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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民警休假制度6篇

发布时间:2023-05-07 13:10:04

落实民警休假制度6篇落实民警休假制度 对保障我国公安民警合法权益若干问题的几点建议梁晶蕊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甘肃兰州730046摘要:当前,在社会治安工作日益繁重,警力严重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民警休假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落实民警休假制度6篇

篇一:落实民警休假制度

障我国公安民警合法权益若干问题的几点建议梁晶蕊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甘肃 兰州 730046摘 要: 当前,在社会治安工作日益繁重,警力严重不足,政策制度尚待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制约下,广大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名誉等权益不断遭受侵害。这些现象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广大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削弱了公安民警社会执法力度,妨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权威。因此,如何保护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使其敢于执法、勇于担当,捍卫法律公正,维护社会安定,这是全社会———尤其是司法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的问题。关键词: 公安民警; 合法权益; 保障中图分类号: D922.1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 -4379 - ( 2016) 10 -0174 -03作者简介: 梁晶蕊( 1963 - ) 女,河南洛阳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法律系教授,从事刑事法学教学及研究。公安民警的职责是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公安民警的执法环境恶化,执法权威受到挑战,自身的合法权益频频遭受侵犯等现象。作为社会正义的捍卫者,公安民警自身的权益都无法保障,何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对待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既是法治精神的彰显,也是广大民警获得认同感,焕发警察职业的魅力,树立司法权威,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一、我国公安民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 一) 暴力袭警现象屡见不鲜,公安民警的生命安全日益受到侵犯。近几年,随着暴力抗法犯罪的增多,民警因公伤亡的情况日益严重并呈逐年上升的势头。据统计,2010年至 2014 年 5 年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 22870 人,其中因公牺牲 2129 人,因公负伤 20741 人。仅 2015 年全国公安、武警系统就有 438 名民警和现役官兵牺牲,4599 名民警和现役官兵负伤。可以说,在和平年代,警察已成为国家机器上磨损最快的部件。( 二) 阻碍公安机关民警执行公务、群体围攻执法人员、暴力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不断受到侵害。许多老民警都有这样的认识,在法制不够健全的年代,落实执法并不是多大的问题,但是随着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秉公执法却遭遇重重的困难。随着法制机构、公安民警社会服务面的扩大、承担力的加重,群众的投诉多了,责难也多了。不实投诉、威胁、诬告、陷害时有发生,其. 中既有针对执法机构的,也有不少是针对民警个人的,公安民警的名誉、人格和尊严遭受了极大的挑战。据《人民公安报》相关统计: 2000 年 3 月 1 日———4 月20 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接受到针对执法机构和民警的投诉26065 件,经核查处理,不实投诉竟然高达 87%; 2005 年,浙江省 110 指挥中心共受理社会投诉案件 2628 起,经核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案件有 1824 起,约占总数的 69. 4% [1] 。若任由这种现象发展,不仅会伤害涉案民警的人格尊严,损害其在处置具体事件时的执行热忱和力度,也会助长无视法律公正、抵触执法管理的不良社会风气,进而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受到极大损害,执法环境日益恶化[2] 。( 三) 由于近年来社会违法事件激增,潜在危害加重,广大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休息权受到侵犯,身体健康受到极大挑战。公安民警的工作具有持续性、突然性和不确定性,而长期超负荷工作已成为民警伤亡的一个巨大威胁。《人民公安报》网站曾经以随机抽询的方式,以四周为调查区间,就日常加班情况对 1022 名民警进行了调查,结果有93. 46%的民警平均每天加班时间在三小时以上。遇到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专项整治、临时性抽查等,民警超长时间地加班加点工作乃至 24 小时备勤更是常事。2015 年牺牲的 438 名民警的平均年龄是 46. 3 岁,他们中有 50% 是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而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在基层民警牺牲的情况中,因积劳成疾而猝死已成为民警因公牺牲的“第一杀手”。[3]( 四) 警务过度繁重,工作压力极大,相当一部分民警的心理健康受到损害,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在所有应急性职业中,警察工作承受的心理压力指数高居首位,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高风险、高负担、高奉献的职业,也是一种难以再选择从事其它行业工作的职业。根据公安部民警心理健康工作机制课题组的调查统计,有接近四分之一的民警存在心理健康问题,这一数据高于西方国家五分之一的数量。这些心理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安民警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也会影响工作的效率与业绩。[4]( 五) 立法的缺失,导致民警的司法特别保护权不能得到有效的行使。暴力犯罪日益蔓延的今天,各国政府都将袭警犯罪视为重罪,凡涉及伤害警察的犯罪行为,一概深究,严厉惩处。而我国在立法层面上,对警察没有确立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伤害公安民警的案件发生后,不能通过判例有效地昭示社会,应该说这也是袭警案件频频发生的原因之一。· 4 7 1 · 2016·04( 上)法制博览LEGALITY VISION 法制园地

 ( 六) 由于公安经费的短缺,民警的伤亡抚恤权、医疗救治权等经济权益受到侵害。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财政紧张,一些民警基本工资的发放不能得到保证,民警的医药费( 含工伤医疗费) 、警衔津贴、加班超时补助、保险费被长期拖欠,造成了一些民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有些经济落后的省份依然存在着办公用房、工作用车、防护装备缺失等问题。外出公干,有时还得民警自筹经费。同样因为缺乏经费,致使民警的伤亡抚恤面过窄,抚恤标准偏低。公安部原副部长罗锋曾经指出: “有时对伤亡犯罪分子及其家属的赔偿比对伤残或牺牲干警家属的抚恤还要高,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警察职业由于其执法办案的特殊性,有别于一般行政公务员,而现行公费医疗改革没有充分认识到警察这一职业在伤残医患方面的特殊性。医疗保险在资金数量和施行范围、保障方式上同广大民警健康保护、求医治病等方面的需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民警因公负伤后,用于救治的医疗器械、费用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样残酷的事实,极大地伤害着民警及其家属,严重挫伤了广大民警在执法工作中的积极性。二、我国公安民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原因公安民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成因来自多方面,既有经费短缺、警力不足、执法环境不良、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来自公安机关和民警自身的因素。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其一,公安部门领导在确立工作思路方面有失偏颇: 更多是从纪律的层面强调“从严治警”,而对“从优待警”人文关怀不够重视,方法不足,措施不利。因而在公安干警的培养、管理方面出现导向性偏差。[5] 其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监督机制与保障机制不能并举,“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不能同步,导致民警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得不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持。其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警察在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众权益等方面所承担的职责越来越多,加剧了警察社会职能扩张和自身权益维护之间的矛盾,引发警察队伍不堪重负、心理失衡、群众误解等一系列负面效应。[6] 其四,警力严重不足,公安民警工作压力巨大。我国每万人口约有13 名警察,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在万分之三十以上,由于警力数量与工作量度的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公安基层及实战单位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生命与健康权受到严重挑战。其五,传统观念、舆论宣传导向的偏颇。媒体对公安民警中的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力度不够,而对个别警察违法违纪现象却过分渲染,甚至恶意炒作,对广大人民群众起了误导作用。其六,非警务活动的干扰,直接将公安机关推至各类尖锐矛盾的风口浪尖上,使民警正常的警务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其七,民警自身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由于勤于公务,疏于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部分民警安全意识不足,实战技能不强,装备不全,执勤行为不够规范,导致人身权受到侵犯。其八,少数警察违法乱纪的行为给人民警察队伍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导致一些群众对警察的公正执法产生信任危机,在警察因执法过程中,颠倒是非,推波助澜,使民警蒙冤时失去群众舆论的支持。[7] 其九,执法环境不良。只有全社会都树立尊法、守法的意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阻力才会减小。而目前,在我国部分城乡———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守法意识任重道远。其十,广大群众对人民警察的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对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也逐步提高,而部分民警还没有很好地适应这一新的变化。三、完善我国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议完善适合我国新时期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建立健全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正本清源,从立法层面保障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合法权益保障法》,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增补,针对上述公安民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及成因,增加民警健康权、休息权、名誉权等方面的保障性条款; 在地方性财政预算上,加大对公安系统的倾斜力度,建立人民警察医疗保障制度; 立足国情,建立切合实际的民警因公伤残、牺牲医疗抚恤制度。通过法律制度的规范,明确人民警察合法权益范围,并使其保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使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二) 各级人民警察机构成立相应的公安民警权益保障委员会,依法保护民警的各种正当权益。公安民警权益保障委员会,受理查处诬告、报复、陷害、伤害民警的不法行为,为民警主持公道,使民警能够理直气壮地严格执法; 把为所有民警进行每年一次的全面身体检查,作为制度纳入每年工作日程; 为每名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建立“民警保护基金”,民警遇到天灾人祸,组织出面慰问; 建立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使负伤民警得到及时救治; 建立特困民警救助制度,为因公伤残、患病、生活困难的民警提供帮助。( 三) 建立人民警察心理健康援助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民警的心理健康。在各级警察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设相应的心理学课程; 针对警察职业的特点,培养民警健康适宜的“应激”反应及处理高对抗、高危险突发性事件时过硬的心理素质; 建立警察心理辅导与救助中心,健全民警心理健康档案,开设心理热线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网站等; 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对因工作、生活压力而产生心理障碍的民警能及时发现、有效援助。[8]( 四) 尊重人民警察享有节假日、工作日八小时之外休息的权益,落实民警休假制度,科学用警。各级警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规范管理,科学调配,尽可能保障广大民警享有节假日、工作日八小时之外休息等合法权益,对于因公不能按时享有休息时段的民警,除给予一定的补偿外,还应合理利用工作间隙安排轮休或分期分批休假。( 五) 加快公民法制意识的培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民警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 5 7 1 · 法制园地法制博览LEGALITY VISION 2016·04( 上)

 向社会大力宣传与民警业务工作及维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使群众认识到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法律所赋予的职权,从而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主动邀请媒体深入公安机关,联手作正面的宣传,全方位地报道警察的真实生活。( 六) 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综合素质,最大程度的减少因公伤亡。认真落实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树立广大公安干警终身学习、精益求精的意识,以突出实战应用和警务技能的培训为主,建立业务理论和职业技能定期考核、培训制度,切实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增强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人民警察的战斗力。总之,保护广大公安民警合法权益是建设一支强有力的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保障公安民警合法权益方面总会有新的矛盾、新的挑战,只有直面这些矛盾和挑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才能使我们人民警察队伍更加健康、更加壮大,才能使我们人民警察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一方平安,促国家强盛。[ 参 考 文 献][1]孟卧杰. 民事手段介入涉警恶意投诉行为处置研究[J].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5.05.[2]田景荣. 警察权益保护的现实选择[J]. 政法学刊,2013.01.[3]詹伟,李婧,徐思钢. 公安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理论分析与对策[J].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4.04.[4]武雁萍. 金盾之忧. 警察心理健康问题探析[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12.[5]庄稼. 专题版: 警察权益保障[J].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01.[6]庄京伟,李群英. 警察职权的配置与警察权益的保护[J]. 法学杂志,2007.05.[7]李忠信. 浅谈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保障问题[J].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01.[8]陈春蓉. 论建立完善的警察权益保障机制[J].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03.( 上接第 178 页)不但要注重在制度方面、法律方面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更要从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的角度入手,加强公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卫,使群众了解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打击非法传销不能“时紧时松”,仅仅采取集中行动,而应当更加注重日常监管,防止姑息养奸,卷土重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传销生存的土壤,让非法传销行为无处可藏。( 二) 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在对传销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中,各级部门应提高重视程度。公安机关必须转变执法观念,切实承担责任,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形成合力,协调配合,部门联动。重视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发动人民群众与犯罪行为做斗争:民间反传销协会应与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打击传销; 基层组织应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对举报传...

篇二:落实民警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时间表

  篇一:作息时间表及值班考勤制度

 考

 勤

 通知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作息时间

 (1 )行政部作息时间如下:

  (2 )生产车间作息时间如下:

 2 、 考勤管理

 (1 )

 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 )

 上下班按各部门现有作息时间为准,不得迟到或早退。上下班按各部门现有作息时间为准,不得迟到或早退。

 (3 )

 考勤登记次数:一日三次,即早上上班人脸登记一次,下午上班人脸登记一次,下班人脸登记一次。考勤登记次数:一日三次,即早上上班人脸登记一次,下午上班人脸登记一次,下班人脸登记一次。

 3 、缺勤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 早退。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扣款 10 元,10 分钟以

  上扣款 20 元,30 分钟

  以上按 0.5 天事假

  计。如当天不按规定登记考勤者,则视为旷工,扣

 除当日工资。

 4 、加班

 (1) 员工加班要按规定人脸登记考勤,没有考勤记录的加班,公司员工加班要按规定人脸登记考勤,没有考勤记录的加班,公司

 不予承认。

 (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加班申请单》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加班申请单》

 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有效。每月可在行政部领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有效。每月可在行政部领

 取《加班申请单》。

 5 、 请假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条》。每月可在行政部领取《请)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条》。每月可在行政部领取《请

 假条》。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

 休假前一天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休假前一天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

 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 、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

 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本制度自 2013 年 年 6 月 月 1 日起严格执行!

  XXXXXXXXXXXXXXXXXXXX 2013 年 年 5 月 月 31 日

  篇二: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时间表

 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时间表

 一、国家法定休息日(104 天)

 每逢星期六、星期天。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11 天)

 1 、新年 1 天(1 月 月 1 日)

 2 、春节 3 天(除夕、初一、初二)

 3 、清明 1 天(农历清明当日)

 4 、“ 五一” 国际劳动节 1 天(5 月 月 1 日)

 5 、端午节 1 天(农历五月初五)

 6 、中秋节 1 天(农历八月十五日)

 7 、国庆节 3 天(十月一、二、三日)

 休息日不计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地方法定节假日(9 天)

 1 、花街节 3 天

 2 火把节 3 天

 3 、市庆 1 天

 4 、聂耳纪念日 1 天

 5 、县庆 1 天(11 月 月 25 日)

  休息日不计入地方法定节假日。

  篇三:网安支队民警年度休假方案

 网安支队民警年度休假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公安部从优待警方针,保证广大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调动网安民警工作积极性,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年度休假暂行办法》、《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网安支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为了认真落实公安部从优待警方针,保证广大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调动网安民警工作积极性,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年度休假暂行办法》、《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网安支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网安支队在职在岗民警(含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网安支队在职在岗民警(含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

 根据有关规定,民警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假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完的,下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完的,下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一)当年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的;

 (二)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当年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

 (三) 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当年请病假累计 3 个月

  以上的;

 (四)工作满 20 年以上,当年请病假累计 4 ; 个月以上的;

 四、不休假情况

 鼓励网安民警带薪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鼓励网安民警带薪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 5% 。

 五、年休假的统筹安排

 支队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民警年休假。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原则上一次只能安排一人休假,一次性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休假期间,要安排好其他人员负责休假人员的工作,确保工作不缺位。支队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民警年休假。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原则上一次只能安排一人休假,一次性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休假期间,要安排好其他人员负责休假人员的工作,确保工作不缺位。

 六、年休假计划的制定

 每年一月,支队办公室应将所属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报市局政治部备案。支队办公室要做好休假执行情况记录,执行中发生变化及时向市局政治部备案。每年一月,支队办公室应将所属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报市局政治部备案。支队办公室要做好休假执行情况记录,执行中发生变化及时向市局政治部备案。

 七、年休假申请方法

 严格执行年休假计划,严格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休假。休假时,拟休假人员应在休假前一周填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经审批后到市局政治部备案。严格执行年休假计划,严格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休假。休假时,拟休假人员应在休假前一周填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经审批后到市局政治部备案。

 八、年休假审批流程

 民警休年休假一律填写《呼市公安局请销假审批表》。

  支队长的年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局长审批;其他支队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年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支队长审核同意,局分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年休假,经支队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支队长审批;其他民警年休假,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所有民警的休假情况报支队办公室备案管理。支队长的年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局长审批;其他支队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年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支队长审核同意,局分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年休假,经支队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支队长审批;其他民警年休假,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所有民警的休假情况报支队办公室备案管理。

 九、年休假期间工作安排

 民警休年休假不能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民警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实行替办制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在休假期间,休假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单位如有重要紧急公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休假人提前结束休假,返回工作岗位,剩余假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补休。休假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擅自延长休假时间。民警休年休假不能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民警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实行替办制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在休假期间,休假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单位如有重要紧急公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休假人提前结束休假,返回工作岗位,剩余假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补休。休假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擅自延长休假时间。

 十、年休假销假流程

 休假结束后,休假人员要在假期结束后第二天内进行销假,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到支队办公室报到,逾期未归,按旷工处理。休假结束后,休假人员要在假期结束后第二天内进行销假,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到支队办公室报到,逾期未归,按旷工处理。

 。

 十一、由支队办公室负责年休假执行情况的统计和核实。

 十二、本方案由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安支队

 二○ 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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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落实民警休假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民警因事、因病需要请假时,要遵守请假制度。

 二、民警请假时要写请假条,并写明请假理由,注明起止时间,中队长签注意见,收假时要及时销假。

 三、中队民警请假一天以内由中队长批准,但必须报告大队领导,超过三天由大队长批准,假条送大队办公室。

 四、凡符合享受国家有关规定请假需要请假者、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办理请假手续。

 五、民警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时,必须事先口头请假,但事后须履行请假手续。

 六、民警没有按时履行请假手续或不能按时返回销假的,一律按旷勤处理。

  中队民警 值班备勤制度

 一、中队民警值班、备勤主要应对公路交通、治安、刑事等突发事件,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二、实行值班制度由一名中队领导带班,2 人以上 24 小时值班备勤,每周轮换一次,每周上午 8 时为交接班时间。

 三、中队值班人员接到大队指令或群众报案,要认真做好接处警

 记录。安排备勤人员处置各种情况,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求报告,本班未处理事宜要向下一班交接清楚,以防延误。

 四、值班备勤人员不得离开单位,要保证车辆,器材良好状态,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处警。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求助,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和解释工作。并保证中队办公正常秩序和环境卫生清洁,夜间值班要加强巡视,确保中队安全。

  中队值日警官制度

 一、“值日警官”由中队民警担任,在中队负责人统一安排下,每天轮流值班。

 二、“值日警官”实行 24 小时责任制,负责处理值班权责范围内的日常事务,详细做好值日纪录。

 三、“值日警官”实行首问责任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解惑释疑,帮助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四、向群众宣传交通常识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了解交通管理,事故处理执法程序及法律知识,方便办事群众。

 五、上传下达民情民意,建立来访群众和领导接待的桥梁,和谐警民关系。

篇四:落实民警休假制度

I XUNKE TANG培训课堂0322016/07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和复杂,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基层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休息时间大量被占用,休息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民警的身心健康和公安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从法律与制度的角度,就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休息权的对策作一些探索与思考。一、警察休息权的内涵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警察休息权的内涵警察休息权主要是指警察在履行职责义务后依法享有的为恢复体力、保护智力与提高工作效率而休息、休养的权利。人民警察休息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1)休整权,即人民警察在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所享有的暂停工作、进行歇息和整理的权利,如吃饭、临时歇息以及处理临时个人事务的权利。(2)休假权,即人民警察在连续工作多天之后所享有的停止工作一段时间,以休闲、处理家务及个人事务的权利。这种“休假”的期限通常应当是两天,或者是更长时间。(3)休闲权,即人民警察通过积极的活动或者消极的静养等方式享受闲暇的权利。人民警察享受休闲权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需要一定的公共休闲设施才能实现。(4)安宁权,即人民警察休息以及个人生活不受他人干涉和骚扰的权利。(二)警察休息权的法律与制度保障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体系通过《宪法》、《劳动法》以及相关条例对劳动者的休息权做出了规定。目前,我国对公安民警休息权的法律与制度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宪法与法律的规定。

 《宪法》第 43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公务员法》第 76 条规定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2013 年 1月 1 日修订后实施的《人民警察法》第 40 条规定 :“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由此可见,《宪法》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安民警的休息权,《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则对人民警察的休息权做出了进一步规定。2.行政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先后以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就保障警察休息权做出了一系列的规 文 / 高丽琼警察休息权的法律与制度保障高丽琼,女,上海公安学院业务部讲师。

 0332016/07PEI XUNKE TANG培训课堂定。例如,国务院颁布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 38 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工作的,应当补休 ;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公安部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若干意见》规定 :“科学组织实施民警年休假制度,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对超过法定时间工作的民警,应当安排补休。”从这里可以看出,相关行政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工时、休假、休整、补休、补偿等做出了规定,这有利于保障广大公安民警的休息权。3. 各地公安机关的内部制度规定。近些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不同部门、不同警种就上班与下班、加班、补修、公休、调休等制定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警种的相关规定往往存在较大差别。例如,有的基层公安机关派出所规定,民警每 4 天必须值班 1 天 ;有的派出所规定,民警每 6 天必须值班1天。又如,上海市公安局规定,人民警察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 ;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休假 10 天 ;工作满 20 年的,休假 15 天等。不同地区、不同警种、不同年龄层次的警察休息权的规定往往存在较大差异。二、警察休息权的现状及原因分析虽然《宪法》、《公务员法》以及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规定了公安民警有休息的权利,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基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依然在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休息权难以得到保障。(一)警察休息权的现状1. 工作时间延长,难以得到休假。由于大量突发性、临时性工作与不确定的工作时间,使得公安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时间,休假权难以保证。据笔者调查,2015 年,上海市公安局某分局实有民警 2037 人,平均每周加班 26 小时以上,遇到统一行动、专项治理、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加班时间还会延长。按照法律规定,我国公务员每周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而有的基层派出所民警的加班时间甚至每周达到20 小时,几乎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的 50%。公安民警工作时间的延长,实际就是对休息时间的占用。2. 工作强度大,难以得到休整。例如,2016 年春节期间,上海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保障广大市民安度春节,全市公安民警放弃节日休息时间,连续加班 8 天。春节之后,全市民警继续投入正常的工作之中。近些年来,上海市公安局连续对所有警察进行了全面体检,发现大约 90% 以上的警察患有各种不同类型的疾病,并且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同时,警察所患疾病也相对集中于心血管疾病、胃病、肝胆病等劳损性疾病。警察健康状况已成为影响公安工作质量和水平、事关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3. 工作紧张程度高,难以得到休闲。当前,基层公安民警普遍感觉工作压力大,一些民警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甚至英年早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詹伟认为,导致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的“头号杀手”,并不是与违法犯罪嫌疑人作斗争,而是因积劳成疾导致的突发疾病。在各类导致民警牺牲的因素中,过劳死所占比例最大,占牺牲总数的 51%。詹伟教授认为,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警察身心压力巨大、工作紧张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因素。(二)警察休息权得不到保障的原因分析警察休息权得不到保障是衍生警察身体健康问题和公安队伍战斗力减弱问题的最基本诱因。警察休息权难以得到保障的原因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警察休息权难以得到保障与救济。这主要体现在:

 (1)《人民警察法》作为警察的根本法,没有对警察的休息权和休息制度做出具体规定,也没有规定警察休息权受损的救济途径 ;(2)公安机关内部一些规定,虽然涉及保障警察休息权的内容,但这些规定的法律效力等级较低,在实际工作中约束力不强,基层公安机关遵照执行差 ;(3)相关法律规定相互冲突。例如,《人民警察法》第 19条规定: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后休息权受损的救济途径,因而这一规定与《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享受休假权利的规定有所冲突。2. 警察职业的无间断性工作制度使得民警休息权难以得到保障。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只有公安机关等极少数部门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工作制度。特别是法定节假日,警察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同时,由于违法犯罪

 PEI XUNKE TANG培训课堂0342016/07活动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等特点,导致警察即使在法定 8 小时工作时间之外,仍须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有警情,必须随时无条件奔赴岗位。3. 警力紧张与法定办案时间的缩短增加了警察的工作强度。近年来,我国有些法律的修正,在无形中增加了警察的工作强度。例如,传唤时间从原来规定的 24 小时缩短为现在的 8 小时,对于打架斗殴、赌博、卖淫嫖娼等嫌疑人,公安机关必须在 8 小时至 24 小时内基本查清其违法犯罪事实,否则就只能放人。仅此一项,就大大增加了警察的工作强度。为了赶时间,警察不得不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此外,基层公安机关警力数量相对较少也是导致警察工作强度大的一个主要原因。4. 大量的非警务活动挤掉了警察的休息时间。当前,基层公安民警从事着大量的非职业范围内的工作,特别是几年前有关 “110”接处警的“四必”承诺,使基层公安机关承担着很多本应由政府其他部门来承担的工作。例如,2015 年上海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处警 7821 次,其中无效接警 1802 次,无效接警率为 23%。一方面,警察忙于大量非警务活动 ;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案件等着警察去办理。近年来,征地拆迁、企业转制、环境污染、医患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急剧增多,也牵制了大量警力。三、国外关于警察休息权法律保障的主要经验目前,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有比较完善的关于警察休息权的法律保障规定,其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一)美国警察局和工会保护警察休息权美国警察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警察局还会结合警察工作的特殊性,灵活安排警察的工作时间,保证每名警察每周休息两天,每年都有带薪年假。在警察休息或者休假期间,如果发生紧急案件,警察局不会把休假警察召回参加办案,而是调动其他在岗警察增援,保障警察的休息权不受侵犯。如果警察加班,美国警察工会还会为他们争取到相当于正常工资 1 倍以上的补偿。(二)日本警视厅设立 “恢复精力”休假制度日本警视厅实行周休制度,即每周休息两天,警察每年休假20 天。在此基础上,还设立了“恢复精力”休假制度,即警察在夏季和冬季能够连休、外出度假。警察在休假时能够携带家属或朋友在全国 70 多所疗养设施住宿。警察及其家属还能够以很优惠的价格享受休假疗养设施。(三)俄罗斯根据警察任职时间的长短和工作条件恶劣程度对警察休假时间进行较为完善的规定《俄罗斯联邦警察法》第 21条规定 :“警察每年有 30 天的带薪假期,往返于休假地点所需时间另计。此外,任职 10 年以上的增加 5 天 ;任职 15 年以上的增加 10 天。”在特别寒冷地区工作的警察还可以享有更多的休假时间。《俄罗斯联邦警察法》按照警察任职时间的长短对警察休假时间进行规定的做法,体现了《俄罗斯联邦警察法》人性化的价值取向,保护和调动了任职时间较长和在恶劣气候地区工作的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四、完善警察休息权的法律与制度保障对策保障公安民警的休息权,是公安队伍持续保持战斗力的重要条件,也是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笔者建议,应当借鉴国外警察休息权保障的经验做法,从法律与制度等方面完善警察休息权的保障措施。(一)完善保障公安民警休息权的相关立法,明确警察休息权受损后的救济途径1. 修订《人民警察法》,完善关于公安机关职能与警察职责的规定。《人民警察法》规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这使得警察肩负着无与伦比的重担,导致公安机关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参与多种类型的非警务活动。为此,笔者建议,应尽快修订《人民警察法》,对警察的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科学划分各级公安机关的事权,使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的任务、职权和具体分工都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杜绝相互间存在的推拉扯皮与“和稀泥”现象。在此基础上,《人民警察法》还要对公安民警休息权的内涵、范围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且明确规定公安民警休息权受损的救济途径。2. 细化《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笔者建议,国务院应根据《宪法》保障公民休息权的精神,借鉴《劳动法》的内容,细化、完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内容并尽快出台相关操作细则,以便各地基层公安机关能够依法执行,基层民

 0352016/07PEI XUNKE TANG培训课堂警能够依法维权。

 3. 要通过完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警察协会对保护警察休息权的职能作用。近 10 年来,中国警察协会对于警察休息权的维护和救济所做的工作主要还停留在从优待警等一些零碎性事务方面。因此,建议公安部门通过制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要求警察协会开展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代表公安民警维护其休息权,并且开通警察休息权救济的渠道。(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带薪年休假制度,降低公安民警工作的紧张程度1. 各 地 区、 各 警 种、 各 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休假制度与实施细则。休假计划要科学统筹安排,尽量错开节假日前后及重大专项任务活动期间 ;休假人数要全年均匀分布,避免在寒暑假等时间段集中安排,确保各单位警察在岗率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警察在休假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和需要执行紧急任务时应迅速归队,任务完成后应得到补休。确定警察年休假计划后,如无特殊情况,要保证能够按计划落实休假。2. 实施特殊情况下的指令性休假。落实休假制度要坚持个人申请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对刚完成高强度或高危险性任务、连续较长时间加班加点、患有较严重疾病或心理压力较大等情况的警察,领导要主动关心和督促其休假,确有必要的,指令其休假,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天数。被指令休假的警察,必须服从单位的安排。

 ( 三 ) 完善公安管理体制,合理配置警力,缩短公安民警的加班时间1. 优化基层待遇,促进警力下沉。近几年来,各级政府陆续制定了各级公安机关的最低经费保障标准和逐年增加公安编制的计划,公安部也要求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一线警力要达到全局警力的 50%,刑侦占 20%,各基层所队实有警力要占全部警力的 85% 以上。因此,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民警的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促进警力下沉。2. 减少重叠交叉,合理配置部门警力。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从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因事设岗,量岗设人”合理设置部门、警种,要去除那种“因人设岗,因岗设事”的做法。对原有的重叠、交叉的机构和警种,要予以合并和精简,以减少警力浪费,提高工作效能。

 (四)增强公安决策的科学性,降低基层公安民警的工作强度1. 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公安决策科学化。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 ;另一方面,要制定出切合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整体战略和长远规划,使基层单位在上级机关的宏观指导下,增强工...

篇五:落实民警休假制度

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4298 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20〕8 号

  您提出的关二按职工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广大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已多次对休息休假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职工可以享受的假期种类较多,每年可依法享受包括 11 天法定节假日和最长 15 天的带薪年休假,加上每周 2 天休息日,职工每年固定休息休假时间有 120-130天,约占全年时间 1/3,能够较好满足职工探亲访友、消费休闲需要。

  一、关于增加带薪年休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不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丌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丌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丌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条例》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以及相关待遇是法定的最低标准,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等因素,在规章制度戒劳劢合同、集体合同中做出高二法定标准的规定,如按您提到的累计工作时间每满两年增加 1 天年休假、职工享受年休假天数上限可为 20 天等。

 我国现行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标准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职工休息休假需要等因素制定的,较好地实现了劳劢者的身体健康权、休息权与就业权之间的平衡,同时,符合世界各国惯例幵顺应了全球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标准的发展趋势。下一步,随着经济社会丌断发展、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丌断增强,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加强对提高带薪年休假标准的可行性研究,适时修订完善《条例》,促进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在不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前提下更好满足人民需要。

  二、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2008 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颁布实施后,原人亊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继颁布《机关亊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机关亊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作出了具体规定。近年来,我部积极指导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推劢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各地普遍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议亊日程,一些地方将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国家出台的法规规章基础上,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出台了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增强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操作性。同时,各级劳劢保障监察机构丌断加强劳劢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连续多年将职工带薪年休

 假落实情况列入与项执法行劢的重点检查内容,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

  总的来看,近年来带薪年休假贯彻落实情况已有改善。近三年我部开展的 60 个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数据显示,所在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含可放寒暑假的单位)且具备休假条件(工作满 1年)的职工中,能够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人数比例已经达到 60%左右。但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丌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带薪年休假制度及其理念宣传丌够,尚未形成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社会共识;企业职工休假带来岗位人员空缺以及用工成本增加,影响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主劢性;一些职工怕影响就业岗位、工资收入、职级晋升等丌敢提、丌愿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宣传力度,推劢带薪休假成为社会共识;不有关部门一起加强指导监督,督促做好亊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和安排;进一步指导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制定合理的带薪年休假办法,统筹安排职工休假;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劳劢保障监察的重点内容,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 年 8 月 24 日 附:带薪年休假 5 个重要规定

  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劢法》第四十五条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4、关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5、对《关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公布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劢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4 号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劢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劢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事条

 机关、团体、企业、亊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不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丌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丌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丌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丌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二年休假天数的;

  (事)职工请亊假累计 20 天以上丏单位按照规定丌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 1 年丌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10 年丌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幵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丌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丌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丌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亊部门、劳劢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劢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丌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丌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亊部门戒者劳劢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丌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

 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丌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二其他单位的,由劳劢保障部门、人亊部门戒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不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亊部门、国务院劳劢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 号

  第一条 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事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不其建立劳劢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戒者丌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戒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丏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丌足 1 整天的部分丌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丌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二其年休假天数的,丌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二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 (事)、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丌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幵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丌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戒者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丌安排年休假戒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二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丏书面提出丌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丌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不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戒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事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事条 用人单位不职工解除戒者终止劳劢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幵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丌足 1 整天的部分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二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丌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劢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戒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二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戒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劢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劢报酬的天数多二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丌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二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劢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丌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丌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劢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丌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丌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劢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职工不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劢争议的,依照劳劢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戒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亊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不其建立劳劢关系的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船员的年休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社厅函〔2009〕149 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 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丌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亊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

 户等单位从亊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劢合同戒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事○○九年四月十五日

  5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秘政函【2009】5 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你厅《关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人社厅函【2008】421 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事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丌同单位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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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落实民警休假制度

人民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对如何调动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思考( 中文题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市公安局为例Thoughtson howto m oti Ve the enthusi asmof thepol i ceoffi cers w ork——A c耐Publ i c Secur耐Bureau of( 英文题目) G uangxi zhuangAutonom ousRegi on作者学号:作者姓名:所在学院:专业学位名称:导师姓名:论文主题词:2010500180肖梅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董克用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提高2012年11月26日

 独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对蛾j 逝:1论文作者( 签名) :日期:趁丝:!乡t/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本人完全了解中国人民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论文作者(签名):壹亟:指导教师(签名):二幽日期:日期:翌Q 睑:l ≥,y

 对如何调动公安民警l :作积极性的思考——以广确壮族自治区某市公安局为例摘要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公安队伍管理不断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而公安队伍战斗力如何提高最核心的问题就是“ 人” 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对那些长期战斗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线的广大公安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如何发掘和调动起来的问题。我们知道,公安民警是我国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及其职责、任务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具有显著的区别,而警察行为又有“ 工具性、执法性、高度组织性、服务性” 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安民警比常人承受着更大的压力、面临更多的挑战,其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因素与提高对策也存在着一定特殊性,因此,如何调动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有其独特的研究价值。本文主要从当地公安机关民警的实际情况入手,采用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公安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访谈以及问卷调查,经过分析研究,指出了目前基层公安队伍中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工作倦怠、热情不高” 、“ 主动学习意识不强” 、“ 敬业精神不足” 、“ 宗旨意识淡薄” 、“ 成就感较低” 、“ 队伍凝聚力、执行力下降” 等方面,并运用相关理论和概念对出现积极性不高现象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寻求符合当地公安机关实际的解决办法和有效做法,旨在进一步提高当地公安机关民警工作积极性,提升队伍作战水平,确保公安队伍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研究如何调动民警积极性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阐述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介绍了研究方法及框架;第二部分主要概述了国内关于如何调动民警积极性方面的研究现状;第三部分主要对某市公安局民警工作积极性问卷调查得出的数据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以某市公安局民警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当前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主要表现以及原因;第五部分从当地公安工作实际出发探讨了提高工作积极性方面的对策建议,试图为本地区本部门提供可行的改进思路。关键词: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提高

 对如何调动公安氏警I:作积极性的思考——以广阳壮族白治区某市公安局为例AbstractW i mtherapi d deVel opm ent ofsoci ety,the m aJ l agem entofpubl i c securi ty groupl sconstantl yfl aced w i th newsi tuati ons and newprobl em s.Asto theprobl emof how1m proVethe w orkperfo姗ance ofpol i ce troops,the keytopaIrti s“ peopl e” ,ul tl m atel yl s about howtoexpl oreand m obi l i ze theenthusi asm ,the sel f-i ni ti ati veof thepol i cew ho haVesafeguardi ngandcreatl Vi tynati onalsecuri ty and soci alstabl l l tyfor al ongti m e.W e know thatp01i cei s aspeci algroupi n oursoci ety’because of thepaIti cul 撕够of thei r taSks andresponsi bi l i ti esandthe characteri sti cso士thepubl l c sec埘ty o娼ans,the deVel opm ent a11dm anagem ent of thi s teami squi ted1行erent行omother adm i l l i strati Veo略ans.And due to tIl epani cul ari tyof thei rthepol i cew i l ljobs,fIacegreaterchaU engesa11d under m orepressurethal l com m onpeopl e.Besi des,the i nnuenci ng f.actors ands01uti ons are al sopani cuIar.Therefore。howto1m proVem epol i ceom cers’w orkperfl om ancehas i tsuni que research val ue.W e stan tl l i s research f romgetti ngm e actual si m ati ons of l ocal p01i cem en bypayl ng sl te V1sl t a11ddoi ng questi oIl l l aj res,aRer ade印anal ysi s,w e concl udedthattnere areprobl em s such asl azy,not enthusi asti c,i nsuf! Ei ci entprofessi onal i sm ,w eaksenseo士purpose,l owsense ofpersonal accom pl i shm ent as w el lconesl on and executi on exi st i npubl i c securi ty grassroots te锄.Then w ea洲y therel eVantul eory andconc印tas decl i ne of tearl lon thoseprobl em sto fi nd outthe realcausesandsol utl ons,seek forpracti calsol uti ons that m eet the need of l ocalpubl i c securi tVo略a11sm order to如nher enhance the enthusi asmandte锄com batforce,and ensureheal thy deVel opm ent of the l ocalpol i ce,thus m al ( e better servi ce to thepeopl e andthe com m uni tv.Thi spaper consi sts of fi Vepans:The fj rstpani s i ntroducti on,descri bes thebackground andsi gni fi cal l ce oftheresearch,the rel atedconcepts,theoreti cal basi s,researchm ethodol ogy aJ l d矗锄ew ork j s al soi ntroduced;The secondparc outl i nesthe current si tuati 。n of dom esti c and。Verseas research。n h。wt。m 。bi l i ze thep。1i ce2

 对如何调动公 安民警r作积极性的思考——以J阳壮族白治区某市公安局为例acti Vel y;Thethi rdpartm ai nl y anal yzesthe data w e col l ected f rom aci ty publ i csecuri ty bureau;The f ounhpan poi ntedoutthe m ai n i nacti veperf0H Il ancesandanal yzes m ereasons、Vhythe pol i cem en bei ngi nacti Ve; The fl Rhpartgi vessuggesti onsabout howtoi m proVethe w orkperform anceof l ocalpol i ce troopsbasedon thereal i tyof 10calpubl i c securi ty,tri estoprovi de兜asi bl e i m provem ent i deas.1( eyw ords:pol i ce,w ork perf.onnance,m oti ve

 对如何调动公安l 弋警fj 作积极性的思考——以广西壮族白治区某市公安局为例目录第1章绪论⋯ ⋯ ⋯ ⋯ ⋯ ⋯ ⋯ ⋯ ⋯ ⋯ ⋯ ⋯ ⋯ ⋯ ...11.1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11.2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 ⋯ ⋯ .⋯ ⋯ ⋯ .⋯ ⋯ ⋯ .⋯ ⋯ .21.3研究方法及框架⋯ ⋯ ⋯ ⋯ ⋯ ⋯ ⋯ ⋯ ⋯ ⋯ ⋯ ⋯ ⋯ ⋯ ⋯ ..4第2章国内关于调动民警积极性问题研究综述..⋯..........62.1在影响民警积极性因素方面的研究概述⋯⋯⋯⋯⋯⋯⋯⋯⋯62.2在调动民警积极性的措施对策方面的研究概述⋯⋯⋯⋯⋯⋯⋯7第3章某市公安局民警积极性的调研情况⋯⋯⋯⋯⋯....93.1地区数据⋯⋯⋯⋯⋯⋯..⋯⋯⋯⋯⋯⋯⋯.⋯⋯⋯..93.2调查问卷数据分析⋯⋯⋯.⋯⋯⋯⋯⋯⋯⋯⋯.⋯⋯⋯.93.2.1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 ⋯ ⋯ ⋯ ⋯ ⋯ ⋯ ⋯ ⋯ ⋯ ⋯ ..103.2.2调查问卷数据情况:⋯.⋯⋯..⋯⋯⋯⋯⋯⋯⋯⋯..11第4章民警工作积极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64.1存在问题⋯⋯⋯⋯⋯.⋯⋯⋯..⋯⋯⋯.⋯....⋯.⋯.164.1.1工作倦怠,热情不高⋯⋯⋯.....⋯⋯⋯⋯⋯⋯⋯⋯164.1.2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164.1.3敬业精神不足,精神状态较差⋯⋯⋯⋯..⋯⋯⋯⋯⋯.174.1.4宗旨意识淡薄,执法水平不高⋯⋯⋯⋯.⋯⋯⋯⋯⋯..174.1.5成就感较低,容易悲观沮丧⋯⋯⋯⋯⋯⋯⋯⋯.⋯⋯.174.1.6少数基层队伍凝聚力不够⋯ ⋯ ⋯ ⋯ ⋯ ⋯ ⋯ ⋯ ⋯ ⋯ ⋯ .174.1.7少数基层队伍执行力下降⋯⋯⋯⋯⋯⋯⋯⋯⋯⋯⋯.174.2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 ⋯ ⋯ ⋯ 184.2.1个体层面⋯ ⋯ ⋯ ⋯ ⋯ ⋯ ⋯ ⋯ ⋯ ⋯ ⋯ ⋯ ⋯ ⋯ ⋯ ⋯ 19

 对如何凋动公安l 弋警]一作积极性的思考——以』、+西壮族自治【又:某市公安局为例4.2.2管理层面⋯⋯⋯.⋯⋯⋯⋯.⋯..⋯.⋯⋯⋯...⋯.224.2.3社会环境层面⋯ ⋯ ⋯ ⋯ ⋯ ⋯ ⋯ ⋯ ⋯ ⋯ ⋯ ⋯ ⋯ ⋯ ..23第5章对策和建议......................................255.1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提高警力效能⋯ ⋯ ⋯ ⋯ ⋯ ⋯ ⋯ ⋯ ⋯ ⋯ 255.2依据民警不同需求与动机合理运用激励机制⋯⋯.⋯⋯⋯⋯...265.2.1必须首要满足民警对工资福利待遇的需求⋯⋯⋯⋯⋯.⋯.265.2.2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增强工作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75.2.3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对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275.3为民警搭建成长的平台以提高其职业成就感和认同感⋯⋯⋯⋯..285.3.1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绩效管理机制,提高民警的自我认同⋯⋯285.3.2进一步建立“ 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295.3.3建立内部民警交流、轮岗机制⋯⋯⋯⋯⋯⋯⋯⋯⋯⋯295.3.4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激励效果⋯⋯⋯⋯⋯⋯⋯⋯.⋯..295.4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以提升民警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305.4.1加强思想教育特别是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发队伍内在动力⋯⋯305.4.2促进警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和谐警营氛围⋯⋯⋯⋯..315.4.3坚持先进典型引导,营造良好氛围⋯⋯⋯⋯⋯⋯⋯⋯..315.4.4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325.5适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325.6进一步增强基层领导班子管理水平..⋯.⋯⋯⋯...⋯⋯..⋯.33参考文献...一...................................。......35谢.............⋯...............................37致附录...............................................39

 对如何调动公安民警I:作积极性的思考——以广西壮族白治区某市公安局为例第1章绪论1.1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开放的市场经济,在此大背景下,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安机关的管理模式也在逐步由原先的注重管理向强调服务转变。半个世纪的社会剧变中,我国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体系和公安民警的自身素质在变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实事求是地说,在风雨变革中我国的公安队伍经受住了考验,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强而有力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支柱。但从另一方面看,目前的公安队伍尚需改进的问题仍然很多,如执法形式单一,队伍缺乏活力,队伍内驱力不足,基层民警干劲不足、敬业精神淡化,警力资源浪费等现象仍然存在,制约了公安事业的发展。2011年10月,公安部下发了“ 对当前公安管理部门如何调动民警积极性提高警力效能” 的研究课题,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调动民警积极性提高警力效能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某市公安局政治部组成调研组,深入到一些基层所、队,采取实地访谈、问卷调查、集体座谈等方式开展了调动民警积极性提高警力效能的专题调研,笔者作为调研组的主要成员,担当了大部分工作。以此次公安部下发的课题调研作为选题来源,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深入了解民警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态,分析影响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原因,寻找解决办法,发现一批在消除影响民警积极性不利因素、调动民警积极性方面成效突出的做法,研究提出符合公安机关实际的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提高警力效能的建议。从调查的情况看,基层公安机关民警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职能的充分发挥和民警队伍的健康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在全部的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 实践证明,打造一支富于活力、高效敬业的公安队伍是新世纪新形势下强有力地完成公安工作的关键所在。当前,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各类矛盾凸显,违法犯罪活动增加,公安机

 对如何调动公安民警i [作积极性的思考——以』、.阳壮族白治区某市公安局为例关作为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重要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责任越来越大,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队伍建设难度增大。但由于条件有限,短期内大幅增加警力并不符合国情,在此情况下,如何进一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工作效益,增强队伍战斗力,有效缓解因警力不足带来的突出问题,是各级公安机关应关注和思考的问题。1.2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 人” ,即“ 民警” ,也就是人民警察的简称,指的是我国的公安人员,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要职责。本文研究的“ 民警” ,主要是指执法执勤机构的一线民警,在公安管理实践中,民警主要是作为“ 人” 存在于组织当中,因此,管理基于何种“ 人性假设” ,决定了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对于人性假设方面的研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观点,本文主要依据的是“ 复杂人假设理论” ,这是美国行为科学家埃德加.H .沙因提出的人性假设理论之一,包括“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需要和不同的能力,工作动机不但非常复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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