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一、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一)1天1检: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区、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1
一、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一)1天1检: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区、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
(二)2天1检:公安干警,教职员工,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三)1周1检:普通居民、员工。
设立明泰路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及流动采样点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流动采样点地址另行通知。
二、继续做好防范区防控工作
(二)做好重点防范场所防控。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不早于义务教育同学段学生返校时间);开放式体育场所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75%限流有序开放。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宾馆、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三)做好聚集性活动管控。继续严控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群体性活动,其他活动、会议等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三、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方式。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的要尽快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
四、加强重点地区入(返)区人员管理
各企业、小区要加强对入(返)区人员的摸排,对高风险地区入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入区人员开展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国内重点地区入(返)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片区网格或单位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
五、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居民要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2
为统筹做好我校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教育部、XX市和我校关于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结合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对在校学生的核酸检测工作做如下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及方式
1、在校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的定期抽检工作。XX路每周抽取各学院在校研究生、本科生总数的5%进行核酸检测;XX主校区每次共抽取5人进行核酸检测。被抽取学生应尽量均匀分布各宿舍楼楼层、各实验楼,应尽量覆盖请假外出学生;
2、在校学生因就业、求职、实习、就医等刚性原因频繁出校的(每周2次及以上),需每周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3、因各种原因获批提前返校、且按照学校最新防疫政策执行48-72-72小时核酸要求的.学生。
4、以上检测范围及频次,随XX市及学校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
二、抽检安排
1、学校每周在主校区和XX路分别集中安排两次核酸检测,在校学生定期抽检安排在每周二,其他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周二或周六(周五)核酸检测。
2、核酸安排:
主校区二期新学活一层,每周二、五15:00-15:30;
XX路校区东区礼堂,每周二14:00-17:00、周六14:00-15:00。
注: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遇临时调整,会提前一天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定期核酸工作,做好应检人员统计和督促工作,确保“应检尽检”,指定专门负责教师做好每周抽检的学生选取和组织管理工作,并在《在校学生登记表》中动态更新学生核酸检测情况。
(二)抽检期间,叮嘱学生带好口罩,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保持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分批次有序到检测地点,指派带队辅导员引导学生进场检测。
(三)各学院每周五15:00前将下周二定期抽检名单(含学院、姓名、学号、班级)以excel文档形式发送至XXX(本科)和XXX(研究生)邮箱;因临时请假和获批返校原因进行核酸检测的学生名单,在核酸检测前一天17:00前发至上述邮箱。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3
一、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一)1天1检: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区、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
(二)2天1检:公安干警,教职员工,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三)1周1检:普通居民、员工。
设立明泰路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及流动采样点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流动采样点地址另行通知。
二、继续做好防范区防控工作
(二)做好重点防范场所防控。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不早于义务教育同学段学生返校时间);开放式体育场所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75%限流有序开放。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宾馆、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三)做好聚集性活动管控。继续严控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群体性活动,其他活动、会议等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三、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方式。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的要尽快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
四、加强重点地区入(返)区人员管理
各企业、小区要加强对入(返)区人员的摸排,对高风险地区入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入区人员开展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国内重点地区入(返)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片区网格或单位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
五、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居民要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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