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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6篇

发布时间:2023-05-06 14:55:04

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6篇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6篇

篇一: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预防和 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陕西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建设指南〉 的通知》( 陕 安委〔2020〕 39 号)

 要求及《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 (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 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 “关 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管控、统筹协调、广泛动员”的原 则,坚持政府推动引导、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公众参与,全面引 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辨识评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 检验、检测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源,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 进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切实增强安全风险 管控能力。

 (二)建设目标 实现全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攸关方安全风险层面的“风险底 数清晰可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管控措施全面落实、政府领导 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应急准备科学充分、防控 体系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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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全 省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使 用单位、作业人员(含焊工)

 考试机构、行业协会。各单位应严 格按照本方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各项工作。

 三、 主要内容 ( 一)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风险防控(见附件 1)

 (二)省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风险防控(见附件 2)

 ( 三)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风险防控(见附件 3)

 (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风险防控(见附件 4)

 (五)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风险防控(见附件 5)

 ( 六)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风险防控(见附件 6)

 (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风险防控(见附件 7)

 (八)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风险防控(见附件 8)

 (九)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风险防控(见附件 9)

 ( 十)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风险防控(见附件 10)

  (十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防控(见附件 11)

 1、2-3 月开展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 2、4-5 月开展主体责任排查(见附件 11-1)

 3、6-7 月开展设备风险排查(见附件 11-2)

 表 1—锅炉 表 2—压力容器

 -

 3

 -

 表 3—压力管道

 表 4— 电梯 表 5—起重机械

 表 6—客运索道 表 7—大型游乐设施 表 8—场( 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 表 9—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

 充装 4、8-9 月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5、特种设备双重预防风险防控(见附件 11-3)

 6、全年开展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见《陕西省特种设备 隐患排查清单( 2021)》)

 (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检查表(见附件 12)

 四、工作要求 ( 一)各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要将本方案传达至行业特 种设备相关企业,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督促其落实各项风险防控 任务。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于 6 月底前,将本方案电子版以各 种形式发送辖区涉及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知晓率应达 100%, 并将此《方案》 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 三)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风险防控,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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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

 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风险防控

 序号 项 目 主要内容

 1

 完善监管制度 开展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调研活动; 制定安全防控体系、特种设备行 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管理、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等制度措施, 完善特种设备监管制度体系。

 2 推进信息化建设 组建信息化技术专家队伍, 自主研发、建设全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提升信息化监 管水平。

 3

 狠抓三年整治 按照《特种设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大力推进,提升特种设备企业 风险防控、检验检测、信息化监管、解决突出问题、责任保险保障、应急救援等六方面 的能力。

 4

 解决突出问题 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创新监管方式,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 对重点领域、 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专项治理; 加大执法力度,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置。开展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为主的体系监督检查工作。

 5 推动电梯改革 指导全省开展电梯按需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改革,探索总结改革经验,结合实际,不断 完善改革措施,有序、稳妥推进改革。

 6 重大活动保障 积极做好十四运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7 加强能力提升 组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及应急演练等活动,提升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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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省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风险防控

 序号 项

 目 主要内容

 1

 及时传达文件 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 2021)》和《特种设备隐患 排查清单( 2021)》传达至行业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督促其落实 各项风险防控任务。

 2 推进三年行动 按照《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陕市监特[2020]6 号)

 要求, 督促本行业企业持续深入开展三年行动整治,打好 2021 年三年整治攻坚战。

 3

 督促检验检测 督促、协调和指导行业企业依法依规对所属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测,并及时申报检 验,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真实的设备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及时消除和化解 检验检测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4 开展应急演练 督促本行业相关单位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 置能力。

 5 加强沟通协调 及时互通各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合力解决突出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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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风险防控

 序号 项

 目 主要内容

  1

  构建“安全防控体系” 各地于

 6

 月底前,将《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

 2021)》

 和《陕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 2021)》电子版以各种形式发送辖区

 涉及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知晓率应达 100%,并将此《方案》 和《清单》 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2

 全力“三年整治攻坚” 各地按照《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陕市监特

  [2020]6 号)

 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三年行动整治,打好 2021 年三年整治攻 坚战。

  3

  建设“双重预防机制” 各地梳理本行政区域大型危化、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充装、大型 游乐设施、公众聚集场所等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为 2021 年特种 设备 “双重预防”建设重点,各设区市地区应不低于 10 家单位,其他地 区应不低于 5 家单位。

  4

 推进“电梯改革及责任 保险”

 各地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有序、稳当开展电梯检验检测和按需维保改革 试点工作。并在 2020 年电梯责任保险 40%投保率基础上持续推进,2021

 年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应不低于电梯保有量的 55%。

 同时,推进气瓶责任 保险的试点工作,将辖区大型气瓶产权单位作为试点的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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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落实“检验报检制度” 各地抓紧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通知》( 陕 市监督发[2021]83 号)

 要求,12 月底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定期检验依 法报检率应达 100%。

 6

 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一 严格按照总局《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监 特设发[2021]16 号)要求,2021 年 5 月 1 起,辖区起重机构生产单位对 新出厂的桥式、门式起重机应当同时安装“双限位装置”;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辖区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应满足 “双限位装置”要求。

 严格 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陕市监发 [2021]80 号)

 要求,积极开展排查整治,8 月底前,辖区移动式压力容器 充装单位应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关 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各地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

 7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处置,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以“双随机 一公开”方式,开展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8 保障“十四运特种设备 安全”

 各地结合十四运、残特奥会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方案》, 全面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9 配合“省局信息化建设 工作”

 2021 年,省局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各地要全力做好配 合保障工作。

 - 8 -

 附件 4:

 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风险防控

 地址:

 序号 项 目 主要内容 排查结果

 及整改情况 1 法律地位 (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2)有建制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检测机构注册资金满足要求)。

  2

 资质管理 ( 1)机构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机构核准证》 且在核准有效期内; ( 2)不得伪造、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许可证书; ( 3)检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核准项目及参数范围。

  3

 人员管理 ( 1)有与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2)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责任师的任命文件齐全; ( 3)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职称、工作年限满足相 应级别要求; ( 4)检验检测人员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机构执业注册; ( 5)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 6)检验检测人员变更执业机构时,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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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场地装备 ( 1)有与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和装备; ( 2)固定办公场所、档案室、图书资料室、专用设备仪器库、计算机、检 验数据交换系统、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办公设施齐全; ( 3)办公面积和固定资产总值满足要求。

 5

  仪器设备 ( 1)有与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 2)仪器设备品种、数量、精度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 3)仪器设备台账和仪器设备档案齐全; ( 4)要求检定的仪器设备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 5)仪器设备原值满足要求。

 6

  法规标准 ( 1)有与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 及标准;

 ( 2)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为正式出版的现行有效版本; ( 3)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能方便获得,且处于受控状 态。

 7

 质量管理 体系 ( 1)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 ( 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质量记录等齐全,经过审核批 准在本机构有效实施运行,且处于受控状态; ( 3)组织机构明确、职能分配明晰; 部门、人员职责和权限得到分配与落 实; 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责任师职责和权限 得到分配与落实; ( 4)定期进行内审核和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 ( 5)完善检验检测制度与程序,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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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业务管理 ( 1)检验检测工作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 要求进行; ( 2)能依法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 信的检验检测服务; ( 3)能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 结论负责; ( 4)在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能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 5)切实发挥技术把关职责,自觉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组织的监督抽查。

 9

  廉政纪律 ( 1)能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 2)不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 设备; ( 3)不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吃拿卡 要。

  10 提供风险 隐患提示 警示 在日常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中,应全面了解、掌握所检设备安全状况,在 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的同时给企业提供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提示警示 服务。

 - 11 -

 附件 5:

 单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风险防控

 地址:

 序号 项 目 主要内容 排查结果

 及整改情况 1 工作制度 考试机构应制定《自查自改工作制度》,按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进行整改。

  2 人员、场地 及设备设 施 人员配备、考试场地、设备设施应满足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 考试机构人员 应签订劳动合同并熟悉考试工作流程,考评人员应持有有效资质证书; 租赁 协议应完整有效; 租赁和自有设备应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检验,并及时进行 维护保养。

 3 质保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结构合理、层次清晰, 各层次文件应齐全,且能有效运行。

 4 考核质量 考试过程资料符合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录音录像完整清晰。

 5 安全保障 应急预案符合实际,应急器材齐全有效,定期进行演练。机构内部无安全隐 患。

 备注:

 1。本排查表内容主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细则》 等相关法规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2、本排查表仅涉及部分主体责任,其他 未涉及的主体责任考试机构可以结实各自情况一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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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6:

 单位: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风险防控

 地址:

 序号 项 目 主要内容 排查结果

 及整改情况 1 加强会员 管理 加强对会员单位的培训教育、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不断 提升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安全...

篇二: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安委)以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指示,结合我矿山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安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森林防灭火重要论述情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标准体系,有效防控事故,不断提升管理效能,着力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圆满完成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二、工作目标 系统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推广典型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完善制度标准和规程措施,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落细落地,提高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风险和隐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

 患。

 三、组织结构 详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四、巩固提升工作内容 (一)持续推进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贯彻 1.提升目标:切实以习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武装思想、指导工作,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提升措施:持续深入贯彻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发展理念,时刻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安全生产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扎实推动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落地。采用专题讲座、视频学习、对标改进等方式,持续开展习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梳理总结以习总书记论述精神为指导,促进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标准、强化现场管理、提升安全意识、增强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突出典型,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形成长效机制。

 3.提升时限:持续推进 4.责任人员:主要负责人 (二)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提升目标: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提升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全员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每月落实跟踪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落实到每个岗位,把安全责任与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紧密挂钩。公司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全员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强化安全基

 础管理,进一步梳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制度、操作规程的可行性。

 (三)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提升目标:持续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实现风险辨识到位、排查治理到位、管控措施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提升措施: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辨识,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检查分析和公示、预警、分级管控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专项安全检查,制定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对标对表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是严格落实三年行动制度措施和问题隐患“两个清单”的动态管理,规范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缓解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紧密契合,健全完善风险隐患分级洽理、闭环管理、程序规范和措施可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对检查过程考核问责,通过询问作业人员、查安全检查表和隐患登记台账等方式,推动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杜绝检查走形式、走过场,避免出现假检、漏检现象,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巡查人员履职尽责,压实安全检查人员安全巡查责任,对当班高风险作业地点重点盯守,加强薄弱环节、重点部位现场安全管控,梳理排查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督促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四是压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推行“预防式”安全检查机制,督促作业人员自主排查作业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前向主要负责人报备,持续跟踪督查报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可控在控。

 3.提升时限:持续推进

 4.责任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三)持续推进人员素质提升 1.提升目标:创新精准培训机制,突出抓好培训内容设计、方式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员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实现矿山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2.提升措施:严格对照安全培训规定和年度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考核,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效果。一是压实矿山负责人安全培训职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集中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二是压实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提高日常培训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对照安全培训规定和年度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考核,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每期培训要精心准备相关培训资料,培训履职尽责,确保培训效果。三是根据矿山作业现场安全重点工作,开展边坡管理、防治水、机电、运输、职业病危害防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现场”活动,确保“真培训、真教学、真考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实实在在起到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的作用,夯实矿山安全管理基础。

 3.提升时限:持续推进 4.责任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四)持续强化现场安全管控 1.提升目标: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做到事故防范、灾害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管控到位,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提升措施:压实管理人员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性较大作业时严格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对较大隐患、重复出现

 的问题隐患严格按照“双倒查、双追究、双闭合”考核机制进行倒查追究。一是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加强边坡管理,严格按照设计确定的台阶参数进行开采。边坡坍塌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之一,矿山管理人员需每日对矿山边坡进行巡查,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及时停止采剥作业并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撤到安全地点。二是强化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胶带输运机、挖掘机、装载机及内转车辆等运输设备制动系统、配重、信号闭锁等关键部件核定、整定工作,坚决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五)持续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提升目标: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全面提升抵御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2.提升措施: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每年的演练计划并按照计划认真组织演练,如实记录演练情况,提高演练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演练效果。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的演练情况,演练记录对本次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足之处做出纠正以持续完善应急预案。

 3.提升时限:持续推进 4.责任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 年 1-2 月)

 对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内容进行学习、明确每项内容的责任人,广泛宣传动员,明确“巩固提升年”的目的及作用,为巩固提升阶段提供基础。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3-11 月)

 针对巩固提升内容开展日常的整改及提升工作,确保矿山管理水平及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相关责任人要认真总结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逐步推进落实。

 (三)总结阶段(2022 年 12 月)

 通过巩固提升总结矿山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深层次原因,通过制定标准、完善制度措施等方式,真正堵塞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使矿山安全管理基础更加坚实。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运行实际,制定实施计划,进一步确定“巩固提升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整治目标,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切实治理安全隐患、防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细化措施方案,加强风险隐患的闭环管理,在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分级管理双重机制,融合法定自查工作要求,切实完善组织、系统管理,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工作效能,将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三)安全管理机构要结合综合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对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开展动态检查和过程管控,严格落实督办制度,推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完成。对整治

 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的,实施追责问责,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砂石场 202

 年

 月

 日

篇三: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t 东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成果、 管理方法、重点工作和工作机制,实现特种设备安全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综合 治理,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 年,特种设备全 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有效落实,“两化融合”监管新模式全面形成;特种 设备双重预防体系规范运行,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电梯安全数据信息全 面对社会公开,电梯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和社会共治有效实现;大型游乐设施乘客 束缚装置、“三无电梯”“老旧电梯”、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法定检 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等专项治理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特种 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消退,定期检验率达到并保持在 98%以上,公众聚集场 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 100%,“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电梯 掩盖 100%,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有效防范较大和一般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两化融合”,推动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1.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加强顶层设计,以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为 基础,以信息化为载体,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两化融合”。2020 年,落实 “制度创新、提高效能”要求,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流程再造”,依据“三 定”方案和工作职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流程,建立结构化、系统化的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建设,制定《大型游乐设施安全 评估规则和方法》《机械式停车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重载型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技术要求》等 6 项省地方标准。2021 年,动态管理省、市、县及基 层所各级权责清单,强化流程运转,连续加强标准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水平。

 2022 年,全面建成掩盖特种设备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安全监管标准化体系。

 2.打造全省统一信息化监管系统。以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为依托,依据“数 据共享、全面推动、两化融合”原则,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 全面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监管。2020 年,完善“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库” 互联互通和现场监督检查 APP 功能,扩充使用登记、企业端应用和安全隐患自 动预警功能。推动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行政许可、气瓶管理、行政执法、“96333” 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系统整合,打造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张网”。2021 年,进一步强化“两化融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宣贯培训,推 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及违法违规、投诉举报、事故舆情处置和企业自我管理有 效运用,全面提升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企业端各级应用 水平。2022 年,全面形成以“两化融合”为特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模式。

 3.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将保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作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安全运行的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

 严格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严格落实定期检验要求,建立超期未检隐患排 查消退机制和考核机制,督促企业和检验机构做好定期检验工作,实现应检必检、 应检尽检、报检必检。全省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并保持在 98%以上。

 (二)强化风险管控,构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 1.进一步健全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制度。认真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方法》要求,依据“统筹规划、安特融合、标杆引领、执法推动”工作思路,把 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与现行监管制度有机结合、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有机

 结合,完善标准制度,固化建设成果,全面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 年, 连续组织编制压力管道、涉氨制冷设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等3 项实施指南。2022 年,编制完成 8 大类设备双重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实现全部 类别使用单位双重体系建设标准化、模块化。

 2.持续开展标准宣贯和标杆企业培育。省、市、县(市、区)分别选择部分 企业作为标杆企业,加强培育引导,围绕企业“做什么,怎么做”、监管部门“管 什么、怎么管”,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标准宣贯培训,扎实开展标杆企业培育和 “大带小”活动。2020 年,组织开展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安全等 3 至 5 项标杆 企业建设观摩活动。各市连续培育市级标杆企业,实现各类设备使用单位全掩盖, 并达到 20 家以上。2021 年,组织开展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等 2 至 3 项标杆企业 建设观摩活动,进一步扩大标杆企业掩盖率。2022 年年底前,全省培育各层次 双重体系标杆企业达到 600 家以上,规模效应和引领效应显现。

 3.加强建设评估、执法检查和体系运行。依据《山东省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指导细则(试行)》,有序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评估,确保建设质量和运行成效。2020 年,持续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抽样 评估,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逢查必查企业双 重预防体系运行状况,推动企业开展风险点识别、落实“双公示”制度、进行隐 患排查整治,引导企业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强化体 系运行。全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 5 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掩盖 达到 100%;2022 年年底前,全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规范运 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会公开,推动电梯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和社会 共治 1.加快推动“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 会公开。立足化解冲突、惠及民生、保障安全,加快推动电梯平台建设,2020 年 6 月底前全省 16 市全面建成开通运行。平台建成标准是具备应急协调指挥、 风险监控、社会监督和咨询服务四项功能,辖区内电梯全掩盖,安全数据信息全 面实时上传省数据中心并可以分析使用,实现对全省在用电梯故障率、事故率、 质量投诉率等 16 项数据实时归集统计,能够分别按品牌、生产单位、使用单位 和维保单位等进行排名,定期向社会公布,促进电梯制造和维保单位提高产品质 量和服务质量,推动电梯安全源头治理。将“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 设及运行状况纳入服务民生内容,持续优化完善,全省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和服务 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2.持续推动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2020 年,积极 争取落实省委省政府将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范围。进一步增 加保险掩盖率,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 90%以上,全省电 梯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 50%以上。深入推动电梯“保险+服务”,总结济南、青 岛、烟台、临沂试点成效,组织召开全省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 模式应用现场会,在全省进行推广。2021 年至 2022 年,全省电梯责任保险投 保率持续稳步提高,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城市范围不断扩大。2022 年年底前,全省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率达100%,电梯“保 险+服务”新模式应用掩盖 16 市,保险风险分担和第三方管理作用充分发挥, 电梯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基本形成。

  3.扎实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放管服” 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为民服务作用,落实国家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 作的意见》要求,稳步推动改革试点工作。2020 年,结合全省实际,研究制定 试点实施方案,依据全省电梯数量分布、质量安全状况、检验检测能力、维保工 作状况,统筹考虑安排,全面启动试点工作。2021 年,跟踪试点进展,深化试 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2022 年,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制修订相关制度标准,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市场活力充分激发, 监管效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乘梯的安全感、满足度明显增加。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 1.深化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退隐患,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 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整治关键,瞄准长期以来反复出现、反复治理而又没有解决的 重点风险隐患,特殊是针对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危 化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节能环保、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特种设备未登记、超检验周期使用 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治理。2020 年,重点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整 改和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中小游乐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缺失、 事故隐患较多等状况开展专项整治。巩固“三无电梯”“老旧电梯”、电站锅炉 范围内管道、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治理成果。严厉 打击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公共安全、属于重点整治领域的特 种设备违法行为,顶格惩罚。到 2022 年年底,特种设备重点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重大隐患全面消退。

 2.强化基础性监督检查。坚持功夫用在平常,将监管延长到最基层,依据《特 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深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企业全面排查、基层市场监管所日常巡查、县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市 级监管部门重点检查、省级监管部门督导检查 5 级安全检查机制。在检查督查中, 做到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安全监察与严格 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上级督办相结合、落实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五个结 合”,保障监督检查的效果和质量,切实消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做到“防未病” “治已病”,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3.加强技术检查和风险研判。充分发挥“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 等组织及技术专家作用,组织开展技术检查,对检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忙企业解 决特种设备安全难题,鼓舞各地积极吸纳技术专家做好本区域监督检查工作。持 续做好应急值守,快速应对处置特种设备突发舆情和事故。依法组织做好事故调 查处理,及时妥当处理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严格落实统计季(年)报、安全状况 公布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研究和风险研判,每年开展 3-5 项重点领域特 种设备风险研判工作,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问题,有效防控系统性安 全风险。

 4.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环节安全监 管,突出充装许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 业人员资质等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化监管,在全省全面推广 应用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登记、

  检验等各环节信息全部纳入平台实施管理。2022 年年底前,全省纳入全国平台 管理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达到 95%以上。

 5.加强港口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2020 年 6 月底前,对全省港口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殊是盛装危险货物的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部纳 入使用登记管理。加强定期检验工作,督促港口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主体 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开展盛装危险货物压力容 器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2022 年年底前,港口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 98%以上。

 6.加强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省辖区内在役油气管道法定 检验基本状况,部署开展油气管道法定检验状况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管道相关单 位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开展压 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在役管道定期检验等管道法定检 验工作。2020 年 6 月底前,摸清全省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基本状况。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组织开展油气管道法定检验状况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油气管道法 定检验制度。2022 年年底前,在役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掩盖率逐年稳步提升。

 7.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监督管理。督促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试机 构职责,持续满足考试条件,严把考试质量关。督促指导各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考试机构、考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与当地行政审批服务 部门的工作协商机制,加大对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供应便 利服务。2022 年,达到考试机构布局合理、严格把关、便民高效,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考核工作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五)健全责任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 1.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监管执法和信用监管,督促 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持续抓好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教育培训“三到位”, 落实好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好使用登记、申报检验和日常管理, 落实好操作规程、人员持证上岗和应急演练,做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和闭环管理。监督检查要先检查企业自查自纠状况,不能以监督检查替代企业自 查,以监管责任代替企业责任,切实筑牢特种...

篇四: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t 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实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 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 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掌握体系,扎实推动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退危险 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方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 掌握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 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22 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 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 100%、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掌握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 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 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 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 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供应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 年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进展 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加快制 定完善化工产业进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 件。2021 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 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 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 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掌握。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 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 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 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 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20 年年底前,依据《化工园区安全 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 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 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 A 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 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 限期整改提升,2020 年年底前仍为 A 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 评估为 B 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2021 年年底前仍未达到 C 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 级(较低安 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 年 7 月底前,各设区的市、 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

  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 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20 年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比安全生产许可 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 年 年底前,全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 掌握体系。

 4.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 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 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 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 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 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 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法,严格特大型大路桥梁、 特长大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 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 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舞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 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 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 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 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 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 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20 年年底 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依据《危 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 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等标准 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 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 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务必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 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 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 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务必在 2020 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 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 2022 年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 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 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 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掌握水平。2020 年年底前,涉及“两 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 切断装置、自动化掌握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务必达到 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 一律停产整改。2022 年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 现全流程自动化掌握,全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 上下游配套装置务必实现自动化掌握,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 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掌握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

 须于 2020 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掌握室、交接 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依据《石油化工掌握室抗爆设 计规范》(GB50779-2012),在 2020 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

 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 年 8 月前务必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 2020 年起,依据《关于加强精 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 号)要求, 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 年年 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 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 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2022 年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 险评估的企业要依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 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 2020 年起,加快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 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 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 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 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 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

  烯生产企业依据《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 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 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依据本地 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 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依据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学问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当企业主要负责人。危 险化学品企业依据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 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依据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 岗培训,2021 年年底前安排 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 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 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 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 年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 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 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 2020 年 5 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 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

  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务必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 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务必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 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 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 2022 年年底前 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年度执 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避开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强化精准执 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掌握人和有关责任人 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建立企业安全 技术和管理团队,务必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 控状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 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 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惩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 禁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科学管控和消 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惩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 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 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化工企业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指南和化工单元操作安全要点,指导、规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 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

  达标,推动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 准化。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 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赐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动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 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明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 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开展反...

篇五: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总体要求 大力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山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自觉用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重大差距等突出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围绕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方式,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安全管理体系。

 2020 年底前,完成“双控”机制建设任务,完成炼铁、煤气单元的

 制度诊断;涉及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风险得到系统辨识和有效管控,各类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符合标准要求。2021 年底前,完成全部生产单元的制度诊断以及制度、规程制修订工作;煤气报警、各类连锁控制装置全部按标准规程要求配备。2022 年底前,形成以自律管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现对涉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等重大风险作业区域的煤气浓度、氧含量、水流量和压力等重要参数指标的在线监测监控。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逐级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明确各自职责内容,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3、确保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基层部门和工段,基层部门、工段再以责任书形式落实到班组,班组落实到岗位和职工个人。责任书应

 根据各级人员不同的职责进行区分,但宗旨是明确安全生产的责、权、利,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岗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填写《安全承诺书》,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让每一名职工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担负的义务,让职工感到安全责任的压力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时刻刻想到安全。同时,开展安全承诺制度,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基础。

 5、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安全考核与安全奖励挂钩,考核过程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实发挥作用,突出重奖重罚的原则,奖要奖得让人眼红,罚要罚得让人心痛。若发生事故,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并依照事故性质及应负责任的大小,与各级领导的“票子、面子、帽子”挂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公司安环部汇总。安环部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作业,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公司的管理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当中。

 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及补充:

 建立健全并完善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由公司安环部进行统一培训学习,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深化学习,从而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所需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员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修 安全管理、危险废弃物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现场定置管理、相关方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化:

 (1)教育培训管理 公司安环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各工序、科室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区域所属部门对其进行进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环部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标准化 (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公司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公司设备部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特种设备必须及时报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公司设备部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5、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化 (1)职业健康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公司应将生产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人员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6、应急管理标准化 (1)应急机构和队伍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公司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2)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本单位作业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按审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应急演练 根据公司作业特点和季节特点,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

 急管理工作。

 (5)事故救援 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7、事故处理标准化 (1)事故报告 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2)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等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8、相关方安全管理标准化 加强外委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

 (1)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2)对在本公司从事生产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临时进场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参观学习等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开展入场教育,并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进行安全交底的同时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3)将进场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公司对外委施工方管理的以《XX 集团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按照《XX 集团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加强外委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特别是正常生产与检、维修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严格实行统一的协调管理。

 9、安全文化建设 公司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1)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职工均能熟知双重预防体系知识,掌握识别本岗位、部门安全风险的能力。

 (2)全面识别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风险,对安全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制定管控措施,确定管控层级,并通过公告及培训,使全体职工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及相应管控措施。

 (3)保持双重预防体系运行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工作进行持续改善。

 2、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

 (1)隐患排查 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防控措施。

 (2)排查范围与方法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3)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达相关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及时治理。

 3、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作业行为管理 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3)警示标志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及相关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

 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4、加强熔融金属安全专项整治 吊运高温液体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其设备本体、抱闸、限位器、吊索、吊具必须保持完好;铁水罐、钢包、中间包、渣罐、渣盆等耳轴要定期检测;会议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等危害的建(构)筑物,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5、加强冶金煤气安全专项整治 (1)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人,配足煤气检测和防护器具,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2)对涉及煤气作业人员进行煤气安全知识和煤气事故应急救护培训; (3)完善煤气系统附属设施编号、警示标识悬挂及管道腐蚀、壁厚、支架标高的年度重点检查; (4)对生产现场、烤包区域、风机房等重点部位完善煤气声光报警装置; (5)对水封(含排水器)加强维护检查,严防清扫孔、排污阀或旋塞出现泄漏; (6)煤气输出输入管道必须安装可靠的切断装置,用单一闸阀隔断必须加眼镜阀或插板阀; (7)制定煤气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形成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定期

 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按照《XX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部署和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2)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针对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对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气瓶、公司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叉车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4)完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

 (5)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加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

篇六:山东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1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鲁交安监〔2021〕4 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 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 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的通知》(交安委〔2021〕2 号)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鲁交安监〔2020〕9 号),现制定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 年“集

 - 2 -中攻坚年”任务清单及“6 项重点、5 项难点、4 项焦点”任务清单,并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的重要性,推动全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纳入 2021 年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年度评价重要内容,纵深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强化集中攻坚。省厅在原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部省有关要求,增补相关内容,形成了“整治任务清单”。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实化年度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制定 2021 年“集中攻坚年”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同协作,开展集中攻坚,切实做到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运行管控筑底。同时要在“6 项重点、5 项难点、4 项焦点”共 15 项专项治理任务上加大整治力度。其中“6 项重点”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

 - 3 -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工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港口危化品罐区专项治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治理”。“5 项难点”包括“道路非法客运安全治理、内河船涉海运输安全治理、公路运输‘百吨王’治理、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港口经营许可和竣工验收前置手续不全、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突出问题治理”。“4 项焦点”包括紧扣交通运输部门职责,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和交通工程建设事故多发地区、企业、项目安全治理”相关工作。三、加强督查问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综合运用安全生产信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要切实在转变管理理念、狠抓治本提效上下功夫,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并逐项推动落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

 - 4 -和违法违规行为。四、做好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成果的时效性和真实性,梳理分析相关情况。省厅将定期调度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省属企业工作推进、隐患排查、制度措施、突出问题治理和问责问效等情况。联 系 人:省厅工作专班 刘自淳联系方式:0531-85693680,13206336126电子邮箱:sdjtaqc@126.com附件:1.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 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 年“6 项重点、5 项难点、4 项焦点”任务清单3.2021 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台账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1 年 7 月 9 日

 - 5 -附件 1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 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属企业负责落实有关具体整治任务事项;厅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按分工指导督促各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省属企业开展工作,定期提供省厅层面工作开展情况)项目 工作内容 2021 年度成果形式或完成标准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1.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1.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厅直单位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2.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机关党委安监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2.分级分批组织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员全覆盖。1.省厅举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2.组织驻点监督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安监处(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3.各级党组(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动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作为 2021 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思想工作重点。2.行业加强宣传报道,在相关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政研室安监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 6 -项目 工作内容 2021 年度成果形式或完成标准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4.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工作。安监处政研室机关党委针对疫情防控、高温生产、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期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监处政研室(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5.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督促各市开展风险摸排、辨识、管控。安监处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待部出台《港口、船闸和航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指南》后,做好贯彻落实。水运处 安监处指导各市对符合条件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监处公路处建管处6.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督,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1.制定省厅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2.组织开展省厅大排查大整治督导。安监处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针对重点地市、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隐患动态清零。2.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各市交通运输部门抓好《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数据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员的监管。运管处

 - 7 -项目 工作内容 2021 年度成果形式或完成标准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7.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油气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指导行业按照法规规范严格开展港口工程初步设计的安全技术审核。水运处组织开展建设条件复杂、技术难度大的桥梁和隧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程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公路处指导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城交处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组织开展状态评估。安监处建管处规划处公路处铁机处水运处城交处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提升改造。公路处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8.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组织召开厅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动重点任务措施落实。安监处厅有关处室单位

 - 8 -项目 工作内容 2021 年度成果形式或完成标准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9.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1.督促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力度,推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信用注册自评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2.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对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建设情况评估和总结推广工作。3.待部印发《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后,做好落实。4.做好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和综合信用等级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约束力,及时推送将失信企业推送部省平台。安监处法规处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10.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 5 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1.推动各市对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并通过平台每季度填报风险信息。2.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地图,实施“图斑化”管理。安监处运管处公路处铁机处水运处城交处海事局建管处执法局配合国家海事部门推动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水运处 安监处在省辖内河水域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

 海事局

 - 9 -项目 工作内容 2021 年度成果形式或完成标准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11.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1.督促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实施动态管理。2.调度隐患清单,通报隐患情况,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安监处运管处公路处铁机处水运处城交处海事局建管处执法局12.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编制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风险典型案例分析集,对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梳理分析,深度剖析事故原因。安监处运管处公路处铁机处水运处城交处海事局建管处执法局(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13.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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