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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组织管理制度6篇

发布时间:2023-04-26 16:20:08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6篇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办公楼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二、消防安全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组织管理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6篇

篇一: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楼 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防火巡查制度 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

篇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xxx 医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 年 4 月 11 日

 目

 录

  一、 医院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 ........................................................... 3 二、 消防委员会工作制度

 ................................................................. 3 三、 消防委员会主任工作制度 ........................................................... 4 四、 防火管理工作制度 ....................................................................... 4 五、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 5 六、 消防报警处理程序 ....................................................................... 5 七、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7 八、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7 九、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 8 十、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 9 十一、 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10 十二、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 11 十三、 医院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 11 十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 12 十五、 医院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 13 十六、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 14

 一、 医院管理消防安全委 员会

 医院消防工作, 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工作顺利的有力保证, 是确保广大职工和病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为了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切实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成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

 常务副主任:

 组员:

 其中符积全同志为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吴多麒同志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 消防委 员会工作制度

 1. 在医院消防委员会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消防工作,消灭各种火险隐患,保证医院消防安全。

 2. 定期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3. 每季度进行一次院内消防检查,节假日对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定期对各科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不足部分及时购置。

 三、 消防委 员会主任工作制度

 1. 负责主持医院消防委员会工作。

 2. 制定消防委员会工作制度。

 3. 定期组织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中经验教训。

 4. 每季度组织委员会成员对院内消防工作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 防火管理工作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制定两极防火责任制,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逐级负责,签订责任状,消除隐患,杜绝火灾发生。

 2. 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强化防火意识,将防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分片包干,各负其责。

 3. 加强消防器材保养。专人管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标志明显,通道畅通。

 4. 加强值班巡逻制。随时检查值班记录,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整改。

 5. 院内严禁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鞭炮,各科室内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重点部门、库房、用电等管理制度。

 6. 实行奖惩制度。对敢于管理、勇敢扑救者予以表彰,对违反操作规章、引发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惩,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 安全疏 散设施管理制度

 1. 未经院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改编、堵占消防疏散设施。

 2. 严禁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以免影响安全疏散。

 3.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经常进行测试,充电、放电试验,保证使用。

 六、 消防报警处理程序

 总务科保安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迅速通知巡逻人员处理,并做好监控工作。

 2.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记录。

 3.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信工具向火灾科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进行扑救。

 4.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院总值班及保安队值班人员,并按照程序向 119 消防部门报警。

 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消防设备到正常运行状态。

 七 、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医院每年对全院职工举办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 培训内容包括:

 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制度。

 2) 本科室和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 教育内容:

 1) 每年利用十一月九日“119”宣传日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2) 利用医院简报、板报等形式对广大职工何来院就诊人员进行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及家庭防火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八 、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各科室应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 凡在医院内特殊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总务科批准,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

 3. 不准接临时线路,必须接时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专业电工操作,用后及时消除。

 4. 电工要经常性对所有通电线路进行检查,不得私自增加用电插头等设备,防止线路过载引起火灾,确保安全。

 5. 严禁在病房内使用液化气。

 6. 医院食堂、宿舍使用液化气后,应及时关闭门后方可离开。

 7. 对设备、照明等通电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及专业人员定期进行维护,保持完好,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九 、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 单位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的报告备案。

 2. 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3.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保管、定点存放。

 4. 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5. 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倾倒,应集中处理。

 6. 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7. 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罚,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8. 病房楼、门诊楼、医技楼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9. 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十 、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和奖惩制度

 1. 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实行火灾事故一票否决制。

 2. 对发现火灾隐患不报告,对火灾隐患整改通知置之不理干扰、妨碍消防安全检查的处以 50 元以下罚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 对盗窃、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的,按器材价值赔偿,并处两倍罚款。

 4. 对消防器材设施不检查、管理不善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要处责任者 50 元以上罚款。

 5. 对违反规定私自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水杯、电热器等,除按价追缴电费外,因私自用电引起火灾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因失职或过失引起火灾,给医院或患者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处 100 元以上 200元以下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 一、 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2. 对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科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当场改正。

 1) 违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医院的; 2)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 将安全门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 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医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十 二、 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演 练制度

 1. 医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应由医院消防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负责演练实施。

 2. 全院职工应按灭火、应急、疏散等内容参加演练活动。

 3. 全院各部门要为演练提供必要的保障。

 4. 总务科要做好演练的组织工作,防止演练造成院内不必要的混乱。

 5. 医院每年协调公安消防队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现场演练。

 十 三、 医院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 医院内部防火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2. 检查内容:

 1)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 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科室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科室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火灾隐患跟踪整改。

 3. 巡查内容:

 1) 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 巡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时应及时纠正并做好详细记录。

 3) 巡查记录应由巡查人员及被巡查部门在场负责人签字。

 4) 防火巡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5) 巡查人由总务科负责。

  十 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是灭火的主要工具,应设专人管理和维护,对消防器材应妥善管理,保持清洁。

 2. 定期对消防器材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

 3. 灭火器材不得挪作它用或被物品遮挡影响使用。

 4. 不得擅自变更灭火器材摆放位置。

 5. 对盗窃和破坏消防设施、器材者,视情节轻重除赔偿本身价值外并处五倍以上罚款。

 6.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消防器材负责。

  十 五、 医院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 在医院消防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

 2. 重点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3. 负责本科室消防设施的保养和管理。

 4. 负责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5. 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对消防设施使用的示范指导。

 6. 负责对本科室医护人员及患者、家属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助的培训。

 7. 八小时值班时间内科室消防负责人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时间外由当班医生护士代理消防负责人职责。

 8. 做到四懂、四会 1) 四懂:一懂本职岗位火灾危险性、二懂防火措施、三懂灭火方法。

 四懂逃生方法 2) 四会:一会报火警(119)、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初起火灾处置、四会疏散物资.人员

 十 六、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 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事故时报警、扑救、疏散、抢救等任务。

 2. 义务消防队员应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等知识。

 3. 义务消防队员应掌握医院内部消防设施的设置、分布等情况,掌握器材的功能及使用方法。

 4. 义务消防队员应掌握医院的灭火、疏散预案。

 5. 义务消防队员要进行体能和技能训练和灭火、疏散演练。

 6. 义务消防队员调出或调入应及时登记。

篇三: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在办事处、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权负责村防火安全工作。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编制实施村消防规划,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三、制订本村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四、负责村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

 五、负责组织落实村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各项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负责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旦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七、按照防火公约的内容,负责实施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行为或对火灾事故肇事者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建立和完善本村防火档案。

 九、在麦收、秋收、重大节假日、庙会等各种集会期间,加强消防检查,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组织演练。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一、对本村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村消防工作。

 三、督促小组成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指导本村消防工作的开展。

 四、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对本村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五、对公安机关下发的各类文书和上报的报表、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六、完成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兼职消防专干职责

 一、拟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做好阶段工作总结。

 二、定期分析本村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三、负责本村防火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四、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施。

 六、做好消防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宣传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

 二、充分利用广播站、闭路电视、墙报等形式进行经常性消防宣传。

 三、在春节、元宵节、五一、十一、119 活动日、麦收、秋收、冬防、春防等节日或时期,定期组织消防宣传。

 四、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开展村民自防自救、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及演练工作。

 五、指导村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宣传教育课程。

 六、发现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定因素及时制止,并上报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一、定期检查村民用火、用电情况,村民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情况,柴草堆放情况,灭火器材配备和性能状况,村民防火安全意识以及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二、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对不服劝告者,根据“村规民约”和“防火公约”给予处理,并及时向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三、协助上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落实。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职责

 一、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技能、性能,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二、消防应分点放置,统一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三、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保证器材完整好用。

 四、不得托人保管,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责任自负。

  电工职责

 一、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及电气防火设计规范,严格遵守电气施工操作规程。

 二、经电力部门培训合格,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三、对用户使用的用电设备、设施、材料把好质量关。

 四、负责对全村及村属企业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

 五、查处村民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等违章行为。

 六、根据工作需要,经防火安全委员会批准,架设临时线路,并加强现场监护,确保安全。

  值班巡逻人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得擅自脱岗。

 二、每天对全村巡逻不少于两次(白天一次,夜间一次),对重点部位巡逻不少于四次(白天两次,夜间两次)。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四、协助消防专干做好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

  义务消防队队长职责

 一、带领全队人员努力学习消防知识,认真贯彻执行村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的指示。

 二、了解和掌握全队人员情况,根据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计划和要求,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和措施。

 三、按照灭火应急预案内容,定期组织全队人员进行消防技能训练和灭火演练。

 四、加强请示汇报,当好村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参谋,熟悉本村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扑救工作。

 五、按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与消防专干一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六、完成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一、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队长的带领下,负责本村的防火检查和火灾扑救工作。

 二、贯彻执行本村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加强消防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三、未经批准,不得长时间外出,保证随叫随到。

 四、接到火警,火速赶到现场,各就各位。

 五、听从统一指挥,发生火灾不得自行其事。

篇四: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汇编       

  1

 河南煤化集团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目

  录 1永乐生物消防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2永乐生物防火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3永乐生物防火检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4永乐生物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5永乐生物隐患整改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6永乐生物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7永乐生物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8永乐生物地面消防器材库管理制度  .........、 .......。。。

 .....17  9永乐生物消防器材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10永乐生物消防宣传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11永乐生物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12  永乐生物化工品仓库消防管理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13永乐生物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14永乐生物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15永乐生物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 16  永乐生物保卫科消防干事职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 17永乐生物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 18永乐生物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6 19永乐生物地面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50 20永乐生物火警, 火灾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 

  2

 21  永乐生物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流程控制预案  . . . . . . . . . . . . . . .   56                     消防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损失, 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等消防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防为主, 防消结合” 的方针, 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确保我公司消防工作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  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

   董事长      总经理 副主任:

 纪委书记 办公室:

 保卫部         第四条  防火安全委员会负有下列职责:

          一、 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消防安全例会, 宣传、 贯彻、 执行消防工作方针、 条例、 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 研究、 部署、 推动、检查、 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二、 组织制定对电源、 火源、 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三、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普及防消知识, 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 组织安全检查, 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消除火灾危害。

  

  4

         五、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 高, 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确保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六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 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  摆现象、 找问题、 查隐患、 定措施、 搞整改, 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的落实。

    第七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一、 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 政策、 法规及上级部门 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 做到“三懂三会”。

            三、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 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落实 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八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一、 利用会议、 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 安全教育。

          二、   对重点部位的员工, 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三、 对新来员工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第四章火源管理 

  5

 第九条  明火作业管理           一、 凡在厂区进行焊接、 切割、 等明火作业, 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 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 应注明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 动(用)

 火人及监护人、 明火作业理由、 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 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二、 明火作业前, 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 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 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 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 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三、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 动火设备、 工具应安全完好, 相应的附属设备、 工具应安全、 灵敏、 有效, 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实施救助措施。

          四、   每次动火作业完毕, 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 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 并及时切断电源, 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五、 动火作业完毕, 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 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 确保安全。

          六、 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进行明火作业, 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五章电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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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生产、 生活、 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 检查、 保养维护。

 定期对线路、 变压器、 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 杜绝因电线老化、 破损、 绝缘不良, 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 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一条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 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 做到防雨防潮, 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 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 0.5米。

 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十三条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 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 不准超负荷用电,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 应立即切断电源, 停止使用, 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 维修工)。

  第十四条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 由使用部门监管, 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 最多不得超过一周, 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十五条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 否则造成事故的, 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库区、 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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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 应按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防火负责人, 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十七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 对散落的包装物、 库区落叶、 杂草等应及时清除, 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装卸作业结束后, 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 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六章  消防器材管理 第十九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根据我公司实际需要, 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做到配量充足, 布局合理, 使用有效。         二、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 做到防雨、 防晒、 防锈蚀、 防霉烂、 防冻。

    三、 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 必须备加爱护, 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 应及时制止。

  四、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 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 并保持整洁。

    第二十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各单位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 由各单位负责落实到岗位, 不得丢失、损坏、 挪动, 如发现丢失、 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 及时补充。

    第七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二十一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 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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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 即班前、 班中、 班后检查。

              第二十二条  值班巡查人员, 必须坚守岗位, 加强检查, 做好当班记录; 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 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二十三条  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 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二十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一、 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二、 火源、 电源、 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三、 消防器材、 消防设施使用、 管理到位情况。

            四、 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五、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六、 其它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依照“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进行整改, 保卫部对火灾隐患, 必须做出详细记录, 建立档案, 责任单位依照“三定” 原则, 即定人员、 定措施、 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

 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 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第二十六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 保卫部按照《永乐生物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进行处罚。

  第八章  火灾事故调查、 处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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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扑救火灾过程中, 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 尽可能保护 燃烧后的状态。

            2、 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 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 在现场勘察后, 经保卫部同意, 方可清理火场。

            防  火  制  度 一、 以防为主, 杜绝火灾隐患。

 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

 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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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工作人员每天离开房间前, 要作必要的安全检查, 关好水、 断电、 关好窗户、 锁门。

          三、 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 不得随意挪动, 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四、 在消防重点部位严禁吸烟或违章动用明火。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发现火灾主动扑救。

          五、   保卫部负责对全厂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 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 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六、   消防器材的更换、 维修和配置, 由保卫部统一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七、 使用挥发性易燃物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大量挥发、 泄露, 如因操作不慎造成易燃物大量挥发时, 应立即开窗通风, 不能使用任何电动通风设备通风, 不能开关电器, 注意防止电火花、 明火等造成爆燃。

          八、 有固定火原的地方或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十、 各种气体钢瓶、 应定点存放, 要远离火、 电和其它热源, 放置在阴凉或空气流通的地方, 注意防止剧烈碰撞、 震动, 氧气瓶、 乙炔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三角距离 10米)。

          十一、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 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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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火检查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检查, 并确定检查的人员、内容、 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检查的要求。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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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放火巡查制度。

  一、 检查内容:

 用火、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例如水泵接合器、 室内外消防栓、 灭火器的情况。

  二、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巡查人员及被查单位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 防火检查要固定的路线和部位, 发现问题当时解决, 不能解决要立即上报。

  四、 每日防火检查记录要逐日填写, 不能间断, 要反应出检查的工作量, 显示出日常消防工作的情况。

  五、 进行每日防火检查的人员必须是两人以上, 其中必须有警队的一名班长带领, 长期坚持不许中断。

  六、 检查记录定期上缴并由保卫部消防...

篇五: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场站第三条 各场站须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第四条 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研究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消防演习;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员工群众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本单位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第二章 消防组织管理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是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第六条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专项经费和组织保障,确保消防投入资金落实到位;(四)确定主机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六)组织全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HSE)领导小组负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中,协调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第九条 公司 HSE 领导小组的消防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集团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消防意识;(三)组织编制重、特大火灾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四)及时分析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召开防火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公司消防工作由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并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部消防职责:(一)负责拟定本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消防工作形式势,提出改进消防安全的措施与建议;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二)拟定本单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档案,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四)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方案,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协助和督促有关站点、部门进行限期整改;(五)负责审查、认定本单位编制上报的专用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和配置,负责监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六)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七)监督工业动火管理、审查动火措施,并检查和指导措施的落实;(八)参与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统计上报火灾事故;(九)负责建立和健全本单位消防档案。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地方、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十三条 义务消防队主要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二)熟悉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掌握消防水源、道路、灭火设备和灭火器材等情况;(三)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灭火技能;(四)发现火灾迅速报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扑救,抢救人员。专职消防队到场后,及时向其指挥员报告火场情况,并协助灭火,维护火场秩序;(五)灭火后,担任现场警戒,防止死火复燃。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十四条 公司各场站对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数量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十五条 公司生产、存储、运输、销售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站队,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生产、存储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装置、罐区、LNG 工厂充装站、门站、调压站、分数计量站、CNG 站、LNG 站、LPG 站、输送管道等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安放明显的安全标志;防雷、防静电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等装置应按规定定期检测。第十七条 公司应结合关键生产装置及要害生产部位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安全重点部位)。第十八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基层站队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二)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记录。(三)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专项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第十九条 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燃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分输计量站、CNG 站、LNG 站、压缩机房等危险区域要进行封闭式管理,非本单位人员出入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并登记造册;禁止携带火种和无关人员车辆入内;存储、运输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押运员、装卸员,必须持证上岗。第二十条 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可

 靠、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检验机构检验的消防产品。第二十二条 举行会议、文艺演出、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体性活动时(室内 200 人及以上,室外 500 人及以上),主办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灭火和专项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经安全、消防部门审核并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二十三条 建筑物实现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应签订消防安全合同,与当事人订立合同中要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消防安全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对新上岗和转岗的各类员工,必须进行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管理部门应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泛宣传防火和灭火常识,提高广大员工和用户的消防安全意识。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采取办培训班、组织灭火演习、印发宣传资料、剖析典型火灾案例等方式,对员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三)本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基本原理、正确使用、基本维护保养知识;(四)起初火灾的扑救方法及自救知识;(五)报火警的方法及程序;(六)其他需要培训的消防知识。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专项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组织机构,至少应包括:灭火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助的程序和措施;(六)生产工艺应急处置措施;(七)恢复生产组织。第二十八条 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第五章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全面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并应遵守系列规定:(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和施工的规定;(二)建立消防设计、施工定期自审制度,如发现消防设计或施工有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应及时通知设计或施工单位,并按规定与消防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立即纠正;(三)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资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和合法。(四)确保工程消防质量,做到不留建筑消防隐患,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机构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调试资质。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安装中所使用到的消防产品(设备和器材),必须具有型式认可证、3C 认证、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一种。同时,在采购前,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当将所选消防产品的技术性能、供货(或生产)厂家资质等资料进行技术及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采购。产品供货到场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安装。第三十三条 含有自动(或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单位的相关资质应当上报消防部门审查和备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第三十五条 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严格监督,施工安装不符合标准的不予签字。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完工后,工程项目的管理单位(或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消防监督机构的规定和程序,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使用单位不得接收使用。第三十七条 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三)总投资在 100 万元以上或者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或在消防重点单位(部位)施工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 5 日内将纳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消防部门审批批准,审批后的材料报安全部门备案;(四)重点和规模较大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五)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六)搭设的临时建筑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得占用消防车道和影响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七)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八)重点或大型建设工程应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保证一定的消防水源;(九)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十)工程项目的管理单位(或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第六章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与管理第三十八条 消防设施的范围主要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室内外消防供水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等。消防器材的范围主要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灭火器、消防镐、消防锨、消防毡、消防砂等。第三十九条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配置。第四十条 灭火器的数量、设置点、保护距离等应严格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 单位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等民用建筑内(A 类火灾)灭火器配置宜选用 MF/ABC5 型或 MF/ABC4 型干粉灭火器;计算机房、通讯机房、贵重仪器

 等不适合干粉灭火器扑救的场所,宜选用 MT3 型或 MT5 型 CO 2 灭火器;易燃易爆气(液)体场所(B、C 类火灾)宜选用 MF/ABC8 型和 MF/ABC35 型 BC 干粉灭火器。第四十二条 设置有消防设施单位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除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健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二)消防设施必须时刻处于运行和备用状态;(三)消防重点单位至少每年委托具有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和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测和专业维护维修保养;(四)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使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并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五)建立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档案资料。第四十三条 设置有消防泵房或自动消防设施...

篇六: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精选范本

 目 录

  九

 项 制 度

 1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3 、防火检查制度

 4 、防火巡查制度

 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6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制度

 7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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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场所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 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六、场所的电工、电焊工和消防自动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 七、对新进单位、场所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八、对义务消防队业务、灭火技能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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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 (一)

 场所内所有电源、 电线、 电缆、 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人员均需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才能施工。

 (二)不准使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

 (三)场所室内严禁燃放烟花鞭炮。

 (四)场所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电源保护器按规定使用保险丝,电源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

 (五)电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做好巡回检查,严禁违章作业。

 (六)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申报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后才能施工。施工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由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动火切割前,要查看清四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须做好防范措施后才能动火焊割。

 (七)公共娱乐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安全使用燃气须做到以下几点:

 1. 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由专业厂家生产、符合当地气质要求的燃气器具; 2. 出远门或长期不在此屋居住时,务必关闭表前阀; 3. 使用电子打火的燃气灶,点火时先开启灶前阀,再开启灶具阀;熄火时请先关闭灶前阀,再关闭灶具阀; 4. 常开门窗,注意房间的通风换气。尤其在冬季要加倍小心,睡前关好厨房的门,保持卧室的空气纯净; 5. 经常检查燃气具开关是否关闭良好,检查室内立管和 穿楼板处管道是否锈蚀严重, 以防燃气泄漏, 造成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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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当使用燃气具时,不要远离。如果必须离开,应先将炉火熄灭; 7. 经常检查煤气泄漏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是否处于正常

 工作状态, 不要随意拔下电源, 否则无法起到安全保护作用。遇到故障,拨打报警器上标注的厂家维修电话或供气单位电 话。

 防火检查制度

 各场所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

 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

 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

 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 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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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

 消防设施、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公共娱乐场所、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七)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八)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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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妥善保管消防器材,避免消防器材的丢失、损坏和挪作它用,确保消防器材的完整、清洁、可靠,做到火灾情况下能有效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一)消防器材如消防车、消防栓、水带、水枪、灭火器等,都是用来消除火情、扑灭火灾的。未经批准,不准擅自挪作它用。

 (二)场所内消防设施统一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购、配置、检查。

 (三)各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保持在位、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予以解决。

 (四)灭火器使用过后,责任人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 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及时更换。接报告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同意更换灭火器。

 (五)水带用后应及时凉干,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

 (六)对消防设施保管不善的,将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 精选范本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制度

 电器电气线路应定期派电工等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检查电流自动切断保险装置是否正常有效,线路是否老化,若存在异常应及时更换;尽可能避免使用电源延长线,尤其是用小负荷的延长线连接大功率的电器。

 电器电线每个回路上的保险或者断路器应与线路负荷匹配。如果保险丝熔 化或者断路器动作,一定要找出原因,减少线路上过多的电器,例如照明灯具、音响、电取暖器等等。

 照明灯具和其他用电设备最好分插在相互独立的插座上。

 对于燃气管道要请燃气公司定期检测,定期更换供气软管,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燃炉灶具,注重平时的保养,一旦发生漏气要及时维修。检查 电气线路要做好保护措施,要使用专业的检测工具; 检查燃气管道、灶具需要注意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同时注意要保持通风情况良好。

 燃气输配使用的管子、管件、密封填料等附属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管子、管件及附属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到现场还应进行复验。用户在连

 接好用气设备后,不要急着点火使用,要先检查一下各个连接部位是否漏气。

 管道(钢瓶)到灶具的胶管 18 个月更换一次 ,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不超过两年。燃气安全人人有责,在燃气中人工添加了臭味,以方便识别。不要将灶具安装

 在近窗或临风位置,也应避免食物溢流或溅出,弄熄炉火。严禁用明火检查漏

 气。

 处理燃气泄漏时,杜绝任何火种。如发生燃气泄漏务必做到:

 1. 立即切断气源; 2. 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如是液化石油气泄漏, 应用扫帚沿地面往门外扫。切勿开启抽油烟机、排风扇等电器开关,以免引燃室内混合气体,造成爆炸; 3. 杜绝火种。严禁开启电器开关。

 如开灯、按门铃、拨打室内电话或手机等。务必到室外拨打燃气报警电话; 4. 如果发现邻居家有煤气泄漏,不要按门铃,务必敲门告知。不要迅速脱下化纤衣服,以免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5. 如果有人出现煤气中毒情况, 应将其迅速转移到空气流通处, 对感觉头晕、 恶心的轻微中毒者, 可让其先饮糖水、 牛奶解毒; 对昏迷的中毒者, 应立即输氧、保温,同时侧放其头部,以免吐出的东西吸入肺内,引起窒息。同时拨打 120 紧急救护电话。

 燃气具安全使用有以下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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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燃气具应设有意外熄火保护装置;选型必须与所用气源相符合;燃烧产生

 的废气应能完全排出室外; 燃气具在使用或停止使用时没有漏气现象, 并能控制自如;燃气具燃烧时,火焰应为正常的蓝色,不能有红火、离焰、脱火等不正常

 燃烧现象。

 2. 当使用脉冲点火的灶具时,如果发现点火时电火花微弱无力,应及时更换 电池。

 3. 不要将灶具安装在近窗或临风位置,使用时应避免食物溢流或溅出,以免弄熄炉火。

 4. 保持灶具的清洁,尤其是炉头容易积聚油污或食物残渣,应及时清理,以 免影响炉具的正常燃烧; 5. 胶管两端 (连接阀门和燃气具接口处 )务必用专用卡箍固定,防止松脱、漏 气。

 6. 连接阀门与燃气用具的导气胶管应为金属柔性管或强化软管 (带增强金属 网或纤维网 ),长度不得超过两米,使用期限一般为 18 个月。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明确规定:燃气具 从售出当日起, 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 6 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 的判废年限为 8 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 8 年。禁止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1 年发布的 374 号文件明确指出:人工煤气表的使用期 限不得超过 6 年,天然气表不得超过 10 年。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探头使用 期限不得超过 5 年。

 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是放置于用户家中的液化石油气储存器具,要学会正确使 用:

 1. 选用钢瓶。应选用国家定点厂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气瓶 (瓶体上标有检 验日期,新瓶标有生产日期 )(15kg 液化石油气瓶每 4 年检验一次 )。气瓶上标示出厂年限已超过 15

  年的属报废气瓶不能使用。气瓶的护罩、角阀及底座应齐全有效且瓶体无严重锈蚀现象。

 2. 更换减压阀。检查减压阀上的密封圈是否脱落丢失,还要注意减压阀与角阀为反扣连接 (即逆时针旋转 ),切记安装时不要拧反。安装好后用手晃动减压阀本体,如摆动就需重新安装。

 3. 试漏。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可从以下方面检查判断是否漏气:

 角阀受损; 装接减压阀时手轮没有拧紧或密封圈损坏; 胶圈老化开裂, 胶管口太松; 灶具上的开关磨损太重密封不严。

 对这些易漏气的部位应逐一用肥皂水加以涂抹, 连续起泡处即为漏气点。

 检漏时可以用软毛刷或用手蘸肥皂水涂抹。

 用户可以经常用肥皂水刷一刷软管、软管与燃气器具的接口处、减压阀与胶管的连接处等部位, 检查是否漏气。

 4. 正确点火。如果两次以上没有点着火,要立即停止打火,停两分钟以上等泄漏的气体散去后,再尝试第三次点火。切记不要开排风扇或油烟机。

 5. 液化气瓶不得私自拆装,更不能倒置和横放。禁止用浇热水等方法加热钢瓶。禁止乱倒液化气瓶中的残液。

 6. 煤气灶应放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煤气时,必须有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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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临睡前、外出时,关闭所有煤气开关。

 7. 正确处理着火事故。一是用浸湿的毛巾立即把气瓶角阀阀门关上,并将气

 瓶转移到室外空旷处防止爆炸。

 二是用湿布扑打或覆盖着火点。

 三是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四是杜绝火种,禁止开关电器具。五是灭火,向 119 报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场所内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时发现隐患要及时告知隐患部位负责人;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发《火 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明确整改责任人; (三)整改责任人要按照要求立即对火灾隐患进行整

 改; (四)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要及

 时向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审定;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在人员、资金上提供有力的支持,对整改进度要跟踪督促;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整改责任人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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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 、必须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应每天做好值班、交接班记录,如果发现情况不正常应向单位、场所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3 、发现火灾后,值班人员必须立刻拨打“ 119 ”火警电 话报警。

 4 、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 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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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 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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