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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7篇

发布时间:2023-05-01 1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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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7篇

篇一: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执法存在的问题下步整改措施与交通执法自查报告汇编

 交通执法存在的问题下步整改措施

 道路交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李伟良近几年来,我市交通系统在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者及旅客、货主利益,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最近在调研时发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从依法治运的高度认真地研究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一)

 道路运输法制建设急需加强和完善1、立法不统一,法规、规章之间冲突时有出现。目前我市道路交通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 5 号令)。前者属地方法规,后者为部门规章,两者同一位阶,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立法法》第 86 条第 2 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所以,当两个执法依据的条款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执法人员便无所适从,若报请国务院提出意见的话,则难以保障行政执法的效率。

 2、有的规定不合时宜。譬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八项规定:“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的,每车处以车价 3%以上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 10000 元。”不少运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只要业户把车买来后再申请办证,一律按车价的 3%至 5%给予行政处罚。我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合理,因为当事人买车后在没有办理营运手续之前是不能从事营运的,根本构不成对运输市场的危害,所以罚款理由不成立。该规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不合时宜,没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3、有的规定不完善,难以有效监管当事人规避法律的行动。以营运证的发放为例,按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通知》(交公路发[20**]439 号)的规定,道路运输证应由车籍地的交通部门核发,但现实中却有许多道路运输证的核发地和车籍地不一致,以至于许多报废车、拼装车都拿到了道路运输证。究其原因就是有的运管部门为了多收点费用而滥发证。其他运管部门明知当事人是一种故意规避现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但也无可奈何,因为当事人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交通部的通知并未明文规定如何处理此类问题,而且通知其法律效力低于部门规章,也不能作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4、有的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差。以货运为例,根据交通部、国家经委 1986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营业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前者属运政执法检查对象,后者则不在此列。”但现实生活中的运输要区分是营业性运输还是非营业性运输非常困难,因为不少运输者往往把运费打入成本,表面上并没有直接收取运费,加之车辆流动性大,车辆的产权所有者、委托经营者、雇佣帮工者处于脱节分离状态,更增加了查处操作的难度。结算方式的多样化,使得执法过程中要取证确认其是否发生“运费与货款并计”相当困难。如购物送货上门,带车为别人打工等情况,其收费是很隐蔽的。

 (二)行政执法行为欠规范1、调查取证方面。主要表现在:有的执法人员在稽查时,不告知调查的理由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也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有的执法人员对被询问人采用暗示、引诱或欺骗的手段;有的执法人员所做的部分笔录不够规范、完整,不能反映出当时的真实情况,降低了笔录的可信度。

 2、强制措施方面。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超出范围,采取暂扣运输车辆的强制措施。

 3、处罚程序方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

 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但实际操作时,有的执法人员在开具证据保存清单时,往往跳过此程序,使行政负责人审批程序流于形式。另外,行政处罚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有的执法人员往往只采用一般程序,虽然通过层层把关可以避免工作中的疏漏,但客观上使一些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违章行为程序复杂化,影响了办事效率,增加了被处罚对象的成本。而且执法机关稽查部门和违章处理部门没有分开,出现了同一个部门既查又罚的现象,难以实现有效监督。

 4、处罚对象的认定方面。当车辆出现违章行为时,处罚的对象是车辆所有者、经营者,还是驾驶员﹖应当由谁来陈述、申辩、接受处罚﹖类似这样的问题使执法人员很难把握。

 (三)执法环境日益严峻运输管理对象不肯配合、拒检冲卡、暴力抗法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危及到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使得运政执法工作的威慑力大打折扣。

 (四)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1、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据统计,除内勤人员外,每天能上路检查的人员很少,被处罚车辆只占违法车辆的 10%左右,大量违法车辆的逃避,使一些司机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被抓住是偶然的,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越来越多的司机采取超载超限运输的形式。

 2、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

 一是缺少交通管理和交通执法的研究型人才。交通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交通执法工作者熟悉交通的实际工作,而且还要掌握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管理学的知识,了解社会综合情况和国家的总体政策,才能发现交通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的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以供领导参考。而我们的一些法律工作者由于法学理论知识薄弱,缺少宏观分析能力,遇到问题和难点,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埋怨上级机关或推给领导,未能履行好法律工作者的职责。

 二是缺少综合型的法律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建立有限政府,弱化行政权利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这就需要我们交通法律工作者不仅掌握交通行政法律知识,还要掌握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律知识,具有应急应变的能力。我们一些法律专职工作者由于缺少综合法律知识,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法律知识基础薄弱,甚至不懂一些法律常识性知识,比如,有一些法制工作人员不知道以上、以下、以外法律含义和区别是什么,想当然乱加运用;还有的同志乱用法律术语,造成不好的影响。法律专业工作者缺少法律常识,不仅经常在交通执法工作犯一些原 篇二:交通执法廉政风险点及整改措施。

 廉政风险点:

 1.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吃、拿、卡、要”现象。

 2.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现象。

 3.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私放人情车现象 4.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修改、删除、伪造、超限车辆数据现象。整改措施: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自觉遵守站各项规章制度和治超工作“五不准”、“十条禁令”。

 2.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及吃拿卡要行为,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流程。

 3.坚持科技治超,以内网平台为依托,注重取证环节,确保案件查处公平、公正。同时推进执法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同时绝不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4.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自我约束能力。

 篇三:关于交通执法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促进文明执法的思考。

 关于交通执法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促进文明执法的思考自费税改革以来,交通监察执法受到来自多角度因素的冲击与制约,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在这种形势下,坚持“乐观、冷静、积极、沉着”的方针,主动破解难题,为监察队员求得生存机遇、为监察队伍求得壮大机遇、为监察工作求得发展机遇,成为做好当前交通监察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交通执法现状 1、机构人员多,执法成本高目前交通系统设有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交通监察等执法机构,各执法机构都设置独立的执法队伍,尽管执法人员总数不少,但由于力量分散,工作中无法形成合力,造成执法力度整体薄弱,几乎每个执法门类都存在工作量大而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这种自成一体、各自为战的执法模式,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行政执法机构“精简、文明、高效”的要求。

 2、多头执法,效率不高现行的交通行政执法是按照专业划分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监察等执法队伍都有上路执法的职责,一家一个领导一股力量,这样就出现了一条路上交通部门有多支执法队伍执法的状况,以一辆营运农用车损害公路为例,在常规的交通执法状态下,先是路政执法人员对其损害公路作出行政处罚,然后是运管执法人员检查是否有合法的营运手续等,一起案件由多家进行查处,影响了交通执法效能,损害了交通良好形象,同时又是造成公路“三乱”和“执法扰民”的原因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 1.执法力量不足。我县监察大队目前现有工作人员 19 人,执法辐射的范围窄小,很容易被车托跟踪和定位,路面执法的作用很难正常发挥,谈不上有机动执法力量去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的任务,组织规模较大的集中整治活动更是力不从心,从人员上看是捉襟见肘。

 2.传统的执法方式滞后。我县交通监察方式,仍把大规模、高压式的路面执法做为执法工作的重点,不仅把执法人员推到了易腐的第一线,而且面对当前车辆违法已

 经变化了的形势,早已显得落后和力不从心。路查压力加重,执法成本增大,执法科技含量低,传统的路面执法难以治本。道路货运源头监管流于形式。

 3.暴力抗法事件比较突出。主要特点是:违法业户派出车托 24 小时采取跟踪、盯梢、定位执法车辆,为违章业户或驾驶员通风报信;非法集结在路检现场用车辆和人员围困(堵)执法人员;铤而走险制造轻微交通事故阻挡执法车追赶;怂恿唆使违章车辆司机故意弄坏车辆使其不能行驶;不开车门不下车冷对抗、锁车门逃避;个别业户甚至公开威胁、恐吓执法人员。面对这些行为,监察机构没有有效手段对其进行制约,监察效率大大降低,形象也受到不同程度地影响。对这些行为,越是监察机构没有有效手段,车主业户和货车司机就越看不起监察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而变着法地来对付监察机构和执法人员。交通监察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并有越来越恶劣和上升趋势。

 三、促进文明执法的思考--把提高监察队伍素质建设作为交通行政执法永恒的课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进行监察业务、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廉政建设的培训,使他们能快速适应,快速进入角色,快速发挥作用。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积极增强全体交通监察人员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两观端正”(人生观、价值观)、“三观清醒”(金钱、权力、利益)、“四自常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是落实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省厅、市局、支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交通监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在各站队的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督察制度,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定期督察,通报情况,解决问题,保障交通监察队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高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水平,提升交通监察整体形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三乱”行为。--把文明、规范、廉洁、安全执法作为交通监察行政执法的核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法治的基础,交通监察执法也不例外。首先要转变执法理念。以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理念观念,突出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由传统模式下的单一、强权、不规范逐步向多样化、非权力化、法治化与公开化转变。交通监察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尽快转变传统的执法方式,实现交通监察的公开、公正和高效、便民。其次,要将公正作为交通监察的价值追求和执法质量的核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处罚随意、执法不公等现象的发生;大力推进交通监察执法公示,交通监察的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施交通监察应当遵守法定时限,将违章处理逐步向执法现场转移,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提高监察效率。--把提高监察科技含量作为交通监察行政执法的重点。加快推进交通监察信息化建设,加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执法方式。在交通监察执法力量不足、人事编制部门短时间内又不能增加交通监察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交通监察机构要改变传统的监察方式,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充分运用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信息技术,配置性能好的路检路查信息化设备,做到全省营运车辆信息共享,弥补执法力量不足对交通监察执法所形成的制约。--把与公安联合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作为交通监察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的执法环境,为减少暴力抗法等不服从管理行为,提高监察效率和监察形象,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从实践看,应继续与公安实行联合执法。一是开展好打击车托行动。鉴于大多跟踪执法车辆的车托配有无线对讲机、用来指挥所服务的货车的实际,可协调市无管委对其对讲机进行依法收缴;联合公安部门,以跟踪执法人员、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对车托进行约束。

 二是充分发挥拖车作用。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如锁车门、故意将车辆损坏等现象,利用拖车实行强制措施,切实提高监察执法的震慑力、迫使业户服从管理。--把履职尽责作为交通监察行政执法的关键。交通监察执法要主动...

篇二: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2 年 10 月 第 24 卷第 5 期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J oum~ of Hunan Pohce A cademy 0 e t. 2 0 12 V 01. 24

 N O. 5 公安派出所治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冯 荣 (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

 泸州

 646000) 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 人民群众对保护 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更加强烈, 对公安民警执法水平更加关注,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公安派出所治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 , 促使公安民警规范执法。

 关键词 :

 执 法规 范化 ; 问题 ; 对策 中图分类号 :

 D631. 4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2095— 1

 1

 40(201

 2 )05— 0067— 05 公安 派出所是公 安机关 的前 沿阵地 和重要基 石 , 是县(市)公安局 , 城市公安分局的派出机关 , 是 各项公安专业工作的基础, 担负着预防、 打击违法犯 罪活动 , 保障公共安全 , 维护公民正当权益的第一线 战斗任务。

 安部在 2008 年 9 月下旬召开的南京 座谈会上, 确立了“三项建设”政策, 其中有一项内容 就是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 进一步深化“三 基”工程建设。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 能进一步 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对于推动整个派出所乃 至整个公安工作 向更高水平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 作 用。

 一、公安派出所治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含义 治安, 谓治理(百姓 )使之安定 ; 谓政治清明, 社 会安定; 亦指维护社会秩序安宁; 谓西汉贾谊的《 治 安策》 。

 治安案件指违反治安管理, 依据《 治安管理处 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应该受到治安管理 处罚, 而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立案查处的法律事实。

 执法 , 执行法律的简称, 指国家赋予执法权的国家机 关及其公职人员, 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 具体 实施法律的活动。

 执法是国家法律职能的具体体现,

 是法律实施 的一种重要方式。规范 , 标准、 法式之意 也。

 在现代汉语中, 规范往往指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 的标准。所谓规范化, 就是适合于一定的标准。

 公安派出所治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指公安派 出所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做到执法主体合法, 执法行为规范, 为实现公 正、 文明、 严格、 高效的执法目标, 对公安执法活动进 行程序化与标准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 2 】但是, 目

 前有些执法民警不按规定办事,随意使用自由裁量 权, 办案方式简单化、 经验化, 不按规定程序书写法 律文书 , 执法行为粗暴等 , 以致 出现许多不规 范的执 法行为,更有甚者触犯法律,使得最后 自己锒铛入 狱。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 就能够大量减少 各种不规范行为,提高派出所治安执法水平和执法 质量 。

 二 、推 行公安派 出所治安执 法规范化 建设 的 意义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 有助于增强公安队 伍 执 法公信 力 公信力, 《 现代汉语词典》 的解释是:

 使公众信任 的力量。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则指公共权力面对时间 差序 、 公共交往以及利益交换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 、

 正义、 效率、 人道、 民主、 责任的信任力。在司法系统 中,其表现为一定社会的司法机构通过其职权活动 在整个社会当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公共信用。随着公 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 ,公民对 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越来越严,

 执法人员在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被媒体披露在公 众面前, 使得执法机关的公信力遭到质疑。因此 , 大 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增强公安队伍执法公信力 迫在眉睫。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 有助于塑造公安执 法形象, 促进严格执法 公安执法形象是社会公众对公安队伍及公安民

 警的执法水平、 态度、 精神状态及其行为方式进行综 合认知后形成的关于公安执法的总体印象、普遍看 收稿 日期 :

 2012— 09— 12 作者简介 :

 冯荣( 1 982一 ) , 女, 湖北荆门人 , I ~ Jtl警察学院治安系安防教研室助教, 西南石油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硕 士, 主要从事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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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纵横 冯荣 公安派出所治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法或评价。它是社会公众认同的公安执法整体水平 的综合反映和外在表现。目前, 在公安派出所治安执 法活动中, 有些民警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等执法不规 范现象确实存在,这些行为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降低 了公安队伍在社会公众中的威信 , 破坏了公安机关 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周永康说过:

 “执法不 规范已经成为影响严格 、公正、文明执法的主要症 结。”而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强调规范工作程序、 明 晰责权, 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有章可循, 保障严格、

 公正、 文明执法; 监督程序和民警操守 , 消除人情案、

 关系案, 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不断 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确保民警严格执法, 塑造执法必 严的良好执法形象。嘲 因此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使 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 各 种执法活动都严格规范起来, 重塑公安执法形象。

 ( 三 )加强执 法规 范化建设 , 有利于改善警 民关 系, 构建和谐社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 :

 人民

 警察必须做到:

 秉公执法、 办事公道; 模范遵守社会 公德 ; 礼貌待人、 文明执勤; 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

 惯。然而, 在现实社会中, 有些民警根本没有做到这 点 ,在执法 中执法行为粗暴 ,在人 民群众 的询 问 中, 脾气暴躁 、 用语不敬、 没耐心、 不主动解决群众 的 求助、 态度冷硬, 致使“ 门难进、 脸难看、 话难听、 事难 办”现象经常发生 , 造成警民关系的不和谐 。人民警 察的宗 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但是 , 一些执法人 员没有将这一宗 旨铭记于心, 为民服务 、 执法为民这 理念没有扎根在他们心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受 到阻碍。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 不仅要让人民警察铭 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更要促使他们清 醒地认识到我们党走的是群众路线 ,我们的执法服 务对象是群众 。为此 , 公安机关必须文 明执法 、 热情 服务, 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有助于提高人民警 察执法素质 执法素质是公安民警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 它 是公安民警执法能力或才干方面,即与公安执法实 践相适应的执法道德、 执法业务、 执法心理、 执法技 能和执法体能等方面的素质。[ 4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 设, 能促进人民警察思想观念的转变, 明确 自己的职 责, 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 , 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能 促使民警法律素质、 执法水平、 业务技能的提高, 以

 更好地完成公安工作。

 三、当前公安派出所治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 的问题 一一68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 十七大精神、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提高公安 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也是公安机关“ 三项建设” 内容之一, 经过一个时期 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派出所在治安执法规范化 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许多不足。

 (一)从执法主体来看 1. 执法人员的陈旧执法观念未彻底转变 执法人员没有树立现代法治观念,执法为民的

 理念还不够深。

 现代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切 执法活动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一切执法 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一切执法权必须受到 监督 ; 执法权力和执法义务必须一致。任何行为总是 受到一定的思想观念支配的,思想观念支配着人们 的行为模式与方式。

 从一定意义上讲, 有什么样的思 想观念, 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

 先进的思想观念促 使人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陈旧的观念阻碍工作的进 程, 使得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 缺乏创新性。在执法 活动中, 陈旧的观念影响执法工作的实效, 降低执法 工作的效率 , 主要表现 以下两方面 :

 是重处罚轻教育 。在公安派出所治安执法活 动中, 普遍存在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 。

 很多 民警认为 教育当事人起不了作用 ,通过严重 的处罚才能达到 目的, 才能让他们认识到事情的重要性 , 才能让他们 记住代价大的教训 ,避免 以后再犯 同样的错误。为 此, 在定夺当事人应受什么样的处罚时, 他们往往倾 向于处罚最重的那一类 。

 二是重任务轻服务。县公安局给每个派出所下 达的任务很重 , 虽然是为了使治安秩序更好, 但是决 策者没有因地制宜, 没有合理安排管辖范围不一的 各个派出所的任务。这样, 公安民警为了完成任务,

 在执法活动中就难免有适用轻罚的却重罚 ,适用少 罚的却多罚,甚至不该罚的也千方百计找借口罚的 执法不规范现象的出现, 践踏了国家的法律。

 公安机 关既是国家的执法机关 , 又是服务机关 , 这样的做法 势必忽视了为民服务这一理念。

 2. 执法主体不合法 以某县为例, 据调查, 该县的公安机关办公人员

 组成大概有六类:

 警校毕业生、 体制改革生、 部队转 业军人、 其他行业转业群体、 其他大学毕业生以及协 警。整个县现有民警 482 人, 全县人口约 130 万 , 即 使每年公安机关会进入一批新民警 ,但是其增长速 度远远低于全县人口的增长速度, 警力明显不足。

 在 些小乡镇, 往往只有五六个办公人员。

 由于事情的 繁多,一些协警不同程度的参与到应由公安民警处

 一一

 第 5 期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 年 1O月 理的案件中,他们的任务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 秩序, 他们本身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 却往往在执法 活动中扮演执法主体的角色。

 3. 公安民警执法素质不够高, 执法有趋利倾向

 公安民警虽经过岗位培训上岗, 也经过“轮训轮 值, 战训合一”培训, 但是培训的时间及课程终究有 限, 这对于非警校毕业生来说, 学到的公安知识只有 浅层次的, 更加系统化、 更全面化的知识只能靠 自己

 自学 , 然而他们每天的工作压力大、 任务也多, 无法 抽出更多的时间学习,靠 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慢慢 学习、 积累经验, 往往拖慢了办理案件的进程 , 更有 甚者利用 自己以往的经验办案, 影响了办案的质量。

 那些自觉性不高的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很容易受到 利益的趋使 , 或者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 办理人 情案、 关系案, 不依法办事, 损害了人 民群众的切身 利益。

 4. 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 中主观随意性大 这方面主要表现在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上。自由

 裁量是执法主体依照行政自由裁量权做出的一种行 政行为,即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 和自己的意志, 自行判断、 自行选择采取最为合适的 行为方式及其内容的一个过程 。

 它 的主要形式有 :

 一 是在事实要件不确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有是否作 出一定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 ;二是在行政程序不 确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有选择行政程序方面的自

 由裁量权;三是在违法行为的方式和结果不确定的 情况下 ,行政机关有选择处罚种类和幅度 的 自由裁 量权。也正如此 , 执法人员在使用 自由裁量时, 主观 随意性会很大, 以致出现处罚上的畸重畸轻、 对同等 违法行为不同等对待、不同违法行为同等对待等自

 由裁量显失公正的情况。例如 :

 对一治安案件的处 罚, 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 既可处以五 日 拘留也可处以十日拘留,执法人员有很大的处罚 裁量空间。

 ( 二 )从执法行为来看 1. 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在开始执法活动时,应当 向当事人表明身份, 出示证件, 并就当事人所有的权 利与义务进行告知说明。有时一些民警认为这是多 余的步骤,他们认为自己穿着警服就已经向人们表 示自己是某某所的民警,再向人们说一遍则显得多 此一举; 然而相当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不清楚 自

 己有哪些权利, 加之畏于执法者, 往往表现出对执法 者的言听计从。

 除此之外, 有时在对违法人做出治安 管理处罚之前,既不告知相对人处罚所依据的事实 和理由, 也不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 即使相对人 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公安机关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 上违了法。

 2. 执法行为不规范 执法程序不规范。

 一些民警执法态度不严谨 , 在 查处治安案件、立案查证以及涉案物品管理的环节 上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嘲 主要表现在:

 在查处治 安案件时, 不按照处理治安案件流程图的程序办案,致使定性不准、 法律依据不准、 处罚不当、 法律文书 不规范以及简易程序和治安调解的乱使用等;在调 查取证中, 工作做得不够细致、 收集的证据不全面、

 不充实; 致使违法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影响执法 办案质量和效率。

 对于涉案财物的管理不严、 处置不 当, 造成涉案财物的损毁或丢失, 由此引发不必要的 争论。

 滥用治安调解。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不适应治安调解:一是雇凶伤害他人 的 ; 二是结伙斗殴 的; 三是 寻衅滋事 的; 四是多次实 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五是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 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六是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

 虽然 有了这样的规定, 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做到, 对适用 治安调解的不适用治安调解,对不适用治安调解的

 却以治安调解解决的现象仍然存在。

 执法方式粗暴。

 少数民警以管理者自居, 工作态 度粗暴 , 对待人民群众缺乏亲和力, 冷硬横推, 动辄 训令 ,不仅降低了执法效果 ,而且严重损害警民关 系。同时有些民警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过于机械和僵 硬, 执法中不考虑相对人的具体情况, 不区分不同的

 执法环境, 执法手段简单 , 不仅容易引起相对人的抵 触情绪, 而且也难以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无形中

 降低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然而执法规范 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 政 治效果、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因此这些不规范的执 ...

篇三: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20 年,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我区重点围绕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以及农业执法等围绕百姓生活重点领域,在全区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实地走访、企业座谈等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大调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到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针对问题罗列问题清单,细化整改举措,整改了目前能够落实的问题。现将开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执法意识上,有的执法人员或多或少存在态度冷漠,一定程度造成了执法者与被执法者、民众的“距离感”执法理念上,较多考虑服从服务“大局”,较少考虑被执法者的“民生”。一些执法人员总是很难做到换位思考,“以民为本”有时变成了“以任务为本”。

 (二)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部分调查结果反映对市场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知晓哪些行为已违法违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不扎实,相关法律

 知识宣传力量不足,宣传手段缺乏创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市场安全监管氛围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举措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我局要求各相关执法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X 法委办发〔2020〕X 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局市场监管“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普法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了食品药品、城市管理等相关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如“520 世界计量日宣传”、“525 护肤日宣传”、“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规范休闲垂钓管理等宣传活动。

 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制定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积极有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为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等执法热点难题,为今后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三、落实情况 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我局逐一进行

 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在人民群众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以实际行动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同时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落实职业道德规范,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 加强了学习培训。创建一一批“学习型”队伍,通过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等,加强执法业务、技能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思想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三是强化了业绩考评。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签订岗位责任书。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实行全员挂钩、严明奖惩,提升考核绩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实现了疏堵结合、人性化管理,切实关注弱势群体、扶助弱势群体,维护了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一切从城市管理的实际出发,将事后事件处理转变为事前超前服务,自觉把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落实于执法实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篇四: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机关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工作的桥梁纽带,其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升公安机关乃至政府形象、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笔者以某县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对象,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社会治理工作尽微薄力量。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道路上,公安机关对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年来与发展成果同步的社会矛盾也凸显,社会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存在的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主要瓶颈。

 一、主要问题

 (一)全局意识弱。一是基层派出所在工作中各自为阵,为完成个人的考评指标单打独斗,缺乏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大局意识,造成人力、物力的重复性支出。二是基层派出所干警对基层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如个别派出所在夜间接到 110 指令后,慢出警、少出警甚至不出警,严重影响全局办案效率。

 (二)队伍管理差。一是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对民警的指导、督促、培养缺失。以办理、审查刑事案件为例,流程要经过“民警办案→派出所兼职法制员审查→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审查→局法制大队审查→局领导审批”的三级审查模式,而实际上,“派出所兼职法制员审查→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审查”这两个环节没有认真开展,局领导也不可能在“审批”环节对每个案件细阅,导致“局法制大队审查”成了每一个“行政处罚、刑事拘留、逮捕、起诉”案件质量的唯一一道把关,局法制大队有限的人手在有限的审查时间内难以发现大量案件存在的每一个问题。由于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被发现,导致证据没有及时收集或弥补,时过境迁,严重影响案件质量。二是对基层派出所民警的业务要求不严格,出现个别接警人员用语不规范、要素询问不齐全、地域管辖范围不清楚、工作记录不详细等问题,产生因为出警人员对

 当地地形不熟悉,出警时走错方向、重复出警、往返出警等现象。

 (三)制度不落实。一是“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的规定”没有严格落实。如规定的“将执法资格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挂钩”未落实;规定的“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提拔为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和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未落实。二是调休制度没有落实,民警加班后没有调休,长期疲劳上班。如今年阅兵式前后连续三个星期上班,其它的节假日多数干警加班后也得不到补休,严重影响民警身体健康,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

 (四)业务培训少。单位组织集中培训的机会少,而部门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实质开展,能够牺牲休息时间自觉学习的干警占极少数,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民警不知道,仍然用旧规定办案,直到问题被局法制大队或检察院审查发现后才开始学习。由于培训少,业务能力差,导致办案程序违法问题、出警后用语不规范产生矛盾升级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好旧矛盾,反而产生新矛盾。

 (五)办案质量差。一是退查率高。在公诉阶段,退查一次、二次的案件不在少数,久久不能结案,导致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不满意,严重影响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二是卷宗质量差。如市公安局初查刑事案件卷宗质量时,“某县

 李道云故意杀人案”得分极低。命案尚且如此,其它卷宗质量可想而知。三是偶尔出现刑事案件侦查活动违法现象。如侦查阶段告知权利义务无手续,过一段时间后当事人到派出所查不到相关记录,出警民警已调走或回忆不起来,引发重访、缠访等问题,也严重影响判决质量。

 (六)考评不科学。基层派出所除承担民事纠纷调解、户籍管理、经侦、刑侦、治安、禁毒、交通、消防、网络安全等任务外,还要承担电话黑卡治理、一标三实、公路酒驾检查等近 20 种专项行动,将有限的警力万能化,没有考虑到基层派出所的客观能力。这些任务与考评工作相关,多数是务实的,但一些务虚的工作也必须开展,浪费大量时间。特别是要求民警完成“行政处罚件数任务、刑事拘留人数任务、逮捕人数任务、起诉件数任务”等,不合理,也不人性化,甚至可能催生为了完成考评任务,上报假数据、制造假案等现象。

 (七)价值观失衡。一是基层派出所民警高付出与低收入、低回报形成价值失衡。表现为工作强度大、工作压力大,而牺牲健康多,陪伴家人的时间少,拿回家的薪酬少、社会及家人对其工作的认可度差等。二是业务要求高标准与民警基本素质、本领不对称形成心态失衡。表现为民警工作常常涉及各种法律、信息化、社会学、自然科学等知识,再加之

 工作的严肃、激烈、时限要求等高标准,基层民警很难在短时间使自己的素质、本领与需求相对称。三是民警工作高危风险与平淡家庭情感的要求不协调形成心态失衡。警察工作就意味着得罪人,因此其家人面临的未知风险也比常人多,民警可能在单位被领导批评、回家被家人埋怨,产生压抑、抑郁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一)警力严重不足,是产生问题的硬伤。警力不足导致培训不足、休息不足、培训跟不上等问题。全县 12 个基层派出所,多数派出所民警只有 2 至 5 人,年龄在 45 岁以上的干警近一半,有时还要抽调一部分骨干力量援甘援藏,本来就有限的办案力量常常捉襟见肘,工作偶尔陷入“瘫痪状态”。多数民警加班多、休息少,身心疲惫,自然导致学习时间少。单位对新进民警的“传、帮、带”工作也难以及时跟上,操作能力与法律知识不足就赶鸭子上架凭感觉办案,单位对老民警的法律知识也没有及时更新。

 (二)管理不规范,导致有限的资源低效率运转。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充分补充民警数量的情况下,规范化队伍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由之路。难以落实管理制度,除案多人少的客观因素外,管理层没有严格要求各部门落实制度是导致已有的三级审查制度流于形式的是重要主观原因。落实该

 制度,可以促进对基层派出所民警的培训及办案质量监督等问 题 的 逐 步 解 决 , 有 效 提 升 各 级 各 部 门 的 运 转 效率。

 (三)部分规章制度不细化,导致民警执法时不敢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公安民警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很难事先请示领导,只能根据自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内心确认来处置,但万一产生后果,经当事人投诉、媒体炒作后,执法民警往往容易受到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而客观上民警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对“后果”作准确判断。如山西省王文军案、贵州省张磊案,经处理后,社会公众及公安队伍对案件的认识分歧大,导致民警心寒,担心执法行为产生意料之外的后果和责任。

 (四)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基层派出所的警力被无限耗费。长期以来,派出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有效调解各类纠纷,但受群众法制意识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群众只要诉求没有得到基层派出所的满意解决,就无休止的纠缠派出所,不知道或不愿意使用法律武器维权,耗费基层派出所大量警力。如某镇李某被张某伤害后,经常到派出所输液滞留,要求派出所为其追医疗费;更有甚者,停尸要求解决赔偿等,严重影响基层派出所正常工作秩序。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保障,尽快完善警力配置。一是建议增加经费预算和强化经费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出警时自掏腰包问题。二是建议加强公安机关与警校的合作力度,大量定向预定、培养基层派出所急需人才。三是确保每一名出警人员的警务装备,如对讲机、车载台、防暴服、网枪、望远镜等,尽量保障民警的人身安全。四是探索对警务人员家人的保护方式,降低作为“家庭人”和“社会人”的民警的后顾之忧。

 (二)强化管理,以规范化管理提升基层派出所的执法水平。一是公安机关局领导班子应提升管理意识,树立向管理要效益的意识。二是建议将三级审查制度、调休制度、接处警工作责任追究制等纳入对局领导及基层派出所负责人的考评工作,以此带动培训、“传、帮、带”等工作的实施。三是建议取消不合理考评机制,建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考评机制。四是细化制度,降低警务人员公务用枪或与执法对象发生肢体冲突后带来的因评价标准模糊产生的难以把握和预料的被处分风险,让有责任心的基层派出所民警敢作为。

 (三)强化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一是要大力加强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合理维权。二

 是对故意耗费基层派出所警力,经教育、劝诫、警告仍然不听的,坚决依法处罚。

篇五: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南派出所关于执法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3 月 26 日, 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对我所的执法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发现了不少执法问题, 并进行通报。

 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涉案物品漏登记、 未破案件受理后不及时作出立案决定和取证不到位现象, 在侦案件法律条文错误, 询问笔录中民警未签字等问题, 我所高度重视, 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实行执法问题“倒查” 制度, 不断加大执法整改力度, 完善执法办案制度, 狠抓执法责任落实, 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 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 落实执法问题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整改会议。

 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对我所进行执法检查后, 我所立即组织民警召开执法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要求全所上下要正视市局执法质量考评结果, 在思想上重视, 在行动上落实整改。

 二是成立整改小组。

 以所领导牵头, 分管领导主管, 法制室具体落实的执法整改小组, 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落实整改责任。

 根据执法检查中的问题, 逐一分类, 逐一整改, 逐一落实, 责任到人, 责任到岗。

 二、 加强培训, 提高执法规范能力。

 加强执法教育培训, 夯实执法根基。

 一是提高执法素养。

 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 结合近期通报的派出所执法办案违规违纪的案例, 提高民警依法执法办案、 规范执法办案的意识和水平, 有效推进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继续开展“每周执法讲堂”, 将局主页关于执法办案的《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安局未破(结)

 案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安局执法巡查制度(试行)》、《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安局个案监督工作规定(试行)

 的通知》 等最新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 同时, 由教导员和法制员组织民警结合结合法律法规认真分析在执法办案和接处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并由兼职法制员对全所民警办理的案件进行小结论述, 分析不足, 不断强化民警的执法程序意识、 证据意识、 权限意识, 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三、 完善奖惩, 确保执法质量。

 严格执法奖惩, 确保执法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严格执法责任追究,不断加大奖惩力度, 确保实现执法整改工作目标。

 一是健全执法办案流程。

 落实

 所领导审核把关制、 倒查制、 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办案质量通报制; 完善《办案功能区使用规定》 、 《规范接处警工作流程》 、 《未结案件催办制度》 、 《涉案物品登记移交制度》 、 《法制室工作制度》 、 《治安案件登记薄》 《刑事案件登记薄》 等规章制度, 规范填写标准, 规范受案、 立案、规范涉案财物登记, 确保不再出现“漏登记、 法律手续不全、 立案不规范” 等现象, 建立健全执法台账, 客观真实地记载全所民警执法活动的全过程, 督促全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自觉做到用语规范、 执法严明、 程序到位。

 二是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建立每月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以各案件评判为基础, 对各民警进行每月执法质量排名, 成绩计入各民警执法质量考评成绩。

 根据案件考评情况进行计算积分, 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一分等于 200 元。

 年终考核根据办案积分、 结合办案质量, 对办案优秀的主办人评为办案积极分子, 其中特别优秀的给予奖励。三是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

 推进执法活动规范养成每周通报机制, “一案一档一评” 。

 侦办民警、 法制员、 审核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由于漏登记、 法律条文应用错误、 询问笔录未签字等各不规范行为按照错误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扣分并上墙通报。

 对于扣分较多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 对于扣分较多的协警进行扣分通报, 严重予以辞退。

 四、 强化监督, 规范执法。

 一是分管领导跟踪督办。

 采取随案跟踪督办, 对办案程序是否规范、 法律条文应用是否恰当、 文书开具是否及时到位等环节进行审核, 加大执法问题整改力度, 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二是疑难案件集体研究。

 由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业务骨干担任成员, 听取重大、复杂、 疑难、 影响较大等案件的汇报, 研究工作措施、 处理意见, 监督办理、 办结。

 三是办案质量通报。

 每周所务会在办案件落实情况进行了解, 并及时进行倒查, 做到案办到哪里, 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里, 发现问题就查究到哪里, 做到问责有人、 查纠到位; 及时通报问题, 解决问题, 有效减少办案差错率, 大大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质量。

篇六: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 年增刊(总第 92 期)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靠广大民警认识的提高与行动的自觉,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名民警的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一、当前各执法部门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

 民警执法的水平和技能与当前执法环境不完全适应。

 在目前我分局辖区局部执法环境相对恶劣的客观现实面前,一些民警的执勤风貌、执法艺术、警容礼仪、言行举止仍然停留在过去执法过程中粗暴、简单,不讲文明的状态。特别是面对一些执法对象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下,有些民警不能冷静地运用法律手段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处置和化解,而经常是采取短兵相接、以冲对横,加剧了矛盾,引发举报投诉或群体性事件,造成工作被动,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二)执法行为表现出的随意性时常可见。

 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填写时有的用词不规范,对认定事实没有必要的时间、地点、情节等要素描述;处罚显失公正,对于二人以上的共同违法案件,有的“顶格”处罚,有的则按最低限处罚,造成情节轻重与处罚力度不相合适。有些案件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等。(三)

 不能严格遵循执法程序的痼习仍未彻底根除。

 有的基层单位对扣押的物品不按规定处理,扣押的物品丢失、损毁时有发生;传唤时间超期;执法主体不合法,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民警单人调查取证、检查和进行询问等,这些程序、节点,都是导致执法过错的主要环节。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应采取的对策(一)转变执法思想理念,筑牢执法思想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执法工作充分透明,群众知法懂法程度的提高,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等,把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工作推到了空前的热点、焦点上。执法过程中,两句话不当可能伤了群众的感情,漠视了群众的疾苦,一个举动就可能侵犯了群众利益。所以,转变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思想观念,不仅是实现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也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要通过学习引导民警,通过示范带动民警,通过制度约束民警,通过考核调动民警,通过奖惩激励民警,不断在民警的心里培植“执法为民”的崇高理念,激活为民执法的原动力,从根本上解决“横眉冷对”的思想根源。要按照公安部领导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卢 宇(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广西柳州 545000)摘 要: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采取的六条对策。关键词:执法;规范化;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9438(2009)增刊- 0019- 0219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核心就在于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二)要着眼于执法程序规范化,不断完善各项执法制度。

 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执法制度,注重精细化,强调可操作性,严密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和执法不规范的弊端,把民警执法活动彻底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明确职责,使公安机关各个执法部门对自己的权限和职责更加明确。(三)要着眼于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

 要把对执法环节的监督作为公安监督工作的核心内容,重点是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在当前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具体工作中应当突出以下方面重点落实监督制约:一是纪律监督要放在首位。加大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对一些重大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要剖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找出机制体制和管理上漏洞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使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起到惩治、教育民警、治本溯源的建设性作用。二是执法监督要到位。从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执法、执勤、办案、办证、审批等业务工作和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全程跟踪监督,监督结果纳入目标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抓好日常执法检查工作,针对突出执法问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且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专项检查,切实解决超期羁押、非法扣押财物、滥用强制措施、不按法律程序办案、人为降格处理等问题。(四)要着眼于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网上办案。公安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公安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推动力。要向先进地市学习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网上办案系统,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全程监督,实行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同时完善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规范执法和加强执法监督的效用。08 年以来柳南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出现了的新情况和新动向,为着力解决好这些问题,分局更新执法理念,改变传统办案模式,探索建立现代化警务运行体系,调整警力部署,改革勤务方式,使办案效率和执法质量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五)突出规范执法的重点,下力气抓领导、抓基层。

 公安执法工作任务主要在基层,公安执法问题也主要发生在基层。要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多策并举、持之以恒地抓好基层执法质量服务工作,夯实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用节点控制、动态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新办法,把考核的重点放在日常的执勤执法过程中;其次是抓一线民警。让每个民警真正体会到正规出威严、规范出形象,以提升整个队伍的职业化水准。(六)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认真开展平时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检查工作。分局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公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端正执法思想,健全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完善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基础上,修改、完善分局平时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制定出台执法质量考评实施办法,明确考评方法、标准和步骤,确保分局执法质量水平得到稳步提高。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所队建立本所队执法档案,民警也建立了自己的执法档案。注重抓好平时考评,把考评工作前移,以减少年终考评的工作量,从而提高考评工作的效率,促进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维系整个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光荣使命。作者简介:卢宇(1968-),男,广西柳州市人,广西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副局长。20

篇七:执法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改进措施建议 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改进措施建议 赵 志新 摘 要 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的重

 要途径 ,也是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构建 和谐警民关系 的内在要 求。要 认真查 找当前公 安机 关存在 的执 法突出问题和影 响公 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不 良因素 ,加强 宣传教 育,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办案机制,

 强化执 法保 障;加 强教育培训 ,提高综合素质 ,有效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 公安机关

 执法规范化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既是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的重要途径 ,也 是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内在要求。近年来 ,

 通过加强法治理念教育 、不断完善办案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等有力举措 ,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 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深 入推进 ,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也提 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寄予了更高的期望。

 一、 当前公 安执法工作存在 的突出问题 正视问题是改进工作的前提。当前一些单位执法办案工作仍不够严格、理性、规范、文明 ,

 些执法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执法质量还不尽如人意。

 ( ~) 执法效能不高 在执法办案 中,一些公安机关工作的主动性不高,对违法犯罪线索不及时组织查证 ,错失宝 贵战机 ;少数公安机关缺乏开展工作的主动性 ,在查破案件过程 中,深挖违法犯罪 的力度不够;

 有的执法办案就事论事、疲于应付 ,未能深入总结分析、及时查缺补漏 ,有效堵塞 日常管理中的 防范漏洞;还有的作风不实,办事拖拉,行动迟缓,效率不高,致使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影 响社会矛盾的化解。

 ( 二 ) 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些单位执法态度不严谨 ,在接处警、立案调查取证 以及涉案物 品管理等环节上程序不规 范。主要表现在 :少数单位在调查取证 中,工作不细 ,应付 了事 ,收集证据不全面、不细致 ,证 一一作者单位 :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 ·5 9 ·

 公安研 究2010 年第 2 期 ( 总第 184 期) 据链条不完整 ,导致工作处处被动 ,甚至使违法犯罪嫌疑人无法受到应有的惩罚 ,严重影响执法 办案质量和效率。一些办案单位执法程序不规范 ,影响办案成效。还有的单位对涉案财物管理不 严格 ,处置不规范不妥当,造成涉案财物的损毁或丢失 ,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

 ( 三) 执法手段仍然简单 些领导干部和少数民警以管人者 自居,工作态度粗暴 ,执法手段简单 ,动辄训斥 ,冷硬横 推,缺乏亲和力,不仅降低了执法效果 ,而且严重损害警民关系。有些 民警依然未能很好理解宽 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刻内涵 ,不能从服务大局的高度把握执法工作 ,不能准确理解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关系,对法律条文理解过于僵化和机械 ,执法中不考虑不同执法 对象的承受力 ,不区分不同的执法环境,执法手段僵化单一 ,不仅容易引发执法相对人的抵触情 绪,而且也难以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无形中降低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四) 执法裁决 比较随意 少数基层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中,该立案不立案,该查处不予查处 ,甚至对一些刑事案件也 降格处理。有的单位执法功利性 、随意性过强 ,当宽不宽 、该严不严,宽严失度 ,行政处罚畸轻 畸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还有一些单位和民警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够认真,主观性过强 ,对 案件缺乏全面深入调查 ,对案件事实掌握不全,粗放执法、草草结案 ,甚至有违公平正义原则 。

 ( 五) 裁定执行不够到位 少数基层单位在治安裁定执行环节上有纰漏,落实裁决的力度不够到位 ,致使一些行政裁决 成为一纸空文 ,不仅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而且还容易引发案件相对人的不 满情绪 ,甚至诱发新的社会问题。

 一二 、影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 因素 查缺补漏是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深入剖析影响公安执法的突出因素 ,才能有的放矢解决执 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 ,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 规章制度还不完善 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执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规滞后 。相 对于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 ,法律规定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 的加快 ,各类新情况 、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 ,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社会形势 日趋复杂 ,法律法 规滞后性更加凸显。二是规章制度不明晰。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 ,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相 关规定相冲突。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问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 甚至相互冲突问题,致使民警执法时无所适从 。

 ( 二) 民警素质参差不齐 些单位和民警宗 旨意识不强 ,执法指导思想模糊不清 ,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上缺 乏正确认识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盲 目为绩效执法、为考核执法 、为领导执法 ,一味追求处罚指 标 ,导致执法畸轻畸重,甚至出现明显失误,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一些民警疏于学习,知识 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 、法规不掌握、不了解 ,还按原来的法律 、法规执行,以致出现 办案差错。一些民警对法律精神理解不深不透,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 ,重结果 、轻过程 ,重 口供 、轻证据等问题 ,执法行为貌似合法 ,实则经不起分析 、推敲。一些单位领导缺乏大局意识 和政治敏感性 ,过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在执法过程中不考虑社会背景,不顾及群众感受,难 以赢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还有少数 民警立场不够坚定 ,在执法中容易被金钱 、权力所诱 惑,被人情所困扰,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做出权钱交易、办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

 ( 三) 执法监督不力 从监督方式上看 ,过程性监督机制还未完全形成 ,执法监督过度依赖审核把关 、集中突击检 一·60 ·

 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 范化建设存在 问题 的分析与改进措施建 议 查 、行政复议审核以及信访案件处理等 ,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仍在建设之中,发挥作用尚需 时 日。特别是在案件审核 中,有些审核人员怕得罪人 ,不严肃指出 、不考评扣分 、不督促整改 ,

 使问题一而再 、再而三地出现。从监督机制上看 ,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法制 、督察、纪委、

 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使得某些执法环节成为监督空 白,容易导致权力 失控 。从监督手段上看 ,依然依赖案卷查阅 、嫌疑人提审等传统手段 ,在线监督 、远程监控、自

 动 比对等现代科技运用尚不成熟 ,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从责任追究上看 ,目前 执法责任制虽然基本完善 ,但是在执行上力度不够 ,执法过错追究落实难 ,责任落实到领导难,

 形成 了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错误 ,检查发现后整改,整改后又犯。

 ( 四) 执法保障不够 是法制专业人才缺乏。公安机关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法制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主动学法用 法的氛围不够浓厚 ,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畅通 ,吸引人才 、留住人才 、培养人 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二是装备建设相对滞后 。近年尽管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大大改观 ,但是与 实战需要相比,执法装备仍然相对滞后 ,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公安发展的重要瓶颈因素。三是执 法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快 。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不快,执法监督模块还没有全面投 入建设 ,网上执法质量考评 、动态巡查、实时研判和数据分析等先进运作模式还未完全形成。

 ( 五) 执法环境复杂 是巨大的执法压力。公安机关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 、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 安居乐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工作任务繁重 、压力巨大 ,加之当前警力 严重不足 ,民警忘我工作 、连续奋战,长期得不到休整 ,一些民警积劳成疾、身体素质下降,一 些民警 出现职业倦怠和厌战情绪 ,严重影响了队伍战斗力。二是复杂的社会环境。受我国传统文 化影响,一些社会成员看重人情世故 ,而不信任法律的公正 ,致使人情 、关系、金钱、权力等因 素渗入到执法环节 ,直接干扰民警客观公正执法 ,公安执法缺乏 良好的外部人文环境 。三是严峻 的执法环境 。当前 ,由于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和社会环境的复杂性 ,公安执法工作要考虑多方面因 素 ,执法手段受到制约;同时 ,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给公安 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很大冲击 ,有的民 警执法时缩手缩脚 ,有的民警容易激动冲动、甚至防卫过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

 一一三 、有效推进公 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路径 针对当前公安机关存在的影响执法工作 的各种问题 ,我们要从完善规章制度 、强化执法监 督、健全办案机制等方面人手 ,多措并举 、多管齐下 ,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切实为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 一)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 公安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培育公安民警的法治理念、大局理念和民 本理念 ,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增强公安民警对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以及理论认识 ,使规范、文明、理性 、平和执法成为广大 公安民警的一种 自觉行动和 自发要求。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强化公安队伍法律信念和法 治精神,提升民警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力、感悟力 ,做到党在 i5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 在心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民警心底、融会于民警心灵、指导于民警行 为 ,不断增强民警 自觉抵制各种不 良诱惑的能力 ,有效提升 民警公正 、严格 、规范执法水平。

 ( 二) 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执法环节 大力推进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细化执法标准 ,是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 必经之路。要从基层民警 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人手 ,切实加强具体执法标准细化工作 ,严密执 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有效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努力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 ·6 1 .

 公 安研 究2010 年第 2 期 ( 总第 184 期) 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针对当前公安民警接处警、现场执法办案工作缺乏规范性指导文 件问题 ,要逐一细化基层民警常见的警情处置范围、程序 ,并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与执法行为 紧密结合 ,明确每个执法行为的操作规程 、注意事项和主要法律依据 ,以增强现场接处警的可操 作性,提高执法效能。

 ( 三) 借助信息推力 ,加强执法监督 是构建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法制、纪检、督察 、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切实 改变力量分散 、监管不力的状态 ,努力在执法责任制落实上求突破、见成效。特别是法制部门要 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在案件审核中认真细致 ,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指导办案部门规范办 案。二是完善网上执法监督平台。以新一轮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契机 ,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

 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 ,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 进执法信息采集、存储、传递、办理 ,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 ,积极推进 执法监督系统建设 ,探索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三是健全执法考评机制。要进一步改进考评方 法和内容 ,加强随机性考评和个案考评 ,开展明查暗访和个案剖析 ,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测试 和执法重点薄弱环节考评 ;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狠抓督促整改,使执法质量考评确实起到执法监 督的作用。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 ,对符合执法过错责任追 究情形的,及时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 ,并根据有关规定 ,法制、纪检、督察 、人事部门或 责成所属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责任。

 ( 四) 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保障 是转变传统执法模式。彻底摆脱重审轻查、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影响,切实改变先抓人取 口供再找其他证据的传统办案模式,加快实现由依赖口供破案向依靠证据办案的转变,彻底杜绝 以刑讯逼供 、精神折磨等非法手段获取 口供问题。二是改革办案体制机制。逐步推行复合化与专 业化相结合的办案机制 ,通过强化培训、交流轮岗、考核激励等措施 ,提高基层执法民警 的办案 技能,提高队伍整体办案能力。同时,为提高办案质量 、规范刑事执法 ,探索设立专门的刑事案 件审理机构 ,承担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以及批捕后的案件审理、深挖犯罪等工作。三是强化办案 保障措施。加大投入 ,为执勤民警配备摄像机、录音笔、数码相机、警务通 、警械具等执法必需 器材 ,不断提高现场证据采集和 民警 自我保护能力 ;规范办案、监管场所管理 ,合理设置询问 室、讯问室、候问室 ,并尽快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确保执法安全。进一步规 范基层所队功能区设置 ,办案场所与接待场所、办公场所、生活场所分区设置 ,强化安全管理。

 四是强化执法维权。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 法行为,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遏制袭 警案高发态 势 ,消除恶劣社会影响 ,切实恢复民警公正严格执法的信心。

 ( 五) 加强教育培训 ,提高综合素质 队伍素质直接决定执法质量和水平。一是要逐步拓宽学习平 台。要以 “ 三个必训” 为抓手,

 以服务实战为 目标 ,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执勤执法能力。鼓励各单位 自行组织 法律辅导、案例点评、选择典型案例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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