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司法所队伍教育整顿和DS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公务员和法律服务
人员三支队伍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指示要求和DS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确保教育整顿、DS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XX关于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人民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司法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综合、督查、宣传等具体工作。
三、基本方法和步骤
要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组织政法干部通过“五进”(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要按照“边动员部署、边落实办理”原则,按以下方法和步骤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在本方案制定下发后,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实际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为人民群众“真心实意办实事、满腔热情解难事”的浓厚氛围。
二是走访调查。要组织向党委、政府发征求意见函,了解在重点项目建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中有关法律服务需求情况,要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问需于民,走访服务对象,向广大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底数,领导干部同志要深入辖区进行调研,就某个领域或专题形成调研报告。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群众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研究、归纳汇总。
三是热线服务。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热线、监督热线等咨询服务电话,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提出建议等。一方面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对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及其他诉求,及时反馈到具体承办部门,以便进行改进和提高。
四是确定事项。结合走访调查、群众来访等工作,系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在认真分析研究和归纳汇总的基础上,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及时上报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落实办理。要按照“对标一流定目标、一事一表作计划、调度例会抓落实、活力曲线抓考评”的要求,运用精细化管理手段,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考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综合考核范畴。
四、具体的工作思路
一是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XX公证处全面推行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出生、生存、死亡”等XX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动“X快办”和“XX法网”在线平台申办公证事项;同时承诺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申办公证的,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司法所等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申请的调解案件,实行上门调解,限时调解。
二是提高服务效率让群众省时间、省精力。XX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承诺“当场决定是否受理”和“3个工作日内进行指派",使我区民事行政和刑事类案件的法律援助从受理、审查到指派全部环节,比《XX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时限分别缩短了78.6%和70%。同时,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的基层工作触角,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对能就近受理的案件,由各公法站履行初审职能,完善系统录入、纸质资料审查等程序,减少受援人往返援助中心的办事成本。
三是强化主动服务-让服务零距离、更精准。X司法局进一步提高普法精准性和针对性,将青少年普法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在6月底之前将主动到7所中小学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青少年普法课程。主动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等特殊人群的技能培训和就业需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协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XX司法所印制和发放《司法所便民服务一本通》和便民服务联系卡,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职能知晓率,让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能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行政复议办案部门,主动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以彻底化解行政争议为理念,主动为群众搭建调解平台。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 要全程参与活动, 带头转作风、走基层、做表率,带着问题抓工作,带着感情抓落实。对本方案中安排的活动内容及载体,承办督办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承担“第一责任”。对于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自参与研究;对职责范围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由于主要领导要亲各种原因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加以协调解决。
(二)严格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组织活动不力、参与活动懈息的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报请局党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积极组织参与,不要简单应付要改进工作作风,不要松松垮垮,要创新方式方法,不要因循守旧。各项活动内容都要以是否取得实效,是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和落实脚点。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搞好活动的宣传造势工作。要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职能的认识、了解,最终赢得关注、取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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