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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3篇

发布时间:2023-04-22 11:45:06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3篇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山东省教育厅二○一○年七月  目   录一、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m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3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3篇

篇一: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山 东 省 教 育 厅二○一○年七月

   目      录 一、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 (5) 二、 山东省乡 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 (36) 三、 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 (63)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 试 行)

 一、 总则 二、 设置与规划 ( 一)

 设置 ( 二)

 规模 ( 三)

 规划设计三、 建设用地标准 ( 一)

 建设用地组成 ( 二)

 建设用地面积 四、 园舍建设标准 ( 一)

 园舍建筑组成 ( 二)

 园舍建筑面积 ( 三)

 园舍用房面积 ( 四)

 园舍建筑标准 五、 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 一)

 总体要求 ( 二)

 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 三)

 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六、 教职工配备标准 七、 经费保障

  附件:

 1. 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 2.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 录 3.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 4.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5.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 6.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一、 总则 ( 一)

 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 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 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标准。

 ( 二)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 设置和管理城市幼儿园的重要依据, 也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 含县城驻地, 下同)

 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 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 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 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举办的各类幼儿园。

 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规划指标要求, 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 设置与规划 ( 一)

 设置 1. 幼儿园设点布局, 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 结合人口 密度、 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 交通、 环境、 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幼儿就近入园, 方便家长接送。

 ( 2)

 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 环境适宜、 交通方便、 地势较高、

  排水通畅、 日 照充足、 空气流通、 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 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 3)

 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 泥石流易发地段、 滑坡体、 悬崖边及崖底、 风口 、 河道、 洪水沟口 、 输气管道、 交通干道、 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 加油站等。

 ( 4)

 不应与集贸市场, 公共娱乐场所, 网吧, 医院, 垃圾堆场, 垃圾及污水处理站, 公安看守所, 生产、 经营、 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 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通讯发射塔( 台)

 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 5)

 符合其它有关安全、 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 6)

 应具有合理的规模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2. 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 居住人口 相适应的幼儿园。

 原则上每 5000 人口 的住宅小区应配建 1 所规模为 6-8 个班的幼儿园;每 10000 人口 的住宅小区应配建 1 所规模为 12-15 个班的幼儿园。

 ( 二)

 规模 1. 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 便于管理为原则确定, 不宜过大, 以 6-12 个班为宜, 一般不宜超过 15 个班。

 2. 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

 小班(3-4 岁 )

 25 人; 中班(4-5 岁 )

 30人; 大班(5-6 岁)

 35 人。

 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 岁 )

 , 每班 20人; 亲子班( 1-2 岁 ), 每班 15 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

 ( 三)

 规划设计

  1. 幼儿园应独立设置, 有围墙、 大门和传达( 警卫)

 室, 以防止外来人员 和车辆随便进入。

 2. 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 功能分区明确, 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 避免相互干扰, 有利于人流疏散。

 3. 幼儿园建筑与 邻近建筑物的距离,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 抗震、 卫生等有关规定。

 建筑耐火等级, 楼房不应低于二级, 平房不应低于三级。

 抗震等级应与 当地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等级相同。

 幼儿园有良好的建筑朝向、 日 照和通风。

 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 满窗日 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 3 小时, 室外活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面积在冬至日 日 照 有效时间不少于 2 小时。

 4. 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 建筑形式和风格力求体现儿童特点。

 园内绿化用地应结合使用功能、 特点及建筑景观等要求, 与园舍建筑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 充分体现儿童化、 教育化、 立体化、 生态化的特点。

 5. 园内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

 幼儿园主要出入口 的位置, 应有利于交通疏散, 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

 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

 6. 室外给排水、 燃气、 电力、 通讯等管线, 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 污水应纳入城市系统的污水排放管道。

 应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

 用电负 荷应留有余量。

 室外管线应采用地下管暗设。

 安全、 防噪声、 防火与 疏散、 给水与 排水、 采

  暖与 通风、 燃气、 电气、 通讯等要符合《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 87﹞ 城设字第 466 号)

 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三、 建设用地标准 ( 一)

 建设用地组成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 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新建幼儿园用地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1. 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 四周道路、 部分小型活动场地等用地。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 30%。

 2. 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共用活动场地、 分班活动场地。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4 ㎡/生。

 共用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场地、 活动器械场地、 30m 直跑道、 沙池、 戏水池、 种植园地及饲养区等。其中游戏场地包括硬化场地及草地、 沙土地( 塑胶场地)

 等软场地。

 分班活动场地每班不少于 60 ㎡。

 3. 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 种植园地和房前屋后、 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应不小于 2 ㎡/生, 规划指标不小于 4 ㎡/生。

 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扩大绿化面积, 绿地率不低于 35%。

 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 带刺的植物。

 ( 二)

 建设用地面积 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 其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标准不宜低于表 1 的规定指标。

  表 1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单位:

 m2 规

 模 项

  目

 指标类型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 基本指标 3610 5261 6924 8456 用地面积 规划指标 4543 6540 8477 10422 基本指标 20. 05 19. 48 19. 23 18. 79 生均指标 规划指标 25. 23 24. 22 23. 54 23. 16 注:

 1. 建筑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之比)

 按 0. 9 计算。

 2. 室外活动场地按 4 ㎡/生计算。

 3. 绿化用地:

 基本指标按 2 ㎡/生计算, 规划指标按 4 ㎡/生计算。

 四、 园舍建设标准 ( 一)

 园舍建筑组成 幼儿园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 办公及辅助用房、 生活用房组成。

 1. 活动及辅助用房包括幼儿班级活动用房、 共用活动用房。

 ( 1)

 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包括活动室、 寝室、 卫生间、 衣帽间( 兼教师办公室)

 等。

 每个班级应成套设置, 其中活动室、 寝室也可合并设置。

 ( 2)

 共用活动用房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和专用活动室。

 专用活动室应根据儿童兴趣、 办园特色设置。

 一般应设置科学发现室和图书阅览室。

 有条件的可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建构教室、 音乐教室、美工教室和亲子活动室等。

 2. 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行政办公用 房、 会议兼接待室、 图书资料档案室、 教研室、 保健及观察室、 玩教具及器材室、 仓库、

  传达( 警卫)

 室和教工厕所等。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网管( 监控)室、 晨检兼接送室。

 寄宿制幼儿园应设隔离室。

 3. 生活用房包括厨房( 主副食加工间、 烹饪间、 备餐间、 主副食仓库)、 幼儿餐厅( 也可与 活动室共用)、 辅助用房( 开水间兼消毒间、 炊事员 更衣室、 配电间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设淋浴室、洗衣房。

 ( 二)

 园舍建筑面积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见表 2。

 表 2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

 ㎡ 规

  模 规模 指标类型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 基本指标 1366 1966 2537 3108 使用面积 规划指标 1676 2371 3022 3684 基本指标 2277 3277 4228 5180 建筑面积 规划指标 2793 3952 5037 6140 基本指标 12. 65 12. 14 11. 75 11. 51 生均建筑 面积 规划指标 15. 52 14. 64 13. 99 13. 64 注:

 本表建筑面积按平面利用系数( 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K=0. 6 计算。

 ( 三)

 园舍用房面积 幼儿园各类用房面积见表 3-1、 3-2、 3-3。

 表 3-1

 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

 ㎡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 用房 名 称 指标类型每间 使用面积 间数面积 小计 间数面积小计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基本指标70 6 420 9 630 12 840 15 1050活动室 规划指标80 6 480 9 720 12 960 15 1200

  基本指标40 6 240 9 360 12 480 15 600 寝室 规划指标50 6 300 9 450 12 600 15 750 卫生间 衣帽间 15 6 90 9 135 12 180 15 225 ( 兼教师办公室)

 基本指标多功能 活动室 规划指标10 6 60 9 90 12 120 15 150

 1 120 1 150 1 180 1 210

 1 150 1 180 1 210 1 240 基本指标45 2 90 3 135 4 180 5 225 专用 活动室 规划指标60 3 180 4 240 5 300 6 360 基本指标

 1020

 1500 1980

 2460小计 规划指标

 1260

 1815 2370

 2925注:

 如非寄宿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用时, 其面积按不低于两者面积之和的 80%计算。

 表 3-2

 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

 m15 班 面积小计 150 60 70 50 60 55 80 24 40 14 27 40 54 54 27 40 22 25 2 6 班 面积小计 75 30 40 20 30 20 30 14 25 14 18 25 36 36 18 25 22 25 9 班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123 40 50 30 40 30 45 16 30 14 21 30 42 48 21 30 22 25 12 班 用房名 称 指标类型 行政办公用房 139 50 60 40 50 40 60 18 35 14 24 35 48 48 24 35 22 25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会议兼接待室 图书资料档案室 教研室 保健及观察室 隔离室

  ※ 晨检 兼接送室 ※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器材室 仓库 传达(警卫) 室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12 20 247 306 18 30 342 421 24 40 405 492 30 50 472 569 教工厕所 小

 计 注:

 带※标记的为选配用房, 面积小计中不含选配用房面积。

 表 3-3

 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

 ㎡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 用房名 称 指标类型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基本指标 69 87 107 124 厨房 规划指标 70 90 110 130 基本指标 30 37 45 52 辅助用房 规划指标 40 45 50 60 教工餐厅

 ※ 15 20 25 30 幼儿餐厅

 ※ 150 225 300 375 淋浴室

 ※ 15 20 25 30 洗衣房

 ※ 12 16 20 24 基本指标 99 124 152 176 小计 规划指标 110 135 160 190 注:

 1. 带※标记的为选配用房, 面积小计中不含选配用房面积。

 ( 四)

 园舍建筑标准 1. 幼儿园园舍建设应遵循安全、 适用 、 经济、 美观的原则,必须符合《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 87〕 城设字第 466号)

 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幼儿园园舍建设中有关标准要求见附件 1。

 2. 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 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 城市建设规划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3. 楼房建筑不宜超过 3 层, 托班、 小班生活、 活动用房宜在二层以下( 含二层)

 , 中班、 大班生活、 活动用房宜在三层以下( 含三层)

 , 办公及辅助用房所在楼层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 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 一)

 总体要求 1. 应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生活能力、 学习 方式差异和行为、反应水平, 充分体现儿童主动探索、 自 主构建的主体地位, 满足保育、 教育和儿童主动活动的需求, 克服小学化、 成人化倾向。

 2. 园内应安装安保设施、 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并设有易于儿童识别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 和通道。

 室内过道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 应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标准。

 3. 室内活动区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为安全型, 并安装在儿童不能触及的位置。

 环境布置及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 儿童使用家具的边角应为圆弧形。

 ...

篇二: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的办学程序和条件 要过教育局这一关哦!办学校不是想办就办的,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和申办程序

  1、规模及园舍设备

 ①园舍应独立设置,独门独院,并应设在无空气和噪音污染,无安全隐患的地方,房屋建筑安全,坚固向阳,结构合理,采光较好,环境清洁;

 ②园内有楼房的幼儿园,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并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③园舍建筑面积不少于 180 平方米,且有大、中、小各三口幼儿教室,幼儿园用房有活动室、寝室、办公室和厕所;

 ④配有符合幼儿使用的桌、椅(凳)、床;

 ⑤室外活动场地生均不少于 1.5 平方米,有大型体育活动器材不少于 1 件,小型体育器材不少于 2 件,玩具平均每人不少于 2 件;图书平均每人不少于 2 册;

 ⑥每班有电视机、录音机、VCD 和手风琴或电子琴等基本设备;

 ⑦园内有供水设施和消毒柜,有流动自来水,有洗手用具,幼儿达到每人一巾一杯,能全天供应开水;

 ⑧就餐园厨房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有炊事设备和学生饮食用具,有卫生许可证;

 ⑨幼儿园配备的设施应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确保幼儿安全,有幼儿接送车的幼儿园,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车辆合格证明。

 2、教职工任职条件

 ①幼儿园的举办者即法人代表必须热爱幼教事业,园长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从事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和幼儿园管理能力;

 ②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接受过幼教专业培训的教师达到 60%以上。

 3、卫生保健

 ①办理《卫生许可证》,保教人员必须有健康证;

 ②幼儿入园持有指定医务部门的健康证明,并坚持晨检;

 ③有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④饮食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4、教育教学

 ①每学期有教学工作计划,有教学和活动情况记录;

 ②使用全省统编教材组织教学,严禁使用盗版教材;

 ③要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

 5、收费及管理

 ①办理《收费许可证》,依据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

 ②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不得私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③财务制度健全。

 二、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

 1、在初步具备园舍、师资、玩教具等基本条件后,向当地乡镇教委和幼教中心校提出办园申请。

 2、当地乡镇幼教中心校验收合格后,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同时

 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办报告:内容包括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②举办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证书;

 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并载明产权;

 ④由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校舍质量合格证明;

 ⑤消防部门出具的楼房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⑥卫生许可证、保教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⑦有幼儿接送车的幼儿园,须出示由交警部门出具的车辆合格证明。

 3、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建成并达到办园标准的予以审批,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4、未经县教育局审批备案,擅自举办的民办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关闭。

 5、民办幼儿园另行成立分园、变更和转让,须报县教育局审批,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此件未涉及到的内容,按《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是对工作细节重视不够。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存在抓大放小,不能做到知上、知下、知左、知右、知里、知外,有时在一些小的问题上、细节上没有做好,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偏差。

 八是工作效率不是很高。面对比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工作有时拈轻怕重、拖拉应付、不够认真。存在不推不动、不够主动,推一推动一动、有些被动。比如,文稿材料的撰写,有时东拼西凑、生搬硬套、缺乏深入思考。有时也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不能及时完成,质量也难以保证。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跟踪、督导的不够,不能及时协调办理,缺乏应有的紧迫感,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致使工作效率不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自己没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具体应对上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碍于情面随波逐流。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自身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在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方面,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对政治理论学习投入的心思和精力不足,缺乏自觉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由于乡镇工作比较辛苦,从基层回到机关工作后,产生了松口气的念头,有时不自觉产生了优越感和骄傲自满的情绪。听惯了来自各方面的赞誉之声,深入基层少,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没有树立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得自己有时会片面地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行了,而未能完全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做好工作应有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三)忧患意识不强。只是片面看到了自身工作生活环境的变化,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些缺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冲锋、勇于担当的锐气有所弱化。有做“太平官”的意识,身处领导岗位,求新、求发展意识薄弱,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勤政廉洁意识有所弱化。随着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降低了约束标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些淡化,对奢靡之风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诚然,造成自身存 在问题的原因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如自身的固化思维方式,缺乏居安思危的深层次思考等。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关键在于“洗澡治病”、解决问题。本人决心从党性原则出发,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强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一)求真务实 办公室主任作为承上启下、协调全局、沟通内外的重要角色,要立足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务实的作风和良好的品质做出表率。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高度想问题,立足本职岗位做工作。要注重换位思考,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谋领导之所谋,及早提出比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增强超前意识。要认真研究领会组织意图和领导思路,围绕领导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和可靠依据。要广泛搜集资料,研究各乡镇、机关单位的新情况、新经验、新做法,借“他山之石”来攻玉,为领导提出决策预案。因此,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赶前不赶后,尽可能早半拍、快半拍,提高敏感性,增强主动性。唯其如此,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参谋”才能参在点子上,“助手”才能助到关键处。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要强化服务理念,做深、做透、做好服务工作;要以协调、配合作为服务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做到服务不越位;要围绕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服务,切实通过服务和协调把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勤政为民

 办公室既是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执行部门,也是督促落实县委、政府决议

 的监督部门。破除官僚主义,勤政为民应当做好“四件事”。

 一是善于走进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各项工作能够取得成功的一大法宝。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破解“官僚主义”,依靠的依然是人民群众。工作中,要力戒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老爷”做派,多与群众接触,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养成问计于民的好习惯。

 二是勇于解难事。务实从严,是每个党员干部对待工作的正确态度。要把这种态度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要戒除贪图淫逸、讲求舒适、怕吃苦、饱食终日、碌碌无为的不良作风,承担起肩上的责任,做到为官一任,作为一方。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尽最大可能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事速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勤俭从政,效率为先。

 四是接受监督。联系群众更要相信群众,加强民主更要多听民声。工作中时时处处应该考虑到群众利益,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工作开展得更有人气和活力。

 (三)艰苦奋斗

 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要结合“治治病”的要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边学边查边整改,对照镜子,深挖思想根源,净化心灵,摒弃享乐主义,坚持艰苦奋斗,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面貌赢取人民群众信任。

 (四)廉洁自律 作为党员干部,无论什么时候,群众本色不能变,群众情怀不能淡。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净化思想、洗涤灵魂、增强党性、明确航向。在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中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锻造健全和谐的心理状态、

篇三: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1 页 共 16 页 2022 中心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范文模板)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办学〉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 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 6 第四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 9 第五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 11 第六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 12 第七章

 幼儿园资产 ............................................................................... 13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14 第九章 党组织建设 ................................................................................. 15 第十章

 附 则 ......................................................................................... 15

  第 2 页 共 16 页 (2022年 7月 8日经第五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22年 7月 10日经园务委员会通过,经教育局核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 2022 年

 12 月 29日起正式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本园由教育局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

 第四条 本园的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观。诚实守信、恪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合理收费、及时披露信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本单位(学校)设立的目的。

 第五条

 本园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

  第 3 页 共 16 页 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园为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省二级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

 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园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园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

 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第九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适龄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

  第 4 页 共 16 页 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十一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

  第 5 页 共 16 页 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幼儿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

  第 6 页 共 16 页 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尊重幼儿的财产权。

 (五)其他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

  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第 7 页 共 16 页 (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周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幼儿园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领导幼儿园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保证正确办学方向,推动幼儿园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实行以副园长园区负责制为核心的线块结合一体化管理;办公室、

 教科室和 总务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

  第 8 页 共 16 页 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

 本园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三条

 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共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第 9 页 共 16 页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

 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本园依法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明确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园接受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和举办者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 10 页 共 16 页 第三十条

 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

 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幼儿园实施“小玩家”游戏课程,将游戏精神落实到一日生活中,让幼儿有机会、有时间、有选择地进行活动,每天保证有 2个小时的自主活动时间。贯彻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念,真正把游戏的权利还给儿童,让每个孩子都成为小玩家。

 第三十二条

 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重视小玩家游戏的创建,利用走廊、楼道、大厅处处呈现儿童游戏故事。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三条

 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四条

 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

  第 11 页 共 16 页 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五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三十七条

  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园内严禁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九条

  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并向家长公示,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四十条

  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 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 1小时,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四十一条

 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定期检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对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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