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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7篇

发布时间:2023-04-27 19:15:06

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7篇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 1.法是调整( A ) 的行为规范。 A.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C.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2.小李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7篇,供大家参考。

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7篇

篇一: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 单项选择题:

 1. 法是调整(

 A

  )

 的行为规范。

 A.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C. 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 2. 小李下班回家途中, 遭遇抢劫, 在搏斗过程中, 小李将歹徒的刀扭转方向刺进了歹徒的胸部, 致歹徒死亡。

 小李得知消息后, 非常害怕, 律师告诉小李, 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小李松了一口气, 这最能体现法的(

 B

 )。

 A. 指引作用 B. 评价作用 C. 警示作用 D. 预测作用 3. 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要求年满(

  D

 )。

 A. 16 周岁 C. 20 周岁 5. 行政法调整(B

 )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

 A. 国家权力机关 B. 国家行政机关 C. 国家司法机关 D. 所有国家机关 6. 各类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处罚方式是( C

  )。

 A. 警告 B. 责令停产停业 C. 行政拘留 D. 没收违法所得 7.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必定是(

 B

 )。

 A. 行政相对人 B. 行政主体 C. 公民 D. 社会组织 8. 自然人从(

 A

 )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 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B. 从十四周岁起到死亡时止 C. 从十六周岁起到死亡时止 D. 从十八周岁起到死亡时止 9. 某厂采购员甲外出采购一批水泥, 某甲是该厂的(

 D

 )。

 A. 指定代理人 B. 法定代理人 C. 法定代表人 D. 委托代理人 10.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 乙构成不当得利? ( D

 )

 A. 甲欠乙 500 元, 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C. 甲以拾得的 100 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11. 甲、 乙两家各有小院, 隔墙而居, 院墙高约两米。

 一天, 甲家夫妇下田务农, 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

 不巧, 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 将丙的左眼啄伤。

 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

 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 A

  )

  A. 应完全由乙家承担 B. 应主要由乙家承担, 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 C. 应由甲、 乙两家平均分摊 D. 应主要由甲家承担, 乙家给予适当补偿 12. 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 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 甲为了止住其哭闹, 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 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

 半小时后, 甲再查看时, 发现该婴儿已无呼吸, 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该婴儿系俯卧使口、 鼻受压迫, 窒息而亡。

 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种主观罪过?(

 C

  )

 A. 间接故意 B. 直接故意 C. 疏忽大意的过失 D. 过于自信的过失 13. 小 C 刑满释放后决心改邪归正。

 某日, 以前的同伙小 D 找到小 C, 要小 C 与他一起去盗窃某商店。

 小 C 不愿意, 但小 D 威胁小 C 说要告诉小 C 女友有关小 C 以前的劣迹。

 小 C 怕失去女友, 就与小 D 于当晚盗窃了商店。

 在这一犯罪中, 小 C 是( C

 )。

 A. 主犯 B. 从犯 C. 胁从犯 D. 教唆犯 14. 甲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 在经过几次减刑后, 甲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A

  )。

 A. 6 年 B. 7 年 C. 8 年 D. 9 年 15. 甲拐骗了 5 名儿童, 偷盗了 2 名婴儿, 并准备全部卖往 A 地。

 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 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

 由于麻醉药过量, 致使 2 名婴儿死亡, 5 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 后经救治康复。

 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A ) A. 拐卖儿童罪 B. 拐骗儿童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绑架罪 B. 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D. 自然关系 B. 15 周岁 D. 18 周岁 B. 甲大学新建校区, 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D. 甲雇人耕田, 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16. 甲犯三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7 年和 5 年, 则对甲决定执行的刑期应该是( D

 )。

 A. 5 年以上 22 年以下 B. 10 年以上 22 年以下 C. 7 年以上 20 年以下 D. 10 年以上 20 年以下 17.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为( A

  )。

 A. 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 10 年 B. 自商标申请日起 10 年 C. 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 20 年 D. 自商标申请日起 20 年 18.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 经审查,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在(

 B

  )。

  A. 5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B.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C. 10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D. 15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19. 甲从乙手中买到录像机一台, 不久, 丙说该录像机是他的, 并强行带走。

 甲向法院起诉, 要求丙返还录像机,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 乙在诉讼中的地位属于(

 C

  )。

 A. 被告 B. 原告 C. 第三人 D. 证人 20.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以下哪个选项是不正确。(

 D

 )

 A. 涉及国家秘密案件不公开审理 B. 涉及商业秘密案件不公开审理 C.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 D. 外国人犯罪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1. 王甲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因罪行严重、 手段恶劣、 社会影响极坏, 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并于 3 月 15 日执枪决。

 试问:

 王甲因犯罪而最终遭到惩处, 最能体现下列法的哪一个特征? (

 B

 )

 A. 法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B.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C.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具有国家意志性 2. 我们将“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称为(

 A

 )

 A. 法律关系的内容 B. 法律事实 C. 法律关系的主体 D. 法律关系的客体 3.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

 )。

 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 社会主义制度 C. 人民民主专政 D.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4.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指(

 B

 )。

 A. 自治区、 自治县 B. 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 C. 自治区、 自治州、 民族乡

 D. 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 民族乡 5.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 必有一方是(

 D

 )。

 A. 公民 B. 法人 C. 其他组织 D. 行政主体 6.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违法行政的(

 A

 )。

 A. 行政机关 B. 行政工作人员 C. 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 D. 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 7.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C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 小于 B. 等于 C. 大于 D. 很难判断 8. 王某今年 17 周岁, 为某大学学生, 智力超常, 生活自理能力很强。

 根据《民法通则》 的规定, 王某是(

 C )。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9. 合同的订立, 在法律上分为( B

  )

 两个阶段。

  A. 要约邀请和要约 B. 要约和承诺 C. 要约邀请和承诺 D. 要约和更新要约 10.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

 D

  )

 A. 过错责任原则 B. 过错推定原则 C. 公平责任原则 D. 无过错责任原则 11.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 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 的规定, 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C

  )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得变更或撤销

  D.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12.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

 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 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 宋某头部着地, 当即昏迷。

 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

 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

  A. 根据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 属于正当防卫 C.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13. 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C

  )。

 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14. 村民张某为了筹集结婚费用, 动起了盗窃国防通信线路的念头, 先后三次用钢丝钳等工具, 偷剪该线路电缆2000 余米, 价值 2 万元, 销赃后得赃款 3000 元, 致使该线路中断通信三个多小时。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C

 ) A. 盗窃罪 B. 破坏公用通信设备罪 C. 破坏军事通信罪 D. 故意毁坏财物罪 15. 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 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 白某偷花不慎触电, 经送医院抢救, 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B

  )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16. 小 X 犯了挪用公款罪, 因为是中共党员, 又是劳动模范, 所以法院就减轻了对他的处罚。

 法院的这一做法违背了(

 C

 )。

 A. 罪刑法定原则 B. 罪刑相适应原则 C.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D. 惩办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7. 依据我国《专利法》 的规定, 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

 B

  )。

 A. 5 年 B. 10 年 C. 15 年 D. 20 年

 18. 在法庭审判中, 被告人王某以公诉人知名度太高为由, 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李某回避。

 对王某的申请, 合议庭应当(

  C

 )。

 A. 合议庭决定休庭, 并告之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的检察长决定 报, 由本院院长决定 C. 法庭应当当庭驳回 D. 法庭可不予理睬, 继续开庭 19. 小李、 小王共同拥有一台电视机。

 一日电视机被小孟弄坏, 小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孟赔偿, 法院受理后, 小王要求参加诉讼, 小王在诉讼中的地位是(

 A

  )。

 A. 共同原告 B. 证人 C.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0. 在下列人员中, 不能充当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是( D

  )。

 A. 被告人的配偶 B. 被告人的同事 C. 律师 D. 被告人的父亲, 但其已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一、 单项选择题:

 1. 法是以( B

  )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 国家意志性 B. 权利义务 C. 国家强制力 D. 社会关系 2. 小李下班回家途中, 遭遇抢劫, 在搏斗过程中, 小李将歹徒的刀扭转方向刺进了歹徒的胸部, 致歹徒死亡。

 小李得知消息后, 非常害怕, 律师告诉小李, 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小李松了一口气, 这最能体现法的(

  B )。

 A. 指引作用 B. 评价作用 C. 警示作用 D. 预测作用 3. 1982 年宪法即现行宪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 B

 )

 部宪法。

 A. 3 B. 4 C. 5 D. 2 4.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

 )。

 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 社会主义制度 C. 人民民主专政 D.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5.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C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 小于 B. 等于 C. 大于 D. 很难判断

 B. 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后B. 合议庭决定休庭, 向本院院长汇

  6. 各类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处罚方式是(

 C

 )。

 A. 警告 C. 行政拘留 7.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必定是(

  B

  )。

 A. 行政相对人 C. 公民 8. 有权对自然人做出宣告失踪的机关是(

  C

  )。

 A. 公安局 C. 人民法院 9. 小明今年 10 周岁, 他的父亲在学校开学时为他交学费。

 这一行为是基于( B

  )

 而产生的行为。

 A. 指定代理 B. 法定代理 C. 法定代表 D. 委托代理 10.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 乙构成不当得利? (

 D

  )

 A. 甲欠乙 500 元, 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D. 甲雇人耕田, 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11. 甲、 乙两家各有小院, 隔墙而居, 院墙高约两米。

 一天, 甲家夫妇下田务农, 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

 不巧, 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 将丙的左眼啄伤。

 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

 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 A

  )

  A. 应完全由乙家承担 B. 应主要由乙家承担, 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 C. 应由甲、 乙两家平均分摊 D. 应主要由甲家承担, 乙家给予适当补偿 12.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B

 ),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A. 一年 B. 两年 C. 三年 D. 四年 13. 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 17 岁青工罗某偷的工业用铜, 罗遂偷出 4500 元的铜块交给赵某, 二人的行为(B

 )。

 A. 赵构成销赃罪, 罗构成盗窃罪 B. 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 C. 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 D. 赵构成盗窃的教唆罪和销赃罪, 罗构成盗窃罪 14.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 D

 )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是累犯。

 A. 二年 B. 三年 C. 四年 D. 五年 15. 下列各罪中, 哪一个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 ( C

  ) A. 故意杀人罪 B. 侵占罪 C. 抢劫罪 D. 背叛国家罪 16. 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C

 )。

 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17. 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

 C

 )。

 A. 作者终生 B.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40 年 C.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50 年 D. 无限制 18. 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是(

 D

  )。

 A. 拘传 B. 取保候审 C. 逮捕 D. 扭送 19.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D

 )

 无权行使侦查权。

 A. 公安机关 B. 人民检察院 C. 国家安全机关 D. 人民法院 20.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 经审查,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在(B

 )。

  A. 5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B.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C. 10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D. 15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1. 王甲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因罪行严重、 手段恶劣、 社会影响极坏, 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并于 3 月 15 日执行枪决。

 试问:

 王甲因犯罪而最终遭到惩处, 最能体现下列法的哪一个特征? (

  B

 )

 A. 法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B.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C.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具有国家意志性 D.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B. 责令停产停业 D. 没收违法所得 B. 行政主体 D. 社会组织 B. 人民检察院 D. 组织人事部门 B. 甲大学新建校区, 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 甲以拾得的 100 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2. 我们将“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称为(

 D

  )

 A. 法律关系的内容 C. 法律关系的主体 3. 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要求年满(

  D

 )。

 A. 16 周岁 C. 20 周岁 4. 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进步性的资本主义宪法性质的文件是( B

 )。

 A. 《钦定宪法大纲》

 C.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D. 《中华民国宪法》

 5.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 必有一方是(

 D

  )。

 A. 公民 C. 其他组织 6. ...

篇二: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断分析题(每小题 6 分,共 30 分)

 1.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判断:( 错

  )

 理由:(P4)

 2.一般来讲,法不应溯及既往,不应适用于法律生效前的行为。

 判断:( 对

  )

 理由:(P13)

 3.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

 权。

 判断:( 错

  )

 理由:(P156)

 4.王某拖欠他人 5 万元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于王某是全国人大代表,所以,

 在

 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王某可不接受民事审判。

 判断:(

 错

 )

 理由:(P52)

 5.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判断:( 对

  )

 理由:(P60)

 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 7 分。每题判断正确得 3 分,正确的标注√,错误的标注×;理由阐述正确得 4 分。本大题共 28 分)

  1.甲有一批货要卖出,他找到乙,向乙言明这批货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方式等事项,并给乙 3 天时间考虑。乙在 2 天后回复甲,表示其他都可以接受,但价格须下浮 10%。据此,甲的行为是要约,乙的行为是承诺。

  判断:(× )理由:甲的行为是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是承诺。因为乙对价格提出了变更要求,价格是要约的实质性内容,由于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所以,乙的回复是一个新的要约

  2.张某放火后乘着现场的混乱混入人群中,甲悄悄地紧随其后,张某毫无察觉。当张某与群众在一旁观望火势时,甲已接近到张某的身边,突然用手中的水果刀猛刺张某的腿部,以防他逃跑。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判断:(× )理由:(1)不属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2)正当防卫必须发生于犯罪行为正在进行的过程中。甲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3.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 2 万元。甲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乙的赔偿金额。

  判断:(

 ×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4.国际法的效力源于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对规则的制定。判断:(×

 )

  理由:国际法规范是经由国家之间的协议形成的,国家的同意和国际社会的公认是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上并不存在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

 1.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除了乡人民代表大会外,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

  判断:(× )

  理由:张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给予李某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李某并非因接受继承而取得该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始于遗赠人死亡之时,而当时的张某并未死亡,且意识清醒。所以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判断:(

 √)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3.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所以凡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须一律公开审理,不得有例外,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

  判断:(× )

  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国籍,是自然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资格或身份。国籍的取得和丧失主要由国内法规定。

  判断:(√ )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1.张某身患绝症,又早年丧偶。一日,张某趁自己还能走动,亲自将珍藏多年的几件名贵艺术品送到好友李某家中,并要李某一定收下以作留念。李某收下了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张某去世后,其子女向李某索要这些财物。张某和李某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判断:(×

 )理由:张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给予李某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 合同的规定。李某并非因接受继承而取得该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始于遗赠人死亡之时,而当时的张某并未死亡,且意识清醒。所以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权。判断:(

  ×

 )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3.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判断:(

  ×

 )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 l8 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 1 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 2 万元。甲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乙的赔偿金额。

 判断:(

  ×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判断正误 (×)法是靠社会舆论和个人习惯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理由:法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在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几大类。理由:宪法、行政法、型法、民法、诉讼法等都是法的部门,它们并非法的渊源。所谓法的渊源是指法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它们因为制定者的地位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

 (×)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之为法的渊源。理由: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法的部门。而法的渊源是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行政法规是由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理由:行政法规只能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而不能由较低层次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

 (×)《香港基本法》是我国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其效力范围仅限于特别行政区。理由:它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其效力范围适用于全国,不是地方性法规。

 (×)张某拖欠他人 1 万元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于张某是全国人大代表,所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张某可不接受民事审判。理由:张某此次身份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但对于民事案件,他必须应诉。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理由:宪法这一规定符合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国家机关之间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

 (√)某区政府扩建办公楼,欲添置大量办公设备,于是与某大型百货公司签订了买卖订货合同。某区政府的这一行为并不属于行政活动。理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行政主体的非管理活动不属于行政活动。某区政府向百货公司订货的行为时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一般的民事活动,并非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利的行为。

 (√)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理由:权力是指一定的机关或组织依法所具有的支配力量,具有纵向性(不能自由处置)、单方性,其主体限于国家机关或组织。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进行一定的作为和不作为的资格,与义务相对而称,其具有横向性(可放弃或转让)、双方性。所以,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只要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都是行政行为。理由:行政行为的确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但并非行政主体所为的一切行为都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所以行政主体从事的非公务行为不是行政行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按照自然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分成三种。理由: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年龄和智力状况分为三种。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时无效的合同,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理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有效或无效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追认即有效,拒绝即无效,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拒绝。

 (×)甲方以书信方式向乙方提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附言:如果乙在一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认为乙同意接受。一个月过去了,乙方仍保持沉默。根据法律规定,应认定合同已经成立。理由: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沉默不是意思表示,即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所以,虽然甲的书信是要约,但乙的沉默不是承诺,合同没有成立。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国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理由:我国的担保方式,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民事责任以对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施以惩罚为主要目的,双方当事人不得就民事责任的承担进行协商。理由:民事责任以弥补损失和恢复原状为主要目的,所以,双方当事人可就责任的承担进行协商。

 (×)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利益的权利,即胜诉权消灭。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也因法律不予保护而消灭。理由: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取消,而实体权不丧失。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李某在林区行走,遇野猪袭及,危及生命。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利器将野猪杀死。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理由:李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不是正当防卫。动物出于其本能而向人发动的攻击,不是不法侵害,而是一种自然界的危险。为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杀伤动物的行为是紧急避险。只有针对人的不法侵害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其所参与、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理由: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来处罚,并不仅限于其所直接指挥或者参与的犯罪。对于其它主犯,是按照其所参与、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小王(20 周岁)同小李(15 周岁)共同入户盗窃了价值 5000 元的私人财物,但他们不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构成共同犯罪要求行为人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在本案中,小李是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人,他仅对法律规定的少数几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对盗窃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本案,小王构成了单独犯罪,小李不构成犯罪。

 (×)依据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理由:依据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理由: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询问。但是,与本

 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理由:这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目的在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学者的学说、国内法院的判决及国内法,都可以直接形成国际法规范。理由:权威国际共法学家的学说、国内法院的判决及国内法仅仅是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不能直接形成国际法规范。

 (×)所谓国民待遇,也称为平等待遇,是指给予外国人的待遇与给予本国人的待遇完全相同。理由: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据此,一国境内的外国人与国国民享有大致相同的民事权利,同时负担相应的义务。不过,他们在所在国原则上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等政治权利,也不负担服兵役等效忠义务。

 (×)一国军舰在他国领海内有无害通过权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理由:一国商舰在他国领海内有无害通过权,是一项公认的国际原则。

 1 、法是由社会舆论和个人习惯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判断:(错)理由: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 、当今社会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方法。

 判断:(错)理由;法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比如它对个人的情感、思想、信仰等领域的事务,是无能进行调整的。

 3、判断:(对)理由:一般来讲,法不应溯及既往,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行为。、判断:(对)理由:一般来讲,法不应溯及既往,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行为。

 4 、张某拖欠他人一万 1 元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于张某是全国人民代表,所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张某可不接受民事审判。

 判断:(错)理由:宪法为了保障代表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规定代表的某些权利受到特殊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民事权益引发的诉讼,全国人大代表与一般公民无异,张某应当接受民事审判。

 5 、《香港基本法》是我国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其效力范围仅限于特别行政区。

 判断:(错)理由:《香港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其效力不仅仅限于特别行政区,而适应于全国范围。

 1 、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判断:正确理由:权力是指一定的机关或组织依法所具有的支配力量。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它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进行一定的作为和不作为的资格。很显然,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2、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行政主体,所以说,行政法律关系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主...

篇三: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法学概论简答题 一、简答法的定义与特征。

 答定义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体系。特征1、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行为规范。2、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规范。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行为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二、简述法的作用。

 答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各种影响。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三、简述法与道德的关系。

 答法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种重要的行为规范同属社会上层建筑。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区别 一法与道德的联系1、法与道德同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与道德在内容上都具有一定的重合性。任何社会的法律必然或多或少地反映了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观念许多法律义务是由道德义务演变而来的。3、两者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互有优势互相推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将有助于法律秩序的形成法的运行将更加顺畅而法的实施反过来有助于传播道德加强人们的道德观念。

 二法与道德的区别1、两者的产生时间和产生条件不同。2、两者的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不同。3、两者的内容与调整方式有着较大的差异。4、两者调整的范围不尽相同。5、两者的制裁方式不同。

 四、简述法与政策的关系。

 答根据政策的制定机关不同可将政策分为政党政策与国家政策。政策同法一样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区别。

 一法与政策的联系1、在思想内容上政策与法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2、法律是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保障。

 二法与政策的区别1、两者的制定机关与制定的程序不同。2、两者的规范形式不同。

 五、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职权。

 答 一性质中化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每届任 5 年.二职权1 立法权 2、人事任免权 3、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4、监督权 5、罢免权 6、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行使的其他职权 六、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答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权 4、人身自由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6、经济社会权 7、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8、其他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9、国家保护华侨归桥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

 七、我国公的基本义务。

 答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2、遵守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组织。5、依法纳税。6 其他。

 八、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答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地位平等。2、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发生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社会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和等价有偿的特点。

 九、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答 一条件1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 2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3 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二法律后果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被撤消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的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的情况。

 十、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

 答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十一、简述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情形。

 答 一概念无效法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是不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从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类型1、主体不合格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行为内容违法。

 十二、简述物权的效力。

 答1、物权的优先效力 2、物权追及效力 3、物上请求权。

 十三、有效的承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1、承诺必须由受理要约人向要约人出发。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做出。4、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但对非实质性内容做出更改可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十四、简述《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的四种情况。

 答1、具有《合同法》第 52条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的。2、具有《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的无效免责条款情形的。3、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4、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

 十五、简述无效和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答1、婚姻关系始终无效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十六、继承人在哪些情形下将丧失继承权 答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十七、简述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与构成要件。

 答 一法定情形一方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1、一方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2、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为原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提起。3、受害方受到损害。损害包括精神损害、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害。4、请求方无过错。

 十八、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答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属于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5、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6、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十九、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的住所。

 二十、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的章程 5、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的住所。

 二十一、 根据 《劳动合同法》 规定 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十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哪些情形析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 26 条第 1 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十三、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答 一概念行政法所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二特征1、行政法律关系是享有行政权的主体在行使职权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其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得到法律授权的公共团体。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3、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规预先规定参加主体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4、对于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其法律救济途径较为特殊。

 2 二十四、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的、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十五、简述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答 一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条件1、防卫意图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2、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行为实行的。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的。4、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行的。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当有的损害。

 二十六、什么情况下成立防卫过当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答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十七、简述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

 答1、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 14 周岁的。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凡是年满 16 周岁的。

 二十八、简述我国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答 一体系是指由刑法所规定的并按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弄罚方法的有机统一总和。

 二种类根据《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与驱逐出境。主刑与附加刑分别按照严厉程度由轻到重进行排列。

 二十九、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十、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答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三十一、我国刑法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答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5、逮捕。

 三十二、简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特征。

 答 一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做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二特征1、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行政争议案件。2、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具有稳定性即原告是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而被告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3、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诉讼起因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5、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主持下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而进行的。

 三十三、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答国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法定行政终局裁决的行为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到该行政行为公务权利、义务决定的行为行政调解行为和法定行政仲裁的行为。

 三十四、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答 一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

 二职权1、行使国家立法权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决定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 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5、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十五、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三十六、简述宣告死亡的含义及法律后果。

 答 一含义宣告死亡是指公民离开自已的依据没有任何消息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人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法律后果1、继承开始 2、婚姻关系消灭 3、债权债务关系清算了结 4、身份关系消灭 5、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或保险赔款开始支付。

 三十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答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示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十八、简述我国法的形式渊源。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特别行政区法律。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十九、简述合同的一般条款。答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式。

 四十、简述结婚的条件。

 答1、必须是男女又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篇四: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法是以( )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国家意志性

  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国家强制力

  社会关系

  2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 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是( )

 。

  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审判员

  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3 我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一律采用( )

 的方法。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无记名投票 (正确答案)

 等额选举

  4 张某是上海市民, 几年前买下农村一村民房屋及院落, 由于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 房屋和地产不能过户, 因此双方约定, 该村民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移交给张某, 作为权利转移的凭据。

 张某和该村民之间的这一行为属于(

  )

 。

  有效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 王某今年 17 周岁, 为某大学学生, 智力超常, 生活自理能力很强。

 根据《民法通则》 的规定,王某是( )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 当事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按照法定程序, ( )

 有权宣告其死亡。

  当事人的直系亲属

 公安局

 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组织人事部门

  7 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的基本要求是:

 年满( )

 。

  16 周岁

 15 周岁

 20 周岁

 18 周岁 (正确答案)

 8 在我国,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是( )

 。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各级国家审判机关

 各级国家检察机关

 全国人大及各级人大 (正确答案)

  9 当事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按照法定程序, ( )

 有权宣告其死亡。

  当事人的直系亲属

 公安局

 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组织人事部门

  10 依据我国民法规定,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是:

 (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1 关于法人, 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 )

 。

  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正确答案)

 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一般而言, 法人就是国营单位, 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12 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

 “尚有 250 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 2 吨, 每吨 2500 元, 需否? ” 乙厂回电:

 “需 250 克听装的牛肉罐头 2 吨, 市场价结算”

 乙厂的回电是:

 ( )

 。

  承诺

 要约 (正确答案)

 要约邀请

 合同订立阶段结束

  13 法是调整( )的行为规范。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正确答案)

 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

 自然关系之间

  14 某今年 1 7 周岁, 为某大学学生, 智力超常, 生活自理能力很强, 但尚无任何收入。

 根据《(民法通则》 的规定, 王某是(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5 甲乙两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 为担保合同的履行, 甲企业按照约定付给乙企业 2 万元定金。

 后乙企业违约, 没有履行合同。

 因甲企业采取措施得当, 未造成任何损害后果。

 关于乙企业的法律责任,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因未造成甲企业损失, 乙企业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乙企业应付给甲企业 1 万元

 乙企业应付给甲企业 2 万元

 乙企业应付给甲企业 4 万元 (正确答案)

  16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两年 (正确答案)

 一年

 三年

 四年

  17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方法是( )。

  管制 (正确答案)

 刑事拘留

 拘役

 罚金

  18 庇护权在国际法上( )

 是个人的权利

  是国家的权力 (正确答案)

 是个人根据国际法得到的权利

 是国家的义务

  多选题(7051 法律基础与实务)

 19 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指:

 ( )

  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 (正确答案)

 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 (正确答案)

 公民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完全相同

 公民应平等地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正确答案)

  20 以下( )

 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赔偿损失

  罚金

 责令停产停业 (正确答案)

 罚款 (正确答案)

  21 以下不属于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 )

  小张是某国有企业职业, 因工资问题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 (正确答案)

 某杂志擅自将李源源(今年九岁)

 的一幅摄影作品刊登在杂志封面上

 甲入室盗窃, 窃得张家财物人民币 5000 元 (正确答案)

  李明制售伪劣产品,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

  22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

 ( )

  王某诉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正确答案)

 李某诉其所在单位单位支付工资 (正确答案)

 赵某诉孙某给付医药费 (正确答案)

 周某诉郑某返还财产

  23 下列属于国际法主体的有:

 ( )

  国家 (正确答案)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正确答案)

 跨国公司

 个人

  24 下列哪些机关无权对自然人做出宣告失踪的裁决? ( )

 。

  公安局 (正确答案)

 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

 组织人事部门 (正确答案)

  25 下列不属于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

 。

  小张是某国有企业职工, 因工资问题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 (正确答案)

 某杂志擅自将李源源(今年 9 周岁)

 的一幅摄影作品刊登在杂志封面上

 甲入室盗窃, 窃得张家财物人民币共计 5000 元

 (正确答案)

 李明制售伪劣产品,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

  26 以下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有( )

 。

  罚金

 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违约金 (正确答案)

 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

  27 根据《民法通则》 的规定, 以下哪些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 )

  因身体受到伤害的 (正确答案)

 拖欠有关劳务费用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正确答案)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正确答案)

  28 民法上的物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 )

 。

  能够移动

  能被人支配 (正确答案)

 能被人利用 (正确答案)

 有一定经济价值 (正确答案)

 29 公民甲因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而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可以请求加害人赔偿的范围包括( )。

  甲的医疗费、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正确答案)

 甲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正确答案)

 因前来探望甲, 其亲属因误工损失的费用

 甲的丧葬费和甲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正确答案)

  30 下列权利中, 只能由自然人享有, 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享有的是( )。

  生命健康权 (正确答案)

 肖像权 (正确答案)

 著作权

  名誉权 (正确答案)

  31 关于两审终审制, 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两审终审制, 是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 (正确答案)

 任何案件必须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终结

 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正确答案)

 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其判决即使羟过二审也还未生效, 还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 (正确答案)

  32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 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执行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正确答案)

 启动执行程序的条件之一是当事人的申请 (正确答案)

 所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都必然与执行程序相关

  33 国际法的渊源, 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的方式和表现的形式. 以下哪两项是国际法的主要表现形式? ( )

 国际条约 (正确答案)

 国际习惯 (正确答案)

 一般法律原则

 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 (正确答案)

  是非题(7051 法律基础与实务)

 34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 除了 乡 人民代表大会外,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 判断:

 ( )

 对

 错 (正确答案)

  35 王某(2 0 周岁)

 同李某(1 5 周岁)

 共同入户盗窃了价值 300u 元的私人财物, 证据确凿, 所以他们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判断:

 ( )

 对

 错 (正确答案)

  36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 审判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判断:( )

  对

 错 (正确答案)

  37 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 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 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 2 万元. 甲不服,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依据“上诉不加刑” 原则, 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乙的赔偿金额. 判断:

 ( )

 对

 错 (正确答案)

  38 就法的时间效力而言, 法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 即法律实施以前的行为应该适用旧法。

 判断:( )

 对

 错 (正确答案)

  39 由下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选举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的选举方式, 称之为差额选举。

 判断:

 ( )

 对

 错 (正确答案)

  40 法人应以自己独立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并且不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

 判断:

 ( )

  对

 错 (正确答案)

  41 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

 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 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权。

 判断:( )

 对

 错 (正确答案)

  42 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 而不是权利. 判断:

 ( )

 对 (正确答案)

 错

  43 张某放火后乘着现场的混乱混入人群中, 甲悄悄地紧随其后, 张某毫无察觉。

 当张某与群众在一旁观望火势时, 甲已接近到张某的身边, 突然用手中的水果刀, 猛刺张某的腿部, 以防他逃跑。

 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判断:

 ( )

 对

 错 (正确答案)

  44 在我国, 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

 判断:

 ( )

 对 (正确答案)

 错

  45 国际法的效力源于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 对规则的制定。

 判断:

 ( )

 对

 错 (正确答案)

篇五: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应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 或人民)意志,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以确保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 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点:

 a 揭示了 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b 揭示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c 揭示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联系。

 d 揭示了 法的主要目 的作用和价值。

 e 揭示法的主体内容和调整机制。

 法律的本质:

 是指法律内在的根本性质, a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b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 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 而不是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

 c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律的作用:

 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两个方面:

 法律的精神:

 是法律在根本上所追求的价值与目 标,是法律的灵魂所在。

 但对法律所具有的正义、 平等、自 由、 民主、 秩序等精神,

 法治:

 是将法律置于国家最高地位、 国家最高统治者也必须服从法治的统治方式; 依法治国是将国家最高统治者置于国家最高地位的通知方式则是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 位的是法律还是国家最高统治者。

  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权力问题。

 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是公平、 平等、 正义、 自 由、 民主。

  法律的起源的根本原因是 1.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 法的起源经历了 从氏族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 3.法的起源过程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

 《德意志意识形态》 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主义主政治学的纲领性文献。

 马克思主义主政治学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阶级问题、革命问题、 国家问题、 未来社会问题。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或者伟大动力。

 社会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

 社会革命的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暴力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基本形式。但是并不排斥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有革命和平发展的可能性。

 社会革命是人类社会的根本质变, 社会主义的改革则是为了 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社会革命就其一般规律而言, 是通过武装斗争、 暴力革命的形式实现国家政权的转移。

 改革则是同一社会制度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不改变该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

 改革则是由统治阶级内部某种社会势力、 社会集团发动的, 改革目 的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改革不需要采取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和暴力冲突的形式。

 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即哪个阶级掌握政权, 是统治阶级, 哪些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政体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具体组织形式,也就是政权构成形式。

 国体和政体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治根本制度, 也是我国的政体。

 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个主体。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当前国际政治的格局——向多极化的方向发展。

 世界政治多极化国际形势总体上趋向缓和, 要和平、 求合作、 促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流 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和平与发展。

 世界和平是促进发展的前提条件, 1. 各国的共同发展是保持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

 2. 维护世界和平、 促进共同发展的正确途径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3. 和平与 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南北问题, 南北问题即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关系问题。

 实践的特点:客观性、 能动性、 社会历史性。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建立公正、 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其核心的问题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

 这个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是其他一切哲学的最根本的理论特征是实践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唯物主义与 辩证法的统一, 创立了 辩证唯物主义, 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的理论形态。

  客观实在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

 物质的存在形式是运动。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叫 做物质。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是物质的存在方式。

 物质是运动的, 这说明运动是普遍的、 永恒的、 无条件的, 因而是绝对的, 但在物质运动中又包含着暂时的、 有条件的、 相对的静止。

 静止

  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是相对的。

 意识是物质世界高度发展的产物。

 意识是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

 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根本点,

 解放思 想 、 实 事 求 是 也 是 邓 小 平 理 念的 精 髓。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也是我党思想路线。

 联系 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矛盾 新事物是指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代表社会历史的方向, 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的事物。

 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矛盾的基本属性:

 统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特殊性, 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是马克思主义本质和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的特殊性的关系 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既克服又保留。

 要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准备走曲折的路, 有克服各种困难的精神准备。

 实践对认识的作用:

 1.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 ,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 实践是检验认真理的标准 4. 实践是认识的目 的和归宿。

 认识的辨证发展过程, 一、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飞跃。

 二、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 贯穿于每一种社会形态始终, 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生产关系主要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本质. 贯穿于生产、交换、 分配、 消费的全过程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生产关系具有客观性。

 生产关系具有历史性。

 生产关系具有具体性。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集中表现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我国的经济制度, 即社会的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 是一定生产关系的总和。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经济制度的决定性因素。

 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观点, 党的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

 群众路线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体现。

  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

 一切为了 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

 1982 年召开的十二大, 邓小平开幕词中说:“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 走自 己的道路,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1987 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 邓小平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了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概括和全面立阐发了 党的“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1992 年邓小平上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十四大为标志, 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体制把有计划的商品一经济理论进一步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命名 为邓小平理论, 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

 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 1 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上,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2 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 作出了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

 3 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 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 在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上, 强调改革也是一场革命, 也是解放生产力。5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 强调实行对外开放。

 6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保证问题上,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

 7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步骤问题上, 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分三步走。

 8 在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上, 强调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9 在祖国的统一问题上, 提出“一个国家, 两种制度“创造性构想。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 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 的和归宿。( 辩证关系)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

 1、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3、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个代表的提出:

 围绕什么 是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社

  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 怎样建设党“这两大基本问题展开了 系统的论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念一脉相承的。

 围绕为什么发展, 发展什么,如何发展这一基本问题提出科学发展观的。

 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五个统筹” 是核心内容 1、 协调发展, 就是要统筹城乡 发展、 统筹区域发展、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人与自 然和谐发展、 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 推进经济、 政治、 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 各个方面相协调。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1、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2、 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3、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4、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5、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6、 完善社会管理,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

 以法治国

  法治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是执政党。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的本质: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 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 而不是统治阶级所有的意志 法律的基本特征:

 1、 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2、 法律具有国家意志属性。

 3、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社会规范。

 法律具有正义、平等、 自 由、 民主、 秩序等精神, 。

  治理国家的基本形式, 是人治与法治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1. 从内容上, 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2. 在法律效力上, 宪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3. 在制定的修改的程序上, 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

 。

 国家的机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 我国采用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中国共产党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就是我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我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法, 也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最基本特征。

 中国共产我党的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这是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 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这、 荣辱与共”, 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制度的特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

 国务院:

 即中央人民政府,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在整个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民法的基本原则:

 1 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 自 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 4 保护公民、 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取的法人资格 a 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 b 法人要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

 c 法人有自 己的名 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

 d 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 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德。

 4、 行为的开展符合法律规定。

  民的行为能力分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或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以自 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能辨认自 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民事法律行为...

篇六: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本体论法的本体论第二章第二章法的概念法的概念

 第一节第一节法的语义分析法的语义分析• 一、 中国历史上法的用 词• 汉语中“法” 的古体是“灋” 。• “灋, 刑也, 平之如水, 从水; 廌(zhi)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从去。• 1、 氵 , 表示水, 表明法有“公平” 之意 ;• 2、 廌, 是一种神兽, 其“性知有罪……,有罪则触, 无罪则不触。

 ”• 3、 去, 即惩罚。从去”

 廌的图象:廌的图象:

 • 我国古代称法为刑, 如夏之禹刑、 商之汤刑等;• 春秋战国时魏相李悝造《法经》 六篇, 改刑为法;• 商鞅变法, 该法为律, 后世多 称“律典” , 唯宋称“刑统” , 元称“典章” ;

 • 在现代汉语中, “法律” 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 法。

 广义的“法律” 指法律的整体。

 例如, 就我国现在的法律而论, 它包括作为根本法的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方性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法律。

 为了 加以区别起见, 学者们有时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

 二、 西方的法及相关概念二、 西方的法及相关概念• 在西文中, 含有“法” 、 “法律” 语义的词更为复杂。• 法和法律分别用不同的词来表达, 如:

 拉丁文的 jus和lex, 法文中的droit和loi, 德文中的recht和gesetz中的recht和gesetz。

 值得注意的是,droit, recht等词语不仅有“法” 的意思,而且都兼有权利、 公平、 正义等内涵。• 英语中的Law 只有规则的意思, 没有权利、公平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jusjus,

 • 所谓“客观法” 指抽象的、 不依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规范; 法指的是永恒的、 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 是“自 然法”( 理想法、 正义法、 应然法)所谓“主观法” 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 所谓“主观法” 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

 是“实在法” ( 现实法、国家法、 实然法)

 。• 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

 三、 学术意义上的法三、 学术意义上的法• 第一, 从立法者的角 度来给法下定义, 认为法是某种意志或命令。

 边沁:

 “法是一国之中权威者的意志表达, 是国家权利处罚犯罪的威吓性命令。

 ” 奥斯汀:

 “法是无限主权者的命令” 。• 第二, 从司 法者的角 度来给法下定义, 认为法是法官的判决。• 第三, 从守法者的角 度来给法下定义, 认为法是约束行为的规范。• 第四, 从法的作用 的角 度来给法下定义, 着重说明法的工具性。

 •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 法与公平、 正义是相联系的。

 如苏格拉底认为:

 法是正义的体现, 遵守法律是美德的要求; 亚里士多 德认为:

 法律的实际意义是促成全邦人民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 罗马西塞罗认为:

 法律是源于自 然的, 对正义和非正义的区分正义和非正义的区分。

 罗马杰尔苏认为:法乃是善良和公正的技艺。

 在中世纪的奥古斯丁把法分为神法和人法, 认为人法要服从神法。

 经过以后的发展, 逐渐成为自然法学派的先驱。罗马杰尔苏认为

 • 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许多 哲学学派的兴起, 对法律的定义也发生了 变化, 比如:• 分析法学派:

 边沁:

 “法是一国之中权威者的意志表达, 是国家权利处罚犯罪的威吓性命令。

 ”奥斯汀:

 “法是无限主权者的命令” ;• 社会法学派强调法是一种社会制度, 最终权威来源于它所保障的社会利益( 庞德)

 ;源于它所保障的社会利益( 庞德)

 ;• 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萨维尼)

 ;• 哲理法学派强调法律规则的道德基础( 康德、 黑格尔、 施塔姆勒、 拉德布鲁赫等)

 ;

 • 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 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 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 或人民)

 意志,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 容, 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 或人民)

 所期望的社会关系、 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 标为目 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的特点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的特点• 第一, 揭示了 法与统治阶级的内 在关系。• 第二, 揭示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第三揭示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 第三, 揭示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联系。• 第四, 揭示了 法的主要目 的、 作用 和价值。• 第五, 揭示法的主体内 容和调整机制。

 第二节第二节法的特征法的特征• 一、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即法的规范性。• 首先, 在社会体系中, 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首先, 在社会体系中, 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法的规范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1 )

 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 明确的指示。( 2 )

 法的内 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3 )

 法是反复适用 的。其次, 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

 • 二、 法是出自 国家的社会规范• 即法的国家意志性• 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制定;• 二是认可。• 法既然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它就必然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因此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普遍适用 性。

 三、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三、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即法的内 容的统一性•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 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 由。某些利益或者自 由• 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 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 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

 四、 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四、 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即法的强制性• 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这是从终极意义上讲的即从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最后意义上讲的, 即从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意义上讲的, 而非意味着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 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都要借助于国家的系统化的暴力 。

 第三节第三节法的本质法的本质• 一、 法的初级本质:

 阶级意志性,即法律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内 部各个成员 意志相互是统治阶级内 部各个成员 意志相互作用 产生的“合力意志” ;• 第一, 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但并不意味着法律对统治阶级内 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加管束;

 • 第二、 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并不意味着法律就完全不顾及对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 强调统治阶级的两面性:

 刽子手和牧师)

 ;• 第三、 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并不意味着法律就不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比如环境保护法比如环境保护法、 交通安全法等。• 第四、 并不是所有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法律, 只有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才是法律, 即法律的国家意志性。交通安全法等

 二、 法的终极本质:

 物质制约性,二、 法的终极本质:

 物质制约性,即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即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的• 第一, 法的物质制约性并不意味着法总是符合客观经济条件和经济规律的要求( 即法律具有滞后性, “应然”和“实然” 的差别)

 ;和“实然” 的差别)

 ;• 第二, 法的物质制约性并不意味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外的因素对法就没有影响( 比如政治、 哲学、 宗教、 文化、 地理、 人口 等因素)

 ;

 • 第三、 法的物质制约性并不意味着法就没有自 己的相对独立性; 即法有一定的“惯性” , 表现为法的继承性和法自 身发展的规律性。• 新法对旧法的继承, 不是继承旧法的本质和内 容, 而是继承旧法的形式,本质和内 容, 而是继承旧法的形式,诸如法律概念、 法律术语、 法律形式等;• 法律自 身的规律性即不断有低级到高级、 由野蛮到文明, 最终消灭。

 第四节第四节 法的作用法的作用第四节第四节 法的作用法的作用

 一、一、法的作用 释义法的作用 释义• 法的作用 表现为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按照法的社会意义的不同, 可以将法的作用 分为积极作用 与消极作用 两类;用 分为积极作用 与消极作用 两类;• 按照人们的法律期待与法律的实际效果之间的区别或差别, 可以将法的作用 分为预期作用 与实际作用 两类 ;• 从法的作用 的对象上来看, 将法的作用 分为规范作用 与社会作用 两类;

 • 法的作用 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随着社会的进化与法律文明程度的提高, 法的作用 的样态也在发生着变化。

 具体包括:• 1. 从作用 的对象而言, 由调整个人的行为发展到调整团体、 社会乃至国家的行为。• 2. 从作用 的内 容而言, 由维持社会秩序逐步向体现社会正义过渡步向体现社会正义过渡。• 3. 从作用 的范围而言, 由主权所及范围的国家逐步过渡到国际社会。• 4. 从作用 的目 的而言, 由重在禁止违法犯罪而发展到保障人权

 二、二、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 ( 一)

 、 告示作用 :•即通过公布成文法, 使人即通过公布成文法们知道和了 解国家对自 己行为的态度;

 • ( 二)

 、 指引 作用• 即法律规范对自 己行为的导向和引路的作用 。• 对象:

 每个人自 己的行为;• 分类:

 确定的指引 ( 义务模式)• 分类:

 确定的指引 ( 义务模式)•不确定的指引 ( 权利模式)

 ( 三)

 、 评价作用即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对人们的行为所起到的判断和衡量的作用 。对象:

 他人的行为对象:

 他人的行为特点:

 1、 客观性;2、 普遍有效性。

 • ( 四)

 、 预测作用•即人们可以根据法律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如何行为已经行为的后果,从而合理安排自 己行为的作用从而合理安排自 己行为的作用 。• 对象:

 人们之间的相互行为

 • ( 五)

 、 教育作用•即通过法的实施, 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对象:

 一般人的行为

 ( 六)

 、 强制作用即法可以用 来制裁、 约束违法犯罪行为。对象:

 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方式:方式:刑事制裁、 民事制裁、 行政制裁等

 三、 法的社会作用三、 法的社会作用• ( 一)

 、 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 在阶级对立社会中, 法的社会作用 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和执行社会公共职能。•1、 维护阶级统治•2、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二)

 、 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

 四、四、法的局限性法的局限性( 一)

 、 “法律无用 论” 与“法律万能论” 的谬误1、“法律无用 论” 者无视法的作用 和法律正向功能:它要么完全否认法的作用 , 甚至认为法律是限制人们主观能动性的障碍, 因而主张人治, 反对法治; 要么是对法律采取实用 主义态度, 将法律视为一种“招之即来, 挥之即去” 的东西。

 2、“法律万能论” 也是错误的:这种观念强调法律无所不能,无所不在, 似乎只要有了 法律, 就可以解决人类社会所面对的一切问题。

 • ( 二)

 、 法的主要局限• 法的主要局限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在社会的调控模式中, 法律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 第二, 法律调整范围不是无限的, 而是有限的。

 • 第三, 法律自 身所具有的局限性:• 保守性、 僵化性和限制性• 第四, 法律的实施要受到人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作业和思考题作业和思考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2、 简述你对法的本质的理解。• 3法的规范作用 和社会作用 是什• 3、 法的规范作用 和社会作用 是什么? 具体体谈谈你的理解。• 4、 谈谈你对“法律无用 论” 与“法律万能论”的理解。

篇七:法是以什么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章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

 灋

 1. 在古代文献中法邢通用。也往往与律 通用。

 2. 现代汉语中

 广义法律的整体。

 狭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3. 客观法指抽象的不依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律。

 主观法指属于主体的并需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

 第二节 一资产阶级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1.意志说 2.命令说 3.规则说 4.判决说 5.行为说 6.社会控制说 7.事业说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本质与现象是一对范畴法的本质与法的现象是一对范畴。

 观点 1.揭示法语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2.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3.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联系。

 法的本质 水象征公平 亦有裁判的功能 去 “人相违也”。

 去即对不公正行为的惩罚。

 廌音 zhi 代表正直、正义、公正或说是正义之神性直恶曲 具有审判功能、职能能为人分清是非曲直、对错助狱为验。

 三法的阶级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内容1.法是“意志”的体现 意志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的自觉的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是支配人的思想和行为并影响他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精神力量。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

 3. 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反映的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奉为法律经过国家机关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客观化物化为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法的效力。

 四法的本质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内容。

 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

 生产力代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生产关系代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规范性 1.他只对重要的并适合由法律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

 2.作为社会规范法既区别于思想意识和政治实体又区别于技术规范。

 3.法在形式上具有规范性一般性概括性的特征。4.法不是仅适用一次而是在其生效期内反复适用的。

 5.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规范性文件 文件

  非规范性文件 法的作用 对象

  人的行为 表现

  影响人的外部行为和内心世界 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

 对本人的行为

  个别性指引规范性指引

  选择性指引确定性指引 2.评价

 对他人的行为 3.预测

 对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4.强制

 对违法者的行为 5.教育

 对一般人以后的行为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 1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点在于 法律规范是由

 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普遍适用于一切社会成员的规范。

 2.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制定 认可

  3.

 成文法国家制定的法是由有权创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不成文法习惯法 根据调整社会关系的需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习惯 教义礼仪等以法律效力而形成的法律规范或是由法官对特殊的地方习惯的认可。

 4. 法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极大的权威性

 法的统一性首先指各个法律规范之间在根本原则上得一致其次是指除极特殊情况外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该法律体系内部各规范之间不能互相矛盾。

 法的普遍适用性即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国家机关团体个人都不得超然于法律之外或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的权威性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的权威代表着国家的权威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违法行为。

 三法的普遍性 规范性是普遍性的前提与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和延伸 四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作为自己的主要内容。

 五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从终极意义上讲的即从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意义上讲的而非意味着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都要依靠国家的强制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实施的唯一力量。

 六程序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及基本特征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与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四节法的要素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要素简化为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技术性规范。

 “法律规范”作为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统称。

 一 法律概念 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涉人概念关于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的群体)的概念。

 涉事概念是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

 涉物概念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有关物品及其质量和数量时间

 空间等的无人格的概念。

 二 法律规则 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

 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发生的时空各种条件等事实状态的预设。

 行为模式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法律后果含否定式后果和肯定式后果 规则的前两项是有效的后一项也是有效的。

 分类 依据性质:

 1.义务性规则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规则。根据依其规定人们行为的方式分为命令式规则要求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和禁止式规则禁止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它的显著特点是强制性所规定的行为方式是明确而肯定的。术语应当必须不得禁止严禁 2.授权性规则是指示人们可以作出或要求别人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特点是任意性既不强令又不禁止。

 术语 可以 有权 有。

 。

 。

 。的自由不受。

 。

 。的干涉不受。

 。

 。的侵犯。

 3.权利义务复合性规则兼具授予权利和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绝大多数是有关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的组织和活动的规则。

 依其指示的对象和作用分为 委任规则指示国家机关修改法律制定或废除法律法规。有强式和弱式两种。

 组织规则确定国家机构的权力划分指示国家机关执行某一方面的国家职能或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调整改革等。

 审判规则:指示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审判职能。

 权利义务复合性规则的特点一方面被指示的对象有权职权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定作出一定的行为另一方面作出这些行为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职责。在逻辑上每个复合规则都可进一步分解为授权性和义务性。

 依据形式特征 规范性规则: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后果是明确的肯定和具体的且可以直接适用而不需要加以解释。

 标准性规则的有关构成部分不堪具体和明确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或特殊对象加以解释和适用。

 依据功能: 调整性规则的功能在于控制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规则概括出来的行为模式。

 构成性规则功能在于组织人们按照规则授予的权利去活动。

 三 法律原则 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特点不预设任何确定的具体的事实状态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更没有规定确定的法律后果。

 分类1.政策性原则是国家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作出的政治设计或决策一般说来事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等问题。这些问题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

 2.公理性原则具有历史性和地域性但因为它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得到广泛承认并被奉为法律的公理。

 无论政策性还是公理性都有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之分。

 基本原则体现法的本质和根本价值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构成一个法律体系的灵魂决定着法的内在统一性和稳定性。

 具体原则是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构成某一法律领域或某类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直接出发点。

 在法律运行过程中规则与原则的区别 第一 规则要么是有效的要么是无效的或是被遵守或是被违反。但原则的适用条件 比较灵活这种灵活性首先体现在原则不指明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将自动发生的法律后果。其次也不规定使它非适用不可的条件。

 第二 在一个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如果相互冲突其中必有一个无效而原则交错时原则之间的冲突必须根据每一个原则在既定场合中的相对分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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