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1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2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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