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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7篇

发布时间:2023-04-28 13:55:07

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7篇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 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的通知 各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7篇,供大家参考。

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7篇

篇一: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印发糕点等 7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的通知

  国质检食监〔2006〕 365 号

  关于印发糕点等 7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 对 28 大类食品中的糕点、 豆制品、 蜂产品、 果冻、 挂面、 鸡精调味料、 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为此, 总局组织专家对 28 大类食品分类进行了调整(附件 1)

 , 制定了糕点等食品 7 个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附件 2-8)

 ,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2.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 —

  3.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 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2 — 5. 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 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 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 酱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 1: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 3 —

  — 4 —

  附件 2: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 油、 糖、 蛋等为主要原料, 添加适量辅料, 并经调制、 成型、 熟制、 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如月饼、 面包、 蛋糕等。

 包括:

 烘烤类糕点(酥类、 松酥类、 松脆类、 酥层类、 酥皮类、 松酥皮类、 糖浆皮类、 硬酥类、 水油皮类、 发酵类、 烤蛋糕类、 烘糕类等)

 ; 油炸类糕点(酥皮类、 水油皮类、 松酥类、 酥层类、 水调类、 发酵类、 上糖浆类等)

 ; 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 印模糕类、 韧糕类、 发糕类、 松糕类、 棕子类、 糕团类、 水油皮类等)

 ; 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 热调韧糕类、 印模糕类、 片糕类等)

 等。

 申证单元为 1 个, 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饼)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饼)

 。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 调粉、 发酵(如发酵类)

 、 成型、 熟制(烘烤、 油炸、 蒸制或水煮)

 、 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

 关键控制环节。

 — 5 —

  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 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 室内装有空调器、 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 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 打蛋机)

 ;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 桃酥机、 蛋糕成型机、 酥皮机、 印模等)

 ;

 3.

 熟制设备(如烤炉、 油炸锅、 蒸锅)

 ;

 — 6 —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 醒发箱)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 7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干燥箱;

 (四)

 灭菌锅;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微生物培养箱;

 (七)

 生物显微镜。

 七、 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 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 8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

 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

 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 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以同班次、 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 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

 。

 样品分成 2 份, 送检验机构, 1 份用于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核心提示:

 近年来, 糕点食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餐点, 市场占有率在一半以上的

  — 9 —

 小型糕点企业和小作坊所生产的产品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 笔者对其进行了 分析, 提出了控制和预防措施, 供业内同仁参考。

 自古以来, 糕点食品就以其香甜可口等特点深受我国人民群众的喜爱。

 糕点食品不仅是我国传统节日探亲访友的馈赠佳品, 而且, 随着社会的发展, 它现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餐点。

 糕点是以面粉或米粉、 糖、 油脂等为主要原料, 配以蛋、 乳品等辅料、 馅料和调味料, 经和面、 成型、 熟制(烤、 炸、 蒸)

 等方式加工制成。

 我国的糕点生产具有悠久的历史, 糕点品种多达 3000 余种, 其中月饼、 桃酥、 蛋糕等糕点是典型的代表。

 在我国, 糕点食品主要在有固定场所的企业和店内生产, 以包装或散装的形式出售。但是, 纵观国内糕点食品市场,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除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外, 市场占有率在一半以上的小型企业和小作坊所生产的产品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 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糕点的可食性不符合质量要求, 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笔者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 根据糕点食品生产技术经验, 把该类质量问题的现象、 产生的原因及控制和预防措施综述如下:

 1 主要质量问题

  1. 1 感官指标不符合要求, 如产品夹生或产品呈焦糊状、 有异物或有辛辣的哈喇味等异味现象, 食用后有可能发生呕吐, 其中某些现象还有致癌作用;

 1. 2 砷、 铅、 黄曲毒素霉 B1 等卫生指标超标, 会有强烈的致癌作用;

 1.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会导致多种疾病的发生, 有些还可能有致癌作用;

 1. 4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超标造成发霉发粘现象, 食用后会造成腹泻;

 2 原因分析:

 2. 1 产品烘烤或油炸的温度和时间不够导致产品夹生, 烘烤或油炸过度则造成产品的焦糊状; 异物或异味现象是由于对使用的原辅料控制不严所导致, 如使用含砂量超标的面粉; 配料和面时将绳头、 包装碎片、 沙土或鸡蛋皮带进去; 工器具未清洗干净造成异味,产品同其它有异味的非食用材料混存, 造成异味, 使用的油脂或油脂含量较多的果仁等物料已酸败导致辛辣的哈喇味, 这是油脂酸败(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后所产生的酸、醛、 酮类以及各种氧化物造成的, 如小作坊生产的劣质油脂或来历不明的地沟油, 陈旧变质的果仁等; 产品储存期超过保质期或温度过高等因素造成油脂酸败;

 2. 2 砷、 铅、 黄曲毒素霉 B1 等卫生指标超标同样也是由于使用了 不合格的原辅料造成的;

 2. 3 糕点食品在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较多, 如甜味剂、 食用香精、 食用色素、 膨松剂, 防腐剂等, 生产厂家未按照 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的要求添加,如超量使用甜味剂导致甜味不正— 10 —

  常、 超量使用明矾膨松剂导致铝含量超标、 超量使用苏打类膨松剂导致味发苦发涩等,更有甚者使用了能够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非食用色素——工业染料如染衣料、 苏丹红等;

 2. 4 冷却和包装工序环境卫生质量差及储存环境不当等因素造成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超标;

 3 控制和预防措施:

 3. 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要求; 采购合格的原料, 索取相关质量证明并验证合格后才可投入生产; 在生产中按工艺要求配料和面, 避免将非食用材料混入; 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 清洗工器具; 产品库房内不得有其它杂物或有害物质堆放, 以避免受到污染;

 3. 2 严格按照 GB 2760-2007 的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添加非食用材料;

 3. 3 在生产中严格执行糕点生产操作规程, 保证产品烘烤或油炸温度和时间, 既不能不足造成产品夹生, 又不能过度造成产品的焦糊;

 3. 4 糕点是直接入口的食品, 必需确保冷却和包装工序环境卫生质量, 防蝇虫、 防尘、防潮设施完善, 员工个人卫生符合食品生产要求; 产品应储存在防潮、 环境温度符合要求的库房, 并离墙离地存放, 先进先出。

 总之, 糕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法律、 法规的要求, 一方面, 企业要自律, 在生产中应执行 GB 8957-1988《糕点厂卫生规范》 , 产品应执行 GB 19855-2005《月饼》 、 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 等标准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另一方面,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工商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 实施分类监管, 要求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生产环境、 进货台帐、 内部检验及库房储存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如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 者,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要求其及时整改乃至采取惩处措施。

 附件 3: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11 —

  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

 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两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食品, 包括腐乳、 豆豉、 纳豆等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非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制食品。

 包括豆腐、 干豆腐、 腐竹、 豆浆等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豆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 即发酵性豆制品、 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5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 12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选料和清洗。

 2.

 菌种的选择、 发酵的温度和时间。

 3.

 煮浆温度和时间。

 4.

 凝固成型。

 — 13 —

 5.

 生产加工中环境卫生的控制。

 6.

 成品的贮藏和运输。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杂菌的污染, 造成半成品和成品的腐败变质;

 2.

 蛋白质和氨基酸态氮含量过低;

 3.

 食品添加剂的超量和超范围使用;

 4.

 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厂房设计合理, 应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原料库、 加工车间、 成品库、 包装车间, 生产发酵豆制品的企业应有相应的发酵场所。

 加工车间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 包装车间应密闭有消毒措施, 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原料处理设备(如浸泡罐等)

 ;

 2.

 制浆设备(如磨浆机、 煮浆罐等) ;

 3.

 蒸煮设备(如蒸煮罐等) ;

 4.

 成型设备(如切块机、 压榨机等) ;

 5.

 发酵设施(如发酵笼、 屉等) ;

 6.

 干燥设施(如干燥机等) ;

 7.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等) 。

 除以上设备以外, 生产企业根据其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 必须具备其相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如灭菌、 油炸等相关设备。

 — 14 —腐乳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4、5、 7。

 豆豉、 纳豆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3、 5、 7。

 豆浆、 内酯豆腐等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7。

 豆腐、 干豆腐等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4、 7。

 腐竹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4、 6、 7。

 (分装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7。

 )

 油炸等豆制品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4、 7。

 (外购豆胚的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7。

 )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 ; 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 SB/T10170-1993《腐乳》 ; 相关的地方标准、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豆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 辅料, 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禁止反复使用。

 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

 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

 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

篇二: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面包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正稿)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 1 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

  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分析天平(0.1mg);

  (三)干燥箱;

  (四)灭菌锅;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微生物培养箱;

  (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 2 份,送检验机构,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篇三: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年 8 月 25 日, 国质检食监〔2006〕 365 号)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 油、 糖、 蛋等为主要原料, 添加适量辅料, 并经调制、 成型、 熟制、 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如月饼、 面包、 蛋糕等。

 包括:

 烘烤类糕点(酥类、 松酥类、 松脆类、 酥层类、 酥皮类、 松酥皮类、 糖浆皮类、 硬酥类、 水油皮类、 发酵类、 烤蛋糕类、 烘糕类等); 油炸类糕点(酥皮类、 水油皮类、 松酥类、 酥层类、水调类、 发酵类、 上糖浆类等); 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 印模糕类、 韧糕类、 发糕类、 松糕类、 棕子类、 糕团类、 水油皮类等); 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 热调韧糕类、 印模糕类、片糕类等)

 等。

 申证单元为 1 个, 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 调粉、 发酵(如发酵类)、 成型、 熟制(烘烤、 油炸、 蒸制或水煮)、 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

 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消毒。

 并具备防蝇、 防虫、 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 室内装有空调器、 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 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 打蛋机);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 桃酥机、 蛋糕成型机、 酥皮机、 印模等);

 3. 熟制设备(如烤炉、 油炸锅、 蒸锅);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 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糕点、 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月饼 GB19855-2005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2-1992 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2-1994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3-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4-1994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 包装、 标志、 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 SB/T10377-2004 裱花蛋糕 SB/T10329-2000

 《面包》 QB/T1252-1991 《月饼馅料》 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1g);

 (二)

 分析天平(0.1mg);

 (三)

 干燥箱;

 (四)

 灭菌锅;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微生物培养箱;

 (七)

 生物显微镜。

  七、 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 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出厂备注 1 外观和感官 √

 √

 √ √

  2 净含量 √ √

  3 水分或干燥失重 √ √ √

  4 总糖 √ √ * 面包不检此项 水蒸类、 面包、 蛋糕类、 熟粉类、 片糕、 非肉馅粽子、5 脂肪 √ √ *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出厂备注 无馅类粽子、 混合类粽子不检此项 适用 于油 炸类糕点 适用于蛋糕、 果仁类广式月饼、 肉与肉 制品 类广式月饼、 水产类广式月饼、 果仁类、 果仁类苏式月饼、 肉与肉 制品 类苏式月饼、 肉馅粽子 6 碱度 √ √ * 7 蛋白质 √ √ * 8 馅料含量 √ √ √ 适用于月饼 9 装饰料占蛋糕总 质量的比率 比容 √ √ * 适用于裱花蛋糕 10 √ √ * 适用于面包 11 酸度 √ √ * 适用于面包

  月 饼加 测脱氢乙酸 面包加测溴酸钾 12 13 14 15 16 酸价 过氧化值 总砷 铅 黄曲霉毒素 B1 √ √ √ √ √ √ √ √ √ √ * * * * * 17 防腐剂:

 山梨酸、 苯甲酸、 丙酸钙(钠)

 √ √ * 18 甜味剂:

 糖精钠、 甜蜜素 色素:

 胭脂红、 苋菜红、 柠檬黄、 日落黄、亮蓝 铝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致病菌 霉菌计数 √ √ *

  19 √ √ *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20 21 22 23 24 √ √ √ √ √ √ √ √ √ √ * √ √ * *

  25 商业无菌 √ √ * 只 适用 于真空包装类粽子

  26 标签 √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

 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

 品。

 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 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以同班次、 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 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

 样品分成 2份, 送检验机构, 1 份用于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篇四: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 版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序号 食品类别名称 已有细则的食品 类别编号(页码)

 发证机关1 粮食加工品 小麦粉 0101(7—11)

 省级局 大米 0102(12—15)

 挂面 0103(16—20)

 其他粮食加工品 0104(21—28)

 2 食用油、油脂 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0201(29—35)

 省级局 食用油脂制品 0202(36—41)

 食用动物油脂 0203(42—44)

 3 调味品 酱油 0301(45—48)

 省级局 食醋 0302(49—52)

 味精 0304(53—56)

 鸡精调味料 0305(57—60)

 酱类 0306(61—64)

 调味料产品 0307(65—72)

 4 肉制品 肉制品 0401(73—89)

 国家局 5 乳制品 乳制品 0501(90—109)

 国家局 婴幼儿配方乳粉 0502(110—119)6 饮料 饮料 0601(120—156)国家局 7 方便食品 方便面 0701(157—164)省级局 其他方便食品 8 饼干 饼干 0801(165—169)省级局 9 罐头 罐头 0901(170—177)国家局 10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1001(178—181)国家局 11 速冻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1101(182—189)省级局 速冻其他食品 12

 膨化食品 1201(190—194)省级局

  序号 食品类别名称 已有细则的食品 类别编号(页码)

 发证机关薯类和膨化食品

 薯类食品 1202(195—200)省级局 13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 糖果制品 1301(201—209)省级局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果冻 1302(210—213)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茶叶 1401(214—225)省级局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402(226—233)15 酒类 白酒 1501(234—240)国家局、省级局 葡萄酒及果酒 1502(241—247)国家局 啤酒 1503(248—253)黄酒 1504(254—259)省级局 其他酒 1505(260—266)16 蔬菜制品 酱腌菜 1601(267—281)省级局 蔬菜制品 17 水果制品 蜜饯 1701(282—285)省级局 水果制品 1702(286—291)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801(292—299)省级局 19 蛋制品 蛋制品 1901(300—307)省级局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可可制品 2001(308—312)省级局 焙炒咖啡 2101(313—315)21 食糖 糖 0303(316—321)省级局 22 水产制品 水产加工品 2201(322—333)省级局 其他水产加工品 2202(334—343)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2301(344—349)省级局 淀粉糖 2302(350—353)

  序号 食品类别名称 已有细则的食品 类别编号(页码)

 发证机关24 糕点

 糕点食品 2401(354—359)省级局 25 豆制品 豆制品 2501(360—370)省级局 其他豆制品 26 蜂产品 蜂产品 2601(371—382)省级局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 27 特殊膳食食品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 2701(383—391)国家局 28 其它食品

  392

 附件 1:0101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其申证单元为 1 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 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 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 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 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355-1986《小麦粉标准》;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 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8608-1988《低筋小麦粉》; LS/T3201-1993《面包用小麦粉》; LS/T3202-1993《面条用小麦粉》;

  LS/T3203-1993《饺子用小麦粉》; LS/T3204-1993《馒头用小麦粉》; LS/T3205-1993《发酵饼干用小麦粉》; LS/T3206-1993《酥性饼干用小麦粉》; LS/T3207-1993《蛋糕用小麦粉》; LS/T3208-1993《糕点用小麦粉》; LS/T3209-1993《自发小麦粉》; LS/T3210-1993《小麦胚(胚片、胚粉)》;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小麦应符合国家小麦标准(GB1351-1999)的规定。入磨小麦必须经过筛选、磁选、风选、去石等清理过程。企业生产小麦粉所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不得用陈化粮(小麦)加工供人食用的小麦粉。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高温电炉(马福炉);(二)粉筛;(三)干燥箱;(四)分析天平(0.1mg);(五)天平(0.1g);(六)粉质仪(适用于专用小麦粉)。

 七、检验项目 小麦粉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小麦粉质量检验项目表( 通用 小麦粉)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加工精度 √ √ √

 2 灰分 √ √ √

 3 粗细度 √ √ √

 4 面筋质 √ √

  5 含砂量 √ √

  6 磁性金属物 √ √

  7 水分 √ √ √

 8 脂肪酸值 √ √

  9 气味口味 √ √ √

 10 蛋白质 √ √ √ 高筋、低筋小麦粉产品标准中有此项目要求的 11 粉色、麸星 √ √ √12 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苯甲酰)

 √ √ *

 13 汞(以 Hg 计)

 √ √ *

 14 六六六 √ √ *

 15 滴滴涕 √ √ *

 16 黄曲霉毒素 B 1

 √ √ *

 17 标签 √ √

  18

 铅(Pb)

 √ √ *

 19 无机砷(以 As 计)

 √ √ *

 注:标签标注除符合 GB7718-1994 的要求以外,还应注明使用的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

 小麦粉质量检验项目表(专用小麦粉)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灰分 √ √ √

 2 粗细度 √ √ √

 3 含砂量 √ √

 4 磁性金属物 √ √

 5 水分 √ √ √

 6 粉质曲线稳定时间 √ √ √ 自发小麦粉,小麦胚标准中无此项目要求。

 7 降落数值 √ √8 气味 √ √ √

 9 湿面筋 √ √

 10 酸度 √ √ √ 自发小麦粉产品标准中有此项目要求。自 11 混合均匀度 √ √ √

  12 馒头比容 √ √ √发小麦粉所用的小麦粉应符合GB1355中特制一等粉的规定。

 13 汞(以 Hg 计)

 √ √ *

 14 六六六 √ √ *

 15 滴滴涕 √ √ *

 16 黄曲霉毒素 B 1

 √ √ *

 17 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苯甲酰)

 √ √ * 18 标签 √ √

 19 铅(Pb)

 √ √ *

 20 无机砷(以 As 计)

 √ √ *

 注:标签标注除符合 GB7718-1994 的要求以外,还应注明使用的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企业同时生产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应抽取专用小麦粉。同时需抽取一个空的包装袋做标签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小麦粉产品不得少于50袋。

 抽样数量:5kg,混样后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附件 2:0102 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大米申证单元为 1 个,即大米。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大米。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1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稻谷→ 筛选(溜筛,振动筛,高速除稗筛)→去石→磁选(磁栏,永磁滚筒)→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成品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稻谷的清理,碾米,成品整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黄粒米超标。

 2.水分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大米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筛选清理设备(溜筛,振动筛,高速除稗筛等);2.比重去石机;3.磁选设备(磁栏,永磁滚筒等);4.砻谷机;5.碾米机;6. 米筛(白米溜筛,平面回转筛等);7.包装设备;8. 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斗式提升机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354-86《大米标准》;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稻谷应符合国家稻谷标准(GB1350-1999)的规定。不得用陈化粮(稻谷)加工供人食用的大米。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谷物选筛;(二)干燥箱;(三)分析天平(1mg);(四)天平(0.01g)

 七、检验项目 大米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大米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加工精度 √ √ √

 2 不完善粒 √ √

  3 最大限度杂质 总量 √ √ √

 4 糠粉 √ √ √

 5 矿物质 √ √ √

 6 带壳稗粒 √ √ √

 7 稻谷粒 √ √ √

 8 碎米 总量 √ √

  9 碎米 小碎米 √ √

  10 水分 √ √ √

 11 色泽、气味、口味 √ √ √

 12 黄粒米 √ √

  13 汞(以 Hg 计)

 √ √ *

 14 六六六 √ √ *

 15 滴滴涕 √ √ *

 16 黄曲霉毒素 B 1

 √ √ *

 17 标签

 √ √

  18 铅(Pb)

 √ √ *

 19

 无机砷(以 As 计)

 √ √ *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同时抽取一个空的包装袋做标签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大米产品不得少于 50 袋。

 抽样数量:为 5kg,混样后平均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

  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附件 3:0103 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挂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高粱粉、绿豆(或绿豆粉、绿豆浆)、大豆(或大豆粉、大豆浆)、蔬菜(或蔬菜粉、蔬菜汁)、鸡蛋(或蛋黄粉)等为原料,添加食盐、食用碱或面质改良剂,经机械加工或手工加工、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条。包括: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等。申证单元为 1 个,即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挂面。挂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103。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普通挂面 调粉→熟化→压延→切条→干燥→截断→称量→包装 2.花色挂面 原辅料预处理→调粉→熟化→压延→切条→干燥→截断→称量→包装 3.手工面 调粉→熟化→搓条→拉吊→干燥→截断→称量→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食品添加剂最大限量的控制;干燥工序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牵引机速度等参数的控制;晾晒、包装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和超量使用。

 2.干燥过程中各项技术参数控制不当出现挂面酥断现象。

 3.外来物污染。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挂面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

 生产企业用于挂面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有有效的防蝇、防尘措施,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铺砌,平坦,无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普通挂面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调粉机、和面机等设备); 2. 熟化装置; 3. 压延机; 4. 干燥设施(烘房或晒场等); 5. 切断机; 6. 计量设备; 7. 包装设施(工作台或包装机)。

  花色挂面除上述设备外,还应具备相应的原辅料处理设备。

 手工面可以不要求压延机,拉吊工序必须手工完成。

 四、产品相关标准 LS/T 3212-1992《挂面》;LS/T 3213-1992《花色挂面》; LS/T 3214-1992《手工面》;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挂面的原辅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则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挂面配有调料包的,应对调料包进行验证。

 六...

篇五: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 油、 糖、 蛋等为主要原料, 添加适量辅料, 并经调制、成型、 熟制、 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如月饼、 面包、 蛋糕等。

 包括:

 烘烤类糕点(酥类、 松酥类、 松脆类、 酥层类、 酥皮类、 松酥皮类、 糖浆皮类、 硬酥类、 水油皮类、 发酵类、 烤蛋糕类、 烘糕类等)

 ; 油炸类糕点(酥皮类、 水油皮类、 松酥类、 酥层类、 水调类、 发酵类、 上糖浆类等)

 ; 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 韧糕类、 发糕类、 松糕类、 棕子类、 糕团类、 水油皮类等)

 ; 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 热调韧糕类、 印模糕类、 片糕类等)

 等。

 申证单元为 1 个, 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 月饼)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月饼)

 。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 调粉、 发酵(如发酵类)

 、 成型、 熟制(烘烤、 油炸、 蒸制或水煮)

 、 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消毒。

 并具备防蝇、 防虫、 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 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 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 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 (或设施)。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 打蛋机)

 ;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 桃酥机、 蛋糕成型机、 酥皮机、 印模等)

 ;

 3.

 熟制设备(如烤炉、 油炸锅、 蒸锅)

 ;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 醒发箱)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2-1992 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2-1994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3-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4-1994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 包装、 标志、 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 SB/T10377-2004 糕点、 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月饼 GB19855-2005 裱花蛋糕 SB/T10329-2000

  《面包》 QB/T1252-1991 《月饼馅料》 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干燥箱;

 (四)

 灭菌锅;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微生物培养箱;

 (七)

 生物显微镜。

 七、 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 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出厂备注 1 外观和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水分或干燥失重 √

 √

 √

 4 总糖 √

 √

 * 面包不检此项 5 脂肪 √

 √

 * 水蒸类、 面包、 蛋糕类、 熟粉类、 片糕、 非

  肉馅粽子、 无馅类粽子、 混合类粽子不检此项 6 碱度 √

 √

 * 适用于油炸类糕点 7 蛋白质 √

 √

 * 适用于蛋糕、 果仁类广式月饼、 肉与肉制品类广式月饼、 水产类广式月饼、 果仁类、 果仁类苏式月饼、 肉与肉制品类苏式月饼、 肉馅粽子 8 馅料含量 √

 √

 √

 适用于月饼 9 装饰料占蛋糕总质量的比率 √

 √

 * 适用于裱花蛋糕 10 比容 √

 √

 * 适用于面包 11 酸度 √

 √

 * 适用于面包 12 酸价 √

 √

 *

  13 过氧化值 √

 √

 *

  14 总砷 √

 √

 *

  15 铅 √

 √

 *

  16 黄曲霉毒素 B1 √

 √

 *

  17 防腐剂:

 山梨酸、 苯甲酸、 丙酸钙(钠)

 √

 √

 * 月饼加测脱氢乙酸 面包加测溴酸钾 18 甜味剂:

 糖精钠、 甜蜜素 √

 √

 *

  19 色素:

 胭脂红、 苋菜红、 柠檬黄、日落黄、 亮蓝 √

 √

 *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20 铝 √

 √

 *

  21 细菌总数 √

 √

 √

 22 大肠菌群 √

 √

 √

 23 致病菌 √

 √

 *

  24 霉菌计数 √

 √

 *

  25 商业无菌 √

 √

 * 只适用于真空包装类粽子 26 标签 √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

 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

 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 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以同班次、 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 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

 。

 样品分成 2 份, 送检验机构, 1 份用于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

  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篇六: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十九类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汇编 审查细则汇编 四十九类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

  湖 北 省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研 究 院

  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食品部

 二 00 七年三月 二 00 七年三月

 湖 北 省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研 究 院

  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食品部

 序号

 类别号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名称

 修订状态

 发证部门

 页码序号

 类别号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名称

 修订状态

 发证部门

 页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受理省局审查4217

 0502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受理省局审查34 16

 0501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目录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目录

  1

  0101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扩权市

  1 2

  0102

  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扩权市

  2 3

  0103

  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七类

  市局

  3 4

  0104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5 5

  020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扩权市

  9 6

  0202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11 7

  0203

  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13 8

  0301

  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市局

  14 9

  0302

  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市局

  15 10

 0303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16 11

 0304

  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市局

  20 12

 0305

  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七类

  市局

  21 13

 0306

  酱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七类

  市局

  22 14

 0307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23 15

 0401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省局

  28

 18

 0601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省局

  46 含: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省局

  47

 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省局

  50

 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省局

  51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省局

  52

 蛋白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省局

  54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省局

  56

  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省局

  57 19

 0701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59 含:

  方便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市局

  59 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60 20

 0801

  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市局

  62 21

 0901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省局

  64 22

 1001

  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省局

  67 23

 1101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68 24

 1201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修订

  市局

  71 25

 1202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72 26

 1301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74 含: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75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扩权市

  76 27

 1302

  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七类

  市局

  77 28

 1401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扩权市

  79 含:

  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扩权市

  81 29

 1402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83 含: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市局

  83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市局

  84

  30

 1501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省局/市局

 85 31

 1502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

  省局

  88 32

 1503

  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省局

  90 33

 1504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92 34

 1505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94 35

 1601

  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扩权市

 96 含: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96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98 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100 36

 1701

  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101 37

 1702

  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102 38

 18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扩权市

  105 39

 1901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扩权市

  109 40

 2001

  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111 41

 2101

  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113 42

 2201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114 含: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114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116 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117 43

 2202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省局

  118 44

 2301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扩权市

  122 45

 2302

  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125 46

 2401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七类

  市局

  126 47

 2501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七类

  市局

  128

  含:

  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131 48

 2601

  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七类

  市局

  133

  含: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市局

  135 49

 2701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

 省局

  137

 注:① 到 2007 年 3 月份止共发布 49 类 65 个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② ▲----国质检食监〔2006〕646 号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 26 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共 27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 26 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共 27个); 个); ③ ⊙----国质检监[2004]557 号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 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共 10 个);

 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 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共 10 个);

 ④ ◇----国质检监[2005]15 号关于印发小麦粉等 15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共 9关于印发小麦粉等 15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共 9个); 个); ⑤ ◎----国质检食监〔2006〕365 号关于印发糕点等 7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共 7 个); (共 7 个); ⑥ 属国家发证的九个半产品:⑥ 属国家发证的九个半产品: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饮料产品、罐头食品、冷冻饮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白酒(产值 500 万以上由国家发证,已划定企业目录)。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序号 食品类别名称 已有细则的食品 细则发布日期 1 粮食加工品 小麦粉 2002 年 大米 2002 年 挂面 2006 年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2002 年 3 调味品 酱油 2002 年 食醋 2002 年 味精 2003 年 鸡精调味料 2006 年 酱类 2006 年 4 肉制品 肉制品 2003 年 5 乳制品 乳制品 2003 年 婴幼儿配方乳粉 计划 2006 年修订 6 饮料 饮料 2003 年 7 方便食品 方便面 2003 年 8 饼干 饼干 2003 年 9 罐头 罐头 2003 年 10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2003 年 11 速冻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2003 年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 2003 年 13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 糖果制品 2004 年 果冻 2006 年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茶叶 2004 年 15 酒类 白酒 计划 2006 年修订 葡萄酒及果酒 2004 年 啤酒 2004 年 黄酒 2004 年 16 蔬菜制品 酱腌菜 2004 年 17 水果制品 蜜饯 2004 年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 2004 年 19 蛋制品 蛋制品 2004 年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可可制品 2004 年 焙炒咖啡 2004 年 21 食糖 糖 2003 年 22 水产制品 水产加工品 2004 年 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2004 年 24 糕点 糕点食品 2006 年 25 豆制品 豆制品 2006 年 26 蜂产品 蜂产品 2006 年 27 特殊膳食食品

  28 其它食品

  -1- 附件 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扩权市)附件 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扩权市)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其申证单元为 1 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 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 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 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

 ;2. 比重去石机;3. 磁...

篇七: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 油、 糖、 蛋等为主要原料, 添加适量辅料, 并经调制、成型、 熟制、 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如月饼、 面包、 蛋糕等。

 包括:

 烘烤类糕点(酥类、 松酥类、 松脆类、 酥层类、 酥皮类、 松酥皮类、 糖浆皮类、 硬酥类、 水油皮类、 发酵类、 烤蛋糕类、 烘糕类等)

 ; 油炸类糕点(酥皮类、 水油皮类、 松酥类、 酥层类、 水调类、 发酵类、 上糖浆类等)

 ; 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 韧糕类、 发糕类、 松糕类、 棕子类、 糕团类、 水油皮类等)

 ; 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 热调韧糕类、 印模糕类、 片糕类等)

 等。

 申证单元为 1 个, 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 月饼)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月饼)

 。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 调粉、 发酵(如发酵类)

 、 成型、 熟制(烘烤、 油炸、 蒸制或水煮)

 、 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消毒。

 并具备防蝇、 防虫、 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 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 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 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 (或设施)。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 打蛋机)

 ;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 桃酥机、 蛋糕成型机、 酥皮机、 印模等)

 ;

 3.

 熟制设备(如烤炉、 油炸锅、 蒸锅)

 ;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 醒发箱)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2-1992 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2-1994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3-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4-1994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 包装、 标志、 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 SB/T10377-2004 糕点、 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月饼 GB19855-2005 裱花蛋糕 SB/T10329-2000

  《面包》 QB/T1252-1991 《月饼馅料》 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干燥箱;

 (四)

 灭菌锅;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微生物培养箱;

 (七)

 生物显微镜。

 七、 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 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出厂备注 1 外观和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水分或干燥失重 √

 √

 √

 4 总糖 √

 √

 * 面包不检此项 5 脂肪 √

 √

 * 水蒸类、 面包、 蛋糕类、 熟粉类、 片糕、 非

  肉馅粽子、 无馅类粽子、 混合类粽子不检此项 6 碱度 √

 √

 * 适用于油炸类糕点 7 蛋白质 √

 √

 * 适用于蛋糕、 果仁类广式月饼、 肉与肉制品类广式月饼、 水产类广式月饼、 果仁类、 果仁类苏式月饼、 肉与肉制品类苏式月饼、 肉馅粽子 8 馅料含量 √

 √

 √

 适用于月饼 9 装饰料占蛋糕总质量的比率 √

 √

 * 适用于裱花蛋糕 10 比容 √

 √

 * 适用于面包 11 酸度 √

 √

 * 适用于面包 12 酸价 √

 √

 *

  13 过氧化值 √

 √

 *

  14 总砷 √

 √

 *

  15 铅 √

 √

 *

  16 黄曲霉毒素 B1 √

 √

 *

  17 防腐剂:

 山梨酸、 苯甲酸、 丙酸钙(钠)

 √

 √

 * 月饼加测脱氢乙酸 面包加测溴酸钾 18 甜味剂:

 糖精钠、 甜蜜素 √

 √

 *

  19 色素:

 胭脂红、 苋菜红、 柠檬黄、日落黄、 亮蓝 √

 √

 *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20 铝 √

 √

 *

  21 细菌总数 √

 √

 √

 22 大肠菌群 √

 √

 √

 23 致病菌 √

 √

 *

  24 霉菌计数 √

 √

 *

  25 商业无菌 √

 √

 * 只适用于真空包装类粽子 26 标签 √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

 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

 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 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以同班次、 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 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

 。

 样品分成 2 份, 送检验机构, 1 份用于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

  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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