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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6篇

发布时间:2023-05-03 10:05:05

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6篇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 22022年年XXX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根据xx省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6篇,供大家参考。

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6篇

篇一: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

2022 年 年 X XX 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参考范文

 根据 xx 省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 医保函〔2022〕x 号)要求,决定 2022 年 4 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基金监管要求,通过系统性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xx 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增强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护师)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实现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目标,共筑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线,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活动主题 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线,管好用好群众治病钱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条例》、《办法》。《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办法》是《条例》的解释和补充,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基层调研等活动,促进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

 药机构从业人员、参保人员准确理解掌握,营造全民学法、识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二)宣传基金监管政策。重点围绕《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印一本基金监管政策汇编,全面宣传全民依法参保、实名制就医和医保基金使用、欺诈骗保案件行刑衔接等政策规定,引导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依法依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提高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广泛宣传我市便民举措、改革重点、惠民政策,特别是医保卡“一卡通行”、简化异地就医政策、门诊慢特病医疗资格申请、DRG 付费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长期护理保险、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等举措和政策,拉近医保与群众的距离,扩大医保社会影响力,展现 xx 医保为民、惠民、便民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加强对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承办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条例》、《办法》,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落实实名就医,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梳理汇总省局飞行检查、市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开展以案

 促改、借锤敲钟,督促医药机构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避免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五)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对 2021 年各类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引导经办机构、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护师)和参保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定点医药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市、县(区)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制定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x 月 x 日市、县(区)两级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

 (二)实施阶段(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一是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市、县(区)医保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微视频、动漫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公交站点、出租车 LED屏、室外大屏、网上有奖竞答等多种渠道,面向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和参保企业、参保人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办法》内容,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线,管好用好群众治病钱。

 二是征集优秀执法案例。根据省局通知要求遴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进行推广宣传,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优秀案例推荐参加省局评选。

 三是组织短视频创作评选。征集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医保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惠民政策、医保便民服务、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医保扶弱济贫助力乡村振兴等涉及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内容,通过视频的形式,可运用普通话、xx 话或地方方言,从创意独特的角度,生动形象地讲述身边的医保故事,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发布、宣传、评选。

 (三)总结阶段(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对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上报,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并视情将典型做法向省局报送。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政治责任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保证宣传月活动内容、效果、时间和人员“四落实”,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妥善组织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形式适宜、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二)注重协同推进。加强与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拓展宣传渠道,形成宣传合力;市县(区)一体,采取点面组合、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着力打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区县要认真及时总结集中宣传月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市局将对各区县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视情进行通报讲评。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相关视频、照片等资料,于 5 月 7 日前报送市局基金监督管理科。

篇二: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

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做好医疗保障基金宣传工作,真正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构建“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坚决守护好广大参保群众“治病钱”“救命钱”,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三、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普及欺诈骗保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 (四)集中曝光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五、宣传形式

 (一)开展系列培训。

 1.开展医保系统内部全员培训。组织局全体人员和县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 5 号令)、《XX 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5 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

 时间:4 月中上旬 责任部门: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2.定点医药机构专题培训。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对本机构全体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全体医务人员、医保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培训内容,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医

 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 5 号令)、《XX 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5 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XX 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局经办机构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各经办机构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

 围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活动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新闻发布会为契机,进一步助推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

 时间:4 月中上旬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三)强化集中宣传。

 1.利用自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宣传载体,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

 疗保障局第 5 号令)、《XX 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5 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持续巩固前期宣传成效。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举报投诉电话及微信等举报渠道,介绍举报办理流程,宣传普及《XX 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营造齐抓共管社会氛围;集中宣传展示市县医保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展示监管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面引导。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2.运用网络媒体开展线上宣传。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宣传海报、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运用新闻网站、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网络软件,定向推送集中宣传月线上活动内容,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和平台流量优势,扩大集中宣传月线上受众参与面和参与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加强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局各股室、各经办机构 3.多渠道投放普法宣传广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户外大屏、楼宇终端等载体,投放滚动医保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海报及动漫视频等,广泛普及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4.“百姓热线”热线宣传。利用县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开展《条例》专题宣传讲解并宣传普及《XX 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介绍举报办理流程。组织局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股、待遇保障股、经办机构、基金安全中心负责同志进行政策宣传、听众问题解答等工作。

 时间:4 月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深入基层实地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联合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等形式组织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县科协提供的科普大篷车进行社区和乡镇的流动宣传。在科普大篷车上悬挂宣传资料、播放宣传音频,在城区和乡镇主干道循环播放。采取义诊、集中普法宣讲、发放宣传品、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开展深入基层宣传活动,面对面交流,提高相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增进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时间:4 月下旬 责任部门:各经办机构 6.组织签订信用承诺。局经办机构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

 保医师、医保护士签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见附件 1、附件 2),并将信用承诺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将信用承诺履行作为协议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增强定点医药机构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的自觉性。

 时间:4 月上旬 责任部门:各经办机构 7.联合医药机构开展定向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深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城乡社区开展宣传。鼓励并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主动开展持续宣传工作,重点在医保经办窗口、门诊大厅和住院部、定点零售药店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播放动漫情景短片,并向就诊患者和来往群众发放医保政策知识手册。

 时间: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各经办机构,全县定点医药机构 8.公布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广泛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主体欺诈骗保案件和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表现,集中曝光近年我县查处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过集中曝光,形成社会震慑,强化各类监管主体遵纪守法意识。

 时间:4 月下旬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基金安全监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局各股室、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谋划,精心组织,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认真执行制定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局各股室、各中心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和参保人员诚实守信意识。

 (三)加强检查指导。

 局各股室、各中心要切实负责组织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的宣传贯彻工作,在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或抽查复查时,要将其是否组织学习培训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将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注重日常宣传。

 局各股室、各中心在提供经办服务、开展稽核检查时,要注重向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群众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基金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明确经费保障。

 XX 县医保局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活动主办方负责保障。各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本机构自行解决。

 (六)及时总结报告。

 局各股室、各中心及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收集规整宣传活动有关资料,总结经验做法,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上报局基金监管股。

 附件:1.“学习医疗保障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2.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医保医师、护士长)

 3.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用语

 附件 1 “学习医疗保障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承诺书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广大参保人员健康保障的“基石”,医保基金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同样密切关系着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序发展。作为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我已经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

 为此,我代表(医院/医药连锁公司/药店),向社会各界、广大参保人员以及医疗保障局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积极配合医保行政执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做知法、守法的医保协议服务机构,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承诺单位(签章):

  承诺人(签字):

 2022 年

 月

 日

 附件 2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医保医师、护士长)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广大参保人员健康保障的“基石”,为进一步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助力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学习教育,本人郑重提出,加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22 年

 月日

 附件 3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用语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你监督我监管,共同管好医保钱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设法治暖心医保 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群众监督合理使用 提高全民参保意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基金使用高效 医保维护千万家,基金安全靠大家

篇三: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

总体要求 以“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线,管好用好群众治病钱”为主题,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主线,以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共筑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线。

 二、宣传内容 (一)解读《条例》、《办法》。系统宣传《条例》、《办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规定,开展基金监管案例分析,推动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各类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自觉遵守执行,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宣讲基金监管政策。全面宣传全民依法参保、实名制就医和医保基金使用、欺诈骗保案件行刑衔接等政策规定,引导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依法依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三)宣传医保惠民实事。广泛宣传我省医保卡“一卡通行”、简化异地就医政策、住院及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等

 便民举措;DRG/DIP 付费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重点改革举措;多渠道宣传大病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长期护理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两病”用药、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医保支付等惠民政策,增强广大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

 (四)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宣传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 5 号令)和《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开国家医疗保障局及省、市、县(区)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宣传活动 (一)举行启动仪式。3 月 31 日,县医保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当地实际,发动医保经办机构、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参与,采用视频会议线上方式集中启动。

 (二)印发宣传材料。发布省局统一制作的《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发放市局编印的基金监管政策汇编到各经办机构、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要进行系统学习,县局将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发放并张贴到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大厅、窗口、进行宣传。

 (三)分层次开展专项培训。县医保局采取多种形式对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开展《条例》、《办法》的培训学习,开展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镇街卫生院、

 经济开发区民生医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条例》、《办法》等医保法规政策,掌握业务操作技能,落实实名就医,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全面准确传送疾病诊断信息和医疗费用明细。

 四、宣传方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海报折页、建立宣传栏、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发布公益广告、建立普法栏目、举行普法知识竞答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二)多种载体宣传。各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主动发布《条例》、《办法》解读。要突出基金监管特点,结合真实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组建志愿者队伍,以志愿者为载体扩大医保政策法规宣传面。

 (三)贴近群众宣传。扩大宣传面,推动基金监管宣传进镇街、进社区,实现“横到边、竖到底”。宣传月期间,医保中心、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诊所、定点药店、定点村卫生室都要在工作场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宣传资料、利用 LED 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宣传。县局在微信公众号开辟宣传专栏,镇街卫生院要在镇街驻地、集市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活动,坚决扛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组建专职工作班子负责宣传月活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强化宣传策划,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丰富宣传渠道,在全县上下形成宣传合力,制造浓厚宣传氛围,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及时整理、上报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将及时总结推广。医保中心、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诊所、定点药店要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将宣传工作总结及有关视频、照片、媒体报道等宣传资料,报县局基金监督管理科

篇四: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

22 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形成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 XX 同志担任,副组长由 XX、XX 同志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经办中心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与监督科,具体由 XX 同志负责。

 二、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三、活动方式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今年全县 4 月 1 日启动仪式和全面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安排在线上组织实施。县上将通过网络、广场大屏幕以及微信公众号同步播放小视频形式进行。4 月份集中宣传月活动之后,转为常态化宣传。为此,从现在开始,县医保系统、二级医疗机构和百姓乐连锁药店、众友连

 锁、怡康连锁、五星连锁药店等单位,要根据今年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宣传月宣传内容,迅速安排部署,每单位安排拍摄一组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小视频,时间不超过 30 秒,拍摄完成后,统一上报县局进行编辑,(各单位拍摄编辑的小视频于 3 月 28 日前上传县局法规与监督科)。4 月 1 日上午 9 时整,全县医疗保障系统将同步在县中心广场大屏幕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步播放,时间持续宣传一个月。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印制《全市医疗保障法规政策汇编》,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及《行政处罚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曝光典型案例。利用广场大幕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动漫视频短片、公开曝光已经查实的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监管对象守法意识。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本单位公告栏设立曝光台,对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实时曝光。

 (三)规范行政执法。县上通过小视频播放宣传和组织学习培训,全面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

 裁量权行使,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举报投诉处理。抓好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县上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邮寄地址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投诉办理流程等内容的解读。

 (五)强化举报投诉处理。通过征集、宣传常见的和具有指导意义的违法违规案例宣传文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参保群众宣传。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的作用。

 五、活动安排

 本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3 月 25 日至 4 月 1 日)。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录制小视频,印制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单、张贴海报、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从 4 月 1 日开始,启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原则不采取集中宣传活动,可安排人员在区域内或广场采取悬挂横幅、流动发放宣传彩页、利用广场大屏幕播放动漫片和案例录像宣传等形式,各定点医药机构在同一时段,利用各自的 LED 设备播放统一内容。

 (二)实施阶段(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充分利用电视台、县官方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公布基金监管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全县同步启动宣传。一是与市上同步在广场播放小视频和案例录像;二是各定点医药机构运用大屏幕或电子屏幕同步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小视频及案例录像和标语;三是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导医台,各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柜台为就医购药群众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折页;四是局属经办中心与各定点医药机构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贴画和举报投诉电话小贴张。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第二步:开展常态化宣传(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开展常态化基金监管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宣传行动,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政策解读培训会等,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县医保局各相关科室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宣传为主阵地,组织小型的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加大“进街道、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的“六进”宣传活动,使宣传更深入基层,更贴近群众。要充分利用线上宣传方式,推动以小视频等创新方式强化医保法规政策宣传。

 (三)总结阶段。各单位(科室)及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对集中宣传活动、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收集影像资料,并将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于 5 月 1 日前上报县医保基金监

 管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经办中心于 12 月 31 日前将本单位全年开展宣传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宣传教育。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医保工作会议精神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科室)及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宣传系列活动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部署,筑牢医保防护线。各单位(科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要充分利用宣传“六进”方式,主动发现和收集医疗领域违规违法线索,认真做好登记和查处工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主动宣传,抓好内部管理,统筹协调,认真组织落实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宣教结合,宣打结合,提高医护人员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督查,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全县疫情防控实际,县医保局将组织精干力量,综合运用实地暗访、跟踪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出现贻误懈怠不作为行为或发生重大问题将问责追责,

 促进全县“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活动见效落实。

篇五: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

县 2021 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二、总体目标

 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八进四覆盖”。一是走进定点医院,通过座谈、调研、授课等方式,向医院管理层、医保办工作人员和医生、护士集中宣传医保政策,介绍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二是走进定点零售药店,听取药店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认识,介绍医保个人账户管理规定,禁止以药换物、以药换药等行为,实现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三是要走进企业、机关、乡镇农村、旅游景点、城镇社区居民居住集中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接受投诉,贴近群众做好医保、医疗、医药服务,实现参保群众全覆盖。四是走进“县两会”会场,宣传医保政策,听取建议意见,实现两会代表、委员全覆盖。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宣传《条例》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经办机构,系统解读宣传《条例》,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宣传解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深入浅出的普法解读,让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对标,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告知国家及省、市、县(区)举报投诉电话及微信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通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及曝光典型案例。集中宣传近两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集中宣传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欺诈骗保主要表现和危害,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共同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宣传方式

 (一)开设专题栏目。要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电台和网

 络等媒体的联系,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刊登《条例》、刊发报道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等,广泛宣传欺诈骗保表现形式、举报渠道、奖励办法、典型案例查办情况,动态发布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公布各级举报电话。

 (二)举办专题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答题活动;在系统内部开展学习《条例》知识竞赛;举办一次广场宣传活动。各乡镇、城镇办事处、定点医药机构可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灵活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三)制作宣传标语。开展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向社会公众和医保系统内部广泛征集契合主题、积极向上、朗朗上口的短句、短诗。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认识到打击欺诈骗保就是保障自己的利益,维护基金安全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就是保障自己的权益。

 (四)印发宣传资料。以省医保局编制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手册、海报、宣传折页为基础,组织编印一批实用、易懂的政策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两定医药机构宣传橱窗、医院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处张贴、

 发放,让广大参保人员直观了解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政策。

 (五)拓展宣传渠道。利用互联网+等手段,着力推陈出新,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发动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医药机构和媒体制作一批反映打击欺诈骗保方面的微电影、短视频、抖音、微博、沙画动漫、PPT 幻灯片、诗歌作品、文艺节目等文创产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报纸、官方网站、经办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散发海报折页、播放动漫短片、普法知识竞答等形式全方位宣传,也可以在公交车移动电视、医院 LED 屏、公益广告、户外商业大屏展示欺诈骗保宣传作品。

 (六)签订信用承诺。结合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用承诺,签订承诺书,媒体公布信用承诺情况将信用承诺履行作为协议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增强定点医药机构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的自觉性。

 (七)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药机构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或曝光打击诈骗保典型例,讲清欺诈骗保的危害及后果,警示定点医药机构及人员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3 日前),按照省、市局宣传月工作要求,制定 XX 县 2021 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深入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4 月 1 日一 4 月 30 日),按照县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5 月 1 日一 5 月 20 日)。在宣传活动月中要注意收集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整理活动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认真制定宣传月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时间节点宣传措施,确保宣传成果可推广、宣传经验可复制。4 月 6 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方案报送县医保局。

 (二)完善措施、协同推进。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积极参加宣传月活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促进态势,围绕主题、不搞形式、不留死角、注重实效、形成合力推动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三)总结提升、取得实效。要认真收集宣传作品、群众建议和举报线索,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做法,科学评价活动成效,完善长效宣传机制,各单位每周上报 1-2 篇活动信息。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于 5 月 10 日前上报县医保局及对应上级主管部门。

篇六: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是每年

22 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强化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单位(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xx 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 2022 年 4 月在全区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宣传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相关法规规章。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 5 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49 号)等法规政策,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文件。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规定,加大对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

 保基金安全。

 (三)曝光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公开国家、自治区及地方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来信地址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宣传方式和主要活动

 在严把疫情防控总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市-区-镇-村”医保监管服务体系开展集中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应用全国统一的海报、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一)做好传统方式和融媒体宣传。在乡镇(街道)、经办窗口、医药机构、用人单位等密切接触群众区域,广泛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开展政策问答和解读。结合真实案例制作普法短视频、长图等融媒体产品,同时利用好官网、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开展警示教育和政策解读。

 (二)开展执法案例征集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督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向市医保局报送典型案例。

 (三)开展地方特色宣传。依托“市、区、镇、村”“四位一体”监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医保员的宣传职能,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采用方言情景剧、方言广播、顺口溜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谋划、突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力宣传举措,充分运用现有 LED 滚动屏等设备,刊播宣传标语、动漫视频。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对总院及医共体分院医保医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请相关单位收集宣传月活动中好的视频、照片(原图)、宣传材料、媒体报道资料,并于 4 月 28 日前打包发至区医保局邮箱,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 附件:2022 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 附件 2022 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 一、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维护基金安 全。

 二、依法依规监管医保基金,保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治病钱”。

 三、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四、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是违法犯罪行为。

 五、依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六、积极行动起来,坚决与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七、依法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八、依法促进医疗保障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九、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十、不得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十一、不得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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