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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10篇

发布时间:2023-04-24 13: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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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10篇

篇一: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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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也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1、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基层需要发挥好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增加村级收入,真正起到指导帮带、示范引领作用。

 2、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经常深入农户家中,在倾听民意、了解诉求基础上,摸排出一批实施项目,结合政策方针,逐步落实脱贫措施。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产业发展、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

 3、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的宣传,配合村干部建立起完善的村规民约等有关制度,帮助群众真正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意义以及实施措施,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

 4、对于村上成立的产业协会、互助资金协会等组织,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督导,了解发展动向,指导帮助其最大限度发挥出脱贫效用。

 1、考勤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日内需到村上签到考勤。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派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 20 天;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要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

 2、工作日志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督查考核组将不定期调阅工作日志。

 3、例会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需参加镇机关每周一早上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向镇党委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到村调研工作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周工作打算,不得无故缺席。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已,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遇有重大问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

 5、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严守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七个绝不”,即:绝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绝不收受群众财物、绝不接受公款宴请、绝不在派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绝不在群众面前乱表态、绝不挪用帮扶资金、绝

 不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违反纪律要求、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6、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可根据工作实际,分门别类直接与各分管小组沟通联系,进行工作上的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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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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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

  一、 ……………………………………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二、

 …………………………………. 驻村工作队学习制度 三、 …………………………………. . 驻村工作队例会制度 四、 …………………………………驻村工作队请销假制度 五、 ………………………………驻村工作队维稳巡逻制度 六、 ……………………………………. .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七、 …………………………村党务、 村务、 财务公开制度 八、 ……………………………………村“三会一课” 制度 九、 ………………………………. . 发展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 ………………………………………………村规民约

  力和战斗力。

  帮达乡然堆村工作队工作制度汇编 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一、 严守纪律, 驻村工作队队员 首先要积极按照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的要求,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驻村干部不准参与各种违纪违规活动, 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 增进感情, 排忧解难 二、 认真学习, 掌握好党和政府对农牧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三、 维护稳定, 与两委会一同搞好村安全稳定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 旗帜鲜明, 加强民族团结, 推进社会稳定。

 调解好民事纠纷, 整改好安全隐患, 预防好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处置好信访案件, 保持村社会稳定, 依法治村。

 积极帮助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科技兴村, 制定近期、 长远经济发展规划, 并付诸实施。

 四、 建强组织。

 组织邦达村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在乡 村的各项方针、 政策, 加快信息传递, 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引 导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树立信心、 自 力更生、 勤劳致富。

 五、 树立形象, 要严格要求, 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掌握村居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 对发现的村干部作风不好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 积极协助党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增强村“两委” 班子的凝聚

 六、 进行感党恩教育。

 深入开展“感党恩、 算富帐、 要稳定、 求发展” 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宣传党的惠民政策、 讲述西藏的历史、 组织群众唱红歌等方式引 导群众感党恩, 跟党走。

 七、 办实事解难事。

 认真倾听群众意见, 广泛集中群众智慧, 主动关心群众疾苦, 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集中力量大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采取物资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 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 帮助解决生产资料、 基础设施建设、 供水、 上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扶持发展科技、 教育、 卫生、 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

 驻村工作队学习制度 一、 学习方式:

 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 学习时间:

 每周一集体学习一次, 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 学习内容:

 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 六中全会、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自 治区第八次党代会、 全区经济工作会议、 昌都地委和八宿县委( 扩大)

 会议精神, 党的强农惠农政策、 强基惠民活动文件要求、“三项活动” 文件要求和和其他学习内容。

 四、 学习要求:

 认真组织、 做好笔记、 务求实效。

 驻村工作队例会制度 一、 例会时间:

 每周召开例会一次, 定为每周星期六下午。

 二、 例会内容:

 工作队副队长主持, 工作组成员 分别汇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次周工作计划;

 三、 参加人员 :

 工作队在岗队员 、 村两委班子成员 。

 不得迟到、早退, 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工作队队长和村支部书记请假。

 四、 例会要求:

 严肃纪律, 完善记录, 注重实效。

 驻村工作队请销假制度 一、 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 不少于 25 天, 因病因事请假, 必须按程序审批。

 二、 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 3 天以内的, 必须报县强基办批准。

 三、 驻村工作组组员 离岗 1—3 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 3 天以上的由县强基办批准。

 四、 请假人员 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 并及时销假。

 五、 特殊时期、 紧张时期和一级戒备时期全员在岗。

 六、 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驻村工作队维稳巡逻制度 一、 分组情况( 每组第一人为队长)

 第一组:

 扎

 西( 18908956066)

 益西平措

  贡布 第二组:

 斯郎旺姆( 13989958093)

 阿桑

  次仁达吉 第三组:

 格乐江措( 13889059287)

 尼玛

  尼玛次仁

  第四组:

 加安次仁( 15289059951)

 阿格

  格松扎西 二、 安排情况 然堆村维稳值班表 值班时间 组别 联系号码 遇到情况 备注 星期一 第一组 18908956066

 星期二 第二组 13989958093

 星期三 第三组 13889059287

 星期四 第四组 15289059951

 星期五 第一组 18908956066

 星期六 第二组 13989958093

 星期日

 第三组 13889059287

 三、 值班要求:

 1. 值班人员必须在岗, 并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2. 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 向驻村工作队队长请假。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 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 大会, 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 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 根据我村工作实际, 一般情况下, 党支部委员 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 党支部委员 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 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 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 大会。

 2、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 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 1、 主要形式有:

 口 头表决、 举手表决、 记名 表决和无记名 表决等。

 2、 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 表决时, 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 党支部大会制度 1、 党支部大会要传达、 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指示, 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 措施; 讨论接受新党员 和预备党员 转正, 讨论和审议对党员 的表彰和处分意见; 选举支部委员 会或补选支部委员 ; 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 大会讨论决定

 的重要问题。

 2、 会议准备, 由党支部委员 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

 并将会议内容、 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 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 大会决议, 党支部委员 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 组织党员 进行充分酝酿讨论, 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 会议的组织,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书记因故不能到会, 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 主持。

 5、 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 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到会人数及名 单、 缺席人数及名单、 会议议题等, 每名 党员的发言内容、 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 存档备查。

 6、 党员 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 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村党务、 村务、 财务公开制度 一、 党务方面:

 上一时期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 发展党员 、 评议党员 、 党费收缴、 评先选优情况等。

 二、 村务方面:

 包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 救灾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分配标准和发放情况;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 财务方面:

 包括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和支出, 各项财产、 债权债务, 集体所得收益分配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四、 三务公开的监督:

 1、 经村民民主推选成立公开监督委员 会, 负责党务、 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2、 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认真审查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 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 公开形式是否科学; 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并及时向党员 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 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 对群众不清楚或有质疑的事项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予以答复和解决。

 村“三会一课” 制度 “三会一课” 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 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

 为提高“三会一课” 的效果, 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支部大会制度 1、 会议时间:

 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 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党员 参加, 根据内容的需要, 必要时可吸收非党员 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 会议内容 ( 1)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指示, 制定村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 措施。

 ( 2)

 定期听取、 讨论支部成员 委的报告, 对其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 3)

 讨论发展新党员 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决定对党员 的表彰和处分。

 ( 4)

 选举支部委员 会成员 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 5)

 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 会议记录:

 由支部组织委员 负责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 年终归档备查。

 二、 支部委员 会制度 1、 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 会每月 召开一次, 遇特殊情况及必要时, 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 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 会议内容:

 ( 1)

 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 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 2)

 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3)

 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 4)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活动。

 ( 5)

 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 发展对象, 评选优秀党员 。

 ( 6)

 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 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 会决定重要事项时, 到会支部委员 必须超过半数以上;

 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 到会的委员 不超过半数时, 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 会议形成的决议, 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 负责检查落实, 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 会议记录:

 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 主持人、 缺席人员 名 单、 会议议题、 会议决议等。

 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 存档备查。

 三、 党小组会制度 1、 会议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 召开一至两次, 如支部有特殊任务, 次数可增加, 也可推迟召开。

 2、 与会人员:

 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 参加, 由党小组长主持。

 3、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 1)

 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 2)

 传达支部的决议, 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 应承担的任务。

 ( 3)

 党员 汇报思想、 工作、 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 4)

 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 5)

 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 活动。

 4、 注重效果:

 会前要有准备, 会议内容要集中, 每次会议有针对性、 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 会议记录:

 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 党课制度 1、 上课时间:

 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 党课内容:

 ( 1)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 2)

 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 3)

 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 4)

 结合当前形势, 对党员 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 任务教育。

 ( 5)

 学习党的民族政策, 宗教政策, 学习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知识。

 3、 党课要求:

 ( 1)

 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 由组织委员 负责。

 ( 2)

 建立考勤制度, 无特殊情况, 不能无故缺席。

 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 3)

 党课教员 由支部书记担任, 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 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

 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

 准备, 讲课时要联系实际, 讲求实效。

 ( 4)

 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驻村工作队发展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一、原则上从团员 、 知识青年中发展。

 二、坚持组织谈话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发展。

 三、一妻多夫的不作考虑。

 驻村工作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预案的启动 当我村发生自 然灾害、 刑事案件、 矛盾纠纷等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 本预案启动。

 二、 联络方式 村民发现突发事件向村干部报告, 村干部相互通知, 上报镇里,逐级上报。

 三、 边处置边报告, 稳定情绪, 争取时间。

 四、 人员

 第一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队长, 队长不在有副队长当任, 驻村工作队成员 、 村两委会其他人员 以及各组干

 村规民约 总

 则 为了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实现村民自 治, 创建和谐宜居环境, 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 文明进步的平安富民强基模范村,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社会稳定 第一条:

 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反对分裂, 维护统一。

 第二条:

 遵守党的民族、 宗教政策, 自 觉不做危害国家安全, 破坏民族团结的事。

 第三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 知法、 守法, 自 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威严, 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四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 和睦相处, 不打架斗殴, 不酗酒滋事, 严禁侮辱、 诽谤他人, 严禁造谣惑众, 搬弄是非。

 第五条

 自 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不阻碍公务人员 执行公务( 驻村工作队)。

  第六条

 严禁偷窃设施...

篇三: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村工作队管理 情况汇报

  XX 县高度重视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注重“优选、严管、育强”,多措并举提升工作队为民服务办实事的能力,助力干事创业促振兴。

 坚持“选”字在前,综合考虑定好“位子”。坚持把优化配强驻村工作队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按照先定村,再选人的原则,采取自我推荐、单位推选、组织审核把关的方式,由组织部门严把选派干部的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健康关,把最能打硬仗的干部派到一线,向 XXX 个已脱贫村选派 XXX 名工作能力强、基层经验丰富、热爱“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和队员,选派 X 名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建业务扎实的干部到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管理划好“格子”。成立驻村工作专班,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构建驻村办统筹管理、乡镇日常管理、单位跟踪管理、驻村队员自我管理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强化乡镇委日常管理职责,乡镇委书记、建办主任每周调阅帮扶日志和第一书记工作笔记,总队长定期督导工作队按照工作实绩上报周报告、月小结、季度总结,用“驻村通”考准考实出勤天数,制定“四个一”管理台账,

  作为驻村工作队的“好中差”评价依据。建立召回制度,凡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的一律召回,年内取消评优选先、晋升职务职级资格,并对本人提醒约谈,倒逼工作队用心驻村、认真干事。

 坚持“育”字为要,组织引领走好“路子”。按照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培训的原则,采取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围绕 XX 思想、特色产业发展、教育医疗保障、乡风文明、美丽乡村建设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实现驻村干部全覆盖。今年以来,累计举办县级集中培训班 X 期,培训各级选派干部约 XXXX 人次;举办各类乡级培训班 XX 期,培训干部约 XXXX 人次。通过专题培训,帮助驻村工作队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增强驻村工作队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上的服务能力。

篇四: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第一书记”工作职责 “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工作,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一、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推动精准扶贫。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三、为民办事服务。重点是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进村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是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管理制度《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附件 2 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驻村工作队应坚持吃在村、干在村,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管理,不脱贫不撤离,不巩固脱贫成果不撒手。主要职责任务是帮助贫困村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脱贫规划。对贫困村村情、民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问题出发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同时,深入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

  “一户一法”制定贫困户帮扶规划。

 二、落实扶贫项目。主动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积极到相关县级部门汇报衔接,为贫困村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

 三、建好基础设施。着力加强贫困村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变村容村貌。

 四、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村党员群众发展特色效益产业,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产业党支部、发展农村电商等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化、规模化发展种养殖业。

 五、开展技术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才深入贫困村、深入田间地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服务,推进贫困村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六、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生计困难。驻村工作队队员采劝一对多”的方式结对帮扶联系贫困户,原则上每周对贫困户遍访一次,及时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根据农时和贫困户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入户开展帮扶活动。

 -----------------..--华丽丽的分割线------------------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

 4、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5、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7、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8、协助组织实施各类到村到户扶贫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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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2

 第 2 篇 乡镇扶贫工作表态发言材料

  〖预览〗乡镇扶贫工作表态发言材料群众脱贫致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的首要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注重把“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把“雪中送炭”与“授人以渔”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投入,科学配置资源,

  以技能培训“拔穷根”、产业带动“换穷业”、扶贫搬迁“挪穷窝”,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增收致富,推动扶贫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规模分解、入户调查、初先对象、公示公告、填写相关表格手册、数据录入等内容。其具体作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经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3

 第 3 篇 驻村工作表态发言材料

  〖预览〗我叫张元平,是大观镇庙坝村的驻村干部,现将我一年来驻村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一是以“三项制度”为载体,融入农村,做服务群众的“知心人”。我刚到村工作时,就许下了“下基层、强素质、树形象、办实事”的庄严承诺。为了尽快熟悉和适应,我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同村、组干部一道起早贪黑走村串户,及时掌握村情民意,了解老党员、种养能手和困难家庭的所想所盼,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在走访时我了解到 1 组村民文其元是低保户,居住较为偏远,09 年底务工回家后家中一直没有通电,我就积极向镇领导反映情况,多次协调柏家供电所,几经周折终于帮他家通上了电,我还自己拿出 200 元钱,为他解决用电设备的费用。一年来,我共接访群众 59 人次,入户走访群众 160 余户,收集群众反映问题 35 件,解决突出问题 21 个,办好事实事 17 件。二是以“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为契机,砺练党性,做真情关怀的“贴心人”。2 组的贫困户刘成群单身一人靠捡垃圾为生,我主动与他结为“亲戚”,积极联系民政部门按照政策帮他办理了低保。并借给他 2000 元作为启动资金,鼓励他做收废旧品的生意,现在他每月可挣 800 元左右。3 组的留守儿童刘婷婷父亲在服刑,母亲跟人跑了,她与奶奶相依为命,我就经常在农忙时到她家锄地、1 栽秧、话家常,平时为其支付文„„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4

 第 4 篇 学校扶贫帮困工作措施

  〖预览〗根据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单位统一的安排,本人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细化工作任务,紧盯时间节点,按要求对玉带村的汤宗、张如银 2 户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并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制定帮扶目标、帮扶措施“清单”,全面完成了 2015 年帮扶任务,使 2 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目标,具体工作情况如下:一、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及致贫原因汤宗,3 口人,8 亩耕地,劳力 3 人。儿子汤万斌在济宁师范学院学习,因学致贫,经济十分困难。户主汤宗初中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良好;妻子吴述秀小学文化程度,自身长期有病;儿子于2015 年 7 月毕业,目前在家待业。有住房 6 间,家庭简单适用家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外出务工收入。张如银,3 口人,3 口人,10 亩耕地,劳力 3 人。妻儿尹爱兰,不识字,有妇女病,长期吃药,不能干重活,家庭因病致贫。户主张如银初中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良好;儿子张帅在云南外务工。有住房 4间,家庭简单适用家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外出务工收入。二、帮扶措施(一)通过走访等形式,向联系户宣传中央和盛市、县的强农惠农政策和精准扶贫政策。(二)充分发挥自身的关系,适时为联系户外出打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三)根据联系户发展意愿,适时提供一些建设性的致富意见和建议。(四)改建门面„„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5

 第 5 篇 扶贫工作队员表态发言稿

  〖预览〗扶贫工作队员表态发言稿打赢脱贫攻坚战,是 XX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民生、最大的责任和最重大的工作。我代表 XX 县委、县政府表态:咬定青山不放松,认准目标不动摇,精准发力、挂图作战,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不让一户一人掉队,决不拖全州后腿。第一,以思想扶贫为根,把干部群众精气神鼓起来。多维度宣传发力,情景式、组团式、打包式推动精准扶贫知识进村入户,引导群众把志气强起来、干劲鼓起来、新风树起来,让贫困户真心想脱贫、真心想致富。大力弘扬有苦不怕苦、知难不畏难的战斗精神,提振军心士气,在全县上下形成决战贫困、决胜小康的强大合力。第二,以产业扶贫为重,让群众生活富起来。念好助农增收“五字经”,因地制宜种“果、薯、蔬、草、药”,畅通销售路,做强深加工,一年内发展大棚蔬菜 X 亩;三年发展核桃 X 万亩,花椒、油菜、马铃薯各 X 万亩。抢抓“互联网+”历史性机遇,加快建设占地 X 亩的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积极发展电商产业。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文农旅融合发展。第三,以基础扶贫为本,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好起来。力争 2017 年通乡通畅率和通村通达率均达 100%,“一环

  线三主干”公路路网全面畅通。确保 2018 年前移民搬迁 X 万人,2020 年全县 X%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X%的村民入住新居。加快推进“一村一幼”教育„„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6

 第 6 篇 驻村扶贫代表表态发言稿范文

  〖预览〗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我叫钟龙,来自昭通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继 2000 年在镇雄县花山乡大火地村开展了一年的扶贫攻坚工作之后,我又于 2010 年担任了第四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驻镇雄县花山乡花山村。因而与挂钩扶贫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下了不解之缘,并深深地喜欢上了这项工作,爱上了让我牵挂十余年的花山和花山的父老乡亲,于是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要求继续担任指导员,为驻村老百姓再多办一些实事。感谢领导的信任,今年我又继续担任了第五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将要与大家一道,无怨无悔地到派驻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借此机会,我就十余年来参与挂钩扶贫和 2010 年担任指导员的一些心得体会向大家作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没到过花山的人会认为那里四季如春、山花烂漫、风景如画;到过花山的人都知道,那里大半年被大雾笼罩,常年低温,土地贫瘠,自然条件非常差。十年前我到花山工作的时候,那里的贫瘠和穷困,是没有到过花山村的人们所无法想象的。那里出土的只有荞子、洋芋和少量的苞谷,且产量很低,产业单一,要脱贫致富奔小康非常困难。直到 5 年前,农民辛苦一年的人均纯收入也才仅有 855 元,到处是低矮的草房和泥泞的路面,就连一个村的行政中心——村公所,都是雨天漏雨,雪天进雪。这里交通不便,很多时候只能步行数公里往返于村民小组与村公„„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7

 第 7 篇 学校扶贫工作表态发言

  〖预览〗此时此刻能够代表所有的受助学子表达感激之情,倾诉肺腑之言,我感到非常荣幸和自豪。在此,我要向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和各校的领导、老师及关注并支持家乡教育事业,关心贫困学生的父老乡亲真诚地道一声:谢谢你们!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在政策上、财力上、物质上、精神上给予我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是你们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能够在风雨中拨开云雾阔步前行,能够在荆棘中挺直腰板昂首向前,从而直达成功彼岸。作为一名贫困生,我深深地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呵护,使我们在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同时,倍感温暖、深受鼓舞.这种温暖和鼓舞,时刻在我澎湃的胸腔滢滢交汇,声声作响.学生扶贫代表发言稿学生扶贫代表发言稿我出生在一个下岗职工家庭,经济收入很低,父母还要赡养两位老人,家里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我考上高中的同时,姐姐也考上了大学,每年逾万元的费用使我们家难堪重负,为了我们的学习费用,不善言谈的父亲

  却干起了保险工作,整日不论风吹日晒,都在外奔波,费尽口舌却收获甚少,不到一年的时间两鬓就增添了许多白发。而母亲也利用家里的有限空间干起了洗衣的工作,无论多么阴湿的天气都要用双手去搓洗,冬天的时候水凉得冰手,母亲也舍不得烧一些热水,有时母亲甚至要洗上一整天,劳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然而,这样的劳动换来的却是极其微薄的收入,此情此景,我都深深地刻在心„„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8

 第 8 篇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预览〗乡镇精准...

篇五: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驻村工作队选派派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县驻村帮扶工作坚持县级领导联系点、片长单位包片、县直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大扶贫、真帮扶格局。

 第三条

 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扶贫工作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办等单位为成员,其中县委组织部明确 1 名副部长分管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村办”)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合署办公,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乡镇(XX)党委、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含垂管单位)、乡镇(XX)驻村帮扶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和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包户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

 选

 派 第五条

 县驻村办在各派出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负责对选派驻村人选的选拔、考核、任命。每个贫困村选派 1 支驻村工作队和 1 名第一书记,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 3 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县级部门组建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一般应为领导班子成员或副科级以上干部。县乡可以联合选派驻村工作队,省、市派驻工作队已任命驻村第一书记的,县、乡不再重复任命。

 第六条

 县直片长单位另选派一名科级党员干部担任片区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对片区驻村工作队管理负总责。县直片长单位明确一个科室或联络人员配合片区负责人工作,并为片区组织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

 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主要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选派。优先选派单位骨干、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拟提拔重用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县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的干部,一

 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八条

 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坚持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标准,选派责任心强、素质过硬、作风扎实、身体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基层党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

 2.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争取落实项目和谋划发展。

 3.群众感情深,能够和村“两委”干部及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4.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上。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

 1.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3.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4.不能连续脱产驻村的干部职工。

 5.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十条

 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驻村工作队成员任期内原则上脱贫攻坚任务不完成不脱钩。如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向县驻村办呈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调整,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 1 次。

 第三章

 职

 责 第十一条

 驻村工作队职责:

 (一)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全面了解驻点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建档立卡工作,参与制定驻点村、贫困户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做好扶贫手册填写、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六个一批”,“四项重点”等工作,确保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督促各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监督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负责做好单位包户干部职工扶贫政策培训及包户工作。

 (七)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八)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乡镇(XX)党委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九)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驻村工作档案。

 第十二条

 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职责:

 1.对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派出单位和其他队员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做好与县驻村办、片长单位、驻地乡镇(XX)党委、村“两委”衔接沟通工作。

 2.牵头制定并带头落实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帮扶

 工作任务。

 3.履行第一书记责任,协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十星”争创、“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帮助村“两委”开展工作,指导开展民事村办、全程代理等工作。

 4.指导村级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5.负责工作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作队的考核工作。

 6.带头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写出有思想、有内容、有感情的民情日记和有分量、有见地、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7.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全面落实工作记实制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工作队员职责:

 1.在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领导下,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2.宣传、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每月对包片联系的所有贫困户至少走访 1 次,每季度遍访全村农户 1 次,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增进感情,扶贫扶志。

 3.做好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工作,认真填写扶贫手册,整理扶贫工作有关档案。

 4.指导督办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摸清贫困状况,制定户脱贫计划,督促帮扶措施落实,完成包户干部交办的委托事项。

 5.开展走访调研,填写驻村民情日记,提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工作建议。

 6.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向派出单位报告工作。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帮扶任务。

 第十四条

 包户干部职责:

 1.全面掌握包联贫困户信息,摸清致贫原因,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和措施、落实脱贫项目,做好与驻村工作队衔接,委托代办事项,确保完成脱贫任务。

 3.宣传并协调落实脱贫政策,激发包联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勤劳致富,做好扶贫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工作。

 4.加强与包联贫困户联系,全年登门走访不少于 6 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关心包联贫困户冷暖疾苦,对贫困户家庭困难真帮实扶,增进与贫困户之间的感情联络,确保结对满意,确保实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确保包联户如期脱贫。

 5.认真、及时、逐次填写扶贫手册,做到全面、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

 派出单位职责:

 1.重视支持帮扶工作。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单位履职尽责管理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不少于 6 次,每月深入所驻村开展帮扶不少于 2 次,形成支持贫困村发展脱贫的政策。明确单位分管扶贫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每月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 3 次,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驻村帮扶遇到的问题。单位包联多个村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合理统筹安排到村时间;要将干部包户工作纳入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有效组织包户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做好典型宣传推介及时向县驻村办沟通呈报。

 2.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按要求派出驻村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责任。帮忙引进或培育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忙争取项目及资金,力所能及地加大单位资金帮扶力度,改善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多办实事好事。

  3.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锤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干部提拔推荐、评先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日常驻村工作期间,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4.形成帮扶合力。联合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派出单位发挥统揽、引领、协调、凝聚、联络责任,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同责同心同向同力,维护团结,形成结对帮扶大合唱。

 5.完成脱贫任务。按照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第十六条

  县直片长单位(片区负责人)职责:

 1.组织协调。向片区派出单位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政策精神,安排部署片区驻村帮扶工作,召开派出单位参加的驻村帮扶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 4 次。协调解决片区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片区工作队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掌握工作动态,召开片区工作会议,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向所在乡镇(XX)党委、分管本片区的县领导及县驻村办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2.引领示范。在领导率先垂范、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方面走在前列,为片区驻村帮扶工作树标杆,当楷模。

  3.督办检查。对片区派出单位包村工作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工作不足,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4.考核考评。协助县驻村办负责本片区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评。

 第十七条

 县驻村办职责:

 1.统筹安排、调整县直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

 2.协调组建驻村工作队。

 3.建立涉及驻村帮扶工作的县直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的帮扶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

 4.对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检查、考评通报。协调组织成立专班对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情况汇总。

 5.总结发现、宣传推广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6.统筹县“四大家”领导联系县、乡、村、户等相关事宜。

 7.收集整理驻村工作队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沟通联络服务。

 8.对乡镇(XX)驻村工作进行督导指导。

 9.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组织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

 制

 度 第十八条

 实行县领导责任区制度。县“四大家”领导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和安排,做好所联系乡镇(XX)、贫困村脱贫攻坚督导指导工作,负责协调本片区驻村管理工作。县级领导与驻点乡镇(XX)党政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同责。

 第十九条

 实行片区管理制度。全县 18 个乡镇(XX)划分为16 个片区,其中 XX、XX 为一个片区,XX、XX 为一个片区,其余每个乡镇为一个片区,确定一个县直单位为片长单位。片长单位负责对驻片区县直单位(含垂管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和片区县直驻村工作队及联合驻村工作队进行管理。片区负责人在片长单位班子分工中,主抓片区帮扶工作。

 第二十条

 实行工作队脱产驻村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得低于 20 天,确保每年达到 240 个工作日以上,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出列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得减弱。

 第二十一条

 实行属地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由所驻乡镇(XX)党委按照属地干部进行统一管理、考勤、监督、培训、指导,参加当地有关会议。

 第二十二条

  实行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分管领导的教育培训力度,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县级每年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培训不少于 4 次,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培训不少于 1 次,各乡镇(XX)经常性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

 建立例会制度。乡镇(XX)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由党委班子成员召集的驻村工作队全员会议,组派单位每半年至

 少专题研究 1 次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驻点所在乡镇(XX)党委、县驻村办和派...

篇六: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在乡村振兴中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X)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在乡村振兴中对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的选派管理,切实增强决战贫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X 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五美 X”建设目标,通过加强选派管理乡镇(X)乡村振兴指挥部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聚焦关键、发力,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治党管党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责任,为决战决胜 X 乡村振兴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选派的范围、原则和时间安排 (一)选派范围 全县所有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及其有包联村任务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直单位及其有包联村任务的

 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根据包联村数量确定)。

 (二)选派原则 1.乡镇(X)第一政委一律从负责联系乡镇(X)的县“四大家”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派。

 2.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派驻所联系乡镇(X)重点贫困村、深度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非党员领导干部或有省、市选派村第一书记的,担任驻村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3.各县直单位及其有包联村任务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单位有两个驻村任务的,另一个由单位副职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单位联系村第一书记,非党员领导干部或有省、市选派村第一书记的,担任驻村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只有联系村任务而没有驻村任务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联系村第一书记。

 4.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包联村交叉重叠的,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或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驻村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或第一书记)。

 5.原则上省、市、县选派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不交叉重叠。

 6.原选派的县乡驻村工作队明确第一书记的,一律调整为第一副书记;未明确第一书记的,一律由党员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兼任第一副书记。

 (三)任职时间安排 X 年 1 月至 X 年 12 月,任期为三年。

 三、主要工作职责 第一政委和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要按照“思想引领、工作指导、协调服务、解决问题、检查督办、狠抓落实和不代替包办、不干涉乡镇(X)和村级日常事务”的要求,紧紧依靠乡镇(X)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带领乡村干部开展工作,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第一作用,担当第一责任。

 (一)第一政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县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县级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所联系乡镇(X)宣讲党的 X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及时向广大基层干群传达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凝聚思想共识,合力攻坚克难。带头并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从严治党管党任务,抓好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整县双推进”计划实施,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指导督办落实乡村振兴任务。指导所联系乡镇(X)理清乡

 村振兴工作思路、目标、定位,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所联系乡镇(X)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和调度,帮助建立乡村振兴工作良性运行机制;定期到所联系乡镇(X) 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调研,掌握了解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促和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目标。

 3.研究破解乡村振兴难题。通过定期召开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研究工作、破解难题,指导和帮助乡镇(X)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具体问题,帮助争取帮扶项目、相关要素保障等,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发展资金,指导发展产业等。

 4.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指导督促乡镇(X)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到乡镇(X)开展信访接访工作;强化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使用,加大涉农资金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防控体系,各方协同配合,层层化解矛盾,确保联系乡镇(X)不出现重大舆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二)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和第一副书记工作职责 第一副书记协助第一书记和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开展日常驻村帮扶工作,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一律转接到

 所包联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和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要在宣传党的政策、帮助建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落地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发力,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包联村帮扶工作。

 1.宣传党的政策。通过召开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宣讲党的 X 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中央、省、市、县乡村振兴系列政策和重大部署。负责指导办好 “新时代 X 美好生活讲习所”,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落实讲习工作任务,为推进从严治党、乡村振兴、“五美 X”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加大践行 X 大精神模范和落实乡村振兴任务典型的培育宣传力度,为学习贯彻 X 大精神和落实乡村振兴任务树立“标杆”和“榜样”,激励和引领基层干部群众以最大的热情、集中最广泛的智慧、投入更多的精力,战胜一切困难,夺取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2.建强基层组织。要围绕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基层基础、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建设合格支部上走在前列,在实施全县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整县推进”计划中示范创建红旗党组织这个目标,全面指导加强包联村基层党建工作。持续加大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班子不健全、班子不团

 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运用好村班子建设“一考察三优化”结果,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培养,配强村党支部书记,配好村“两委”班子;抢抓村出列“九有”建设机遇,帮助建好管好用好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达到“五务合一”标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指导包联村党支部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双十星”争创、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点党建活动,担任第一书记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到村支部参加指导主题党日活动和讲党课不少于 1 次,乡科级党员干部每两个月到村支部参加指导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讲党课不少于 1 次,按时参加村支部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双十星”年初定星承诺和年终民主评议大会;加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推行“一会两票”民主议事机制,村级召开重要决策会议必须到会指导监督、把关定向,确保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发展规划制定、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重要决策事项科学民主、依法合规;建立健全村级便民服务机制,明确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开展集中式、“点对点”式代办服务;帮助建立乡亲乡村振兴协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凝聚乡村振兴合力;指导、协调和督促实施切合实际的产业发展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消灭空壳村。

 3.完成乡村振兴任务。全程参与指导识别、施策、退出、帮扶工作,确保真帮实扶全覆盖、政策落实全到位、社会群众全认可。根据贫困村出列“四确保、九有”标准,发挥县乡领导包联

 重点贫困村率先脱贫出列示范样板作用,指导督促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九有”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大产业乡村振兴奖扶力度和金融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覆盖面,努力培植 1 至2 项增收主导产业,深入推进教育乡村振兴和健康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落地,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打造美丽幸福宜居乡村。督促“四双”驻村工作队成员严格按规定要求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户履行包户乡村振兴职责。扎实做好上级重大调研和检查筹备工作,提前到村指导督促落实各项迎检任务,确保顺利完成中央、省、市对所驻村的专项检查评估、领导调研任务。以实现“三率一度”为目标,对标聚焦、集中精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如期完成乡村振兴任务。

 4.加强社会治理。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掌握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主动及时化解信访疑难问题,强化非法集资、政策落实、违纪违规等监管力度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出现突发灾情、疫情、险情和紧急事件等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必须到村组织应对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引领党员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力创建文明村,弘扬社会公德和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觉

 抵制黄赌毒、大操大办等不良习气,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夯实发展根基。

 四、规范管理考核 1.管理考核主体。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委常委由所在单位定期向县委办报送履职尽责情况,并作为县委常委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分别由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和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及县人武部党委负责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向县委作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乡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负责管理考核。乡镇(X)党委、派出单位党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抓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2.管理考核方式。采取平时管理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重点工作管理考核相结合,实地查看和民意测评相结合。各乡镇(X)、派出单位要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和记录工作,每月将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开展工作情况汇总报县委办和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及时向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送达任务提示函;县委组织部和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对选派的县直单位驻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纳入

 驻村工作队同步管理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机制。

 3.管理考核内容。重点对考勤情况、季度和年度帮扶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各级检查评估完成情况、县乡指挥部工作督查通报情况、党员群众评价情况、遵守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工作作风情况等进行管理考核。

 4.考核结果运用。第一政委和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管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在乡村振兴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或所联系乡镇(X)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靠后、影响全县整体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进度的,或所包联村未完成村出列、户脱贫和年度考核、摘帽评估验收工作任务目标的,一律不纳入当年公务员考核评优、提拔重用、兑现目标考核奖和职级晋升范畴。

 五、强化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在乡村振兴中加强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选派管理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和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及县人武部党委,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县委组织部负责第一政委和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的选派、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各地各部门党组织负责配合协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在乡村振兴中选派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作为最直接、最现实

 的政治检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立标杆、作表率,主动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

 2.明确工作要求。选派的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要服从县委统一安排,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第一政委每月到联系乡镇(X)至少开展 1 次乡村振兴工作专题调研,及时帮助协调化解难题,确保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如期推进;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每月到村工作不少于 3 次,要随时掌握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帮助村“两委”出谋划策,推进工作措施,确保村级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

 3.优化工作保障。各派出单位要为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创造必要的办公和食宿条件,能独立食宿的尽量独立,并配备必要的食宿和办公设施设备,不给乡镇(X)和村增加负担;要按政策规定标准落实驻村干部生活、交通补助;要依规将驻村费用支出纳入单位预算予以保障。

 4.严肃追责问责。凡是不认真履行对所联系乡镇(X)乡村振兴工作指导督办责任的,凡是不按要求驻村、没有达到驻村时间、驻村要求,擅自脱岗、敷衍塞责的,一律视情况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召回培训、诫勉、免职等组织处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轻车简从、不打招呼,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凡是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

 施细则和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包联乡镇第一政委和包联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安排一览表 2.县直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包联村(社区)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安排一览表

 中共 X 县委

  X 年 12 月 25 日

篇七: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四双”帮扶工作过程跟踪管理,确保脱贫攻坚实效,结合 XX 镇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目的 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划明工作红线,增强派出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及包户扶贫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如期实现村出列和户脱贫目标。

 二、管理对象 县直、镇直“四双”帮扶工作队成员及包户扶贫干部 三、管理内容 管理内容分为履职尽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追责问责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四类,出现四类情况具体情形之一的,一律纳入“四双”帮扶工作负面清单管理,并按一定分值进行扣分。

 ( 一) 履职尽责情况 1.在镇脱贫攻坚指挥部每月随机督查暗访过程中,发现县直驻村工作队员未按要求驻村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扣1 分,每月驻村少于 20 天的,少 1 天扣 0.5 分;镇直工作队成员每月驻村少于 10 天的,少 1 天扣 0.5 分;干部包联贫困户入户帮扶每年至少 6 次以上,抽查对象被发现 2 个月入户帮扶少于 1 次的扣 0.5 分。

 2.在省、市、县领导调研和明察暗访中工作出现纰漏,并在现场(或相关会议)受到点名批评或书面通报的,一次扣 5 分。

 3.由于“四双”帮扶工作队、包户干部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或处事方式不当,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的,或被媒体曝光或引发网络炒作的,一次扣 3 分。

 4.“四双”帮扶工作队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流于形式,驻村考勤、工作日志、工作实绩等方面资料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 2 分;在每季度考核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不扣分,满意率在 80—89 分的扣 0.5 分,满意率在 70—79 分的扣 1 分,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的扣 2 分。

 ( 二)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每季度对“四双”帮扶工作考核过程中,对任务推进落实不力、得分排名列后三位的扣 2 分,被通报点名批评和限期整改的,一次扣 2 分。

 6.在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任务检查验收过程中,所帮扶村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被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或相关县直单位等书面通报的,一次扣2 分。

 7.根据村“出列”和户脱贫要求,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过程中,所驻村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被通报的,一项扣 3 分;干部包联贫困户未如期脱贫或返贫的,一户未达标扣 3 分。

 ( 三) 追责问责情况

 8.帮扶工作队成员、包户扶贫干部不按照“四双”帮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比较突出,相关责任人被提醒约谈的,一次扣 2 分;被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召回处理的,一次扣 3 分;被给予停职、免职处理的,一次扣 5 分。

 ( 四) 遵纪守法情况 9.在开展帮扶工作期间,不遵守工作生活纪律,违规吃喝、收受礼品、吃拿卡要、行为不检点,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被纪检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3 分;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一次扣 5 分。

 10.在扶贫工作审计、考核验收过程中,发现帮扶工作队成员或包户扶贫干部存在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违规操作项目实施等,被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书面认定存在问题或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2 分;被纪检、检察院等部门立案处理的,一次扣 5 分。

 四、管理责任 各县直、镇直“四双”帮扶工作队要对涉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四双”帮扶工作检查、考核、审计、处理的有关文件及时报送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由镇指挥部负责对“四双”帮扶工作负面清单内容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严格实行台账管理。

 五、结果运用 根据县直“四双”帮扶工作队和镇直工作队工作负面清单扣

 分标准(附后),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相关情形进行累计扣分,按照 20%的权重纳入县直驻村工作队、镇直单位“四双”帮扶工作年度百分制考核。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既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双”帮扶工作管理考核的通知》文件追责问责有关规定,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召回、取消评先彰优和提拔晋升资格,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处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由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解释。

 附件:县直“四双”帮扶工作队和镇直工作队工作负面清单扣分标准

 此页无正文

  附件 县直“四双”帮扶工作队和镇直工作队工作负面清单扣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办法 1 常驻队员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与乡镇(场、区)干部作息同步,吃住必须在乡村,其他队员每月驻村不少于 10 天;干部包联贫困户入户帮扶每年至少 6 次以上。

 常驻队员未按要求驻村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扣 1 分,每月驻村少于 20 天的,少 1 天扣 0.5 分;其他工作队成员每月驻村少于10 天的,少 1 天扣 0.5 分;抽查对象被发现 2 个月入户帮扶少于1 次的扣 0.5 分。

 根据每月督办检查通报情况和每季度考核通报情况 2 完成好省、市、县领导调研和明查暗访工作 工作中出现纰漏,受到点名批评或书面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 分。

 根据指挥部各工作组平时掌握情况 3 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公平公正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政策宣传不到位或处事方式不当,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的,或被媒体曝光或引发网络炒作的,一次扣 3 分。

 根据指挥部各工作组平时掌握情况 4 实事求是做好帮扶工作痕迹化管理,加强与贫困户沟通联系,努力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使群众满意 驻村考勤、工作日志、工作实绩等方面资料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 2 分;在每季度考核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不扣分,满意率在 80—89 分的扣 0.5 分,满意率在 70—79 分的扣 1 分,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的扣 2 分。

 根据每月督办检查通报情况和每季度考核通报情况 5 每季度“四双”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任务推进落实不力、得分排名列后三位的扣 2 分,被通报点名批评和限期整改的,一次扣 2 分。根据季度考核通报情况 6 按要求及时完成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任务 所帮扶村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被书面通报的,一次扣 2 分 根据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或相关县直单位通报情况 7 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过程中,所驻村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被通报的,一项扣 3 分;干部包联贫困户未如期脱贫或返贫的,一户未达标扣 3 分。

 根据年度考核通报情况 8 “四双”帮扶工作被追责问责情况 相关责任人被提醒约谈的,一次扣 2 分;被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召回处理的,一次扣 3 分;被给予停职、免职处理的,一次扣 5 分。

 根据追责问责情况 9 遵守工作生活纪律情况 违规吃喝、收受礼品、吃拿卡要、行为不检点,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被纪检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3 分;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一次扣 5 分。

 依据纪检部门处理结果

 10 遵守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被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书面认定存在问题或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2 分;被纪检、检察院等部门立案处理的,一次扣 5 分。

 根据相关部门通报处理情况

篇八: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组建统筹、力量整合和作用发挥。围绕起草、修改完善《关于全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欧阳坚副书记、吴德刚部长全程指导、亲自把关,多次作出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统筹、力量整合和作用发挥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

 《关于全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作为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 17 个配套文件之一,已正式印发执行,这次会议也已汇编成册发给了大家。这个文件共 6 章 25 条,除总则和附则说明了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适用范围、解释权限等以外,重点内容集中体现在 2-5 章,分别从工作队的组建统筹、职责任务、工作保障、考核奖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实施办法》的制定、执行,是我省推进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双联行动和扶贫攻坚融合联动、发挥双联助推精准扶贫的一个很好的“管道”和重要的抓手,是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基本依据,也是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其特点:一是充分遵循和对接了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主要是中办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 号文件),中组部、中农办等部门关于做好选派优秀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 号)和汪洋副总理视察我省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 贫攻坚行动的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二是紧密结合了我省的工作实际。我省最大的实际,就是现在已经建立起了一支双联帮扶队伍,不仅包到了村,而且联到了户,同时还有到村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把这几支力量整合和利用起来,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既解决了工作队的组建问题,同时又符合我省基层帮扶工作的实际,特别是把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双联行动的制度设计有效地结合在了一起。三是内容具体明确、完整系统、可操作性强。如何把这个“管道”设计好、铺设好、作用发挥好,《实施办法》既规定了工作队的干部选派和组建管理、又明确了工作队的职责任务和保障考评,既有实体性规定、又有程序性要求,构成了环环相扣、分工明确、措施

 实在、比较严密的体系。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和欧阳坚副书记、吴德刚部长的指示要求,我就《关于全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作具体说明。

 一、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组建统筹和力量整合 (一)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的选派。《实施办法》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单位选派干部组成,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以及有对口帮扶任务的干部力量,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常驻干部 3-5 人,确保所有贫困村都有工作队驻村帮扶。同时,明确工作队长由双联单位选派干部担任,要求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联系的贫困村,确定 1 名处级干部或处级后备干部担任队长,市(州)和县(市区)单位联系的贫困村,确定 1名科级干部或工作 5 年以上的优秀科级后备干部担任队长。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群众公认的挂职干部,也可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工作队长的任职要求在 1 年以上。考虑到各联村单位的实际,对 1 个单位联系一个乡镇相邻数个村的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可由 1 名处级干部担任总队长,同时兼任 1 个村的队长,协调指导相邻村的帮扶工作。《实施办法》提出了工作队长的选派条件,要求从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熟悉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协调推动能力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干部中选派。这就对

 驻村干部的来源渠道、工作队长的职级和条件,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意在防止一些单位在选派干部时抽不出精兵强将,应付差事、随意充数的问题发生。

 (二)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分工。这项工作既涉及到县以上联村单位的干部选派,又涉及到同级组长单位和双联办的督促汇总、审核把关;既涉及各级组织部门对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的“存量调整”,又涉及到“增量补充”;既涉及到以县市区为主体的力量整合、统一编队,又涉及到工作队长的任命和基础台账的建立,沟通协调的工作量很大,任务十分繁重。《实施办法》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以县(市区)为主体进行力量整合,由县(市区)委双联办、组织部负责统一编队,任命工作队长,明确队员组成,督促到位开展工作。省市县各双联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将联系村工作队长拟任人选分别报送同级组长单位汇总,再由省、市、县组长单位分别报同级双联办审核把关后,统一提供给县(市区)委双联办。为此,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抓紧落实各自工作任务,省市县组长单位要带头选派干部担任所联系贫困村工作队长,并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迅速通知和指导督促联村单位做好工作队长拟任人选报送工作;省市县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原来在非贫困村任职的挂职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调整到

 贫困村任职,同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职力度,抓好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分配到贫困村工作;县(市区)委双联办会同组织部,要加强与县域内组长单位、联村单位的衔接沟通,提早做好统一编队的相关工作。

 (三)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以县为主体进行力量整合,先由省市县组长单位督促双联单位报送工作队长拟任人选名单,汇总后报同级双联办审核把关、确定名单;组织部门同时提出调整和新增的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名单,再由县(市区)委双联办、组织部统筹双联干部、到村任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以及对口帮扶任务的干部力量,负责统一编队,任命工作队长,明确队员组成。这个程序一环紧扣一环,其中落实各级联村单位工作队长拟任人选和选派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干部是关键环节。

 (四)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时限要求。6 月 12 日,王三运书记在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任务分解的有关文件上批示:“盯紧驻村工作队组建统筹的整合问题,这是重要环节。组织部、双联办、扶贫办要集中精力抓好。一些可以具体化的完成时限要求要明确。”这为我们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力量整合和组建统筹提出了非常具体、非常明确的要求。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要完成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一次完成整合到位,必须把握好三个时间节点:各级

 组长单位要于 6 月 30 日前将县域内省市县联村单位选派的工作队长拟任人选汇总后报同级双联办审核把关;7 月 10 日前由各级双联办审核完成并提交县(市区)委双联办;7 月20 日前确保一次完成组建整合,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二、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实施办法》规定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六个方面”的职责任务,重点是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和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分类施策,开展工作。

 (一)帮扶对象精准聚焦。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列出需求清单,制定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扶持精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二)目标任务精准对接。紧盯“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对接全面小康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减贫计划,明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时序,制定“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倒排工期、挂图作业,一项一项抓实见效。

 (三)帮扶内容精准落实。重点扭住 “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六大突破”,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路、水、电、房、易地扶贫搬迁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期实现村村通路、户户通电、

 安全饮水、住无危房的目标。加快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协调落实双联惠农贷款等各类扶贫优惠小额贷款,实现村有致富主业、户有致富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落实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救助保障等行业扶贫计划,注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救助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四)帮扶措施精准到位。推进扶贫机制的改革创新,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村集中资金用于重点扶贫项目和贫困户、贫困人口;主动参与到村到户到人资金项目的衔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深入宣传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教育引导贫困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协调引导双联单位和干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帮扶工作。做好社会帮扶的争取和对接工作,动员省内外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爱心人士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到村到户帮扶工作。

 (五)夯实基础强化治理。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指导贫困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生活,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村级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依

 法办事能力,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富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四议两公开”,引导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配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邻里和谐、村组和谐。

 (六)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育、总结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实施办法》还规定了工作队长的职责任务,主要是负责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牵头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推进落实,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协调配合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管理工作经费,定期不定期地向县(市区)委双办、乡(镇)党委及派出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考评和工作保障 《实施办法》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省市县委双联办牵头负责,组织、扶贫部门配合做好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一)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培训。《实施办法》规定,实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培训制度,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市区)委双联办牵头、扶贫办组织,紧扣省委省政府年度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和精准扶贫中的实际问题,分期分批对驻村干部每年培训 1—2 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5 天,

 培训经费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驻村干部的考勤。《实施办法》要求,驻村干部要集中时间精力开展帮扶工作,严禁“走读”现象,确保每年达到 220 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驻村时间达到 160 天以上。要合理安排休假休息时间,由工作队长负责制定年度休假计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集中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队长请假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报县(市区)委双联办备案,队员请假由队长审批。要建立驻村干部工作日志、驻村时间和工作情况档案,由乡(镇)核定,各县(市区)、市(州)委双联办逐级汇总,每季度向省委双联办报送工作开展和考勤情况。

 (三)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对考评工作的责任部门、程序方法、考核结果运用提出了要求。在考评工作的责任主体上,规定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一年一评估制度,由县(市区)委双联办会同组织、扶贫部门组织实施,每年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驻村时间进行考核评价,作出年度工作鉴定,作为组织部门干部使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规定由县(市区)委双联办及时反馈派出单位,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队长和队员,给予表彰奖励,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考核为不称职等

 次的,不得提拔,也不得平职转任重要岗位。在驻村干部的奖惩上,《实施办法》提出设立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优秀工作队长和优秀工作队员奖,在每年全省双联行动大会上予以表彰;对没有如期完成年度帮扶计划的工作队、驻村时间没有达到要求的干部,不能纳入评先树优范围,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在驻村干部的轮换交替上,规定驻村时间满 1 年的,由派出单位视情作出留任、轮换或调整的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本人自愿的可继续留任;对群众不满意、工作不称职的予以调整。派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驻村干部的轮换交替,不得随意抽调或中途更换,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实施办法》把驻村帮扶工作队与落实省委关于“逢提必下”的制度紧密衔接,规定:驻村工作满 1 年以上的工作队长和队员,其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这为驻村干部晋职晋升创造了条件。省委双联办会同组织、扶贫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考评工作的实施细则。

 (四)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保障。《实施办法》要求,所在县(市区)、乡(镇)和双联单位要积极主动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同时,对帮扶工作队驻村期间的食宿、交通伙食补助、休假休息时间安排、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其中规定:省财政每年安排每个驻村帮

 扶工作队经费 5000 元,不足部分由双联单位解决;允许从双联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中筹措解决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及慰问困难群众所需经费;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捐赠和赞助。这些规定,既为驻村干部开...

篇九: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镇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派到 XX 镇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第一书记”在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工作,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一)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推动精准扶贫。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按照“因村施策、因户施策”要求,帮助制定脱贫攻

 坚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精准帮扶措施。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三)为民办事服务。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进村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提升治理水平。落实“三议五会两公开”,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实行镇党委和选派单位“双重管理”。第一书记的党组织关系要及时转至派驻村,参加村党组织的各项党内政治生活。

 第五条 严格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有关精神,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听取情况汇报,部署相关工作。第一书记要及时记好《工作日志》,镇党委将对《工作日志》每季度一检查,记录情况列入第一书记考核内容。

 第六条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期间,不承担选派单位工作,原则上吃住在村,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在村工作。每月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 20 天。

 第七条驻村工作队成员原则上与第一书记任期同步,如调离原单位的,选派单位应及时补充人选。

 第八条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以农村党建、涉农和扶贫政策、产业技能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每名第一书记至少参加 1 次县级及以上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 天;每名驻村工作队成员至少参加 1 次镇级及以上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第九条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在村要有办公桌、岗位牌,将工作职责和年度帮扶计划上墙公示,全程参与派驻村的精准脱贫攻坚、村级党组织建设和村级重大事务决议等。

 第十条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严禁“走读”。外出办事或开会(镇党委统一组织安排除外),需通过电话、微信形式向镇党委报备,并告知驻村党支部书记。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按不在岗处理。

 第十一条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要服从镇党委的统一领导,注重与村“两委”干部搞好团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带头执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严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有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督查考核 第十二条 严格督促检查。镇党委采取随机抽查、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每季度对第一书记进行 1 次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作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连续 2 次督查不在岗的第一书记,取消其期满考核评优资格;对 3 次以上督查不在岗的,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 XX 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十: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四双”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管理,根据《X县“双包双建双带双促”帮扶工程实施方案》、《X 县“四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全力打赢乡村振兴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 一) 帮扶单位职责 1 、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县直、乡镇(场、区)直单位要派驻“四双”帮扶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队员,工作队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其中至少有 1 人(兼任第一书记)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村开展帮扶工作。选派的工作队情况要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备案,工作队队长、队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不得轮流驻村,确需调整,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审批。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干部驻村包户的包联工作,单位全部职工严格按照“321”模式进行农户包联。要组织本单位干部定期、分批到包联户开展帮扶工作,每年不少于 4 次。建立作战体系、帮扶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切实履行驻村帮扶中领导联村、工作队驻村、党员干部包户,实现帮扶村贫困人口包联“全覆盖”。签订单位与工作队、工作队与村、包户干部与农户帮扶责任书,落实帮扶责

  任人,对工作队“四双”帮扶和干部包户工作进行责任制考核。

 2 、如期完成 乡村振兴 任务。按照“三年整体乡村振兴、两年巩固提高”的要求,结合所驻村和所包联户实际,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乡村振兴措施,按照村出列、贫困人口乡村振兴的时间节点,按照“1+N”模式,逐年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3 、积极支持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汇报,深入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导和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所驻村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支持,争取帮扶项目,解决帮扶资金,为所驻村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4 、为驻村干部做好保障服务。单位党组织把关心驻村干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重要途径,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提拔重用、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治待遇。定期看望、慰问驻村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并纳入部门经费预算配置灶具、床褥、雨具、取暖设备等生活必须品,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要确保驻村干部扎根农村,安心工作。县直单位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按《X 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

 ( 二) 工作队职责

  1。

 、开展驻村帮扶。依据驻村工作要求,严格驻村工作时间,扎实做好驻村工作。工作队实行派出单位党组织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接受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和督察部的检查督办、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

 2 、宣传 乡村振兴 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整村推进、产业乡村振兴、技术培训、乡村振兴搬迁、小额信贷、互助资金等专项乡村振兴政策以及教育扶智、转移就业、医疗救助、保障兜底等行业乡村振兴政策,做到政策公开、家喻户晓,增强贫困村、农户乡村振兴信心,激发内生动力。

 3 、调查贫困状况。通过“大走访”、“大核查”,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状况、农户基本情况,识别贫困对象,建立贫困村、农户信息档案,实行农户信息化管理。

 4 、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分析贫困村、农户致贫原因,按照“五个一批”(发展生产乡村振兴一批、易地搬迁乡村振兴一批、生态补偿乡村振兴一批、发展教育乡村振兴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进行科学分类,,为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5 、制定 乡村振兴 规划。结合贫困村、农户实际,对照贫困村、农户乡村振兴标准,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户研究确定乡村振兴项目和扶持政策,制定农户乡村振兴计划和乡村振兴明白卡。

  6 、明确帮扶措施。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分类分户明确帮扶措施,有针对性的精选“五个一批”、“十个到户到人”,做到因村因户施策、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大力推动“五百行动”,通过引进帮扶企业,建立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动员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领办经济实体,成立乡亲乡村振兴协会,通过土地流转、打工收益等措施,构建农户乡村振兴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乡村振兴。

 7 、协调项目资金 。协助村“两委”积极争取各类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信贷乡村振兴资金、部门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和市场融入资金及各类涉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项目,使用资金,负责到村到户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投入及时足额到村到户到项目。

 8 、组织项目实施。全程参与村级项目和到户项目的实施,协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参与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

 9 、完成 乡村振兴 任务。负责本单位干部包户工作,组织包户干部向农户公开承诺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年限,张贴乡村振兴明白卡,分解落实年度乡村振兴任务,做到年度乡村振兴对象到户到人,确保如期完成乡村振兴目标。

 10。

 、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协助村“两委”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推进

  基层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打造素质优良的村组干部队伍。

 11 、开展“ 村企共建”。

 。动员和协调帮扶企业进驻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通过发展特色产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展技能培训,参与民生工程等途径,多渠道帮助贫困村乡村振兴致富,实现村企互利双赢。

 12 、兴建合作 组织。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因村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规模经营,集约发展。

 13。

 、开展科技服务。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推广科技成果,领办科技基地、培训乡土人才、创办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等工作。

 ( 三) 驻村工作队长( 第一书记) 职责 1 、学习贯彻 乡村振兴 政策。学习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和业务知识,掌握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2 、推动 乡村振兴 工 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贫困村、农户调查摸底,摸清贫困状况,准确识别对象,选准乡村振兴路径,明确乡村振兴目标,分解乡村振兴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因村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乡村振兴计划;指导贫困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村级乡村振兴组织体系、作战体系和政策支持体

  系;组织协调单位驻村、干部包户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明白卡,建立项目乡村振兴台账,落实“六个”、“五个一批”和“十个到户到人”工作举措。

 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帮助贫困村加强村“两委”建设,持续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着力解决班子不健全、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整合村级帮扶力量和资源,解决基层组织困难,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多务合一”建设,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

 4 、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驻村帮扶工作学习制度、队员管理制度、干部包联制度、工作推进例会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等,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规范驻村帮扶行为,创优驻村帮扶环境,确保工作队真驻真帮真扶,切实转变工作队、工作队员、包户干部作风,增进对贫困群众的感情。

 ( 四) 包户干部职责 1 、制定到户规划。详细了解农户的实际困难,深入分析致贫原因,结合农户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农户商定乡村振兴路径,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措施,制定帮扶明白卡(明白袋),与农户签订帮扶承诺书。

 2 、协调到户政策。为所包扶的农户对接产业发展、小额信贷、乡村振兴搬迁、技术培训、产业发展等专项乡村振兴资金,

  因户制宜,协调医疗救助、教育扶智、转移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到户到人,确保项目支持和政策保障。

 3 、组织项目实施。协助所包联农户按规划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手续代办、政策咨询、科技信息、技术指导等服务,确保农户乡村振兴项目顺利实施。

 4 、增强致富信心。通过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帮助农户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乡村振兴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5 、加强帮扶协作。包户干部每年到农户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不少于 3 次,加强与农户的日常联系沟通,包联农户的日常工作由驻村工作队、工作队员、村干部负责。

 二、工作制度 ( 一) 联系帮扶制度。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县级领导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场、区)、包扶一个村、包联三户农户。科级干部每人包联两户农户,单位一般干部职工每人包联一户农户,实施单位干部职工包联“全覆盖”。建立乡镇干部包村乡村振兴包户到人责任制,乡镇直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建立部门驻村帮扶制度,包联实行“1+N”模式,即所包联户当年乡村振兴后,继续选择其他农户进行包联,一个干部对应 N 户农户。

 ( 二) 学习培训制度。建立驻村工作队、队员学习制度。学习中央、省、市、县乡村振兴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学习乡村振兴、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工作队组织集中学、工作队队员自学或走出去学、专家讲座学等

  形式,不断提高工作队及队员的履职尽责能力和政策水平。学习有专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交流学习体会、做好考勤记录。

 ( 三) 包联承诺制度。层层明确包联承诺,帮扶单位与同级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驻村工作队、队员与帮扶单位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包户干部与农户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承诺内容根据贫困村、农户实际和乡村振兴任务要求,由各单位、工作队、乡镇(场、区)、村自行商定。承诺书公开公示、归档备查,并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 四) 工作例会制度。建立乡镇(场、区)、帮扶单位(含乡镇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场、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督办检查通报会,传达会议精神、听取工作汇报、通报督查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并上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帮扶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或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问题;工作队与村委会形成周例会、月例会制度,研究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到位等工作,商定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 五) 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县直各驻村工作队每年向乡村振兴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6 条以上、典型经验 2 个以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四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内容。

 ( 六) 考勤记录制度。建立驻村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长(第一

  书记)与原单位工作岗位脱钩,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180 天,工作队队员驻村每年不少于 120 天。建立请销假报告制度。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离岗一周以内的,向乡镇(场、区)党委报告;离岗一周以上的,向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派出单位报告。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将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纳入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综合平台,每天上报工作日志,如实记录驻村时间和驻村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日志作为驻村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 七) 廉政建设制度。工作队、驻村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十个严格、十个严禁”。驻村帮扶工作期间,不擅自脱岗;不接受村民宴请及农村土特产品;不向所帮扶单位或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参与带彩娱乐;不利用职权为身边亲友谋取不当利益;工作日不饮酒。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工作队、驻村干部,由纪委、组织部会同派出单位依纪依规处理。

 三、规范管理 ( 一)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安排项目、使用资金。加强到村到户项目资金管理,建立贫困村、农户项目库,扶持项目从项目库中精选。整合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实行公示制、预拨制、报账制、审计制管理。所有扶持项目资金必须在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

  分批拨付项目资金。到村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或村委会按照报账制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到户项目资金由乡镇乡村振兴专户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拨农户和项目施工单位。乡村振兴资金不得用于与贫困村出列、农户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专项资金扶持到村到户项目由工作队、村委会实行联合立项、联合审定、联合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行政经费向乡村振兴村、农户拨付的项目资金,按照报账制办法划拨,资金投向、使用范围、扶持效益接受财政监督和专项审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赠资金,按照捐赠者意愿,通过 X 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转拨到定向帮扶村或农户。除捐赠者有明确意愿外的项目资金(含物资),由工作队和村委会商议合理安排使用。

 ( 二) 考核管理办法。“四双”考核工作由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牵头,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综合动员部和组织建设部具体实施。驻村帮扶的日常工作考核由县乡村振兴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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