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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3篇

发布时间:2023-05-07 17: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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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3篇

篇一: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X 镇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为了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镇政府机关、各站所、社区在职干部职工、内聘人员年休假执行本方案。

  第二条

 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四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五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

 各站所、社区要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干部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干部职工的休假。

  第五条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第六条

 干部职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第七条

 干部职工休年休假不能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实行替办制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工作相互替办人员不得同时休年休假。干部职工申请休年休假时休假人应请工作替办人在

 《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中填写替办意见。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干部替办一般工作人员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替办。

 第八条 休假原则

  一镇机关、各站所及社区人员一次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职工总数半数以上。

 二所有休假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三 职工人数少的站所、 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分段休假制。

 四值班期间休假人员必须保证在岗。

  第九条

 年休假的审批备案

  一 审批备案。

 干部职工休假一律填写 《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 。各站所、社区主要负责人的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干部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站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及主要领导审批党政办公室留存条管站所干部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由主管局审批后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副科级以上干部年休假备案审批按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出现工作交叉的干部职工需同时由交叉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

 本方案由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篇二: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局机关干部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

 为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 法,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特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作出以下规定:

 一、 年休假有关规定 ( 一)

 年休假天数规定:

 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 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0 天; 已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5 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 、 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二)

 以下五种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 依法享受寒暑假,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 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2 个月 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5、 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4 个月 以上的。

 ( 三)

 因事请假的未扣工资的, 请假时间计入本人年休假时间, 如果天数少于其当年年休假天数, 应予补足。

 ( 四)

 参加上级组织的荣誉性休假活动的时间, 计入本人当年的年休假时间。

 如果天数少于其当年年休假天数, 应予补足。

 ( 五)

 参加在职学历、 学位等教育的, 其脱产参加集中面授( 工作日 内)

 的时间, 应计算为本人的年休假时间。

 ( 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 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 2 段, 每次不少于 5 天。

 二、 局机关干部职工年休假安排 ( 一)

 休假时间:

 局机关干部职工年休假时间从 8 月 11 日起开始, 分两次安排, 每次安排一个星期时间; 结合个人要求,也可以一次休完。

 ( 二)

 休假方式:

 由各分管领导按照分管各条线的工作情况制定休假安排表, 原则上分管领导、 股室负责人和股室工作人员之间休假时间要错开, 不得因同时休假而影响工作。

 ( 三)

 年休假期间, 市委、 市政府或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的需要由局领导或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由秘书股报请局长统筹安排。

 休假期间不得关闭手机, 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防止因休假影响或贻误工作。

 三、 请销假程序 首先由各分管领导制定出 本人和各条线股室工作人员 年休假安排表, 由秘书股登记汇总后进行公开公示。

 再由个人写出年休假申请, 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休假结束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血防办、 合管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参照局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休假办法由各单位制定, 但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二〇〇八年七月 二十四日

篇三:落实干部休假制度是为了什么

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带薪年休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令第 514 号)和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2008 年 2 月 15 日人事部令第 9 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08〕22 号)规定,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新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4 号)要求,结合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实际,拟定带薪年休假制度如下:

 一、 干部职工休假对象、条件及时间 休假对象为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管干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年休假 15 天。干部职工从工作年限满 1 年、满10 年、满 20 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节育手术假以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 休假办理程序 (一)全体干部职工在每年 12 月 1 日前通过“市场监管数据铁笼”提交下一年度《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年度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按管理权限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人事处备案,原则上在批准的日期内完成休假。

 (二)申请程序为:请休年休假人员须通过“市场监管数据铁笼”进行审批报备,并按如下程序执行。如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1.市管干部请休年休假报备程序。

 局主要负责人请休年休假,由局办公室、局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其他市管干部请休年休假,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推送局办公室和人事处备案。

 2.局机关中层干部请休年休假报备程序。

 (1)部门正职 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推送局人事处备案。

 (2)部门正职以外的中层干部 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推送局人

 事处备案。如外出至贵阳以外的地区,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3.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请休年休假报备程序。

 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推送局人事处备案。如外出至贵阳以外的地区,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

 4.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请休年休假报备程序。

 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推送局人事处备案。

 (三)局人事处每年定期采用公示栏或数据铁笼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三、规范带薪年休假 (一)严格控制不能休年休假职工人数。

 1.局主要领导以及班子成员应带头休假,各级干部职工应当认真执行年休假制度。严格控制不能休年休假职工人数,原则上中层以上干部未休假人数不得超过应休假人数的 40%,其他人员的未休假人数不得超过应休假人数的 20%。驻村帮扶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享受年度休假的,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时不受此比例限制。

 2.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的职工,要提交《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不能安排年休假申报表》,按相应权限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处统一汇总提交局党委会研究批

 准,次年年初公示未休假人员名单,无异议后,作为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依据,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及市人社局进行备案核准。

 (二)合理安排休假与工作关系。

 1.妥善处理好休假与工作关系。处室负责人应当提前做好安排,处室人员分期实施年休假,统筹安排,做到工作休假两不误,确保处室正常运行。

 2.局年休假计划经批准后,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安排,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个人意愿,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安排,可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产假、婚丧假等相连接,相对集中安排假期,形成合理假期。

 3.职工带薪年休假应当在当年完成,不得做跨年度安排。确因临时性的紧急工作任务与职工休假发生冲突,在原定计划时间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应当由数据铁笼提交《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职工年休假调休申请表》,在本年度内进行调休。

 四、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规定 (一)干部职工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 20天的。

 (二)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干部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干部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干部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干部职工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的,翌年不享受年休假。

 (三)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

 1.每应休未休 1 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其中,除干部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外,其余的 200%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内一次性支付。日工资收入按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 天)计

 算。

 2.全年工资收入项目。机关职工为本人应发的基本工资、地区附加津贴(现为规范的津贴补贴)、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基本绩效工资及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之和。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三)资金来源 我局年休假工资报酬经组织部门、人社局审批后,按照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严明考勤纪律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严明纪律,严格年休假标准,坚决杜绝考勤不实、缺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切实保证年休假制度健康、规范运行,人事处将不定期抽查实际考勤情况。一经发现出现上述情况,为部门负责人的,取消分管领导及本人相应待遇资格;为部门负责人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取消部门负责人及及本人相应待遇资格;为市管干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本制度从 2020 年 1 月起执行,由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局属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相关经费按照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按程序进行审批。局机关

 借用、聘用人员年休假,按照本规定执行,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报原单位(部门)备案。

 1.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2.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职工年休假年度(跨年)调休审批表 3.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不能安排年休假申报表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职工 年度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姓

 名

  职

 务

  按规定享受

 年休假天数

  年

 休

 假

 使用方式

 集中使用 分段使用 申请安排

 休假时间

 及天数

 1.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2.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3.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休假事由

  本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部门领导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备注

 1.局主要负责人请休年休假,按有关规定报市委、市政府办理; 2.局机关副县级干部请休年休假,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3.局机关部门正职中层请休年休假,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4.局机关部门正职以外的中层干部请休年休假,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如外出至贵阳以外的地区,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5.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请休年休假,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如外出至贵阳以外的地区,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职工 年休假调休申请表 姓

 名

  职

 务

  按规定享受

 年休假天数

  本年度已安排休假天数

 天 调休方式

 □年度调休

  □跨年调休 申请安排

 年休假调休时间及天数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休假事由

  本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部门领导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备注

 1.局主要负责人请休年休假,按有关规定报市委、市政府办理; 2.局机关副县级干部请休年休假,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3.局机关部门正职中层请休年休假,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4.局机关部门正职以外的中层干部请休年休假,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如外出至贵阳以外的地区,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5.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请休年休假,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如外出至贵阳以外的地区,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 不能安排年休假申报表 姓

 名

  职

 务

  按规定享受

 年休假天数

  本年度已安排休假天数

 天 不能安排

 年休假天数

 天

 不能安排

 年休假原因

 本人意见

  本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部门领导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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