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8篇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新印发《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全文新旧对比 2020年7月28日 编者按: 6月29日,习 近平总 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印发 《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文 新旧对比
2020 年 7 月 28 日
编者按:
6月29日,习
近平总
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
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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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与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对比表
(红色部分为新增加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
中共中央1990年6月27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第六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 代表的产生
第二章 代表的选举
- 4 - 第七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第七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
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第九条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八条 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条 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
(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第九条 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一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十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 委员会的产生
第三章 委员会的选举
- 5 - 第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其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根据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三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第十四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四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会,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 6 -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
篇二: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做好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对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选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为此,市委组织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市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的新要求,组织编写了《北京市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手册》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流程、工作问答、文档模板、名词解释、常用文件等内容。按照时间顺序,将基层党组织选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原则要求、步骤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力求做到工作流程清晰、政策解读准确,力求解决近年来困扰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方便使用,我们还制作了配套光盘和流程图,便于大家在选举工作中随时查看。鉴于全市基层党组织情况差异较大,本书仅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做了一般性规定和概要性描述。在选举工作中,各单位要参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和阐释,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由于编者水平所限, 《手册》难免有不妥和疏漏之处,敬请指正。本书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中组部组织一局的精心指导,部分市委部(工)委和区县委组织部的同志参与了部分内容的编写与修订工作,在此一并致谢。 编者 2010年8月
I目 录目 录工作流程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 . . . . . . . . . . . . . . . . . . .3(一)筹备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召开常委会或书记办公会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2、召开常委会研究提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原则性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情况 . . . . . . . . . . . . . . . . . .4 4、召开常委会讨论《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等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召开党委全委会作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6、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一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8、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9、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0、指导选举单位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11、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12、组织酝酿提出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II北京市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1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二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14、起草“两委”工作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15、起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草案)
. . . . . . . . . . . . . . . .716、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17、召开党委全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 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18、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筹备情况的报告(三报)
. . . . . . . . . . . . . . . .919、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二)预备会议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三)正式会议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举行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4、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6、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8、大会选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9、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10、大会复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11、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1、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
III目 录 2、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3、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 . . . . . . . . . . . .14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一报)
. . . . . . . .155、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 . . . . . . . . . . . . . . . .15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6、组织酝酿提出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7、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二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8、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9、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筹备情况的报告(三报)
. . . . . . . . . . . . . . . .16 10、召开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会议,部署召开党员大会 具体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11、召开党员大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三、党的委员会(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 . 流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2、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四、“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后的工作流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 员大会)和“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四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报道选举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3、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五、党的委员会(纪委)委员补选的工作流程. . . . . . . . . . . . . . . . . . . . . .22
IV北京市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工作问答一、启动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篇三: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size: medium;">篇四: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第一部分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适时启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换届选举前应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并将换届选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2. 提前 1-2 个月召开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传达校党委通知精神,专题研究讨论换届选举有关事项。会议参加人员可扩大到党支部书记。会议内容包括:确定召开会议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及产生办法、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会后就以上内容向校党委提交召开党员大会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参考式样见《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示例》(以下简称材料示例)示例 1。
3. 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确保本单位党支部、党员全覆盖。对所辖党支部设置方式不合理的,应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心工作、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有利于加强党员管理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4. 收到学校同意换届选举的批复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成立筹备小组,进行相应的工作分工与部署。在筹备工作阶段,注意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与校党委和分管校领导沟通情况。
5. 按照党组织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的基本条件是: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且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在学校改革发展及工作岗位上发挥表率作用,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党性强,作风正,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推荐人选一般应包括本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骨干教职工党员。
6.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须在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进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工作。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 20%的要求,提出推荐人选,上报党委(党总支)。
(2)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按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 20%的要求,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基层党委(党总支)将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党支部,进一步征求意见,集中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 20%的要求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7.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大会时间安排、议程、会议主持人、报告人等;讨论通过工作报告(草案),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草案);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 4);讨论通过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讨论大会会务和其他相关事宜。在党员大会召开前两周,向学校党委呈报关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 2)。
8. 收到校党委关于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做好大会各项会务准备工作。选票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印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每张选票均须加盖本级党组织的印章(选票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 7)。一般应准备两套选票,其中一套为备用。会场布置应庄严肃穆。会场前方悬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中国共产党江苏师范大学××学院(单位)党员大会”会标。同时要设置好安放票箱的地点,准备好计票所需场地和工具。
二、大会选举阶段 1. 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分管校领导,确定召开会议时间和地点。
2. 党员大会的议程要求(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 3)。
3. 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主要有以下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
(2)通过选举办法(举手表决通过);
(3)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举手表决通过); (4)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9)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选举材料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 8。
4.
选举注意事项如下:
(1)选举时,应根据我校《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通过选举办法。
(2)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4/5,方为有效。
(3)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挂职锻炼,外出学习、研修、工作半年以上或因工作调动应转出组织关系而未转出的;其他经认定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
(4)凡是党员组织关系在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组织关系不在基层党组织和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采用差额 20%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
(6)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
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三、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1. 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产生后,随即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上一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内容包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书记和副书记;确定委员分工,设置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纪检委员、保卫委员等(不同类别委员可兼任)。主要议程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 5。
2. 书记、副书记选举的主要程序是:通过选举办法;介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的酝酿情况;按选举程序进行等额选举。选举程序参照新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程序,选票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 9。
3. 委员会议结束一周内,新一届委员会向校党委写出换届选举情况报告,上报换届选举结果及分工(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 6)。党委组织部将各单位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汇总后,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学校党委批复各单位换届选举结果。
四、材料归档阶段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有关选举资料和文件的清理、立卷、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包括: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大会请示及批复,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大会主持词,选举办法,原始选举计票单(须有监票人、计票人签字),选举结果请示及批复等重要材料。党支部推荐提名委员候选人、筹备及大会期间会议记录、选票等原始材料由各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附件 :
各阶段上报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时间要求
上报材料
份数
备注
大会召开前 1-2 个月 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 1 纸质版请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静远楼1902),同时报送电子版至 zzb@jsnu.edu.cn。联系人:戚洪、刘晓莲;大会召开前两周 关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附: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表 1 工作报告(草案)
1
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草案)
1 联系电话:83500210、83536021。
党员大会及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 结束后一周内 换届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的报告 2 第二部分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材料示例
示例 1 :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 (参考式样)
校党委:
根据××××××文件精神,经×××党委(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单位名称)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大会,开展党委(总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现将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略)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查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
3. 选举中共江苏师范大学×××新一届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新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按照 20%的差额比例,提名候选人××名。
四、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以不少于应选人数 20%的差额比例,以党支部为单位,经全体党员充分讨论,酝酿提名和推荐,集中多数党员意见产生。
五、委员会选举办法
1. 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采取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 20%的差额选举产生。
2. 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由新当选的党委(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3.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妥否,请批示。
中共××××××
××××年××月××日
示例 2: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参考式样)
校党委: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拟定于××××年××月××日召开。根据××××××文件精神,我们组织全体党员对新一届 ×××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了推荐、酝酿。在此基础上,我们于×月×日召开了全体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集中多数党员意见确定了新一届×××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
其中,新一届×××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基本情况见附件)
目前,我们已完成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
并着手换届选举的其他准备工作。
妥否,请批示。
附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表
中共××××××
××××年××月××日
附件:中共×××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表 (以姓氏笔画为序)
序号 姓 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职务 拟任职务 备注 序号 姓 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职务 拟任职务 备注 (继任或新任)
1 ×××
拟任书记
2 ×××
拟任副书记
3 ×××
4 ×××
5 ×××
6
7
8
示例 3: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换届选举党员大会议程 (参考式样)
一、时
间:××××年××月××日 二、地
点:×××× 三、主持人:×××
第一阶段:
一、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党员人数、实际参加的党员人数、请假人数)
二、介绍参加会议领导来宾和列席会议的非党行政负责同志、民主党派等特邀嘉宾
第二阶段 :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二、党委(党总支)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三、党员审议工作报告,正式党员表决通过工作报告 四、党委(党总支)负责同志作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 五、大会选举 六、校领导讲话 七、主持人对大会进行简要总结,宣布党员大会结束,奏(唱)《国际歌》 第三阶段:
大会结束后,新当选的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一、 选举书记、副书记 二、 确定委员分工
示例 4: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参考式样)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三、委员候选人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并报校党委审批通过的。
四、本党委(党总支)新一届委员会委员通过差额选举产生。根据校党委意见,本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投票时,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如另选他人,请在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对候选人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且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为无效票。
选票一律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所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若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进行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
篇五: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县县、 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
选
举
工 作 手 册
靖远县人大常委会代联工委编印 二 0一一年八月
换届选举的时间
2011 年 8 月 18 日为全县县、 乡人大代表选举日。
其他时限依此按照法律规定推定。
各乡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必须于 2011 年 8 月 20 日前召开完毕。
计划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15 日前在县城召开。
特别提示:
1.
2011 年 7 月 21 日发出换届选举公告;
2.
2011 年 7 月 24 日完成选区划分;
3.
2011 年 7 月 30 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4.
2011 年 8 月 4 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5.
2011 年 8 月 11 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6.
2011 年 8 月 18 日全县县、 乡人大代表选举日;
7. 2011 年 8 月 18 日至 19 日县(乡镇)
选举委员会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
8 . 2011 年8 月 19 日至20 日召开新一届乡镇人大一次会议。
选区划分 为便于组织选举, 建议各乡镇划分选区时, 在上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基础上进行。
先划分乡(镇)
人大代表选区, 然后根据本乡镇应选的县人大代表名额, 按照每一选区选 1—3
名代表的规定, 结合行政村或自然村区划, 将若干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合并为一个县人大代表选区。
切记:
在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时, 不宜将已划分的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分割开来。
工作参考:
一、
乡(镇)
县人大代表选举选区划分和应选 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 区 名 称 选区范围(包括的村或单位)
人口数 应选县人大代表名额 分配数 推荐数
*县、 乡两级同时换届选举, 此表应按县级、 乡级分列。
二、
乡(镇)
人大代表选举选区划分和应选代表名额分配表 (将上表县级代表换成乡级代表即可)
选民名单的公告
选区在完成选民登记后应依法公告选民名单, 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公告选民名单, 以选区或选民小组进行:
1. 要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 在选举日的 20 日以前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 并按选举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公告选民名单。
2. 张贴选民名单公告。
张贴公告应选择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 字迹要工整清晰, 布置要庄严隆重。
3. 选民名单公告后, 要及时组织选民阅看、 审议, 如发现有错登、 漏登、 重登情况的, 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纠正,然后再以选民名单补正公告的形式在选举日两天前予以公告。
4. 在选举日前, 对选民名单要再进行一次核查, 如有迁入、 迁出、 死亡情况的等, 予以补登或除名; 如因特殊情况将原定选举日期推迟的, 对推迟期间的增减变动的选民应予以补登或除名。
特别提示:
1. 选民登记以选区进行。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登记。
2. 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 不漏登、 不重登。
具体为:
(1) 不应该登记而登记的、 登记不规范的叫错登。
(2) 应该登记而没有登记的叫漏登。
(3) 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登记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叫重登。
3. 下列人员暂缓登记。
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 正在受侦查、 起诉、 审判的人员, 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暂缓登记。
4. 下列人员不予登记。
具体为:
(1) 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员。
(2) 因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被判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3) 下落不明、 被公安部门宣布除名的人员。
工作参考:
一、 选民登记表
(统一印制)
二、 选民名单公告式样 靖远县
乡(镇)
县人大代表(或乡人大代表)
选区选民名单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 现将本选区选民名单列表公告如下。如有不同意见, 可依照选举法第 28 条的规定, 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区选民名单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选区领导小组
2011 年 7 月 30 日 * 乡(镇)选举委员会关于选区选民名单的公告参照此式样。
提名确定候选人
一、 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县、 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在选民名单公告后进行。
(一)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 1. 初步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推荐产生。
2. 各政党、 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为主的原则。
3. 选民联名补充推荐的原则。
4. 按不超过应选名额推荐的原则。
各政党、 各人民团体或者选民 10 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县、 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 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5.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则。
(二)推荐初步候选人的程序和方法 1. 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程序。
(1) 搞好宣传引导工作。
(2) 按选区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
(3) 采取书面形式推荐代表候选人。
(4) 选区集中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
(5) 汇总形成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2. 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在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时, 应把握好以下两点:
(1) 按姓名笔划公告。
在县、 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 各政党、 各人民团体和选民 10 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均应列入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并予以公告。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换或增减。
县、 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汇总、 审查各方面的情况后, 按姓名笔划排列, 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在选举日的 15 日以前按选区分别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
(2) 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截止时间。
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时, 即为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截止时间。
无特殊情况, 一般不应再推荐新的代表候选人。
二、 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一)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 1. 差额确定原则。
如果某选区要选 1 名代表, 代表候选人名额应为 2 名; 如果要选 2 名代表, 代表候选人可以为 3名或 4 名; 如果要选 3 名代表, 代表候选人可以为 4 名、 5 名或 6 名。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程序和方法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 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方式有两种:
1. 反复协商确定法。
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程序, 一般要经过几下几上, 反复酝酿协商的过程。
其方法是:
(1) 反复酝酿讨论。
选举委员会将全部初步候选人名单,交由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 直到按本选区较多数选民的意见, 产生出本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并上报选举委员会予以审查和确定。
(2) 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应注意的问题。
在酝酿、 讨论、 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过程中, 应注意:
第一, 要注意协商、 讨论的范围。
酝酿、 讨论代表候选人, 必须限定在本选区汇总公布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范围之内。
第二, 要注意代表的构成。
第三, 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第四, 正确理解较多数选民意见的含义。
对较多数选民的意见, 不能理解为只是过半数选民的意见, 或者只是推荐较多那部分人的意见, 而应当理解为通过酝酿协商, 结合结构比例要求, 在相同情况下获得相对多数选民同意的代表候选人,也即属于较多数选民的意见, 也可以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第五, 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条件应旗鼓相当。
协商时, 要注意正式代表候选人之间的条件应基本一致, 不能相差太悬殊, 更不能把明显不够条件的所谓“差额对象” 列为代表候选人用来当“陪衬” 。
2. 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报批。
县、 乡两级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 选区要将人员名单分别呈报县、 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审批, 并要及时组织填写代表正式候选人登记表(县上下发)
。
(三)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公告 1. 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与内容。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后, 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 7 日以前按选区予以公告。
在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同时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其他情况, 包括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党派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职称等。
2. 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注意事项。
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应注意, 一是正式代表候选人姓名的排列顺序一般按
姓名笔划的顺序排列; 二是要同时公告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及投票方式。
3. 代表候选人的登统工作。
正式代表候选人产生后, 选举委员会要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和情况统计, 为介绍代表候选人做好基础性准备。
三、 介绍代表候选人 (一)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提名推荐候选人 选举法第 33 条规定, 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各政党、 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这是初步代表候选人产生前推荐程序必须要做的工作。
介绍的主要内容有提名所推荐候选人的个人经历、 工作表现、 议政水平和履职能力等。
(二)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 1. 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
(1) 平等原则。
法律规定, 各政党、 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2) 客观原则。
对每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 内容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一视同仁。
(3) 公开原则。
要重视新闻媒体的公开宣传形式, 充分运用电视、 广播等形式, 将正式代表候选人简历与现实表现等资料作公开的宣传报道, 以便使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了解更客观、 更全面和更深入。
2. 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时间安排。
在乡(镇), 最好统一规定一个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日期, 以便使县、 乡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进行统一协调、 指导。
3. 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方法。
一般是:
(1) 选举委员会的介绍。
选举委员会对所有的正式代表候选人都要进行介绍。
(2) 其他推荐者的介绍。
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各政党、 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其内容、 方式与选举委员会的介绍基本相同。
工作参考:
一、 选举委员会关于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式样
选区领导小组: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 经县选举委员会研究, 同意推荐× × × 为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到你乡(镇)(选区)参加选举, 请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 并向选民如实介绍该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附:
× × × 同志基本情况
靖远县选举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学历
职称
工作简历
*乡(镇)选举委员会关于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参照此式样。
二、 代表候选人提名汇总表
选区 候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党派文化程度单位 及 职务 推荐者 党派团体提名 选民 10人提名
选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 关于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式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 经靖远县(或乡、 镇)
选举委员会审查, 现将
选区政党、 人民团体推荐和选民 10 人以上联名推荐的
县(或乡镇)
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公告如下。
请选民依法进行酝酿讨论, 以便协商确定本选区的代表正式候选人。
姓
名 性别 年 龄 民 族 党派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靖远县(或乡、 镇)选举委员会
2011 年 8 月 4 日 *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告参照此式样。
四、 关于确定县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报告式样 靖远县选举委员会:
现将我选区酝酿确定的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呈上, 请审批。
附:
代表正式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2011 年 8 月 9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党 派 文化 程度 单位及职务
*选区向乡(镇)
选举委员会呈送的关于确定乡(镇)
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报告参照此式样。
五、 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批复
选举委员会:
你选区报来的关于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报告情况, 经县选举委员会审查, 同意你选区× × ×
× × × 同志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 请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予以公告。
此复
靖远县选举委员会
2011 年 8 月 10 日 *乡(镇)
选举委员会的批复参照此样式。
六、
县(或乡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册 选区 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党派文化 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代表界别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册参照此式样。
七、 正式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式样
县(乡、 镇)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登记表。
(统一印制)
八、 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告式样 × × (乡镇)
× × 选区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 经× × 选区选民酝酿协商, 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 确定下列人员为× × 选区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
现以姓名笔划为序公告如下:
姓
名 性别年龄 民族党 派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 × 选区的选举大会定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上...
篇六: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机关党委、纪委 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及参考板 模板
XX党委办公室 2020年五月
2 目 录
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 4 (一)筹备阶段 ............................................................................................................... 4 1.第一次请示(一报)
............................................................................................. 5 2.代表的选举 ............................................................................................................. 8 3.第二次请示(二报)
............................................................................................. 9 4.做好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 11 5.第三次请示(三报)
........................................................................................... 13 (二)预备会议阶段 ..................................................................................................... 15 6.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 ................................................................................... 15 (三)正式会议阶段 ..................................................................................................... 18 7.举行开幕式 ........................................................................................................... 18 8.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 ............................................................... 19 9.进行选举 ............................................................................................................... 21 10.举行闭幕式 ......................................................................................................... 22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 22 (一)筹备阶段 ............................................................................................................. 22 1.第一次请示(一报)
........................................................................................... 22 2.第二次请示(二报)
........................................................................................... 23 3.做好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 24 4.第三次请示(三报)
........................................................................................... 25 (二)正式会议阶段 ..................................................................................................... 26 5.举行开幕式 ........................................................................................................... 27 6.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 ............................................................... 27 7.进行选举 ............................................................................................................... 28 8.举行闭幕式 ........................................................................................................... 29 三、“两委”第一次全会选举的工作流程 29 (一)召开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 30 (二)召开机关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 30 四“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后的工作流程 31
3 (一)向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四报)
......................................................................................... 31 (二)做好总结工作 ..................................................................................................... 32 1.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 32 2.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 32 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机关纪委委员的届内调整 32 (一)机关党委(纪委)委员补选 ...................................................................... 33 (二)机关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补选 .................................................. 33 六、文档模板(仅供参考)
34 关于召开中共 XX 市 XXX 机关第 X 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 35 关于召开中共 XX 市 XXX 机关党员大会的请示 ....................................................... 38 关于中共 XX 第 X 届机关委员会和第 X 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 41 关于中国共产党 XX 机关委员会 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 43 关于中国共产党 XXX 机关第 X 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 46 关于中国共产党 XXX 机关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 51 关于中国共产党 XX 机关第 X 次代表大会和第 X 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第 X 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 54 关于中国共产党 XX 党员大会和新一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 56 中国共产党 XXX 机关第 X 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 57 中国共产党 XXX 机关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 60 中国共产党 XXX 第 X 届机关委员会委员选票 .......................................................... 63 中国共产党 XXX 第 X 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票 .......................................... 64 七、有关文件 65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 65 八、总结讲话 65 在机关党委换届会议上的讲话...................................................................................... 69
4 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代表的名额一般为 100 名至 200 名,最多不超过 300 名。
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上届机关机关党委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上街机关纪委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 (4)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整体分为 5 个阶段、13个主要环节。
5 个阶段分别是:筹备阶段、预备会议阶段、正式会议阶段、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会后工作阶段。
13 个主要环节分别是:
筹备阶段:第一次请示、代表的选举、第二次请示、做好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第三次请示; 预备会议阶段: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 正式会议阶段:举行开幕式、审议讨论会议文件并酝酿有关名单、进行选举、举行闭幕式; 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分别召开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后阶段:第四次请示、做好总结工作。
党员代表大会会议主要是前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 认真做好党员代表大会筹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是开好党
5 员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筹备阶段的工作大体可分为以下五个环节:
1. 第一次请示(一报)
第一次请示就是向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主要应做好 5 项工作:
( (1 )召开机关党委全委会。
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着手筹备党员代表大会,并就有关问题与工委进行沟通。
机关党委一般应于任期届满 2 个月前,召开全委会分析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条件是否具备,如条件具备, 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方式。同时应制定《换届选举进程安排表》,做到时间、任务、分工三明确。
如尚不具备条件,需向工委写出延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工委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 (2)
)。
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主要包括成立1个领导小组和5个工作小组。
1个领导小组: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5 个工作小组分别是:
① 代表选举工作小组。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② 人事安排工作小组。起草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组织指导代表的选举工作,汇总代表名单,提出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和代表编组名单;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以及大会执行主席的分组建议名单;提出“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建议)人选名单和
6 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起草选举办法和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印制选票;安排大会日程,负责统计每天到会人数;起草大会各种会议的主持词;培训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做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③ 文件起草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大会文件(包括开幕词、闭幕词,“两委”工作报告及决议草案等);负责大会期间的记录及联络工作,收集大会讨论情况;负责会议文件的整理归档。
④ 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编写印发宣传资料;负责代表证等各种证件、佩条和文件袋的制作;负责会场布置;负责邀请、接待上级领导及来宾;组织代表报到;收发会议讨论记录本;通知各次会议与会人员参加会议;负责会议期间的宣传报道、环境布置、照相及文娱活动等。
⑤ 会务准备工作小组。负责会议文件的打印、校对、装订及分发;负责安排代表讨论地点和会务用房;负责代表就餐等事宜;负责会议用车;负责安排大会期间的卫生保健等事宜;负责会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不成立筹备工作机构,由机关党委直接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 (3 )机关党委全委会作出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 (4。
)向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一报)。
机关党委全委会作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后,要及时向工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共XXX机关第X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双管单位应将请示同时抄报干部主管单位。
所呈报的请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7 ①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 100 名至 200 名,最多不超过 300 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工委批准。
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参照地方党代会代表构成比例的确定原则执行,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另外,还要在参考上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基础上,根据正式党员的增加数额,适当增加本次代表的名额。
③“ 两委” 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机关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 5 名、7 名、9 名,最多不超过 11 名,一般设书记 1人,副书记 1—2 人,其中专职副书记 1 人。设立机关党委的单位,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设置一般参照与机关党委,可略少于机关党委。(具体可参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定》)。
④ 委员候选人差额。“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 20%。
(参考模板一)
( (5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在工委批复同意筹备党员代表大会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宣传本单位各方面工作及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本单位在创先争优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形势任务、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党...
篇七: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报 人 :日期:2021.X.X
前言导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规范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01 总 则 02 代表的产生 03 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04 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 副书记的产生 01 选举的实施 02 呈报审批 03 纪律和监督 04 附 则
第一部分
《条例》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丼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条例》适用范围 适用亍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丌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以及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丼工作。
按期换届 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丼。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丼,应当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丌得超过1年。
选丼方式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丼。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丼。
选丼权利 选丼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丼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丼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丌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丼人选丼或者丌选丼某个人。
投票方式 选丼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丼办法 选丼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亍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丼办法进行正式选丼;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丼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丼。
第二部分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的CX和SHIM,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
代表条件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亍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代表名额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800名。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至500名。
县(旗)、自治县、丌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 一般为200至400名。
所辖党组织数量和党员人数较多或者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代表名额。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丼单位,一般按照党的下一级地方组织或者基层组织划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等,经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划分为选丼单位。
结构比例 丌少亍20% 差额比例 (一)选丼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所辖党组织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者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丼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不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幵进行考察,严格审核把关,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丌少亍5个工作日;
(三)选丼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四)选丼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或者代表会议,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丼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丼,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产生程序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党的地方代表大会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听取党的委员会的审查情况报告后,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预备会议或者大会主席团通过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资格审查
第三部分
委员条件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与业化方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亍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
候补委员比例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一般丌少亍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15%。
差额比例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丌少亍10%。
产生的程序 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原则; 01 常务委员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组织酝酿和推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02 党的委员会组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严格审核把关; 03 常务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04 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丼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丼。
05
选丼要求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应当分别选丼,先选丼委员,再选丼候补委员。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可以作为候补委员候选人。也可以实行委员、候补委员一幵选丼,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中,按照得票多少,先取足委员,再取足候补委员。
第四部分
常委差额人数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应当分别多亍应选人数1至2人。
常委和书记、副书记产生程序 (一)常务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二)新选丼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丼时,先选丼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丼书记、副书记。
当选要求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丼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需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五部分
代表大会选丼时,参加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选丼。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丼时,参加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丼。
代表大会选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代表大会的选丼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占代表人数的10%左右,由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党的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丼,由大会主席团各委托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大会主席团或者选丼单位党组织应当实事求是地向选丼人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幵对选丼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
代表大会选丼设总监票人1名,必要时也可以设副总监票人1名;设监票人若干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丌是候选人的选丼人中推荐,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主席团或者大会表决通过。
1 选丼设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由大会秘书长或者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2 选票上的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按照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的顺序排列。
3 选丼人丌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丼人的意志代为填写。
4
选丼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丌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丌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5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幵报告被选丼人的得票数。
6 选丼收回的选票数,等亍或者少亍发出的选票数,选丼有效;多亍发出的选票数,选丼无效,应当重新选丼。
7 差额预选时,可以集中投票,也可以分代表团投票,由大会统一计票。
差额预选 正式选丼时,被选丼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丼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丼人数多亍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丌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丼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丼人数少亍应选名额时,丌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丼人中重新选丼;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丼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丌再选丼。
当选要求
预选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丼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如遇票数相等丌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或者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丼人少亍、接近应选名额时,按照正式选丼时的相应办法处理。
当选要求 被选丼人得票情况,预选时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丼时由总监票人向选丼人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丼人宣布。
报告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丌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
报告得票情况 当选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其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六部分
1 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一般亍召开代表大会4个月前报党的中央委员会审批; 2 其他党的地方委员会一般亍召开代表大会2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大会议程; 代表名额、差额比例,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 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 选丼办法。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亍召开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人事安排方案请示 当选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当选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选丼结果报批
第七部分
纪律 和监督 1 加强党对地方组织选丼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丼工作健康有序。
2 本条例由党的中央委员会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3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选丼,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当作出选丼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幵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4 凡违反本条例规定,妨害选丼人行使民主权利,或者对检丼选丼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应当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组织或者党员给予处理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部分
1 党的地方各级组织的选丼,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选丼办法,经半数以上应到会选丼人同意后实施。
2 民族自治地方党组织执行本条例需要采取某些变通办法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4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汇 报 人 日期:2021.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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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全局高度,着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调要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全面从严治党要实现的目标更高,要完成的任务更重。要持续推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更加坚定自觉地为实现新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要一以贯之地坚持“严紧实”的治党基调,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持续不断地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借尸还魂”“死灰复燃”,切实为基层减负。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书 讯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一书,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于 1995 年首次出版,2001 年、2011 年先后修订再版,在指导、规范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以 2011 年版为基础,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党内选举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体现地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新精神新要求,对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前期筹备、宣传报道、大会开幕、正式选举、委《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员会一次全会的组织召开、大会闭幕及会后归档总结等作了详细规范和阐释,同时附有相关政策文件、名词解释、工作问答、工作流程、姓氏笔画排列顺序索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是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权威指导用书,也是广大党务工作者特别是组织工作者的常用工具书。实践视点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把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制度治党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全领域,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党内纪律、法规,对党员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和引导,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规范和制度保障。要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统筹考虑党和国家各类机构设置,协调好并发挥出各类机构职能作用,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体制机制,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基本理论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责任编辑:王丹推荐访问: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版全文 党组织 修订版 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