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吗5篇工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吗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 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 财会〔2018〕3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吗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工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吗
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
财会〔2018〕34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有效实施,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决算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现就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有关问题以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资产核算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有关问题
(一)关于准则制度实施范围。
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称新制度)中的预算会计内容,只执行财务会计内容。
原参照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非政府会计主体,可参照执行新制度。
原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各级工会组织,暂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继续执行《工会会计制度》。
属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范围、但财政部未针对其原执行的会计制度专门制定新旧衔接规定的事业单位,应当参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8〕3 号)做好新旧衔接工作。
(二)关于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
单位应当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现金收支业务进行预算会计核算。未纳入年初批复的预算但纳入决算报表编制范围的非财政拨款收支,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三)关于尚未入账的存量公共基础设施。
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定,以 2019 年 1 月 1 日为初始入账日,做好尚未入账的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登记入账工作。
1.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
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由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可暂按现有分管比例各自登记入账。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职责尚不明确的,由本级政府尽快予以明确。
对于企业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由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对于政府将其特许经营权授予企业的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其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2.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分类。
单位应当在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分级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合适的计量单元将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分门别类登记入账。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已规定分级分类标准的,从其规定;尚无明确规定的,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首次入账时可按照现行管理实务进行分级分类,待统一分类规定出台后再行调整。
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至少应当按照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四个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明细核算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并满足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需要。
3.关于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
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年限作出规定之前,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首次入账时暂不考虑补提折旧(摊销),初始入账后也暂不计提折旧(摊销)。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已经核算公共基础设施且计提折旧(摊销)的,在新旧衔接时以及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后可继续沿用之前的折旧(摊销)政策。
4.关于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入账成本。
(1)单位应当首先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购建成本确定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成本。对于初始购建投入使用后至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前发生的后续支出,无需追溯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成本;对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后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 5号——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定处理。
单位在确定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购建成本时,应当以与存量公共基础设施购建及交付使用有关的原始凭据为依据,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项目移交资料、项目投资预算、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成本资料等。单位无法取得与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初始购建有关的原始凭据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无法取得原始凭据的事实及理由予以披露。
(2)对于无法取得与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初始购建有关的原始凭据,但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评估,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评估的,单位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成本。
以评估价值确定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成本的,应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作为原始凭据。
(3)对于无法取得与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初始购建有关的原始凭据且在首次入账前未要求或未进行过资产评估的,单位应当按照重置成本确定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
成本。单位在具体确定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重置成本时,可参考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存量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分级分类。
第二步,确定各项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建造或使用时间、具体数量(如里程、面积等)以及各项资产的成新率(即新旧程度系数)。
第三步,确定现行条件下每项公共基础设施的单位(如单位里程、单位面积等)资产价值。通常情况下,单位资产价值的确定应当以行业定额标准或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确定的定额标准为基础。
第四步,根据第二步和第三步的结果,计算确定每项具体公共基础设施的入账成本。
经履行内部报批程序后,单位可将重置成本计算的依据作为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初始入账的原始凭据。
此外,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于应当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但已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应当将该项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重分类为公共基础设施。如果该项固定资产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应当按照以上规定重新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入账成本。
(四)关于文物文化资产。
新制度设置了“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核算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文物文化资产的成本。其中,对于成
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文物文化资产,单位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待成本能够可靠确定后按照规定及时入账。
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原账“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的符合新制度“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核算内容的“文物和陈列品”,按其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的“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如原账中核算的“文物和陈列品”有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应当按照转入新账“文物文化资产”科目中的“文物和陈列品”名义金额的合计数,借记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贷记新账的“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同时将这些文物文化资产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并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五)关于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可以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只包括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无法确定成本的盘盈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于原账中在相应资产科目核算的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应当仍然按名义金额转入新账的相应资产科目;对于原未入账的上述资产,仅当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时,才能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如无法获取被投资单位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可以依据被投资单位 2017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以及单位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据此调整新账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在以后各年度,单位均可依据被投资单位上年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年末数计算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七)关于固定资产折旧。
单位按照原制度已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开始计提折旧的时点起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止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与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的差额,借记新账中“累计盈余”科目,贷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单位按照原制度已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原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新制度所规定的折旧年限不一致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无需追溯调整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计提的折旧金额,而应当自执行新制度起,以 2019 年 1 月 1 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原价减去已提折旧后的金额)作为应计提折旧额,在新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扣除已计提折旧年限的剩余年限内计提折旧。
(八)关于在建工程。
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发生的已经计入支出、但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应当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费用,无需追溯调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九)关于研发支出。
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发生的已经计入支出、但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应当计入自行研究开发项目成本的开发阶段的费用,无需追溯调整研发支出账面价值。
(十)关于应付职工薪酬。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入账的应付未付职工以及应为职工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有关薪酬记入新账,按照确定的应付未付金额,借记新账中“累计盈余”科目,贷记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
(十一)关于应付福利费。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单位按规定发生福利费开支时,应当在计提标准内据实计入费用(同时计入预算支出)。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对原账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在财务会计下,将其中属于职工福利基金的金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将其他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在预算会计下,对于其中属于从财政拨款中提取的金额,应当在确定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时作为调增项处理,对于其中属于职工福利基金(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形成)的金额,应当在确定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余额时作为调增项处理,对于其他余额,应当在确定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时作为调增项处理;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十二)关于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新旧衔接。
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在第 2 个步骤对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余额进行调整时,还应考虑以下调整项目: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单位应当对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余额中属于股权投资的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用现金资产取得的金额和用非现金资产及其他方式取得的金额,按照用现金资产取得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原制度核算长期投资、并且对应科目为“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的,不作此项调整。
(2)调整长期债券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单位应当按照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债券投资的余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原制度核算长期投资、并且对应科目为“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的,不作此项调整。
(3)调整专用基金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单位应当对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划分出按照收入比例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按照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 1、2 两个步骤难以准确调整出“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可以在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基础上,对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调整(如减去新账中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已收取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加上已支付将来需要收回资金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减去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专用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加上“经营结余”科目借方余额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十三)关于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
单位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于已经开始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
篇二:工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吗
市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0-11-10 8:57 河池市总工会财务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国家财政部决定从今年 1 月 1 日起 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新 《工会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新制度 。河池市积极推进新制度的落实工会财务各项工作已经入轨初步形成了新制度管理模式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然而也遇到一些问题带着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新制度这一课题我们最近对全市实施新制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
一、实施新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执行新制度认识不到位。
个别单位的领导特别是分管财务的领导处于似懂非懂、一知半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状态缺乏贯彻落实新制度的力度。
二是财会专业人员理解和运用新制度不到位。
目前我市财会队伍存在年龄偏大、专业性不强、应用能力偏低的情况。90%的会计是半路出家对新制度的贯彻落实缺乏预见性、科学性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对新制度知识如电脑软件知识只懂得表面操作对软件的设置内涵及逻辑性不甚了解。
三是实施新制度形势发展不平衡。
全市 11 个县市区实施新制度较好、一般、差的比率是 443执行得差的单位主要表现在⑴一些会计人员擅自将收入、支出内容列入资产负债表或者手工录入“结余”科目期末数使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与负债加净资产不平衡导致报表编制不符合新制度的要求。⑵新制度中列举“政府补助收入”是指工会收到财政拨付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生活补助、帮扶资金、送温暖经费、劳模补助、基建、维修及大型活动补助等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会计死板的认为只有上述列出的内容可以作为政府补助而对制度中没有列举的项目这些不列入政府补助收入核算导致收入核算内容不准确。⑶新制度取消了“上解经费支出”科目重新核定“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核算内容只核算属于本级留成的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而将上解给上级工会的那部分经费在作为负债在往来科目中核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还有部分基层将所有收到的经费在“拨缴经费收入”科目中核算沿用旧制度违背了新制度的规定。
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完善。
新制度的实施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仍然存在账目不全账面只反映总额无固定资产卡片、明细账没有记载固定资产明细实物数量及使用、保管责任人固定资产账外循环固定资产价值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产权登记不到位固定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核算等现象。
二、贯彻落实新制度的对策
一是进一步加大新制度的宣传力度。
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级党政工组织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清醒认识贯彻执行新制度从而加大支持贯彻实施新制度工作力度使广大工会财会人员准确把握新制度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和义务规范会计行为以贯彻实施新制度为契机促进工会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工会可以借助各种会议如党委会、党政工联系会、工业调度会等开展宣传新制度活动增强企业主对工会及新制度的了解并通过经验交流会典型引路让新制度工作落实好的业主现身说法达到提高广大业主对工会新制度的认同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新制度的培训工作。
在培训方式上继续采取区市县总三级联动、下训两级、梯级落实的办法在培训对象上不仅要把工会财务工作人员作为基本对象而且要把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经审会成员作为辅助对象在培训模式上要改变单一的集中培训方式以每年短时间集中“面对面”的直接授课方式为主以录制培训光盘、实施网上培训为补对财务人员在实施新制度实践中不能理解消化的难点问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会计业务素质对于有效实施“新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进一步做好实施新制度中薄弱环节的补课。
首先个别辅导让后进者赶上来。河池市将 11 个县市区和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分类排队拟对理解能力差、实际操作能力弱的人员分别开“小灶”灌输。这是新制度的一项重大改变改变了将静态会计要素和动态会计要素在同一张表反映的不科学编制法。这就必须执行是不能打折扣的。
其次结对子指导带动平衡发展。
让专业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财务人员指导会计基础知识薄弱的财务人员帮助他们解决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难题。
四是进一步做好“工会组织自主管理经费”的落实工作。
要紧紧围绕“工会组织自主管理经费”目标依法落实工会在银行开户工作。上级工会组织应当坚持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竭尽全力帮助各基层工会组织落实工会法人资格确认工作、并帮助办理好工会法人登记事务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支持并帮助各基层工会组织办结银行开户手续。
同时要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规模情况科学设置工会会计机构。可以按单位规模大小确定设置基层工会会计机构有利于新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实施新制度的领导。
各级工会领导要高度重视新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贯彻落实新制度工作纳入工会整体工作统筹安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要按照“新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严格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卡片、明细账严格固定资产的处置杜绝随意出售、转让等现象。充分发挥各级经审组织的审查监督作用加强对实施“新制度”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工会财产安全。
要特别重视工会财务队伍的建设在财务人员的配备上要选拔那些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好、年轻有为的会计人员到工会财务队伍中来。
要明确工会财务工作责任。工会主席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要督促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对本级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负责。
篇三:工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吗
iddot;78·企业与管理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关于工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思考青岛工人疗养院张玉娟摘要: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2017 年 10 月,财政部出台新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要求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18 年年初,全国总工会发文明确工会下属事业单位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本文主要分析了工会事业单位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意义,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保证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措施。关键词: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措施一、新政府会计制度概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体系出现了一些弊端,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已经势在必行。为了统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并于 2019年 1 月1日开始施行。与传统的会计核算制度相比,新政府会计制度强化了财务功能,使得单位的成本费用计算更加明确,核算内容更加可靠,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与进步。二、工会事业单位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意义(一)有利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工会系统预决算管理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首次引进了权责发生制,使得会计核算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工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新会计制度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互相融合的核算法,分别生成相应的财务报告与预算报告,有利于工会事业单位更好地利用全国工会决算信息系统实施全面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总工会下发的预决算管理办法,使单位预决算管理水平得以快速提升同时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二)有利于合理配置工会资产,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工会资产有其特殊性,工会多数事业单位之前一直没有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报表数据一直以资产原值显示,不能准确反映所使用资产的价值,同时影响了费用支出的完整性。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作了明确规定,这在较大程度上有利于资产的管理,也使资产运行与维护费用得到较好反映,从而有利于工会事业单位对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实现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中,规范了收入与费用两个要素,有效归集了成本费用等信息,提升了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通过新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地反映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收入费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有利于更好地进行资金管理,为管理层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有利于推动国家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新会计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效助推剂。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工会事业单位纳入了税收管理范围中,特别是一些自收自支及差额拨款性质的疗养院、文化宫等,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进行依法纳税,工会事业单位也成了税收管理的重要对象。工会事业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核算功能有效满足了新财税制度的需求,这弥补了以往工会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的不足 , 也使得会计核算信息更加符合当前的财税制度要求,有利于我国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三、工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中存在的问题(1)财务工作任务增加,会计信息体系与发展需求不一致。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责任和工作任务同步增加,财务人员需要深入学习理解政府会计制度,掌握政府会计科目和核算标准,转变工作理念,不断面对和解决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在我国实施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之后,工会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工作时要求采用平行记账的会计核算方式,现有的财务软件已不能满足需求,但是新软件样式繁多,且很多软件开发商打着专门根据新会计制度定制开发的旗号,说的天花乱坠,等真正用软件的时候各种问题不断出现,而且解决问题时技术和服务跟不上,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进程。(2)内部控制不完善,新旧制度衔接不紧密。工会事业单位在执行旧的会计制度时资产、负债情况没有进行准确的核算与记录,例如事业单位存在多年未提折旧、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导致资产、负债信息不实,需要补提以前年度折旧才能与新制度进行有效衔接。在新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与审计机制,导致一些错误不能及时发现,增加了财务管理风险,不利于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四、工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建议措施(1)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有效的监督平台。工会事业单位需要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前,根据新制度新要求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建立健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账务会计处理,减少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和业务数量,将工作中心转移到会计科目的优化核算上来,从而保障新旧会计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工会财务信息共享平台,设置不同层级的数据获取权限,在保证财务数据安全的同时加强单位内部与单位层级之间的财务数据信息交流和共享,为新制度的执行提供软硬件支持。同时,工会事业单位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来建设有效的监督平台保证监督制度的落实,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别是对于监管制度比较弱的基层工会事业单位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单位财务管理情况,争取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建立现代化的监管平台,并将会计信息纳入监督平台的管理中,提升工会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率和水平。(2)创新会计核算方式。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作为工会背景的事业单位必须坚持从实际情况入手,认真学习,牢牢掌握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理论知识及实操技巧,随着工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明确权责发生制覆盖的业务活动范畴,将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优化,实现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同时,工会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后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引进了权责发生制,需要将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进行有效结合,实现财务信息和业务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3)加强工会事业单位资金及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工会事业单位的运行大多依赖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的拨付支持,加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在工会事业单位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强化对资金及资产的管理职责,用好工会资金、盘活工会资产,加大资产管理力度。工会事业单位要在单位内建立完善的资金及资产管理控制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让资产管理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更好地沟通配合,从资产的采购到报废处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管理资产账目的审核和使用,确保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会事业单位应该根据工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管理,更不能忽视报废资产的实物处置和相关账务处理,避免出现利用报废资产贪污、浪费资产的现象出现。将单位的资金、资产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作为重要监管内容,避免出现账外账的情况,以便更好地推动工会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五、小结工会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该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深入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将执行( 下转第 94 页 )
·94·企业与管理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大数据视角下企业成本管理的创新应用研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赵春阳摘要: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不仅代表信息量的空前扩大,同时引领人们思维方式的转变。本文从这一视角出发,分析大数据应用于企业成本管理的价值所在,探索在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大数据与成本管理相结合的创新实践,提出提升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建议,以期为企业的成本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一定的借鉴。关键词:大数据;企业;成本管理;创新一、引言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进步以及数据量的飞速增长,人们对大数据价值的认知更加清晰深刻,并且尝试将其应用于不同行业领域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成本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取得、经济效益的提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数据在成本管理中的创新应用能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有利于企业成本领先战略的实施。二、大数据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的作用大数据为企业成本管理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模式。数据共享中心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内部产生的数据在不同生产经营环节间传递,为企业的成本分析提供全面而详细的基础资料;数据分析技术的应用有助于细分产品的成本构成,为企业在材料采购、产品生产等过程中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大数据在成本管理中的应用并不局限于企业内部,大数据技术的推广为产业链上企业实时共享数据信息提供了可能。企业与处于产业链上游的供应商分享原材料库存、产品生产进度等信息,有助于提高对原材料库存量的控制力,避免库存过量或库存不足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或损失。企业与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客户群体分享产品的尺寸、功能等信息,客户向企业反馈意见,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市场需求的变动,从而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升自身的盈利水平。大数据与成本管理的结合有利于推动产业链的协调发展。三、大数据与企业成本管理结合的创新实践(一)产品研发环节的成本管理企业试图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就需要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客户群体的偏好。以往通过线下发放问卷获取客户偏好的调研方式费时费力,且出于成本因素考虑,企业往往难以获得充足的样本进行分析。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以解决这一痛点,企业可以在线发放调查问卷,设置奖励机制鼓励客户群体填写,运用一定的方法处理、分析样本数据,利用分析结果指导产品的研发。(二)原材料采购环节的成本管理大数据的发展为企业采购原材料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平台,企业应有效利用,以实现原材料采购环节的成本节约。一方面,企业需要梳理历史采购记录中的供应商信息,从产品质量、采购规模、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力度、运输时间、供应商信誉以及服务质量等维度出发,依据其重要程度设置权重,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繁杂的采购记录进行批量处理,分析企业在不同情境下的供应商选取策略,为企业的采购活动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采购,得益于大数据的支持,企业可以根据需求筛选出适合的供应商,相较于传统方式,通过平台洽谈业务,既能节约成本,又能提高工作效率。(三)生产环节的成本管理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企业管理层可以加强对生产部门各个生产工序的管控,能够得到最新的生产进度信息,有利于提高生产决策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借助数据分析技术,生产部门负责人能够掌握生产车间的各工序返工率、半成品合格率、产品合格率等信息,作为考核生产车间绩效的依据。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有助于企业识别不增值的生产活动和不必要的生产环节,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实现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四)销售环节的成本管理在销售环节,企业应将产品与目标细分市场进行匹配,以获得更好的效果。企业建立线上销售平台,按照目标细分市场设立不同的销售版块,便于客户群体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心仪的产品。线上平台实时收集用户的浏览记录以及消费记录,为用户推荐相关产品的信息,这一切都离不开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与开设线下实体店相比,建立线上平台的成本更低,能够辐射更多的地区和用户群体。四、大数据视角下提升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建议(一)企业管理层增强意识,提高对大数据与成本管理结合的重视程度现阶段部分大型企业重视大数据在成本管理中的应用,然而部分中小型企业认为大数据与企业自身发展的关系不大。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大数据与成本管理的结合能够帮助企业优化运营的各个环节,提升竞争力。因此,企业管理层应增强意识,提高对大数据与成本管理结合的重视程度,各部门负责人在日常管理活动中需要思考如何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提升本部门的绩效水平。采购、生产以及其他与成本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需要注重数据资料的存储和整理,为后期大数据平台的引入提供信息资源。(二)企业员工学习技术,具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只有具备数据处理与分析的能力,企业才能有效利用大数据平台,为成本管理服务。企业可以邀请数据分析师提供指导,便于员工尽快掌握基本方法。鼓励全员参与成本管理,要求企业员工结合自身岗位的实际情况,以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为素材,运用所学方法展开分析,为企业的成本管理建言献策。相关部门可以与程序设计师合作研发操作软件,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成本管理。(三)企业各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建立数据信息审核机制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各部门协同合作。在将产生的数据信息上传至大数据平台前,各部门应该统一数据格式,明确不同类别数据的具体含义,便于部门间的交流与协作。各部门需要及时上传当天产生的数据信息和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同时各部门应加强配合,建立数据信息审核机制,审核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成本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参考文献[1]张辉,石琳.数字经济:新时代的新动力[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8(2):10-22.[2]乔静.企业发展为何要重视大数据[J].人民论坛,2019(11):84-85.[3]李纲,马亚雪,巴志超.基于价值链的数据管理理论思考[J].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18,8(1):9-18.( 上接第 78 页 )政府会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
篇四:工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吗
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9〕 7 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 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 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我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 1998 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 进行了全面修订, 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 , 并相应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 现印发给你们, 于 2010 年1 月 1 日起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 工会会计制度
2.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规范工会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 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 反映、 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
专业会计。
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 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 县级以上( 含县级, 下同)
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 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
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 ;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 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 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组织工会会计人员 培训, 不断提高政策、 业务水平。
第六条 工会应当对其自 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 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 分期结算账目 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如半年度、 季度和月 度)。
第九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 计量, 以人民币 作为记账本位币 。
第十条
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 工会会计要素包括: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和支出。
其平衡公式为: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第十二条 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 治地方, 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 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 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 , 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前后各期一致, 不
得随意变更, 以确保会计信息口 径一致, 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 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 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 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 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除另 有规定外, 一律不得自 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 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 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 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 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 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 含一年)
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 资金、 借出款、 应收款项、 库存物品等。
( 一)
货币 资金包括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
货币 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 记账, 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 逐笔登记。
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 清月 结, 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 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 如有不符, 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 业务时, 应当将有关外币 金额折算成人民币 金额记账。
(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 对借出 款严格管理, 借出 每笔款项时均需与 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 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 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 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 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
逾期三年以上、 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 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 应及时予以核销。
( 三)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 应收下级经费、 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 ( 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
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
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期末, 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 四)
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 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 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 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 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
无偿调拨、 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 加上相关费用)
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 领用或出售等)
时,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 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 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
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 毁损的库存物品, 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
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 并计入当期收入; 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
报废、 毁损的库存物品, 先扣除残料价值、 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 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 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 资金、 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等。
( 一)
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以货币 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
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 以评估确认或合同、 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 二)
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 利润、 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 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 三)
处置( 出售)
投资时, 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 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 被撤销、 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 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 专用设备、 一般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 其他固定资产。
( 一)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 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按固定资产管理。
( 二)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 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以实际支付的买价、 运输费、 保险费、 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 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 ( 加上相关费用)
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 扩建, 其净增值部分, 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 三)
处置( 出售)
固定资产时, 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 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 ( 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 ( 或支出)。
( 四)
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
对于盘盈、 盘亏或报废、 毁损的固定资产, 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 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 盘亏的固定资产, 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
报废、 毁损的固定资产, 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 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 或损失)
计入当期收入( 或支出)。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六条 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 计量, 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
包括借入款、 应付个人收入、 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
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
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 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 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 一)
应付工资( 离退休费)
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 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 的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 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
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 的离休、 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 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 二)
应付地方( 部门)
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 部门)津贴补贴。
其中, 地方(部门) 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 三)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
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 包括误餐费、 夜餐费, 出差人员 伙食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 出国人员 伙食费、 公杂费、 个人国外零用费, 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 应付下级经费、 其他应付款。
( 一)
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 三)
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
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 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 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包括固定基金、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投资基金、 专用基金、 后备金、 结余。
第三十二条
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 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 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
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
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 财务专用基金、 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 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 使用专用基金时, 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 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 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 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 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 使用后备金时, 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 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 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 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七条 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 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 一)
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 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 二)
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 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 超收补助、 帮扶补助、 送温暖补助、 救灾补助、 其他补助。
( 四)
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 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 五)
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 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 七)
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 八)
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政府补
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 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 支 出
第三十九条 支出 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
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 业务支出、 行政支出、 资本性支出、 补助下级支出、 事业支出、 其他支出。
( ...
篇五:工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吗
dash;—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 本制度统一规定工会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 查阅账目, 实行会计电算化。
本制度已规定的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 不得减并、 自行增设, 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 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 各省级工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未规定的明细科目, 或将相应权限授权给所属下级工会。
三、 工会在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时, 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 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编号, 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 不填列科目名称。
四、 工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依据、 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 提供真实、 完整的会计报表。
工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依据、 编制原则和方法, 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码 名 称 一级科目 明细科目 一、 资产类 1 101 库存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2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201 财政直接支付 11202 财政授权支付 5 121 借出款 6 131 应收上级经费 13101 应收上级补助 13102 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13103 应收建会筹备金 7 132 应收下级经费 8 135 其他应收款 9 141 库存物品 10 151 投 资 11 161 在建工程 12 162 固定资产 二、 负债类 13 20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14 202 应付地方(部门)
津贴补贴 15 20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6 211 借入款 17 221 应付上级经费 18 222 应付下级经费 22201 应付下级补助 22202 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22203 应付建会筹备金 19 225 其他应付款 20 231 代管经费 三、 净资产类 21 301 固定基金 22 302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23 311 投资基金 24 321 专用基金 32101 增收留成基金 32102 财务专用基金 32103 权益保障金 25 322 后备金 26 331 结余 四、 收入类 27 401 会费收入
28 402 拨缴经费收入 29 403 上级补助收入 40301 回拨补助 40302 专项补助 40303 超收补助 40304 帮扶补助 40305 送温暖补助 40306 救灾补助 40307 其他补助 30 404 政府补助收入 31 405 行政补助收入 32 406 事业收入 33 407 投资收益 34 408 其他收入 五、 支出类 35 501 职工活动支出 50101 职工教育费 50102 文体活动费 50103 宣传活动费 50104 其他活动支出 36 502 维权支出 50201 劳动关系协调费
50202 劳动保护费 50203 法律援助费 50204 困难职工帮扶费 50205 送温暖费 50206 其他维权支出 37 503 业务支出 50301 培训费 50302 会议费 50303 外事费 50304 专项业务费 50305 其他业务支出 38 504 行政支出 50401 工资福利支出 504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04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0404 其他行政支出 39 505 资本性支出 505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50502 办公设备购置 50503 专用设备购置 50504 交通工具购置 50505 大型修缮
50506 信息网络购建 50507 其他资本性支出 40 506 补助下级支出 50601 回拨补助 50602 专项补助 50603 超收补助 50604 帮扶补助 50605 送温暖补助 50606 救灾补助 50607 其他补助 41 507 事业支出 42 508 其他支出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 资产类科目
第 101 号科目 库存现金 一、 本科目核算工会的库存现金。
二、 各级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三、 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将现金存入银行,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二)
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 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 按实际收回的现金, 借记本科目 , 按应报销的金额, 借记“行政支出”等有关科目, 按实际借出的现金, 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
因其他业务收到现金, 借记本科目, 贷记有关科目; 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 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 按照业务发生顺序, 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 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 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 做到账款相符。
五、 有外币现金的工会, 按照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记账, 并设立辅助账登记外币现金的币种、 外币金额、 即期汇率、 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及来源简要说明等。
六、 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 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 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并根据管理权限, 报经批准后, 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
如为现金短缺, 属于应由责任人等赔偿的部分, 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 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二)
如为现金溢余, 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 借记本
科目, 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 借记本科目, 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七、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工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 102 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 本科目核算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包括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等。
二、 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设置经费集中户的工会, 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经费, 再按规定将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 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三、 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 正确地办理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四、 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将现金存入银行, 借记本科目, 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记“库存现金”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二)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工会经费, 借记本科目, 贷记“拨缴经费收入”、 “应付上级经费”、 “应付下级经费”科目。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相关收入, 借记本科目, 贷记“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投资收益”等科目。
(三)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各项支出, 借记“职工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 “业务支出”、 “行政支出”、 “资本性支出”、 “补助下级支出”、
“事业支出”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借记本科目, 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 各级工会应按开户银行、 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 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 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如有差额, 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调节相符。
六、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工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第 111 号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 本科目核算在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 工会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 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 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 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实际发生支出时, 借记“维权支出”、 “行政支出”、 “资本性支出”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二)
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记“库存现金”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
年度终了, 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贷记本科目。如果工会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 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贷记“政府
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 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 借记本科目 , 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记本科目, 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工会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第 112 号科目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 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会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 本科目应设置两个明细科目:
11201 财政直接支付、 11202 财政授权支付, 进行明细核算。
三、 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 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 发生实际支出时, 借记“维权支出”、“行政支出”、 “资本性支出”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
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 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 具体账务处理参见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下年度年初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 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工会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第 121 号科目 借出款 一、 本科目核算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二、 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 借出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借出款项时, 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
收回借款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
逾期三年以上、 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 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 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 转入相关支出科目, 借记“补助下级支出”、 “事业支出”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 各级工会应对借出款严格控制, 健全手续, 及时清理, 不得长期挂账。
五、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工会尚未收回的借出款项。
第 131 号科目 应收上级经费 一、 本科目核算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 (或转拨)
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和补助。
二、 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3101 应收上级补助:
核算上级工会应拨付给本级工会的回拨、 专项和超收等补助收入。
13102 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 财政划拨的形式收缴工会经费的, 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的部分。
13103 应收建会筹备金:
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 财政划拨的形式收缴建会筹备金的, 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的部分。
三、 应收上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根据上级工会回拨、 专项和超收等补助通知中的相关金额, 借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补助), 贷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拨来的回拨、 专项和超收等补助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补助)。
(二)
根据上级工会经费转拨通知中的相关金额, 借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 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 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 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转拨的工会经费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三)
根据上级工会有关建会筹备金转拨通知中的金额, 借记本科目(应收建会筹备金), 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 贷记“拨缴经费收入”, 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 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等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转拨的建会筹备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应收建会筹备金)。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经费、 建会筹备金和补助。
第 132 号科目 应收下级经费 一、 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二、 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应收经费、 应收建会筹备金等明细科目。
三、 应收下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根据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 借记本科目, 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 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 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 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二)
收到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年末应收未收的下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 135 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 本科目核算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 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进行明细核算。
三、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发生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借记本科目, 贷记“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
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 按收回的金额, 借记“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列入支出的金额, 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按结算总额, 贷记本科目。
(二)
逾期三年以上、 因债务人原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 应作为呆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贷记本科目。
核销的呆账, 应保留备查账簿中登记。
已核销呆账重新收回的, 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 各级工会应对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严格控制, 健全手续, 及时清理, 不得长期挂账。
五、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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