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7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 全市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定于8月上旬至10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定于 8 月上旬至 10 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现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二十条”创新举措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导检查范围和时间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范围为各区(市)党委政府、各区(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镇(街),延伸抽取部分企业(单位)。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督导阶段(即日起至 2022 年 9 月底)。各联合督导检查组围绕安全生产、消防、防汛备汛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督导。期间随机抽查不少于 6 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 2 - 4 个镇(街),每个行业领域和镇(街)延伸抽查不少于 2 家企业,高危行业领域和承担省安全生产考核任务的部门要做到全覆盖。
(二)问题整改阶段(2022 年 10 月)。各联合督导检查组对照问题隐患清单,督促区(市)集中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重要活动期间)。各联合督导检查组进行“驻在式”督导,对不放心单位持续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内容和方式 各联合督导检查组根据各区(市)工作实际,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大检查和防汛备汛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附件 1)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期间,市安委办将视情派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市纪委责任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等阶段性重点督导任务。督导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档案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视情况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问询、座谈交流、随机检查等。
四、督导检查分组及选派人员 成立 10 个联合督导检查组,每组 5-6 人,设组长 1 名,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
部门局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 1 名,由组长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联络员 1 名,由组长单位选派,可兼任;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保险机构分别向各组派出业务骨干 1 名(附件 3)。每组负责 1 个区(市)。
第一组:由市商务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二组:由市消防救援支队 1 名分管支队长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三组:由市市场监管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四组:由市城市管理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五组:由市应急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六组:由市公安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七组:由市海洋发展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八组:由市交通运输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九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第十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 名局级领导任组长,督导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联合督导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
- 4 - 任务,选派人员集中精力参加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导检查任务。各区(市)要积极配合联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同步开展各区(市)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
(二)统筹推进。各联合督导检查组要主动联系省“四进”工作队驻地安全生产督导组,紧密结合督导任务和省“四进”工作专班督导计划,进一步细化督导方案,做到同步督导、不重复督导。联合督导检查组第一和第二阶段每周不少于 1 次开展督导检查,第三阶段进行“驻在式”督导。每日督导检查结束后,要于当日将《XXX 区(市)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以下简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 4)反馈所督导区(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记录存档。
(三)迅速整改。各联合督导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谁督导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督导责任,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查找区(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
(四)加强调度。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联合督导检查组于每周五 15 时前汇总当周工作情况并将《问题隐患清单》《周小结(参考样式)》(附件 5)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 5 日内,将总结报告和汇总后的《问题隐患清单》《全市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6)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重大紧急问题,要立即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通知区(市)落实防范措施。督导期间发生亡人事故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生产安全类事故的区(市)要立即向联合督导检查组报告,由联合督导检查组对相关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督导。
(五)严格纪律。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疫情防护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如实报告督导检查工作情况。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不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联合督导检查组由牵头单位保障车辆,参与督导检查人员按照市财政现行公务出差有关规定在所在单位报销差旅费。督导期间参加督导人员要相对固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换人的,由原单位确定替换人员,报督导组长批准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 1.督导检查重点
2.各区(市)联络员名单
- 6 - 3.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人员分组安排 4.XXX 区(市)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5.周小结(参考样式)
6.全市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督导检查重点
一、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内容
1.区(市)、镇(街)党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情况;及时听取省安全生产、消防、防汛安全专项督导反馈情况,研究整改措施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一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党委常委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和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2.区(市)政府、镇(街)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情况;主要负责人一年不少于四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主动协调跨行业、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推动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等情况;其他领导干部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分管行业、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等情况。
- 8 - 3.各区(市)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坚持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倒查违纪违法违规问题情况;事故发生后 15 日内,组织本区(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情况,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4.各区(市)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全部整改到位情况;各级安委会按规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停产停工、追究刑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基层上报的难以解决的问题等情况。
5.结合区(市)、镇街、企业(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四个阶段要求,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完成 6 月底前风险隐患起底、建立台账、动态清零任务,部署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晨会、预案修订和演练、职工查隐患举报奖励、危险作业、安全总监等重点任务情况。
6.将消防安全大检查纳入政府督查督办和专项督导工作范畴,高位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并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情况;采取诊断检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取得实际成效情况。
7.各区(市)针对海上安全、燃气安全、客车非法营运等“老大难”问题,以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任务,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采取有力措施,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
8.各区(市)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违规运营、渔船非法载客和危险货物非法运营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情况;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情况;加大曝光警示力度情况;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等情况。
9.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存在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情况。
10.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情况。
11.区(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开展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按行业建立
- 10 - 分类监管企业清单等情况。
12.区(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行业性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情况;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定期向同级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行业风险分析和工作开展等情况。
13.区(市)消安委办公室发挥平台作用,广泛发动部门,镇(街)、村(居)委会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切实推动形成整治合力情况。
14.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地方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指挥部成员组成情况;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印发情况;制定区(市)防汛演练方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情况;镇(街)、村(社区)开展人员转移避险演练,相关责任人和群众熟悉预警措施、转移路线等情况。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力量落实情况;防汛物资储备补充更新情况。
15.组织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情况;针对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党委政府发挥统一领导作用、贯彻中央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城市建设发展理念、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干部群众应急能力和防灾避险意识等方面组织对照查摆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
16.组织落实省安全生产考核任务情况。包括指标分解、指标落实情况调度、对进度落后单位进行督促指导等情况。
二、重点督导检查部门内容 1.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调度、调研或带头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2.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情况;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情况;明确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建立本行业领域大检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清单情况。
3.落实分级分类驻点监督要求,做到重点企业应驻尽驻情况。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情况。
4.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确定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等情况。
5.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情况;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的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情况;依法保护举报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特别是大额奖励等情况。
- 12 - 6.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情况;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情况;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等情况。
7.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情况;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等情况。
8.教育、民政、文旅(文物)、卫健、宗教等部门按要求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
9.相关部门制定防汛方案预案,相关责任人熟悉防汛预案情况;组织开展行业防汛演练情况;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情况。组织行业领域防汛检查情况。加强行业领域防汛物资储备并建立台账情况;建立防汛应急队伍情况。
10.承担省安全生产考核任务的部门考核指标进展完成情况,围绕“加压奋进争一流”采取的措施情况。
三、重点督导检查企业(单位)内容 从重点行业领域随机抽取企业(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通过调阅会议、培训记录,核查企业(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方式,将省、市、区(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汛工作部署精神传达到全体员工,并研
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等情况。
2.通过调阅制度、落实记录、隐患台账等资料,核查其按照《关于开展“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体现本单位特点的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情况;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晨会、危险作业等制度情况;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情况;按期组织整改隐患到位情况。
3.从企业人员花名册中,随机抽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安全员、岗位职工等不少于 6 人,询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岗位风险隐患及应急处置、应急逃生措施”“企业职工查隐患举报奖励”等问题,了解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4.对照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随机抽查不少于 2-3 处隐患,现场核查...
篇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工作总结和 和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 01 月 04 日2021 年以来,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及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重要论述,聚焦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一体化推进党的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1 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中心任务,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启动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国土空间现状保护开发评估、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基本农田与生态红线优化评估、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等 5 个专题研究。完成村庄规划布局优化。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利辛县煤电产业(大宗固废基地)总体规划(2019-2030 年)》、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等规划的编制修编;西潘楼郭楼市级试点
和展沟苏桥、胡集陈营县级试点“多规合一”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成果通过评审。《利辛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铁片区城市设计形成初步成果。编制报批物流园、经开工业、北部、西部及城北工业东、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6 个。二是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改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问题327 个,通过验收 2013 亩;实施 2021 年项目 3610 亩,已取得省政府立项批复。实施新增耕地项目 766 亩,整改问题 37个,通过验收 749 亩。三是强化土地报批。加强沟通协调,2020 年组卷上报 8142.85 亩,其中:2021 年取得批复 6149.89亩。建立土地报批流程图,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完成标准,量化办理时限,提升报卷质量,2021 年组卷上报 36 个批次8942.58 亩。四是高效推进土地供应。完成土地出让 94 宗、2768.72 亩,出让金额 32.46 亿元。办理国有划拨用地 42 宗、1566.72 亩,划拨价款 69.46 万元。五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清理批而未供土地已处置 675.93 亩。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 宗、52.62 亩。处置疑似闲置土地 3875.85 亩。六是推动城乡地价制定与更新。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区标定地价已编制完成,待验收。七是严格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规划编制、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正在开展。无安全生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八是推进旱改水项目实施。展沟镇“旱改水”试点项目已完成建设 6000 亩。
(二)聚焦“ 国之大者” ,严格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一
是严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成立乡镇农房整治办,健全组织体系,累计排查录入 2013 年以来占用耕地建房问题 18787 宗,总占地面积 6356.50 亩;乡镇申报宅基地需求 5758 户,实际受理建房申请 6056 户,完成村级审查 6039宗、乡镇审批 5742 宗。报批农村住宅用地 1399.91 亩。二是严格“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回头看”。2021 年 3月、7 月,省、市先后来我县核查检查,未发现反弹现象。三是.严格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2020 年土地例行督察下发问题 5 个,全部整改销号。2021 年 1—11 月份,卫片执法检查下发违法图斑 149 个,面积 441.27 亩,完成整改 67个,消除违法面积 240.33 亩。核实整改 2021 年林业卫片图斑 1069 个,2013-2017 年疑似问题图斑 378 个。四是严格耕地“非农化”排查治理。排查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问题 2 个,面积 1.02 亩,全部整改到位。五是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办理临时用地 8 宗、63.29 亩。济祁高速临时用地复垦完成土方260.93 万方,占总进度的 92.3%。全部完成预计恢复增耕地1087.84 亩。六是严格设施农用地管理。上图入库备案 149 宗、1729.03 亩,其中:2020 年 56 宗、905.685 亩;2021 年 93宗、823.35 亩,补划基本农田 83.73 亩。七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上报稳定耕地为 185.59 万亩,调出稳定耕地为 22.91 万亩,超出上轮保护任务(184.39 万亩)1.2 万亩。八是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拆除整治 13 处,申请强制执行 52 件,下达处罚决定书 63 件,处以罚款 227.73
万元;立案查处乱砍乱伐林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8 件,处以罚款 5.61 万元、责令补种 236 株,没收猎获的动物 21 只。九是推进田长制改革。印发《利辛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23 个乡镇、361 个村(社区)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落地。十是推进林长制改革。县乡村三级林长开展巡林 4188 次,协调解决问题 1355 个。绿化道路沟渠 2826 条、自然村庄 270 个,建设森林生态廊道 15.1 公里,创建省级森林城镇 1 个、森林村庄 8 个,植树造林 1.62 万亩;茨淮新河薄壳山核桃种植基地、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全面建成。优先使用扶贫苗木 200.55 万株,林业产业扶贫工程全面竣工。实施森林病虫防治 29.6 万亩,其中:飞机防治 23.2 万亩、地面防治 6.4 万亩,无公害防治率 100%。设立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救助野生动物 66只。选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理员 1028 名。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 132 件,采伐林木 2.18 万立方米。
(三)坚持服务便民,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和依法行政。一是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 39779 件,其中:不动产权证书 31171 本,预告证明14683 份,抵押证明 6519 份。抵押面积 241.76 万平方米,抵押金额 60.78 亿元。协助征税 2.4 亿多元。提供各类档案查询服务 5.28 万人次。二是开展“难办证”专项治理。总计 7054套房屋,实现整改治理项目“清零”、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无障碍“清零”、制证发放到群众手中“清零”、补缺“清零”。易地扶
贫搬迁安置房 2042 户已同步治理到位全部办证发证到户。三是开展“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共摸排上报安置小区项目 9 个,总计 579 户、1091 套、123625 平方米。其中:逾期 2-5 年项目有 5 个,总计 287 户、538 套、59545 平方米;逾期 6-10 年项目有 4 个,总计 292 户、553 套、64080 平方米。已分类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四是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预计发证 36.05 万宗。已基本完成权籍调查。正在开展数据建库、材料收集、宗地签字和确权审批工作。五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印发《利辛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办法(试行)》(利政办秘〔2021〕14 号),平台系统已经建成。六是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印发《利辛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利政办秘〔2021〕8 号),完成黑土沟、背沟统一确权登记发证。七是开展信访事项“大起底、大化解、大督办”专项行动。受理各类信访案件 1087 件,办结 1022 件。集中治理,化解信访积案 22 件。八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查 9 家;联合抽查 3 家,发现档案管理不规范并督促完成整改 1 家。归集涉企信息 34 条。九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举行宪法宣誓 2 次。聘请专业法律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梳理编制权责清单目录 255 项、公共服务清单目录 60 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 19 项。梳理审查规范性文件 10
项,废止 2 项、继续使用 8 项。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 128 件、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 28 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46 件,确认违法 2 件,纠错率为 4.35%;行政诉讼案件 69 件,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 6 件,败诉率约为 8.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十是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编发《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乡镇工作指导手册》,举办全县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班(第一期)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班、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专题培训班、利辛县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务实培训班(共 10 期),提升镇村干部履职能力。印制“八不准”“六严禁”“两规范”“一处罚”《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全覆盖张贴到自然村、主要交通路口、群众聚集场所及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村村通”广播持续播放。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 26 次,审议通过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98 个,控制性详细规划 3 个,专项规划 2 个,美丽乡村规划11 个。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 27 件,用地规划许可 45 件,工程规划许可 86 件。现场验线及验±0 单体建筑 446 栋、核实竣工备案单体建筑 246 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 10 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仍需持续加力,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管不住。基层组织党建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发展第一要务抓得不够实,部分工作没有实现任务目标。三是作风建设仍需加强,作风散漫,不作为、慢作为、不严不实、敷衍塞责等问题依
然存在。四是业务素养还要大力提升,头脑迷糊,不知道不敢为、不懂方法不会为的大有人在。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局党组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制定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党建与业务“双提升”。加强理论武装,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全面加强、全面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动议、酝酿基层所负责人的交流配备,配齐配强股室及乡镇基层所负责人;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制度,持续持久激励干部
担当作为。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切实守好阵地、管好队伍,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强力推进《利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编制,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空间发展格局。先行编制城北镇、西潘楼镇等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启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持续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000 亩、新增耕地项目 1000 亩。报批土地 4000 亩,征收土地 2600 亩。收储商住用地 2500 亩,土地出让收益不低于 20 亿元。分类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全面完成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区标定地价制定,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旱改水”试点项目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取得重大进展。
(三)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建立健全田长制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审批督导,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大力推进耕地保护督察、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整治,坚决遏制增量,分类化解存量。加强耕地“非农化”排查治理,严格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厉打击乱砍乱伐、非法捕猎行为;深入实
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植树造林 4800 亩,森林质量提升2.35 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 1 个、森林村庄 10 个,森林覆盖率达到 18.68%。
(四)扎实推进行政服务。推进业务“线上线下”一窗联办,持续深化“互联网+服务”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相关信息共享,实现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稳步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协调乡镇、村、组,围绕补缺补差,清零扫尾。加快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促进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深化信访事项“大起底、大化解、大督办”专项行动。规范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安全与保密、政务信息公开、社会信用建设及文明机关、节能机关创建等工作。
(五)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抓小,防微杜渐。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落实“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加强效能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全力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监管,“治未病”“防未然”。全力支持、配合、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坚定不移推进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篇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
镇自然资源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义龙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方针,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2021 年 1月 4、5 号德卧自然资源所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非煤矿山开展巡查、排查。巡查、排查情况如下:2021 年 1 月 4日巡查郎行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无异常、;2021 年 1 月 5 日会同徳卧镇相关单位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无安全隐患发生。
2021 年 1 月 6 日
篇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
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总结和 2 2022 年工作谋划 供借鉴20xx 年,xx 市局在省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围绕“七个强市”,躬身入局、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被自然资源部授予“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被省自然资源厅授予“全省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一、20xx 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从严治党全面加强。一是坚持党要管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人人讲党课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保持了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颂歌一曲献给党”被市妇联推送展播,省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年度复查。二是坚持从严治党。以“纪律教育月”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开展以案促改 5 次,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三是坚持巡察“体检”。坚持做到以巡察促工作、以巡察促提升、以巡察促质效,共自查存在问题 25 条,并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切实把巡察作为对思想政治的一次“大体检”、作风建设的一次“大促进”、业务工作的一次“大提升”。
(二)坚持“一张蓝图”,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完成了“三条红线”试划,形成了 xx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县(市、区)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和 100 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二是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开展了“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基础测绘、城区快速路体系、户外广告等 7项专项规划,为“十四五”规划一张图提供了基础性支撑,为编制下层次规划提供了重要的规划遵循。三是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56 项,规划编制范围面积 1078 公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1 份、面积约 419.47 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9 份、面积约 818 万平方米,累计征收城市基础配套费约 3.7 亿元,为科学实施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坚持资源配置,用地保障有力有效。一是抓好用地报批,全年共上报建设用地报件 106 批次、面积 2.34 万亩,经批准征收土地 87 个批次、面积 2.07 万亩,目前,在部、省运转 73 个批次、面积 1.76 万亩,省重点项目保障率 100%,位居全省前列,市重点项目除未申请之外的均已保障。二是抓好收储供应,20xx 年,共计入库土地 0.24 万亩,出库土地 0.41 万亩,库存土地 1.42 万亩。全市供应土地 369 宗 3.31 万亩、土地收益 199.53 亿元,其中:市辖区供应土地 100 宗 1.25 万亩、土地收益 119.94 亿元。全市和市本级土地成交价款均破百亿,位居全省前列。三是抓好盘活利用,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大力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土地区域评估正在有序推进,成功完成 3 宗 258.25
亩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经验被省政府《工作快报》刊发。2009—2018 年已批土地供地率 90.38%、批而未供盘活任务完成率145.10%、闲置土地处置率 431%,三项任务均位居全省前列。四是抓好节约集约, “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 GDP 建设用地下降率 6.43%,超额完成了省厅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自然资源部全国 10 个节约集约试点城市评,工作经验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刊发报道。睢县产业集聚区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突显,容积率达到 1.9 以上。五是抓好土地监管。大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土地卫片执法、大棚房“回头看”、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2019 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率 97.49%,整改成效全省第一,2020 年例行督察整改率 88.54%,成效居全省前列。土地卫片执法 20xx 年前三季度违法比率 1.51%,较去年大幅降低。“一网两长制”巡查率 94.76%,居全省前列。
(四)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建设成色显著。一是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完成新造林 6.28 万亩、森林抚育 8.36 万亩、花卉种苗培育 2.016 万亩,分别占省定目标任务的158.3%、101.9%、和 106.9%。黄河故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xx 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10 月 1 日正式实施,全市国家湿地公园总数居全省首位。二是产业效益持续提升,为夏邑、宁陵、睢县申报实施河南省黄河流域森林与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及高质量发展项目欧洲投资银行贷款 2450 万欧元。申报培育森林特色小镇 4个、森林乡村 182 个。夏邑县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被列入第二批“国家
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名单,是我省两个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之一。三是林业资源利用持续规范。有效破解人工繁育鹦鹉产业发展难题,实现全国第一批人工繁育鹦鹉标识试点,10 月 21 日,河南省 20xx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我市隆重举行。积极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回头看”自查整改工作。20xx 年,全市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 168 起,有效保护了我市森林资源安全。市局被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评为 20xx 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五)坚持资源惠民,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放权赋能改革,下放行政职权 14 项。全力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整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合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推进测绘成果共享、结果互认。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交房即发证”常态化开展,“跨省通办”工作先后被《省政府工作快报》、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刊发。20xx年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14.32 万份,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证书 9.66万份。三是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研究制定了服务“万人助万企”十二项措施,制作“万人助万企”活动《政策告知明白卡》500份,设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咨询员”,实行“一次办好”“一次性告知”“特派员”等制度,办理企业问题 14 个、办结率 100%。
二、2022 年工作谋划
2022 年重点工作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锚定省委市委“两个确保”“七个强市”奋斗目标和“十大战略”“十项任务”战略重点,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认真履行“两统一”工作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聚焦生态 xx 建设、资源要素配置、高质量发展规划引领,积极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xx 之问”凝聚“xx 精神”,以“xx 精神”引领“xx 之为”,以“xx 之为”助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 xx 新时代再出发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一)实施规划引领工程,构建高质量发展规划体系。一是统筹编制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前瞻 30 年、编细 15 年、编实“十四五”要求,进一步统筹划定和完善编制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为 xx 高质量发展留足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发展空间。二是科学编制各类专项规划,抓好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更新及旧城改造规划等实施性规划的拟定、编制,不断提升城市规模能级和承载能力。研究论证快速物流枢纽体系,围绕铁路物流基地、高铁物流基地、高铁动车存车场建设,构建安全顺畅的物流快速通道。三是推进村庄布局和实用性规划实施。大力实施“百镇千村规划”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接,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和实用性规划编制建设实施工作。
(二)实施资源保障工程,强化高质量发展要素支撑。一是坚持“项目为王”,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努力将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项目等纳入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清单,争取将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库,更多使用上级计划指标。二是坚持“地等项目”,做好城乡建设用地拆旧区、建新区的规划与设计,缓解新增计划指标不足的压力。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全年力争储备土地 2 万亩以上。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市辖区土地供应不少于 6500 亩,供应价款不低于 85 亿元。三是坚持“集约利用”,推进园区规划编制和区域评估,打好“百园增效”硬仗,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等存量土地,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抓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和“弹性出让”试点。
(三)实施绿色建设工程,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一是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品牌建设,积极做好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2022 年计划造林 2.95 万亩、森林抚育 1.76 万亩。二是抓好黄河故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编制《xx 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明清黄河故道沿线湿地公园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苗木花卉生产等,将其打造成 xx“后花园”。三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强化木材限额采伐和征占用林地审批,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杜绝无证采伐和超限额采伐。
(四)实施惠民利民工程,优化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重点做好自然资源领域 14 项放权赋能事项改革,积极推进规划用地“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便民利民服务。加压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深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全豫通办”“跨省通办”业务能力,全力推进信息共享集成,加快实现“一窗通办”。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拓宽产业供地渠道,对脱贫县每年分别安排不低于 5%的新增计划用于保障乡村产业项目和新增农村住宅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居民点布局从自然随机向统筹规划转变。
可供参考
篇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
!— 1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措施,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依据《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2018 年第 98 号政府令、2021 年第 117 号政府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宁党办〔2018〕77 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宁安委〔2022〕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宁党厅字〔2022〕15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2 年 4 月 25 日!!!— 2 —!!!(此件公开发布)
!!!— 3 —!!!附件 1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序号 主要权力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和单位1指导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2.每年至少 4 次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厅安委办、厅机关相关处室2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严格采矿权审批,严把安全准入门槛,做好安全源头管控,避免批准的采矿权存在先天安全缺陷。2.监督矿山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3.指导督促市县抓好企业落实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岗位安全制度落实;4.落实常态化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抽查检查,打击遏制违法开采行为、规范矿山开发利用;5.落实经常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6.监督矿山企业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和闭坑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执法局3指导监督落实规划布局加强“多规合一”工作,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源头管控作用。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消防设施、停车场、尾矿库等的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指导市县自然资源局做好规划的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市县规划处、国土空间规划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 4 —!!!序号 主要权力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和单位4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1.地质灾害资质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2.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格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资质方违法分包转包项目行为,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3.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推进人防、技防联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准性、应急保障及时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5测绘行业安全监督管理1.测绘资质审批。源头把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测绘资质审批。2.开展测绘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格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资质方违法分包转包项目行为,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国土测绘处6厅内部消防及安全监督管理1.加强厅办公楼内水、电、防火设施的督导检查。2.加强厅机关大院门卫值守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3.监督厅办公楼物业、餐饮、消防、电梯、直燃机等服务企业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财务审计处
!!!— 5 —!!!附件 2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十二条举措)序号 重要举措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1一、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和“安全生产强调再多都不为过、考虑再细都不为过、抓得再实都不为过”三个不为过要求,深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强化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矿山安全、地质勘查、测绘、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将安全生产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重大节日厅机关领导、干部值班值守。2.在厅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中,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权重。在年终考核时,协调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述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3.在年终考核时,指导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厅办公室,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韦晓龙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与学习。综合法规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韦晓龙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相关培训内容。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韦晓龙支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处室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在制订行业标准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技术进步和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发展与地理信息管理处 李少军持续加强“多规合一”工作,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源头管控作用,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消防设施、停车场、尾矿库等的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并做好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市县规划处、国土空间规划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马 全持之以恒监管好矿山安全,全面落实《全区矿产资源领域常态化监管工作方案》,将矿山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信息化监管平台等先进技术及包抓组监督、专家实地督导等手段检查发现矿山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通过打击遏制违法开采行为、规范矿山开发利用行为有力消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定期开展好年度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如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实地核查测量工作、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重要节假日前的安全巡查工作等。厅常态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片包抓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
!!!— 6 —!!!序号 重要举措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重点关注地质勘查与测绘领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地质勘查单位及测绘资质单位内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排查,于5 月底形成全区地质勘查及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国土测绘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李少军紧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推进人防、技防联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准性、应急保障及时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2二、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1.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上追一层,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2.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与厅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不少于 4 次;4.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有具体目标和措施。5.涉及地质勘查和测绘等野外作业的单位,应制定专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并严格落实;6.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在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3三、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自然资源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特大事故。严格落实《关于做好 2022 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4-5 月份重点开展全区矿山、地质勘查与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严抓整改、隐患清零,厅安委会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督导整改。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国土测绘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
!!!— 7 —!!!序号 重要举措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强化全区矿产资源领域常态化监管工作,按照《全区矿产资源领域常态化监管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深化巩固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清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厘清各级管理职责,加强区市县三级联动,将矿业权登记与用地、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有效衔接,构建全区矿产资源领域常态化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常态监测机制,严格落实督导检查机制,严格落实“两报告、一方案、一清单”责任制度,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监督机制,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厅常态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片包抓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加强厅办公楼内水、电、防火设施的督导检查,紧盯厅机关大院门卫值守、清洁消杀、防疫物资储备发放等工作重点,从严从细抓疫情防控,严防死守保安全。结合厅机关大院消防安全实际,认真梳理消防和电气设施设备逐步老化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实施维修;组织物业、餐饮、消防、电梯、直燃机等服务企业将摸排查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措施纳入到日常保障服务工作中,落实日巡夜巡、周检月检机制,创造厅机关运行的良好环境。财务审计处、厅机关服务中心李少军在迎接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考核中,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和印证资料。厅安委办,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4四、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要求,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一是配合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参与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规划,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市县规划处、国土空间规划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马 全
!!!— 8 —!!!序号 重要举措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二是严格采矿权审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标准(修订)》要求,严把安全准入门槛,在审批前必须要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安全距离,做好安全源头管控,避免批准的采矿权存在先天安全缺陷。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三是指导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全区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前的验收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整改进展缓慢、未按时上报整改进展的,厅常态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区通报,同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依托矿产资源综合监管等系统,多渠道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建立矿山企业信用惩戒机制,依托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建立“黑名单”,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约束,确保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厅常态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片包抓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5五、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格行业资质管理,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行为。一是实行源头把控,测绘、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审批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质审批。国土测绘处、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吕世民李少军二是开展测绘、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格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资质方违法分包转包项目行为,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国土测绘处、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吕世民李少军6六、切实加强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严格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梳理厅系统内部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底数,严格要求各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厅直属相关事业单位 吕世民
!!!— 9 —!!!序号 重要举措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7七、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周密部署 2022 年度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实地核查测量工作,对全区所有煤矿和部分重点非煤矿山进行实地核查测量,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对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防范因超层越界开采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遥感影像月度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开采等行为。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从严惩处,绝不手软。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执法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吕世民8八、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严格执法检查,持续推进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曝光的力度,提升精准执法水平,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不到位的单位,通过下发督办函、抄告当地人民政府、全区通报等多种措施加强管理,做好查处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规范我区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秩序,确保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加大矿产资源法治宣传,综合运用“乡村大喇叭”、“的哥...
篇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 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22〕30 号)和《萍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萍办发电〔2022〕33 号)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
理、源头治理,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县、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党委会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各乡镇)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委办)
3.县、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或党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对口联系、分片包干等方式,每月至少一次带队深入各地各行业企业督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
府办公室,各乡镇)
4.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纳入县、乡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重点。要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委办)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5.县、乡政府要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领域“三包”监管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芦溪县安全生产领域“三包”监管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按照县区领导干部包“片”、行业管理部门干部包“线”、乡(镇、街)干部包“点”的“三包”监管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分区负责、分线监管、分点防范。根据“片、线、点”内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商贸、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自然灾害和非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安全监管以及事故发生等不同情况,市安委办每个季度会对各“片、线、点”责任单位按安全隐患、打非治违问题程度的大小分别启动安全生产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机制,在全市予以通报。(责
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6.县、乡政府要在 2022 年 6 月底前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日常督查检查,狠抓清单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委办,各乡镇)
7.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访谈制度,2022 年6 月底前,县、乡政府要组织对相关负责同志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访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
8.县、乡政府要健全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逐步增加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22 年 6 月底前,先期启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智慧应急平台、公路生命防护、安全监管信息化等一批工程项目,以工程性措施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
9.严格落实《江西省开发区条例》,坚决压实园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等县直
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督促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
10.要积极探索安委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安委会组织领导、职能配置和日常运作,做实安委会办公室功能。应急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查办作用,严格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工作机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安委办)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1.县安委办牵头,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于 2022 年 6 月底前统一发布,报县安委办备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1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 2 个专题、12 个专项和重点任务清单,聚焦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 12项“巩固提升”攻坚,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确保 2022 年底按时保质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各安全专委会)
13.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紧盯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项目工程、燃气经营使用企业、燃气管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等单位要组织各乡镇研究提出并实施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任务,确保 2022 年 9 月底前完成对灰口铸铁管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球墨铸铁管道的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各乡镇)
14.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芦溪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协同,抓紧研究制定全县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方案,2022 年 9月底前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和禁止通行线路,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整体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芦溪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15.扎实开展老旧房屋和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聚焦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老旧房屋和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摸排各类老旧房屋和自建房安全隐患。县住建局要协同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切实清除隐患、
防范风险,对老旧房屋和自建房等建筑领域的安全隐患,“一幢一档”形成台账、“一楼一策”闭环整治,明确整改方案、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分类施策、彻底解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6.县安委办、县委编办牵头,会同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就村居民宿、景区玻璃栈道、空中旅游项目、空中体育运动、无人机、共享汽车、储能电站、平台经济等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以及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监管环节多的行业领域,在 2022 年 9 月底前拿出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具体意见,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编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17.2022 年 9 月底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协作,完成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评估工作,对乡镇接不住、监管跟不上、安全无保障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坚决收回,酿成事故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8.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
相结合,一并对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19.研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评估规定,2022 年 12 月底前组织对近 3 年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典型一般事故开展事故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20.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责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责任;重特大事故要追究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瞒报谎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五)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1.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健全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一报告、双签字”制度,
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22.县安委办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每年组织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3.对企业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24.按照全国统一部署,2022 年 4 月至 12 月,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等重点内容,聚焦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乡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
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各乡镇政府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25.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当作事故对待严肃追责,整治不力或引发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6.2022 年 6 月底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参加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责任单位: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
27.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和禁限控目录,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新建、扩建化工投资项目由发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进行窗口
指导。对未通过窗口指导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严禁违规开工建设,禁止高安全风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外...
篇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08-20上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聚焦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部署要求,把握重点、找准穴位、创新路数、改变打法,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开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城市能级跃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土空间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1.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完成《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阶段性成果,优化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环湾国际化大都市空间布局。指导平度、莱西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全市 36 个镇已全部启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2.发挥专项规划引领作用。深化《青岛市海岸带及海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年)》,促进陆海统筹发展。完善《青岛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 年)》,推动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
3.推进 133 个村庄规划编制。即墨百里村村庄规划作为全省优秀案例上报自然资源部参评。
要素支撑赋能作用持续彰显 制定《“项目落地年”土地规划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土地要素支撑和规划服务保障,为全市重点项目尽早落地、开工、达产保驾护航。
1.推进“两规”一致性修改。将 139 个“六稳”“六保”重点项目纳入修改方案,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2453 亩,为惠科微电子、中国石油大学科教创新区等重点项目落地提供用途管制依据。
2.加大用地指标支持力度。深化“土地跟着项目走”机制,预支用地指标 7100 余亩,保障了奇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基地、莱西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用地需求。
3.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上半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 3596 亩、闲置土地 3341 亩,推动资源永续利用、城市长远发展。
4.有序向市场投放土地。开展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编制市辖区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组织市辖区第一批次住宅用地集中供应。上半年,全市供应土地 3.6 万亩(其中住宅用地 8128 亩),推动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教创新园区(西海岸校区)一期等项目顺利落地。
5.加强土地储备。市内三区完成储备土地约 670 亩,近3000 亩土地进入实施收储阶段。
6.释放用地政策创新红利。出台《关于促进民营和中小
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土地规划支持政策的意见》,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出台专门政策,指导各区(市)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4823 亩工业用地顺利成交。制定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将智慧社区等建设条件纳入土地招拍挂方案,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支持在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市 12 宗、567 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出让,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土地市场活力。
7.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监管。聚焦 2018 年以来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摸清底数,找准症结,集中攻坚,山东观龙 500kv 输变电工程等 15 个省级重大项目完成规划、用地手续,全部开工建设;完成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新机场高速公路二期等重大线性工程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为项目落地创造了条件。
国土资源监管更加严格 1.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完成白沙河试点登记单元预划。启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完成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信息采集。
2.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印发《青岛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全市任命 6101 名基层田长,推动实现每块耕地有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出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政策,促进耕作层资源合理利用。强化“长牙齿”的硬措施,大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24 个新增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
全市未出现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在执法检查中,对 2021年卫片发现的 77 个违法用地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3.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编制《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推动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平度市、莱西市开展采矿权“净矿”出让试点,提升砂石资源保障水平。
4.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在莱西市河头店镇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规划整治土地规模 1147 公顷。督促区(市)完成 11 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工程。
5.抓好地质勘查、调查。编制《青岛市地质勘查专项规划(2021-2025 年)》,合理安排基础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重大工程。灵山岛入选全国首批地质文化村(镇)。推进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构建“一模一网一平台”的城市地质管理与服务体系。
6.筑牢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防线。开展《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2025 年)》中期修编。制定并落实《青岛市 2021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成 21 处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站。督导相关区(市)投资约 9000 万元,治理 7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7.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完成《青岛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青岛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初步成果。积极建设“实景三维青岛”,为数字青岛建设提供权威、统一的空间信息底座,我市获批自然资源部“智慧城市
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
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1.做好审批权下放、承接工作。将有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 43 个事项纳入“市县同权”范畴,赋予区(市)更大自主权,实现涉企审批服务扁平化、便利化。
2.优化不动产登记。完成全省第一笔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业务。推行全市域“交房即可办证”服务常态化,全市 22个项目 3700 余户业主在交房现场领到了产权证。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税收征管业务的“一窗办理”。
3.化解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成立市级专班,全面深入摸排历史遗留问题,创新采取“管办分离,并行办理”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化解工作,非涉法涉诉问题项目 160 个、6 万余户已具备转移登记条件,化解率达到 98.7%。
城市品质进一步改善提升 1.推动历史城区复兴。完成《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 年)》初步成果,新增各类保护要素 2000 余项。《青岛中山路及周边区域保护与更新规划》《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保护修缮方案》通过审议并实施,助力中山路区域打造国际化大都市“文化客厅”。完成青岛国际邮轮港启动区地下空间工程供地,是全国第一个地下空间先行整体出让、统一开发建设的试点项目。
2.推进城市更新。出台了我市第一个城市更新系统性政策文件《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完成了《青岛市城
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 年)》阶段性成果;拟定了青岛市城市更新领导组织架构;编制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初步方案,系统梳理出近期重点推进的 12 个城市更新片区;开展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海尔西园区项目入选全省第一批低效用地再开发示范项目,推动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和城市质量全面升级。
3.加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服务。编制《东岸城区道路网规划及近期建设实施方案》《中山路及周边区域停车场建设方案》,完善了东岸城区路网布局,在中山路及周边区域新增停车位 4390 个。
4.优化公共空间利用。编制了《胶州湾岸线公共空间规划》《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优化胶州湾滨海岸线环境,提高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资源开发效益和质量。启动《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促进地下空间系统高效复合开发利用。全市 25 处城市空间“微更新”市办实事项目全部开工,2 处基本完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法用地时有发生,执法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存量仍然较大,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按要求完成《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成果,为我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法定依据,引领和推动内涵式、集
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全面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推进耕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严加防范严肃整治挖湖造景问题。
(三)全力推动项目落地。继续实行“增存挂钩”,促进真项目、好项目快速落地。发起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土地存量转化为经济增量。实行规划审批“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效率。
(四)纵深推进城市更新。按程序建立城市更新领导组织架构。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配套细则。深化《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年)》《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 年)》成果。集中开工建设邮轮母港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欢乐滨海城人工智能基地等一批重点城市更新项目,引领全市 12 个城市更新片区建设。
(五)持续提高不动产登记质效。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优化水电气暖有线与二手房协同过户流程。实现全市域“交房即可办证”服务常态化。持续推进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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