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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3篇

发布时间:2023-05-02 13:35:04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3篇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十四五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25--0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3篇

篇一: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五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2025- -0 2030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的实施方案》和《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 年)》精神,全面振兴我区中医药事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 2023 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医药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明显减轻。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服务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政策环境明显改善。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明显提高。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 0.55 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医师(含助理)数达到 0.4 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所有社区服务站和 7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不断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标准、监督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到 2030 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形成一支以省、市、区级名中医药专家为核心,以各级名中医药优秀人才、中医药骨干、广大中医药师为基础的高水平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逐步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东昌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

 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维护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加快区中医医院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其中医医疗保健龙头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水平。在区综合医院、区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的特色和优势。(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其他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切实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加强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内涵建设。加强区中医院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治水平。加强对口帮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区中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区乡一体化服务。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区中医院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区中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做好疑难复杂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

 区(国医堂)内涵建设,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达到 30%。规范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普及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探索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深化医改措施,创新服务模式,增强医改惠民效果。(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负责)

 3.持续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以骨伤为主的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并进一步扩大改革病种种类。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落实医保中医药倾斜政策;改革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完善鼓励中医药技术提供和使用的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体制机制,逐步打造中医优势病种治疗体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4.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区中医院康复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大力发展非药

 物疗法等中医康复技术,充分发挥其在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残联负责)

 5.促进中西医结合。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病的临床疗效,落实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工作机制,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鼓励西医脱产学习中医,开展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依法落实国家关于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推进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支持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

 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实施备案制管理。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7.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区中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科,不断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落实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逐步形成定位清晰、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扩大中医养生保健的惠及面。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中医药养生与健康的关系,自觉将中医药养生融入到健康生活习惯。(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8.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康复疗养机构开展合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面向老年人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

 9.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温泉和湿地等自然资源优势,开发药浴、中药熏蒸等养生保健项目,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支持在酒店、景区等具备条件的场所开设中医药机构,提供针灸、推拿、按摩和药膳等中医药服务,以及太极拳、健身气功、康复操(舞)等运动健身、运动康复健康服务。(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旅游发展中心、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 10.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深入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系统总结我区名老中医、名中医等临床诊疗经验,整理

 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和珍贵古籍文献,并进行有效收集和整理,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统计局负责)

 11.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深入开展民间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民间献方、单方验方的收集、挖掘、整理,加强中药验方收集、保存及推广应用,建立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做好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

 12.实施中医经典、经方和经验“三经传承”战略。以中医药学经典传承为主线,以经方技术运用为重点,以经验心得传授为核心,以提高中医药疗效和服务能力为目标,全面落实“三经传承”战略,开展“三级传承”远程教育培训,进行经典、经方、经验的推广与普及,推进“经方进社区,中医大众化”,提升基层慢性病、多发病临症诊疗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自我养生保健能力。(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13.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医疗机构师承教育,鼓励名老中医开展师带徒活动,从全区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选拔优秀的中医师作为继承人开展中医师承活动;制定师承教育激励机制,实现师承教育常态

 化和制度化。积极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或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继承和发扬全省乃至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或学术流派思想;重视民间祖传中医药传承,鼓励支持省、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续实施好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 14.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支持中医类医院科研能力提升,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中医优势病种、重大疾病临床研究,争取在提高临床疗效、减少治疗费用、缩短治疗疗程、降低疾病复发率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积极推动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形成科学合理的临床诊疗方案,在医疗机构中推广应用。提炼中医临床有效方剂研究成果,开发中药院内制剂和中药新药。提炼中药资源及栽培等中药产业研究成果,支持农业等部门推广中草药栽培技术。(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15.加强重点领域科学研究。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防治重大疾病和治未病的特色产品和技术成果。鼓励我区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承担国家、

 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鼓励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及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着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6.提高道地药材生产产业化水平。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协助做好第四次全省中药资源普查。收集保存培育挖掘道地药材种质,因地制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种植、养殖,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扩大生产规模,推进精准扶贫。积极引进中药生产企业,鼓励发挥自身优势,自建或合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立健全中药产业链,促进中药材产业经济发展支持开展中药材生产保险。深入推进中药材“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扶贫开发办、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六)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7.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发挥中医药文化对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强化职业道德素养,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发挥中医药传统功法在运动养生领域的带动效果,推动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行动,推广中医未病先防的自我健康管理和生活方式...

篇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1 - 义乌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浙江省中医药大会精神,推动我市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义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义乌战略部署,坚持中西医并重工作方针,坚持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方向,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更加注重疗效、更加注重质量、更加注重融合、更加注重生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彰显中医药独特的卫生资源、经济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生态资源“五种资源”价值,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疫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从战略高度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力的中医

 - 2 - 药强市。

 二、发展目标 注重守正创新、突出特色优势、坚持系统观念、努力争先进位。到 2025 年,中医药强市建设得到巩固与发展,中医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中医药高质量传承创新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通过 5 年的努力,整合型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成熟定型,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丹溪中医药文化成为义乌的亮丽名片,中医药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中医药对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1.中医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 巩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努力打造中医药特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的浙中高地。实现全市千人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 0.69(1380 张),千人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 0.66(1320 名),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占比达到 20%。建设若干个高能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市中医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 A 级,全省中医医院体系排名名列前茅;全市二级以上医院 100%设置中医科,中医药服务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所有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中医馆,基层中医药服务与治未病能力明显提升;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中医专

 - 3 - 科服务不断增强。

 2.中医药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大力开展中医药学科建设,力争省级及以上中医药重点学(专)科 5 个以上,义乌市级以上中医重点学(专)科 10个以上。培育和聚集高水平的中医药创新人才队伍,打造梯度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搭建中医药临床、科研创新平台,引(含柔性)育各级各类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基层)名中医 15 名以上,培养义乌、金华市名中医 50 名以上。义乌市级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 30 项,厅局级以上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 30 项,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课题 10 项,出版中医药文献专著不少于 5 部。

 3.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开放发展增添新活力 提升义乌市朱丹溪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建设丹溪中医圣地。打造一批高端朱丹溪中医药文化传承与传播载体,朱丹溪中医药文脉传承与文化传播标杆地初步建成。成立“一带一路”丹溪健康研究院,开展丹溪中医文化及学术的研究、传承与创新。持续加大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 30%以上。

 4.中医药产业实力跃上新台阶 努力打造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中药健康产业规模明显扩大,产业集聚程度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生产、服务年产值达 150 亿元以上。新培育一批中医药品牌,壮大一批中医药龙头企业--大德药业、三溪堂、森宇集团等中医药

 - 4 - 企业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医院内制剂、丹溪学派新药、保健产品等研发与产业化能力不断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打造浙中中医药服务高地

 1.强化中医药网络体系建设。建立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二级以上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社会办中医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疫病防治于一体的整合型中医药服务体系,系统化、科学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中医医院强院建设目标,发挥市中医院的市域龙头引领作用;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搭建中西医结合服务平台,促进中西医临床融合发展。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专项,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加强中医学科建设,并承担对其成员单位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服务网底功能,提升中医药治未病能力,推进中医药服务与慢性病管理、疾病诊疗和康复的深度融合,建立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充分发展,强化规范化管理,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中医药服务。

 开展中医专科联盟建设,构建中医特色专科服务体系。鼓励脑病科、儿科、内分泌科等特色鲜明、能力突出的中医优势专科在市域内组建中医药专科联盟。推进中医药临床技术在疑难杂症、多发疾病中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域中医药专科(专病)的发展。

 - 5 - 搭建中医药服务高地载体与平台。加大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引。引(含柔性引进)育省级及以上名中医 10 名,省基层名中医等 5 名,培养国家中医药优秀人才 5 名以上,建立义乌市名中医评选机制,开展青苗中医药骨干培养工程。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进行临床、教学、科研、师带徒等工作,培养高水平中医临床和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

 2.推动市中医医院龙头建设。打造中医特色优势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全省一流、浙中领先,具有区域辐射能力的三级甲等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

 以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带动医院跨跃式发展。加强与著名中医药高等院校合作,成为其附属医院。持续引进省级三甲医院学科带头人或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中医药专家,牵头中医药学科建设。加强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能力建设,增加基地软硬件投入,强化基地监管,确保中医住院医师培训的标准化、同质化、精细化、专业化。

 实施中医高峰学科建设计划。争创省级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通过做优做强脑病科、内分泌科、针灸推拿科、脾胃病科、肛肠科、骨伤科、肺病科、中医护理等专科(学科),在省级或厅局级以上的中医药科研项目上实行倍增计划。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围绕优势病种,推进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优化诊疗方案,巩固扩大中医优势,带动学科特色发展,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

 - 6 - 完善市中医医院服务功能区块,开展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增设 600 张床位,新增中医专病诊疗、中药制剂、疫病防治等功能区块,提升市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建设义乌市级“两个中心”:中医诊疗中心(汇聚市内外名中医优质资源,建设名中医工作室,为疑难疾病患者提供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推进我市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的建设,开展“治未病”技术培训和指导)。至 2025 年末,推广 10 项以上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建设义乌市中医医院疫病防治基地,平战结合的疫病病区,依托现有人员力量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强化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规范化建设。

 3.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以“中医基层化、基层中医化”为导向,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综合医疗机构新增中医类床位数 100 张。加强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实施至少30 个以上基层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开展 60 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

 开展基层标准化中医馆建设。开设基层中医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将中医治未病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并融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配置中医特色服务包。培育推广 20 项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在养老服务中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

 - 7 - 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中医药康复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康复供给。

 壮大基层中医药队伍。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的通知》(浙卫发〔2017〕104号),通过新增基层医疗机构备案编制,提高基层编制配比,优先招录中医类别医师。落实中医全科医师倍增计划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卫生人员的定向培养工作。到 2025 年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 20%。

 4.推进社会办中医高质量发展。继续把中医药作为社会办医的优先领域,加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业务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技术交流。探索公立医院和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编制弹性调配,开展多形式交流。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连锁坐堂医诊所,聘用各级各类名中医或退休中医师坐诊服务。

 (二)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文化,打造丹溪非遗金名片 5.成立“一带一路”丹溪健康研究院。通过引进国字号中医药研究机构(大学),并整合现有的中医药机构与人才资源,政府购买服务实体化运行,主要承担朱丹溪文化的挖掘、研究与传承、创新。加快推进朱丹溪中医药文化活态传承,建立丹溪专家智库,做好“一带一路”丹溪健康研究院

 - 8 - 的国际人才培养,推动丹溪文化“薪火相传”。

 6.深化朱丹溪文化普及与推广。举办朱丹溪文化节,开展朱丹溪学术论坛、产业高峰论坛、朱丹溪健康文化博览等活动。促进丹溪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开展朱丹溪中医药文化一带一路“寻根之旅”行动,参与“浙江省海外中医药中心科普宣传活动,组织朱丹溪海外宣传惠民行动”。

 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服务,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开展中医义诊、健康宣教、中医养生操教学。推动中医药文化建立中医药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创建 1-2所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

 7.开展朱丹溪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加大“朱丹溪中医药文化”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力度。建设朱丹溪中医药文化研究基地。打造朱丹溪中医药文化展示馆、体验馆和朱丹溪中医药文化数字图书馆;市交旅集团加快推进丹溪文化园升级改造;三溪堂加快中医药博物馆和百草园改造;森宇集团推进森山药局和铁皮枫斗博物馆升级。

 (三)协同创新,推进丹溪中医药文化与健康产业融合 8.推广朱丹溪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示范地品牌。整合全市中医药文化展示、科普宣传、中医养生、中药材种植加工、健康产品研发生产等基地,开设线上“中医药直播基地”,推动朱丹溪中医药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有机融合,努力打造1-2 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和文化养生示范基地。

 9.协同创新中医药科技研发及其成果转化。中医院开发

 - 9 - 院内制剂不少于 10 种,丹溪学派新药开发不少于 2 种。药品生产企业开发保健食品不少于 10 种,健康产品不少于 20种。以“揭榜挂帅”的思路,支持建设中医药创新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开展丹溪学派名医名方研究开发与产业化,每年销售产值达到 30 亿。推动中医药产品的贸易输出,力争年产值达 150 亿以上。

 10.强化中医药产业投资扶持政策。对开发本地传统特色医养保健项目及改良现代中药工业体系的项目加大政策倾斜,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全市中医药健康产业良性发展。

 (四)数字赋能,助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

 11.打造数字中医大脑。依托市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义乌市中医药数据中心,打造中医药共享服务、精密智控的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贯穿生命全周期、覆盖健康全场景的中医药产品及服务。整合中医服务流和数据流,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指导中医药监管和中医药服务持续改进。形成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流量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12.加强基层中医药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以互联网为载体,系统整合中医智能诊疗、全国名中医数据库等平台,通过人工智能分析产生“智能药方”供临床参考,并实现与上级中医专家实时远程视频会诊。

 13.制定中药饮片互联网+服务标准。加强中药饮片采购、

 - 10 - 验收、仓储、调剂、煎制和配送系列环节的监管与服务,由市卫健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研究院、全市各医疗机构、饮片生产销售企业,制定中药饮片数字化管理标准。

 14.建设未来社区云中医服务。推进居民前端检查数据和数字健康档案数字化应用;为居民提供自助式个性化的中医健康动态监测和管理指导;通过远程诊间云端服务,提供个性化中医诊治服务和中医健康养生指导。

 (五)加强管理,推动中医药服务的整体智治。

 15.健全中医药治理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工作方针,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卫健、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医保、教育、民政、编办、文旅、科技、经信、商务、农业农村局、数管中心、融媒体中心等部门以及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卫健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

篇三: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XXXX 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推进我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建设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中医类医院,创建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强市(州)中医类医院建设,建设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强县(市、区、特区)中医类医院建设,30 万以上人口的县级中医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类医院水平。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的中医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到 2022 年,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建成 1 所独立建制的公立中医类医院,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科室,配备中药房和中医床位,其他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 阵地。到 2022 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村卫生

 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保证每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至少有 1-2 名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鼓励中医医联体、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医师多点执业等工作,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加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三)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实施“互联网+中医药”行动计划,促进中医药各领域与互联网全面整合,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不断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医药信息安全防护。所有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电子病历评级达 3 级以上水平,三级中医类医院电子病历评级达 4 级以上水平。

 二、发挥中医药服务显著优势

 (四)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独特优势。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诊

 疗,争取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一批重点专科培育项目。推动市、县两级中医类医院开展重点专科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群。着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县级中医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治和综合服务能力。筛选发布一批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贵州省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和中医经典病房建设。

 (五)增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在推进健康贵州建设中实施“中医四季养生行动”。扩大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范围,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推出一批运动保健养生项目及相关产品,推进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人民群众健康生活。加强中医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西医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治未病工作。

 (六)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推动中医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康复服务。探索建立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结合,支持中医康复技能人才的

 培养。研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

 (七)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院前急救体系。加强县级以上中医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参与应急救治、疑难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建立县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独立传染病区及 ICU、呼吸、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科室建设与运行保障机制。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培养中医急诊、重症、感染专业技术人才,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中医疫病防治队伍。二甲以上中医类医院急诊、重症、感染病房达到建设标准,并取得二级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

 三、提升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八)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质量提升。设立省财政专项资金,实施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

 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制定发布‘黔药’目录,保障道地药材有序开发、永续利用。制定奖补办法,支持省内道地药材产地组建产业联盟,加快“定制药园”基地建设,把贵州建设成为国内外排名前列的优质中药材原料供应基地。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加强中药全产业链的有效监管;建设

 省级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到 2022 年,基本建立黔产道地药材生产加工流通技术地方标准体系、质量等级评价制度。

 (九)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制定省级经典名方、民族、民间验方目录,推动成果转化。支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在专科协作、对口帮扶、医联体、医共体等体系中以及突发疫情时期按规范调剂使用中药制剂。三级甲等中医类医院全部建成示范性中药制剂中心。完善贵州省中药安全监测体系,加大对中药生产、流通、使用等单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加快省、市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十)促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中药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引领工程,逐步形成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壮大培育中药大品种和驰名商标,打造“黔药”品牌。制定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在中药材主产区、大宗药材集散地和交通物流中心,建设具有分拣、加工和电子化结算等功能的产地型中药材加工分拣场所或仓储物流中心,支持发展中药材跨境

 电子商务。推进黔药炮制与加工技术提升,鼓励各级探索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的中药材加工企业形式。建设贵州省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科创中心,推动中医药产品研发创新。建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生产中心,引导企业针对中医优势病种,创制一批临床价值大、规模效益明显的中药新品种。加大中成药二次开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名方大药。以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为依托,实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促进中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 十一) ) 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打造“中国中医药康养之都”品牌。做实黔东南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贵州遵义市桃花江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创建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基地(项目),推出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康养结合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中医康养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中医药健康管理相关的保险产品。鼓励开展药膳、食疗等研究、开发和利用以及中医药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器械等商品开发。

 四、着力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

 (十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医药人才医教协同培养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不断完善适应中医药人才成长的人才培养环境。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生教育制度。落实省政

 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贵州中医药大学协议,全面促进贵州中医药教育体系各项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和学科设置,大力提升中医药教育水平。建立省级西学中人才培训基地,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非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各市(州)结合实际成立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中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职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开设中医、中药、中医护理、民族医药、中医药产业、康复保健等专业,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十三)优化人才成长途径。继续实施国家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培养一批中医药传承人才。实施黔医人才计划,重点培育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研究室学术带头人。加强人才引进和引智工作,引进外省中医药专家在我省建立工作室和研究室,支持院士、国医大师后备人才团队建设,持续推进省名中医、市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建设。培养中青年中医药人才,作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健全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挂钩的中医师承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对外合作等专项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技能人才。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发掘和保护民族民间中医药人才。

 (十四)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

 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符合中医药不同岗位要求的人才标准。积极申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抓好省级名中医评选,推动市级名中医评选,建立完善中青年中医药优秀人才激励政策,促进优秀中医药人才成长。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将每年的中医药人才引进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推动中医药继承开放创 新

 (十五)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研究。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加大中药院内制剂和名老中医验方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建立贵州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支持贵州中医药大学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分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加强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建设和流派工作室建设,系统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著书立说,加以传承;新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和基层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推动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系统研究中药专家技术经验;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

 (十六)推进中医药开发利用和创新发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完善中医药科研专项制度,建设一批科研支撑平台。加大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提升省、市级中医类医院科研能力,建成一批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鼓励中医药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医类医院等深度合作,建设产学研医相结合的中医医疗产品创新平台。加强中药衍生品的开发和中医特色诊疗设备、中医健身器械的研发,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功能性食品和用品、中医药医疗器械产品和技术。

 。

 (十七)促进民族医药加速发展。加强民族医疗机构建设,推动贵州省苗医医院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建设民族医医院,发展民族医药特色专科。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展民族医药特色教育。推进民族医药研发创新。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保护、理论探索、临床研究。加强民族药标准建设,提高民族药质量,提升民族药品牌形象,不断推进民族医药出山出海。

 (十八)传承 弘扬中医药文化。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我省文化发展专项规划。鼓励中医药文化创意开发,各地设立中医药文化创意园区,支持举办中医药文化交流活动,支持中医药文化的发掘、保护、传承。建设一批国家、省级、市级中医药文

 化宣传基地,支持中医药博物馆建设,申报一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中医药文化遗产认定、记录、建档等工作。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开发科学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培育一批中医药产品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新闻单位要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十九)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等对外开放发展政策,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海外学生来我省留学,接受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培育一批专业化、国际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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