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9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小学PBL计划书《如何利用垃圾分类台账减少学校纸张浪费》项目计划书 如今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而生活垃圾是当今世界十大环境问题之一。为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学 PBL 计划书《如何利用垃圾分类台账减少学校纸张浪费》项目计划书如今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而生活垃圾是当今世界十大环境问题之一。为减少资源的浪费和垃圾的减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作为火星小学的一员,如何让同学们学会垃圾分类,做好校园垃圾分类台账,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你愿意加入团队,一起为学校垃圾分类贡献一份力量吗? 第一部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如何利用垃圾分类台账减少学校纸张浪费 学生年龄段:9-11 岁 项目成员数:四五班 共 44 人 团队内人数:6-7 人 项目开始日期:4 月初 项目时长:3 个月 指导教师:教师两人
第二部分
项目目标 知识目标 语文: 四年级下期语文园地二口语交际 说新闻
1.训练学生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学会倾听、表达和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人际交往,发展合作精神。
2.通过多种途径搜集与垃圾分类相关的新闻,课间与同学讨论垃圾分类趋势。
综合实践: 四年级《如何做好垃圾分类》 1.通过调查问卷,知道垃圾分类的现状以及去向。
2.了解到垃圾已经严重危害到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及健康,意识到垃圾分类 的重要性。
3.能较准确的对常见的垃圾进行分类。
4.增强环保意识,宣传垃圾分类。
数学: 四年级上期《统计》 1、让学生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自主探索复式条形统计图。
2、联系实际生活,让学生利用统计图整理班级垃圾分类情况 3、培养学生数感。
道德与法治: 四年级上期《减少垃圾变废为宝》 1.能够根据垃圾的不同处理方式,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
类,从垃圾产生的源头行动起来,落实政府“垃圾分类”政策减少垃圾量,减少环境污染。
2.从生活物品着手,培养废弃物品循环使用的意识,尝试发现废旧物品再利用的好方法。从日常生活做起,有效利用废旧物品,减少垃圾的数量。
能力目标 具备全球视野 有效沟通的能力 自主学习的能力 数理逻辑能力 分析和批判性思维 团队合作和领导力 第三部分 定义阶段 核心驱动问题:如何利用垃圾分类台账减少学校纸张浪费? 项目规模:小型四五班 团队成员组成:按照活动角色分工,学生自主加入一个组 项目最终成果:设计出能帮助学校减少纸张浪费的方案或操作指南。
最终成果的展现方式:个人垃圾总量表、台账统计图、优化后的垃圾分类表格、减少纸张浪费方案或操作指南、方
案实施前后对比分析、设计出能帮助学校减少纸张浪费的方案或操作指南 项目受益者:德育部门 第四部分 计划阶段 细分项目任务 核心驱动问题:利用学校垃圾分类台账减少学校纸张浪费。
总任务: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减少学校纸张浪费的方法。
最终成果:设计出能帮助学校减少纸张浪费的方案或操作指南。
分解驱动问题: 1.寻找我的垃圾——测一测自己在学校一天可以产生多少垃圾。
2.一物多分——同一种垃圾的不同分类法。
3.利用现有学校垃圾分类台账。
4.通过学校台账显示,预估可回收物投放较多。
5.从学校可回收物中,选择学生最容易产生的纸张。
6.对比减少纸张浪费前后情况。
主任务: 1.了解一天个人垃圾产生总量。
2.了解垃圾分类的各种方式,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垃圾的利用率。
3.利用台账,分析学校现今垃圾投放占比。
4.利用收宝多,计算垃圾回收收益。
5.减少学校学生纸张浪费。
6.统计对比实施减少纸张浪费方案后数据。
主产品(里程碑):
1.个人垃圾总量表(有记录数据,可以有前测后测)。
2.优化现有多种垃圾分类表格。
3.学校垃圾投放占比统计表,得出结论。
4.收益记录表。
5.针对纸张浪费,设计行之有效的减少纸张浪费的方案并实施。
6.通过对比数据,得出结论,推广全校。
角色分配 调查记录员:擅长调查记录,负责调查记录垃圾分类现有问题。希望发展沟通交流能力。
统计员:擅长数学、计算,负责垃圾数据统计,希望发展总结反思能力。
分析员:擅长数据分析,负责分析现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希望发展设计创作的能力。
被测员:擅长习惯被人关注,负责作为活动的前后对比对象,希望发展调查统计能力。
设计员:擅长设计方案,负责设计纸张浪费方案,希望
发展沟通交流的能力。
第五部分 实施阶段 入项活动 时间:4 月初 地点:四五班 主要流程:介绍活动背景、目的,说明活动要求,初步分组。
项目活动 1 1 时间:一个星期 地点:四五班 主要流程:寻找我的垃圾——测一测自己在学校一天可以产生多少垃圾。
项目活动 2 2 时间:一个星期 地点:垃圾分类小屋 主要流程:了解垃圾分类的各种方式,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垃圾的利用率。
项目活动 3 3 时间:一个星期 地点:四五班 主要流程:利用台账,分析学校现今垃圾投放占比。
项目活动 4 4
时间:一个星期 地点:四五班 主要流程:利用收宝多,计算垃圾回收收益,收益记录表。
项目活动 5 5 时间:一个星期 地点:四五班 主要流程:针对纸张浪费,设计行之有效的减少纸张浪费的方案并实施。
项目活动 6 6 时间:一个星期 地点:四五班 主要流程:统计对比实施减少纸张浪费方案后数据通过对比数据,得出结论,推广全校。
最终演示活动 时间:班队活动或夕会 地点:学校 参与人员:全体师生,倡议者四五班 主要流程:展示 PBL 项目化成果,发出倡议。
庆祝活动 时间:第 17 周 地点:四五班
参与人员:四五班师生 主要流程:回顾活动,进行评价颁奖。
第六部分 评价方案 主产品 1 1 知识和能力目标:
记录统计。
证据:个人垃圾总量表。
评价方式:统计规范率 主产品 2 2 知识和能力目标:
优化设计思维能力。
证据:优化垃圾分类表格。
评价方式:学生教师反馈 主产品 3 3 知识和能力目标:
学校垃圾投放占比统计表。
证据:结论报告。
评价方式:总结成果 主产品 4 4 知识和能力目标:
统计分析。
证据:收益记录表。
评价方式:收宝多数据 主产品 5 5 知识和能力目标:
设计方案并实施。
证据:纸张浪费方案书。
评价方式:活动反馈 主产品 6 6 知识和能力目标:
对比数据。
证据:数据总结。
评价方式:活动反馈 最终产品 知识和能力目标:
各项综合能力的体现。
证据:整个活动的活动集锦。
评价方式:活动整体反馈 PBL 项目化学习立足于解决真实问题,以做项目为形式促进同学们的合作学习、深度学习与后继学习,为学生提供一个由自己引发并享受其中的学习情境。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到 pbl 项目化学习当中来,享受自主学习的快乐吧!
篇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Summary:2019 年 7 月上海开始执行强制垃圾分类政策。从上海市宝山区 L 小区的情况来看,虽然垃圾分类政策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公众主体作用发挥不足、机械执行政策、效果不如预期等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政策目标群体动力不足、政策工具间缺乏协调等原因,也有政策“一刀切”、小区物业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等因素。要推进城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垃圾分类教育,突出公众主体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政策制度特别是激励机制;采用技术手段,推广湿垃圾处理粉碎机、新型垃圾袋、智能垃圾箱,以提升垃圾分类效果。
Key:“美丽中国愿景”;城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 :X799.3:A:2095-6916(2022)03-0169-04 2019 年 6 月,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
现。”[1]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作为实现“美丽中国”愿景和构建高质量城市治理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近些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总量不断增长。“上海常住人口 2400 多万,加上来沪流动人口 500 万—600 万人,每天垃圾清运量达 2.6 万吨。”[2]上海市是首批进行强制垃圾分类的试点城市,2019 年市人大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上海要达到“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标准,必须将垃圾分类视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既是“新时尚”,又是“攻坚战”。本文现以上海市宝山区的 L 小区小区为例,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城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 L 小区建设于 1992 年,位于非市中心区域的宝山区。该小区共有楼栋 14 栋,每栋 6 层,共有 1267 户。它如今属于老旧小区,较之其他小区公共设施和服务有所欠缺,因而户主多数选择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士,小区住户约有 4500 人,其中外来的约 1700 人。在地理位置、人性选择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在该小区执行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
(一)公众主体作用不足 一是公众参与意愿不强。从针对小区住户的 65 份网络调查问卷和 35 份纸质问卷得出的数据可知,在 2019 年之前约有 60%的人没有接受过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从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满意度、必要性认识、条件成熟度认识、积极性、投放准确率来看,超过一半的居民认识不足。
二是垃圾分类宣传缺乏系统性和持久性。在上海市垃圾分类政策 2019 年 7 月正式实施的前期阶段,网络上、社区里到处都在宣传垃圾分类,但存在只顾宣传
“上海要进行垃圾分类”这个事情,缺少关注宣传效果的问题。如居民是否学会正确分类?分类标准下发后居民有无自主学习、积极为垃圾分类做准备?以什么样的形式去检验居民的垃圾分类情况?动员一切资源进行宣传,然而虎头蛇尾的实际效果显示出宣传缺乏规划,系统性、持久性不足。前期准备不足,后期各种问题多发。原本该项政策的执行效果依靠的是制度的强制力,但没有使群众从内心深处接受就意味着一旦管控放松,随时会出现问题。2019 年下半年严格检查之下垃圾分类政策取得了短暂成效,但随着 2020 年新冠肺炎暴发,疫情期间在缺少强制力监管的背景下,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有所懈怠。从数据和笔者实际观察结果来看,大多居民属于中间群体,他们没有倾向于一定要违反规定,自身利益驱使下也没有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分类政策,即“主体作用不足”。
(二)垃圾分类政策僵化执行 一是罚款政策缺乏灵活性。许多居民表示在对复杂的垃圾分类体系了解不足的情况下,将垃圾分类做到完全正确是有一定难度的事情,一旦分错被检查出来就罚款,未免有点一刀切。多数居民在垃圾分类上遇到了“挫折”,生活垃圾分类错误这一情况在 L 小区仍较为普遍。小区某物业人员透露:因垃圾分类错误被罚款的居民中,多数是因为无意分错垃圾遭受罚款。他觉得这项政策十分死板,但众目睽睽下也不能“放过”,要做到“公平”,否则将致使“真正故意不分类之人”逃脱,带来负效应,会阻碍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效果。在多次与小区居民交流过程中,笔者发现小区里的居民一方面赞同罚款,使得人们更加注重垃圾分类行为,起到了督促作用,另一方面又觉得过于严厉,过于死板不通人情,使大家觉得扔垃圾是项颇有难度的“闯关游戏”。
二是有关工作安排不灵活。具体表现为:垃圾回收频率未同步更改。实施垃圾分类后,小区居民一天所产生的垃圾全部由面积过小的 3 处垃圾厢房负担,导致容器负荷量过大。由于垃圾回收频率未及时调整,这就导致了“垃圾爆满”问题。垃圾回收频率跟不上,居民将原本分类为“××垃圾”扔到其他垃圾箱,或扔到垃圾箱外的地上。同时,投放垃圾更加耗时。为便于统一监管,小区物业撤销楼栋下原有垃圾桶,要求居民统一于三处垃圾厢房投放垃圾。针对小区居民的调查显示,垃圾分类政策执行后步行至垃圾投放处的时间都有所增加,这带来的是时间成本。
(三)政策执行效果不如预期 一是垃圾定时投放的规定“水土不服”。小区垃圾箱房开放予以投放垃圾的时间为早 7 点到 9 点,晚 6 点到 8 点。其实这个时间段符合人的日常作息习惯,家中有老人者大多无此忧虑。小区居民多为外来务工人士,许多人要早起乘坐公交前往市中心上班,垃圾厢房门定时开放与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上班族们往往早 6 点多已经踏上去上班的公交车,也有单位离住处近者也无法预估破袋检查所需时间,难以用上班迟到的风险进行冒险。定时扔垃圾且严格的分类检查使上班的居民面临“做合格市民”与“上班迟到”的选择,其结果显而易见。
二是垃圾处理方式待改进。装湿垃圾的袋子属于干垃圾,因而湿垃圾投放时需先破袋倒进湿垃圾箱里,再将袋子投放到干垃圾箱中。家庭妇女们处理厨余垃圾十分有经验,过往都是饭毕立即将厨余垃圾打包投放至公共垃圾桶,避免出现变质后影响家中环境气味的现象。而今因执行垃圾分类政策,大多居民选择打包好湿垃圾先放门口,等到第二天早晨垃圾廂房开放后再扔。白天垃圾厢房
处的湿垃圾暴露于空气中,没有包装袋隔绝,既引起视觉上的不适,又加快了变质速度,其气味和糟糕的环境使人退避三舍。原 A 处垃圾厢房靠近小区大门,出入小区皆要经过此处,恶劣的垃圾堆环境遭到多次投诉后更改至幼儿园左侧以求“眼不见为净”。
三是不当暴露隐私。除了湿垃圾因分类属性的缘故必须破袋投放,在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前期,干垃圾袋打开检查是工作的重点。检查的志愿者多为素质参差不齐的大爷大妈。当扔垃圾这件事也面对隐私的考验之时,多数居民匿名表示检查这一规定影响他们正确扔“非常类垃圾”(避孕套、性工具、情趣内衣等)的意愿。在个别素质不高的志愿者闲言碎语之时,居民风评给“舆论漩涡”中的主角带来了困扰。有了这样的先例后,存在一些居民将隐私垃圾从坐便器中冲走或扔在小区死角或带出小区扔在上班途中,而这增添了垃圾清理的难度。
二、L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历史遗留原因 一是政策目标群体动力不足。之前的垃圾分类全凭居民个人本身的自觉行为,依靠个人的自律去实行,这种政策在过去中国人口素质并未完全达到一定境界的情况下显然行不通。中老年人中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仍占一定比例,由于见识的限制,并不明白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在过去几十年的不良习惯影响下,以前扔垃圾只需找到垃圾桶然后一秒钟扔进去,现在却需要自己辨别垃圾属性扔到相应的垃圾桶,这花费了更多的时间。也有素质高者花费时间与精力进行垃圾分类,却看见清洁工人将分类好的垃圾倒在同一辆垃圾装运车上不免如鲠在喉。在居民未了解此次垃圾分类新规全部信息时,在没有深刻了解到此次垃
圾分类政策与之前的分类政策有本质不同时,难免显得有些不信任,做出不配合之举。
二是政策工具间缺乏协调与配合。各种政策工具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工具的单一使用,致使结果走偏,大多数人陷入了垃圾分类玩梗的快乐中,反而忽略了“垃圾分类”这个原本的行为。在 2019 年的几个月中,政府选择采用混合性的政策工具全方位宣传,全国人民只是知道上海进行垃圾分类了,爆发了讨论热潮,然而“刨根究底”的群众少,后续不如预期的实际情况显示这种宣传缺乏系统性与长久性。
(二)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 政策执行偏差指执行者在具体实施政策的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作用,其行为效果偏离政策目标的现象[4]。在 L 小区内垃圾分类政策执行偏差,效果不如预期可能是以下原因所致。
一是政策“一刀切”模式的弊端。分类不正确现象有无意与故意之分。没有前期垃圾分类基础教育的熏陶培养,居民扔垃圾往往依靠自身判断或者网络搜索查询,前期阶段很难做到完全分类正确。因不知属性而分类错误的居民和明明知道正确属性但不分类的居民有本质区别。严查之下,损失成本越小的行为越受大众青睐。严格检查的情况下,一方面是费时费力分类还会面临分错被罚款的风险,另一方面是从众偷扔垃圾可能被发现的风险。比较而看,自我约束力较低的居民偏向于选择第二种情况,即损失成本越小的行为越受青睐。
二是小区物业准备工作不足。L 小区共有 3 处垃圾厢房,一厢房内设 4 桶不同属性但容积大小一样的垃圾箱,搞平均化,既不多设也不少设,并未考虑居民实际需求。通常情况下,干垃圾制造量要多于其他垃圾量。有害垃圾最少,回
收频率可做到几天回收一次。夏天湿垃圾量较冬天会增多,因为西瓜属于夏天必要的消耗品,平均化不符合实际生活需求。
政策大多是偏重宏观的,落实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掌握具体尺度。垃圾桶的数量、分类垃圾运行车的数量、垃圾厢房的数量及位置安排、定时投放垃圾时间段设置、垃圾清理频率乃至志愿者管理章程这些皆是政策具体落实该考虑的问题,然而 L 小区物业准备工作做得不充分,导致垃圾分类政策实施后引发问题。其实这些细致之处正是考验区域管理者的工作能力,事实证明这方面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推进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路径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一是加强垃圾分类教育。美国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公共治理理论表明,生活垃圾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生活垃圾治理的定位为准公共物品。所以面对垃圾分类这项大工程,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二是重视宣传教育等工作。这方面可学习日本,从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纳入课纲,进行分类知识教育,“从娃娃抓起”。生态文明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方面,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方面。要想这项政策长久执行必须改变不良习惯,依靠强制力改变过去混装、混运的情况,做到源头、中端与终端齐头并驱。00 后、10 后一代是国家建设的接班人,从小对他们予以垃圾分类教育的熏陶,以便将来他们从心理层面接受此政策,真正做到心中认为“保护环境,垃圾分类”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是公民的本分。到那时,垃圾分类主要依靠的便不是国家强制力而是内心的道德约束。
二是突出公众的主体作用。公众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核心要素,其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程度和广度,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质量和效率影响到后续的一系列工作,甚至可以决定生活垃圾分类的成败[5]。
(二)突出重点环节 一是发挥社区组织的力量。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除了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外,还有第三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即通过社会组织自主治理的方法,解决公共物品相关问题。落实垃圾分类政策,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可或缺,应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相关活动,多措并举普及相关知识,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构建激励机制。可利用大数据平台,给小区居民建立台账,及时记录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情况,表现优异的累计到一定标准后可换取大米、油、洗衣液等生活用品或给予其他方面的优惠。基于这样奖励的形式来强化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愿,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对落实政策不力的,可视情依规采取警告、罚款及小区公告栏公示等处罚措施。
三是完善政策制度。制定政策要着眼商户、公司、开发商、物业、保洁公司等利益相关方的具体情况,明确各方责任、权限及考核等具体要求,既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又充分发挥公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合力。比如用“乱抛、乱扔有害垃圾罚款政策”代替“垃圾分类错误罚款政策”;依据小区实际设置不同类垃圾容器,调整回收垃圾频率,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将小区内各类先进评比与垃圾分类投放情况挂钩,对先进个体予以奖励表彰;动员小区全体居民行动起来,互相监督垃圾分类情况,建立解决利益冲突的有关制度,使垃圾分类政策落地见效。
(三)推广技术手段 一是推广湿垃圾处理粉碎机。湿垃圾统一破袋暴露于露天之下,影响小区环境也增加了垃圾处理压力。这来源于我国多数家庭没有安装“垃圾处理器”的习惯。对于收入达到一定标准及以上的家庭,建议自行购买,让湿垃圾处理粉碎机成为厨房的标配。小区垃圾箱处由物业统一购置湿垃圾处理粉碎机,其费用由物业公司和居民共同承担,其中居民承担的费用平摊至物业费中。其他家庭则由政府协调,统一以生产价购买,视情形于家中或集中点安装。对于贫困家庭,则由财政补贴购置。
二是推广新型垃圾袋。在家庭能够安装湿垃圾...
篇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征求意见稿 单位中共吴江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度- 2 - 吴江市 20102011 年度生活垃圾 分类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为有效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吴江市 20102011 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考核、评比为手段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效落实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发展走出一条具有吴江特色的垃圾分类道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正面引导。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制定考核标准细则做到考核评比科学、客观、公正。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分考核。
三、考核评比 一考核评比对象 各镇区、市级机关、居民小区、学校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及个体。
二组织机构 成立考核评比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吴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各镇区及其他实施垃圾分类的单位的考核评比主体。市机关党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级机关单位的考核评比主体。市教育局联合团市委制定相应考核
- 3 - 细则对在校学生进行评比。
三考核评比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明查考核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后进行考核结果在下一季度月初公布。暗访采取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组成联合考核组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评比程序 1.自评。每次明查前各镇区、市级机关等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自评将自评意见报考核主体。
2.明查。考核主体结合自评意见对各镇区市级机关等进行定期检查打分。
3.暗访。考核主体根据明查情况进行暗访打分。
4.综合评定。考核主体按自评 20%明查 40%暗访 40%的比例对各镇区市级机关等进行综合评定得到最终得分。
五考核评比结果 1.各镇区考核纳入“两竞赛一赶超”活动的“环境竞赛”中满分占“环境竞赛”考核总分值 10 分。市级机关考核根据分数排出名次予以通报。
2.考核评比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若干给予表彰奖励。
六总结表彰 2011 年 12 月前总结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表彰奖励各类先进。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详见附表。
五、本办法由吴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4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 序号 考评项目 分数 考评内容 分数 评分标准 备注 1 管理体系 制度资料 12 1.管理制度 6 分类设施、 人员管理、 操作流程等制度齐全得 6 分少一项扣 2 分。
管理制度、台帐资料考核时统一检查。
2.台帐资料 6 计划、总结、软硬件布设、清运、处置等台账齐全得 6 分少一项扣 1 分。
长效机制 29 1.宣传 12 信息上报每条得 0.2 分4 分封顶吴江市以上媒体公开报导 1 次得 0.51分8 分封顶。
信息上报到宣传部宣传部统计得分。
2.工作班子 5 成立组织机构得 2 分专人负责得 3分。
组织机构可参照市一级设置。
3.平时督查 6 每月 1 次得 6 分每季度 2 次得 3 分每季度 1 次得 1 分。
督查以台账资料为准。
4.措施 6 全方位、多种方式宣传每种方式得 1分满分 6 分。
措施考核以台帐资料为准。
2 软硬件建设 分类常识掌握程度 8 居民学生及单位职工分类常识掌握程度。
8 平均分达到 80、85、90、95 以上分别得 1 分、3 分、5 分、8 分。
等量抽查人员考试问卷的形式。
垃圾分类设施 26 1.种类设置 6 按照标准设置容器种类得 6 分 缺少一处各扣 0.5 分扣完为止。
1.等量抽查考核点。
2.800 户以上居民区收集房按实际情况设置。
3.收集房、垃圾桶设置情况将随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逐步优化调整。
2.规范程度 6 颜色、规格、标识等规范得 6 分不规范的发现一处各扣 0.5 分扣完为止。
3.布局、数量 6 布局合理、 数量满足得 6 分。
不规范的发现一处各扣 0.5 分扣完为止。
4.完好率、 消杀 8 外观清洁 无残缺、 无破损、 密闭性好、无苍蝇、 垃圾不暴露得 8 分 发现一处各扣 0.5 分扣完为止。
建筑垃圾 9 1.小区内场所、标识 4 1.指定场所堆放得 3 分。
2.标识堆放场所得 1 分。
采用等量抽查。
2.消纳场所 5 各镇区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得 5分不设不得分。
3 分类情况 垃圾投放 16 1.投放准确率 8 实施分类投放 部分准确得 1 分 基本准确的 5 分完全准确得 8 分。
1.采用等量抽查 取样为准。
2.准确率检查室外垃圾桶。
2.源头分类 8 实施源头分类 部分准确得 1 分 基本准确的 5 分完全准确得 8 分。
源头分类检查室内垃圾桶。
4 加分项目 创新举措亮点 10 1.创新举措 5 创出新举措加 5 分。
新举措是指被推广到全市运用。
2.创新亮点 5 创出亮点加 5 分。
亮点是指被考核主体推荐参观学习的单位。
- 5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6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机构
- 7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
- 8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 9 - 垃圾容器布局情况
- 10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年度工作督查情况 督查日期 督查部门 督查情况 督查人 备注 容器 设置 规范 程度 布局数量 完好消杀 投放准确 源头分类 存在问题
- 11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宣传阵地 宣传内容
宣传对象
照片粘贴
- 12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信息 编号 信息内容 是否发表 发表载体 备注 可粘贴复印件
- 13 - 工作人员分类常识测验情况 测验日期 参加测验人数 合格率 效果 备注
注可附测验试卷。
- 14 -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年度工作总结
篇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分类宣传园区垃圾清运时间投诉电话垃圾桶的配置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桶清洗情况,标识情况分类投放点卫生情况分类垃圾桶及时清运情况区域内垃圾乱扔现象园区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投放时间集中投放时间引导员,现有分类情况四分类 2-3分类 智能垃圾点 临时大件垃圾点点位个数投放地点投放时间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分类投放点日常保洁分类投放准确率户数:人数:
楼栋:临时绿化垃圾点物业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台账小区名称:
详细地址:
物业负责人: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台账登记表所在街道:
所在社区:
小区:
公司名称:
厨余垃圾 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 有害垃圾日期 垃圾流向垃圾四分类台账表垃圾分类/公斤
层高:垃圾房公司名称:
备注
篇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1 - 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建设美丽宜居容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引导全县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垃圾分类意识与知识水平,不断提升我县校(园)环境质量,根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2022 年工作要点》《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建设美丽容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主要目标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对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
- 2 - 类,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做好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工作。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编写有关垃圾分类校本教材,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有关教育活动中,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每学期安排不少于2课时学习。2022年底全县中小学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校园要实现全覆盖,师生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 100%,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2.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教育活动。各校(园)要大力培育青少年儿童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
3.实施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各校(园)要广泛采取做游戏、讲故事、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国旗下讲话、板报、宣传橱窗、图册、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每半
- 3 - 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
(二)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运工作 1.明确垃圾分类办法。依据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各校(园)中实行“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办法。充分利用《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学校篇》(附后),明确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具体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2.科学合理配置设施。各校(园)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办公室、教室、食堂、校园等场所合理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生活垃圾实际分类需要(参考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学校篇)。
3.严格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各校(园)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单位的协调沟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运工作。要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对校(园)内产生的建筑、医疗等其他类别的垃圾,参照行
- 4 - 业规定执行。
鼓励各校(园)联系、对接垃圾回收公益组织共同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鼓励有条件的校(园)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各校(园)要积极宣传报道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并向家庭、社区辐射,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管理职能,县教育局成立容城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协调邀请相关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履行好各校(园)的主体责任 各校(园)是开展校(园)内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园)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要做好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配合,形成投放合理、处置规范、宣传到位的生活垃圾分类
- 5 - 管理体系。
(三)健全激励和监督机制 县教育局要按照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要给予相应激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和批评,以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篇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小学 2020 年上期( 四 四 1 )班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台账时
间 班
级 教育活动主题 参加人数 指导老师 2020.5.25 四 1 班 垃圾分类主题班会 47 人 李斐 2020.5.5 四 1 班 垃圾分类手抄报 47 人 李斐 2020.5.15 四 1 班 垃圾分类活动展示课 47 人 李斐 2020.6.28 四 1 班 班级可回收垃圾整理 47 人 李斐
备注:班级组织开展的有关垃圾分类的活动,如:垃圾分类主题绘画、手操报、班队活动、小队活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日记、心得体会、培训活动等等,都可以填写,但一定要是真实开展了的。请在今天休息之前填写好发到群垃圾分类共享文件夹。
篇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2 -2022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2022 年是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以下简称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年。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习惯养成打基础上台阶两项基本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街道(镇)引领作用,全面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市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坚持推进垃圾分类全体系规范,深入开展各环节全流程再造,尽快实现全链条效能大幅提升;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媒体的作用,通过协同化监督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力开展;广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全民参与水平。(二)主要目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区域对 5000 个以上居民小区入户宣传,撤桶并点 3000 处,建设密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255 处,推动 1000 个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5000 个居民小区实现指导员站桶- 3 -指导,全市厨余垃圾精准分出率达 15%以上,推选 2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农村区域创建 1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200 个示范村(社区)和 1000 个示范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结合分类投放情况,调整优化分类收运体系,重点建设厨余垃圾收运专线。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运,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全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8%,资源化利用率达 85%。二、主要任务(一)源头减量1.限制过度包装。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治理过度包装执法活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建立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全市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 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 4.25 万个。加强对果蔬、农副产品等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推行净菜上市。(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 4 -号),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有条件的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使用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督导农贸市场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逐步降低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到 2022 年底,全市城市和县城(市、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倡导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倡导“光盘行动”,引导适量消费。通过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等形式,持续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市直国企带头采取优化食堂配餐、改进内部管理、加强引导监督等方式,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贯彻《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发改办环资〔2021〕949 号),将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结合到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食品浪费典型。(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
- 5 -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持续推进“绿色办公”。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制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纸制品;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负责)6.加强园林垃圾管理。进一步完善园林垃圾分流运输体系,加强沿道路作业管理,避免大量枯枝落叶在清扫后就近倒入生活垃圾桶;在落叶集中季节,对园林垃圾打包,采取设置场地集中暂存、适当粉碎堆肥后回用于公园绿地养护等措施,缓解末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压力。(市园林和林业局等负责)(二)分类投放1.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城市区域推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200 个,农村区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10 个、示范村(社区)200 个、示范户 1000 个;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典型案例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典型案例 60 个;积极推送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服务优秀企业和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中心)典型案例。(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改善投放环境。积极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指导员站桶指导”示范模式,实施投放点位置优化和密闭投放点新改
- 6 -建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设施设置工作的通知》(青城管〔2021〕124 号)要求,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开发、旧区改建开发单位同步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鼓励使用智能开锁、视频抓拍监控、称重数据实时上传等智能化手段,提高投放桶点智慧化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按照完善投放设施设备、改善投放品质环境、提升投放便利程度、促进投放习惯养成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导则》,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结合参与社区(村庄)规划建设等,探索改造共享花园式垃圾分类投放点。(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强化生活垃圾投放管理。明确定时定点小区验收标准和各区(市)任务数量,落实主投放点指导员站桶指导制度,积极吸纳志愿指导员补充指导员队伍,重点针对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实施攻坚。依托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有害垃圾预约投放机制,提升有害垃圾收集量;通过设置可回收物智能回收设备、实施可回收物二次分拣等手段,提升可回收物有效收集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5.实施厨余垃圾投放精细化管理攻坚行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逐步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收运)量基础信息库;结合推选示范小区工作,以厨余垃圾投放容器(口)定时锁闭、指导员站桶指导、强化执法检查等为抓手,逐步实现厨余垃圾定时投放、专人看管、管执联动;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明确各区(市)厨余垃圾分出量年度任务,确保全市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目标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全面规范垃圾分类前端硬件设施。新设置和改造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新更换的垃圾投放容器,应使用住建部新版垃圾分类标志;规范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强日常管理;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为重点,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统一公示栏内容,明确宣传栏形式,完善指示栏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巩固提升“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学校、宾馆、餐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递、公共交通、医院、建筑工地、银行网点等行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每季度总结一次本行业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宣传发动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律责任的情况,宣传引导本行业按标准要求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其中各公共机构和窗口单位在2022 年 6 月底前率先完成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改造。(市机关
- 8 -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分类收集1.严防混合收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居民小区保洁人员(拖桶工)的分类收集作业培训,有效减少不同类别桶混合收集情况;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集并由收运人员现场指导二次分拣等形式,确保收集过程中的垃圾纯净度。(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改善分类收集方式。各区(市)选取一定数量的居民小区(村庄)推行换桶直运模式,新增 40 个居民小区推行小车进楼院收集模式,改善现有人工拖桶、三轮车挂钩拖桶等方式,不断提升机械化分类收集水平;2022 年 6 月底各区(市)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排查,并制定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实施方案,争创省级模范转运站。(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进一步规范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加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作业公司信息公开,探索建立预约上门收集、设置密闭箱收集等收集渠道,丰富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手段;逐步建立定期定点收运与预约上门收运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4.逐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作业计量机制。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管理;新增80 个居民小区加装厨余垃圾计量称重系统,未加装的居民小区(村庄)建立手工填单模式,逐步实现居民厨余垃圾收运量统计。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政府投入与收费相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分步有序推进;结合现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执收情况,充分考虑非居民单位承受能力,逐步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分类运输1.加强分类装车点管理。摸排建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装车点台账,因地制宜调整装车点,再减少沿道路设置的装车点 100处,垃圾桶在装车点停留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升级调整厨余垃圾收运线路。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合理调整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设置厨余垃圾日间收运线路达 225 条,配置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达 300 辆以上,逐步形成一次运力与厨余垃圾分出量相匹配的收运线路。(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分类运输作业协同监督。市、区(市)两级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公示作业车辆信息,公示栏新增和更换时,同步公示作业车辆信息,数量不少于 1300 处;加大微信有奖举报宣传
- 10 -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分类装车情况、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情况的双向监督机制;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发现装车点的厨余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并及时报告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执法)部门或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倒逼各居民小区(村庄)和单位在源头强化分类投放管理,提升分类投放质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分类处置1.规范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建立装修垃圾分拣处置机制,设置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打通再生骨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轻质可燃物等协同处置渠道;推进大件垃圾分拣和处置场选址、建设工作,满足大件垃圾处理需求;加强对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分拣处置场区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效能。各区(市)定期报备有害垃圾归集点收集的有害垃圾数量;建立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协调机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根据有害垃圾收集情况,每半年清运和处置一次有害垃圾,清运和处置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协商解决清运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岛海湾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3.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推动小涧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达产运行;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明确本区域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方式、处理设施能力和处理设施建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居民社区(村庄)就地堆肥、镇(街道)微循环处置等,作为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有益补充。(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回收利用1.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各居民小区可回收物投放功能,确保各居民小区均有可回收物垃圾桶或智能回收箱等自助型“两网融合”投放点。落实《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 〔2021〕176 号),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点进社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按产生废弃物数量合理布局回收点;对难以设立固定站点的区域,探索使用统一管理、规范作业的流动回收车,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推广智能回收终端,综合借助电话、便民服务平台等各种方式,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
篇八: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附任务分解表)为深入贯彻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 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党建引领,示范带动。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依靠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率先垂范的具体行动,带动群众共同谋划、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抓紧推进。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准入机制,引入专业化的回收资源利用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生动局面,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并进”思路,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在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村发展和农户接受程度,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将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提升农户开展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持久性。
常态管理,制度保障。按照“全面推进,整体提升”思路,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建立一套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执法监督、收运单位和责任单位相互监督、新闻媒体和热心市民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2020 年,全面启动建成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宣传发动、体系建设等有效做法。各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建成东区东华街道、炳草岗街道,西区河门口街道、清香坪街道,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仁和镇、前进镇,钒钛新城和攀西科
技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城、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5%以上,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50%,分类设施设置率达到 40%。
到 2022 年,继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到 2025 年,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延伸工作范围,全市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县城、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分类标准
(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厨余垃圾可称为餐厨垃圾,泛指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
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二)农村采用农户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是指农户对生活垃圾进行初次分类,分成“易腐烂”“不易腐烂”两类,分别投放至标准化两格式垃圾桶或两个独立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初次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拣,对“易腐烂”垃圾采取堆肥资源化利用,对“不易腐烂”垃圾再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
五、建立健全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是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负责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开展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分类投放行为,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形成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印证资料,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
(一)建立分类源头减量体系。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材料使用。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生产使用可循环、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包装材料,大幅降低快递包装耗材。倡导低碳生
活、适度消费,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鼓励餐饮单位引导消费者践行“光盘行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尽量在源头减少各类生活垃圾产生。
(二)建立分类前端收转运体系。加快各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更换和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垃圾车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有害垃圾收运必须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可采取预约收运和定期收运方式,定期收运的,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日常居民分类投放的厨余垃圾,由专业企业定点定时收运。可回收物由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定期收运,原则上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其他垃圾应逐步实现定点投放、定时收运,务必做到“日产日清”。各县(区)利用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和可回收垃圾暂存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
(三)建立分类末端处置体系。强化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监管,优化能力配置,实现医疗废弃物等有害垃圾集中规范处置。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企业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积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有机融合,实施预约上门服务,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的回收利用水平;鼓励再生
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经营,努力构建再生资源收集、分拣、运输、加工和利用完整产业链。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在 2020 年投入运营,严禁厨余垃圾饲养禽畜。进一步完善乡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深化“户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管。
六、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形成分类新风尚。
1.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
2.深入抓好学校教育。以中小学为重点,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
3.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志愿活动,主动践行低碳、环保、公益的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其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4.深入实施家庭主题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5.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在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6.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各县(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设施体系全覆盖”标准,选取条件相对成熟的街道开展示范片区建设。鼓励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社区(村)。
(二)规范设置分类收集设施。
1.居民小区选择合适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小区至少设置 1 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引导居民按照分类标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2.单位办公场所按照规范和实际需求设置可回收、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按照规范和实际需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种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还应增加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应统一标志内容,形状相对一致,并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整洁美观。
(三)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合理规划垃圾集中投放点,按照区域共享的原则设置乡镇垃圾转运站,配齐配足各类收转运车辆,构建统一完整、运转顺畅、闭环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分类模式。鼓励采取“二次四分法”实施分类。
(四)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
1.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结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一步摸清工业、医疗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2.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提高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静脉产业园,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积极推动矿山企业改进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切实加强尾矿库风险预警和防控,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积极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体系,提
高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置水平。鼓励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覆盖物。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回收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设施和畜禽粪便贮存、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处置。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4.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动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核准和建筑垃圾运输联单制度。按照“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原则,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配备专业力量,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工作的可行模式,总结有效经验。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性资金。
(三)创新机制体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
篇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 年 10 月 25 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 年 11 月 29 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 2022 年 6 月 27 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2 年 7 月 29 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分类投放
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
第五章 源头减量
第六章 促进与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建筑装修垃圾,绿化管护单位作业活动中产生的绿化作业垃圾,以及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和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应当专门处置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垃圾,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废弃物、中药药渣等家庭厨余垃圾,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产生的有机垃圾;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第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的原则。
第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导住宅、办公楼、商业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进地产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对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进行指导。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净菜上市和非地产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指导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指导大型商场、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处置污染环境防治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园林和绿化、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指导工作,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督促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鼓励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示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第十条 支持运用科技手段,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管理运行的智能化水平。
鼓励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等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引进和应用。
第十一条 本市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应当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和成分特点,统筹生活垃圾处置流量、流向,明确生活垃圾处置结构和设施总体布局。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确定的中转设施、处置设施的用地位置、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三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转、处置、回收利用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规范,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配套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改造由所在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场地、收集亭、垃圾房等设施。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核准,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进行重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
第三章 分类投放
第十六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分类投放查询、预约回收、可回收物交易价格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车辆等设备的类别、标识、规格,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
第十七条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本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二)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三)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站场、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四)公路、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主管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五)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六)城市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投放管理责任人;实行业主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管理人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七)农村居民点,村民委员会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投放管理责任人。
物业服务合同中可以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服务内容进行约定。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标识、规格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但是,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首次配置,由县级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更新维护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
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的配置位置、数量等,应当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需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容器可以在住宅区、居民点主要出入口等区域相对集中配置。
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种类和处置利用需要,细化设置收集容器。
第十九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示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分类投放要求。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和分类投放指导、监督。
(三)保持收集设施、收集容器完好及周边环境整洁。
(四)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对仍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应当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五)对翻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的生活垃圾,造成收集容器周边环境污染或者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对不听劝告、制止的,应当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分别交由符合相应要求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和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内部驳运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驳运。
第二十条 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区域。
尚未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投放管理责任人可以自行决定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第二十一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不得乱倒生活垃圾。
对家具、电器等体积较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投放至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堆放收集点,或者通过预约由收运服务单位收集。大件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者投放至收集容器内。
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但是,废药品应当投放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家庭废药品收集点。
厨余垃圾应当先在产生场所滤去水分,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
建筑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不得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
动物的尸骸按照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不得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
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
第二十二条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运输,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集、运输单位协商确定收运时间。
(二)对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也可以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集、运输单位预约收运时间。
(三)对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应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分类。对仍不分类的,可以拒绝接收,并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收集、运输单位不符合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应当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收集、运输,并遵守下列作业要求:
(一)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运输设备,并保持运输工具功能完好、标识明显、外观整洁;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避免或者减少噪声扰民和交通拥堵,防止遗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
(三)及时将生活垃圾运送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中转、处置场所,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堆放;
(四)建立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
(五)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的其他作业要求。
第二十五 条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
鼓励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二十六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处置:
(一)可回收物应当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处置。
(二)有害垃圾应当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三)厨余垃圾应当按照规定交由厨余垃圾处置单位集中处置或者进行就地就近处置;实行就地就近处置的,处置方案报所在地县级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 十七条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应当要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进行分类。对仍不分类的,应当拒绝接收,并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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