刻在细微之处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在不知不觉中变化、变质、变腐。
3.廉洁自律准则如何践行与落实善于自省,就是要以《准则》要求为镜,对照群众期盼、正反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经常照一照自己是否拧善于自省,就是要以《准则》要求为镜,对照群众期盼、正反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经常照一照自己是否拧紧世界观 、 人生观 、 价值观的 “ 总开关2.廉洁自律要“善自省”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紧世界观 、 人生观 、 价值观的 总开关”;照一照自己是否触碰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压线”;照一照自己是否一直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忠诚战士”。只有常自省吾身,常静思己过,才能净化灵魂、正心修身。”;照一照自己是否触碰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压线”;照一照自己是否一直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忠诚战士”。只有常自省吾身,常静思己过,才能净化灵魂、正心修身。
3.廉洁自律准则如何践行与落实古人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党员同志要敬畏法纪,视法纪如“高压线”,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要敬畏组织,不计较个人荣辱得古人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党员同志要敬畏法纪,视法纪如“高压线”,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要敬畏组织,不计较个人荣辱得失 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 自觉抵御歪风与邪气 以一流的3.廉洁自律要“知敬畏”讲规矩 守纪律 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失 , 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 , 自觉抵御歪风与邪气 , 以一流的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赢得组织的认可;要敬畏人民,自觉把人民群众当成衣食父母、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干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赢得组织的认可;要敬畏人民,自觉把人民群众当成衣食父母、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干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希望各位党员:深学 细照 笃行
篇四: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件 2 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 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3 号),进一步推进全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规范教师教学、管理和服务等行为,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 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 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藏教工委〔2018〕3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含兼课的学校行政人员、少先队辅导员、援藏教师、聘用教师、内地班校派出教师、民办学校教师等承担教师职能的人员)。
第三章
负面清单 第三条
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内容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宪法法律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在反分裂斗争中,政治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危害国家安全,散布传播达赖集团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论;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极端民族主义。
(四)参与黄、赌、毒、邪教、宗教等活动,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极端错误观点;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违法上访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
(五)对学生使用语言暴力、行为暴力伤害学生身体、心理的行为;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六)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
(八)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九)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出现群体性事件或其他危害安全稳定事件。
(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资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
(十一)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十二)乱印、滥发各类学习资料,布置低效率惩罚性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影响学生睡眠和身心健康;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在学校规定时间外安排教学任务的行为。
(十三)无视、纵容学生校园欺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十四)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章
处理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 6 个月,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 24 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 24 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
警告和记过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党组织决定。
第六条
降低岗位等级、撤职或开除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党组织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第八条
教师发生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情节较重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是中共党员的,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处理程序 第九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
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十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发现教师存在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所列举的行为,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一条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第十二条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章
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四条
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五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终身不得从教。
第十六条
教师出现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所列举行为的,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岗位聘用、职称评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撤销当年相关荣誉称号和奖励。
第十七条
学校应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填写《西藏自治区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记录表》,并及时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并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第七章
问责机制 第十八条
学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书记和校长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十九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
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地(市)、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更加细化、易于操作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五: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精选三篇 精选三篇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20xx 年上半年,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在省纪委的领导和财政厅党组的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抓好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委关于纪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协助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及时传达部署。2 月 2 日,组织召开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20xx 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安排 20xx 年反腐倡廉任务。今年以来,共召开 17 次厅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决策部署,传达违反作风纪律和违纪违法情况通报,共印发 17 期厅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纪要,部署落实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二是组织签定廉政责任书。组织签订《省财政厅 20xx 年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书》,厅党组、厅主要负责人、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派驻纪检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个人等方面明确 49 条责任,厅主要领导、分管厅领导、纪检组长、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个人共同签字履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是分解落实任务。印发《20xx 年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到各处室单位,明确 83 项反腐倡廉具体工作任务,各处室单位年中和年末向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报告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和总结。
二、聚焦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持续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准确把握中央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及省纪委关于全面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定位、做好组织协调、稳步推进落实,做到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省委、省纪委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结合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制定印发《省财政厅 20xx 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 5 个方面共22 项财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列出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7项具体内容,并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做好监督工作。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参加厅党组会、厅
长办公会、厅党组中心组会议、厅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等厅各类重要会议近百次,对财政“三重一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民主决策、科学部署、取得实效。把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厅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 次参与处室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查。全程参与监督干部任免交流和提拔任用,对 14 名人事变动的处级干部和 8 名拟提拔为处级的干部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鉴定。做好迎接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考核、省委发展和党建考核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处室单位工作落实和资料整理情况。参与社保基金竞争性存储、省政府地方债发行、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巡考、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竞争立项评审以及厅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等活动共计 8 次,确保程序合规、流程严密、监督到位。三是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政风行风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五位一体”巡查。上半年,结合省委考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检查和日常内部巡查,对 37 个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支部建设等情况检查实现了全覆盖,并要求厅信息中心就人员迟到问题整改到位;对蚌埠市财政局、宿州市财政局和灵璧县财政局开展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反腐倡廉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系统巡查情况、“四风”专项整治、会商帮联等工作,指出存在的8个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整改情况已得到书面反馈。四是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继续贯彻执行《中共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xx-2017 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厅分管领导、处室单位和每位党员干部,驻厅纪检组做好协调、组织、监督和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继续深化巡查、内部控制、重要岗位和制度规范的“四个全覆盖”,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农涉企项目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听取司法、检察、审计等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形成年度总结报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
针对工作岗位变化重新排查廉政风险,完善更新形成《安徽省财政厅党员岗位廉政工作牌》,覆盖到全厅所有党员干部。五是做好巡视整改。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省纪委《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实施办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列出驻厅纪检组整改任务表、明确整改责任、规定完成时限,抓好省委对市县巡视问题中有关财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及时报送整改任务清单和进展情况。按要求上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反馈意见需财政厅落实的几项工作情况》《中央第五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分解表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细化涉及财政反腐倡廉的有关
整改要求。六是严肃执纪问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和发展考核范围。收到 10 封人民来信,均及时依规依纪办理。
三、强化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 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以整改要求推动财政作风建设见成效、上台阶。一是严守作风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和厅党组三十条要求,9 次在厅党组会和厅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传达中纪委和省纪委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通报。认真执行省政府“十个严禁”,印发省财政厅“十二个严禁”,营造人人守规矩、人人讲作风的良好政治生态。抓好家风建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良好家风助推领导干部廉洁清明之风。二是加强明察暗访。配合厅效能办定期组织效能明察,不定期组织作风纪律暗访。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 20xx 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廉洁自律的通知》等制度,强化廉洁自律要求。每逢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对办公区、宿舍区和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防止“四风”反弹。建立效能建设负面清单和考勤负面清单制度,做到不迟到的不签到,迟到必签到。今年以来累计共开展明察暗访 18 次,公车检查 23
次。三是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科学实施、明确责任,全面核查清理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及其全体干部(含离退休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目前已完成自查自纠和甄别核查工作,有 3 人填报了经商办企业情况,已经集体甄别研究,对注协管理处的一名处级干部在上海一家企业任职员情况进行整改,1 名挂职干部辞去了兼任的职务。四是深化会商帮联和联系基层。主动到预算部门上门开展会商,将财政政策、财政服务和财政管理送到部门单位和服务对象。今年 1-5月全厅共会商 924 次,其中厅领导带队 60 次,为预算部门和单位解决问题 919 个。厅领导和 18 个处室单位 2 次对口帮联市县财政局,对财政重要和疑难问题进行联系指导,一体化推进全省财政工作。开展下基层联系工作,今年 1-5 月全厅共下基层 243 次,其中厅领导 30 次。
四、抓好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协助厅党组抓好财政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一是加强正面引导。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每月一课”重要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先后 3 次在基层财政所长培训班上廉政课,在厅办公内网安排播放《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上、下)。组织全厅党员参加党章党规知识测试,考试成绩优良。加强先进典型教育,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争当先锋模范”活动,学习焦裕禄、沈浩、杨善洲、吴波、高思杰、李保国等先进模范人物的崇高精神品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史教育,学习传承金寨革命老区红色精神,积极营造奋发进取、廉洁从政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三是组织集体谈话。2 月 17 日,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对综合管理类处室、支出管理类处室和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各处室单位进一步抓好学习和教育、纪律和任务、效能和作风、责任和问责、示范和带动,把成绩巩固好、措施完善好、风气保持好。2 月 29 日,参与对13位提拔交流的干部进行的集体谈话,要求倍加珍惜、加强学习、强化担当、夯实作风、廉洁自律,助推财政干部管理、业务建设、机关党建和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利用媒体做好宣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和端午节前向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升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积极通过《安徽财政》《江淮风纪》《七月风》等传统媒体和省纪委官网、省财政厅官网等新媒体宣传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在大厅电子屏上巡显宣传廉政标语,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教育和监督,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一是抓好学习教
育。按照省纪委和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制定驻厅纪检组学习教育方案,扎实抓好个人自学和支部集体学习,组织专题研讨和党课教育,共参加厅里组织的各类学习 15 余次,组织支部学习 9 次,撰写心得体会 3篇,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思想共识进一步凝聚、工作干劲进一步增强。二是完善制度规划。完善驻厅纪检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明确职责与分工、办事流程与风险点、内部安全与公文管理要求,全文共 5 章 18条,是驻厅纪检组强化自身管理、规范办文办事、提升工作绩效的重要遵循。出台《财政纪检监察工作“十三五”子报告》,回顾“十二五”时期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成果,明确落实财政纪检监察“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 7 项重点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参加中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第 242 期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精学习,对正确处置问题线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纪律审查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四是严格作风效能。按照省纪委“五严守十不准”要求,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时刻把作风和纪律挺在前面,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要求,严格遵守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和省财政厅效能建设负面清单制度,并获得 20xx 年度效能建设先进单位。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2
一、20xx 年个人工作情况:
年个人工作情况:
我于20xx年3月30日进入公司业务部,从业务员开始做,每天的工作是查找一些研发性公司的资料,打电话过去约访,如果有兴趣可以见面谈谈,最后是签订合同。我公司的性质是一家高端科技咨询公司,业务范围是为研发性的企业提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以及政府各归口部门有奖励有资助的科技项目申报的资料撰写工作。而业务员的核心工作是根据对企业情况的把握,有针对性地建议去申报一些科技项目,以及建议企业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把业务签进后,再由项目部与专利部去消化,当然,业务员需全程监控,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刚进入公司的头 3 个月,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公司是干什么的",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之前也从事过一些销售,比如房产、办公用品的销售,但那些基本上都是一些实体销售,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坏客户自有评价,而现在的工作类型不一样,我们是科技咨询公司,我们提供咨询,可以说是完全提供虚拟的服务,我们提供的是“知识”。
既然提供的是知识,而不是具体的东西,那就要学习许多专业知识,只有成为这一方面的专家才能给别人咨询,而成为专家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这一领域它又需要方方面面的东
西,比如专利吧,它就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什么样的产品适合报专利,为什么要报专利,准备专利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都需要知道。另外,比如建议企业申报科技项目,而科技项目有许多种类,各个归口部门的,你首先必须要了解各个科技项目的申报内容与条件,什么样的企业适合报什么项目,另外对于一个企业,如何给它做一个项目申报方案,如此等等,这都需要学习。
在这一方面,公司的培训做的比较好,刚开始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有这方面知识的培训,业务部进行分组管理,每个新人都有一个师傅带着,新业务员刚出去拜访企业时,师傅甚至亲自陪同,这对业务知识与业务能力的提升是很有帮助的。
再说说工作能力的事...
篇六: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 3 篇 21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之所以说“最全、最严”,与修订后的《条例》为党员明确开列“负面清单”有很大关系。针对以后哪些事党员干部不能干,如果干了会受到什么党纪处分,这些“负面清单”不仅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6 大类明确标示出来,而且也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总之,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所有党员都要注意,这些“负面清单”碰不得,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更要小心,谁还想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只会害人害己。
负面清单一:突出政治纪律,谁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必被严惩! 突出政治纪律是《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对此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针对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条例》的规定相当细致,既要求惩戒“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也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既有“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也包括“开除党籍”。
从中纪
委近期的通报来看,不少落马官员就曾碰过这张“负面清单”,如周本顺的问题就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杨栋梁则是“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负面清单二:强调组织纪律,谁再参加老乡会、违规提拔干部必受处分! 除了政治纪律,《条例》对组织纪律也非常重视,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都列入要求。对此,中国社科院学者高波表示,“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
在组织纪律上“不能再打擦边球”就意味着,如果“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将可能被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将被警告或严重警告,甚至开除党籍。
在这方面出问题的落马官员也不在少数。据中纪委通报,余远辉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潘逸阳甚至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还送给他人财物。
负面清单三,强调廉洁纪律,谁敢纵容子女亲属经商,必遭党纪严惩! 要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无疑需要划出廉洁 “底线”。
因此,在这次公布的《条例》中,一些“新问题”被补充进来,如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身边人经商、收受财物,一经查处,本人难辞其咎;一些“模糊地带”得以明确,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会从重或者加重处
分,借职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会被开除党内职务;一些“细节问题”也不放过,如“大吃大喝”,这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规严处。
廉洁纪律是条火线,但仍有贪官敢触碰。根据中纪委通报,杨栋梁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礼金、礼品,违规多占住房;余远辉则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负面清单四,重视群众纪律,为群众办事还吃拿卡要,再这样就处分你! 对老百姓而言,群众纪律如何规定是最为关心的一项内容。针对百姓呼声,《条例》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必须全心全意。
过去,群众办事时,一些党员干部“脸难看”、吃拿卡要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条例》中明确,以后,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行为,也不允许了!《条例》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被依规处分。此外,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也将受到惩罚。
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大力打击“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2015 年 9 月,山西省通报了 5 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中包括吕梁市汾阳市三泉镇李家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建兵侵占公私财产问题。
负面清单五,明确工作纪律,不负责、乱干预、泄秘密,结局只有被处分! 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组织管
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
针对这种情况,《条例》专为工作纪律列出清单。无论是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还是违规干预插手市场、司法、执纪执法活动,或是泄露、扩散保密信息、试题,甚至公款出国出境,都将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并按轻重处以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了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的处分。
在近日的通报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纪委表述方式的变化。同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杨栋梁的表述是“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周本顺则是“私存涉密资料,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这些表述直击问题所在,正是要警示党员,干工作就好好干,违反工作纪律,谁也逃不出正义的裁决。
负面清单六,严肃生活纪律,作风不好,不违法就能免制裁?做梦! 相比其他五项纪律,生活纪律在《条例》中篇幅不算长,数下来,仅有 4 条规定。但正是这 4 条,能将那些在生活上不检点者“一网打尽”。
举例来说,原条例第 150 条中仅提到了通奸、重婚和包养情妇(夫)的处分。在新版中,为防止遗漏,这些太过具体的表述被删除,处分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把对那些不违法但违背道德的行为的软性约束变成了硬性要求。此外,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被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不过,少数党员干部由于不能严以律己,已经落入泥淖、受到惩处。今年 10 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周本顺等人的违纪问题就包括
“生活奢侈、挥霍浪费”。可以确信的是,条例绝不是“稻草人”,谁心存侥幸,以为作风问题不大、想蒙混过关,都将受到严惩。
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 按照区纪委《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遵守六大纪律情况检查的通知》(璧纪办【2016】2 号)要求,我局纪检监察组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努力争当遵章守纪的好党员和好干部,现将我局纪检监察组织开展遵守六大纪律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掌握,进一步坚定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工作中、生活中切实做到忠诚于党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三是切实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和党的意识教育学习,真正做到了在党言党,在党优党,不妄议大政,不信谣传谣,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无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无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无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无无原则一团和气和违反政治规矩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二、模范遵守组织纪律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在工作中,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二是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规矩办事,没有向组织讨价还价。三是带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无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地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无侵犯党员权利;无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三、模范遵守廉洁纪律情况:一是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堤防。通过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和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体系工作,在主观上建立起了牢固的思想防线,营造了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没有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三是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重、自醒、自警,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带头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带头把好小节关、亲情关、社交关。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权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无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和服务;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无违规占有或使用公私财物;无违规参与公款宴请和消费;无公款旅游;无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无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无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无权色钱色交易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四、模范遵守群众纪律情况:牢固树立了群众观念。坚持做到基层片区联系制度,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制度,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干部职工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侵害群众利益;无漠视群众利益;无侵犯群众知情权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五、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了“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对局系统各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和奖励、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各单位的“三重一大”制度正确实施。没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无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无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司法活动;无泄露扩散窃取私存党的秘密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六、模范遵守生活纪律情况:一是力戒“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生活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没有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生活奢靡;无不正当性关系等其他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 根据县委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6 年巡察工作的计划安排,今天,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这次巡察既是县委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局执行“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一次检验,同时,又是展示我局近年来民政工作成效的良好契机。下面,我就局党组近年来履行“两个责任”和执行“六大纪律”等相关工作作个简要的汇报: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近年来,县民政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坚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都能够高度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一是明确廉政责任。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组织成立了本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方案,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所属事业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二是发挥表率作用。第一责任人能够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
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时抓、两手硬。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会议,就像布置业务工作一样,认真扎实组织大家进行警示教育,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每一名班子成员也能够注重发挥好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人,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三是加强制度管理。近年来,我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接待管理》、《请销假管理》等 8 项制度。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置身于制度的管理,当好遵章守纪的表率。比如为了减少公务用车量、削减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局里的每一名领导都能落实好车辆派遣制度和公务用车维修制度。坚持事前审批履行相关手续,即使紧急情况用车也能事后第一时间补好相关手续。
二、严格遵守“六大纪律” 近年来,县民政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能够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履职过程中,切实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时刻提示、警示自己,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妄议中央;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坚持清白做人,不贪污腐化;坚持以人为本,不吃拿卡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不搞自由主义;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亲疏厚薄。
三、自觉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近年来,中央八项规定后,主要领导做到了“六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