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计划 > 2023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3篇

2023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3篇

发布时间:2023-04-27 15:35:05

2022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3篇2022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 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计划、、220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44篇 220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供借鉴 一、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3篇

篇一:2022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

书记驻村帮扶工作计划、 、2 2022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4 4 篇

 2 2022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供借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 x 全会精神,以及市纪委 x 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 x 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

  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

 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x“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

 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

  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

  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重温入党誓言、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是带着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

  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

 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单位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

  三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部室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x 廉政建设制度》和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

 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成立以党组副书记、主席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x 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 x、x 两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从严治党的工作情况。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领导小组采取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机关各部室落实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

 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各部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四)可供参考 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计划 3 3 篇供借鉴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订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理清思路,扑下身子,扎实工作,推进本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目标

  1、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吃透村情,找准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理清经济发展思路;通过政策宣传、示范带动、人才培训、科技服务、资金扶持等方式,帮助村调整经济结构,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引进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服务业,并使农民得到实惠;发挥单位优势,积极为挂职村引进项目和资金;结合村实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发展劳务经济,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

  2、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创建文明村户活动,抓好农业科技和文化知识教育,农民群众的素质得到提高;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导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活动;帮助“五保户”、困难户,搞好计划生育、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村风、民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促进村级组织建设。指导和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结合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双强”工程和农村党建“十百千”示范工程,搞好帮建村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帮助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职村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没有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

  5、计划生育工作。加大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让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该进站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律进站查体,该落实节育措施的一律落实节育措施。

 6、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给老百姓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乡村文明建设,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计划 3 3 篇供借鉴

 一、任务目标

  稳定实现万胜坝社区全部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持续提升已脱贫户收入和内生动力,防止返贫;协助万胜坝社区黄连、莼菜和乡村旅游三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提高群众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加强万胜坝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不断发现和培养后备干部;改善人居环境和群众精神面貌,促进乡风文明。通过接续奋斗,助力万胜坝社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历史任务,实现乡村振兴。

  二、具体举措

  一是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保障政策传达准确到位。以召开院坝会、日常走访宣传、 “助力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万胜”微信公众...

篇二:2022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

  广西巩固脱贫成果帮扶手册(参考模版)

 (2022 年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行政村名称:

 驻村第一书记:

  派出单位:

 联 系 电 话 :

 村党组织书记:

 联系电话:

  驻村工作队员:

  派出单位:

 联 系 电 话 :

 驻村工作队员:

  派出单位:

 联 系 电 话 :

 帮 扶 联 系 人 :

 所在单位:

 联 系 电 话 :

 帮 扶 联 系 人 :

 所在单位:

  联 系 电 话 :

  — 1 —

 目

  录

 一、家庭基本情况 ······················································· (2)

 二、帮扶联系记录 ······················································· (5)

 三、收入登记表 ·························································· (8)

 四、帮扶政策摘录一览表 ············································· (21)

  — 2 — 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住址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自然村(村民小组)

 号 家庭类型 □脱贫户(脱贫年度:

  )

  □监测对象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是否易地搬迁户 □是

  □否 是否居住在大中型易地搬迁安置区(800 人以上)

 □是 □否 安置区地址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小区)

 纳入监测时间(年月)

 纳入监测主要风险

 消除风险时间(年月)

 家庭成员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号码 与户主关系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在校生情况 健康 状况 劳动 技能 是否 会讲 普通话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是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是否特困供养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户主

  — 3 —

  统计周期开始家庭人口数

 统计周期结束家庭人口数

 备注 (变更情况 说明)

 注:1.“家庭类型”根据实际选填。

 2.“纳入监测主要风险”分为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其他(文字备注)。若主要风险为“因自然灾害”,需注明具体为何种灾害,可选项分为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旱灾、生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因疫情、其他。

  — 4 — 3.“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的成员,包括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镇等相关保障政策的

 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脱贫攻坚期家庭成员数据为基准,结合实际情况填写。

 4.“是否易地搬迁户”是指符合“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搬迁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勾选“是”或“否”;“是否居住在大中型 易地搬迁安置区(800 人以上)”,勾选“是”或“否”。

 5.“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是残疾人的,填写残疾人证号码。

 6.“政治面貌”,分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等。

 7.“文化程度”,分为“文盲或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如为中专,按“高中”填写。该项填写已

 不在校的家庭成员情况,在校的家庭成员填写“在校生情况”栏,此栏不再填写。

 8.“在校生情况”,分为“学龄前儿童”“学前教育”“小学”“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高一”“高二”“高三”“中职一”“中职二”“中职三”“高职一”“高职二”“高职三”“技师一”“技师二”“技师三”“技师四”“本科一”“本科二”“本科三”“本科四”“本科五”“硕士及以上”等。属于预科生的,按“高三”填写。

 9.“健康状况”,分为“健康”“长期慢性病”“大病”“残疾”等。“健康”是指过去一个月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长期慢性病”是指 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疾病,如肝炎、肺炎、糖尿病;“大病”是指如心脏病、癌症等需要经常住院治疗的疾病。对于残疾人员,同时填 写残疾证所标注的残疾类别与等级。

 10. “劳动技能”,分为“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丧失劳动力”“无劳动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等。普通劳动力是指 16-60 周岁(在校生除外)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取得各类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技能劳动力指 16-60 周岁(在校生除外)具有劳动能力、取得各类技能证书(同前所述)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16-60 周岁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 16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的人员;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是指 16-60 周岁之间有劳动能力的病人以及 60 周岁以上的健康人群,能够从事一些简单劳动的人员。对残疾人有劳动力的界定应根据残疾人本人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原则上除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之外,其他类别的成年残疾人都应视为有劳动能力。

 11.“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在“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栏填 写并括号注明,填写范例:是(职工)。

 12.“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栏填

 写并括号注明,填写范例:是(职工)。

 13.“是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在“是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栏填写并括号注明,

  填写范例:是(城镇)。

 14.“是否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分别填写:“是(孤儿)”、“是(无人抚养)”。

  — 5 — 帮扶联系记录

 2022 年帮扶计划

  注:1. 从 2022 年起至过渡期结束,每季度帮扶联系人对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脱贫户至少入户开展 1 次帮扶联系工作。

 2. “帮扶计划”由帮扶联系人与帮扶对象共同商量,综合帮扶对象的家庭实际、发展帮扶需求等制定。

  — 6 — 2022 年帮扶措施及政策落实情况 扶 产 业 帮 扶 :

 :种植业

 林果业

 养殖业

  加工业

  乡村旅游

  消费帮扶

  其他(技术培训指导 品种改良

 销售产品

 产业以奖代补

  提供社会化服务

 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

 入股分红

 土地流转 其他 )

 扶 就 业 帮 扶 :

 :技能培训

  劳务输出

 外出务工补贴

 以工代赈 经营主体就业(含帮扶车间吸纳)

 其他(劳务补助

 求职创业补贴

 职业指导

  就业信息推送

  岗位推荐 依托本地产业就业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其他 )

 公益岗位帮扶:护林员

 保洁员

 其他(其他乡村公益性岗位 )

 金 金 融 帮 扶 扶:

 :小额信贷

  其他 住房安全保障:危房改造

  其他 饮水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

  扶 健 康 帮 扶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其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其他)

 义务教育保障:寄宿生生活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劝返

 送教上门 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其他 )

 扶 教 育 帮 扶 :

 :雨露计划

 助学贷款

 助学金

 其他(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免学杂费 其他 )

 障 综 合 保 障 :

 :低保

 特困供养

 临时救助

  残疾人补贴

  防贫保险

  其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高龄补贴

  边民补贴 水库移民补贴 孤儿(含事实无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其他 )

 社 社 扶 会 帮 扶 :

 :社会捐助

 其他 搬 搬

 迁 迁 :

 :搬迁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 其 其

 他:

 注:根据实际情况“勾选”该户享受有关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 7 — 入户时间 走访(联系)工作情况

  注.“走访(联系)工作情况”由帮扶联系人根据实际填写,如宣传政策、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事项等。

 — 8 — 收入登记表 收入类别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2年第一季度 (

  月至

  月)

 2022年第二季度 (

  月至

  月)

 2022年第三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备注 10 月 11 月 12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一、生产经 营 性收入

 种植业

  林果业

  养殖业

  其

 他 (加工业、乡村旅游、消费帮扶、自主经营等)

 小

 计

 二、生产经 营 性支出

 种植业

  林果业

  养殖业

  其

 他 (加工业、乡村旅游、消费帮扶、自主经营等)

  产业奖补 (抵扣经营性支出)

  小

 计

 注:统计周期内产业奖补资金应小于或等于生产经营性支出。

 单位:元

 — 9 — 三、工资性 收 入( 劳 务收入,含乡 村 公益 性 岗位补贴、乡 村 建设 公 益性 岗 位补贴,不含 生 态护 林 员补贴)

 姓名 务工区域(省、市、县、乡)及收入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二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三季度 (

  月至

  月)

 务工时长(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10 月 11 月 12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务工区域

  收入

  务工区域

  收入

  务工区域

  收入

  务工区域

  收入

  务工区域

  收入

  务工区域

  收入

 — 10 — 小

 计

 四、财产性收入

 类

 别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二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三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10 月 11 月 12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资产收益(含土地流转、光伏收益等)

 入股分红

 其

 他

 小

 计

 五、转移性收入 产 业 帮 扶 类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稻谷生产补贴

 (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四)水稻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生猪良种补贴

 — 11 — (六)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强制扑杀补助

  五、转移性收入

 类

 别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二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三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10 月 11 月 12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产业帮扶类 (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八)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

 (九)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补贴

 (十)农机购置补贴

 (十一)其他政策性补贴、补助

 就业(十二)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

 — 12 — 帮扶类 (十三)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十四)求职创业补贴

 五、转移性收入

 类

 别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二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三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10 月 11 月 12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就业帮扶类 (十五)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十六)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十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十八)创业培训补贴

 (十九)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13 — (二十)职业技能 培 训 生 活 费(含交通费)补贴

 (二十一)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二十二)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五、转移性收入

 类

 别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二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三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10 月 11 月 12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就业帮扶类 (二十三)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

 (二十四)其他就业帮扶补贴

 综合保障(二十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 14 — 类

 (二十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

 (二十七)临时救助

 (二十八)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二十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五、转移性收入

 类

 别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二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三季度 (

  月至

  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10 月 11 月 12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综合保障类 (三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三十一)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三十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15 — (三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含基础养老金、养老代缴)

 (三十四)高龄补贴

  ...

篇三:2022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

街道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XX 街道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计划,现将集中排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工作重点 (一)排查对象。全街道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八类人群”:

 1.脱贫户。重点关注 2020 年当年标注脱贫的脱贫户; 2.低收入农户。重点关注 2021 年度和 2022 年测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 6900 元以下,以及收入较上年度下降 50%以上的农户;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关注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4.低保对象。重点关注 2021 年以来新纳入和申请未纳入低保的农户; 5.残疾人家庭。尤其关注重度残疾人家庭和 2021 年以来致残家庭;

 6.多子女家庭。重点关注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3 人及以上)、刚性支出较大家庭; 7.收入不稳家庭。重点关注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疫情等影响导致失业和就业不稳的;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重点关注一般农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 XXXX 元(2021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脱贫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 XXX 元的(2021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0%)。

 (二)工作重点 1. 监测范围。以全省新调整明确的 XXX 元作为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根据摸排的 2021 年 10月至 2022 年 3 月家庭人均纯收入预测 2022 年收入,充分考虑“两不愁、三保障”以及饮水安全状况等情况,核查是否纳入监测帮扶,做到识别纳入不设指标限制。

 2. 排查区域。排查区域为管理处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是无脱贫(监测)人口但有农村人口的行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核查是否存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高于 2%的情况。

 3. 排查内容。排查所有农户家庭成员情况,包括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收入和支出情况等,重点排查:

 一是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和一般脱贫户是否存在“应

 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等问题; 二是已纳入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帮扶,特别是参加医保等健康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对未消除风险的,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 三是已消除风险对象稳定情况,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四是规模性返贫风险情况,看产业就业帮扶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资产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看各类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

 二、工作计划 (一)集中开展排查 1. 开展培训部署(4 4 月 月 9 29 日前)。组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成员、管理处挂点干部、管理处干部、管理处乡村振兴信息员、村小组干部参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培训,确保街道、管理处、村小组三级干部掌握集中排查内容、方法和要求。

 2. 开展集中排查(5 5 月 月 0 20 日前)。对照排查内容、区域和范围,充分发动街道干部、管理处干部、村小组干部和专职信息员等作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准确核实所有农户信息,并由管理处将排查情况逐户登记在《XX 区 XX

 街道 XX 管理处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 2)》,5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排查任务。

 3. 信息采集录入(6 6 月 月 1 1 日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脱贫户、监测户信息缺失、不准确等问题开展认真整改,并于6 月 1 日前完成国家、省防返贫监测系统平台的录入工作。一是按照统一要求,在省防返贫监测系统内,补充本辖区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二是将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相关信息、现有脱贫户和监测户不完善的信息,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录入完善。

 三是将集中排查主要数据按《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1)的要求,录入省大数据管理平台。

 (二)抓好问题整改 1. 建立问题台账。管理处要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时限等;街道对管理处摸排情况进行汇总,建立问题清单;街道、管理处填报《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1)》和 XX 区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问题整改清单。

 2. 做好回退清退。5 月 25 日前收集管理处需要“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情况,由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向区局提出申请,报省、市局呈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由省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3. 排查问题处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分类进行处理。

 一是对排查发现需新识别监测的农户或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农户,管理处按程序识别纳入,从发现风险线索至完成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 15 天;二是对现有监测户排查发现帮扶措施不到位的,要因户因人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立行立改解决问题; 三是对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户,排查发现风险消除不稳定的和整户无劳动力的,要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需回退处理; 四是对排查发现监测对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和信息录入不准确等,认真审核及时补充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强化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排查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精密部署。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人员职责,充分发动街道各行业站所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共同参与,加强统筹推进,强化分析研判,集中精力排查,确保按时限、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排查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街道不定期对管理处集中排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排查不到位、整改走过场、措施落实不力的将纳入年度考核扣分;对排查中遇到的问题,管理处要及时解决处理,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审核、谁负责”

 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采集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

 (三)举一反三整改。统筹做好集中排查发现问题、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以及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一体整改;要结合实际,制定规模性返贫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按时报送材料。管理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排查各项任务,6 月 2 日前形成集中排查总结报告,经管理处书记签字盖章后,将盖章纸质版(含电子版)和《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1)》(含电子版)一并上报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报告格式为集中排查经验做法情况、排查问题及整改情况(包括排查具体问题、原因分析、逐个问题整改情况)、下步工作打算。

  附件:1.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 2.XX 区 XX 街道 XX 管理处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 3.XX 区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1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 位 :

  填报时间:2022 年

 月

  日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值 填报说明 1 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 2022 年预测家庭人均纯收入 6900 元(含)以下户数人数 户

  除监测对象外的所有农户 2 人

  3 较 2021 年下降 50%以上户数 户

  除监测对象外所有农户。根据摸排的2021 年 10 月-2022 年 3 月,6 个月家庭人均纯收入预测 2022 年收入较2021 年度下降 50%以上的农户 4 人

 5 小于 6900 元且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排查期间申请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 户

  6 人

  7 大于 6900 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排查期间申请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 户

  8 人

  9 教育情况 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人数 户

  10 人

  11 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3 人及以上),刚性支出较大户数 户

  12 通过本次排查,因教育费用刚性支出较大且存在致贫返贫风险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 户

  13 基本医疗 一般脱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未购买 2022 年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人

 14 一般农户住院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 2021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84 元的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15 人

  住院人数 16 一般脱贫户住院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 2021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0%(9342 元)的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17 人

  住院人数 18 残疾人 残疾人家庭中未纳入监测对象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19 人

  残疾人数 20 通过本次排查,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21 人

  残疾人数 22 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低保特困人员 未纳入监测对象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23 人

  低保人数

 24 全情况 通过本次排查,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25 人

  低保人数 26 住房安全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居住 C、D 级危房户户数人数 户

  27 人

  28 其他农户居住 C、D 级危房户户数人数 户

  29 人

  30 通过本次排查,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人数 户

  31 人

  32 饮水安全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 户

  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不达标户数人数 33 人

 34 其他农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 户

  35 人

  36 通过本次排查,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人数 户

  37 人

  38 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情况 有劳动能力户,未消除风险时间半年至一年的户数人数 户

  39 人

  40 有劳动能力户,未消除风险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户数人数 户

  41 人

  42 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本次排查发现风险消除不稳定的户数人数 户

  43 人

 44 标注消除风险后,本次排查需要回退户数人数 户

  45 人

  46 其中消除风险时整户无劳动力户数人数 户

  47 人

  48 消除风险时有劳动力,本次排查时整户无劳动力的户数人数 户

  49 人

  50 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稳定消除风险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需要重新识别纳入的户数人数 户

  51 人

  52 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是否建立回访排查机制、定期回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就业务工情况 1/0(是填报1,否填报

 0)

 53 本次排查发现产业就业项目没有正常运行个数 个

  54 存在产业就业实际困难和风险项目个数及涉及人数 个

  55 人

  56 其中已采取措施解决项目个数及涉及人数 个

  57 人

  58 今年以来,受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一般农户户数人数 户

  59 人

  60 今年以来,受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数人数 户

  61 人

 62 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摸排情况 省级重点帮扶村个数 个

  63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个数 个

  64 废弃矿山区域个数 个

  65 无脱贫人口但有农村人口的行政区域个数 个

  66 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高于 2%的乡(镇)个数 个

  67 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高于 2%的行政村个数 个

  68 数据共享情况 已实现信息共享的部门个数 个

  69 今年已开展部门数据信息比对次数 次

 附件 2

 XX 管理处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

 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有劳动能力人数 选择该户类别 社会保障情况 残疾情况 教育情况 医疗情况 就业情况 住房情况 饮水情况 家庭人均纯收入情况 监测对象帮扶情况 村级排查研判情况 备注 一般脱贫户 监测对象 其他农户 低保人数 分散供养特困人数 集中供养特困人数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数 三、四级残疾人数 义务教育人数 非义务教育人数 教育刚性支出(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今年患病住院人数 住院患病病种 住院自付费用(元)

 务工人数 务工月数合计 务工收入合计(元)

 安全等级 是否安全 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2022 年(2021年10月-2022年3月)6 个月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纳入时间(年月)

 主要致贫返贫风险 主要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时间(年月)

 风险消除是否稳定 返贫致贫风险点 是否申报纳入或重新纳入监测对象

 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对所有农户开展排查;

 2.集中供养特困人数:如果该户所有人员均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则之后所有信息该户无需再登记;

 3.“教育情况”中教育刚性支出填写 2021 年 9 月份以来的支出情况;

 4.“医疗情况”中住院自付费用填写 2022 年以来情况;

 5.“就业情况”中务工月数填写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间的务工月数;

 6.住房情况:指现居住房按鉴定结果填 A、B、C、D 四个等级,未鉴定的填“待鉴定”;

 7.饮水情况:指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是否达标,填写“是”或“否”;

 8.家庭人均纯收入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收入要与之前已经采集录入系统的...

推荐访问:2022年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 贫困户 帮扶 计划

版权所有:益聚范文网 200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益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益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200254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