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篇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2021年度巡视“回头看”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 - 2021 年度巡视“回头看”招投标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公司围绕招投标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积极组织整改落实。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自查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中旬深入开展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从招标采购制度、内部监督机制、招标采购计划、招标采购流程等方面对公司 2019-2020 年的招标、采购工作逐条逐项认真排查,共发现招标、采购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尚需加强,招标、采购计划制定不及时三项问题。公司根据自查所发现的问题形成招投标专项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安排专人落实整改。
二、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招投标专项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公司于2021年 3 月中旬至 5 月初集中力量推进制度修订,补齐内部监督机制短板,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计划。
(一)推进招采制度修订,规范招采程序。
推进完成公司招标、采购制度“立改废释”工作。以原有的制度为基础,参考集团公司 2021 年新修订的招标、采购制度,
- 2 - 对原有制度中各部门职责及审批权限进一步细化,解决了招标采购部分工作细节规定不够明确等问题。目前已完成招标、采购制度修订,待上会审议。
(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重新梳理监督部门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职责,在招标、采购制度中明确招采流程、专家抽取、评标过程等监督管理要求。突出法律审核把关,加强招标文件中合同的法律审核及合同评审,严格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同时定期组织招标采购风险识别培训和风险防控宣传,提升员工风险识别能力和防控意识。
(三)制定招标采购计划,严格计划落实。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项目进度及相关预算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采购计划。相关部门根据招标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经营管理部定期检查招标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使招标采购工作更具系统性、针对性,确保招标采购计划按时完成。
三、巩固深化学习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初至 5 月中旬组织全体员工对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巩固学习。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效果进行全面深入评估,建立管理提升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即时更新,持续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
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做实、做细招投标工
- 3 - 作,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经验,提升公司招投标管理水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构建全系统、全过程、全方位的招投标管理格局。
篇二: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根据《关于印发 XX 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发改公管〔XX〕X 号)部署和要求,XX 市公管局紧密结合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以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为重点,以开展标后联合检查为抓手,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开展情况
(一)自查抽查。XX 市(含四县)XX 年 6 月 1 日至XX 年 11 月 20 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共 X 项,其中市政房建项目 X 项、交通项目 X 项、水利项目 X 项,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随机抽取了 X 个项目开展检查,其中市政房建项目 X 项、交通项
目 X 项、水利项目 X 项,抽取比例为 X%。初步发现问题 3类 X 个;通过重点核查,认定问题线索 X 条。其中,限定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的项目 X 个,涉嫌设定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的资质资格条件的项目 X 个。
(二)制度清理。制度清理工作中,共梳理《XX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办法》、《XX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目录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X 件,其中保留 X 件,废止 X 件,修改 X 件。
二、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实施。市公管局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将本次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整治范围不能打折扣,整治内容不能搞变通,整治任务不能有拖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强化专项整治内容、方法以及有关法律政策等专项知识,严把法律政策适用关,确保整治成果经得起检验。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两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整改任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县公管部门开展两轮调研督导,全面查缺补漏,督促任务落实落细。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 责分工。市公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联合制定《XX 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内容和范围、方式和步骤,明晰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同时制定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纠正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单位按时填报,做到线索信息及时畅通。市公管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各单位指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市公管局负责数据统计、材料上报工作,同时牵头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治落实到位;各县发改委(公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县级整治任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问题,推进线索办理。根据《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纠正情况统计表》中 18 个方面问题,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和评标专家,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和全面排查。同时广泛征集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所发现的问题线索,市公管局及时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召开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共同调查核
实,发现招标人、代理机构问题线索的,采用提醒约谈、信用评价相结合,依法依规纠正处理,确保各条线索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针对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问题过高问题,市公管局正在修订《XX 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招标(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三种及三种以上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由中标人在招标(采购)人提供的形式中自行选择确定。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在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针对设定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的资质资格条件问题,由于项目已经完成招标,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严肃指出招标人违法情形并责令承诺不再发生相关违法行为。
(四)加强日常监管,优化交易环境。一是健全交易规则,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清理,破除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权利;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全流程全领域招投标电子化,探索运用电子保函收取投标保证金,大力推行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研究落实工程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要对等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有效节省建筑企业的资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三是优化服务水平,围绕国办 41 号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以项目运转流程为主线,通过合理化场地分区、智能化设备识别,有效提升交易保障能力,扩大有效和高端服务供给。四是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公布投诉和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
(五)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制度建设。为持续优化交易环境, 一是出台《XX 市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招标主体责任,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工作中常见问题,围绕标前准备、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以及监督与纪律等五个阶段,以编制指引的方式列明负面行为内容,明确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基础上,有效防止了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二是出台《关于政府性资金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规范编制程序,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合法性、公正性、严谨性,确保招标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制定《XX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政府性项目容缺受理制度》(试行),明确招标人在提供项目招标的主要材料,其他材料有欠缺的情况下,作出书面承诺后即
可先予登记进入交易程序,为项目落地最大限度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坚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的同时,也要看到,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企业群众期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1、仍存在履约保证金现金支付形式比例过高、质保金收取比例不规范问题,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2、仍存在个别项目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市场资源配置合理性、科学性不够,在满足招标(采购)人对高质量高水平的招标采购需求与保持市场主体平等入场和更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之间存在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部门间同向发力、主动作为、强化执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类市场主体需求,下决心打一场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决胜战,形成高水平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的崭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破除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性藩篱。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修订招标范本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优化评标评审办法,废止各类妨碍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的规定,清理、排查、纠正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互联网+监管”的深入推广运用,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电子保函应用,落实修改后的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审批信息、交易信息、履约及变更信息、监管信息、信用信息等在依法公开和共享。通过市场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借助交易全程电子化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借助监管智能化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只有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发生,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更大力度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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