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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内容包括5篇

发布时间:2023-05-04 20: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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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内容包括5篇

篇一:监理细则内容包括

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改扩建

  安

 全

 监 理 规

 划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塘项目监理部 日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工程概况

 监理安全控制依据 监理安全控制的责任与义务监理工作安全控制要点 安全控制监督责任人员 监理安全控制目标值 监理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令 393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履

 行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安全控制负有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保证本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安全控制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 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91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9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 2经批准的施工单位安全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三、监理安全控制的责任与义务监理安全控制要点 1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监理制度和明确安全监理责任人员监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审核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审核进入施工现场的各承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安全施工监理记录和日记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监理月报有反映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

 5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二十四小时平行巡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6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7组织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9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

 料。

 10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四、安全控制监督责任人员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总负责人王国利

  安全员温

 五、监理安全控制目标值 LNG 站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为无因工伤死亡、无交通死亡、无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为 2‰以内。

 六、监理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一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理应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是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完善值班记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各项分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保证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 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工程应有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监理应认真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提出意见。

 3检查上岗工人是否进行了公司、施工队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工人变换工种 是否进行了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工人是否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与受交底者都要履行签字手续。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考试上岗 操作证应按期复审 不得超期使用 名册齐全。

 6安全检查 参与有建设各方参加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监理应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并签字确认。

 检查塔吊、井架和脚手架是否检验合格并有检验合格证。做好主要施工机械的验收挂牌制度。

 7 “五牌二图” 与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必须有 “五牌二图”  “五牌” 即 1 工程概况牌 2 安全纪律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事故计时牌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二图”即 1施工总平面图 2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图牌应规格统一字迹端正表示明确。

 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

 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 脚手架 使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25m 时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接做法详图。

 搭设高度25m 的钢管脚手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措施并绘制搭设图。

 外挑式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标明立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外挑立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同时按规定设置大横杆以增加立杆的刚度。

 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计算书并经审批。

 悬挑梁或悬挑脚手架应为型钢或桁架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进行有效拉结。

 1地基与基础 1地基与基础的施工按《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规定进行。

 2脚手架整体承受部位应夯实填土宽度不应小于 2m并做好防水措施。

 3基础应浇筑素混凝土否则应深埋于土中不小于 30cm 或设底座、采用垫块绑扎扫地杆。

 4各类金属脚手架应加设接地装置。

 2材质 1不得搭设竹、木外脚手架不得使用竹竿作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的防护栏杆即加密竹 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结构形式用钢管取代。

 2钢管、角铁、扣件、螺栓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不准使用锈蚀、弯瘪、滑牙和有裂缝的金属杆件。

 4不准使用锈蚀铁丝作拉结和绑扎辅料。

 3纵距、横距和步距和剪刀撑 1 应符合 JGJ 130—2001、JGJ 128—2000 的有关规定。

 2 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 双排脚手架 均必须在外侧立面在两端各设立剪刀撑并应沿底至顶连续设置 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与地面呈40°~60°夹角。搭接长度不小于 1m且不少于 2 只扣件紧固。

 4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应满铺材质应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

 2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严密。安全网质量符合要求。

 3施工层应设 1.2m 高的防护栏杆和高度不小于 180 mm、板厚不小于 10 mm 的挡脚板挡板外侧以红白相间油漆标识。

 5连墙件 1连墙件数量、布置应符合要求。

 2 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 双排脚手架 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登高措施和通道、卸料平台 1 斜道的坡度应符合要求有防滑措施两侧设置防护栏杆。

 2 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置防护。

 3 卸料平台应经设计计算搭设符合要求。

 4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结使用时必须悬挂限定荷载牌。

 7搭设、拆除、验收和安全管理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检查验收和安全管理按 JGJ 130—2001、JGJ 128—2000 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三宝” 、 “四口”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帽 1 安全帽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2 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2安全带 1 安全带应经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将绳打结使用。不得将钩挂在不牢固的物体和非金属绳上。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 脚手架外侧设密目安全网。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

 2 安全网应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 施工楼梯口、梯段边应装设临时护栏。

 2 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3 电梯井门口应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并安装照明措施。

 4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 10m设一道平网。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 10cm当防护高度超过一层时不得采用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水平孔洞短边大于 2.5cm、竖向孔洞大于高度 75cm 应进行防护。边长或直径20~50cm 的洞口可盖固定防护板。60~150cm 的洞口可利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 20cm 的要另外加密。

 2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设安全网护栏高 1m~1.2m 设两道水平杆。

 3 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6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的临时防护应符合要求。

 1通道口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 5cm 原木版或相应强度的材料。两侧沿栏杆架设密目式封平。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要求。

  建筑物高度

  坠落半径

 2~5 m

 2 m

 5~15 m

 3 m

  15~30 m

  4 m

  30 m

 5 m 以上

  2施工现场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 80cm 时都要按规定搭设防护栏杆。

  3 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A. 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 1m~1.2m下杆离地 0.5m ~0.6m 的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设置栏杆柱。B. 栏杆柱的固定及与横杆的连接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的任何处能承受 1000N 的外力。C. 防护栏杆必须用密网封闭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高度不低于 18cm 的挡脚板。D. 当临边外侧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挂密网作全封闭处理。

  四施工用电 1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外电防护 线路架设、电缆敷设必须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否则防护措施必须符合要求。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地系统。

 2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必须符合要求。接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必须分开。

 3在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4配电箱、开关箱 1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2落地安装的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开关箱末级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烧蚀现象。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6配电箱多路配电时应有明显标记。

 7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口线和出口线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

 8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牢固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现场照明 1电源电压一般场所采用 220V 电压。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电压不超过 12V潮湿和易触及机电体场所电压不超过 24V隧道、人防工程使用行灯及其电源电压不超过 36V室外灯具距地低于 3m、室内灯具距地低于 2.4m 的应采用 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扎在脚手架上。接头...

篇二:监理细则内容包括

县庙口镇庙口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监 理 细 则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审批日期: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1 二、监理依据 ............................................. 1 三、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 3 四、测量放线质量监理程序 ................................. 6 五、工程物资进场质量监理 ................................. 8 六、道路施工质量监理 .................................... 10 七、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理 .................................. 22 八、电气工程的质量监理 .................................. 30 五、质量管理措施 ........................................ 32 六、强制性规定条文要点 .................................. 34 七、本工程应形成的资料 .................................. 35 八、附:路灯照明工程监理流程图(框图) .................... 36 九、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 38 附录 A

 承包单位用表 .................................. 40 附录 B

  监理单位用表 ................................... 40 附录 C

  各方通用表 ..................................... 41 工程监理表格汇总和应用 .................................. 41

 1 一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淇县庙口镇庙口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2、工程地址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庙口镇庙口村。

 3、工程概况 淇县庙口镇庙口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本工程包含 1-3 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庙口村-浚南线道路工程、给排水、污水处理、绿化工程、综合电缆落地及照明工程。

 二、监理依据 1、适用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地基基础设计试行规程》(SJG1-88)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94)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TG C20-2011)

 2、适用设计规范 《公路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地基处理技术规范》(SJG04-96)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

 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1 年版)》(GB50014-2006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3、适用监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4、适用施工规范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

 3 5、适用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标准及其它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地基处理手册》建筑出版社 《给排水标准图集》S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JD5-132 《通信管道人孔和管块组群图集》YDJ-101 其它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

 7、质量监督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要求; 8、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图纸、设计以及设计变更; 9、建设单位与本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10、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1、本监理公司编制的监理规划。

 三、 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程序开工报审

 4

 不同意

 同意,作审 批

  2、 工序、部位签认基本程序

 按要求需填报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质保体系。

  工人,技术人员数量  主要机具设备品种数量  施工场地准备情况  材料到场情况,材料试验报告等  分包人的资质证书 填写《工程动工报审表》 承包人 审批《工程动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 道路工程测量放线 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地下管线施工 监理监督确认 路基工程施工 监理监督确认 附属工程施工 监理检查确认 道路基层施工 监理监督确认 道路面层施工 监理监督确认 交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审 核 结开

 工

 5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不合格

 合格

 3、监理工作要点:

 ①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要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监理工程师进行认真审核,总监签字。重点审核施工方案中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需要经过试验,证明达到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标准才能实施。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通过巡检、旁站检测方式对工程质量认真监理,认真执行承包单位达到工序工程报验条件进行自检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签认工序工程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部位工程验收条件 自

  检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附: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部位工程 纠正 纠

 正 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 工序质量检验记录

 6 监理规划中各项监理程序和监理管理工作制度。

 ③工程质量监理的重点是工序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采取预控和跟踪检查;对隐蔽工程项目要与项目质检工程师一起进行检查,合格准予隐蔽。不准补查,或委托施工单位代检,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要旁站。

 ④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需复检,复检合格向监理工程报验,对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碎石、沥青砼等监理工程师要见证取样试验杜绝先用后检,不合格材料、构配件等不得用于工程。

 ⑤关于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后,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隐验内容填写要准确,一般填写主控项目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栏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填写。

 四、测量放线质量监理程序

 1、监理工作程序

  不合格

  合格

  签认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 填写道路测量放线报验单 承包人 承包人根据设计文件测量放线,自检合格,报测量放线资料 审核检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 审查结果 复核和校核控制中 线位置、高程、横断面 进行下道工序 重测

 7

 2、监理工作要点 ①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或勘测部门在现场交接中线控制桩和水准点,并要求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②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水准点、导线方位角,进行复核测量,确保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若发现有连续两个以上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失效、损坏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勘测单位补定。

 ③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测量报验单及测量资料要进行复核测量。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承包人重测,合格后再予以书面认可。

 ④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所做的加密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和施工放样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

 3、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 ①水准线闭合差:

 质量标准:高程控制视线长在 50~80m,水准测量闭合差为±12 L (mm)(L为水准线长度 km)。

  检测频率:沿路线往返各一次。

 检测方法:用水准仪具测量。

 ②方位角闭合差:

 质量标准:允许偏差为±40 n 。n 为测站数,单位为(")。

 检测频率:1 个测回。

 检测方法:用 DJ6 级经纬仪。

 ③道路中心线桩恢复:

 质量标准:桩距在直线段宜为 15-20m;曲线地段为 10 m。平、竖曲线起止点和地形变化点必须加桩。

 检测频率:丈量不少于 2 次。

 检测方法:用钢尺量。

 8 ④道路横断面:

 质量标准:直线段为路中心线垂直方向;由线段为垂直于所测点的切线方向,其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图纸的规定。

 检测频率:沿路线长度方向,每 100m 抽测 1 处。

 检测方法:用钢尺量。

 五、工程物资进场质量监理

 1、材料进场报验程序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2)、监理工作要点 ①供货方进行资质审查 审查文件及审查内容:

 A、营业执照、法人、经营范围、有效期限、年检登记情况 B、税务登记证、有效期限、年检登记情况 C、企业代码证、有效期限、年检记录 D、资质证书、批准机关、资质等级、年审登记 E、产品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内容、检验单位的资质、检验报告的有效期 F、产品合格证书 G、产品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的质量证明文件 H、产品质量认证文件(对主要建筑材料)

 I、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文件要求的)

 承包单位报送材料供货单位资质 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另选 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到厂实地考察 承包单位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 退场 见证取样检验 承包单位使用

 9 ②对供货厂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内容: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规模、工艺水平、使用原材料的质量,质量管理及质量自控能力,产品质量检验。

 ③物资进场报验程序:

 A、对每检验批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A4”,附 材料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施工单位复验结果。

 B、监理工程师审查报验单并对进场材料现场外观检查和抽样试验检测。

 C、对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等监理工程师要现场见证取样进行复检。

 D、经检验合格材料允许在工程上使用,不合格材料补充相关资料或退场 (3)市政工程用主要材料及必验项目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必试项目 验收批划分及取样数量 1 1

 普通热轧钢筋 拉伸试验( б s 、 б b )弯曲试验 每一验收批(同一炉号、同一规格)

 取一组试件,(拉伸弯曲各 2 根), 见证取样 2 2

 水泥 安定性、凝结时间,抗压、抗折强度 每一验收批不同部位取 样均匀拌合,见证取样 3 3

 内燃砖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每验收批不少于 1 组(6 块)

 4 4

 砂 筛分析、含泥量、 泥块含量 每验收批取样 1 组 5 5

 卵石、砾石 筛分析、含泥量、 泥块含量 每验收批取样 1 组 6 6

 商品砼及普通砼 稠度、抗压强度 同一配合比、每批或每一工作合班留 标准养护试块不得少于 1 组(3 块)

 7 7

 砌筑砂浆 稠度、抗压强度 每一批同一砂浆强度等级,留标准 养护试块不得少于 1 组(6 块)

 8 8

 路基土(填土)

 含水量、击实试验、压实度 每批质量相同的土,应检验 1-3 次

  9 9

 石灰粉煤灰 砂砾混合料 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试验 7d 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28d 抗压强度试验。

 含灰量试验

  每拌合作业段不得少于 1 处或 2000m²1组,每组不得小于 6 个。见证取样

 10

  10

  热拌沥青混合料 出厂温度 铺设温度 碾压温度 油石比 马歇尔试验 压实度 1 次/车 1 次/车 随时 1-2 次/日 1-2 次/日 每 2000m²检查 1 次 见证取样 11

 混凝土路面砖

 力学性能 每一验收批随机抽查 5 块试件 12

 钢筋砼排水管 外观质量、尺寸 内水压力和外压荷载 每验收批抽取 10 根 每验收批取 2 根,一根检验内 水压力,另一根检验外压破坏荷载 13

 PVC-U 塑 料排水管 外观质量;尺寸 每验收批抽样 10 根

  14

 铸铁井盖及 井圈(复合 树脂,钢筋砼)

 外观质量,尺寸 外压荷载 每验收批抽取 10 根 必要时

 15

 路缘石,平石(砼、花岗岩)

 外观质量,尺寸 每验收批抽取 10 块 16

 PE 给水管

  17

 HDPE 高密度双壁缠绕管

  六、道路施工质量监理

 (一)路基 1、 路基土方 (1)、主控项目:

 ①路基土方压实度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路基土方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

 序号 项

  目 压实度(%)

 检查频率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1 1

  路 床 ...

篇三:监理细则内容包括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1 页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福州成建建设工程咨有限公司 国盛大道道路工程项目监理站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2 页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主要技术标准………………………………………… 三、编制依据……………………………………………… 四、工程主要内容………………………………………… 五、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六、 安全生产要求 …………………………………………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3 页一、工程概况:

 国盛大道是福清江阴半岛近期路网规划中一条重要的城市 II 级主干道,呈南北走向,设计速度为 50Km/h,红线宽度为 50m.该项目起点 K0+000 接新江公路,终点 K5+760 止于港前大道。本次设计的桥梁为 K4+061.704 预应力空心板桥梁 1座(跨径 2×16m),桥址拟定根据西河水闸的位置情况进行设计,桥长按规划的河道宽度控制。

 二、主要技术标准:

 1.设计荷载:

 汽车荷载:公路-Ⅰ级(城市-A 校核)

 人

 群:3.5KPa

  2.设计使用年限:100 年 3.设计安全等级:Ⅰ级 4.桥梁设计环境类别:II 级 5.桥梁抗震类别:B 类 6.地震基本烈度:按地震烈度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值为 0.10g)设防 三、编制依据:

 1.JTJ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 2.JTJD6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 3.JTJD62-200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 4.JTJD63-200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 5.CJJ77-98《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 6.JTJO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 7.JTGF80-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四、工程主要内容:

 1. 混凝土标号:

 预制空心板采用 C50,铰缝采用 C50,钢筋混凝土桥面铺装采用 C40,墩台盖梁、防震挡块、垫石、桥台耳背墙采用 C40,墩柱采用 C30,人行道及墩台桩基采用 C25(水下)。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4 页2. 桥面横向布置:

 0.3m 人行道栏杆+7.2m 人行道+3m 侧分带+12m 机动车道+0.5m 防撞带+4m中央分隔带+0.5m 防撞带+12m 机动车道+3m 侧分带+7.2m 人行道+0.3m 人行道栏杆=50m(总宽)

 3. 桥梁上部结构: 采用 h=0.8m,2×16m 预应力空心板桥,桥面连续,仅在桥台处设置 D80型钢伸缩缝; 下部结构: 采用桩柱式墩台,中间桥墩采用桩柱架式排架墩,墩顶设置盖梁,墩直径1.3m;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直径 1.5m,其中 37m 桩基 20 根,38m 桩基 10 根.。

 4. 桥梁支座:支座采用 GYZD250×41mm 圆形板式橡胶支座. 5. 桥面铺装由上至下依次为:

 5.1 行车道:10cm 改性沥青混凝土(4cmAC-13C+6cmAC-20C)+10cmC50 钢筋砼; 5.2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25×25×3cm664 火烧板铺装+2cm1:2 水泥砂浆+15cm厚 C15 砼现浇板 6. 东西方向桥面地面坡度:行车道 2%;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1%。

 五、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1.桥梁工程质量控制流程(见图 1)

 2 . 交桩及复测工作控制 施工单位在接到桩位图及坐标、标高等数据并现场交桩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 14d)进行复测核对并交出自己的测量成果,如果没有错误且精度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的要求,应书面表示正式接受桩志,并负责以后的维护和使用。

 3.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3.1 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工作流程(见图 2)

 3.2 模板检查 1) 模板制作的检查: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见表 1)。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5 页 监理工程师竣工验收业主竣工验收桥面附属工程监理上部工程监理预制梁施工监理支座安装施工监理预制梁安装施工监理桥梁工程开工申请审批测量基桩交接完毕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审查批准检查试验室施工材料抽检,施工控制指标,做对比试验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审核;审查通过开工申请下部工程监理下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基础工程施工监理墩身、墩柱、盖梁、桥台监理台背回填监理枕梁、搭板监理批准开工引道施工监理桥面系监理桥面铺装施工监理防撞墙、栏杆、人行道等监理图 1 桥 梁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工 作 流 程测量放样检查模板检查钢筋检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混凝土浇筑监理旁站检混凝土成品检查验收图 2 钢 筋 混 凝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流 程外观外形尺拌和坍落度振捣接头焊接位置轴线位置外形尺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6 页表 表 1 1

 模板、拱架及支架制作时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模板的长度和宽度 ±5 (2)不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3 (3)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刨光模板 3 (4)平板模板表面最大的局部不平 不刨光模板 5 (5)拼合板中木板间的缝隙宽度 2 (6)支架、拱架尺寸 ±5 木 模 板 制 作 (7)榫槽嵌接紧密度 2 长和高 0,-1 (1)外形尺寸 肋

 高 ±5 (2)面板端偏斜 ≤0.5 孔中心与板面的间距 ±0.3 板端中心与板端的间距 0,-0.5 (3)连接构件(螺栓、卡子等)的孔眼位置 沿板长、宽方向的孔 ±0.6 (4)板面局部不平 1.0 钢 模 板 制 作 (3)板面和板侧挠度 ±1.0 2) 模板安装的检查 ①

 模板安装、拼装的允许偏差按设计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控制,设计无控制时,按交通部标准 JTJ041-2000 执行(见表 2)。

 ②

 检查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稳定性。模板必须保证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不变形,不松动,不沉降,施工用的脚手架不应与模板相连,防止模板松动变形。

  ③

 所有模板的连接缝,空隙必须阻塞严实和平整,可以用胶纸贴缝等防止漏浆,以保证外观平整。

 3.3 钢筋检查 1) 钢筋材料检查 ①

 应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的频率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检验,检验的项目包括 :强度、延长量(延伸率)、冷弯、焊接试件和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而定的试验项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7 页表 2

 模板、拱架及支架安装时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基础 ±15 (2)柱、墙和梁 ±10 1 模板标高 (3)墩台 ±10 (1)上部构造的所有构件 +5,0 (2)基础 ±30 2 模板内 部尺寸 (3)墩台 ±20 (1)基础 ±15 (2)柱或墙 ±8 (3)梁 ±10 3 轴线偏位 (4)墩台 ±10 4 装配式构件支撑面的标高 +2,-5 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5 模板表面平整 5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 3 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10 6 预留孔洞截面内部尺寸 +10,0

 目,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用于工程上,监理试验室应随时抽查进场钢筋性能。

 ②

 应要求承包人将钢筋表面的浮皮、铁锈清除干净。

 2)各种钢筋接头的检查 ①

 检查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按规范要求对绑扎接头和各种焊接接头进行检查验收,电弧焊接头焊缝长度(见表 3)

 ②

 钢筋的成型加工和绑扎的检查:钢筋的成形加工和绑扎应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其质量控制汇总(见表 4、5 和表 6)。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8 页表 3

 电弧焊接头焊缝规格表 项次 项目 Ⅰ级钢筋 HRB335、HRB400 牌 号钢筋 帮条焊接,4 缝(双面焊)

 ≥4d ≥5d 帮条焊接,2 缝(单面焊)

 ≥8d ≥10d 搭接焊接,2 缝(双面焊)

 ≥4d ≥5d 1 帮条焊或搭接焊,每条焊缝长度(L)

 搭接焊接,1 缝(单面焊)

 ≥8d ≥10d 2 帮条钢筋总面积 >A 帮条焊接 ≥16d ≥20d 3 焊缝总长度 搭接焊接 ≥8d ≥10d 4 焊缝宽度 ≥0.7d 5 焊缝深度 ≥0.3d

  表 5

  钢筋安装质量控制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两排以上排距 ±5 梁板、拱肋 ±10 同排 基础、锚碇、墩台、柱 ±20 1 受力钢筋间距(mm)

 灌注桩 ±20 每构件检查 2 个断面,用尺量 2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mm)

 ±10 每构件检查 5~10 个间距 长 ±10 3 钢筋骨架尺寸(mm)

 高、宽或直径 ±5 按骨架总数的 30%抽查 4 弯起钢筋位置(mm)

 ±20 每骨架抽检 30% 柱、梁、拱肋 ±5 基础、锚碇、墩、台 ±10 5 保护层厚度 (mm)

 板 ±3 每构件沿模板周边检查 8 处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9 页表 4

  加工钢筋质量控制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加工后的全长(mm)

 ±10 按受力钢筋总数 30%抽查 2 弯起钢筋各部分尺寸(mm)

 ±20 抽查 30% 3 箍筋、螺旋筋各部分尺寸(mm)

 ±5 每构件检查 5~10 个间距

  表 6

 焊接钢筋网和焊接骨架质量控制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网的长、宽(mm)

 ±10 用尺量:全部 2 网眼的尺寸(mm)

 ±10 用尺量,抽查 3 个网眼 3 对角线差(mm)

 15 用尺量,抽查 3 个网眼对角线 3.4 混凝土浇筑质量检查 1)

 . .混凝土生产的检查 ①混凝土配合比检查 ⅰ.

 检查混凝土拌和前的配料数量;配合比应在生产前 28d 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用于工程。

 ⅱ.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随季节变化进行适当调整,每个合同段的所有构造物的裸露混凝土所用水泥、外掺剂、脱模剂等宜采用同一生产厂家,以保持混凝土的外观颜色尽量一致。

 ⅲ.

 施工中应严格按所批准的配合比拌和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抽检。

 ②

 抽检混凝土坍落度:承包人应按规定频率检查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发现不合要求的混凝土应退回重拌或废弃,监理工程师可随时要求承包人作坍落度试验,并检查配料情况和拌和质量,混凝土浇筑入模时坍落度满足设计要求。

 ③混凝土拌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浇注,时间过长,开始初凝的混凝土拌和料应废弃。

 ④

 现场监理人员发现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发生离析,严重泌水或坍落度不符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10 页合要求等时,应要求承包人退回作第二次搅拌;二次拌和时不得任意加水,注意保持水灰比不变;如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则应废弃。

 2)混凝土浇筑、振捣的检查 ①

 在浇筑前,监理人员应检查模板内基底或施工缝的处理情况,并要求对其进行彻底清理,不留杂物、积水和污垢;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清理松动的混凝土及浮皮并用水冲洗。

 ②

 在浇筑混凝土前,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应湿润,并应铺一层 10-20mm 的1:2 水泥砂浆。

 ③

 浇筑过程中,应控制振捣时间和铺层厚度,防止漏振、过振,倾卸混凝土应防止离析 ④

 监理应检查模板、钢筋和预埋件在施工中不发生移动和位移。

 3.5 混凝土构造物成品检验 结构混凝土表面质量:①

 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施工缝整齐,外露部分无模板接头痕迹和颜色不均匀现象;梁、柱、盖梁及基础的混凝土蜂窝、麻面面积不超过被检面积的 0.5%,深度不超过 10mm;小型构件的外形轮廓清晰,线条直顺,无翘曲现象,无蜂窝、麻面。②

 如有裂缝,应分析其原因性质;因张拉、支架沉降导致的应力断裂必须会同设计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否则作为不合格工程。③

 桩顶、桩头等重要部位不允许有掉边或蜂窝。④各允许偏差详见表 7、8、9 表 7

  墩、台身检查项目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 JTG F80/1-2004 附录 D 检查 2 断面尺寸(mm)

 ±20 尺量:检查 3 个断面 3 竖直度或斜度(mm)

 0.3%H 且不大于 20 吊垂线或经纬仪:测量 2 点 4 顶面高程(mm)

 ±10 水准仪:测量 3 处 5 轴线偏位(mm)

 10 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 2 点 6 节段间错台(mm)

 5 尺量:每节检查 4 处 7 大面积平整度(mm)

 5 2m 直尺:检查竖直、水平两个方向,每20m 2 测 1 处 8 预埋件位置(mm)

 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10 尺量:每件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11 页表 8

 墩、台帽或盖梁检查项目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 JTG F80/1-2004 附录 D 检查 2 断面尺寸(mm)

 ±20 尺量:检查 3 个断面 3 轴线偏位(mm)

 10 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 2 点 4 顶面高程(mm)

 ±10 水准仪:检查 3~5 点 5 支座垫石预留位置(mm)

 10 尺量:每个

 表 9

 预制梁(板)检查项目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 JTG F80/1-2004 附录 D 检查 2 梁(板)长度(mm)

 +5,-10 尺量:每梁(板)

 干接缝(梁翼缘、板)

 ±10 3 宽度(mm)

 湿接缝(梁翼缘、板)

 ±20 尺量:检查 3 处 4 高度(mm)

 梁、板 ±5 尺量:检查 2 个断面 顶板厚 底板厚 5 断面 尺寸 (mm)

 腹板或梁肋 +5,-0 尺量:检查 2 个断面 6 平整度(mm)

 5 2m 直尺:每侧面每 10m 梁长测 1 处 4、 钻孔桩 桩 基础工程质量控制

 4.1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成孔工艺、(水下)混凝土灌注方法、安全等措施; 4.2 钻孔桩施工前,如设计有要求,应检查试桩情况(包括试桩施工及试验)。以确定施工艺参数和检验的承载力; 4.3 钻孔前,监理工程师应复核护筒埋置的施工放样数据; 4.4 钻孔过程中加强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泥浆指标(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4.5

 当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监理工程师应核实地质情况,进行成孔检查(采用测绳、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等检查孔径、孔深、孔型、垂直度),且还应重点控制沉渣厚度。

 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 12 页4.6 钢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参见“钢筋混凝土质量控制”的相关内容。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钢筋数量、钢筋骨架长度、钢筋骨架直径、主钢筋间距、加强筋间距、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钢筋骨架垂直度; 4.7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并旁站混凝土灌注全过程(对于水下混凝土灌注,重点检查导管埋深。挖孔桩可采用直接浇筑混凝土,并宜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 4.8 混凝土灌注完成后,桩身顶端浮浆应清理,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面。监理工程师检查桩位中心、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 4.9 检查桩的混凝土强度(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应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 1.15 倍),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4.10 当对桩...

篇四:监理细则内容包括

理范围:

 根据与

  公司(业主)

 签署的监理委托协议, 对

 路合同项目的全部工程, 实施质量、 进度、 费用全方位、 全过程、 全环节的控制, 和对施工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使工程按有计划有序的进行。

 监理原则:

 严格监理、 热情服务、 秉公办事、 一丝不苟 监理目标:

 被监理项目的所有工程质量、 进度、 费用均满足合同要求, 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到 100%, 力争优良。

 工期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 以合同要求的总工期为控制目标。

 费用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进度要求的前提下, 正确计量支付, 尽量控制延期、 索赔事件的发生, 使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总价和合理增加的范围内, 最终使业主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

 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2.

 省市工程施工监督监理有关规定 3.

 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协定 4.

 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文件确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5.

 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有关会议记录、 函电和其他文字记载 6.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所有指令

  1. 接受总公司, 贯彻公司的管理制度, 对驻地监理办公室进行领导和业务指导与帮助, 制定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 承办对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报告、 报表和支付证书。

 3. 制定适合本工程的监理制度、 监理程序、 监理用表及计划、 进度、 计量管理图表。

 4. 主持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 根据业主授权范围审批延期、 索赔、 工程变更等。

 5. 检查驻地监理办的监理工作, 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协调各驻地办的工作和个施工合同段的施工活动。

 6. 签发有关文件、 电报、 信函、 开具证明等。

 7. 负责组织全线的监理培训, 负责主持有关技术或合同管理会议。

 8. 对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业务交涉。

 9. 组织第一工地会议, 参加驻地办与承办人的联席会议。

 检查监督决议的执行。

 10.

 审批承包人的总体及重要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

 计划安排。

 11.

 审批工程分包。

 12.

 抽检个合同段的工程质量, 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当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偏离合同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时, 征求业主意见后, 下达停工令。

 13.

 掌握整个工程动态, 控制工程进度和费用, 汇总驻地办上报的各种报表, 审核、 上报、 归档。

 14.

 参加本工程的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等的验收。

 15.

 组织整个工程的交工验收监理文件的编制工作。

  除应承办总监办的职责第 1~第 15 外尚有以下职责:

 1.

 协助驻地办审查试验段方案、 工艺和特殊处理措施。

 2.

 协助驻地办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并审批质量自检系统。

 3.

 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工程质量、 变更等章节的内容。

 4.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除应承办总监办的职责第 1~第 15 外尚有以下职责:

 1.

 协同工程部审查承包人的重要施工方案。

 2.

 审查有较大变动的工程数量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

 检查驻地办报送的月支付证书及原始凭证等, 审查和修正月支付证书、 最终支付证书和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明。

 4.

 审查处理承包人提出的延期与费用索赔等。

 5.

 审查议定工程变更单价。

 6.

 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计量支付、 计划管理、 合同管理等章节的内容。

 7.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

 负责总监办各种文件、 资料的打印、 收发文件的登记、 编号、 送阅和整理归档。

 2.

 负责会议纪要、 有关简报、 情况反映、 工作总结的编写, 会议记录的整理。

 3.

 负责总监办公章的管理, 人员考勤和日常财务开支的管理。

 4.

 负责来往人员的接待和业务联系、 洽谈工作。

 5.

 负责车辆、 设施、 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质使用的管理工作。

 6.

 负责监理人员的食宿、 交通、 安全。

 7.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除应承办总监办的职责第 1、 第 2、 第 3、 第 5、 第 7、 第 12、 第 14 条外尚有以下职责:

 1.

 检查各标段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

 2.

 提供或补充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式样, 提供各种有关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 管理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

 3.

 协助驻地办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 设备及人员, 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检定)

 仪器、 设备。

 4.

 对工程进行抽样检查, 并负责驻地办无条件完成的项目试验。

 5.

 组织合同段承包人试验室负责人与驻地办试验工程师联席会议。

 6.

 参与新工艺、 新技术、 新材料及重要工程的试验工作。

 7 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试验、 质量检验等章节的内容。

 8.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在总监办的领导下, 严格按照合同文件, 对合同段工程进行全面监理, 组织执行日常监理工作。

 2.

 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提出意见报总监办, 批准承包人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临时用地的租用计划, 监督承包人进度计划的实施, 对严重滞后于计划的工程敦促承包人采取措施, 并报总监办。

 3.

 现场复核施工图设计资料, 审查承包人的恢复定线测量成果, 若超出允许误

 差范围, 应报总监办, 验收承包人测量的地面线。

 4.

 审查或批准承包人的变更设计, 授权批准的项目如下:

 ①路基工程 (工程量清单 200 章)

 中项目 202-1-202-3 (清场至拆除结构物),项目 203-1-C(清除淤泥)

 工程数量的增减, 项目 201-1 个别不良地质地段的换土、 填片石及砂砾、 碎石垫层的处理。

 ②涵洞位置、 孔径、 长度的调整, 迎送水调治工程的改变。

 ③挡土墙、 护面墙、 护坡长度、 位置的一般改变。

 ④排水工程长度、 位置、 结构型式的一般改变。

 ⑤小桥、 涵洞及防护工程基础深度或工程处理的调整。

 在批准变更时, 工程数量的改变力争做到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少, 批准一个变更指令增加的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万元。

 审查或批准的工程的变更设计均应报总监办。

 5.

 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质、 分包工程种类及工程数量, 提出意见报总监办。

 6.

 检查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设备、 仪器及各种材料, 批准承包人用于施工的设备和材料, 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 施工方案、 标准试验予以审核、签认。

 7.

 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定线定位、 施工方案、进度计划、 标准试验、 自检体系、 材料进场及设备, 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

 8.

 按照技术规范、 设计图纸、 检测评定标准的规定, 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平行检测试验(无力做的要报告总监办), 控制工程质量。

 所有工程, 驻地办的平行检测试验为承包人应检测频率的 20%以上, 作为签认计量支付的依据。

 驻地办的检测试验可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和人员。

 9.

 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 投资和进度, 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 函件, 对不符合合同、 规范和图纸的工程, 指令承包人返工, 情节严重的报总监办批准下达停工令, 情况紧急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指令承包人暂时停工, 但须报总监办备案。

 10.

 及时对有关变更资料做好记录, 防止索赔。

 对发生的工程延误、 索赔、 争端、重大事变、 支付和履行合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 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报总监办。

 11.

 每月召开工地会议, 驻地办和承包人现场协调会, 编写会议纪要, 应及时抱总监办。

 12.

 建立合同段工程数量台帐, 核实工程数量, 如有较大变动, 应及时报总监办。

 13.

 负责工程中间计量, 审核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报表、 清单支付报表、 计日工支付报表、 初签中期支付证书。

 14.

 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5.

 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办理保险, 要求承包人委派安全保护人员及配备安全设施, 保护工程及施工安全。

 16.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

 17.

 填写监理日志, 编写监理报告, 每半月向总监办报告工地情况, 进行施工监理资料、 档案的管理。

 18.

 审查和签证承包人的竣工图纸和检测试验资料, 编写合同段工程监理报告。

 19.

 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 在缺陷责任期内检查工程的维护和完善情况, 参加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1. 项目经理代表公司行使管理职权, 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对监理项目进行全面的领导或监督, 对公司经理负责, 保证施工监理合同的正常履行。

 2. 负责监理项目的人事、 财务、 行政后勤、 政治思想工作。

 3. 协助总监做好监理项目“三控一管”(进度、 质量、 费用控制、 合同管理)工作, 保证监理项目的正常进行。

 4. 协助总监编制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并组织实施。

 5. 参加业主召开的有关监理工作的布置及重要会议, 做到上传下达, 互相沟通。

 6. 建立监理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 如岗位责任制、 工作程序、 作息时间、 考勤制度、 奖惩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等, 并督促执行。

 7. 主持监理机构的办公会议、 生活会议, 搞好内部团结, 保证监理机构内部紧张有序的工作。

 8. 根据工作需要, 征得总监同意, 有权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和调整。

 9. 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 有权对监理人员的待遇进行调整或奖惩。

 10. 做好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做好后勤保证工作。

 11. 搞好内外部的协调工作。

 12. 教育监理人员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 秉公办事、 热情服务。

  1. 解释或修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

 2. 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监理业务、 分管总监办工程部、 合同部。

 3. 审查处理各驻地办的报告和函件。

 4. 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 签发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指令和各标段的支付证书, 月进度报告, 竣工的永久工程的验收交工证书。

 5. 审批重大工程变更、 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 裁决重大合同纠纷。

 6. 向项目经理推荐总监办各部主任、 驻地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人选。

 8. 巡视、 检查、 督促驻地办的工作, 抽检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及时指出可能出现的隐患,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 负责监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修改、 补充和解释。

 10.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按时向公司和业主报告工作, 签署监理情况报告、 通报等。

 11. 副总监协助总监工作并负责分管部门的组织领导工作。

  1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 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 必要时应报总监办。

 2 巡视检查施工质量、 进度及施工方法, 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问题。

 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 重大问题应及时报总监办审查。

 3.

 审查处理承包人的报告、 报表、 函件和计算书, 必要时报总监办。

 4.

 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 暂时停工令、 复工令, 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和分包商, 初签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5.

 审批一般和重要工程变更, 对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

 6.

 参加延期和索赔的处理, 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监办。

 7.

 审查和批准承包人的施工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8.

 主持工地会议, 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9.

 主持驻地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

 10.

 主持制定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监理细则。

 11.

 检查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12.

 对承包人的施工现场中的不称职的主要施工人员指令进行更换。

 13.

 协调业主和承包人之间有关合同或起因于合同的争议。

 14.

 在缺陷责任期内组织检查工程缺陷并签发缺陷责任证书。

 15 副总监协助总组织编写监理报告、 监理总结。

  1 按规范要求负责分管段工程的监理工作。

 2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 提出审查意见, 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 现场检查, 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 当发现图纸中标高、 基线、 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时, 应及时予以更正, 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合理之处, 应及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反映, 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会同设计代表, 通知承包人作出处理。

 4 在分项工程开工前, 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 人员、 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工艺、 工程用料等提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

 5 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分项工程原始断面图、 施工图、 其他临时工程图及变更设计图, 对重要工程变更应包总监办。

 6 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批复单, 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抽检, 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量检验报告, 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要深入工地, 详细检查并签认施工的各部位、 个环节和每道工序的质量, 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必要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8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 技术档案。

 9 领导和检查现场监理员的工作, 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志,

 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工作。

  1.

 负责管辖各标段的一切试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证工程使用的材料、 配件和成品、 半成品及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试验工程师应与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 协调工作。

 2.

 熟悉合同条款、 规范、 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 监理工地试验室, 具体规定各类试验的规程、 记录等, 审查承办人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和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3.

 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并按批量、 频率进行试验, 原则上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均须有试验监理人员在场。

 4.

 监督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仪器设备, 检查各类拌合机的调校和运输,检查自菜材料的加工方法已及各材料的材质、 规格是否满足要求。

 5.

 审查和评价承包人的...

篇五:监理细则内容包括

细则监理细则第一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第一节 施工监理工作准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一、监理人员进场:监理单位应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的监理人员、进场日期安排要求,在开工日期以前的适当时间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主要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然后应按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数、时间及名单全部到位。二、熟悉合同文件: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阿深高速公路信阳境光山段的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检测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碰撞、含糊不清等问题应尽可能查证清楚,找出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三、熟悉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按合同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和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所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再次现场核对,并配合设计代表确认,同时应按监理程序上报至业主。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尽可能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标明的地下结构物;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作占地;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或造成损坏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灾害等。根据调查结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四、结合高速公路的规定,制定监理工作图表:由监理代表处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所列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统一制定出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和合同管理的各种记录、报表、证书、图式的规格和样式,供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使用。第二节 建立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承包单位负责人应正式制定和颁布承建阿深高速公路信阳境光山段工程中本标段施工的总质量目标。质量体系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工程项目质量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商为实施质量管理建立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能、程序、过程和资源构成的有机整体,即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承包商的质量检验手段、质量检验标准都应根据合同段工程特点配置,以满足工程确保本项目达到优良工程的需要。一、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与进场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核对,并对其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等进一步的了解。当进场的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书附表不符,或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监理工程师认为不满意时,可要求承包商更换。并应要求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一直在工程现场进行专门的质量管理。二、承包商的自检职责: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与制度,承包商自检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1、对于每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自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都应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人员的认可;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采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做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4、按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其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对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的养护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5、对工程各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及时进行量测,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6、对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进行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7、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并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列,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或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第三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一、发布开工令:根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当合同段开工所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时,项目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呈监理代表处办理批准手续,并发出批准标段开工令,若合同段不具备开工条件不得开工。二、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或补充的机械设备分期进场计划资料以及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的机械设备其种类、性能、数量是否与承包商投标书的要求一致,并满足开工及进度计划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定符合开工的条件,否则,应通知承包商限期解决,不然不予批准开工。对承包商报来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表要进行系统的检查并记录。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投标书附表所填列的是否符合;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施工技术的适应性;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尤其是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的适应性;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商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要求承包商限期撤离工地:承包商要求替代或更换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5、已运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的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三、检查验收承包商的施工定线:驻地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承包商三方应会同到现场交桩,并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导线点的坐标和基准标高的数据给承包商,同时办理正式的交桩手续。驻地办应对承包商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承包商的复测报告成果提出意见报监理代表处审批。1、应对业主提供的或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确保其原始定线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对无力消除的差错应通过业主予以纠正;2、若原始导线点、基准点或基准标高发生损坏或丢失,当损失控制点连续在两个以上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单位补定;一个控制点损失时可直接由承包商予以补定,由驻地办测量人员复核、认定;所恢复的导线点必须是永久的,不得长期以木桩代替;3、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4、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应指示并检查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四、验收承包商测定的地面线: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测定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以前进行;测定所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规定。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核测量,应与承包商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2、对于业主已移交了工地场地的占用权,但承包商尚不施工和尚未测定的施工段落,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也不应认可。五、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完成并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批。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在施工测量的过程中,对施工设计图中各类结构数据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补充测量,以纠正错漏,保证施工图及原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2、工程项目如有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应要求承包商作出具体的修正方案与处理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审查或批准,或由驻地办监理工程师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3、所有施工图的图幅应与竣工图幅要求相一致。六、检查承包商占用工作场地:在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开工前的合理时间内,业主应将合同段全部工程或部分施工段的工程场地移交给承包商使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履行这一职责:1、对业主无法一次给出合同段的施工现场占有权和出入权时,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作出工程场地占用计划(附图)

 ,并把占地计划提供给业主,以便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场地的准备;2、对业主难以按工程进度计划及场地占用计划提供工程场地的段落,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商协商,对施工段落的顺序作出合理调整;3、工程场地交接应在工程现场进行,并履行必要的文字手续,各有关单位的代表应在交接文件签字;4、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占用的场地埋置永久的界桩或暂时挖出界沟,并对场地进行看管。七、审查承包商组织机构、人员、工程管理体系: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国家及河南省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核对承包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若有偏离,应督促承包商及时纠正。八、审察承包商工程材料: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对承包商的工程材料的来源、材质、工地抽样试验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若有不符,按规定指令承包商处理。九、审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1、原则上在下达批准标段开工令后,承包商方可申请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2、承包商申请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程序与表格均应与标段开工申请相似;3、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由驻地办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经批准后即可开工,但应将批准表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份备案。各分项工程不经批准均不准开工。第二章 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第一节 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一、质量监理的依据: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设计变更与修改要求;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工作品质;4、 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二、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商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要求。第二节 质量监理工作程序一、质量控制检查程序: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开工前,承包商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办、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施工。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1)

 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2)

 承包商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3)

 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4)

 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5)

 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6)

 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2、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1)

 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商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商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商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2)

 承包商应根据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商应返工复测。3、中间检查:(1)中间检查的安排:承包商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驻地办,以便驻地办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2)检查程序:ⅰ 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ⅱ 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用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

 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ⅲ 承包商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ⅳ 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2—1质量检查程序框图。(3)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ⅰ 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表及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ⅱ 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工地材料试验由承包商进行,但必须有现场监理人员在场,试验记录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能有效,必要时,监理人员自行检查。对于由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在技术性能上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理人员有权暂停使用;ⅲ 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商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方可有效。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后续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书的基础。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1)

 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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