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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10篇

发布时间:2023-05-02 20:50:05

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10篇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察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大局稳定中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10篇,供大家参考。

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10篇

篇一: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大局稳定中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关键是抓好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对政法干警素质的提高,政法机关职能职责的履行以及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树立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只有抓住这个关键,改进和加强政法作风建设,才能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执法司法活动的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点要放在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放在保障和维护民生,为人民群众服务、放在加强队伍管理,杜绝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上来。总之,要把政法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执法为民、司法为民上来。

 一、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 1 、思想工作不到位,队伍政治素养不高。部分基层政法单位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认识到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完成效果,忽视对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与管理。抓队伍思想教育工作仅停留于形式,按上级文件要求照本宣科,对政法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不甚了解,对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调研空白或者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干警存在政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司法为民责任意识缺失和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2 2 、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敏感性不强。具体表现为对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规则、规定的麻木和漠视,有的不知道纪律、规矩和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有的执行落实不彻底,有的对小事小节重视不够;还有工作标准不高,自我约束要求不严,工作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创新意识、进取精神不足,满足于“大概”、“差不多”的程度。不同程度存在某些作风不实问题;有的工作主动性不强,效率低下;有的责任心不足,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有的不敢担当,遇到难题能拖就拖、能推就推。

 3 3 、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文明规范执法司法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表现为工作责任心不足、工作不到位,导致出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不规范、不完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质量不高、说理性不强,部分案件存在程序性

 瑕疵;执法办案考虑末端处理多、考虑前端处理少,不善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的发生。

 二、政法队伍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忽视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高。有的干警和领导干部认为漠视学习,认为学习与不学习没关系;有的干警认为政法工作业务性较强,只要掌握业务,政治理论可学可不学;有的干警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工作不忙就学一点,工作忙起来就不学,把大量的精力花在事务性的工作上;有的干警认为学习最终是为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为重干轻学,以干代学,重实务轻理论。由于种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导致一些干警政治素质不高,思想素质低下,业务素质不过硬等问题,关键时刻发挥不了主力军的作用。

 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弱化,干警道德防线脆弱。基层政法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长效建设和被弱化的倾向比较明显。一是重业务、轻政治。在日常任务多的情况下,难以集中精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二是重形式、轻务实。一些单位在组织政治教育和活动时,缺乏研究如何通过政治教育和活动挖掘、解决干警思想上深层次的问题;在抓工作时,眼光只盯着队伍不出事,而忽视了对干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与改造;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把政治工作看作是“软指标”,可有可无。综上,导致基层政

 法单位政治氛围不浓,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为人民服务宗旨和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被弱化。

 三是制度执行不严,监督流于形式。政法队伍近年来在制度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诸如,普遍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的制度。这些制度对推进队伍的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前政法队伍仍然普遍存在着执行制度不严格、随意性强、内部制约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关于如何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

 (一)紧抓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班子是关键,只有抓好班子,才能带好队伍。把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认真把好政法部门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年龄以及德才表现条件关,把政治强、作风硬,熟悉政法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敢于碰硬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政法领导班子上来。认真落实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各项措施,逐步完善一套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政法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建立领导干部谈话、一岗双责、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自身素质和整体工作效能,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一套严格、全面、科学的考核标准,把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和晋

 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动态跟踪考察,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在干部考核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和促进领导班子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教育 培训,全方位提高政法队伍素质。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队伍素质的根本措施。

 一是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方法,突出解决当前队伍中的问题。在工作方法上,努力做到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通过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适时、适当进行教育引导;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及时了解干警调动、提拔、家庭变故、工作困难等情况,或者掌握其思想情绪的变化,帮助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提醒警示勿触红线。

 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把政法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订学习计划,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学习讨论、写心得体会、自我剖析、整改提高等强化学习的检查和考核,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三是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作为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要认真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抓好组织实施,采取举办讲座、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竞赛活动,对民警进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岗位技能技术的培训。

 (三)深化教育管理,推进干部队伍的规范化。基层政法队伍在强化教育的同时,必须严格管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与有关法律相配套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廉政勤政档案制度,对干警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以及表现出色的方面都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时的参考。制定“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对队伍的管理。

 (四)健全监督体系,加大干部队伍的 监督力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监督评议、干警约谈和告诫等基本制度,本着“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的原则,对群众投诉、反映政法干警的有关问题及时采用谈话形式直接进行了解、教育、告诫或责其解释、纠正,不断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总结内部监督的有效做法,针对存在的漏洞和突出问题,形成比较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建立健全各项廉政纪律和执法责任制,使办案和办事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政法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执法执纪检查,组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手软,构筑起干警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强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加大对政法部门的法律监督力度,对政法干警的职务犯罪,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因为是政法干警而降格处理,甚至姑息放纵。三是加强外部监督。全面推行司法公开,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警民联系制度、推广发放“警民满意卡”等多种形式,健全群众性监督网络,努力做到每个干警的执法活动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监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篇二: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察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检察调研是基层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的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对本地区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以及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所进行的资料方面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或建议等各种活动统一过程的总称。在检察工作中,检察调研是提高工作水平、实现科学决策的基本方法,也是干部的一项基本能力。它肩负着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工作规律的重要职责,也是领导决策和检察业务开展的基础和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及执法水平的有效方法。近些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从上至下已经开始重视检察调研工作,但就目前从事调研的人数和调研文章的数量、质量来看仍不容乐观,更需进一步提高。在此,笔者想针对当前基层检察调研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略谈几点粗浅看法及应对措施,以供大家参考。

 一、当前检察调研工作的现状

 被誉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的检察调研,在整个检察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调查研究的基本特性来讲,重不重视调查研究,坚不坚持调查研究,不仅是一个工

 作方法的问题,更是一个能否真正贯彻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思想路线的原则问题。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是锻炼检察干警逻辑思维能力、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树立检察机关形象的有效手段。基层检察机关由于担负着大部分的检察业务工作量,有着十分良好的调研素材资源,却因人手少工作量大,没有设立专门的调研机构而让调研工作被认为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从而造成了基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不应有的疲软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 1 、调研人才紧缺, 畏难情绪严重 。在基层检察机关,由于笔杆子大多素质高,调出去得多,常年留在办公室热爱宣传、调研工作做得好的干警少,人才溃乏严重。而业务部门的不少干警总觉得自己不是写作这块料,因而放弃学习写作,畏难情绪严重。

 2 2 、对调研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当前,很多基层检察干警对撰写调研文章认识不足,总强调办案业务而忽视调研,没有认识到检察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很多基层检察机关的干警认为,调研工作只是办公室或研究室的事,业务办案部门只要把本科室的事干好就行了,不愿干这额外的活。

 3 3 、向实践和群众学习不够。一些检察干警既不虚心向群众学习,也不向实践学习,见群众就爱摆架子、耍官腔,

 不愿甘当小学生,虚心向群众求教,结果写出来的东西总是空对空,不能拓宽调研言路,无法从群众和实践中求得“真经”。

 4 4 、调研流于形式,缺乏必要的深度。一些干警为调研而调研,缺乏对检察调研本身的热爱和坚持,往往把调查研究看成工作中的一个程序,只在一些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酝酿阶段或者迫于上级任务压力不得不去完成时,仅满足于能够按要求开展调研应付一下就行了。从程序上看,就是“我到场”、“我了解”了,而且还有相关的记录和影像资料,每个程序都走到位了。其结果就是导致这些干警的见解仅停留在感性、经验的层面,而缺乏全面、理性的思考和抽象性的表述,从而大大限制了调研成果功能的发挥,使得一些改革建议因为考虑不周全产生了不少新的诟病,欠缺必要的可行性。

 三、应对的方法和对策

 1 1 、高度重视,激发活力。院领导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每位院党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论文,并要对分管部门的调研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以带动全院调研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制度上,要把检察调研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与办案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 2 、勤学苦练,以点带面。基层检察干警工作任务重、时间少,要做好理论调研工作,只能靠发扬“钉子”精神,挤时间、勤思考、多练笔。对于一些不擅长写作的干警更要做好其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克服自身的畏难情绪,要告诉他们:“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把小信息写好了,才能由小到大、由易到难,更好地掌握好撰写检察调研文章的写作方法,越写越顺手。

 3 3 、贴近实际,突出调研针对性。突出检察调研的针对性,是提高检察调研应用水平、促成研究成果及时转化的必要条件。基层检察干警要从平时的深入群众过程中进行实地调研,主动发现、收集跟检察工作有关的重难点问题以及亮点突出的特色工作,作为必要的素材予以储存,从而为进一步建好资料库,做到及时总结,及时归类整理,为写好检察调研作好准备。

 4 4 、研究技巧,提高写作整体水平。精心挑选一些写作能力强的干警,组成调研写作小组。通过邀请专家讲座、外出培训、举办“理论研讨会”等活动,定期组织干警交流写作心得、研究写作技巧,不断提高调研干警调研写作整体水平,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调研队伍。要使本院干警认识到,只会办案、不会调研的干部不是全面发展的干部;调研并不是高不可攀,同时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一种途径和手段,只有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开展调研工作,坚定调研宣传的信心。

 5 5 、完善机制,以福利待遇力促调研宣传。一是把信息调研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科室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指标予以落实。二是健全精神奖励制度,适当提高物质奖励标准,兑现奖罚。将全年内在检察调研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干警评选为单项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和通报表扬,予以物质奖励。对发表的调研文章按照奖励标准兑现奖金,对未完成任务的个人扣罚奖金,实行奖罚分明。三是将检察调研工作与干警的成长进步挂钩。要通过激励机制将调研任务做得突出的干警提拔重用、晋升职务并提高职级待遇,从而鼓励更多的干警成为既能办案也能写作的多面手,全方位地搞好基层检察机关的调研宣传。

篇三: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思想政治工作是检察机关全面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一切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的最基层组织,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检察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的兴衰成败。近年来,基层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但与习总书记提出的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强基层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基层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满意度日益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

 变革和各种思潮的冲击,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状况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可变因素增多,个别领域矛盾突出,具体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长期以来,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理念,使部分领导、干警对思想政治工作产生了错误认识。一是个别干警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务虚的,可有可无的;二是有的干警满足于自身现有的政治理论水平,而实际上其自身政治素质已经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要求,不能满足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三是个别领导虽然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但片面地认为搞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学习理论文章,没有完全意识到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业务建设中的作用,更没有深刻地认识到检察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工作机制存在漏洞。一是组织领导不力。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因为是法律监督部门,自上而下重点强调检察业务的建设,对思想政治工作相对忽视;二是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随着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给人们的价值观带来的多元化倾向的出现,社会上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对干警思想所产生的冲击,基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能紧跟时代主旋律、突出时代特点,不能针对每名干警的思想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三是监督制约机制

 不完善。检察机关虽然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但大多片面注重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事前防范未能做到及时有效。特别是对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思想问题,没有防患于未然。

 (三)工作方式存在局限。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本身的局限性。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基础工程,不同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不同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工作开展的好与坏也很难制定一个衡量标准。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偏重外在形式, 务虚的成分多。实践中,思想政治工作往往集中在对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的宣传落实上,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延用传统的理论灌输式的教育方式,常常是会上放放风,点点现象,说一些套话,干警对所学内容“不入脑”,未将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探索新思路落到实处。

 (四)考核标准存在缺失。与办案不同,思想政治工作常见于无形之中,因而很难用硬性指标来衡量,实践中也没有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这就导致了思想政治工作成果不能科学的评价。当前虽然各级检察机关制定了思想政治工作考评细则,但细则仍流于形式,内容较为空洞,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老问题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另外,在

 历年的各项检察工作评比、考核中,上级检察机关往往把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把办理大案要案作为衡量业绩的主要标准,导致基层检察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业务考核上,而忽视了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考评。

 二、当前做好基层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思想政治工作是针对干警思想动态进行教育、引导,这就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根据具体情况改进和调整工作思路,在继承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形成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一)坚持领导重视,积极做好基层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无论是上级检察机关、还是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把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兴衰成败的高度来认识抓好抓实。一是基层党组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保证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二是领导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基层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干部肩负重大责任,作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双重身份,应坚持“律人先律已,严兵先严将”的观念。要时时刻刻身先士卒,做执行法律、制度和规

 定的领头人。要在干警队伍中,响亮地喊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 不论在平时的学习上、办案上、还是在廉政建设上,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言行一致,取信于民,真正担负起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科学考评体系。思想政治工作要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一样,进行量化分解和考核,要把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制定符合本机关实际的科学考评体系。比如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正确的用人标准、形成良好的用人风气,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硬、干部群众信得过的检察干警选拔到重要的岗位上,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

 (二)坚持从优待检,积极做好基层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从优待检”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实事、好事,真正为干警排忧解难,把解决干警的实际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突破口,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人、体贴人,使干警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检察工作中。“严格管理”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对干警中存在的不良苗头进行警示教育,要选择典型事例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干警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的危害、成因,使之从中得到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把其柔性导向融于制度、纪律、法制的

 硬性规定之中,用制度严格管理。另一方面要关爱干警,要将对干警的爱护融入日常管理,时刻关注每个干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营造民主、平等、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要关心他们的政治待遇,在政治上主动关心干警的进步,为干警解决了职级待遇问题;要在生活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领导要每年对干警家属进行慰问,为单身干警解决吃住等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定期组织离退休老同志过组织生活等等,通过一件件实实在在有形的思想工作,使干警们感受到检察大家庭的亲切和温暖;要针对干警不同需要进行分类指导,多和干警谈心、交心,了解其思想动态,听取他们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干警营造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和工作学习的空间。

 (三)坚持文化育检,积极做好 基层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检察文化建设具有非常独特的凝聚、导向、约束功能,对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要使思想政治工作增添活力,就要与文化育检结合起来,经常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 唱响主旋律,坚持多样化,寓教于闻,寓教于乐。如组织干警联欢会,举办演讲比赛,羽毛球、乒乓球赛等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这种寓教于乐的工作方法能够有效地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疏导、文化交流、化解矛盾融为一体,使思想政治工作化虚为实;充分发挥局域网的网络平台作用,在检察内网上开辟“调

 查与研究”、“检察信息”等专栏,随时登载大家的检察理论成果、随笔、评论、摄影作品等;结合检察工作和重大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征文、书画展、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等,使检察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健康向上,从而正确引导干警意识,激发干警珍惜生活,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乐于奉献的热情。同时要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加大宣传先进典型的力度,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人。激发和引导干警向榜样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开展争做“优秀党员”、争当“办案能手”活动,注重培养干警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充分调动他们主动参与、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坚持 突出重点,积极做好基层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好基层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突出重点:一是围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要求,因此,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些业务工作扎实开展,提供最有力的保障服务。基层检察机关有的干警长期处于办案执法第一线,具有特殊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部位,要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做好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找准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加大着力点,增强渗透力,充分调动干警立足本职、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围

 绕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应结合检察事业长远发展认真思考,加大力度,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四是要围绕以检察工作推进社会矛盾调处、社会机制创新,促进公正执法三项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使检察工作在促进社会发展中起到看得见摸得着的作用,缩短理想和现实的距离。

 (五)坚持求新求变,积极做好基层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坚持理念更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首先在于观念创新,要改变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开大会、作报告、办学习班”的狭隘观念。坚持基层检察院内部互相开放,引进兄弟检察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坚持向社会开放,引进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各部门在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经验。二是创新工作内容。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要紧密结合社会深刻变革的实际,紧密结合检察干警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紧密结合工作对象发生的重大变化,用合乎时代要求的新思想教育干警,把思想政治工作“虚功”实做,抓住情、理、法几个关键点,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底气、正气、大气、回肠荡气”。三是创新工作形式。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必须按照科学的理论,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运用先进科技成果来开展工作,使之符合人们思想和行为活动的规律,并积极探索科技创新条件下基层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检察机关“双微平台”、警示教育基地

 等思想教育主阵地建设,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和宣传教育的层次性,从而进一步增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

篇四: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察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检察院队伍建设问题及建议

 为加快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以召开座谈会,搜集、整理相关数据和分析研究等方式,针对该院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该院检察队伍基本情况 目前,该院政法专项编制 x 名,实有在编人员 x 人,空编 x 人。现有在职干警 x 人,离岗人员 x 人,退休干部 x 人。其中,班子成员 x 名(含专职委员、工会主席),有党组成员 x 人、民主副检察长 x 人,年龄最大的 55 岁(x 人),最小的 42 岁,平均年龄 49.5 岁。该院目前共有检察官 x 人、法警 x 人,硕士研究生学历 x 人,本科学历 x 人。xx 年以来,新进 x 人(招录 x 人、调入 x 人),流出 x 人(考出 x 人、

 调出 x 人,辞职 x 人),其中 x 人为近年招录,x 人流入系统内部(上级院 x 人、xxx 人、其他院 x 人)。

 二、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xx 年以来,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百尺竿头再求进,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xx 省先进基层检察院”、“xx 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xx 省模范职工之家”、“xx 省特级档案室”,“xx 省园林式单位”、“xx 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xx 市五四红旗团支部”、“xx 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一)注重思想教育,提升队伍凝聚力

 一是抓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点。只有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卓越的领导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打造一流的业绩。该院始终以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前提来推动检察队伍建设,通过狠抓班子的思想政治学习,不断锤炼和提高了班子的政治素质;通过充分发挥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了注重提高的学习风气,树立起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二是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常态化。始终坚持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做到集中学习与小组讨论相结合、政治学习与法学理论学习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寓教于乐相结合,围绕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社会道义、公众形象等内容开展学习

 教育,增强干部的履职责任感和光荣感,教育干警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勤于服务,甘于奉献。三是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灵活性。摒弃口号式、说教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坚持虚功实做,通过组织干警到革命烈士陵前宣誓、举行大型知识抢答赛、关爱困难群众、义务献血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因人施教,将“从优待警”落实到利益激励机制的建立、政治经济待遇的改善上,使干警议事有机会、创业有舞台、成长有空间;坚持寓理于情,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干警在轻松、和谐的氛围中接受教育。

 (二)注重整章建制,提升制度约束力

 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成文制度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抓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双重责任,形成了以检察长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包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包部门干警,干警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队伍教育管理模式。二是全面完善院章院规。整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形成《xx 市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在运行实践检验的基础上,再修订、再补充、再完善、再汇编,全面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使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责可问。三是大力创新监督机制。创新办案流程监控机制,制订《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推出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机制,

 执行“有举报必查,有查必答复,答复必公开”的阳光执法机制;创新廉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了廉政承诺、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档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邀请离退休老领导充当廉政义务监督员、聘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等一系列预防、警示、监督机制及手段;强化以民主集中制为内容的决策管理机制,大额财务支出必须由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人员录用、人事任免、表彰奖励等事项必须由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加强了对自身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促进了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

 (三)注重文化培养,提升队伍向心力

 一方面,创建文化育检载体。以打造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争创全省文明标兵单位为契机,制订系列文化创建实施方案,结合党建阵地建设、打造朝阳工程等工作,开展文明礼仪、卫生保洁、读书评书、文体竞赛、道德讲堂、岗位练兵等系列活动,建立青年学法小组、通讯员之家、检察沙龙、老干活动室等群团组织、文化阵地,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做到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引导人,以高尚的文化精神鼓舞人,以浓厚的文化氛围塑造人,使干警在受到哲学、美学、文学熏陶和享受的同时,不断加深对检察文化精髓的理解和把握。另一方面,渗透精神价值理念。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不从流俗,切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巩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提出了“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的大局观、“既要充当执法办案者,也要充当社会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观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成长观,践行“忠诚、勤奋、公廉、包容”的 xx 检察精神。通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使干警加深了对检察人员共同价值体系的了解、感知、认同和自崇,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价值观念,展现团结互助、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注重典型引导,提升队伍感召力

 一是强化创先争优意识。通过组织对抗辩论赛,“检察官职业道德”主题电视抢答赛等活动,挑选优秀干警组建团队,代表该院或政法系统,参加上级检察机关或市里组织的演讲比赛、禁毒知识、党规党章知识等各类抢答赛及唱红歌、气排球赛等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强化了干警的创先争优意识、团结协作意识。二是强化典型带动作用。注重挖掘、培育典型,坚持对外推介、对内引导。特别是通过挖掘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坚守,树立了“全省十佳青年卫士”、“诚实守信道德模范”、“铁面无私女法医”、“全省侦查业务标兵”、“最美女检察官”、“基层岗位明星”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外,既促

 进了敬业奉献精神的推广,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众形象,在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了从善如流的实效。三是强化品牌感召效应。在对干警的精神引导方面,既注重个体榜样力量的无穷发挥,又注重整体品牌效应的无限延伸。全国先进基层院、全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的获得,在增强干警集体荣誉感、履职自豪感和自我约束力方面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目前,该院正致力于“全省文明单位”向“全省文明标兵单位”的递进等,青年干警学法、轮流接访、送法进校园、岗位练兵等活动的持续开展,不断创新管理机制,都对全院干警起到了良好的感召、引导作用。

 (五)注重奖惩激励,提升队伍驱动力

 一方面,严格管理、考核、监督。实施精细化管理,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以专业软件进行过程控制,采取日清、月评、年考的方法进行跟踪管理、考评。将考评结果与干警切身利益挂钩,将领导干部的履职业绩与干警的现实表现挂钩,严格照章办事,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使先进者充分感受自身价值、不断增强工作动力,让素质差、能力弱的干警明白“不干不行,不会干不行,不实干不行,干不出成绩更不行”。同时,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充分整合纪检监察、政工、检务督察等部门的力量,采取集中督察、明查暗访等的方式,对院章遵守、执法办案、禁令执行、作

 风建设、专项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情况随时进行监督,做到随查随处,以儆效尤。另一方面,激发干警成长动力。鼓励青年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规定凡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 2 个月脱产复习时间。要求青年干警每年至少要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信息或调研稿件 2 篇,每人申报一件精品案件,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在干部内部选拔任用方面,对政治、业务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同志,坚决打破“只凭资历不重能力”的老套套,对优秀人才实施政治激励、不拘一格予以使用,对工作业绩平庸或表现一般的,经党组研究后调整其岗位。近四年,该院新增党组人员 3 人,提拔中层干部 12 人次,调整或调离中层领导岗位 2 人。实践证明,这一措施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使德才兼备的干警体会到了甜头,感觉到了奔头,也实实在在提升了队伍创先争优的整体水平。

 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体来说,由于冷江市委、上级院的重视和支持,该院人才环境已日益完善,检察队伍的人才总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素质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人才总量少,人少案多矛盾突出

 一直以来,人少、案多、事多是检察队伍面临的主要困难,由于力量、精力有限,再加之上级院交办的案件较多,各个科室基本上都是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目前,该院 x 个内设机构人均 x 人,近年,侦监、公诉年人均办案数分别逾x 件、x 件。包括局长在内,反贪 x 人,反渎 x 人,因力量有限,往往需从综合部门调人协助办案。同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要完成走访帮扶、保安维稳等方面的大量任务,故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干警负荷重、压力大。

 (二)年龄结构不合理,精干型人才缺乏

 该院现有 35 岁以下干警 x 人,占总人数的 34.8%,其中检察员 x 人,助检员 x 人;36 岁-40 岁干警 x 人,占总人数的 x%;40 岁以上干警 x 人,占总人数的 x%。全院不是 40 多岁的老同志,就是 20 多岁的新进人员,30 多岁的精干型人才稀缺,人才队伍年龄断层现象严重,结构不合理。青年干警多为近年来招录的新干警,虽说有的优秀人才已步入中层干部岗位,但是大部分青年干警的成长成才仍需要一个过程,即使法律专业知识扎实,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办案经验和社会生活阅历。

 (三)人才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

 公开招录使大量优秀的人才能够进入检察队伍,把好了人才的“进口关”,但同时也带来了不稳定因素。由于公开招录的干警有些是外地人,加上基层检察院工作压力大,福利待遇普遍偏低等原因,大量基层优秀的青年干警涌向发达地区,留不住人才成了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xx 年以来,该院新进 27 人流出 21 人,成了典型的“人才培养基地”。虽说人才“进口”量大,但人才更替的速度赶不上人才流出的速度。人员流动性大且流出的绝大部分为能力素质较强的干警,在青年干警中无形中形成了“有能力往上面考”的导向,造成队伍不稳定,业务骨干青黄不接、严重缺乏,队伍梯次结构被破坏。

 (四)司法体制大变革,人心焦虑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首次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逐步展开,利益格局即将调整。因工资待遇差别大,大部分检察官都想进入员额,最大化享受司法体制改革这块“大蛋糕”。但员额比例有限,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青年干警一方面焦虑入不了额,作为检察官助理,同样工作量大、责任重,工资待遇却差别大,心里不平衡;另一方面又担心入额后其办案能力难以胜任繁重的办案任务和承受强化的责任追究。中年干警已习惯现有的工作模式,入不了员额担心面子上过

 不去,待遇上不来,且入额后在一线办案工作量大,终身追责压力大,担心吃不消。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人才资源是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任用体系,是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第一要义。

 (一)提高人 才意识,强化教育引导

 一是扩大选才渠道。通过增加中央专项编制数量,招录聘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等手段,增加法律、计算机、文秘等专业人才的数量,充实检察队伍力量。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检察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特别是要将青年干警的培养作为重中之重,鼓励青年干警进行高学历教育,继续推荐青年干警报考在职研究生。三是有意识地将青年干警安排到业务科室,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促使他们从单一型向全能型转变。

 (二)实行感情留人,稳定队伍人心

 重视青年干警的生活品质,从硬环境、软环境着手,不断改善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浓厚的团队氛围引导干警

 扎根、立业。针对家在外地、尚未婚嫁的青年干警组织联谊活动,为他们解决婚姻大事创造条件,同时通过丰富的工会活动或党、团组织活动,使干警感受到家的温暖,提升干警归属感。

 (三)优化人才结构,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从全院的角度对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室的人才比例、各自的业务特点进行认真研究,合理配备不同年龄、不同检察业务职称、不同能力和特点的人员到各部门工作,有针对性地培养各方面的专家型、复合型和专门型人才,以避免人员与任务的失衡,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真正作到人尽其才。

篇五: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势下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战斗力的基础,检察队伍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根本与保证。近年来,由于诸多原因,检察干警的创先意识、履职能力、后续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何在新的时期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培养出一支能干事、会想事、善办事的检察队伍,就成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笔者想就当前基层检察队伍所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作一些简要分析,以期对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建议与参考。

 一、当前基层检察队伍存在的问题

 1 1 、 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 形势、新要求。一是政治素质存在差距。部分干警在思想上未能充分认识到加强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学习政治无关紧要,组织学习时注意力不集中、不认真听、不作笔记、不认真领会。由于

 缺乏必要的学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就不能很好地把握和运用。二是业务素质存在差距。目前,基层检察院多数检察干警不是“科班”出身。一些干警学历低,专业不对口,加上部分干警自认为工作只要能应付就行了,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平时又加强学习不够,知识更新升级自然就难以跟上。三是执法水平存在差距。由于业务素质存在差距,导致部分干警在执法水平的提高和上层次难以取得新的突破。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起来往往无的放矢、顾此失彼,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2 2 、创先意识不强,工作突破性不大。一是主人翁意识不够。表现在主人翁意识逐渐淡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够,按部就班地完成一般性工作较多,开展创新性工作较少,常常满足于日常工作, 不想、不愿也不敢为全院的发展出谋划策。二是当前我国法律体系比较复杂,法律法规门类较多,更新较快,很多干警往往疲于应付,自觉学习法律新知识更新升级跟不上。加上不善于总结办案中的经验和教训,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三是创先争优作为不够。表现在工作上常满足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能创出亮点的工作少,一年到头更是难以找出自己拿得出手的有特色的工作业绩,从而影响到了全院的整体工作。

 3 3 、履职能力不强,政绩观有偏差 。一是少数年龄偏大的干警,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方法的能力不够,在办公办案自动化、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方面不够熟练,有时仍需借助年轻干警的协助。二是少数年轻干警工作实践经验不足,有的甚至政绩观存在偏差,不愿到综合部门等不易出成绩的部门磨练,只想到业务部门一线去,成长较慢。

 4 4 、管理力度不够,干警思想不太稳定 。基层检察院干警工作、战斗在检察机关的最基层,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而随着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通过初任公务员招考、在任公务员选调、面向社会遴选等方式吸纳了不少具有高学历的年轻人走进了基层检察机关。虽然这些青年干警学历高、知识新、创新意识强,但同时也存在着思想根基不牢、实务水平不高、自我约束不强的情况和问题。如何留住、用好优秀青年检察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兴检”的效应,是当前理应重视的最主要问题。

 5 5 、对专业人才依赖性过高,待遇跟不上影响了部分干警的工 作积极性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和检察机关工作的多样化,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计算机、财务会计、法医等专业人才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然而,由于初任检察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始终处于从属和辅助地位。因此,在检察机关以检察官为主体的人事管理

 模式下,此类专业人员身份的边缘化导致其在职务职级晋升上机会有限,而工资福利却又享受不到专业人才的待遇,因此其工作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挫伤。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 1 、抓学习,努力提高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掌握,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及有效载体促使干警通过学习和实践在头脑中牢牢树立检察工作受党领导、为党服务的大局意识。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除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外,还要广泛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等,并要通过办案实践,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注重学习、交流与考察。要通过向先进的兄弟县院取经的做法,开阔自我眼界、拓宽思路,进一步提高本院检察工作 能力和出谋划策的水平。

 2 2 、抓机制,搞好责任落实。一要完善检务督察机制。要切实做到对制度负责、对检察长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同时要善于观察、敢于督察、主动建议、大胆纠错;要在问题面前讲原则、讲制度、讲标准、讲统一,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搞特殊。二要完善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科学制定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尽量将属地考核与基层院综合考核相结合,克服考核的时间断层和内容断层现象,尽量使各个

 门类的工作在考核上能够得到充分地体现,以确保考核能较好地反映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得到真正的实现。

 3 3 、抓教育,弘扬正气强素质 。为弘扬正气,强化干警素质,基层检察机关一要抓好理论武装。要始终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检察干警,并借助各种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要典型引路,弘扬正气。近几年来,检察系统涌现出不少先进的人物和典型,为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形成良好的创先争优的氛围,基层检察机关应大力宣扬这些典型的先进事迹,唱响正气歌,并注意发现、总结、培养出自已单位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以确保广大干警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三要常抓“警示教育”, 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干警思想分析制度,找准倾向性问题,院领导要经常性地与干警谈心,及时发现并帮助有思想问题的干警,切实做好及时提醒工作。

 4 4 、抓培训,有计划地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 检察官法 》 要求,对检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

 务培训。为此,基层检察机关一要采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案例研讨相结合,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学习。二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分别制定各类人员岗位练兵计划,明确训练内容、方法及应达到的标准,适时组织岗位练兵比赛和业务知识考核。三要加强业务培训。要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班,精心组织学习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经常性地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积极鼓励检察干警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培养一些专家型、复合性人才,适时进行必要的学术研究。

 5 5 、抓作风,强化廉政建设 。为强化廉政建设,大力提高廉洁从检水平,检察干警一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五条”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准则》等相关制度;二要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培养耐得住艰苦、经得住考验、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和良好品行;三要不怕面对问题,敢抓敢管,不做好好先生,不搞好人主义,以铁的纪律确保队伍的风清气正。

 6 6 、抓改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要建立选人、用人激励机制。要在选人、用人上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种鼓励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形成

 崇尚知识、崇尚才能、崇尚勤政、崇尚廉洁的氛围,切实带动和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强化从严治检的监督制约机制。权力失去制约必然导致腐败,只有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征求和倾听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才不会使矛盾扩大,难以收拾。三是完善履行检察职责的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检察官法关于检察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辞职、辞退或者处分”、“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切实把履行职责的职务保障、司法保障列入各级检察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从而将各项检察工作落到实处。

篇六: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肩负着打击犯罪、 反腐倡廉、 维护公正、 保障民生、 促进和谐、 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使命。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的基础和组织保障。

 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 新问题值得重视, 有针对性地解决矛盾深化队伍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紧要。

 对此, 我结合基层院实际谈点个人浅见。

 一、 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

 警力严重不足, 制约工作开展。

 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

 以达县检察院为例, 达县是人口近 140 万、 幅员面积 2900 余平方公里的大县, 而达县院仅有 94 个政法专项编制, 实有干警 80 名, 缺编14 人。

 这 80 名干警除去领导班子成员和外单位常年借用人员外, 只有 67名干警分布在 17 个部门, 个别科室仅有 1 名干警。

 到 2015 年, 还将有 9名干警退休。

 目 前, 有些干警身兼数职, 常年超负荷运转, 带病坚持工作。严重缺编缺员, 使一些科室的业务不能正常开展。

 警力严重不足, 工学矛盾突出, 干警培训学习机会少, 知识更新慢,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

 队伍年龄老化, 缺乏生机活力。

 检察官准入门槛高, 进人渠道单一, 特别是在国家实施统一招录政策以前, 普遍多年未补充新人, 造成人才断层。

 以达县院为例, 2007 年以前, 接近 10 年未进人, 此后通过国家统一招录才陆续补充了部分人员, 目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公 62 人。

 其

 中:

 51 岁以上的 16 人, 占 25. 8%; 46 岁至 50 岁的 13 人, 占 21%; 36 至45 岁的 12 人, 占 19. 4%; 35 岁以下的 21 人, 占 33. 9%, 这 21 名干警大多是助理检察员。

 年龄结构较老化, 队伍缺乏生机活力, 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

 个人发展受限, 难以留住人才。

 西部地区的基层检察院, 招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缺乏竞争力。

 首先, 县域经济发展滞后, 干警经济待遇较低。

 特别是异地考进的干警首先要面临住房、 交通等诸多问题, 其经济收入不能满足正常生活支出, 往往需要父母资助。

 其次, 检察人员与党政部门岗位交流机会少, 干警职位上升空间不大。

 而同期参工在党政部门工作的同志, 职位晋升的机会要多得多。

 因此, 有的干警身在曹营心在汉,只要条件成熟有机会就想到辞职或者想办法调出去。

 2009 年以来, 达县院先后有 11 名干警辞职和调出, 导致人才严重流失。

  (四)

 整体素质不高, 难以适应工作。

 目前, 西部地区的基层检察院高素质人才稀缺。

 如达县检察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 59 名, 其中从院校毕业的只有 40 名, 且绝大多数是近年来新招录的干警。

 由此看出,队伍整体素质起点较低。

 同时, 不少干警的执法办案理念、 执法办案方式陈旧, 执法办案的效果也不理想。

 近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 采用高科技、 高智能手段犯罪和一些新型犯罪不断出现, 对检察干警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成为当务之急。

  (五)

 缺乏进取精神, 工作状态不佳。

 个别干警缺乏争先创优意识,工作安于现状, 墨守陈规, 不思进取。

 也有个别年轻干警心态浮躁, 好高骛远, 急功近利, 不专注于本职工作, 不脚踏实地做事, 几年过来仍江山

 依旧、 业绩平平。

 个别干警懒、 散、 庸现象突出, 工作效率低下。

  二、 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

 加强班子建设,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领导班子是带领全体干警开创检察事业的火车头、 领头雁, 起着标杆的作用。

 领导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中。

 通过强化监督、 教育、 管理和制度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增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提升政策理论水平、 履职决策能力和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以领导班子成员的规范言行和突出业绩影响和激发干警创新实干, 追求卓越。

  (二)

 加强教育培训, 提高整体素质。

 在抓教育方面。

 首先要抓理论武装。

 坚持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 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 解决“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 的问题, 树立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理念; 其次要抓典型示范。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检察系统和本院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 彰显其榜样的示范、 引领作用, 以带动全体检察干警, 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 第三要抓好警示教育。

 坚持开展思想动态分析、 交心谈心、诫勉谈话、 警示提醒等制度, 认真分析思想问题, 解决违法违纪的苗头性问题。

 在抓培训方面。

 要坚持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活动。

 首先要加强经常性业务学习。

 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理论学习和案例研讨相结合、 请院校教师指导和进院校学习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学习; 其次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 需要什么练什么” 的原则, 制定岗位练兵计划, 明确训练内容、 方法及应达到的标准。

 适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竞赛和业务知识考核, 以增强岗位练兵活动实效。

 同时, 注重对年轻检察干警的传帮带, 着重加强他们实

 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结合实际办案, 增强他们的实践经验, 使他们实现由知识型向能力型的转变。

 第三要加强业务培训。

 既要在本院组织开展培训班, 还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 政法院校组织开展有关培训, 以提高干警专业知识素养。

  (三)

 增强人才强检意识, 优化拴心留人环境。

 要坚持用事业、 用待遇、 用感情留人。

 一要合理配置人才。

 要根据干警的专长、 性格、 志趣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 充分发挥每个干警的优势, 真正做到扬长避短, 人尽其才, 才尽其用。

 对一些定岗招录的干警, 尽量相对固定在招录的岗位。如中文(文秘)

 专业, 相对固定在办公室或者政工部门, 不要轻易调离岗位。

 否则, 既不利于其专业知识的发挥, 也会造成文字工作后继无人, 出现断档问题, 还会给后来者产生不愿在综合部门工作而想跳槽的消极心理。

 二要择优选拔、 使用人才。

 要建立选人、 用人激励机制, 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 竞争、 择优” 的原则, 真正做到任人唯贤, 增强其成就感,避免人才流失。

 要全面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制度, 用竞争手段实现优胜劣汰, 调动工作积极性, 使全体干警增强“今日不爱岗敬业, 明日将下岗失业” 的紧迫感, 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要坚持人文关怀。

 注重从得人心、 暖人心、 稳人心的实事做起, 做到想干警之所想, 急干警之所急, 力所能及地为干警解决实际问题, 解决后顾之忧。

 特别是干警子女入园、 入学、 就业等方面遇到困难时, 院领导要想法协商有关部门给予必要帮助, 在干警或亲属生病住院、 婚丧嫁娶、 长时间出差、 家中发生纠纷时院领导要走访, 干警岗位职务变动、 相互产生矛盾隔阂、 出现异常行为、 工作出现失误、 情绪低落时院领导要谈心, 让干警

 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进而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向心力, 把干警的积极性、 创造性引导好、 保护好、 发挥好, 促使其全身心地投入本职工作, 心无旁骛。

  (作者通讯地址:

 四川省达县人民检察院, 四川 达县 635000)

篇七: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察队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年轻干部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XX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立足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等为契机,持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推动检察队伍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治理能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近年来,XX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XX 市检一分院”)深入贯彻党中央、XX 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XX 市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党的组织路线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注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努力打造落实改革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锋队、履职尽责的

 主力军,带动提升检察队伍治理能力,更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是形势要求和现实需要 2018 年 6 月 29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2018 年 7 月 3 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建设一支忠实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

 近年来,各项改革任务叠加推进,检察工作发展面临新挑战新机遇。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对检察工作的期待由以前的“有没有”转变为现在的“好不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寄语青年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日常工作、人生需求,通过学习找差距、知不足,把工作做到极致,努力成为检察工作的“工匠”“大家”。

 XX 市检一分院自 1999 年建院以来,高质效办理了一批省部级、厅局级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以及重

 特大暴力刑事案件等上级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复杂案件,高起点培养了一批全国、全市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XX 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以贯之落实好党中央、XX 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 XX 市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务实推动全面强化党建引领、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深化落实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了追求卓越的鲜明导向、明确了争创一流的目标要求,取得了先进示范的积极成效。院领导班子考核测评、社会满意度测评等结果始终位居全市政法机关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 2 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双一流”争创活动综合先进单位。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应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如果因循守旧、故步自封,检察工作将难以满足人民需求、时代需要。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离不开检察队伍的朝气蓬勃。深入分析全院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人才储备、检力资源配置等现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院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检察队伍建设不均衡。本院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逐渐老化、素能结构相对单一,与之相对的是优秀年轻干部岗位历练不够、上升通道不畅。监察体制改革后,因职务犯罪侦防力量转隶,司法行政人员比例超过了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分流调整压力较大。伴随优秀人才向业务一线倾斜和流动,现有综合部门人员素能不能完全适应改革要求。综合行政工作发展面临人员减少、人才短缺等特殊困难。

 二是检察人才储备不充分。司法体制改革对各类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知识水平、业务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目前来看,部分检察人员工作理念、思维方式尚未完全转变,对新的办案模式不适应,对司法责任制认识不到位,能力素质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全院刑事检察人才和办案力量较为集中,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人才相对较少。

 三是检力资源利用不够好。新旧编制和职数衔接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内设机构改革后,如何利用原编制、职数解决干警职务职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以综合部门为例,内设机构撤销后,原有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虽然没有核减,但是因为部分内设机构已经不存在,导致相应的领导职数“名存实亡”,构建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人才交流机制,显得更加迫切。

 二、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 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补短板、强弱项。伴随司法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深入,特别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落地,改革对检察工作发展、检察队伍建设的促进作用得到充分释放。XX 市检一分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区域特征、分院职能、自身实际,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我们以落实改革为契机,充分利用改革提供的政策空间、调整机遇、工作便利,大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制定本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实施意见》等,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为年轻干部竞相发展、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因势利导,精心培育。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服从大局、顺应大势,把自身成长成才融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之中。加强思想淬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立青年干警“研习汇”,打造面向青年党员的理论学习研讨平台,坚持不懈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加强政治历练,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看 XX 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确保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检察监

 督双赢多赢共赢。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分批次选派 80余名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基层一线交流锻炼,认真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切实在重大案件、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中历练提升、考察识别干部。加强专业训练,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搭建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导师帮带等平台,为优秀人才培养深造、多出成果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因地制宜,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发展规划,着眼近期需求和长远需要,从党建、业务、管理各个领域发现优秀人才,分专业、分层级、分类别建立年轻干部信息库,及时掌握情况。目前,本院在库年轻干部达到 70 余人。建立健全成长档案,通过跟踪培养、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年轻干部真实表现,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年轻干部及时提拔使用,对表现一般、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年轻干部加强教育引导,实现年轻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年度考评和日常考核,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使年轻干部务实笃行、担当作为,推动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

 三是因材施用,精准布局。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最大限度发挥每一名优秀年轻干部

 积极性创造性。注重择优选配,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大胆启用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年轻干部,在全院切实形成了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去年以来,择优选拔 25 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中层正副职、部门主任助理,其中中层正职平均年龄下降 11 岁。认真分析各领域专业配备需求和重点,畅通内外人才交流渠道,针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等重要职务,选拔优秀检察官退出员额进行任职;在检察官遴选、公务员招录、事业编招聘中引进和选调工作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牢固树立大人才观,积极向领导机关、兄弟单位输送 10 余名优秀年轻干部。

 三、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治理能力和履职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一件大事,关乎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人民的福祉,是百年大计。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通党建、通业务、通管理”导向,大力营造“追求卓越、争创一流”良好氛围,深化年轻干部工作成效,与时俱进加强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抓实改革深化,进一步细化检察队伍管理。巩固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成效,全面梳理内设机构改革以来职能运行

 情况,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间职能衔接,同步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动态掌握各业务部门工作量、负荷度,在检察官办案组织相对固定基础上,科学调配、统筹使用办案力量。巩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成效,健全检察官遴选、选升、考核、退出、惩戒等工作机制。巩固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成果,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执法勤务类警员职务序列管理,严格事业编制和聘用制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推动各类人员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建设。

 二是抓实岗位练兵,进一步强化检察教育培训。坚持“教、学、练、战”一体,抓好实战练兵、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干警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进课堂等培训模式,持续扩大专项业务培训、网络培训规模。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培养一批既精通党务综合工作又熟悉检察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锻炼工作,加强与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基层一线交流互动,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为民司法、参与社会治理。深化检学共建成效,积极推进师资、课程、教材三位一体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检察精品课程,培养一批优秀检察人才。

 三是抓实激励引导,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评。深入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的鲜明导向,最大限度激发全体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认真落实“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考评体系,主动对接最高人民检察院、XX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本院业务类型、核心指标,充分用好绩效考评这個指挥棒,把责任落实到检察官。建立完善干部考核体系,统筹检察官考评、公务员考核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加强科技手段应用,简化考核评价程序,优化考核结果运用,实现奖勤罚懒目标。落实严管就是厚爱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检察队伍纯洁性。

篇八: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察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两篇

 篇一 市院督导检查组:

 县检察院按照省、市、县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统 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一年来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学习动员、对照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关于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要求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深入查找和整改了检察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以整改为契机,形成一批管用实用的长效制度,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保证活动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学习教育情况 县检察院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科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政法工和

 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观看了教育片,认真学习正反面典型,形成了全体干警集中学、中心组会议学、支部学、个人自学的多层次学习格局,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督查,全体干警都认真摘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并在支部会上交流学习体会,将学习内容学深学透,不断提高了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查找存在问题打牢思想基础。

 三、集中整治情况 在对照检查阶段,县检察院党组、各支部及全体干警对表认真对照检查,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借助外部力量找准存在问题。

 在整改提高阶段,县检察院树立了鲜明的问题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见实效。通过督查、明察暗访,对可能发生违反工作纪律的干警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使广大干警规范自己的行为,纪律作风、会风明显好转,担当精神、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提升,纪律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一些有效的整改措施得以固化下来,并形成了管用的长效制度。

 通过一年来的整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情况。

 篇二 “省政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召开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常态化正风肃纪,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从严管理队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杜绝纪律作风建设“灯下黑”,重点从四个方面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正风反腐,清理门户,纯洁队伍,把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向深入。对干部队伍涉黑及“保护伞”问题、队伍腐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问题,严查细究,严阵以待,绝不姑息,以坚定的政治意识,认清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以紧迫的责任意识,增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以强烈的担当意识,确保专项整治的实效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省市政法委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强大的力度、扎实的举措,抓好专项整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决不允许执法者执法违法,努力建设检察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有力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把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法治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加 1 强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在“深查、深挖、深究”上出重拳、用狠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坚持一盘棋,上下同落实,协调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既打“老虎”,又拍“苍蝇”。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把找准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专项

 整治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以近期挂牌成立的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和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开辟网上、网下和专线电话举报方式,不仅接收群众诉求和案件举报线索,更注意收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队伍建设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典型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查办整改,快速回应并消除群众疑虑,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抓住关键,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主要业务、办案一线和关键岗位,对照检查、仔细排查、汇总梳理、集中整治、着力整改。按照省政法委甘荣坤书记提出的要聚焦政法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黑恶势力及违法者充当“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切实把检察队伍突出问题解决好。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开门纳谏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 2 界对规范司法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召开人大代表、律师、各业界人士座谈会,以发放征求意见表和个别征求的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队伍建设和执法力度的意见和建议。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列好问题清单,为下一阶段抓好整改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第三,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根源,对照清单努力从根本解决突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彻底铲除执法行为不规范之疾,使规范执法在检察干警中成

 为自觉遵循,不断强化程序公正的理念。以案件管理部门、纪检部门为主体,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督察力度,不断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真正把程序公正作为规范司法的前提。引导树立正确的业绩考核观,注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不断完善对干警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方面坚持把正确的法治理念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培养检察人员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另一方面组织干部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机关学习交流、找出差距、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业务研讨、办案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办案执法能力,坚持廉洁从检、从严治检,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等 3 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洁、公正司法文化氛围,切实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第四,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建章立制,防止突出问题反弹。成立“孙吴县人民检察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检察干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和干警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八小时外的活动范围,及时纠正不良倾向,纪检组负责监督执行,政工部门统一协调。党组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各党小组组织的学习党规、自查自纠、督促整改等环节的活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融入检察职业行为规范日常教育之中,建立奖惩机制,约束自身行为,努力形成“不能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既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努力从源头治本,以制度管人管事,探索建立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作用,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干警到岗在岗、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检察保密、八小时外行为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及时发现和处理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对各科室督导及中长期持续督察工作, 4 狠抓班子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为引领,全面梳理排查隐性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持续构建常态化学习教育警示机制,确保班子和队伍不出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规定,该记录的记录,该报告的及时上报,努力优化办案监督环境。对已督察完的各业务科室进行“回头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儿,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持续督查干警自我约束、自我警醒、自我对照。

 同时我院将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灵活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工作举措,以过硬的办案质量、扎实的整治效果,为检察机关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九: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含剖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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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印发<XX 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 市检察院党组前期经过扎实准备,于2021 年 x 月 x 日召开了检察队伍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

 会议由 XX 主持,XX 参加了会议。

 省第 XX 指导组副组长 XX,检察院现场指导专班 XX 全程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点评,市委政法委 XX 同志列席。

 这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管理和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实现检察队伍风清气正,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按照上述要求,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每个程序和环节进行了认真操作,较好地保证了这次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一)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2 1. 认真开展了学习研讨。院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中央、省市委印发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2. 扎实做好自查自纠。进一步组织好政策宣讲,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人心。做好统筹安排,将“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和我市查纠整改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为必查重点,确保全员如实填报个人自查事项表和自查报告。

 3.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和网络新媒体纳谏等多种形式,公开要整治的顽瘴痼疾和主要措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向基层人民检察院、各内设机构党支部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共 XX 份,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企业家代表发出调查问卷 XX 份,广泛征求机关党员干部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建议共 XX 条。

 4. 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并接受党员、干部约谈。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

 3 刻挖掘问题根源。

 5. 认真撰 写对照检查。在对照党章党规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的意见建议基础上,重点围绕对教育整顿的认识和态度、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部门和分管干警存在倾向性问题、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自己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我市查纠整改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对照检查和发言提纲要直奔主题,从具体事入手,切实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二)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 XX 通报了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然后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从 XX 个方面检查出了 XX 条具体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接着,班子成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每个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其他同志主动开展批评,相互提出批评意见 XX 条。做到自我批评直指问题,不遮不掩,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

 省第 XX 指导组副组长 XX 对会议进行了点评。一是准备扎实充分。二是主题聚焦鲜明。三是会议辣味很浓。对做好落实整改

 4 的下篇文章,提出几点建议:一要强化政治意识。二要强化队伍建设。三要强化整改落实。

 XX 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落实好整改任务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改进意见。二是要立查立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知行合一,久久为功改进工作质量。

 二、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

 (一)院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

 1. 政治理论与检察实践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实践的意识和思维已经形成,但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稳立场、抓观点、找方法还不够准确到位,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还不够充分,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 XX 检察机关落实还有一定差距,制定措施还不够具体,与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还不够紧密,这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个别工作,虽然认真学习研究了相关的工作文件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但是没有结合本院实际统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所欠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方式相对单一。在如何结合实际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上思考不够,办法不多。班子至中层,中层至一般干部压力传导不够,

 5 责任逐层递减,满足于不出问题。存在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主体责任落实的效果不佳。针对个别干部宗旨意识不强,自律意识淡化等情况,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及时深入。除组织生活外,院领导直接与干警沟通、交流不多,以部门为单位开展的廉政教育、警示告诫、谈心谈话形式单一、内容局限。警示教育更多地集中于理论教育,限于文本形式,入脑入心不够深入,实际效果不够理想。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方法手段还比较老套,难以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比如,关注“八小时”以内多,“八小时”以外少,没有融入他们“生活圈”“朋友圈”“交际圈”,监督管理还有盲区。

 3. 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充分。能够完成上级规定的调研任务,但有时因为政务、事务性工作较多,导致调研行程安排流于形式,调研“深、实、细、准”不够,精准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少。有时在调研中满足于听汇报、看成果,对基层工作面对面帮、对基层干部手把手教、对基层弱项点对点带做的还不够。深入一线听取意见不够广泛,调动检察干警参与决策积极性的办法不多,民意收集转化工作机制不完善。

 (二)检察业务和检察人员存在的问题

 1. 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还存在薄弱环节。虽然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方针和“稳进落实提升”的总基调,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但个别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6 2. 办理检察为民实事方面还有一定差距。虽然高度重视司法为民,对群众来信能够做到件件有回复,消灭了司法救助空白点,实现各业务条线公开听证全覆盖,但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检察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还有进步的空间,XX 带头接访和主持公开听证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落实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机制方面,虽然入额领导干部大部分都能主动直接办案,但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多,有的办理危险驾驶等简单类案件,还有个别领导主要关注协调指导,亲自办案不到位。

 3. 履行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任务的本领和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虽然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庭审观摩、加强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工作等方式,检察人员整体素质能力有所提升,但与新形势任务需要尚有差距。比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力量较刑事检察相对不足,相关行业专业知识不足等问题依然制约工作发展。

 (三)关于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的问题

 班子成员能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按时填录。但部分检察人员对有关“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印发的 XX 等规定精神学习理解不深不透,认识上存在偏差。有的认为只要坚持依法办案不受干扰即可,记录是自找麻烦;有的有顾虑,怕得罪人,填报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还有的检察辅助人员、综合行政部门人员认为自己不主办案件,不会出现需要记录和报告的情形,存在应

 7 付心理,“表态性”凑数填报,致使“三个规定”工作落实推进迟缓,2015 年印发后没有得到同步推进,全地区零报告持续时间较长。

 (四)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通过动员部署、专题学习、谈心谈话等方式,宣传解读宽严政策,利用正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组织检察人员逐项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目前已经组织两轮排查,尚未有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存在此类问题。下步,我们将结合干警在廉政档案中填报的亲属从事经营活动信息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此类问题。同时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对检察人员填报情况进行全面查核,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五)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 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时,注重团结有余,开展批评不足,共性问题谈得多、个性问题谈得少,表面现象说得多、思想根源挖得少,虽然能够准确指出彼此存在的问题和症结,但表达方式不够直接,“红脸出汗”的效果不够到位。个别班子成员考虑分管业务多,从全院整体大局的视角下谋划工作少。在党组研究解决个别问题时,有时沟通酝酿还不够充分,发表意见、阐释观点还不够全面,班

 8 子的整体合力尚有提升空间。

 2. 开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党组在开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观念陈旧,方法单一,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变革过程中对于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掌握的不够深入透彻,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打了折扣。

 3.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谋划不够长远具体。近年来,由于内设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未定,一定程度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目前,检察干部队伍中的领导班子梯次结构不明显,中层干部呈现断档的趋势,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储备不足,影响了不同年龄段干部的有机组合和梯次配备。

 (六)查纠整改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 XX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涉企案件的关注不多、研究不够深入。个别干警对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认识不足,工作中有时仅仅局限于办案,缺乏统筹兼顾,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对企业的普法宣传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经常,开展普法宣传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扶助民营企业发展的方法手段有待丰富和细化。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

 9 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免疫力,抓好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融合管理,稳妥做好涉检舆论引导,做好正面宣传,汇聚社会共识。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对全院干警“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做出要求和部署,要求每名检察干警实实在在学,认认真真记,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的能力。让干警真学、真懂,不走过场,不玩虚招。在收听讲座、观看视频、参加支部研讨的过程中,找到学习漏洞,对标英模,校准偏差,真正达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入贯彻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着眼强化政治属性,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抓政治建设促业务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体现政

 10 治担当。

 三是持续加强服务意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要重点围绕执法办案抓考核,促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 12309 检察服务大厅,落实为民服务、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提高窗口服务满意率,提高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树好检察机关形象。党组成员要作好表率,带头办理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降低“案-件比”等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底。

 四是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要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头雁效应,从班子成员抓起、从身边人抓起,向内设机构和下级院层层传导压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用制度管人,把管党治党压力放在平时,放在办案过程中,大力加强制度纪律刚性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指引等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部门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要自觉接受、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定期会同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完善接受派驻监督的方式方

 11 法,认真落实监督意见,促进检察机关自身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要深入教育整顿其中,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篇十:检察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层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存在 的问题、 原因和对策 内容摘要:

 我国法律关于民行检察法律监督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 基层检察院履行民行检察法律监督时常遇到困难和阻力, 应该强化基层检察院在民行审判中 的检察监督职能, 除提请抗诉和建议抗诉权外, 应赋予基层检察院抗诉权、 检察建议权、 建议纠错权、 侦查权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完善。

  关键词:

 基层民行检察审判监督改革与完善

 基

 层民行检察是全国民行检察监督体制中 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工作 的主题, 更是基层民行检察工作 的中心。

 但是, 近年来,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进展却与这一主题要求相距甚远。

 由于体制与历史方面 的原因, 民行检察职能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才在全国检察系统正式开展, 且很不完善, 基层检察院尤其如此。

 基层院 的民行检察工作非常薄弱, 远远无法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相比, 属于各条业务线最薄弱 的部分。

 [1]主要原因是现行法律和监督体制上 的不完善等原因, 使基层民行检察 的作用微乎其微。

 因此, 为推进基层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全面、 深入、 健康发展, 本文仅对基层民行检察存在 的主要问题、 原因及对策谈些粗浅认识。

  一、 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存在 的问题

 (一)

 民行检察立法过于原则, 缺乏可操作性

 在民事诉讼中, 检察机关 的地位或者定性问题一直没有被提到应有 的高度。

 法制 的不完善是民事审判中检察机关角色不清 的主要原因, 但从另一个角度说检察机关在民事审判中地位不高也是法律对其规定不健全 的原因。

  首先,虽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但在具体 的实施过程中仅规定了一种抗诉 的监督方式, 即只能作出终审判决、 裁定 的法院 的上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因此, 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 的生效裁判, 不能抗诉。

 从某种意义上说, 现行民行抗诉机制不能体现和发挥基层检察院 的监督职能。

 民行抗诉不但形式单一, 而且性质上属于事后监督, 是一种消极 的监督, 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也降低了法律监督 的权威性。

 [2]

 其次, 在现有司法程序中, 基层检察院不能对确有错误 的同级法院生效裁判实行直接 的法律监督, 只能作为上级检察院 的一种协助力量, 客观上使其法定职权受到一定程度 的削弱, 也影响了基层检察院 的工作积极性。

 基层院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上级院决定抗诉到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的诉讼过程漫长, 司法资源耗用大, 办案周期长, 效率低, 当事人得到 的往往是“迟到 的公正”。

 这不仅影响了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 的积极性, 也对基层检察机关 的审判监督作用产生了质疑。

 虽然办案期限在不同 的环节作了规定, 但在实践中, 多数案件不能在规定 的期限内办结, 当年提、 建抗 的案件很少在当年见效。

 从检察机关办理民行申诉案件 的法定期限来看, 自受理到立案审查期限为 1 个月, 自立案到建议或提请抗诉, 审查期限为 3 个月, 这其中还要扣除向法院调卷 的时间, 因此一件申诉案件

  从受理申诉到最终结案将历时 4 个月有余。

 嗣后如基层院提请上级院抗诉, 上级院又需要 3个月甚至更长 的审查期限,如建议提请抗诉, 更要经过两层上级院 的法定审查期限,单单累计正常 的审查期限, 理论上是超过 1 年。

 但根据 我院建议提请抗诉 的二审案件情况来看,从 我院受理到法院再审结案一般在 3—5 年。

 最为典型 的是 我院2 0 0 2 年办理 的甲公司和乙公司 的定作合同纠纷案, 原审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 80 多万余元加工款,

 我院在受理后经立案审查, 认为申诉人甲公司 的申诉理由成立, 建议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2006 年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省人民检察院 的抗诉对此案再审后改判, 此案从 我院受理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期 4 年。

 此外, 一些正在办理 的抗诉案件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被迫执行和解, 而事实上一些被错误执行 的案件往往也很难执行回转。

 上述弊端, 无疑不仅侵害了当事人 的合法利益, 而且也损害了检察机关 的形象。

  再次, 根据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民行抗诉案件应由做出生效裁决 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但法院对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基本上发回原审法院再审, 其结果就是上级检察院抗诉, 下级法院再审, 基层检察院受上级院委托出席再审法庭, 形成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的不对等关系。

 且再审法院与原审法院为同一单位, 只是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同, 想纠正本院错误裁判 的难度可以想象, 检察机关正确 的主张不易得到支持。

 总之, 基层民行检察在现行抗诉体制框架内难以有所作为。

  (二)

 基层检察院对法院最终维持错误 的判决缺少有效 的制约机制

 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抗诉 的案件, 久拖不审、 久审不决, 不利于及时纠正错误 的裁判,导致很多当事人对抗诉失去耐心, 这也是当前民行检察案源不足 的重要原因。

 对此虽然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更高一级检察院来监督, 但操作起来又是何等 的艰难, 更何况最终还是要在法院解决。

 2002 年最高法院《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1 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 2 页,当前在第 2 页上一页[1][2]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 的规定》以及相关通知, 虽然对案件再审次数作了限制性规定, 但基层检察院客观上也不便于多次监督。

 在司法实践中, 法院再审改判率并不能完全反映民行抗诉案件 的质量。

 法院再审改判率 的统计数据并不能完全反映民行抗诉案件 的真实情况。不少抗诉应当再审改判 的案件,因缺少有效 的制约机制而以法院维持错误裁判

 告终。

 如 我院办理 的申诉人赵某抗诉一案, 申诉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申诉人与被申诉人 的纠纷定性为民间借款纠纷性质是错误 的, 本案应是合伙纠纷。经两级检察院审查后,认定申诉人 的申诉理由成立。

 检察机关抗诉后, 法院再审后认为检察机关 的抗诉理由虽然成立, 但在调解未果 的情况下, 再审法院实体判决却维持了原错误判决。

  (三)

 基层检察院民行检察监督途径与方法简单、 抽象

 综观近几年来检察改革, 不难发现唯有民事行政检察改革思路是由下而上进行 的,要求基层院先行。

 在近几年 的检察实践中, 基层检察机关虽创建了一些新 的民行检察监督方式。

 如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指对于审判机关在审判过程中需改进 的问题, 检察机关可以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建议其自行纠正或改正。

 虽然检察机关拥有检察建议权, 但在立法上还不具有约束力, 即没有强制性, 法律上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对监督 的处分权。

 因此,这种监督方式不具有特别 的强制效力, 仅仅是提出问题, 供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参照纠正或者参考改进。

 [3]又如再审检察建议, 基层检察院与基层人民法院研究再多 的实施方案, 也

  不能最终解决再审检察建议 的法律效力问题。

 据此, 在现行 的民行监督机制下, 基层民行检察 的职能极其有限。

  (四)

 基层检察院民行侦查权难以运作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分工 的通知》 (高检发[2004]12 号), 民行检察部门对正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过程中发现 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经检察长批准, 可以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这一规定, 对新形势下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 行政诉讼活动监督 的职能, 增强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有着积极意义。

 [4]但目前浙江省基层检察院绝大部分民行部门都不具备进行侦查工作所需要 的侦查能力, 没有配备具有 2 名以上既懂民事检察业务又懂侦查业务 的复合型干部, 无法直接行使对审判人员职务犯罪 的侦查权。

  (五)

 基层民行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法律监督工作形势 的需用

 人员 的专业素质不同, 对法律条文 的理解、 判断和执行结果就会不同, 这样就势必影响国家法律 的统一正确实施, 影响民行检察在人民群众中 的形象。

 因此, 能否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日益繁重 的民行检察工作任务是关系到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兴衰成败 的关键。

 现阶段, 基层院民行检察人员配备学历、 年龄、 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5]队伍 的状况尚不适应民行检察发展形势 的需要。

 嘉兴市检察系统五县二区 的基层检察院从事民行检察 的十多名干警中, 由于历史原因, 年龄结构趋于老化, 学历水平和专业化要求不相适应, 其中本科生不到三名, 真所谓凤毛麟角, 真接影响到办案数量、 质量。

 且有一半以上人员没有经过正规法学教育与理论培训, 群体知识结构不合理。

 这是阻碍基层民行队伍结构优化 的一个重要原因。

 且基层院民行队伍不稳定, 民行干警流动过于频繁。

 这些问题, 已严重制约基层院民行检察 的全面、 深入、 健康发展。

  二、 存在问题 的主要原因

 (一)

 民事行政抗诉活动在实践中存在立法上和认识上 的问题,是制约和影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的主要原因

 由于立法上 的不完善, 必然导致现行抗诉机制 的不完善。

 其一,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行政审判监督 的唯一手段, 具体 的监督手段和权利显得单一和贫乏。这种单一 的手段只能对生效判决、 裁定实施监督, 而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过程中 的违法审理行为及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无法直接进行监督、 纠正和制止,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审判活动 的监督真空。

 这样造成 的结果必然是:

 如果检察院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能够或未能及时进行民事审判 的抗诉监督时, 确有错误 的判决会有无法挽回 的后果, 由此会给人民群众带来对法律 的不信任感。

 其二, 鉴于检察权 的公权性质和民事权利 的私权性质, 抗诉与尊重法院 的独立审判权威 的理念之间存在一定 的冲突。

 其三, 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检察建议为一种法定 的监督方式, 及其可以依据 的程序规定。

 因此, 检察建议它对被监督单位没有强制性 的约束力, 检察机关只是针对被监督单位 的违法行为提出改正意见, 最终会产生什么样 的法律效果, 决定权不在检察机关。

  (二)

 基层检察院对民事抗诉方面 的主要障碍因素

 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其出发点以国家利益、 社会利益代表者 的身份监督法院 的民事审判活动, 其针对 的对象是法院 的审判活动, 而不是案件本身, 不是再以一个法官 的身份重新判案, 而是通过案件审查法院 的审判活动是否有错误。

 但在司法实践中, 首先极少数基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员或出于对抗诉权 的误解, 或未能注意抗诉权和审判权 的区别,在审查案件时以其审查时掌握 的证据和自己对法律 的理解来判断案件裁判是否错误, 法律理解上 的分歧和新证据都成为了抗诉理由。

 其次极少数基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 对少数申诉案件为达到改判目 的, 或出于其它目 的, 先入为主, 只收集对申诉人有利 的证据, 大量调查取证, 成为申诉人 的“代言人”, 使不该抗诉 的案件进入了再审程序。

 再次, 由于检察机关内部 的考核机制, 也使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案件重数量轻质量, 导致所办案件质量不高。

  极少数基层检察院对抗诉权运用不当, 不仅影响了法院判决 的权威, 造成司法资源 的浪费, 而且损害了检察机关抗诉 的严肃性和检察机关 的形象, 甚至还侵害了另一方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有悖于民事诉讼法 的基本原则。

  (三)

 法院对检察院民事抗诉方面 的主要障碍因素

 首先, 再审法院多回避检察机关抗诉理由。

 再审判决书中检察机关 的抗诉理由只是简单地照搬照抄, 但在“本院认为”中, 对检察机关 的抗诉理由不加评论, 即便是改判 的案件, 也难以见到对原审裁判错误 的确认及分析, 从再审判决书中看不出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是否被采纳。

  其次, 再审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案件“调解结案” 的多, “判决结案” 的少。

 更有甚者,一些法官以“不调解,

 我就下判, 对你不利”等语言, 强迫、 诱骗当事人搞调解, 尤其是对再审抗诉 的案件, 有 的不制作调解书, 而是以双方当事人签字 的协议代替。

  再次, 再审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定期宣判 的多, 当庭宣判 的少, 立法尚未规定审判期限, 实际定而无期, 逐渐形成了执法断层、 弱化地带。

 多数当庭口头宣判 的内容与宣判后文书所认定 的内容不一致。

 这种于法不合 的作法, 亟待立法完善。

  三、 解决问题 的对策

 (一)

 建议修改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 通过立法程序和司法解释, 规范基层检察院抗诉权

 在抗诉程序上, 应当建立同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抗诉 的制度。

 当事人对法院 的裁定、判决作出后有不同意见 的, 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也可以在超过上诉期限后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同级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 认为符合民事、 行政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即可向作出判决、 裁定 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再审。

 这样可以减少上级人民检察院 的工作压力, 集中力量办理大案、 要案, 加强业务指导, 同时也可节约司法资源, 减少当事人 的讼累, 并有利于社会 的稳定。

 目前, 民行检察不能同级抗诉是制约当前民行检察工作 的瓶颈问题, 也是各地基层检察院工作发展 的最大阻力。

 (二)

 建议在民诉法、 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 在全国民行检察系统建立互动办案机制

 民行检察系统互动办案机制, 是指下级检察院直接受理和上级检察院交办 的民行申诉案件, 下级检察院 的承办人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 由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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