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调研6篇纪检组长调研 关于如何加强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监督问题的探讨推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并实行统一管理,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和任务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组长调研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纪检组长调研
于如何加强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监督问题的探讨 推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并实行统一管理, 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和任务的必然要求, 是强化人社系统内部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是有效解决民生问题、服务群众的有力保障。自设立派驻机构以来, 市人社局纪检组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 疏于监督是失职、 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协助配合两项职能,为进一步推进安陆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但是随着反腐倡廉形势的深入发展, 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体制建设面临更多的新要求、 新挑战, 在这种形势下, 就有必要对如何加强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监督的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一、 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职责及现状 当前,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监督。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执行党和政府决定、 命令的情况; 监督检查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是查案。
参与调查并初步核实党组和行政领导班
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 调查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三是协助。
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开展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是受理。
受理对党组织、 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 控告, 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近年来, 市人社局纪检组准确定位自身职能, 科学界定职责权限, 在积极履行上述四项职能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更加有力 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 其他领导配合抓的举措, 明确党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并确定由纪检组长具体负责抓落实; 各分局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为把整个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细,强调领导“一岗双责”,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进行年终捆绑考核, 实行“一票否决”制, 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 使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做到领导有力、 目标明确、 工作到位、 责任到人。
二是为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写在纸上、 停留在口上, 将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 层层签订责任状, 做到一级管一级, 人人按照目标干。
(二)
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更加扎实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 强化机关定期学习制度, 通过自学
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集中辅导与大会交流相结合、 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组织专题辅导会 11 场, 编印了 5期《工作简报》 , 组织集中讨论 27 场, 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000 余篇。
二是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 大力加强系统文化建设, 通过在全系统文明家庭、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文明窗口等活动, 树立了先进典型, 以点带面。
三是组织开展向严大平同志献爱心活动, 全系统共 184 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献爱心捐助, 共捐款 12370 元, 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结对帮扶 50 多名贫困户。
(三)
行业纠风工作更加深入 一是优化发展环境, 开展系统“三优”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 通过提升窗口服务的硬件设施, 软件环境, 为群众提供舒适的办事环境。
二是严格落实社保资金的发放, 严厉禁止乱收费、 乱摊派、 乱罚款, 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强化监督和管理, 坚决克服“四难” 现象, 狠刹了吃请风、 赌博风、空谈风和领导干部驾车风, 杜绝了吃、 拿、 卡、 要、 报等问题。
(四)
对腐败案件的查处更加及时 去年, 人社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 “定人、 定时、 定责”承办处理,
及时办结回复, 全年共承办信访案件
件, 办结
件, 办结率达
%。
独立查办了贪污公款案件 1 起, 撤职 1 人, 留党察看 1 人, 平息了高菊珍家属亲属闹事事故。
另外, 配合市纪委处理送礼案件 1 起,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 人。
(五)
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更加规范 一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围绕建立健全用人导向机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防治用人不正之风监督机制三大任务, 认真执行干部人事任用公开和民主评议考核领导干部制度, 实现了实绩说话、 制度选人、 扩大民主三大转变。市人社局组建成立后, 通过拟定工作方案、 召开党组成员会、初步酝酿机关中层干部人选、 讨论决定任职、 与任职干部谈话、 行文任职和备案等程序, 调整 90 名中层干部。
二是健全财务制度。
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财务检查, 及时纠正了单位财务运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扭转了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的现象, 健全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制发了《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将局属各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比例纳入年度目 标责任考核内容, 做到了重大财务开支与集体研究, 民主理财, 按计划支出。
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制。
对人社局的所有业务流程、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服务项目、 收费项目及标准全部实行公开, 印发《政策法规汇编》 , 做到公开透明、 阳光操作。
二、 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监督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
派驻干部兼职过多。
目前各基层虽然都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特派员, 但是由于基层编制有限, 派驻干部必须一人多岗, 一身多职, 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一人唱几出独角戏, 更主要的是派驻干部还必须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做好其他工作, 否则年终考核难以过关, 这样无形中就将组织协调职能变质成为事务“包办”, 进而无暇抓监督, 导致派驻干部的职能严重错位, 使他们疲于应付业务工作, 疏于监督本职。
(二)
派驻干部的角色意识不强。
有些派驻干部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 不知道到底受谁领导、 对谁负责, 遇到情况往往向驻在部门领导请示汇报的多, 向市纪委、 监察室报告请示的少, 工作上患得患失、 畏手畏脚, 害怕得罪人, 害怕打击报复, 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
尤其是当遇到有抵触情绪或防范意识的驻在部门领导时, 往往选择明哲保身, 甘愿做一个分管具体业务工作领导或袖手旁观的看客。
(三)
扭转错误认识的力度不够。
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 各基层派驻干部对领导的监督都属于对上监督, 有的派驻干部人员编制在驻在部门, 工资福利和后勤保障都要由驻在部门来提供, 事实上使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
有些干部职工好坏不分, 是非模糊, 固
执己见。
他们认为现在上级考核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成绩, 纪检监察搞的再好也不能把业务工作搞上去; 也有的认为抓纪检监察工作就不一定少发案, 不抓就不一定发案, 发不发案全在运气; 甚至有个别业务部门对纪检监察特派员的工作存有抵触情绪, 不配合工作, 不愿意接受检查, 发牢骚, 讲怪话。
(四)
派驻机构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备。
制度对权力的制约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当前派驻机构制度体系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度空白、 制度缺陷、 制度落难等问题, 使派驻机构难以围绕驻在部门的职能职责, 对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执行情况、 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监督。
派驻统管相关法规条例缺失, 派驻机构干部考核、 学习交流、 福利待遇、 后勤保障等具体配套办法缺位, 更加大了派驻工作的随意性, 严重影响到派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
规律探索还不够深入。
由于派驻干部对各业务部门业务熟悉程度不同, 对驻在部门内在规律探索不够, 缺乏科学的监督方式方法, 重点不突出, 惩处力度不强, 监督效果不理想, 完全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 陷在各种矛盾的漩涡中不能自拔, 监督的威慑力和权威性也荡然无存。
三、 关于如何对派驻部门权力加强监督的几点思考 (一)
找准职能定位, 把握重点进行监督
一要明确监督重点。
要把驻在部门领导的权力作为重点, 着重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选拔任用干部、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 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的正确行使; 要对选拔任用干部、政府采购、 行政审批、 行政执法、 行政收费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 从而规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行政行为。
二要找准监督切入点。
各派驻机构要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 找准工作着力点, 对人事、 财务等重点部门及驻在部门业务工作重点环节了如指掌, 并不断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
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掌握各项业务工作流程, 熟悉驻在部门权力运行轨迹, 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 重点部位和监督盲点, 充分发挥“建议权”, 协助并监督驻在部门领导建好班子、 带好队伍, 成为驻在部门领导的得力助手。
三要确保监督实效。
创新监督检查新方式, 推动监督检查方法由突击性、 专项性整治向日常化、 规范化监管转变。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 广泛征求群众对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避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整合利用资源, 建立目标、 制度、 过程、 重点、 舆论、 群众监督有机统一的立体式网络监督检查体系, 通过加大执法监
察、 效能监察、 纪律作风督察力度等手段,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严肃查处重点案件, 对干部队伍中突出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强化作风建设, 严格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转变干部作风, 坚持以查促教、 以纠促建。
(二)
找准自身定位, 提高参谋服务主动性 一是摆正自身位置。
派驻机构要认清自己的职责, 营造氛围, 争取驻在部门领导和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要敢监督、能监督、 会监督, 坚决将本职工作抓好、 抓实、 抓出成效,拒绝大包大揽、 包办代替, 做到履职到位而不越位。
畅通驻在部门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在监督驻在部门的同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做监督和被监督的表率。
二是强化主动协调。
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 明晰业务流程和权力运行轨迹, 及时发现问题, 并协调解决, 协助和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
针对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既要向驻在部门领导请示, 也要主动向市纪委、 监察室领导汇报, 协调各方关系, 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 完善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三是克服监督难点。
派驻干部要加强学习, 吸收新的理论观点和工作方法, 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提高履职水平, 直面挑战。
开展工作时要克服畏难情绪, 不能因为福利
待遇、 生活关系等受制于驻在部门而不敢管事、 不敢管人,应牢记本职责任, 果断查处违纪腐败的人和事, 碰到难题要多动脑筋、 多沟通、 多请示、 多汇报, 而不能一味逃避, 无所作为。
(三)
加强制度建设, 不断规范监督工作 一是实行统一管理。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有步骤的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我市应加快这方面改革步伐。
改革过程中既要注重吸取先行者的经验, 又必须加大探索和体制创新的力度, 争取上级纪委对派驻干部的考察任命、 人事编制、 工资福利、 后勤保障以及日常业务工作实施直管, 解除派驻干部的后顾之忧, 强化监督权力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二是强化责任机制。
为了防止工作上的随意性和不协调性, 避免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的工作相互脱节, 必须建立一套以派驻机构监督职能为中心的机制体系。
合理划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工作职责, 确定责任主体, 细化派驻机构工作程序和办法, 明确规定哪些工作应由驻在部门完成, 哪些工作应由派驻机构协助完成, 哪些工作应当由派驻机构单独完成, 使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工作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三是实施单独考核。
派驻干部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既要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又要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负责, 还同他们朝夕相处。
而他们的职责却决定了他们行
使的是对上监督的权力, 特殊的身份和特殊的工作要求决定了在考核他们的工作时, 应实行集中统一的单独考核, 增加与驻在部门的廉政建设相挂钩的考核内容和分值, 参照并弱化驻在部门其他方面的工作实绩, 这样才能增强派驻干部的角色意识, 激发工作热情。
四是健全培训交流机制。
对派驻干部应当进行单独的集中培训, 定期强化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水平, 补充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等方面的知识, 还要不定期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 “引进来”新的经验做法, 改进创新后, 再将我们的优秀成果“送出去”。
健全派驻干部的定期交流机制, 让派驻干部适时的交流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其他性质的岗位上工作, 推进派驻干部工作和成长。
(四)
创新工作方法, 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 一是处理好监督检查与协调配合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长要找准自己的位置, 既当主角又当配角, 既不能沿用双重领导的模式依附于驻在部门, 也不能只强调独立性而忽视同一性, 要与驻在部门党组建立一种“和而不同”的关系, 既监督又合作, 使派驻机构能在尊重理解、 沟通协调和参与服务中强化监督。
以事实为依据, 大胆的进行监督, 要让驻在部门感觉到, 监督不是在“挑刺”, 而是在为驻在部门服务。
二是处理好实行监督与保护干部的关系。
建立廉政谈话
制度、 廉政指导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关心爱护同志角度出发, 强化事前警示教育, 学会“小题大做”, 通过分析平时掌握的一些“小问题”, 及时...
篇二:纪检组长调研
inking Politics · Party Construction 思政·党建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P. 381摘要:
人民银行县支行派驻纪检组长落实“专职专责”,既是落实《党章》和《条例》的要求,也是加强支行同体监督、提升监督效能的现实需要。派驻支行纪检组长在落实纪检监察“专职专责”工作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本文结合辖内基层支行纪检组长履行“专职专责”工作现状,提出意见和建议。关键词:
人行县级支行 派驻纪检组长专职专责 调研与思考如何紧紧围绕“专职专责”这个关键,有效提升监督效能,是派驻支行纪检组长面临和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最近我们结合督查督办支行派驻纪检组长专职专责工作,就这一问题深入辖内7个支行进行了调查。研究表明:派驻纪检组长专职专责有利于厘清职责、找准定位、抓住核心、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更好地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好等问题,但也面临认识不足、体制机制制约、能力不足、制度落实不到位、专职专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一、当前人民银行派驻县支行纪检组长专职专责面监的主要问题1.现有体制机制制约“专”的力度。
派驻支行纪检组长同时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组的双重领导,专职专责后,尽管可以集中精力抓执纪监督问责,但因职数的限制,派驻纪检组长各项工作关系仍在支行,在开展工作时仍然不敢主动触及矛盾,不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工作开展要靠上级纪委推一推才动一动的情况比较突出,普遍存在等、看、盼的现象,感到很茫然,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烈。2.认识不足增加了“专”的难度。
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甚至我们的领导干部认为专职专责后,派驻支行纪检组长因分管工作减少、任务减轻,责任更轻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相当一部分派驻纪检组长对专职专责后如何履职也认识不清、思考不多。个别支行行长也认为,支行纪检组长专职专责后,不能分管其他工作,在支行人手本来就不够的情况下削弱了支行班子的战斗力。从目前支行纪检力量的配备看,好几个支行只有纪检组长一个光杆司令,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加大了纪检组长的履职难度。3.能力不足影响“专”的深度。
从现有纪检组长的配备看,大部分派驻纪检组长都是业务干部出身,专职专责前,派驻支行纪检组长履职的更多精力放在分管业务工作上,没有就纪检组长如何履行职责潜心研究过,尽心实践过,不仅理论知识储备不够充实,而且实践能力也有待提高。前不久,我们在支行调研时发现,不仅支行行长,就是我们的纪检组长对专职专责后如何履职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站位不高,没有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和从严治行的高度来认识,专职专责只是因为上级行有要求。4.管理制度不到位影响“专”的长度。
管理模式上,纪检组长隶属于县支行管理,虽然少数县支行的纪检组长由中心支行派驻,但工资待遇在县支行领取,纪检组长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担心监督领导会给自己穿“小鞋”,不敢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担心工作太较真会引起被监督部门主管领导的误解和被监督人员的不理解,心存顾虑,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就可想而知了。业务模式上,上级行没有一套针对纪检组长工作开展层面的规章制度,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处于等待上级安排状态。二、构建基层央行派驻纪检组长履行专职专责的制度保障适应专职专责发展的新形势,落实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是加强和改进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而制度保障是关键。1.完善领导和管理体制。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心支行纪委对派驻支行纪检组长的考核和管理。建议派驻支行纪检组长干部职数上收中心支行调剂使用,派驻纪检组长工资待遇,评优评先,职务管理等一切个人关系由中支统一管理。一是有利于派驻纪检组长恢复裁判员身份,大胆履行各项监督职能,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组和“一把手”的监督。二是有利于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和指导,可以做到对各基层行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有利于派驻支行纪检组长“减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监督执职问责的“本职”上来。2.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尝试建立巡察督察工作机制。通过巡察督察组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支行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的情况、上级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研究的重要事项、内部管理、依法行政监督等进行巡察督察;为一把手和党组排雷扫雷,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尝试建立联查联办案件机制。即由市中支纪委牵头,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这既提高了检查和办案质量及效率,又锻炼了县支行纪检监察组长的业务能力。三是尝试实施分片派驻负责制。即整合现有各支行纪检组长,重新组成若干个纪检组,在中支纪委统一领导下,每个组负责几个支行的纪检监察工作。既有利于增强监督力量又有利于解决利益纠葛而导致的监督失效问题。四是建立派驻支行纪检组长直接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制度。支行纪检组长必须定期报告责任落实情况、支行监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隐患、工作的建议及工作思路。3.改进考核办法。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上明确派驻纪检组长由上级纪委单向考核,执纪监督不力由上级纪检部门问责追责。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对派驻支行纪检组长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理、信访处置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职工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派驻支行纪检组长业绩评定、优进劣汰的重要依据。三、找准定位、履职尽责,提升监督效能1.深入发挥教育预防作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专注”廉洁文化教育。
派驻支行纪检组长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作用,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和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要善于抓早、抓小、抓常,通过廉政教育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酿成大错。当前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组织开展“七个有之”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拉山头、结圈子、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行为,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规矩严起来。2.努力拓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内外兼修,“专务”监督检查。
要不断拓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注重“项目”的全过程监察,做到闭环管理。一是加强支行工作效能的监察。对上级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支行党组工作部署、支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有人监督,对督办不力的部门采取问责,同时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部门及人员进行问责,提高内部工作效能。二是强化对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涉及支行项目及费用大额开支、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等对人民银行县级支行派驻纪检组长专职专责的调查与思考简意中
谢波
邵阳市中支纪委万方数据
Thinking Politics · Party Construction
思政·党建P. 382进行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执纪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管控,重点关注在编不在岗、长期请假不上班、经济状况不正常、社会关系复杂的在职职工,加强对退休人员的监督管理。三是开展支行执法检查项目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支行纪检组每年向金融机构进行延伸问询,监督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确保权力行使的全程监督。3.落实“三转”要求,强化能力建设,“专职”监督执纪问责。
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两个为主”的指导意见》,加强和完善县市支行纪检派驻工作。大力弘扬铁板钉钉抓制度执行、铁面无私抓监督检查、铁石心肠抓责任追究的“三铁”要求,始终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品德。建立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度,对管党治党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权力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进行整改。注重谈话函询的质量,要让党员干部感到谈话函询是“有牙齿”的,真正在思想上有触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程》,强化自我监督,深化精准执纪,做到线索处置精心、事实证据精确、定性量纪精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强化纪法衔接,党纪处分与政纪处分、组织调整同步、联动,发挥威力、形成震慑,达到警醒效果。参考文献[1] 袁东生 . 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路径分析. 法制湖南与区域治理研究 ,2012 年[2] 王新民 . 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4 年 2 月28 日[3] 李武进 . 充分挖掘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潜力 . 重庆日报 ,2014 年 1月23 日[4] 温树斌 .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惠州学院学报 ,2014 年 7月 21日[5] 田玉慧 . 对人民银行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J]. 黑河学刊 ,2012(01)作者简介简意中,中国人民银行邵阳中心支行纪委副书记。谢波,中国人民银行洞口县支行纪检干部。摘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于2017年10月27日写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本文分析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实质和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四种形态”来指导我们纪检监察的具体工作。关键词:
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内涵
意义
运用
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总则第七条中正式写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那么什么是“四种形态”,其内涵实质是什么?为什么要运用“四种形态”,其目标指向和重要意义是什么?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四种形态”来指导我们纪检监察的具体工作?以下是我的几点思考。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实际上无论是从提出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指向,还是从具体的内容阐述来看,其内涵实质就是监督执纪的“四种手段”。可概括为:批评教育(“咬耳朵、扯袖子”属于提醒式的、轻度的批评教育,“红红脸、出出汗”则属于正式的、严厉的批评教育)、纪律轻处分或组织调整(通常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轻度职务调整等)、纪律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通常包括党内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重大职务调整)、 “两规”审查(处理的结果很可能是“双开”,移交司法机关)。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1.“四种形态”是新时期管党治党的政治智慧首先,“四种形态”是保证大多数的智慧。就是要通过教育大多数、医治少数、挽救极极少数的层层努力,最终实现让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健康”而充满活力地为党工作,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其次,“四种形态”是抓早抓小的智慧。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让批评与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起,让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知早知小,防微杜渐,用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和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两道堤坝有力地拦截并阻断了党员逐步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体现了对抓早抓小时机的精准把握,同时也使广大党员知敬畏、明底线。2.“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具体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讲,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四种形态”是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一是体现从严性,即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做到思想教育从严、党内生活从严、监督执纪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严到细处、严到实处。二是体现全面性,即适用于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谁都不能置身事外。这是各级党委和纪委履行党章所赋予职责的重要遵循,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具体诠释和制度细化。3.“四种形态”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创新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武器。“四种形态”将党的纪律进一步具体化,从规范日常的党内组织生活开始,对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轻微的违规违纪,直至违法犯罪的每一类情形的问责处理程度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相应纪律要求,指明了监督执纪的环节和步骤,划出了治病救人的层层防线,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实践遵循。用纪律对绝大多数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只把极极少数的涉嫌违法的交由约束普通公民的法律来制裁,体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思想,是我党纪律建设方面的重大创新举措。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1.第一种形态的运用1.1 适用范围(1)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2)反映问题过于笼统、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年代久远、难以查证的;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意义及运用的思考鲁碧玉
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万方数据
篇三:纪检组长调研
1 -派驻纪检监察组调研材料
一、基本情况 驻市
局纪检监察组自市纪委监委 2019 年 月统一调整监督范围后,综合监督市住建局等 4 单位,共计
个党支部、
名党员、
名监督对象,另业务指导市工程管理处 1 个单位。组内现在编人员 人,组长 1 名,副组长 名,其中 2 人长期在委机关跟班学习。
二、上年度工作简况 2021 年,我组积极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在做好日常“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廉政档案建设、节假日监督提醒、廉政警示教育等工作基础上,着重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黑臭水体治理、纪律作风整治、巡察整改督促等领域,积极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其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法受到
报公开报道。
线索处置方面,我组完成处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第一种形态处理
人次,党纪政务处分 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政务开除处分 人,收缴违纪款
元。针对
问题和
管理问题,提出监察建议书 2 份。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 2 - (一)力量单薄,工作专业性不够。因日常事务繁多,而人员力量长期薄弱、分散,造成软件资料管理不够细致,有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进度不快、程序不规范;立案件办理存在程序简化问题,有的报告签字是查审分离,实际是自查自审。
(二)制度欠缺,监督规范性不强。综合监督部门业务点多面广且风险易发,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没有纲领性指导意见,更多依靠个人经验。如经常参与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但对应当参与哪些项目、把关哪些环节、注意哪些重点,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章程,缺少统一的指导性意见或办法。
(三)压力集中,工作平衡性不佳。我组综合监督的 4 个单位以及业务指导的 1 个单位,均与群众、商户、企业打交道较多,比较容易出现信访矛盾、利益纠纷,故而信访量和问题线索数量明显突出,核查压力较大。而纪检组工作虽不如机关部室工作单一、专业,但综合性较强,既要开展线索核查,又要对接机关各部室交办的各类行政事务、材料报送,也要参加综合监督单位重要会议并兼顾配合一些重点工作,所以经常力不从心。
(四)体制不顺,考核科学性有待改进。派驻纪检组相互之间、与机关部室之间交流渠道较少,组内日常业务的开展效果,更多体现在综合监督单位,而较少在考核主管部门有存在感,现行考核中的“票决制”,对专注于组内业务工作的派驻机构及干部有失偏颇,不利于激发工作热情。
四、对策及打算
- 3 - (一)健全机制规范“三重一大”监督。借鉴江苏地市经验,出台派驻机构“三重一大”监督指导性文件,尤其对项目工程、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明确监督环节、重点,便于实际操作。
(二)发挥联系室、协作组作用。依托联系室、协作组建立交流互助平台,针对各组普遍的案多、人少问题,根据各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高峰期变化,进行人员力量的动态倾斜,既提高工作效率,也方便干部之间交流互学。
(三)对综合监督单位适当调整。根据监督体量适当调整监督范围,避免业务总量过于不均衡。
(四)加强专业性辅导。联系室可组织各组定期提交工作中的疑问、难点,通过例会、书面交流等方式答疑解惑;也可考虑通过改革当前纪检系统党支部设置方式,业务相近科室、纪检组同在一个党支部,增进彼此联系,可避免现行与驻在单位一起进行支部学习,学习侧重点相互矛盾的问题。
篇四:纪检组长调研
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共 12 篇)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维护农村基层党风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找准职责定位,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破解履职难题,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镇纪委履职还有较多困难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清,职责定位不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部党委、党委主要领导对这种职责思想认识有误,定位不准,没有认识到应承当主体责任,没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没做到两者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委班子成员没按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的甚至认为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领导干部口头上接受监督,在思想和行动上则躲避监督,与乡镇纪委之间有心理防范,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形成了一道无形的墙,产生纪委书记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了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个别领导对查办案件不重视,片面认为查办案
件会影响经济建设,影响单位稳定,不支持不配合,消极应付;有的一味维护面子,压案子、捂被子,说情袒护;有的怕案件查多了引火烧身,拔出萝卜带出泥,对办案态度暧昧,甚至故设障碍。乡镇纪检监督组织承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其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由于职责定位不准,在工作中常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未管好,“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
〔二〕聚焦主业缺乏,推进“三转〞难。纪检监察工作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按党中央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大局部纪检监察组织仍存在工作任务杂,大包大揽,专职不专,职能泛化,兼职过多现象。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还主管政法、计生、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等重要工作,看似纪委权力大,管得宽,但实则是工作关系未理顺,直接导致难以有足够精力带着班子成员聚焦主业,职能作用受削弱, “三转〞难落实,错位缺位严重。受体制机制限制,纪检监察班子成员除纪委书记的个人年度考核由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考核外,其他成员的人、财、物均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当地政府在安排中心任务、工程建设等重要工作时,仍安排所有班子成员从事职责外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三转〞。
〔三〕体制机制不合理,监督执纪难。乡镇纪委正副书记由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提名产生的做法较前由同级党委或上级组织部门提名产生,更有利于纪委充分履职,消除顾虑。但体制机制仍有不合理地方,造成监督执纪困难。乡镇纪委书记个人年度考核由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考核外,本级纪检监督组织的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年度考核、办公经费及地点等都在乡镇,这种设置虽然便于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两者利益关联紧密。这种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弊端仍然客观存在。由于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使纪委监察组织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时面临困境,而引发“不敢查、不能查、无法查〞等问题,乡镇纪检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三怕〔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导致乡镇纪检监督组织在履职时出现畏手畏脚,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党章》明确了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监督难题不可防止长期存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他执法部门沟通交流不畅,无法共同享受各种信息资源,未整合可用力量,这无疑对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有一定制约。
〔四〕队伍素质不强,机构呈弱化。近两年从上至下大力整治
“四风〞,风清气正气氛已形成,但“四风〞仍有市场,“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仍然存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干部也不同程度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决,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有一些纪检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怕吃苦,对办案工作敷衍塞责,缺乏原则性、政策性。由于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引发了一些问题。查办案件需要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及较为专业的调查取证、谈话笔录技巧,由于培训少,业务复杂,不重视学习,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不过硬,一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懂办案、不会办案。现在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隐蔽高明,案件查处很难,这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熟悉法律法规知识,导致大局部乡镇纪检干部开展工作时显得力不从心,一片茫然,不知从何下手。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备不强,机构呈弱化现象普遍。乡镇纪委由 5-7 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换届时班子配得较齐,但由于人员流动加快,纪委委员调离本乡镇后,没得到及时补充,局部纪委书记成了光杆司令,做事单打独斗,造成许多工作难以开展。队伍组成东拼西凑,人员来自不同单位,不同战线,导致身兼多职现象普遍。整个班子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往往把纪检工作当成副业,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力量薄弱的事实,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加大。
〔一〕改革体制,理顺关系。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乡纪委机构改革等具体化制度化运行标准,推进体制改革创新,针对职能不专、队伍不稳问题,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派驻机制,将现行的同级党委政府管理使用,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其人员编制、人事受上级纪委管辖,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由上级纪委核发,办公场所及日常办公保障则由所驻单位提供。其主要领导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指派,纪委书记参加乡镇书记办公会。派驻机构与所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有协助所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参加派驻单位工作,但无人事调配选拔和经济利益牵连,解决开展工作怕的问题。但除
信访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工作之外,派驻纪检组长不应主管或分管所驻单位其他业务,彻底解决裁判员运发动角色冲突问题。对乡镇纪检监察人员的考核应以上级纪委为主,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升去留及考核由上级纪委统一考察提出意见,克服因秉公办事遭冷落、被打击报复甚至受排斥而得不到提拔重用的现象,确保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派驻机构应积极通过参加所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参加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巡查等形式履行
职能。派驻机构与所驻单位应加强沟通交流,信息通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配合。
〔二〕把握定位,抓住“牛鼻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在党委,纪委负监督责任。这要求乡镇纪委必须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真正把主业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乡镇党委必须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落实在行动上。纪检工作的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要解决职能泛化、大包大揽问题,必须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通过校正职责定位、回归职能根源,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纪检是落实监督责任主体,监督对象包括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普通党员,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施执纪监督,是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故土镇纪委在履职时务必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同时纪检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所在,纪委各项工作必须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来开展,纪委履行职责必须对党委负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聚焦主业,种好责任田。中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机构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乡镇纪委要按照“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要求,不断深化“三转〞,守住
主业不发散。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合理配置人员,减少职能交叉,探索新的派驻方法,实现监督机构全覆盖,把不必参与的协调工作归还有关部门,让纪委校正职责定位,回归职能根源。突出执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问责,强化对政府职能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市委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常长二字,盯节点关键,纠四风,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以零容忍态度、猛药去疴决心、刮骨疗毒勇气,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破解职能泛化、聚焦缺乏、散光有余等问题的金方子,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标准乡镇纪委书记分工。纪委书记对纪委机关党的建设负主体责任,应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完善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权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标准乡镇纪委工作,解决工作任务杂的问题。纪委书记必须从繁杂的与纪检无关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这样,才能专心履职,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
〔四〕转变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和“一案两报告〞规定,加强办案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坚持分类处置,定期清理,标准管理。加强案件审理,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对问题线索查处要迅速。改变乡镇纪委办案线索来源单一状况,发挥信访案源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及其他执法机关业务部门协作,保持立体联系,实行信息共享,形成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坚持常长二字,抓早抓小,抓细节,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魔高一尺〞更要“道高一丈〞,必须转变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党风监督员及群众的监督作用,灵活运用各种检查、线索排查等方式,把问题导向、责任倒逼贯穿工作全过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节点,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工程的单位和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蚂蚁搬家的韧劲,杀几个回马枪,来几个回头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狠抓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突出考核问责,健全考核体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五〕加强教育管理,提升队伍素质。中央要求“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阔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狠抓队伍建设,是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行为标准,明确工作职责权限,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灯下黑〞问题。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意识,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加强教育培训,加强理想信念和行为标准教育,狠抓理论业务培训,推行上级纪委业务室与乡镇对口指导制度,组织异地考察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严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入口,突出注重专业化建设,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年限、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选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正副纪委书记、专职委员要配齐配强、专职专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冷暖〞,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稳定干部队伍,激发工作热情。
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2〕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设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阔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办"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效劳。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和力度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制度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念在口上,落实不到行动上。则,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里,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1、 从机构及人员配置上。乡镇纪委一般由 3 一 5 人组成,其中设纪委书记 1 人,纪委副书记 1 人,行政监察员 1 名,其余为委员,委员通常都是其他涉及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实
际上纪委日常工作的只有 3 人,而乡镇纪委书记往往还分工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
篇五:纪检组长调研
纪检组履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去年 12 月 26 日,xx 市纪委派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自进驻以来,严格按照中共 xx 市委《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中派驻机构明确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监督权限及工作关系,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对履职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
一、尽职履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有力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不断促进工作规范 。拟定了《工委纪检组工作制度(试行)》、《工委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的若干工作机制(试行)》,制定了内部会议、公文处理、信访处置、谈话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监督单位廉政档案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了科级以上领
导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廉政风险点的监督;配合拟定了《xx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常用条规汇编》,为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聚焦主业主责,注 重加强日常监督。注重加强对联系单位“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不断促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参加(列席)监督单位工委(党组)会 x 余次;指导各单位党组(工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后 x 次与联系单位 x 多人次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与 x 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收到信访件 x 件,其中受理 x 件,转办 x 件,目前 x 件均已办结。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坚持不懈正风肃纪 。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在元旦节、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集中组织对联系单位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了解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全年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 x 份,责令整改问题 x 个;认真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加强对联系单位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发现问题 x 个,移交督促整改问题 x 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涉及违纪违法的专项纪律检查和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
查,持续纠正“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督查中共发现问题 x个,移交(责令)整改问题 x 个。
四是突出审核把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和程序“六个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和“一案三审”制原则,不断强化“强化职责意识和大局观念”,确保“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的落实。今年来,共受理党纪、政务违纪案件和问责事项 x 件,审结x 件,未出现一件因定性、量纪不当或对处理不服而被处分对象提起申诉的案件;针对纪检组组建后人员变动大、新手多、业务不熟等实际,注重发挥案件审理业务指导功能,统筹协调 x 个派驻纪检组查办违反党纪、政务案件和其他问责事项的审理审核工作,细心解答各纪检组提出的问题,全年接受电话、来访咨询 x 余起;以纪委监委组建的机关 x 个案件审理小组为单位,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为案例,组织对部分案件审理小组开展“以案代训”,对审理小组所关心的案件审理程序、审理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问责事项程序及适用条规等开展现场互动,答疑解惑,提升审理小组自办案件业务水平。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为加强纪检组党员管理,经报市级机关工委批准同意,我组专门成立了党支部,做到了组织健全。以开展主题教育为抓手,加强党员
干部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坚持每周、每月开展业务学习交流、研究分析案例制度,积极参加各级纪检监察专业业务培训,强化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意识,提高派驻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提升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聚焦难点,真正找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根据市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我们注重结合实际,采取摸底调查、一线走访、专题研讨等形式,利用日常监督督查之机,认真对纪检组成立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通过梳理和总结,我们认为纪检组在履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与困难:
一是机构改革体制机制还未完全理顺。工作中我们感到,此次市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将市级机关各派驻纪检组干部的编制、人事管理、个人年度考核、干部选拨任用和教育培训等均统一收归市纪委监委集中管理,是此次 xx 市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的亮点。但同时又将派驻纪检干部的工资关系划归派驻监督单位管理,退休后又归属派驻监督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在年度目标考核的结果运用上,干部个人又与派驻监督单位的目标考核奖励等次挂钩,造成各派驻纪检
组干部之间工资福利待遇存在较大差异,容易导致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归属感,工资福利待遇及退休归属去向,又与派驻监督单位有直接的共同利益关联关系,不利于监督执行问责等工作的开展。
二是纪检组干部交流晋升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由于各派驻纪检组对上只联系一个监督检查室和一个案件审理室,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其他部门联系相对较少,对下只直接联系几家监督单位,工作相对独立、工作范围小、接触面窄,各派驻纪检组干部相互之间工作、信息等交流困难,容易造成封闭式运转,不利于派驻纪检组干部的成长进步。
三是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有待全面提升。部分派驻纪检组存在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工作缺泛活力、人员缺编严重等问题。有的派驻纪检组监察工作人员监督执纪和办案经验缺乏,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不够有力,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规程等不熟悉、不掌握,且没有进行过案件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办案效率较低,容易出现执纪力量薄弱、执纪水平偏低、办案质量低下等问题。有的派驻纪检组办案人员以前很少办理案件或者从未办理过案件,致使一些案件在调查阶段存在取证不全、遗漏证据等情况,导致我组在后续的案件审理工作任务繁重、审理压力较大。
四是案件审理和卷宗管理机制有待健全规范。我组承担着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审理工作,任务较重。同时,纪检组案件审理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压力较大;审理案件的后续监督管理机制欠缺,案件的调查、审理和执行以及结果运用方面还未形成一套完善有序、具备可操作性的运行监督机制;案件审查卷宗和审理卷宗由不同的部门单位分散保存,不利于案件卷宗归档管理和将来的查阅复核等工作。
三、研究对策,切实理清加强和改进纪检组工作的思路 一是持续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是此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终极目标。为此,建议将市级机关各派驻纪检组干部的工资关系、年终目标考核奖励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退休归属管理划归市纪委监委集中统一管理,形成各派驻纪检组的干部与监督单位没有共同利益关联关系,既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又确保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时更加有力,使此次全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体制机制一步到位,从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定位最大限度发挥机构改革效益。
二是健全完善用人机制,进一步译放队伍活力。根据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任务以及职能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并选
准配强各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健全完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选拨任用和交流、晋升机制,加强各派驻纪检组干部和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干部间的交流轮岗,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译放纪检监察队伍活力。
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 。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监督执纪能力,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分层次、分批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调查审理的工作流程与规范,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执纪水平,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派驻管理。建议对各派驻纪检组进行政纪授权,使办理政务案件依法依规;健全完善各派驻纪检组审理案件后续监督管理机制,使案件的调查、审理和执行以及结果运用上形成一套完善的运行监督机制;建立各派驻纪检组案件卷宗归档管理和查阅、复核等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案件审查和审理卷宗结案后的归档管理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各派驻纪检组以及各监督单位的案件卷宗档案,确保案件审理和卷宗管理规范严谨有序。
篇六:纪检组长调研
监察工作调研情况汇报 孙传志(2020 年 4 月 9 日)
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的领导和同志们:
根据市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调研的要求,现将涉及调研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一是切实扛牢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纪律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将抓党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班子成员按照委党委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班子成员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报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结合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整顿干部作风,摈弃“慵懒散漫拖”行为,多措并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以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良性发展。支
部班子成员每年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利用周五学习日集中学习观看一些警示教育片等,利用反面典型吸取教训,筑牢廉洁自律精神防线。
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执行预算、公务接待、差旅费用管理、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和福利等方面一贯坚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在重要时间节点,也严格落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多年来,我院干部职工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也未接到违规违纪的举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二、市委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 年 3 月上旬至 6 月初,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常规巡察。8 月 13 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极具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支部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罗峥嵘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按照整改要求,聚焦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找梳理出在工作存在的四类 9 方面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了 22 项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中共安康疗养院支部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 2017 年 8 月,市审计局对我院书记、院长罗峥嵘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 2014 年未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问题、无依据发放奖金、劳务费问题、违规发放门诊医疗费补助以及违规使用票据、往来帐列收列支等几个问题,我院立即进行了逐条整改,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约束,切实按会计规范操作,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 选人用人情况 我院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选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医院支部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按章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始终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全过程。目前,全院共任用 6 名科级干部,我院共设置 4 个科室,分别是院办公室主任 1名、副主任 1 名、社防科科长 1 名、医务科科长 1 名、社管科科长 1名、副科长 1 名。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 (一)存在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强,举措上无新意。满足于过去的成绩,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惯性工作,工作主动性欠缺,坐等指示。
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有待加强。我院是一个支部,纪检监察干部是兼职,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能力、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二)对策建议
一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更好的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工作。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紧盯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的职位,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是提高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增配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五、当前党风政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不愿为、不敢为,有懒政怠政、松垮散漫问题。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与形式主义问题叠加,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调动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值得一读的《红安寺传奇》
孙传志
英雄不问出处。品读《红安寺传奇》, 作者傅光华,陕安内批字 20160602 号,如沐春风,字里行间感召出一种坦诚而热情的诗意叙事。中国历来有“文如其人”的说法,西方也有“风格即人”的见解——说明的都是“人”与“文”之间的内在联系,突出的也都是“人”对“文”的决定性影响。这大约是条古今中外一致认同的创作法则。在阅读傅光华先生的作品、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之前,让我们先回顾、追踪他那艰难的人生跋涉与曲折的文学追求……20 世纪 50 年代,先生生于陕南白河,上过私塾,当过社员,修过铁路,从教近40 年。退休后,潜心写作,撰写《归类字词歌 100 首》、《碌碌大半生》、《乡土集》、《双塔寺传奇》等一大批作品。
《红安寺传奇》,让人看到了明宪宗时期朝廷内部潜藏的复辟势力,利用佛教幌子,招兵买马,招降纳叛,阴谋颠覆朝廷篡权夺位,最终覆灭的故事。傅光华先生以非凡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智慧,创作出这么动人的《红安寺传奇》。红安寺山是佳山,泉是圣泉,寺是名寺,在方圆数百里名气甚大,传奇定然会给读者带来更多的启示、智慧和力量。
傅光华是一位多才多艺且有丰富文学底蕴的作家,这些创作题材,给他以强烈震撼,给他以奔袭灵感。说实话,要用《红安寺传奇》来展现朝廷内部阴谋颠覆篡权的全过程,是很艰难的。但是,《红安寺传奇》一个个神奇的故事引人入胜。传奇令观者拍案惊奇,或低吟浅唱,或放声高歌,或抚掌而笑,或扼腕叹惜,或临风起舞,或笔底起风雷。章回小说的艺术特征要求情节连贯,故事完整,尽量不使用倒叙,叙述角度基本是第三人称。在叙述方面,傅光华先生很注意说与听的关系。一是绝大多数章回前面都有一入话,二是注意保存讲话的痕迹,三是为吸引读者兴趣,常常采用“卖关子”,在情节关键处戛然而止。
民间传说是文学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许多文人作品的重要源头。好的传说故事往往形象地表现着老百姓的价值取向。红安寺所在的村庄,是先生的故乡,他从孩童时代起,便从父辈那里听到许多关于红安寺的传说。成年后,他又长期从事教育工作,良好的文学素养使他深知这些传说故事的价值。他懂得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宝贵的遗产很有可能湮灭,而且口口相传的方式,覆盖面总是相当有限。为了把传说变成文字,使其广泛传播,让更多的人了解红安寺文化,感受红安寺的魅力,先生做了大量辛苦和富有创造性的工作。
我非常看好《红安寺传奇》这本书,我以为,红安寺千秋万代,红安寺的传说也会历久弥新,傅光华先生所做的事对子孙后代来说堪称功德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