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考核个人总结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队考核个人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执法队考核个人总结篇1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执法队考核个人总结篇2
西县工商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拓宽行政执法领域,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71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4件,万元以上案件45件。案件类型涉及销售假劣农资及不合格食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注册、违法收费等多个领域。
一、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保障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班子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成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案件的集体研究处理,切实提高了全局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了各项整规任务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建立以局领导分管的股、所为一个单位的集结办案机制。各股、所既可独立办案,也可在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办案,局、所集结办案不仅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办案格局,而且有效地带动了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积极性,增强了局所整体办案的合力。今年1-9月份,在全局查办的45件万元以上案件中,股所合办的案件达到50%。
三是建立“谁发现、谁查办”的案件来源查办分配机制。按照“细化职能、精确监管、准确处置”的要求,加大工商所市场巡查频次,在全县范围内增设12315红盾维权举报网点,拓宽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努力扩大案件来源。在此基础上,打破按股、室业务职能查办违法行为的界限,除上级交办、12315指挥中心分配和涉及证照许可违法案件外,各业务股室和工商所实行行政执法“谁发现、谁查办”的办法,大大提高了各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建立后勤服务与行政执法同步保障机制。坚持后勤保障服务优先满足行政执法需要,人员、经费、装备限度地向办案机构倾斜,为强化行政执法提供强劲的后勤保障。同时,实行法制机构与办案机构同步介入案情、跟随核审制度,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坚持强化指导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精确性。
该局把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岗位练兵作为提高全员特别是工商所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为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量身制定指导方案,每新查办一起案件,股室业务骨干都要指导工商所人员从《现场笔录》做起,直至案件终结,一对一、面对面地指导,使工商所执法人员全面迅速地掌握了办案程序和办案技巧,逐步形成了人人能执法、个个会办案的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同时,组织各执法单位半年进行一次案件评审,开展典型案例点评,交流办案经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整治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
一是春季以整治农资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端掉制假种子黑窝点8处,查扣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自行包装假种子5000余公斤,吊销营业执照2户,立案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6件,每件罚没金额达2万元。
二是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结合“百日会战”行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封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冷库7家,依据《食品安全法》每户罚款2万元;查处车站、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副食品商店6家,依据《食品安全法》每户罚款1万元,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维护了食品消费安全。
四、坚持行政指导与沟通协调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和谐性。
在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中,该局积极适应金融危机带来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制。年初按工商所辖区分别召开了农资、食品、网吧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经营人员参加的行政指导、行政告诫会,在指导重要商品索票索证的同时,列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警示告诫,为日后行政行政执法进行柔性铺垫。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各级领导汇报市场监管情况,遇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汇报沟通,赢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柔性的人性化监管执法,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执行力。
执法队考核个人总结篇3
根据组织安排,担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一年多来,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管是在城管执法局,还是在安监局,都是倾尽全力搞好一个单位,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现就一年多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简要汇报
1、思想政治过硬,政策敏锐性强。平时注重用“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立场坚定,大是大非面前讲原则,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保持一致。
2、勤于学习,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熟一行。不论是城管执法,还是安全监察,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依法行政,每到一个单位,都要求建立学习制度,把抓学习作为提高办事效率和干部素质的基本保证,带头执行。
3、工作扎实,做到雷厉风行。一是能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机关工作热情高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工作以身作则,靠前指挥,敢于碰硬,打得开情面;四是强化服务,化解矛盾,做到执法到位,企业理解。
4、生活简朴,清心寡欲。“打铁还学自身硬”,我把“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作为个人的座右铭,始终坚守党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克以奉公,率先重范,不做违纪违规事,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高墙,努力践行“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的诺言,不贪图私利,不搞特殊化。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学习坚持不够,经常以忙于事务为由放松学习,不会挤时间;二是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三是性情急躁,批评同志有时不注意场合,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一定加强学习和修养,克服缺点,让自己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执法队考核个人总结篇4
一、加强领导,强化执法监督。
为了把“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政执法队伍,我所成立了专门的法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长为直接责任人,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日常监督由分管所长具体组织;行政一把手定期抽查。通过这种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维护广大车主、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塑造“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运政形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素质。
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为教育培训重点,通过聘请法制部门负责人集中授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为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所先后多次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执法培训,使整个队伍的执法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强化执法培训的同时,还不断加强执法信息化应用和管理的培养,先后3次组织各交管站的内勤人员进行案卷制作培训,使执法信息录入和办案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从今年的执法案卷质量上看,各交管站对一般程序处罚都能严格坚持标准,合格案卷大幅度提高,充分说明了基层站的执法工作从量度到质度有了一个大的飞跃,为今后的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执法形象,确保执法公正。
执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着力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为确保执法公正性,所有窗口单位全部实行政务公开,执法主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执法监督进行公示,同时对审批程序,收费依据、标准也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还采取从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人员进行明查暗访。由于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双管齐下,树立了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考评制度。
为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考评制度,我所制定了《20xx年执法规范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坚持以人本的原则,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办案制度,明确执法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案件审核把关、执法考评、检查监督、台帐管理的规定,严厉禁止违规违法办案和执法随意性的问题发生。端正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断促进执法公正。我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行风监督员对执法工作征求意见,通过反馈信息的方式,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是来电来访,均对当事人做详细的登记和耐心的解答,对有关的投诉电话,认真做好记录,并向当事人承诺反馈结果,对一些矛盾纠纷和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误区,采取积极化解和引导方式,解惑答疑,让群众满意离去。
五、存在问题和打算。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办案中不能严格按程序办事;二是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工作没有完全开展;三是存在着为了完成任务而办案的情况,致使案件质量不高。
六、20xx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建设,加大硬件建设,全面实现查处分离和罚缴分离,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队伍的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及时处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建立长效管理体制,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全面提高,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道路运输市场。
执法队考核个人总结篇5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对粮食执法信心不足的实际,我们从深入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入手,从粮食改革的大局着眼,在我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管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只有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利用执法这块平台,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才能赢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局应有的地位,从而坚定了依法管好粮食的信心,增强了依法管理好粮食的自觉性。为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明白纸,录制宣传材料、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板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
二、积极抓好粮食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并分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粮食收购大户及粮食加工企业上门服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5月12日利用惠城大集,县委副书记康永彬、县人大副主任宋兴武、副县长李子超、县政协副主席张玉标等县领导应邀上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县粮食局将制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公示办证的条件、程序,需提报的材料及地点、电话等,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书9个。
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45辆次,现场咨询人数120多人。通过宣传,做到了国家粮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社会粮食管理的社会认知度,使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自觉服从管理,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促进粮食工作全面进步
1、结合《粮食流通条例》颁布两周年,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利用县电视台、《今日惠民》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声势。同时做好宣传与办证相结合的文章,严格准入制度,对所提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对,做到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准入,真正达到粮食市场流通稳定、对达到许可的粮食经营者严格管理。
2、完善企业和个体户内部统计手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格式的台帐样本,下发到经营者手中,要求他们规范建立、健全台帐,并将其纳入统计管理范畴,完善各项报表制度。
3、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在下半年将组织一次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和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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