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4篇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现代农业当代农村财经2015年第8期2013年9月,江苏省泰兴市被确定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市)。根据财政部《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农业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第8期2013年9月,江苏省泰兴市被确定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市)。根据财政部《2013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指导意见》、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泰兴市择优在14个乡镇、102个专业服务组织进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和项目实施,促进了粮食生产三个主要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一、基本情况自被确定为试点县(市)以来,泰兴市在对有关乡镇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多次组织乡镇农业分管负责人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召开座谈会,重点对试点对象、试点面积、试点区域、运行方式、组织开展、资金扶持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研究和论证,择优选择了14个乡镇的14个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为牵头单位,联合其他88个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共102个专业服务组织或合作社及 96 个村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品种为小麦和水稻,其中以农事生产较为复杂、用工较多、劳动强度较大、部分农事操作农户难以自身解决的水稻为主。试点工作目标:坚持以合作社为经营主体,本着自愿发展的原则,鼓励个人、单位或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投资或参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新试点,以全面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专业化为目标,以主要粮食作物全程社会化服务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粮食平衡增产,全面提升稻麦综合生产能力。通过1-2年的试点,3-5年的持续推动,使全市每个乡镇都有1-2家服务内容、服务水平、服务范围上有一定能力和适度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粮食生产的机耕、机播(机插秧)、机植保、机收,特别是农作物废弃物处理上达到全覆盖,着力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不愿做的、政府不便做的事,达到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合作社盈利的共赢目的。服务工作内容:一是做好产前服务,主要是使用市农业部门公告的稻麦品种,积极组织并向农户提供低于市场价的同品种的种子、肥料等生产物资。二是突出产中服务,在小麦上,主要包括麦草适量还田,机条播,机镇压,机挖墒,穗期病虫“一喷三防”专业化防治,机收等服务;在水稻上,主要包括稻草全量还田,深翻埋茬,商品化集中育供秧及机插秧,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机收等服务。三是延伸产后服务,主要包括与龙头企业签订生产订单,依托生产基地的产品进行初加工及深加工,积极打造品牌,实现品牌化销售。二、主要做法(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泰兴市财政及农委相关职能部门到各乡镇开展调研,广泛宣传,做到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都参与进来,知晓实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同时,各乡镇组织召开由村干部和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会议,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农户参与社会化服务,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舆论氛围。(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成立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管工作。市政府办负责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试点方案的审查等工作;市财政负责汇关于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金桂根 徐接男50现代农业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第8期总情况,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市农委负责试点区域的技术指导,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的推进、督导和检查等工作;市委农工办负责指导服务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三)公开申报评审,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制定出台《泰兴市201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开申报。市财政组织市农委的栽培、植保、农机及市农工办的相关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对参与项目实施专业服务组织的服务区域、服务面积、现有人员组成、现保有的农机具及拟增添机械等服务能力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试点专业服务组织。(四)给予扶持补贴,培育经营组织。在全程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对推动和实施有一定难度的麦草全量还田、水稻育供秧及机插秧和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三个方面给予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为麦草全量还田 20 元/亩,水稻育供秧及机插秧30 元/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 40元/亩。通过一定的资金补贴,吸引广大农户、家庭农场和规模种植大户参与到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中来,培育和壮大社会化服务经营组织。(五)组建工作班子,强化服务指导。在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立即组建督导工作班子,对每个乡镇的社会化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查看各乡镇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是否召开动员大会、是否为水稻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做好了配套和准备;服务组织是否与村集体及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等等。在指导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及时纠正,对遇到困难的服务组织,帮助出谋划策,提出应对措施和方法。(六)加强监督,严格资金管理。对试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资金核算。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制定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不但取消试点资格,还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七)聘请专家,开展技术培训。邀请省植保站、省农机局、高校的专家授课,集中开展水稻育秧及机插秧、植保社会化服务等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农服中心主任、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法人、专业机防队机手代表2—3人、示范性家庭农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水稻病虫害防治与绿色防控技术;植保机械使用与维修保养知识;水稻机插秧高产栽培技术;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规范运作与管理;水稻病虫全程承包防治实施要求、政策解读与考核验收办法等。三、初步成效(一)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意识得到了增强。通过多次宣传和动员,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已开始深入人心,老百姓花钱购买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农户希望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用工时间,不为农忙耽搁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争取有更多的精力外出打工,创造更多财富,富裕家庭经济。(二)机械化生产水平得到了提高。麦稻收割、水稻栽插和小麦播种实现全部机械化生产,全市16.7万亩试点面积全部实行麦草深翻还田和水稻集中育供秧及机插秧,过去的人工开挖内三沟也由专业化服务所取代,实行机挖墒,小麦机条播,减少了人工撒种的用工量。(三)合作组织的服务能力得到了增强。在粮食生产服务中,农机、植保、育插秧、粮食生产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化服务经营组织之间通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以带资、带机入股的方式,进行了重组,建立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作联社,在联社中实行统一调度、分工协作、利益共享,从而实现分工合理,管理规范,凝聚服务力量,增强了抗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了综合服务能力。目前,泰兴市已有 6 个乡镇组建合作联社,注册登记的植保专业合作社76个,拥有各类植保机械6519台,现有统防统治面积3000亩以上的植保合作组织10个。(四)社会化服务经营组织的实力得到了壮大。通过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该市专业化服务经营组织为满足服务能力,一般都新增了专业服务人员,新添了农用机具,并依靠收取服务费积累了一定的资本。2014年,植保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了全程社会化服务,以合作社按合同每亩向农户收取110—120元服务费为例,加上项目补助每亩40元,毛利可达到150—160元,扣除农药费等相关费用,每亩可获利 7-16 元,服务面积 5000亩,收入可达5万元左右。(五)社会化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在试点工作中,参与服务的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目前已签订合同6.8万余份。合同明确了服务面积、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让农户在接受服务前做到心中有数,在服务后对缴纳的服51
现代农业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第8期务费有据可依。(六)政府重视程度明显增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从市委、市政府领导到乡镇负责人对培育和壮大服务化组织都十分重视,高度关注。2014年,泰兴市拨付了600万元用于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配套资金,重点补助植保服务、试点工作经费、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稻麦高产示范方的创建及对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考核奖励等。四、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由于粮食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涉及到千家万户,各户间的文化素质、种田水平、意识观念、经济能力和劳力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加之各专业服务经营组织间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理念和发展目标等的差异,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户家庭劳力充足,特别是有青壮年劳力在附近边打工边务农,对部分农事生产的专业化服务不积极,自己能做到的不愿购买社会化服务。二是少数农户缺乏接受植保社会化服务意识,部分农户未能充分认识植保社会化服务的好处,特别是一些年龄大的农民对参加植保社会化服务的要求不强烈,不愿意接受服务。三是部分农户想购买社会化服务,减轻劳动强度,但真正要掏腰包时,惜钱心理明显。四是部分专业化服务经营组织专业服务人员偏少,原有基础条件有限,需增添设备、固定经营场所、固定育秧面积、购置大型植保机、高速插秧机、大型拖拉机等,投资额度较大,在筹资投入方面有一定的困难。同时又担心大量投资后,服务面积如不能快速增加,势必成本回收慢,加之农户单家独户分散经营方式使农业服务区域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服务优势,服务成本居高不下,社会化服务组织运营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五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部分专业化服务经营组织的组织机构与服务功能不健全,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缺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与动力。针对存在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应继续加大力度,广开渠道,利用媒体、远程教育、微信等,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最大限度获得农民的支持与参与。同时,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全程托管、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建立优质、高效粮食生产基地,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行机械作业、病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降低成本,提高试点区农户收益,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接受社会化服务,解放农村劳动力,提高粮食生产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步伐。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整合。要整合中央、省财政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稻米产业基地、农作物高产增效创建、秸秆机械化还田、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扶持资金,提高项目实施整体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效益。同时,以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核心,联合各类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跨区域组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联社,并以此为基础吸纳更多的企业、合作社、小农场、农户加入联社,增加社员总人数,提升组织服务能力及实力。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注重对各类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中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培养,通过聘请大中院校专家授课和地方主管部门培训,增强服务组织中人才的管理技能和服务技能,特别是加强农事生产中各种农机具的操作技能和田间管理水平指导,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成立市技术指导与实施小组,明确分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试点区域的技术指导,植保站负责项目区病虫害防治指导,土肥站负责示范区统一测土配方施肥与耕地质量建设指导,粮作站负责项目区科技入户、农民培训等工作指导;市农机技术推广站负责农机作业质量规范及技术指导;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订单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市场开拓和品牌创建等工作指导。四是加强责任落实。市政府与试点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分别与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签订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目标责任状,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与参与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签订试点区域服务协议,把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镇、村。试点乡镇对参与实施的合作组织严格推行责任定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社,由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履约完成后,由被服务对象签字确认后,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服务组织。五是加强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同一服务区域内各专业服务组织的整合和重组,大力推进合作联社的52
现代农业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第8期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七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七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七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七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农业社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服务对象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是当前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竞争能力、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光山县自2013年被河南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县以来,以项目试点为契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找准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推进县域农业生产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光山县坚持结合实际、政策公开,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公开竞标、签订合同,监管考评、据实结算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厅批复的方案实施,对提供试点服务的农业社会服务组织所开展的服务内容,标准从高,考评从严,监管从细,结算从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项目试点的实践(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农机、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农...
篇二: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区 2015 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为加快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加快促进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探索建立适应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5 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5〕219 号)文件要求,结合江津区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试点资金重点向适合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有利于推动机械化作业的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区域和优质水稻生产区域倾斜;同时,在生产经营相对集中的茶叶、柑橘种植区域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
(二)因地制宜。根据实际,科学选择项目实施区域、主要产业(作物)及服务的关键环节,如遇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性因素导致不能开展机械化作业时,则不实施相应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三)全程推进。在规划区域内,水稻以一个村民小组以上为单位,以最低 200 亩为一个作业单元,集中连片、全程推进;
― 2 ― 茶叶以一个收购茶叶鲜叶加工厂(场)为单位,以最低 50 亩为一个作业单元,集中连片、全程推进;柑橘以一个新型经营主体为单位,以最低 50 亩为一个作业单元,集中连片、全程推进。
(四)坚持自愿。充分尊重农户意见,不搞强制性任务安排和指定性行政推动。
(五)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原则。从服务组织、项目区域、补贴环节、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资金落实等环节的确定,全程公开并接受监督。
(六)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劳务与种植农户分散劳务投入相结合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以服务组织提供全程或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劳务为主体,受服务种植农户自行承担零散杂工、日常田间管理、部分环节劳务等分散劳务为辅,共同完成试点作物生产任务。
二、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或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特别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公益性服务,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四转变、一提高、一增强”。即: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向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从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从兼业性化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管理转变;实现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业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率显著提
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三、试点作物、条件、范围及资金安排 (一)试点作物。水稻、茶叶、柑橘。
(二)试点条件。试点区域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较好的生产条件,适合开展规模化种植和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整镇整村整建制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现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作业服务效果好;镇政府、村委会重视,自愿承担试点任务。
(三)试点范围及资金安排。
1.试点范围:①水稻试点面积 3.5 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面积 3 万亩,以白沙镇、永兴镇、石蟆镇、石门镇、油溪镇、朱杨镇、李市镇、西湖镇、先锋镇、夏坝镇等平坝浅丘区粮食主产镇为重点,其余各镇(街)自愿申报;水稻生产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试点面积 0.5 万亩,以柏林镇、四屏镇、蔡家镇、中山镇、嘉平镇等深丘低山优质水稻生产区域为重点,其余各镇(街)自愿申报。每个行政村辖区内原则上只允许申报一种类型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不得兼顾两种类型。②茶叶试点面积 1.25 万亩,以李市镇、嘉平镇、蔡家镇、西湖镇、朱杨镇、塘河镇等镇的茶叶示范基地为重点,其余各镇(街)自愿申报。③柑橘试点面积 0.5 万亩,以石门镇、白沙镇、西湖镇等柑橘示范基地为重点,其余各镇(街)自愿申报。
2.资金安排:采取财政奖补的方式,共安排财政资金 208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1680 万元,“七大”百亿级产业链建设
― 4 ― 的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资金 200 万元,中央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资金 200 万元)。具体为:①开展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共安排财政资金 1417 万元,其中: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生产作业服务补助使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1020 万元(水稻集中代育秧作业服务 180 万元、机械化耕整作业服务 210 万元、机械化插秧作业服务 195 万元、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 75 万元、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 120 万元、机械化收获作业服务 240 万元);水稻生产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试点生产作业服务补助使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145 万元(水稻集中代育秧作业服务 30 万元、机械化耕整作业服务 45 万元、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 20 万元、机械化收获作业服务 50 万元);作业机械配套补助使用中央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资金 112 万元(耕整机械补助 30 万元、插秧机械补助 42 万元、收割机械补助 40 万元);稻谷初加工设施设备补助使用“七大”百亿级产业链建设的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资金 140 万元。②开展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共安排财政资金 363 万元,其中: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生产作业服务补助使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275 万元(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 125 万元、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150 万元);服务组织机具配套补助使用中央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资金 88 万元。③开展柑橘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共安排财政资金 300 万元,其中:柑橘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生产作业服务补助使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240 万元(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
务 60 万元、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 100 万元、修剪作业服务 80 万元);服务组织机具配套补助使用“七大”百亿级产业链建设的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资金 60 万元。
四、补助对象、补助环节及收费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对为试点区域内水稻、茶叶、柑橘种植农户或业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自身生产经营服务的,不纳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补助范围)提供水稻、茶叶、柑橘生产全程或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并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协会、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二)补助环节。
1. 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
(1)生产作业服务补助环节: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为集中代育秧、机械化耕整、机械化插秧、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获共计 6 个环节;水稻生产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为集中代育秧、机械化耕整、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获共计 4 个环节。
(2)作业机械购置补助:为突破水稻机插、机耕、机收机械的制约,提升参与试点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开展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要,对确定为开展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进行大中型耕整动力机械、四行插秧机、小型收割机购置补助。
(3)稻谷初加工设施设备补助:为提高稻谷附加值,延伸
― 6 ― 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链,对于在完成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向种植农户提供收后稻谷机械化初加工作业服务且达到每小时加工能力 0.5 吨以上、加工厂房 200 平方米以上、库房 200 平方米以上、烘干批处理量不小于 10 吨的服务组织,对其新购或改造升级初加工设备、新建或改建加工厂房、新建或改建库房、烘干设施设备建设等进行补助。
2. 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
(1)生产作业服务补助环节:茶叶生产过程中的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共计 2 个环节。
(2)机具购置补助:机械利用率是茶叶社会化服务最关键的指标。由于茶地山高坡陡,选择一套提升物资运输和施用效率的作业机具,对茶叶生产的社会化服务至关重要。为提高服务组织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对确定为开展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进行机具购置补助。
3. 柑橘生产社会化服务:
(1)生产作业服务补助环节:柑橘生产过程中的开沟施肥作业、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修剪作业服务共计 3 个环节。
(2)机具购置补助:机械利用是对柑橘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手段。为提高服务组织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对确定为开展柑橘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进行机具购置补助。
(三)生产作业服务环节收费与补助标准。
1. 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服务组织每开展 1 亩水
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收费为 680 元,财政补贴资金和种植农户各承担 50%,即财政补助 340 元/亩、种植农户承担 340 元/亩。各环节补助标准为:
①集中代育秧作业服务:收费 12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60 元/亩。
②机械化耕整作业服务:收费 14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70 元/亩。
③机械化插秧(含补秧)作业服务:收费 13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65 元/亩。
④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收费 50 元/亩,第一次对插秧前底肥施用进行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第二次对幼穗分化初期拔节肥施用进行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25 元/亩。
⑤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收费 80 元/亩,其中第一次 20 元/亩、第二次 60 元/亩。第一次对五月上中旬杂草、一代螟虫、苗稻瘟病防治等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第二次对 7 月中-下旬水稻中后期纹枯病、稻瘟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苞虫、赤斑黑沫蝉等重大病虫害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40 元/亩,其中第一次 10 元/亩、第二次 30元/亩。
如遇特殊年份病虫害发生较轻,且经区级专业部门认定无需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则当年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环节不予
― 8 ― 补贴。
⑥机械化收割作业服务:收费 16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80 元/亩。
2. 水稻生产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作业,服务组织每开展 1亩水稻生产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收费为 580 元,财政补贴资金和种植农户各承担 50%,即财政补助 290 元/亩、种植农户承担 290元/亩。各环节补助标准为:
①集中代育秧作业服务:收费 12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60 元/亩。
②机械化耕整作业服务:收费 18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90 元/亩。
③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收费 80 元/亩,其中第一次 20 元/亩、第二次 60 元/亩。第一次对五月上中旬杂草、一代螟虫、苗稻瘟病防治等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第二次对 7 月中-下旬水稻中后期纹枯病、稻瘟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苞虫、赤斑黑沫蝉等重大病虫害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40 元/亩,其中第一次 10 元/亩、第二次 30元/亩。
如遇特殊年份病虫害发生较轻,且经区级专业部门认定无需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则当年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环节不予补贴。
④机械化收割作业服务:收费 20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
担 50%,即补助 100 元/亩。
3. 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服务组织每开展 1 亩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收费 440 元,财政补贴资金和种植农户各承担 50%,即财政补助 220 元/亩、种植农户承担 220 元/亩。各环节补助标准为:
①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年施肥三次,年人工费每亩费用共 200 元,其中向服务对象收 10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三次共补助 100 元/亩。第一次对在当年 10 月至第二年 2 月底前基肥施用进行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第二次在春茶采摘结束后(5 月中旬左右)施夏茶促芽肥进行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第三次在夏茶结束后(7 月中、下旬)施秋茶促芽肥施用进行统测统配测土配方施肥作业服务。
②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年统防三次,每次 80元/亩,年人工费用共 240 元,其中向服务对象收 12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三次共补助 120 元/亩。
第一次在 10-11 月对越冬病虫害(打封园药)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第二次对 4 月下旬-五月上中旬的茶毛虫、茶尺蠖、茶小绿叶禅、茶半跗线螨治等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第三次对 7月中-下旬茶叶中后期的茶小绿叶禅、茶半跗线螨、茶黑刺粉虱、茶碳疽病等重大病虫害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财政补贴资金承担50%,即每次 40 元/亩,共三次补助 120 元/亩。
4. 柑橘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服务组织每开展 1 亩柑橘生
― 10 ― 产社会化服务收费 960 元,财政补贴资金和种植农户各承担 50%,即财政补助 480 元/亩、种植农户承担 480 元/亩。各环节补助标准为:
①开沟施肥作业服务:年开沟机开沟施肥一次,年人工费每亩费用共 240 元,其中向服务对象收 12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120 元/亩。
于8月中至10月下旬在根系旺长时沿柑橘树滴水线开30厘米左右深沟,沟内重施有机肥。
②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年统防四次,每次 100元/亩,年人工费用共 400 元,其中向服务对象收 20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四次共补助 200 元/亩。
第一次在 3 月中旬对红蜘蛛等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第二次在 5 月中旬施杀菌剂+微肥等进行果面病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第三次在 6 月中旬对介壳虫等重大病虫害施矿物油及杀虫剂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第四次在 12 月—2 月施石硫合剂等冬季清园药。
③修剪作业服务:全年修剪一次,人工费用 320 元/亩,其中向服务对象收 160 元/亩,财政补贴资金承担 50%,即补助 160元/亩。
于 12 月—次年 2 月对树体进行修剪,剪后冬季清园药防。
(四)作业机械购置补助标准。
1. 对确定为开展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新购置的
大中型耕整动力机械,每台耕整机械享受农机购置和本项目补贴,两项合计补贴当年市场价的 50%,全区共补贴 15 台新购大中型耕整动力机械,预计每台补助 2 万元,财政补贴 30 万元;对...
篇三: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 2021 〕2 2 号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引导推动下,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探索创新、蓬勃发展,对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农业社会化服务还面临产业规模不大、能力不强、领域不宽、质量不高、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 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已成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农情,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现实。这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流转土地搞大规模集中经营,也不可能走一些国家高投入高成本、家家户户设施装备小而全的路子。当前,最现
实、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小农户生产,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丰富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随着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比较效益越来越低,导致农业生产主体积极性不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面临严峻挑战。从目前形势看,降成本、增效益是保供给、固安全的关键。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服务主体集中采购生产资料,可以降低农业物化成本;统一开展规模化机械作业,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集成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可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实现优质优价,农业社会化服务已成为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最有力的措施。(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形式。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农业面临化肥农药用量大、利用率低,技术装备普及难、应用不充分,农产品品种杂、品质不优,以及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迫切需要用现代科学技术、物质装备、产业体系、经营形式改造和提升农业。实践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过程,是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的过程,是改善资源要素投入结构和质量的过程,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过程,也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过程,有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培育农业服务业战略性大产业为目标,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服务的思路,大力培育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推进资源整合,逐步完善支持政策,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引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思路——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集聚,推动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同时发挥好政府作用,着力培育、支持、引导服务主体发展,强化行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聚焦服务小农户。以服务小农户为根本,把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现代化难题,促进农民增产增收。——鼓励探索创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创新,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同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鼓励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应用,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引导资源共享。用共享的理念、创新的机制、信息化的手段,在更大范围整合存量资源、盘活各类要素,实现共享利用、效率提升。推动各类服务主体通过
联合合作、组织重构和模式创新等方式,促进功能互补、形成合力。
(三)发展目标。力争经过 5—10 年努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业服务业发展成为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现代农业大产业,更好地引领小农户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共同发展。以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各类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主体,各具优势、各有所长,要推动各尽其能、共同发展。要把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作为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推进其专业化、规模化,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半径。要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组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居间服务的优势。要把服务专业户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发挥其贴近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优势,弥补其他服务主体的不足。要发挥供销、农垦、邮政的系统优势,着力完善服务机制,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同时,要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促进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主体与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拓展服务领域。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主产区,聚焦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加大对社会化服务的引导支持力度,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支撑。在此基础上,引导服务主体
积极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探索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有效方法路径,推动服务范围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及农林牧渔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三)创新服务机制。鼓励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要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促进各主体紧密联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农资企业、农业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各类涉农组织向农业服务业延伸,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推进技物结合、技服结合,实现业务拓展、创新发展。
(四)推进资源整合。要按照资源共享、填平补齐的要求,把盘活存量设施、装备、技术、人才及各类主体作为重点,探索建设多种类型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提供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综合解决方案,破解农业生产主体做不了、做不好的共性难题,实现更大范围的服务资源整合、供需有效对接,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推进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和全面应用,不断完善平台功能,逐步引入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共同为服务供需双方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化服
务。
(五)提升科技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在集成推广应用绿色优质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服务与科技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农业科技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服务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手段,推广应用遥感、航拍、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等成熟的智能化设备和数据平台,对农牧业生产过程、生产环境、服务质量等进行精准监测,提升农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服务主体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合作,开展服务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解决服务主体普遍面临的技术、装备、人才等难题。
(六)强化行业指导。鼓励相关部门、服务主体、行业协会等以县为基础,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服务效果评估。加强服务价格监测,防止价格欺诈和垄断。强化服务合同监管,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农户权益。鼓励地方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加强动态监测,推动服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发挥其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整合资源、自律规范的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发展的领域、环节和组织形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有序发展。要加强
与发改、财政、税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本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试点示范。围绕政策创设、主体培育、行业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打造一批创新基地,培育一批创新主体,形成一批创新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按照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要求,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强化绩效评价,确保实施效果。落实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创新,研究拓宽包括服务订单、农业保单、农业设施在内的增信措施和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创设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的金融产品,推动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推进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应用,探索开展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农事服务质量保险等。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切实保障服务主体的合理用地需求。
(四)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重大问题研究,健全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发展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把政策规定、项目实施、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等内容作为重点,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部门、广大服务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渠道,分区域、分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
传推介活动,为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篇四: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农业服务业实施方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科技为引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自由流动,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
一、 新型农业服务业 (一)目标定位。
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业,培育中介服务组织,以市场化方式实现农户生产与现代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到 2025 年,加快形成农产品电商经济新业态,提升农业会展服务作用,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机制灵活、保障有力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发展重点。
发展农产品电商经济。以建设花都区“互联网+农业”产业园为引领,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网络、数据、技术等要素作用,探索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形成以荔枝为试点的符合实际、可复制推广的电商经济新业态模式。
提升农业会展服务作用。以促进贸易、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依托广州博览会等平台,进一步宣传推介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促进产销对接,提升“食在广州”的美誉度。
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建设 50 个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年推广示范优良品种或先进适用技术 100 个(项)以上;创建 2 个区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对应服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方式,继续推进区校对接合作;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驻点技术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服务,培育认定一批乡土专家。
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供销系统区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示范作用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专业化防治服务、农机服务等项目为载体,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 挑战与制约 一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待完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要素主要由乡向城单向流动,造成农村地区“失血”“贫血”等现象。二是农业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优质、多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尚不能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农业产业链条短,科技
创新转化能力不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三是加快乡村建设的要求更加迫切。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依然较大,农村整体面貌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四是高素质现代农民队伍亟待培育壮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亟待提升,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培育勤劳作、精技艺的现代农民任务十分艰巨。
资料来源:广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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