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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08 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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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xx市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x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xx建设的意见》(xx〔2022〕x号)、《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共xx市委员会关于谱写清廉xx建设xx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22〕x号)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做实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xx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22〕xx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全面领导,围绕“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把清廉乡村建设融入“美乡村”全过程各方面,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主线,抓住村“两委”干部(含驻村“第一书记”,下同)这个关键,面向基层群众这个主体,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防治,通过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建设、增强思想文化支撑、强化监督制约保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乡村,为我市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将清廉乡村建设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乡村产业培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风文明建设以及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环境。

(二)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形成全市一盘棋、分头分部门抓落实的良好格局,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党委政府主抓、部门配合落实、纪委监委协助监督”工作要求,强化督促检查,注重经验推广,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主观能动性,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各自实际,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在推动村“两委”干部作风转变、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加强农村财政收支与集体“三资”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帮扶领域长效监督机制、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重点突破,分步分类推进,研究相应可行管用的举措,探索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打造各具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示范点。

三、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施治,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谱写清廉xx建设xx篇章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到2022年底,清廉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村“两委”干部执行纪律规矩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存量进一步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崇廉敬廉的乡村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打造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清廉示范村,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建设文明村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美丽乡村。

四、工作举措

(一)实施清廉干部队伍提升工程,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1.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强化各级党组织对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开展“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推进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组织设置摸底调研,规范行政村党组织设置。实施“头雁提升”行动,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采取“市级抓示范、县级抓兜底”的办法抓好村党组织书记轮训,开展“红湾启航·领雁论坛”活动训强村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管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配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推动积极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村“两委”干部纪律作风教育,充分发挥D建和廉洁工作站职能作用,督促村党组织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及执行情况作为村“两委”干部考察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村“两委”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触犯的职务犯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和党纪政纪规定,增强村“两委”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事意识和治理能力,坚决防止和纠正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乡村振兴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村“两委”干部要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密切联系群众,严明工作纪律,注重自身形象。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督查,畅通群众反映清廉乡村建设问题举报渠道,建立重要时间节点提醒教育、监督检查、通报曝光机制,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推动村“两委”干部作风整体持续好转。(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民宗委、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3.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任职县级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加强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运用,将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对接,将村干部基本报酬、评先评优与星级评定结果挂钩,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引导村“两委”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牢规矩意识和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推行基层干部廉洁承诺、辞职承诺制度以及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加强村“两委”干部廉洁档案规范化管理。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两委”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民宗委、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二)实施清廉制度机制完善工程,构建清廉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

1.完善“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重基层抓基础为工作导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不断提高全市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以及各类组织负责人,推行村级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述廉制度,依法把党的领导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村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乡村管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升乡村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xx市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xx市“三大纠纷”排查工作制度》,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全覆盖,总结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措施,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防范基层“微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2.深入实施村级“三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发放明白卡等方式推进村级“三务”即时公开,丰富公开的内容、形式。发挥D建和廉洁工作站一线监督作用,督促指导村级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条例,保障农村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持续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推行专款专项公开,对村级重大事务、重大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实行一事一公开,逐项详细公开,实现公开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

3.加强村级财务与集体“三资”监管。全面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严格规范集体资源配置交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基层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结合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举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示范培训班,指导县(区)结合实际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水平。做好村党组织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持续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管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实行“一事一议”公开,通过会议、意见箱、电话、微信等形式征求和听取居民的意见,按照规范程序全程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监管主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资源、资产、资金)多层面、立体化监管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通过触摸屏、财务公开栏、手机APP等方式进行公开,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强村级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督指导,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的审计,积极推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村“两委”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审计局)

4.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有序实施,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卫生改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相衔接。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扶持力度,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会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运行的有效性,把好项目造价关、建设内容关。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调度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县区做好项目建设及设施运行管理。组织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我市已建成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性监测(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1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5.抓好帮扶促进等重点领域反腐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帮扶促进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帮扶基础数据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有效共享,完善各类涉农及专项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以日常督查、暗访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帮扶政策落实到位,为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保驾护航。建立完善防范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机制,把惩治“蝇贪”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重大工程民主决策机制,探索创新村改居、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督机制以及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促进解决村“两委”干部违规承揽、参与工程、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严防村级集体“三资”、帮扶惠民补助、村级项目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三)实施清廉思想文化培育工程,形成厚德养廉的基层社会环境

1.推进乡村清廉思想氛围营造。以农村文化礼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主舞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新时代要求,开展文明村镇层级创建和乡风文明示范点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长廊的升级版建设,谋划打造xx运河(xx河段)乡村振兴及乡风文明示范带,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制,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尚,打造xx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将清廉文化融入到村“两委”干部的日常生活中,使他们成为正能量的引导者,在乡村加快形成学廉、知廉、倡廉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推进优良家风村风民风传承。挖掘和弘扬优秀家风文化,推动开展“立家训、树家风”以及优秀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等相关活动,注重村级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挖掘村级党员干部的优良家风家训,督促引导村“两委”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的家风建设带动村风民风的转变。将推动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绩效考核。开展“六好”(好公婆、好夫妻、好媳妇、好儿女、好邻里、好乡贤)身边榜样选树,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等推选和展示宣传活动,选树群众看得见、体会到、在身边的先进典型和榜样,让身边榜样影响身边人。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民主自治中的“软制度”作用,打造一批移风易俗示范点,传递更接地气,群众更易学的正能量。在显著位置设立移风易俗、文明新风、“一约四会”宣传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以及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人物等先进人物事迹、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禁毒防艾、健康科普等知识宣传展示。持续开展“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对村(社区)规范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工作力度,联合司法等部门指导镇(街道)落实村规民约备案制度,指导将清廉乡村的价值导向融入村民公约之中,引导广大群众认真学习、自觉践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求。为村(居)民行为举止提供衡量标准,深入推广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整治一张图”等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大力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对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制定和公示情况、陈规陋习整治等进行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探索乡风文明与融媒体中心融合宣传方式,发挥融合融媒体互联网宣传范围广、传播及时性与乡风文明阵地覆盖范围广、资源丰富等优势,扩大乡风文明宣传范围、提高文明村镇影响力。发挥道德教化在乡村熟人社会中的作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引导乡民、涵养民风,推动移风易俗,打造风清气正的文明乡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推动营造团结、和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3.推进乡村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乡村活动,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挖掘乡村清廉文化底蕴及特色,结合最新廉洁法规要求,凸显文化元素,把清风墙、廉政书屋、廉政广角等“廉文化”融入项目规划设计,打造小而精致且与村庄环境自然和谐的乡村廉政教育亮丽风景,让干部群众在廉政环境中受熏陶。结合本地经济、环境、交通实际情况,着眼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中心+所+站”三级文明实践阵地建设。聚焦群众需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组建理论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乡村振兴(扶危济困)等常备志愿服务队伍和若干具有特色优势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为民服务。鼓励各级文艺团体下基层开展演出活动。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鼓励创作一批乡村题材的文艺作品。实施“xx有戏”行动计划,开展“文旅五进”活动(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持续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戏曲进乡村、“壮族三月三”、“欢乐田园”、“和谐之声”进乡村等活动。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扫黄打非”、“清朗”、“剑网”、“护苗”、禁毒宣传等文明实践活动,破除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渗透活动,形成崇德明理、绿色发展的现代文明新乡风。持续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常态化培养选树典型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不断推动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不断提升民众素养与文明程度。坚持实践育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养宠、文明餐饮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共筑美好生活家园。推进一批能体现家风家训、耕读报国、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特色的乡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的建设,使之成为我市清廉乡村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的工作部署,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清廉乡村建设整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承担起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的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强化服务扶持,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清廉乡村建设负主体责任,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制定具体方案,有效落实工作举措。

(二)强化督查问责,务求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尽快建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闭环责任体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及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约谈与追责,力求把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贯穿于清廉乡村建设全过程。

(三)强化氛围营造,形成工作合力。清廉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责任部门都是参与者、推动者。要充分发挥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小组责任单位作用,加强清廉乡村建设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通过开展清廉乡村示范村创建评选活动,大力挖掘和宣传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氛围,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等媒介,开辟清廉乡村建设专栏,加强宣传引导,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乡村建设中来,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乡村建设的认同支持。各部门在推动落实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小组各责任单位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每月20日前以月报形式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以便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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