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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1(全文)

发布时间:2023-04-15 1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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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1(全文)

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1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1.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组织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进村入户、进企业、进集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服务活动,让群众知晓公共法律服务具有帮助指导他们预防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的功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截至12月初,已到靖州绿之嘉有限责任公司、一品东方有限责任公司、文溪乡集市、寨牙乡岩脚村等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共发放公共法律服务为您维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法》等资料5000多份,宣传围裙及环保提袋2800余份,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影响面。

2.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积极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截至12月初,已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376件,全市排名第一。继续开展驻县人民检察院律师值班工作,大力支持律师参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

3.加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聘请专人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值班解答咨询,网上(如法网)网下(当面)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为群众依法解决涉法问题。截止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93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1.深入开展“八进八创”法治创建活动。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八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城镇居民六个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了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截至12月初,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场次,发放《宪法》和《民法典》读本共2万余册,制作宣传展板50块,印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4.7万份,发放法治宣传物品2.3万份。

2.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了“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村入户”“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我为群众办实事”“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月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到乐群小学、芙蓉中学、江东小学等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31场次;
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深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对湖南一品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绿之嘉实业有限公司等10个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挂牌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共开展送法入企法治宣传活动9次;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以设置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的形式,宣传了宪法、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预防网络诈骗、预防非法集资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加强基层建设,确保人民调解有力推进

1.进一步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成立一支由法院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专业培训团队,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今年4月至6月期间分别深入全县1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下乡活动,受训人数达800余人。

2.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机制。坚持落实“五个一”维稳工作机制,即“一个矛盾、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并做到“三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在调处化解方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要求责任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协调,确保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二是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今年4月,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关于全县各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提高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标准,进一步确保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截止目前,共办理“以奖代补”案件507件,共发放“以奖代补”津费7.88万元。

3.扎实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和清明春耕期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民转刑”专项行动、建党100周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行动,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在今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56起,其中: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积案)52起,预防“民转刑”14起,司法行政干警开展“我为群办实事”“点对点”化解矛盾纠纷23起。一些群众关心、政府揪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平安稳定。

(四)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过程中,加强对被告人(罪犯)社会关系及交往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立即上报县扫黑办。截至12月初,共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132件,所有调查评估案卷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装订卷宗成册,为法院适用非监禁刑罚执行措施提供了参考意见。

2.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自查。对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案件全面进行自查。对375件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已评查完成,存在超期评估案件15件,评估结论不真实0件;
对526件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进行评查,发现日常监管不规范2件,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3.加强监管,确保刑罚有效执行。为确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稳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利用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app手机定位功能和电子腕带进行电子网络×,并对重点对象利用电子腕带实时×,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始终将社区矫正对象处于掌控之中,对违反规定的矫正对象及时组织追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截止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无监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4.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严格落实 “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的监督管理。将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天罗地网”。一是严格执行定期报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请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涉毒等社区矫正对象从严管控,坚决防止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因脱管失控而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和极端个人暴力事件。二是充分利用手机定位、每日签到等监管手段,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等方式,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积极化解不良情绪,消除再违法犯罪心理。三是以司法所为单位,对全县163名社区矫正对象和214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与163名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向司法局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远离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

5.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惩处声势,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载体,以最大限度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扫黑除恶震慑力,为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整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截止目前,我局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16条,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五)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办文把关。为严格贯彻《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控发文数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截止目前,县人民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7件,均按规定“三统一”进行严格把关。

2.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先后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县未发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六)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县以推动形成科学合理、权责清晰、优化协同、运行顺畅的行政复议机构体系为目标,积极迅速开展工作。至5月下旬,已经完成建立落实改革任务的领导机制、出台落实改革任务文件、完成机构编制调整等重点任务。于6月1日前全面完成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位列全市前列。改革工作有力、迅速推进,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

2.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截至12月初,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23件,现已审结17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6件,撤销5件,撤回5件,不予受理1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不断改进审理方式,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认真办理行政应诉工作。截至12月初,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共12件,办结9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5件,驳回起诉2件,驳回上诉1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我县行政应诉工作走向规范化。

(七)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进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市局通知,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查看资料、查阅案卷相结合的方式等,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加大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力度。借助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契机,要求各执法部门积极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从而增强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把握。5月初,针对我县比较突出的山林纠纷问题,在县林业局进行了一次针对山林纠纷调处程序的培训,推动办案程序规范化,同时也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县直、乡镇法制机构的工作职能,着力加强县直、乡镇法制队伍建设。抓住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契机。建设覆盖县直和乡镇的法制人员队伍,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得低于执法人员的百分之五,并且开展好业务培训,观摩案件庭审,成立以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事务研讨小组。进一步推动落实乡镇法制人员工作制度及法律顾问制度,切实补齐乡镇一级法治政府建设短板。

(八)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规范有序

1.加大司法鉴定管理力度。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对司法鉴定所的基础建设、业务开展、案件质量、执业人员纪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今年以来,鉴定所完成司法鉴定案件45件,接受群众咨询45人次。

2.严格规范办理公证事项。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加强对遗嘱、继承、赠与协议、证据保全等高风险业务的重点×。截至12月初,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450件。

3.严管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扎实开展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严格程序标准,配合市局业务部门高标准完成了县内4所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确保了法律服务机构正常执业。

(九)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并立即按方案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实了法律援助工作。截至12月初,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3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3件。法律援助中心为33名农民工讨要66万余元工资一案开展法律援助,已由靖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到位。2021年3月17日,两位农民工代表给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56起,其中: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积案)52起,预防“民转刑”14起,司法行政干警开展“我为群办实事”“点对点”化解矛盾纠纷23起。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今年4月至6月期间分别深入全县1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下乡活动,受训人数达800余人。四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社区)活动。主动对接企业,主动服务百姓群众,获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五是出台了便民利民十条措施。2021年5月8日,靖州县司法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律援助、公证办理、法治宣传、服务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等“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并出台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十)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自2月底以来,根据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黄渊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靖州县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教育整顿工作。二是狠抓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制定详细学习计划,明确每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统一规定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资料,购买学习资料360套;
干警撰写心得体会8篇,自学笔记30篇以上。三是扎实开展查纠整改工作。聚焦六大顽瘴痼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病灶。通过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深入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讲清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帮助干警清醒认识政策,鼓励干警放下思想包袱、破除心理障碍、主动讲清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和智能化数据排查,我局1人在职干警存在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并已整改完成。

(十一)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3 月16日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党组书记作了动员报告,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门头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并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筑牢忠诚根基,淬炼过硬干部队伍,持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引领队伍意识形态全面升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十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党史教育活动组织学习相关党纪党规,并及时传达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集中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组织党员集中进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部门、窗口服务部门及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警进行集中教育和组织谈话、廉政谈话,严格实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及时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司法行政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在全面依法治县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下,我局司法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已满足不了现行工作需要,且我局人才队伍年龄老化和后备人才严重不足,每个乡镇司法所基本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除了承担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外,还要承担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力不从心,工作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不能满足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二)创新创优意识有所退化。全局干部年龄普遍偏大,业务知识老化,业务能力退化,缺乏开拓精神和干事业的激情,从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不断扩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平安和谐靖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三)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县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机制,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全面加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调解室建设。

(四)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全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加大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重点管理。继续做好×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帮教×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加强法援案件的检查、案件回访,提高法援案件质量。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强化队伍教育管理。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抓长管要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激情,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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